書報:雜誌、書籍、筆記本、報紙。
文化用紙:影印紙、傳真紙(非熱感應紙)、包裝紙、日曆、紙袋、再生紙、電腦報表紙、宣傳單、衛生紙滾筒、電話簿、月曆、購物紙袋、信封、名片、其他純紙漿成品。
紙容器:新鮮屋、牛奶盒及植物纖維容器等,及包括以紙製成之平板加工製成之容器或容器之蓋,例如盒、蓋、盤、托盤、速食容器、免洗餐具等之平板容器。
平板容器:包括以塑膠製成之平板加工製成之容器或容器之蓋,例如盒、蓋、盤、托盤、速食容器、免洗餐具等之平板容器。
塑膠襯墊:指用作緩衝及保護裝填物品或產品,需有其他外包裝,而無法單獨裝填物品成為商品之無蓋包裝材料。
泡殼:用作緩衝及保護裝填物品或產品,便於陳列展示商品之包裝材料,包括單泡殼(包裝封口罩)、雙泡殼(對折盒)及塑膠平板摺疊貼合而成之摺疊盒。
免洗餐具指餐飲消費者一次使用,用過即丟之餐飲用具,包括杯、碗、盤、托盤、碟、餐盒及其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與上蓋。
一般塑膠類: 以PET、PVC、PP、PE、PS(發泡、未發泡)等材質製成之塑膠產品,如塑膠盆、塑膠桌椅、塑膠製資料夾、塑膠籃、塑膠製衣架、塑膠水桶等。
塑膠袋*:乾淨不含油漬之單一材質塑膠袋。
塑膠容器、平板容器回收前應先倒空殘餘物,清洗,壓扁後包成一袋,於資源回收日時交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塑膠襯墊及泡殼去除標籤及其他殘餘物,併同資源回收物品一起回收,交給清潔隊或資源回收業者。
發泡PS(保麗龍)包含漁箱、冰品盒、蛋糕盒、電子電器包裝用及箱子充填物等。應去除膠帶、木材、鐵釘及非保麗龍之包裝材。
裝填環境衛生用藥(含一般環境用藥及特殊環境用藥)、農藥、肥料之容器,至少反覆清洗三次,並將清洗液重複噴灑利用,清除內容物後並打包成一袋,送交農會所設置之回收點或交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玻璃纖維FRP物品、汽機車坐墊、塑膠膜、化學纖維物品、塑膠繩、尼龍繩、塑膠布、樹脂、安全座椅、PU巧拼地墊、護貝膠膜、腳踏墊、保鮮膜、墊子、塑膠製印台、泡棉、旅行袋、膠帶、錄音帶、原子筆、百葉窗、吸管、飼料袋、唱片、刷子、底片、板擦、塑膠玩具、塑膠鉛筆盒等。
髒污塑膠袋(沾有湯汁、油漬、血水等)。
食品(零食)包裝內層之錫箔或鋁箔等複合性材質的塑膠袋,如糖果(餅乾、茶包)塑膠小包裝袋等。
乾電池:一次電池(包括碳鋅電池、鹼錳電池、鈕扣型電池)、二次(充電)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二次鋰電池)等。
機動車輛: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機車。
廢輪胎:橡膠材質之外胎(氣胎),不含內胎及實心胎。
鉛蓄電池。
電子電器:
(1)電視機:包含影像管類、非影像管類電視機及內投式彩色影像投射電視機、或螢幕對角線尺寸超過27吋之影像輸出裝置。
(2)電冰箱:容量800 公升以下,壓縮式或電動吸收式之冷凍箱、冷藏箱、冷凍冷藏箱及電冰箱。
(3)洗衣機:洗衣容量為乾衣6公斤以上25公斤以下。
(4)冷、暖氣機: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8,000kcal/h或9,300 W以下窗型、箱型、分離式或移動式之冷、暖氣機。
(5)電風扇:桌扇、立扇、壁扇、窗扇、吊扇、大廈扇、循環扇、通風扇及其他具送風或排風功能,且裝有任一輸出最大消耗功率10瓦(W)以上125瓦(W)以下之電動機者。
資訊物品:可攜式電腦(含筆記型電腦及平板電腦)、主機板、硬式磁碟機、電源器、機殼、顯示器(螢幕對角線尺寸27吋以下之影像輸出裝置)、印表機及鍵盤。
照明光源:直管日光燈、環管日光燈、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白熾燈泡(燈帽直徑為2.6公分以上)、高強度照明燈管、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LED照明光源(直管型、環管型、安定器內藏式型及緊密型)。
廢乾電池自物品取出後,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或交由連鎖超商、超市、量販店、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販賣業者逆向回收。若是廢二次鋰電池,因鋰金屬材料活性大,請儘速排出不暫存,排出前單獨存放並避高溫。回收時,應於電極(正負極)上貼絕緣膠帶避免短路,並應分類回收,避免混入垃圾排出。
民眾回收廢車,可透過「廢車回收一站通」平台,申辦車體回收及車牌報廢,並可於該平台下載報廢回收證明聯單。亦可經由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者協助回收。車輛已完成回收及報廢,汽車車齡達10年以上(含),機車車齡達7年以上(含),可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另金門縣環境保護局及連江縣環境資源局,亦得協助民眾無償回收廢車,民眾仍可依規定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
廢輪胎:家戶排出之廢輪胎可交由執行機關之資源回收車回收,家戶以外所產生者,請依執行機關指定方式回收,或交由廢輪胎回收商進行回收。
鉛蓄電池:家戶排出之廢鉛蓄電池可交由執行機關之資源回收車回收,家戶以外所產生者,請依執行機關指定方式回收,或交由廢鉛蓄電池回收商進行回收。
電子電器:大型電子電器可交由經銷商逆向回收或先電洽清潔隊約定收運時間。小型電子電器交由資源回收車回收。
資訊物品:使用完畢之碳粉匣則由生產或經銷廠商逆向回收為主。
照明光源:先用紙套裝好,避免打破,交資源回收車或照明光源販賣業者回收。如不小心破損,以堅固容器妥善包裝,並註明內容物。
含汞廢棄物:使用原包裝盒打包後,交付資源回收車隨車人員。如不小心破損,應以堅固容器妥善包裝,並註明內容物。
舊衣類:回收前請將舊衣清洗整理乾淨,勿弄溼、弄髒,投入貼有地方政府許可字號的舊衣回收箱中,或於資源回收日時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
滅火器:優先交付滅火器販賣業者逆向回收,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前宜先將乾粉內容物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