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3月12日印发通知,决定从3月6日到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5月13日,国务院扶贫办与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云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会,强调要凝聚各方力量向深度贫困堡垒发起最后总攻,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治意识一年比一年强,推进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工作作风一年比一年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的目标任务是:户户达标,剩余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村村提升,429个未出列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集体经济全部达标;8502个贫困村村级基层组织建强,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管护制度措施落实,有特色产业和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县县清零,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部整改清零,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强化问题整改,以“户户清”“村村清”“县县清”为抓手,确保2020年上半年完成问题整改、干净彻底扫尾。
收官之年遭遇疫情影响,困难更多,任务更重。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倒计时,省委、省政府强化挂牌督战,用最严责任、最强力量、最实作风啃下最硬骨头、攻克最后堡垒。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直通联动督战机制,对剩余未申请摘帽的7个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8个县,由省级领导定点督战;对未出列的429个贫困村,由州(市)、县(市、区)两级挂牌督战;对11个万人以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由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挂牌督战。强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漏项弱项,实化细化问题清单,明确作战任务和逐一对单销号责任。抓实抓细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医疗、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问题整改,以整改成效促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产业扶贫、转移就业、兜底保障工作,确保脱贫成果质量高、成色足、可持续。
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问题,云南出台《关于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全力实施巩固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已脱贫摘帽县,严格落实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有效防止38.59万重点监测人口返贫和39.08万农村边缘人口掉队。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强化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的意见》,围绕“培育新观念、完善新机制、倡导新生活、展示新气象”稳定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原载2020年第6期《社会主义论坛》“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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