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苏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推进“健康苏州2020”战略,按照“急病要急、慢病要准”的理念,探索创新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增强对危害市民健康的主要重大疾病的专业预防和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特制订《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深化医改的精神,按照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总体要求,以市民健康为根本追求,以防治重大疾病为问题导向,探索创新健康综合干预、疾病高危筛查、院前院中联动、学科协同救治医疗卫生供给模式,持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全面增强重大疾病专业防治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升健康城市核心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7年,市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强化达标为市民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平台;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高危妊娠筛查机制基本建立并运行;市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部建立并运行,各分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远期目标:到2020年,全市城乡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市民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平台;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高危妊娠筛查机制不断完善并逐步推广;市区和各县级市均建立健全联通医院、急救与社区的城市多中心疾病协同救治体系,不断提升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五大中心的专业救治水平。
三、主要任
务
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一个平台(市民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三大机制(居民疾病高危因素筛查机制)和五大中心(城市多中心疾病协同救治体系)。
(一)市民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
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布局,推进标准化建设,丰富六位一体内涵,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初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向市民综合健康管理服务的转型提升,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最贴近市民和最方便服务的优势,在完成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任务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市民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功能。重点做好针对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高危妊娠筛查并形成健康评价报告,据此向社区居民推荐分年龄、分性别、有针对性的体检套餐;通过市民综合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社区与大医院的专业联动和专科协作,为加强社区居民综合健康管理提供坚实的平台支撑。
(二)疾病高危因素筛查机制
。
1.建立肿瘤筛查机制:针对我市居民疾病谱中的高发肿瘤,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在此基础上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平台优势,充分发挥社区临床检验集中检测中心的作用,建立“社区—医院”居民肿瘤筛查机制。定期发布分年龄、分性别的居民肿瘤筛查指南。对高危人群实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对筛查发现的肿瘤患者,及时通过社区向上级医院转诊治疗,争取早诊断早治疗,降低肿瘤致残率和死亡率,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2.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筛查机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疾控、临床专业人员为骨干,为社区居民提供相关检测以及初步心血管健康状况调查,提供心脑血管病健康状况评价。对被认定为高危可疑对象的,接受进一步健康状况调查。根据以上检查和询问结果,由医生给出明确诊断和针对性综合健康干预建议,提供健康指导并持续随访。通过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与医院、急救中心的对接和联通。
3.建立高危妊娠筛查机制:建立妊娠危险因素的筛查和预警制度。强化基于社区的围产保健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掌握辖区孕产妇基本信息,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的首诊排查、分类登记、专案管理和转诊服务,并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宣教指导和追踪随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助产服务机构依据国家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和省高危孕产妇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分别进行相应的危险因素筛查,将妊娠风险以及妊娠合并症、并发症进行标识、警示,完善会诊、转诊制度,实施分级分类诊疗和管理。
(三)城市多中心疾病协同救治体系
。
1.胸痛中心。
(1)工作体系:在苏大附一院、九龙医院、市立医院已建成国家级胸痛中心基础上,苏大附二院建成国家级胸痛中心,各市、区(除姑苏区外)分别建立市胸痛中心和分中心,建成覆盖全市的区域性协同一体化救治网络体系。
(2)信息平台:建成市胸痛急救信息网络平台,利用医疗物联网技术和医疗云技术,实现院前急救和院内抢救的无缝衔接,共享信息,做到患者未到,信息先到,协同救治。
(3)建设进度:2016年1月~6月,成立指导专家组,制定市胸痛中心区域化网络建设方案,明确胸痛中心及分中心建设标准。2016年6月~2017年6月,参照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条件,建设多学科联合的胸痛中心,根据胸痛中心建设标准,遴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医院建设胸痛分中心。2017年7月~8月,各级医院向苏州市卫生计生委提交相应的申报胸痛中心和分中心材料。2017年9月~10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对达标医院,授予苏州市胸痛中心或分中心牌子。
2.创伤救治中心。
(1)工作体系:根据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和分级标准,在市区建成3家Ⅰ级创伤救治中心基础上,各县级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分别建设Ⅱ和Ⅲ级创伤救治中心,共同建成区域性创伤救治体系。
(2)信息平台:建立苏州市创伤救治信息网络平台。实现院前急救伤者病情评估信息的采集和发送,实时掌握各创伤救治中心急救相关床位、设备、血液和人员等急救资源的状态,跟踪患者院内救治整体过程中各关键时间节点,评价各协作医院创伤救治质量。
(3)建设进度:2016年1月~6月,成立指导专家组,通过调研我市院前急救中心和各级医院在救治严重创伤患者中的现状和问题,制定创伤救治中心的建设标准和救治规范。2016年6月~2017年6月,在市区建设3家Ⅰ级创伤救治中心,在市、区遴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医院建设Ⅱ和Ⅲ级创伤救治中心。2017年7月~8月,各级医院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申报材料。2017年9月~10月,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对达标单位授予Ⅰ、Ⅱ、Ⅲ级创伤救治中心牌子。
3.卒中中心。
(1)工作体系:在苏大附一院建成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的基础上,苏大附二院、市立医院力争在一年内建成市卒中中心,达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建设标准。姑苏区以外的各市、区分别建立卒中分中心,建成区域性卒中预防与救治网络。
(2)信息平台:建立苏州市卒中中心数据管理平台,及时分析卒中筛查、干预和救治等数据,为完善卒中防治策略及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建设进度:2016年1月~2月,成立指导专家组,制定卒中中心及分中心建设标准。2016年3月~5月,召开卒中中心项目建设启动会议,开展专项培训,启动信息平台建设。2016年6月~2017年6月:苏大附二院、市立医院建成多学科联合的卒中中心。各地明确建设单位,建设分中心。2017年7月~8月:苏大附二院、市立医院向市卫生计生委申报建设市卒中中心。各地建设单位经辖区卫生计生部门同意后,向市卫生计生委申报建设分中心。2017年9月~10月,市卫生计生委进行材料审核与现场评审。对达标单位授予卒中中心或分中心牌子。
4.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1)工作体系: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和苏大附一院建成功能完善的苏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各市、区(除姑苏区外)分别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分中心,完善绿色通道,建成区域协同联动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
(2)信息平台:依托“智慧健康”项目和苏州市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开发建设苏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管理系统,部署于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助产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分中心,实现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床位使用、人员配备和危重孕产妇救治等信息的互联互通,支持中心与分中心之间的远程会诊和医疗力量的有效调配。
(3)建设进度:2016年1月~4月,制订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成立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2016年5月~6月,遴选建设单位,部署建设任务,明确功能职责、建设要求和建设进度,举办项目建设培训。2016年7月~2017年6月,按标准启动项目建设。2017年7月~10月,组织专家评审,对达标单位授牌。
5.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1)工作体系:在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和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建成苏州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市、区(除姑苏区、工业园区外)分别建立1~2家危重新生儿救治分中心,建成全方位的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体系。
(2)信息平台:建立苏州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信息系统,实时了解各中心病床分布、设备使用、医护人员配备以及危重新生儿救治状况等数据,实现危重新生儿救治资源有效调配和远程会诊功能。
(3)建设进度:2016年1月~4月,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标准,成立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专家组。2016年5月~6月,遴选建设单位,部署建设任务,明确功能职责、建设要求和建设进度,举办项目建设培训班。2016年7月~2017年6月,按标准启动项目建设。2017年7月~10月,组织专家评审,对达标单位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政府是实施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的主体,要将其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各市、区要建立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经信、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配合的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目标责任管理。
(二)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医改深入
。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是深化医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抓手,必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推进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要保障项目建设和必要的运行经费;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保支付政策的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氛围。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三)动员社会参与,汇聚各方力量
。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行动计划,积极探索设立健康教育公益基金,开发防治重大疾病市民参与的健康管理险种,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重大疾病预防救治规律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积极参与行动计划的良好氛围。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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