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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o对此判决结果回应称:vivo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并重视知识产权的积累。近年来,我们与多家头部公司在互相尊重专利价值的共识下达成了交叉许可。同时,我们持续在与诺基亚协商交叉许可续约事宜,但我们认为诺基亚没有履行以“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提供合理许可的义务,双方暂时未能达成一致。我们遗憾地获悉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并已做好相关准备,必要时会暂停相关产品在德国官方渠道的销售和营销。我们同步也正在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将评估进一步的举措。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秉持“FRAND”原则与诺基亚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我们对德国市场的长期战略不会改变,并将持续在德国开展运营,用户可以一如既往地享受我们的服务。德国之外的市场不受影响。

4、虚构数据干扰算法推荐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赔百万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引流刷量软件干扰短视频算法推荐、妨碍短视频平台正常运行不正当竞争案。

微播公司与浙江头条公司(以下简称二原告)为抖音APP的共同经营者。三被告共同推广、宣传的抖竹软件是一款聚合式智能刷量软件,用户在手机上登录抖竹和抖音账号后,设置任务、下达指令,移动端就能够自动打开抖音并自动实施一系列指定动作,包括模拟人工操作养号、批量点赞和评论、随机转发、批量关注加好友、自动私信粉丝和关注的人等,最终达到将指定视频刷上热门、截流同行粉丝、为指定账号引流的目标。

二原告认为三被告开发、运营的抖竹软件模拟真人行为规律,进行规模化、自动化批量操作,制造虚假流量,骗取平台流量,妨碍了抖音的正常运行和短视频分享生态,通过提供刷量技术来不正当谋取交易机会,获取竞争优势,有违诚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0万元。

对此,法院经审理认定,二原告关于三被告开发、运营的抖竹软件妨碍、破坏抖音产品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张成立,一审判决三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应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

5、全国首例网游运营商恶意拉取游戏玩家案生效,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4月14日,知产宝公众号公开了全国首例对网络游戏运营商恶意拉取游戏玩家的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案件。本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委托游戏公会推广其游戏,推广人员以虚拟玩家身份实施被诉行为,被告是拉人行为的提出者和受益人,在对该行为具有制止的权利和能力的情况下,采取了实质上认可的态度并下达指令使该行为持续进行,应当认定是被诉行为的实施主体;被告用比正常宣传推广更低成本的方式争夺涉案游戏既有客户资源,抢夺交易机会以获得利益,主观上具有明显恶意,客观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及网络游戏行业普遍认可的商业道德,影响了原告对玩家的后续交易机会和经济利益,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害,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据此判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来源:知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