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精神,为确保我校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
20
23
年
3月2
9
日(周
三
)
13
:30-16:
3
0
。
地点: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实训楼一楼阳光大厅
。
2、资格审查:
①
应届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和
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须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和
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
《
政治思想审查表
》
(详见附件
1)
。
③
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④
《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
2)。
⑤
符合
“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携带原件,复印件装订)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均需要复印件,政治思想审查表、本科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需原件,并按上述顺序排放,第一页右上角书写“报考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左上角装订,在报到时提交。并在报到时填报复试笔试科目及报考导师(详见附件3)。
二、一志愿复试时间形式及时间
1、一志愿复试形式:
采取线下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2、一志愿
笔试
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4月1日(周六)9:30-11:30。
笔
试地点:
第一
教学楼。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
参加考试
,
严格
遵守《考场规则》。
笔试考场号及座位号另行通知。
3、一志愿
面试
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
2023年4月2日-4日,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并将在笔试地点公布。
三、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学校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按
120%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详见附件
4)
。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律按报考的专业进行复试。
对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学校一志愿考生,在
3月29日16:00前(过期不再受理)
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具体加分政策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一志愿
复试
内容
一志愿复试(满分
200分)
由
笔试(
专业
课
1门
)
、
面试(
综合素质
+
外语水平
)两
部分组成。
1.
笔试(
满分
100
分
)
笔试
内容为
专业课
,考试时间
120分钟。
以我校
20
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
复试科目
为准。
主要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
面试(满分
100分。其中
综合素质
满分
8
0分
,
外语水平
满分
20分
)
综合素质
,主要
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
(学术学位)或实践能力(专业学位),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培养潜力。考生的思想
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表达,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及心理健康情况。
外语水平
,主要
考察考生外语基本听说及应用能力
,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五
、一志愿
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及生源情况,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2.依
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若录取总成绩同分,则按初试总分、业务课一、外语、政治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按照
本学院下设学科的
招生计划
单独复试,单独
录取。
4.
报考中医内科学专业学位基础医学院导师
(研究方向7-9)的考生单独复试,单独录取,由基础医学院负责组织。
5.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笔试成绩
低于
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笔试不合格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阶段。
4月2日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六
、调剂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缺额专业根据各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进行调剂
,具体方案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七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需准备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
、严肃考风考纪
1.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考生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考生将复试相关内容发到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本年度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
、其它事项
1.考生报到时提供
政治思想审查表。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人员
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总支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名单为准,凡因考生本人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导致录取信息不能上报国家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且放弃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3.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4.拟录取的非本校应届毕业,复试结束后需领取调档函,并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院以备审查。
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
24号;邮编:150040。定向考生需签订定向协议书。调档函、定向协议书领取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5.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
咨询及
监督电话
:
0451-
82197018。
6.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的其他事宜。
7.各学院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
孙
老师
电话:
0451-82193628
第一临床医学院:
张老师
电话:
0451-82111401转8915
第二临床医学院:
张老师
电话:
0451-87090229
药学院:
盖老师
电话:
0451-87267047
人文与管理学院:
王老师
电话:
0451-8219524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老师
电话:
0451-82195104
8
.
相关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
本
方案
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1.《
政治思想审查表
》
2.《诚信复试承诺书》
3.
《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目录及复试科目》
4.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
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
5.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
3
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计划情况
》
6.《2023年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二
O二
三
年
三
月
二十四
日
附件:1.政治思想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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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目录及复试科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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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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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2023年进入复试考生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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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计划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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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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