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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窸窣...窸窣...窸窣..."

这天夜里,正躺在床上酝酿睡意的陈女士突然被屋外传来的声响吓了一跳。

  • “什么动静?”

陈女士猛地从床上坐起,惊恐地望着窗外。



《门锁》剧照

陈女士家住一栋两层小楼房,她和丈夫的卧室在二楼,靠外墙那面有扇窗户。

而陈女士听到的声音,正是来自窗户那里。

由于这天丈夫像往常一样在外跑车,孩子也被老人接走,所以家中只剩陈女士一人。

这样的处境,让听到异响的陈女士格外害怕。

她摸黑下床,顺手从旁边卫生间拿了一个拖把,蹑手蹑脚朝窗边走去。

借着月色,陈女士看到了可怕的一幕——

原本关着的窗户已被打开,一只手正扒在窗台上。

陈女士来不及反应,一个脑袋又从窗台下伸了上来。

显然,这个入侵者没有注意到陈女士,他还卯足了劲想往屋里爬。

此时陈女士终于从恐惧中回过神来,大喊:

  • “你是谁!你想干啥?”



《门锁》剧照

窗外的人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威胁道:

  • “我知道就你一个人在家,你给我老实点,不然小心我要了你的命!”

陈女士本就十分恐慌,听到对方这样讲,她更是害怕。

在巨大的恐惧笼罩下,陈女士挥起手中的拖把,向窗外那人的脸杵了过去。

窗外的人没想到陈女士会反击,躲避不及,被拖把击中脸后掉了下去。

陈女士听到重物坠地后传来的一声闷响后,黑夜又重归于平静。

很快,接到报警的民警赶到陈女士家中。

通过与外墙、排水管和窗台上提取到的脚印和指纹对比,

警察确定这个半夜爬上陈女士家并坠亡的男子就是同村的周某。

原来,周某早就注意到陈女士丈夫经常不在家,于是就起了不轨之心。



这天晚上,他逮到机会,壮胆沿着水管爬上陈女士家二楼,企图实施自己的邪念。

然而恶人自有天收:

  • 周某被陈女士击中坠落,呈后脑勺着地的姿势摔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 这导致他颅骨粉碎性骨折,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

周某大概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欲望落个这么惨的下场。

一切真相水落石出,警方最终认定陈女士为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这样的结果可以说是大快人心,然而周某的家属却不愿就此妥协。

0

周家人主张周某“罪不至死”,一纸诉状将陈女士告上了法庭。

向她索赔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50余万元。



周某家人的行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不满。

大家纷纷吐槽:

  • “怎么好意思上诉的?想钱想疯了吗?“



  • “你们不得赔偿陈女士的精神损失费吗?



可不是,陈女士原本在家好好的,却无缘无故因为周某爬窗受到惊吓,还遭到他的威胁。



怎么她还没向周某家人索要精神损失费,周家人倒是大言不惭开口就要50万?

这样的举动,真是将“恶人先告状”、“我弱我有理”这两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

或许在周家人看来,周某仅是爬了个窗户,说了几句狠话就被陈女士“夺去”性命还非常“冤枉”。

但他们要知道的是:

周某的死怪不得旁人,因为从一开始就是他自己造成的。

他半夜爬上别人家二楼的窗户,无疑是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更何况他还对陈女士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那也就怪不得对方为了自保进行反击。

记得罗翔曾经就讲过这样一个例子。

一位女子在晚上遭到一名男子的袭击,试图对她进行X侵。

女子见对方人高马大反抗不了,便提议说去个平坦的地方。

男子一听,瞬间来了劲,同意了。

可就在男子脱衣服蒙住脑袋时,女子奋起一脚,将男子踢进了粪坑。

男子大惊失色,挣扎着想爬出来。

此时站在一旁的女子也很害怕。

于是,她毫不留情地踩在男子攀在池边的手指上,又让男子跌回粪池。

就这样重复几次后,男子最终溺毙在粪池中。

对此,罗翔表示,如果他是那位女子,他不仅会用脚踢,还会用砖头砸。

因为谁也不知道男子上来后会不会再次施暴。



周家人觉得周某“罪不至死”,莫不过是因为周某还没来得及对陈女士做出些什么,

但是他们有没有想过,如果陈女士不奋起反击,她可能会遭遇怎样的不幸?

难道就因为周某没来得施暴,就要将陈女士当时所处的危险境地抛开不谈吗?



《门锁》剧照

又或是他们希望身处危险的陈女士能照顾“歹徒”的安全,对他温柔一点?

很显然,这不现实。

虽然周家人胡搅蛮缠,但好在法院明察秋毫。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周某的举动已经侵害了陈女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终判定陈女士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我方位行动,驳回了周家人的诉讼请求。



得知这一消息,网友纷纷叫好。



这不仅是因为周家人的所作所为本就“不合规矩”,

更是因为,我们见过太多死者家属在得到别人同情后变本加厉的案例。

03

之前有这样一则新闻。

一位93岁的老人张某去儿子家吃完饭后准备回家。

因为张某家在高速公路对面,为了抄近路,张某选择横穿高速公路。



与此同时,刘某正驾驶车辆在事发高速上行驶。

张某突然出现在高速公路上,刘某刹车不及时撞向张某,导致张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刘某第一时间报警。

交警到达现场,作出了初步的鉴定报告,

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而刘某因为超速行驶承担次要责任。

得知这一结果,张某家属立刻向刘某索赔。

理由是刘某超速来不及刹车撞死了张某。

可问题是,如果刘某按规定时速90km/h行驶,就可以及时刹车不撞上张某了吗?

谁也不知道。

唯一能确定的是,假如张某一开始就不无视规则横穿高速公路,他就不会丢掉性命。

很显然,他就没有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



不过由于刘某超速,同时也是出于人道主义,汽车保险公司最终还是赔偿了张某家属28万作为补偿。

可谁知,拿到补偿的张某家人还不满足,他们又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起诉至法院。

他们认为,管理部门对事发路段高速公路隔离栅巡护不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原来,事发路段有一处隔离栅存在破损,张某正是通过这个小口进入高速公路。



在张某家属看来,如果没有隔离栅这处破损,张某根本不可能进入高速公路,也就不会被撞身亡。

听听,多么冠冕堂皇的说辞。

他们丝毫不提张某违反规则横穿高速这一行为,反倒责怪别人给他提供了机会。

可事实上,这处隔离栅缺口处很小,成人需要通过拉拽才能通过,一般人根本不会误入。

再说了,难道没有这处缺口,张某就不会想其它方法通过隔离栅了吗?

答案显而易见。

由此可见,张某家人这样做就是在强词夺理。

他们之所以这样做,究竟是心疼老人想为其讨回公道,还是想为自己讨点“甜头”?

我相信大家自有判断。

这件事也好在,法院没有因为张某的死亡就惯着张某家人,而是驳回了他们的诉求。

无论是周家还是张家,他们都让我们真切感受到:

亲人的逝去着实让人感到悲伤,但是他们滥用诉权、颠倒黑白为自己“牟利”,实在配不上别人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