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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让更多党员领导干部汲取教训、引为镜鉴,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榆中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2021年,榆中县纪委监委在严查腐败案件的同时,坚持把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作为推进构建“不想腐”机制的重要抓手,突出“以案四促”举措,着力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

在处分决定宣布环节以案促教——打造组合课堂“敲警钟”。 坚持将处分宣布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健全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宣读决定+以案明纪+检讨发言+警示讲话”的处分决定宣布程序,推动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向“一堂课”延伸转化,让宣读处分决定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课堂,处分决定书变成警示教育的“活教材”。

在向受处分人及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时,结合事实证据和党纪国法对受处分人员开展纪法教育,促其认错悔错改错,同步召开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和受处分人忏悔情况,安排受处分党员干部现场检查、作出承诺、汲取教训,用最直观、最真实的方式给党员领导干部敲警钟,有效发挥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

在暖心回访环节以案促省——提升执纪温度“解心结”。 县纪委监委立足“以理服人、以纪教人、以心暖人”理念,先后对43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审理谈话+处分前谈心+案后回访,并结合回访对象的违纪违法性质、思想心态变化、工作实际状况等情况,由工作人员为每位回访对象量身定制回访计划和回访提纲,做到“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切实做好暖心回访摸底工作,确保回访工作有条不紊。

采取面对面“拉家常”聊天的方式,与受处分人员心贴心坦诚交谈,帮助受处分人找回初心、重回正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卸下思想包袱,唤起受处分或处理人员的信心和责任意识,激发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使执纪效果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巩固。

在深化整改环节以案促改——督促抓好整改“堵漏洞”。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监督利器,把查案件与堵漏洞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信访举报、日常监督、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内部监督措施薄弱、制度机制存在短板漏洞等问题,先后有针对性地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4份、《监察建议书》19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查漏补缺、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同时,为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防止案发单位片面将以案促改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县纪委监委将相关单位办理建议情况、履责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以电话询问、实地走访了解、查看整改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案发单位执行建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切实让纪检监察建议书真正的“长牙”“带电”。

在警示教育环节以案促警——教育党员干部“守底线”。 县纪委监委善用“案中人”唤醒“梦中人”,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片,对560多名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在此基础上,分三批对全县新提拔干部、交流任职干部、职级晋升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做到提醒在前、警示在前、教育在前。联合县法院探索建立庭审旁听机制,组织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庭审旁听警示教育,变庭审为“课堂”,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和违法的惨痛教训。通过案件庭审现场旁听、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套餐式”廉政教育精准施教,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守规矩、不越线。

(榆中县纪委监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