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023-09-22
二、
本階段審查根據「112-1
課程協助
教學助理申請辦法」,依據各課程選課人數
(
更新至
112
年
09
月
22
日15
時
)
為配置標準,本次補助核給原則與順序如下:
(一) 根據「111-2課程協助教學助理申請辦法」,依據各課程修課人數為配置標準:
(1)大班課程TA:修課人數達75人(含)以上,每門補助1名;達120人(含)以上,每門補助2名。
(2)實驗課程TA
:
限系所專業課程,需帶領學生進行實驗操作,修課人數達40人(含)以上,每門補助1名。
(3)全英課程TA:限系所專業課程(不含大一、大二英文、選修英文、第二外國語課程),課程備註欄需註明英文授課或英語授課,且修課人數達30人(含)以上,每門補助1名。
(4)創新課程TA:限經教務處審核通過之課程模組,每組補助1名。
(5)數位課程TA:
1.遠距課程TA:限開設於校內,且經系、院、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處審核通過之遠距課程,每門補助1名。
配合申請數位課程認證之遠距課程(需附佐證資料證明),可優先進行補助。
2.程式設計課程TA:限全校共同必修「AI思維與程式設計」課程及議題導向領域選修程式設計課程:
A.限全校共同必修「AI思維與程式設計」課程及議題導向領域選修程式設計課程(選課代碼為4181-4203及8050),依班級修課人數比例核定TA名額,單門課至多補助2名。
B.限系所專業課程,其必修科目表經核定可替代基礎課程「AI思維與程式設計」者,且修課人數達30人(含)以上,每門補助1名。
(6)大學先修課程(AP)TA:限系所基礎課程,其授課對象為高中學生,
且修課人數達40人(含)以上,
每門補助1名。
(二) 依據
本學年度教學助理預算經費
核定補助名額配置。
※申請第二門課者將視整體申請情形及班級人數多寡進行核定。
三、依據臺教高(五)字第1070199230C號函,自108年2月1日起,學生兼任教學助理全面納保,歸屬勞僱型,另依據本校「東海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要點」辦理,敬請教師與學生依其聘任目的與服務內容,共同確認教學助理勞僱關係,說明如下:
(一) 謂其協助無學習目的之課程事項,且協助事項有安全顧慮,以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兼任行政助理。
(二) 工作內容:請參閱「東海大學教學助理制度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七款(
附件二
),實際工作內容由授課教師於合理範圍內進行安排。
(三) 聘期:
112年10月16日- 113年01月12日
,於聘期內本校為其辦理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及補充保費。
(四)助學金:112年10月,每月1,500元整;112年11月至12月,每月3,000元整;113年01月,每月1,500元整。(112年10月,每月工作時數
勿超過8.5小時
;112年11月至12月,每月工作時數
勿超過
17小時
;113年01月,每月工作時數
勿超過8小時
。)
※注意:
勞僱型TA每月須扣繳個人保費
本國籍生266元整/外籍生244元整
,繳納至勞保局辦理加保
;若未按時繳交
同意與聲明書
、
契約書
、
勞保加、退保申請表
及僅外籍生需繳交有效期限內之
工作證正面影本
、
居留證正面影本
,延遲後續行政作業,將延誤起聘時間,則助學金將依實際聘期,予以調降。若未按時繳交出勤記錄表,則將延誤薪資核撥時間。
※自104-2起學生擔任TA,均以2門課為限,不可同時擔任3門(含)課程以上之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