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代表建议中提到,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的有力举措,闵行区法院与区司法局探索共同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但也遇到一些问题,建议打破技术壁垒,加强设备保障;加强业务培训,促进调解专业化;丰富宣传形式,提升调解认可度。你们的建议务实中肯,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十分赞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努力推动解决问题。
    一、关于“打破技术壁垒,加强设备保障”的建议
    2019年11月上海高院开通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市司法局智慧调解平台线上互联,对接全市17家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以及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并于2021年引入本市16个区总工会入驻平台。为了让调解案件流转更加顺畅,上海法院在街道、社区、村镇设立“社区法官工作室”“调解工作室”等,配备工作电脑、液晶屏等设备,搭设网络专线,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的网格化延伸。下一步,市高院将会同市司法局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加强线上平台的对接合作,推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平台数据导入和传输效率,完善调解案件信息查询功能、流程节点预警提示功能、在线视频调解指导功能、在线交流功能、一键申请司法确认和立案功能,进一步提升在线受理、委派委托、纠纷调解和司法确认的工作效率;构建考评制度,提高法官或调解员参与的积极性。此外,上海高院将进一步扩大对接辐射范围,利用“一网通办”平台与各委办局等多元解纷参与单位加强在线诉调工作对接。
    二、关于“加强业务培训,促进调解专业化”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各法院积极创新业务培训指导方式,如松江区法院建立调诉对接工作微信群,实行“一案一议”在线业务指导;普陀区法院首创“要素式”调解模式,确保诉前调解工作以要素为轴有序开展;浦东新区法院通过数字技术,指导法官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对调解员调解过程进行实时指导。但是,目前的培训力度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差距。下一步,上海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特邀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并会同市司法局制定培训计划,汇编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编写类案调解指南,组建由法官、专家、学者、资深调解员等组成的人民调解讲师团,定期对调解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鼓励中基层法院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大律师特邀调解员比例;积极开展院校合作,引入高校专家学者调解员,加强调解专业化建设。关于经费保障问题,《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安排专项经费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所需经费给予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选聘的人民调解员、调解秘书、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等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相应的办案补贴。下一步,上海高院和市司法局将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各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共同做好调解经费的申请和保障工作。
    三、关于“丰富宣传形式,提升调解认可度”的建议
    调解具有高效便捷、费用经济、非对抗不伤和气、非公开保护隐私等诸多优点。丰富宣传形式、提升社会认可度很有必要。上海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一是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围绕调解申请流程、调解适用范围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法进社区、法进企业、法进网格等专项普法活动,提升社会公众调解意愿和非诉解纷意识。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宣传效果,一方面通过诉讼服务大厅宣传板、电子显示屏滚动视频播放、编发宣传手册、“公众开放日”活动、法官讲法治课等形式,提升宣传引导的渗透力;另一方面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综合运用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各类平台,全方位普及人民调解相关法律常识,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三是以案释法,选择对群众有教育意义且适合公开的诉源治理典型案例以及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讲好案例故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
    感谢你们对上海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