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临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杭州市临平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彰显经济责任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实施办法明确,会商研判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共同实施,一般采取召开会议的方式,在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后进行。会商研判对象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为主,根据审计成果,将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新发展理念和上级、本级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防控经济风险措施不力,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问题较多,以及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担当意识,后果比较严重、影响比较大的,确定为重点对象,其余为一般对象。
实施办法明确,对研判为重点对象的,区分具体情况明确结果运用形式。承担后果较重的领导责任、后果一般的直接责任的,建议对领导干部给予提醒或批评教育;承担后果严重的领导责任、后果较重的直接责任的,建议对领导干部给予诫勉或停职检查处理;承担后果严重的直接责任的,建议对领导干部给予停职检查或调整职务处理;会商研判认定有关领导干部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建议给予批评、诫勉、停职检查或调整职务处理;会商研判认为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冯鑫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