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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著作权侵害罪属于「 親告罪(No trial without complaint) 」,也就是说只有被侵权人报案警察才会开始调查。所以日本并没有部门会去做这件事,而是要靠著作权方(电影公司,唱片公司等)自己去发现。
每年都会有因为侵害著作权被逮捕的案件,但是基本没有听说过有人因「 下载 」而被逮捕,一般都是因为「 上传 」被逮捕。比如前一阵子闹得很大的字幕组成员在日本被逮捕的新闻,就是因为他参与了视频发布。
我个人的猜想,之所以很少有人因下载被逮捕是因为技术上太难实现了。甚至2012年10月1日著作权法改订之前,下载盗版本身也不在被处罚的范围之内。所以一般只下载的各位可以放心,除非你下载的东西牵扯到很严重的东西,比如儿童淫秽视频,基本上是不会被盯上的。但是要注意不要用P2P这种方式,因为你会在下载时同时上传,所以影响非常不好。
同时,日本警视厅有一个强大的监视系统,叫做「 P2P观察系统(P2P観測システム) 」,会针对各种P2P工具上的文件进行监视,收集证据,然后在「严打时期」集中逮捕,下面是图例:
据统计,下面这个系统的监视对象是以下几个P2P工具:winny、Share、eMule、Cabos、Gnutella、BitTorrent。
其实现在大家用的百度网盘和115等基本不会到日本警察的监视范围,但是他们一旦动真格,回用尽全力顺藤摸瓜找到上传者的,希望不要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