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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宁科通〔2024〕28号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84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须符合省科技厅苏科资发〔2024〕84号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二、组织方式及限项要求

1. 组织方式。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新增研发费用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 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市科技局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部门负责园区项目审查与推荐,并直接上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3. 限额申报要求。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给我市的限项要求,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科技局限额 推荐12项;全市各省级高新园区根据2022年度通报的全省高新区评价排名前10位的高新园区每家推荐8项,排名11-20位每家推荐5项,其余高新园区每家推荐2项。省级创新联合体可增报1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昇腾人工智能生态项目(指南代码:1011)可增报1项。

4. 鼓励项目申报单位采用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5. 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的申报项目,均须由所在的二级主管部门推荐。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项目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制作附件材料一套,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

3. 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kxjst.jiangsu.gov.cn),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原则上不予退回重报,请各申报单位慎重提交。

四、申报时间

1. 由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项目,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各省级以上高新区负责择优推荐的项目应在2024年6月2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稿各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申报程序及其他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按要求网上填报项目信息表和任务书,备齐相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信用承诺。

2. 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者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 根据省科技厅项目限项申报的规定,为便于评审推荐,所有申报单位需将经审核的申报资料打印装订后报送相应主管部门。由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的所有申报项目均须二级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请各申报单位与二级主管部门对接落实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期统一报送至我市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4. 我市项目申报受理中心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33、A234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有效证件)。

六、联系方式

1.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A233、A234窗口:

联系人:朱鹏晖、郁勇

联系电话:68505237、68505234

2. 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曹轶君

联系电话: 68786261

附件:1. 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 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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