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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要求,聚焦建设文旅融合、全域全季的旅游强省,加快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制定如下措施。

一、 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布局

(一)推动旅游全域化发展。支持各地发挥城市职能、交通、历史、资源等特色优势,完善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功能设施,推动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发挥旅游城市枢纽作用,支持秦皇岛、承德打造康养旅游名城。开展河北旅游名县创建,2023年创建首批“河北旅游名县”10个,对每个名县给予资金奖励,构建以名城带名县、以名县耀名城的整体格局。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传统村落、美丽休闲乡村等品牌和资源优势,加强内涵挖掘、环境治理、配套服务,打造既富燕赵风情、又具现代风尚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地。围绕打造京津游客周末休闲度假首选目的地,高标准开发多元化周末游产品,让“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成为新时尚。

(二)开发全季化旅游业态产品。以张承地区为重点,构建冬季“冰雪+温泉+体育+艺术+民俗”、夏季“林草+生态+节庆+文化”旅游产业链,发展冰雪健身、冰雪娱乐、温泉康养、生态观光、演艺娱乐、避暑度假等旅游产品,培育冰雪运动会、森林音乐会、草原音乐节等品牌,把冬、夏旅游做到极致。大力丰富城市旅游产品供给,提升休闲商街、主题酒店、非遗展演、文艺演出、节庆会展等产品的体验感和吸引力。以“乡村四时好风光”为主线,支持各地开发“大美春光在路上”观光休闲、“乡土中国 诗画生活”农事研学、“橙黄橘绿 乡村胜景”田园赏摘、“各美其美 华彩一堂”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饭店、民宿等文化和旅游企业针对节假日、时令节气等时间节点,开发富有节日风情、符合节日消费需求的旅游产品。

(三)深入推进“+旅游”“旅游+”。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项目转化,依托我省泥河湾东方人类探源工程、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遗址项目、世界文化遗产等重大资源和项目,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支持承德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旅游带动文物活化利用。立足河北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深化旅游与交通、农业、工业、体育、科技、商贸、教育等各行各业融合,拓展运游服务、休闲农业、工业展示、运动健身、在线旅游、休闲购物、研学旅行等新领域,催生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构建多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和各地特色产业、民俗文化元素,构建旅游产业和服务链条,打造特色化、差异化旅游IP产品。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有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 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一)支持旅行社经营发展。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周五12时至周日20时,以及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对在河北省下高速且安装使用ETC的旅游包车实行河北段通行费免费政策。实行旅行社招徕奖补政策,对通过旅游包机包列包船等引客入冀旅行社给予资金奖励。对享受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实施旅行社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

(二)开展促消费活动。深化京津冀文化和旅游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线路互通、市场共建,联合推广“乐游京津冀一码通”。支持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持续实施“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助企惠民行动计划。发挥廊坊、石家庄、唐山、保定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带动作用,推动正定古城、唐山南湖、秦皇岛碧螺塔、保定恋乡太行水镇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成为旅游消费打卡地。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夜游、夜演、夜食、夜购、夜娱等夜消费。开展“信易游”惠民活动。2023年全省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200万张以上。

(三)举办多层次文化和旅游活动。高标准办好“一带一路”·长城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全国戏曲(北方片)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评剧艺术节、坝上草原旅游季等大型节会。省市县联动实施文化进景区专项行动,推动文化演艺、文创产品、文体赛事、创意设施、文化志愿服务等进景区。举办长城脚下话非遗、非遗购物节、非遗会客厅等非遗体验展示活动。举办河北省导游大赛、红色讲解员大赛,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文化进万家”送服务、“群众欢乐汇”群众文艺赛事等文化惠民活动。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三、 推进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

(一)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围绕国家战略和“五带”建设,高标准谋划、引进、建设、竣工一批优质文化和旅游项目。深入推进中国古动物馆、国京戏剧文化交流中心等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以张家口市为重点,以崇礼冰雪旅游度假区、草原天路和国家一号风景大道、张家口堡开发等项目为牵引,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以秦皇岛、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市为重点,以山海关、金山岭、大境门、崇礼、喜峰口长城等文旅融合项目为牵引,建设长城文化旅游带。推动山海关长城文化馆及长城文化公园项目年底前投入使用。以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雄安新区为重点,以香河北运河文化旅游区、沧州运河武术名城、吴桥杂技文化旅游区、临漳邺城遗址文化旅游区等项目为牵引,打造大运河文化旅游带。以张家口、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市为重点,以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太行山旅游风景道等项目为牵引,打造太行山旅游带。以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为重点,以北戴河滨海旅游度假区、唐山国际旅游岛、曹妃甸生态旅游度假区等项目为牵引,打造渤海滨海旅游带。支持唐山南湖·开滦、衡水湖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二)加强项目服务与管理。依托中国廊坊经贸洽谈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重要平台,面向京津、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地区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优化提升河北省文旅产业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深化落实项目包联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对各市、各重点县谋划入库项目、新开工项目、在建续建项目定期调度、定期通报。

(三)发挥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平台机制作用。以举办省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抓手,持续优化全省各地旅游产品供给,打造新场景、提升新业态、宣传新形象,扩大旅游消费,繁荣旅游经济。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平台机制在资源整合、环境提升、城市更新、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方面的综合带动作用,指导各地加快补齐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提升旅游业综合实力。支持唐山市创新举办第七届河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联动全省各地深度参与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要活动,激发“一市举办、全省联动”新动能。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

四、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建设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加密我省至国内外重点城市和旅游城市航线航班,打造张家口、承德、秦皇岛等机场文化和旅游精品航线。建设提升沿张承坝上、长城、大运河、太行山、滹沱河、渤海沿线等重点条段旅游风景道,加快构建环京津旅游风景道体系。推出京津冀旅游环线列车线路,开通京冀旅游直通车系列线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增加旅游服务功能,依托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建设完善旅游集散和运游服务体系。2023年全省建设提升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旅游厕所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500个以上。

(二)完善重点要素服务体系。开展旅游餐饮提升行动,深入挖掘直隶官府菜、宫廷塞外菜、冀东沿海菜和冀中南平原菜等传统菜系,构建“冀菜”餐饮品牌体系,推出“河北美食地图”和主题性旅游美食线路,推动知名品牌餐饮进景区。打造提升冰雪文化、草原文化、温泉文化、杂技文化等度假酒店和主题酒店,培育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精品民宿和客栈。打响“冀忆乡居”河北旅游民宿品牌,培育民宿经济发展示范村、示范户,发展主题精品民宿。推动自驾车、房车、帐篷营地等建设。举办全省文创与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推动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发展,支持各地建设旅游休闲购物街区,构建“河北游礼”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体系。

(三)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5A级景区、重点4A级景区、重点公共文化场馆等区域的5G网络、无线网络的稳定覆盖。推动无人智能游览、可穿戴设备、智能终端、全息展演等智能装备在文旅场景的应用,开发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消费场景。开展智慧旅游景区示范点创建,带动全省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提档升级。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河北”(乐游冀)平台功能拓展优化。推动各地建设文旅数据中心和移动端智慧文旅应用程序。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

五、 强化全方位营销宣传推广

(一)持续开展品牌宣传。构建省、市、县、文化和旅游企业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营销宣传推广合力,做大做深做实“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主打品牌。持续在央媒、京津冀主流媒体和京津等重点客源市场火车站、地铁、商圈、社区等各类场景集中开展文化和旅游品牌宣传。加强组织策划,举办“跟着四季游河北”“夜游河北 不一样的美”等特色宣传推广活动。

(二)创新营销宣传方式。邀请文化体育届名人担任旅游宣传推广使者,开展“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主题歌曲征集传唱活动,与省内通信运营商合作开通河北文化和旅游宣传视频彩铃,发动网红达人、名人录制文化和旅游宣传视频,与家政、电子商务等平台合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宣传活动。征集推选“十大必游”“十大必吃”等热门适销产品。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展销优质旅游商品和服务。

(三)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旅游、艺术、产业、人文交流等方面的合作,聚焦日本、韩国、东南亚、港澳台等重点客源国和地区市场,以及中东欧等新兴客源市场,持续打造“欢乐春节 美丽河北”“河北文化和旅游周”等系列品牌推广活动,组织省内文化和旅游企业参加大型国际文化和旅游展会、博览会,推动入境游客数量、万人客源国数量持续增长。推动河北艺术精品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走出去”,鼓励利用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平台,开展多层次民间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讲好河北故事、中国故事。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

六、 优化文旅领域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文化和旅游企业市场准入快车道,对不涉及听证的文化和旅游企业设立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一日办”,对行政备案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性备案,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融资业务,对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等金融业务,开发和推广系列信贷产品。鼓励担保机构为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落实降费奖补政策,对小微文化和旅游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降费奖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文化和旅游企业,按规定在投贷联动、贷款贴息、担保奖补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好上市激励政策。

(三)开展助企服务。持续开展“送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主动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实施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乡村民宿培育提升行动,组织专家深入指导,推动旅游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乡创好物推荐官”万人培训活动。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企业人才招聘系列活动,开展红色旅游讲解员、导游、乡村旅游人才、星级饭店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加快提高素质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提升旅游服务标准规范,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加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旅游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持续组织开展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执法行动。依托河北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受理、调处各类旅游投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

相关链接: 《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