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6
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乌卫财
2017
【
102
】
号
)精神,现将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
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乌鲁木齐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实质性整合相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包括市结核病防治所、市地方病办公室、市健康教育所)组成的。其前身乌鲁木齐市卫生防疫站成立于
1952
年。
2004
年5月8日,根据上级精神,原乌鲁木齐市卫生防疫站、市地方病办公室、市结防所、市健康教育所合并为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心目前共有
18
个科室,分别是传染病
防制
科、性病
艾滋病防治
科、结核病防制科、地方病防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职业病防制科、病媒生物防制科、免疫规划科、信息服务与健康教育科、公共卫生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质管办、综合门诊、体检科、办公室、科教科和计划财务科。
(二)工作职责
(
1
)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全市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全市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
)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3
)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4
)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全市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
)负责对全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8
)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和性病诊疗服务;(
9
)负责自治区、市级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三)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
168
人。在职
154
人,离退休人员
106
人,其中:离休人员
2
人,退休人员
104
人。
二、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
年部门决算分析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6
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乌财社〔〕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安排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
年总收入
5,058.99
万元,较
2015
年
5
,
248.30
万元,减少
189.3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819.83
万元,其他资金
239.16
万元。
(二)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年总收入为:
5,058.99
万元,全年支出为:
4,862.36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决算
3,024.77
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社保缴费、基本公用经费、离退休费等,项目支出决算
1
,
837.59
万元。
三、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
年
“三公”经费
决算说明
2016
年市疾控中心
“三公”经费
决算安排总额为
63.73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5.94
万元
。
(二)公务接待费
0.24
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
57.55
万元。主要用于履行防病工作职责、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
2016
年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严格遵守并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收支预算及“约法三章”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合理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