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补充公告
穗埔府征前公〔
202
4
〕
53
号
202
4
年
3
月
11
日,我区发布《广州市
黄埔
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穗埔府征前公〔
2024
〕
16
号
)(以下简称《公告》)
,有关内容
如下: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涉及征收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十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合计
15.1091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15.1091
公顷。
因
凤尾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红线
调整,现对《公告》调整如下:
一、
被征地村土地情况:调整为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
一
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
二
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
五
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二、
凤尾旧村改造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15.1091
公顷调整为
14.2928
公顷
。
三、
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
补充公告时间: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补充公告
附图
2.
广州市
黄埔
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穗埔府征前公〔
2024
〕
16
号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
4
年
6
月
12
日
附件
1
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