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是一門學問,虛心學習,用心投入。對我們而言,從臺灣最基層的小學籃球,一直到JHBL、HBL、UBA、SBL,甚至美國的NBA、NCAA,乃至國際籃球,都會是我們研究的對象,期望我們能在大家的支持下成長,並且帶給大家更多的籃球報導與故事。
文
/
李祖明
NCAA將出現重大變革,未來將讓球員可以從他們的姓名權與肖像權透過品牌代言得到該有的利益(圖/達志影像)
NCAA
理事會近期批准了一項新規定,那就是他們已經同意修改部分規則,讓球員可以從他們的姓名權與肖像權透過品牌代言得到該有的利益。原本
NCAA
為了維護純業餘狀態,大學運動員並不能收受金錢方面的利益,但相較於賽事本身不但收費,其他方面的利潤也不得進入球員本身的口袋,這使得不公平的現象成為各界爭議已久的議題。
以
NCAA
今年的話題人物威廉森
(Zion Williamson)
為例,當他代表杜克
(Duke)
對陣宿敵北卡大學
(North Carolina)
的比賽,最貴的門票甚至超過
10000
美金,最便宜的門票甚至也要價
2500
美金上下。現爵士球員米歇爾
(Donovan Mitchell)
就忍不住在推特上評論,要大家記得這場比賽引起這麼龐大的金流,球員卻得不到一毛錢。而該場比賽威廉森甚至還受傷,卻沒人能為球員的未來負責。對此東契奇
(Luka Doncic)
也開玩笑地回應:「不如來歐洲打球。」
過去
ESPN
就曾在推特上舉辦過投票,而在該次投票中,有超過一半的投票網友都認為
NCAA
應該支付球員薪資,才能保持公平性並改善球員的待遇。雖然在成為職業球員後,明星球員有著遠超眾人的薪資水準,但其實打完
NCAA
後,能進一步成為
NBA
或其他聯賽的職業球員其實少之又少。因此許多人認為在幫助學校獲得利益的學生運動員,也應該從中獲得自身投入時間心力的保障。
如今這項議題得到了進展,加州是第一個通過相關法律的州,而現在大學運動員將被允許透過代言獲得酬勞,也可以聘請運動經紀人。加州的這項法律將在
2023
年生效,而據稱有超過
12
個州目前也有著修改相關法條的進程,有些州甚至希望能盡早在
2020
年就令其有效。因此
NCAA
及其成員學校也正在如火如荼地研究修改規定,而所屬部門也被要求要在
2021
年
1
月完成相關訂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