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5、计划服务周期:2021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共计914日历日。自中标之日起,至国家批复止共计914天(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及评估需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报批进度);
6、招标范围:
依据《沈阳市轨道交通线网优化方案》(2017年版)和新一轮正在修编沈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规划年限拟为2025-2030年,优先考虑但不限于包含
地铁8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9号线北延线、9号线东延线、4号线南延、4号线北延、2号线新航站楼支线、16号线(以上拟建线路长度约200公里)以及文化、商务快线等线路
,具体线位和长度需在建设规划中研究论证。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主报告编制及评估;必备专题报告(包括客流预测报告编制及评估、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工程可实施性分析专题报告编制及评估(包括规划地铁线路的预可行性研究)、非必备专题报告(包括投融资专题报告编制及评估及文物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包含项目报送、报告书评审及项目报批服务等工作。若国家规定政策更新变化,导致建设规划报批阶段需增加或调整其它必备专题报告、非专题报告,也一并纳入本项目范围内。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