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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全面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城乡建设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沈阳市城乡结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2021-2023年)方案》。

《方案》结合巩固2020年创城成果,重点围绕城市出口路及沿线两侧村屯进行整治,并充分借鉴郑州市道路改造和城乡结合部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相关经验,积极打造“整洁、有序、安全、智慧”的城乡环境。

《方案》形成过程中,市城乡建设局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2021年5月19日,市政府二十届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工作范围、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六部分内容,其中: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施策,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条抓块保、属地负责,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着力提升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质量,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范围。城乡结合部范围为城市建成区以外、规划中心城区边界以内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三、四环路之间,共涉及9个行政区、175个村屯,其中按城市化发展拟拆迁村屯87个、保留村屯88个。

2021-2023年提升改造重点区域为:17条出口路以及沿线的55个村屯。

(三)建设目标。一是完成17条出口路市容环境整治和兼具城市功能道路的优化提升;二是完成沿线28个保留村屯提升改造任务以及27个村屯的拆迁工作,同步开展城市化建设。

(四)主要任务。重点围绕出口路、沿线村屯两方面安排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兼具城市功能出口路的优化提升、村屯环境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征拆村屯等5项重点任务、39项具体工作。每项任务均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

(五)实施步骤。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总体设计、试点先行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完成20个重点村屯分类整治,完成17条出口路与沿线村屯提升改造类工程招标前的各项准备。

二是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完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管理类任务;全面启动17条出口路与沿线村屯提升改造类工程建设,并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是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以后)。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围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两方面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提升。

(六)保障措施。包括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资金保障、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在资金政策上,参考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对各区农村改水工程给予补助;对村屯道路硬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路灯安装等工程,给予补贴。同时市本级通过考核评比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城乡结合部提升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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