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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航空

厦门航空积分发行

“东方万里行”会员乘坐厦门航空航班可发行积分的舱位具体如下:

航班代号 服务等级 购票舱位 里程积分

升级积分

(标准里程*发行率)

升级次数

定级里程

(标准里程*发行率)

定级次数

基础积分

(标准里程*发行率)

舱位奖励积分

(标准里程*发行率)

MF 头等舱 F/A* 100% 50% 100% 1.0
公务舱 J(国内)/C(国内)/D(国内)/I(国内) 100% 50% 100% 1.0
J(国际)/C(国际)/D(国际)/I(国际) 100% 30% 100% 1.0
经济舱 Y/B/M/L/H 100% - 100% 1.0
K/N/Q/V 50% - 50% 0.5

官网链接

注:

  • 1.会员乘坐挂有天合联盟成员公司的航班代号且由天合联盟成员公司实际承运的航班可发行里程积分、升级积分和升级次数。
  • 1.会员乘坐挂有天合联盟成员公司的航班代号且由天合联盟成员公司实际承运的航班可发行里程积分、定级里程和定级次数。
  • 2.上表中未列明舱位为不可发行积分的舱位。
  • 3.上表中*标示的购票舱位若为奖励机票购票舱位时不可发行。
  • 4.所有的包机航班不能享受里程发行。
  • 5.乘坐天合联盟航班发行“东方万里行”积分遵循“最低标准里程”,即当城市间距离小于500公里时,标准里程以500公里计。
  • 6.如果会员同时参与其他常客计划,只可选定一家常客计划发行积分。
  • 7.会员必须于成行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航空积分补登。
  • 8.成为会员前一个月的天合联盟航班乘机记录,会员可以申请补登。
  • 9.补登事宜:1.网站自助补登:登录东航官网:www.ceair.com,并登录会员账户在积分补登界面提交自助补登。 2.会员服务电子邮箱:请根据规定发送相应凭证至会员服务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致电95530确认您的电子邮件是否已被接受成功。 3.传真:请根据规定发送相应凭证传真至+86-21-95530(转传真)。 4.各服务网点:请根据规定携带相应凭证至东航各服务网点申请补登。相关凭证:机票行程单复印件及登机牌复印件并注明会员卡号
  • ※具体内容详见规则明细或产品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