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激发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现开展
2020
年度“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
工作。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评审对象
复旦大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出站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往届获选者不重复评选。
1.
在站人员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出站人员
出站不超过两年,即出站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评选条件
参见《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条例(
2019
年修订)》。
三、评审流程
1.
单位推荐。
博士后流动站(含校内工作站)组织推荐工作,遴选在站人员和出站人员候选人
各
1
名
。博士后流动站管理依托的院系(含科研机构)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初步推荐人选。
遴选工作应突出“品德、业绩、贡献”等条件,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
专家评审。
学校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学校审批。
将专家评审产生的推荐人选报学校进行审批。
4.
人选公示。
对拟表彰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请各站组织遴选,做好推荐工作,于
5
月
21
日(周五)前
将《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汇总表》(
excel
版本)、《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合订本(
PDF
版本)一并发送至本邮箱。
备注:《申请表》第七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议表》,在站博士后由所在单位分党委出具,出站博士后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分党委出具。
附件:
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条例(2019年修订).doc
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docx
复旦大学优秀博士后汇总表.xlsx
大数据学院拟申请者,请在5月10日前,提交申请表到:[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65641036 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