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张保生教授介绍相关情况
浙江跃升排名榜首
2019年,浙江以72.5分排在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得分第一名,而在2018年,其排名仅仅是第18名。
报告显示,浙江在“民事司法程序”“行政司法程序”“司法公开”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全国第一;在“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当事人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民事审判符合公正要求”“行政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司法过程依法公开”“裁判结果依法公开”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全国第一。
纵向来看,浙江在32个二级指标中,仅有“法律职业人员获得职业培训”一项的得分低于2018年,其余均同比提高,体现了较大的进步。
湖南以67.1分在各省份中排名垫底。其在“司法权力”“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腐败遏制”3个一级指标均排名垫底,一级指标中排名最高的也仅在第19名。湖南还在“司法裁判受到信任与认同”“当事人享有获得辩护、代理的权利”“警察远离腐败”“检察官远离腐败”“法官远离腐败”“法律职业人员遵守职业伦理道德”6个二级指标中排名垫底。
纵向来看,湖南在32个二级指标中,仅有“民事审判符合公正要求”“审查起诉公正”“公众接受现代刑罚理念的意识及程度”3项的得分高于2018年,另外“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两年得分相同。
较为出人意料的是上海的排名,此前,上海曾4次位列全国第一,但2019年的名次为全国第9。10个一级指标中,有6项排名位于全国第9及之后。
司法文明指数10个一级指标
司法文明指数10个一级指标分别是:1.司法权力;2.当事人诉讼权利;3.民事司法程序;4.刑事司法程序;5.行政司法程序;6.证据制度;7.司法腐败遏制;8.法律职业化;9.司法公开;10.司法文化。
从10个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来看,“司法公开”依然得分最高(75.9分),“司法腐败遏制”得分最低(66.501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其满意度较低;一级指标8“法律职业化”得分倒数第二(66.530分),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成效还不够明显。
司法腐败遏制满意度低
调查数据显示,“司法腐败遏制”一级指标得分仅为66.5分,在10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一。
其包括3个二级指标,对于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三类人群,受访者对“警察远离腐败”的评价最为消极,仅得65分;其次是“法官远离腐败”(66.5分),“检察官远离腐败”得分最高(68.0分)。以上3项得分均没有达到70.0分。
“法律职业化”一级指标的得分为66.5分,虽然比2018年的65.6分有所提高,但在10个一级指标中仍然排名倒数第二(2017年和2018年两年连续倒数第一)。在其3个二级指标中,“法律职业人员享有职业保障”得分最低(61.5分),虽比2018年的60.8分有所提升,但比2017年的65.2分仍降低不少。
我国法律职业化状况并不均衡。以律师队伍为例,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已经达到47.3万人,但东中西部分布不均,2020年4月1日,广东诞生了第5万名律师,率先成为我国突破5万律师数量的省份。北京、江苏律师人数则超过3万人。但到今年7月,贵州省律师人数才超过1万人。
司法文明指数五年发展轨迹
(2015-2019)
司法文明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指示器。对各地司法文明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对于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