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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 年 1 月 26 日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部门 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部门 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其他重要 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自治区与地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提出全区性财政立法规划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和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负责自治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自治区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自治区对地市、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地市、县 (区)财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自治区彩票管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制定、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六)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自治区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拟订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办法,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地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制订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 (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十)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区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自治区和地市、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自治区与地市、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市、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提出制定地方税收政策的建议,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具体起草我区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审议后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共同上报和下发。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与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共享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

二、部门机构设置 情况

(一) 自治区 财政厅内设 19个行政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税政条法处)、综合处、预算处、债务管理处、绩效处、国库处(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处、行政处、政法处、科教和文化处、社会保障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处、资产管理处、金融处、会计处、监督评价局 、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为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三) 自治区 财政厅所属 17个事业单位,正县级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自治区国库支付中心、自治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自治区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自治区财政信息中心、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7地(市)财政监督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自治区票据管理中心。

此次预算公开单位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部门 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 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 21,098.44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098.44 万元,未安排政府性 基金拨款收入、国资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736.7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16.1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01.3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44.20 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 收入预算总量 21,098.44 万元,同比减少 1 842.39 万元,主要 原因是: 一是 2023年度预算零结转;二是压减、取消部分项目 。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0 %;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098.44 万元,占 100 %; 2024 年政府性基金 预算 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2024 年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 年支出预算总量 21,098.44 万元,同比减少 1,842.39 万元,主要 原因是: 一是 2023年度预算零结转;二是 压减、取消部分项目 。其中:基本支出 10,330.98 万元,占 48.97 %;项目支出 10,767.46 万元,占 51.0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1,098.44 万元,同比减少 1,842.39 万元,主要 原因是: 一是 2023年度预算零结转;二是 压减、取消部分项目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21,098.44 万元、政府性 基金 0 万元、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736.7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16.1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501.3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44.2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098.44 万元 2023 年执行数 增加 2,882.75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是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是 2023年部分项目尾款 通过 2024年预算安排;三是部分延续性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1,098.44 万元 ,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8,736.71 万元,占 88.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16.16 万元,占 5.76 ;卫生健康支出 501.37 万元,占 2.38 %;住房保障支出 644.2 0 万元,占 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 7,969.26 万元,比 2023年执行数增加 498.32 万元,增长 6.67 %。主要原因是: 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 8,199.59 万元,比 2023 年执行数增加 2,137.44 万元,增长 35.26 %。主要原因是:一是 新增 灾备及安全体系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密算法升级、客户端 信创适配 及财政数据分析应用项目 ;二是 据实调整个别项目的功能分类科目 ;三是 2023年部分项目尾款通过2024年预算安排 ;四是部分延续性项目预算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预算数为 1,690.18 万元,比 202 3 年执行数增加 436.97 万元,增长 34.87 %。 主要原因是 2023年部分项目 尾款通过 2024年预算安排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项)预算数为 877.69 万元,比 2023年执行数增加 328.08 万元,增长 59.69 主要原因是: 2023年部分项目尾款通过2024年预算安排。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预算数为 858.92 万元,比 202 3 年执行数减少 71.21 万元,下降 7.66 %。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 主要原因是: 据实 调整 人员 基础信息 ;二是 2023年执行数中包含社保清算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 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预算数为 270.00 万元,比 202 3 年执行数增加 37.27 万元,增长 16.01 %。 主要原因是: 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预算数为 86.94 万元,比 202 3 年执行数增加 1.5 0 万元,增长 1. 76 %。 主要原因是: 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提高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预算数为 0. 3 0 万元, 202 3年执行数减少 0.3 0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 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报预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预算数为 413.36 万元,比 202 3年执行数增加 24.73 万元,增长 6.36 %。 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原因是: 据实调整人员基础信息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预算数为 88.01 万元,比 202 3 年执行数增加 7.24 万元,增长 8.96 %。 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原因是: 据实调整人员基础信息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预算数为 644.20 万元,比 202 3 年执行数增加 30.29 万元,增长 4.93 %。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 主要原因是: 据实调整人员基础信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0,330.9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9,231.02 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性支出 5 368.72 万元(基本工资 1,186.04 万元、津贴补贴 3,769.70 万元、奖金 412.98 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858.92 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13.36 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 88.01 万元、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5.34 万元 工伤保险)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58.47 万元( 个人取暖费 50.44 万元、 独生子女费 0.20 万元、 煤油补贴 3.18 万元、 加班补助 69.80 万元、 休假探亲费 462.57 万元、编外长聘人员工资 90.28 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 82.00 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00.00 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 270.00 万元、 住房公积金 644.20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4.00 万元( 生活补助 169.00 万元、 救济费 1.00 万元、 医疗费补助 62.40 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1.60 万元

公用经费 1,099.96 万元,主要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90.96 万元( 办公费 125.00 万元、 水费 70.00 万元、 电费 130.00 万元、 邮电费 20.00 万元、 取暖费 20.00 万元、 差旅费 200.00 万元、 维修 (护)费 15.00 万元、 会议费 5.00 万元、 培训费 15.00 万元、 公务接待费 16.0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3.14 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 45.00 万元、 公务通讯补贴 5 0 .00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1 .70 万元 工会经费 107.37 万元、 车辆保险 17.75 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9.00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66.8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 ,公车 运行费 250.89 万元,公务接待费 16.00 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 45.74 万元,增长 20.68 %,主要原因是 20 2 4年切实加大 全区 财会监督检查 工作 力度 需保障外出检查 用车相关费用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44 ,国内公务接待 20 批次 247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 自治 区财政厅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 基金 三公 经费总体 情况

2024年 自治 区财政厅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 自治 区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099.96 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 112.43 万元,增长 11.38 该项支出由系统自动生成, 主要原因是: 据实调整人员、资产 等基础信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 自治 区财政厅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 778.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41.4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6 636.6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1 月底,本 部门 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4 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4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保障公务活动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 2024 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 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0 个,资金 21 098.44 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21 098.44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8 个,分别是(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 资金 4 567.27 万元; 机构运行维护费 ,资金 1 151.34 万元; 全区财务人员能力建设经费 ,资金 1 025.50 万元; 委托投资评审经费 ,资金 520.84 万元;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密算法升级、客户端信创适配及财政数据分析应用项目 ,资金 570.73 万元; 灾备及安全体系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 ,资金 420.87 万元; 监督检查购买会计审计服务经费 ,资金 356.85 万元; 代理银行手续费 ,资金 335.00 万元 ),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83.11 %。

预算 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自治 区财政厅机关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 区财政厅机关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 和单位 专业 性较强的 名词 进行解释 。)

一、财政拨款收入: 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 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安排 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 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