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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矿瓦斯问题非常严重。长期以来,瓦斯事故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灾害之一。仅2013年1至4月,我国就发生了“1·7”山西省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局部瓦斯爆炸事故,“1·18”贵州盘县金佳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3·29”“4·1” 吉林省白山市八宝煤矿连续两起瓦斯爆炸事故等。因此,如何有效预防煤矿瓦斯事故仍是我国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

我国煤矿瓦斯事故现状
煤矿瓦斯事故通常包括瓦斯爆炸、瓦斯中毒与窒息、瓦斯燃烧、瓦斯喷出、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全国的煤矿事故分析数据,收集统计了2006至2011年期间我国煤矿事故及死亡人数情况(见表),利用饼状图形象直观的显示近年来我国煤矿瓦斯事故概况(如图)。
由表可以看出煤矿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事故发生起数及死亡人数概况。由图可知,煤矿中与瓦斯相关的死亡事故起数已接近总死亡事故起数的40%,而与瓦斯事故相关的死亡人数已超过总事故死亡人数的一半之多。因此,矿井瓦斯仍是影响煤矿总体安全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瓦斯事故仍是“煤矿第一杀手”,瓦斯问题若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矿井安全和制约矿井生产能力。因此,分析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原因,提出预防瓦斯事故的对策措施,能为更好地控制煤矿瓦斯事故提供理论指导。

煤矿瓦斯事故原因分析

煤矿瓦斯事故的关联因素很多,如通风情况、作业地点、火源、人的不安全因素、煤矿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水平、人员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等。因此,造成煤矿瓦斯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煤矿矿井通风管理不完善 合理完善的通风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有些煤矿矿井通风管理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一些煤矿各级主管部门对矿井瓦斯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成立专业的通风安全机构,没有配备通风专业技术人员,从思想认识上需要提高。其次,通风设备亏欠如双风机、风电闭锁装备和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等配备不全,并且一些通风设施年久质量差,如风门漏风、采空区漏风等。再次,局部通风机管理不到位。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当,供风距离太远,造成作业地点风量不足,有些煤矿的矿工对局部通风机随意停开,不按需要供风。最后,有些煤矿为了提高采煤量违规进行采掘作业,在没有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下,超通风能力生产,采用串联通风、扩散通风,不及时处理和封闭采空区和盲巷等,致使形成瓦斯库。
瓦斯预防措施落实不到位 首先,很多煤矿在进行煤层开采时,煤层瓦斯含量测值不准确,从而错误将高瓦斯矿井误认为是低瓦斯矿井,从而降低了瓦斯预防的安全措施,没有按要求完成瓦斯抽采工作。其次,低瓦斯矿井对瓦斯管理不重视。目前不少瓦斯含量不高的低瓦斯矿井,却发生了严重的瓦斯事故。管理者认为低瓦斯矿井瓦斯浓度远低于警戒浓度,即使井下作业时出现火花也不会发生瓦斯爆炸等事故。事实上,在瓦斯异常涌出时,由于瓦斯浓度瞬间达到爆炸范围,在遇到外界火花时,瓦斯爆炸事故也是不可避免。此外,一些高瓦斯矿井防突防爆设备不健全,经常会发生井下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有外在瓦斯存在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爆炸事故。
矿井瓦斯监测检查不严格 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监测制度是预防瓦斯事故的重要手段,目前井下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及时有效的对井下瓦斯情况进行连续监控;有的矿井即使安装了也存在瓦斯传感器数量不足、未请专业人士安装、安装不合理、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不能准确的检测瓦斯数据等现象;有的矿井不按规定配备井下瓦斯检查员,一些检查员没有受过正规培训教育,安全意识低、责任心不强,经常出现空班、漏检,不按规定检查汇报,甚至做假记录,这些行为都为瓦斯事故埋下了事故隐患。
矿工操作中的不安全行为 煤矿职工的不安全因素可以概括为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矿工不安全行为。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如工作中的违规指挥、冒险作业,出现事故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化。矿工的不安全行为,一方面体现在矿工技术知识水平低、安全操作水平不能达到技术要求,造成操作失误;另一方面体现在矿工个体安全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对事故危险性没有清楚的认识,煤矿开采工作中存有侥幸心理、冒险心理,不佩戴个人安全防护设备,违反规定或违章操作,如违章放炮、随意停开风机等。此外,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的工作环境、身体状况也有关系,煤矿井下劳动环境恶劣、矿工劳动强度较大,容易使人疲劳,就会增加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几率,从而可能导致瓦斯事故的发生。

会发生井下电气失爆,产生电火花,有外在瓦斯存在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爆炸事故。
矿井瓦斯监测检查不严格 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监测制度是预防瓦斯事故的重要手段,目前井下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及时有效的对井下瓦斯情况进行连续监控;有的矿井即使安装了也存在瓦斯传感器数量不足、未请专业人士安装、安装不合理、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不能准确的检测瓦斯数据等现象;有的矿井不按规定配备井下瓦斯检查员,一些检查员没有受过正规培训教育,安全意识低、责任心不强,经常出现空班、漏检,不按规定检查汇报,甚至做假记录,这些行为都为瓦斯事故埋下了事故隐患。
矿工操作中的不安全行为 煤矿职工的不安全因素可以概括为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矿工不安全行为。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如工作中的违规指挥、冒险作业,出现事故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化。矿工的不安全行为,一方面体现在矿工技术知识水平低、安全操作水平不能达到技术要求,造成操作失误;另一方面体现在矿工个体安全素质低、安全意识差,对事故危险性没有清楚的认识,煤矿开采工作中存有侥幸心理、冒险心理,不佩戴个人安全防护设备,违反规定或违章操作,如违章放炮、随意停开风机等。此外,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人的工作环境、身体状况也有关系,煤矿井下劳动环境恶劣、矿工劳动强度较大,容易使人疲劳,就会增加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几率,从而可能导致瓦斯事故的发生。

措施,为减少煤矿瓦斯事故,加强安全管理提供理论建议。
加强通风管理 矿井必须有完善的通风系统、通风机管理、瓦斯管理等“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首先要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设置调节控制风量的调节风窗,合理分配井下作业地点的风量,保证井下涌出的瓦斯及时冲淡并排出井外。同时各生产水平及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避免相邻两个矿井出现串风、漏风现象。其次,加强对通风机的管理。煤矿井下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都必须经检测合格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主通风机供风能力必须满足生产需要,采用双回路供电,同时必须有反风装置。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稳固,严禁“一台机多个面”供风。此外,要加强对通风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之能够按要求正确调试和操作通风机,定期检修,禁止通风机带病运转,以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防止瓦斯积聚 防止瓦斯积聚的地点主要有最易产生瓦斯的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最易聚集瓦斯的盲巷、废巷、采空区等。采掘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及时检查瓦斯气体含量,防止瓦斯超限情况下进行井下作业,一旦遇到瓦斯积聚,要及时的利用局部排扇风引导主风流从瓦斯积聚处通过,从而排除瓦斯积聚。盲巷、废巷、采空区等瓦斯积聚点要加强检测管理,及时检测残余瓦斯含量,记录瓦斯检测数据,瓦斯含量超过残存标准时应采取抽放的措施。
防止瓦斯引燃与爆炸 防止瓦斯引燃首先要加强对明火的管理,如井口及主扇机房周围2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拆卸矿灯、严禁携带烟草下井、尽量不用或少用可燃材料,不得不用时应与潜在热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其次,要防止井下传送带、运输胶带摩擦火花引燃瓦斯,及时更换破损胶带,井下需要进行烧焊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制定专门措施。再次,对煤矿井下大量的电气设备应设置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漏电及时处理,使用时应按程序操作电气设备,防止电缆损伤和电气失爆产生的电火花,从而引起瓦斯事故。
加强安全设施投入 预防瓦斯事故的基础保障是必要的安全设施。目前我国煤矿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坚持不懈地加大“一通三防” 的投人,积极推广使用“四项通风安全装备”(对旅式局部通风机、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瓦斯报警仪、便携式瓦检仪)。同时,在主要巷道监测点设置瓦斯探测器和检测监控装置,建立井下安全硐室,安装防爆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等,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覆盖矿井每个工作面和每一条巷道。此外,在瓦斯容易积聚的巷道内采用隔爆抑爆装置,发生瓦斯事故时能有效地减少瓦斯事故危害。  强化操作人员管理 首先,煤矿领导者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瓦斯防治工作,落实责任,加强瓦斯专项监督检查。其次,加强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可以通过通俗的专业知识讲解、事故案例分析、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提高职工对煤矿瓦斯危害的认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指导思想和瓦斯事故可以预防和避免的理念。此外,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使之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调试和校正瓦斯探测器、瓦斯传感器、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通风机、井下电气设备等装备,以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人为原因而造成的瓦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