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钞法
- 属 性
- 纸币发行、流通、兑换的法令
- 起 源
- 战国
- 代 表
- 便换、茶引、盐钞
历史沿革
宋代的交会制
金代的交钞制
元代的宝钞制
明代的宝钞制
明代仅发行过一种
大明宝钞
。宝钞于太祖洪武八年(1375)开始印制,票面标明:“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百五十两,仍给犯人财产”,面额分6种: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钞一贯折合钱一千文、银一两、金二钱五分,与铜钱并用。洪武十年,规定商税兼收钱钞,三成收钱,七成收钞,交易一百文以上用钞,一百文以下用钱。洪武二十二年,加印小钞,面额为十到五十文,以便找补。但太祖末年,便出现了重钱轻钞的趋势,钞一贯在南方仅能折钱一百六十文。英宗(1435~1449在位)以后,新钞一贯只值十钱,旧钞一贯仅合一到二文,宝钞已经很少通行。神宗(1572~1620在位)时,钞十贯只值钱一文,宝钞完全废止。宝钞短命的原因,主要在于:①立法不善。发行纸币无钞本、无限额,纸币流通发放多、回笼少,政府用钞支付官俸军饷、收购民间产品,而征税仅搭少量宝钞,又不肯及时回收昏钞,加上制作简陋,伪造方便,因而市场上宝钞数目太多,大大超出社会的实际需要量。②自坏法制。钞法缺少必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实行钞法之初,禁止民间买卖金银,第二年便下令税粮可以银代输;洪武九年规定钞一贯折米一石,十八年又改为一石米合钞二贯五百文;二十七年禁行钱,专用钞,变更钱钞兼行旧法,此后禁钱令未解除,便又一再铸造铜钱。如此出尔反尔,失信于民,于是钞法乃坏。
清代纸币制
清朝统治者鉴于前代教训,唯恐
通货膨胀
,虽对中外商人印发私票采取放任政策,但对国家发行纸币持慎重态度。政府为应付战时财政困难,迫不得已印制纸币, 难关一过便加废止。且其发行仅有3次:①顺治八年(1651),仿明旧制,印行钞贯,以制钱为计算单位,每年发行不过128172贯470文,前后行使不足十年。②咸丰三年(1853),印制以钱为本位的大清宝钞和以银为本位的户部官票,官票上印有“伪造者依律治罪不贷”等字样,但也仅通用八、九年。③光绪二十三年(1897),设立中国通商银行,发行银两、银元两种纸币,其性质已属新式钞票,古代钞法至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