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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市是以城市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来规划、建设与管理的现代化城市,以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基础,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人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市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环境质量根本改善,自然资源充分保护,经济发展集约高效,生态文化弘扬光大,社会生活文明和谐,人居质量全面提升。 常州是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 东濒 太湖, 南接天目山余脉 ,西枕茅山山麓, 北临长江, 中嵌洮、 滆二 湖;城市融 合了山、江、湖、河等重要自然与人文景观,城水相依的组合优势非常突出。 2004 年常州创建成全国第三个、全省第二个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溧阳、金坛两市已经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武进区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的工作也已经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建设生态市,常州的自然禀赋突出,工作基础扎实。 目前,常州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演进的经济转型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今后一段时间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而沿袭现有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环境制约更加凸现,经济发展将难以为继。 建设生态市正是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和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的最有效途径。 生态市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规划是先导。为动员全市人民和组织各个部门积极参与生态市建设,市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规划范围为 4375 平方公里 的市域面积,其中市区的 1864 平方公里 为规划重点。规划基准年为 2005 年,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规划》全面分析了常州生态市建设的基础与条件,提出了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预期目标,明确了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任务,初拟了近期建设的重点工程,提出了建设保障措施。 《规划》是指导常州建设国家生态市的纲领性文件,是辖市(区)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市各相关部门制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生态市建设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生态市建设的不断推进,《规划》还将适时进行充实和调整。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全市 GDP 年平均增长 13.6 %,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同期水平 4.8 0.8 个百分点,这种高速增长态势将在“十一五”期间继续保持。工业化正在向中后期阶段演进,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一产稳定、二三产并举”方向转型。 2005 年,全市户籍人口 351.6 万,外来暂住人口总数为 130.3 万,城市化水平为 60.4 %。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 14589 元和 7002 元,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为 39.5% 39.8% ,均已接近或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社会事业进步,教育、文化、卫生、科技日趋繁荣。 自然条件相对优越。 常州濒江多湖,境内沟汊交织,全市水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 19.5 %;地貌以平原为主,其面积达 58.1% ;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丰沛;水、土、光、热的匹配极佳,形成了江南水乡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溧阳南部低山丘陵和洮、 湖湿地 是省内少有的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地区。 城市文化特色鲜明。 城水相依构成了独特的城市自然人文景观,从三套环河四套城的春秋淹城,到枕河而居的运河人家,直至连江通海的长江码头, 优越的水生态环境 承载了常州 2500 年文明历史,也记录了城市形态从点、到线、向面演进的轨迹,常州是长三角地区同时融合江、湖、运河等重要水体景观的极少数城市之一。运河文化和吴文化在常州积淀深厚,留下了青果巷、天宁寺——舣舟亭历史文化街区、古运河、蓖箕巷——西瀛里等历史遗存,近现代人文荟萃。古城新貌形成历史和现代交融的城市文化特质。 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2005 年,常州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天数达到 308 天。地表水环境质量整体上得到较大改善,市区河流黑臭发生率明显下降,入太湖两条河流水质部分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区域噪声呈下降趋势。已建成了武进区淹城遗址保护区、溧阳市上黄水母山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茅山风景名胜区等一批风景名胜保护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8.8% 第二节 问题与制约 经济增长方式粗放。 经济增长方式仍以量的扩张为主,经济发展高投入、高消耗的特征显著。化工、印染、建材、冶金等传统工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较大,结构性污染突出。 2005 年,印染、化工、医药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市区 25.6 %,其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占市区 65.6 %,水污染物 COD 的排放量占市区 75.1 %。单位 GDP 能耗、 SO 2 COD 排放强度虽然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居高不下,单位 GDP 水耗、清洁能源比重、 ISO14000 认证比率和第三产业比重还达不到生态市建设要求。 产业布局不尽合理。 城市主导风向和河流主流向相背,城市空间框架快速拉开与产业布局调整滞后, 造成产业空间结构的不尽合理。化工、纺织印染等污染企业布点分散,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威胁城市生态安全。 水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地表水水功能区达标率不到 50% ,水环境形势严峻,市河水质不尽人意。 滨江重化工区对长江饮用水源地存在潜在威胁,农村生活污染源与乡镇企业的无序布点,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存在着极大隐患。 湖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长荡湖水质超标现象普遍,特别是总磷、总氮指标居高不下。自然水系被人为分割阻断,农村池塘沼泽化严重。 城市功能有待优化。 主城区人口密集,沿运河老城区街道狭窄,建筑物密集,公共空间严重缺乏。城市道路建设远不能满足机动车增长要求,市民公共交通出行率过低,绿色交通体系尚未建立。市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农业用地交错分布,功能混杂。 2005 年常州市区人均绿地面积为 7.1m 2 ,远低于生态市要求的人均 11m 2 考核标准。 城乡二元结构明显。 城区与所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城市化水平差距较大, 2005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2 倍。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差,造成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不足。全市尚无乡镇通过国家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 对照国家生态市考核指标的 6 项基础条件,我市尚无辖市(区)通过县级生态市(区)的国家考核验收。在 27 项考核指标达标难度较大有: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市空气质量、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第三产业占 GDP 比重、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环保优先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全局,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生态转型为抓手,以 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为切入点, 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安全体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建设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高起点规划建设生态常州,使我市尽快走上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的又好又快发展之路。 第二节 战略定位 常州生态市建设的战略定位是: 产业先进、群众富裕、文化发达、城乡繁荣、人居环境优美的长三角名城。 常州生态市的基本特征 为: 经济集约高效。 经济结构完成战略性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得到充分提升和发展,一、二、三产结构形态协调合理,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集约化利用土地资源,形成资源节约、经济高效、产业先进的现代城市。 生态环境优良。 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保护,山、江、湖、河等自然人文景观的组合优势充分发挥,生产与生活方式实现质的转变,常州成为一个蓝天、绿地、青山、碧水的 宜居 城市。 文化底蕴丰厚。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 城市优秀的传统文化 不断 弘扬,生态理念和生态文化广泛普及,社会事业进步繁荣,历史遗存得到科学保护,传统人文与现代景观交融,历史文化名城和江南水乡古城的城市特质彰显,形成群众富裕、文化发达、城乡繁荣、社会和谐的文明城市。 在未来 5-15 年内,通过加快生态网架建设和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制,形成安全的城市生态格局;着力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优良生态环境体系、宜居生态人居体系和先进生态文化体系,把常州建设成为经济高效、环境优美、自然生态与社会文明高度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城市。 高效生态产业体系。 构建以园区、行业、企业为主体的生态工业体系;通过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生态林业基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基本建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生态服务业体系。 优良生态环境体系。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效防治工业、农业、交通和生活污染,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宜居生态人居体系。 构筑空间结构合理、布局有序、功能完善、水清景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使常州成为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区域人居环境的先行地区。 先进生态文化体系。 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意识,建立起面向社会公众的生态文化发展载体,弘扬生态文明,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生态市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与社会全面进步。 二、阶段目标 总体目标分三个阶段实现: 2006 2010 年为建设达标阶段, 2011-2015 年为完善巩固阶段, 2016 2020 年为提高深化阶段。 (一)建设达标阶段( 2006-2010 年) 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 , 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大力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入,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显著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到 2008 年绝大部分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要求,溧阳、金坛建设成生态市(县),武进和新北区达到生态区标准要求。到 2010 年,全市所有指标达标,建成国家生态市。 (二)完善巩固阶段( 2011-2015 年) 巩固国家生态市建设成果,以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建成高效的生态产业体系;以生态建设为重点,构建优良的生态环境体系;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营造适宜的生态人居体系;以普及生态文明为重点,创建先进的生态文化体系。 (三)提高深化阶段( 2016-2020 年)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人的素质,生态文化建设得到普及,生态意识深入人心。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把常州建成 产业先进、群众富裕、文化发达、城乡繁荣、人居环境优美的长三角名城 三、建设指标 根据我市地域特点,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共 33 项,基本条件 6 项,其它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三类,共 27 项指标。 该区分别位于市域西北部和西南部,其中西南部北界是由 S239 省道、 G104 国道、宁杭高速公路组成,南界为市域行政界线;该区西部以市域行政界线和 20 数字高程线为界。以生态保育为重点,适度开发生态旅游和生态林果业。 Ⅱ中部湖泊生态保护与生态城市建设区 该区位于市域中部,东北部以沪宁高速公路为界;西南部与 区接壤,其余以市域行政界线为界。以湖泊生态保护与生态城市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与产业的生态化改造。 Ⅲ东北沿江开发建设与适度保护区 该区位于市域东北部,沪宁高速公路以北。 以沿江产业发展、长江水体及生态公益林保护为重点,积极推进产业生态化改造,强化开发区建设的环境管理。 (二)二级功能区 1 茅东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 该区地处茅山东麓,西面与句容和溧水交界,东南部以 20 数字高程线为界。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重点,适度发展经济林。 2 南山-天目湖水源涵养与风景名胜区 该区地处溧阳市西南,南部以市域行政界线为界,北部由 S239 省道、 G104 国道、宁杭高速公路组成。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为主,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 1 通济河平原生态农业发展区 该区南部以北河和宁杭高速公路为界,东部以丹金溧漕河和镇广公路为界,北部以行政界线为界。重点发展粮、油、桑、禽等。 2 南河流域平原生态农业发展区 该区北部以北河、宁杭高速公路为界,东部以丹金溧漕河、中河、竹箦河、胥河及宁杭高速公路的连接线为界。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主。 3 金坛生态城市发展区 该区包括金坛市区。以城镇和产业生态化改造为重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4 长荡湖湿地保护区 该区以长荡湖为主体,北部包括钱资荡,位于丹金溧漕河以东、金宜公路以西、金武公路以南、中河以北。以长荡湖、钱资荡为主体,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和淡水资源保护为主,适度发展生态养殖和观光旅游业。 5 溧阳生态城市发展区 该区西部与Ⅱ 2 区交界,位于宁杭高速以北、中河以南。以城镇和产业集中发展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和第三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6 生态农业发展区 该区位于孟津河、扁担河以西,镇广公路和金宜公路以东,常金公路以南平原地区。是优质粮油产业带,以粮、油、桑、禽、花卉苗木为重点。 7 - 湖湿地与生态产业发展区 该区位于市域西南,自西向东分别由孟津河、扁担河、常金公路、常太高速(规划)、武宜运河、太滆运河、新长铁路(规划)围合而成,区内包括滆湖、太湖(武进区境内)及竺山。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湿地保护与生态渔业为主,适度开发生态旅游业。 8 常州生态城市建设区 该区位于沪宁高速公路以南,常金公路、常泰高速公路(规划)、武宜运河、太滆运河及新长铁路(规划)以东、以北。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发展生态产业,改善人居环境为主。 1 长江水源保护与生态产业发展区 该区位于德胜河以西,沪宁高速公路以北。以长江水源地、湿地和小黄山生态公益林保护为重点,适度发展生态产业。 2 新北生态经济开发区 该区位于德胜河以东,沪宁高速公路以北。重点发展电子、高新技术、重化工、能源和物流业,建设生态产业园区。 3 横山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生态产业区 该区位于武进东北部,沪宁高速北部。以生态公益林与人文景观保护为主,引导产业的生态化改造。 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根据常州生态系统特征和功能,从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两方面,在市域范围内划定 19 片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约 726km 2 长江重要湿地与饮用水源地 长江常州段位于长江下游,南岸西起常州与丹阳交界处的九圩港,东至常州与江阴交界处的桃花港,此保护区包含了境内长江水体以及以魏村水源保护区,面积约 10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饮用水水源地、渔业养殖、生态湿地。 小黄山森林公园。 该区位于新北区东北部 107 过道以北、浦河以东,总面积 10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休闲。 新孟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 北起小河闸,南至京杭大运河,面积 5.38km 2 。是引江济太的重要清水通道。 横山生态公益林区。 位于武进东部横山桥镇境内,范围为清明山和芳茂山山体,区内包括西崦村、奚巷村、芳茂村部分地区。 面积 4.1km 2 ,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宋剑湖重要湿地。 位于武进区遥观镇,总面积 6km 2 ,重要城郊湿地。 淹城森林公园。 区内包括高田村、淹城村及与宁、大坝村的部分地区。总面积 1.21 km 2 ,是重要的历史文物保护区。 夏溪 花卉苗木 生态园。 该区 以夏溪镇为中心,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是全市的花木科技核心示范园区 , 面积约 50 km 2 滆湖洪水调蓄水域 位于市区西南,分属武进、宜兴管辖。北通长江,东濒太湖,西连洮湖。功能区北到环湖大堤,东到环湖公路和七十年代以前建设的圩堤,西到湟里河以北以孟津河西岸堤为界,湟里河以南与湖岸线平行,湖岸线向外约 500 为界,南到宜兴交界处。总面积 145.7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洪水调蓄、渔业养殖与生态湿地。 太湖湾洪水调蓄与竺山风景名胜区。 位于武进区潘家、雪堰以南,总面积约 60km 2 。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茅东山地水源涵养林地 位于金坛市西部薛埠镇和茅麓镇,地处茅山东麓,包括方山森林公园和四棚洼生态公益林,面积 44.2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水源涵养和饮用水源保护。 向阳水库水源涵养区。 位于金坛市薛埠镇南部,属扬子准槽构造区,呈东南 - 西北走向,长约 3.4km ,宽约 1.7km ,东以水库坝、李家山分水岭为界,西以市界为界。总面积约 6.3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水源涵养和饮用水源保护,是金坛西部地区重要饮用水源地。 天荒湖饮用水源保护区。 位于金坛市建昌镇,包括北天荒、养殖场、东至北圩、西至建昌村、南至冯家村、潭头村一线范围。总面积约 12.7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饮用水源地、渔业养殖。 钱资荡重要湿地。 位于金坛市市区南部, 钱资荡全部水面及沿岸 50 范围的陆域为限制开发区,面积 5.5km 2 , 不设禁止开发区。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渔业养殖。 长荡湖重要湿地 东接金坛市儒林镇、西依指前镇,南濒溧阳市,北临洮西镇。面积约 101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改善湖区生态环境,恢复湖区渔业资源。 瓦屋山森林公园 位于溧阳市西北部边境山区,包括竹箦镇的丫髻山,上山镇的瓦屋山、东山,狮子山,曹山,上沛镇的芳山和芝山。北面与竹箦煤矿交界,西北面分别与句容和溧水交界,东南分别与竹箦镇的杨湾村,上兴镇的洋河、步村、分界,上沛镇的井塘村等相临。 面积约 16.7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溧阳市西郊森林公园 。位于溧阳市区西郊。东临原溧城镇七里岗村,南面为七里岗村和梅二村,西面与新昌镇大园村交界,北面是溧城镇清安村。 面积约 1.17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 上黄水母山自然保护区。 位于溧阳市上黄镇 , 距市区东北 18km , 总面积 0.3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中华曙猿等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保护。 天目湖重要风景名胜区。 位于天目湖南区及其大溪水库四周,地跨周城、新昌和天目湖三镇,北至新昌镇的山南村,西面为南渡镇的观山村和周城镇的欣丁村、洙漕村、濮家村,东面包括天目湖镇的沙新村,区内包括天目湖桂林村、南钱村和宋塘村部分。总面积 63.8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饮用水源保护。 南山水源涵养林地。 位于溧阳市南部,包括天目湖镇、横涧镇及戴埠镇部分山区,天目湖湿地公园,隶属平桥镇(现已并入天目湖镇),北面与风景名胜区相交,东面与宜兴市接镶,南面、西面与安徽省交界。总面积约 182.03km 2 ,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水源涵养。 三、构建市域“三横一纵”生态网架 以宏观尺度区域空间安全体系的构建与发展为目标, 以生态源区和生态廊道为依托,构建 呈“ E ”字形开环结构的生态网架。 西部一纵,茅东山体生态通道: 北端始于茅麓镇,向南沿连绵茅东山体,至南部瓦屋山,总长约 41.1km ,核心区面积约 411km 2 。区域重要水系源头和分水岭,城市景观源和生态控制骨架,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起到重要生态源作用。 北部一横,长江干流及沿江湿地生态通道: 长江下游常州段,长约 17km ,核心区面积约 170km 2 。沿江湿地、水域生物资源丰富,具有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构成滨江地带城镇和产业集中区的生态防护带。 中部二横,长荡- 湖-太湖水生生态通道: 西起茅东山地,向东横贯长荡湖、鬲湖,至到武进太湖湾地区,总长约 61.9km ,核心区面积约 619km 2 。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和娱乐休闲功能,不仅为都市、产业布局提供适度生态空间及其服务功能安全保障和控制方向,也是区域生态交流的重要中转基地。 南部三横,天目湖-南山山水复合生态通道: 西起瓦屋山,向东经过天目山、大溪水库,至南山与横涧,总长约 32.4km ,核心区面积约 324km 2 。区域主要水系源头和分水岭,有保护完好的核心区,生态系统中自然组分比例高,是区域自然生境和乡土物种保留地,对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起到控制性和生态源的作用。 四、建设市区“八片三环十廊”生态网络 八片: 包括长江湿地、小黄山、横山、宋剑湖、竺山-太湖湾、淹城、 湖、夏溪花木基地 等重要生态湿地、森林公园和生态绿地。 外环(外围生态屏障环):以重要生态湿地、森林公园和生态绿地为依托,形成生态外环廊。 中环(高速公路环):沿西绕城高速、联三高速、沪宁高速建设大型生态绿地,形成以高速公路防护林为主的绿色生态中环廊。 内环(滨河环):沿德胜河、规划京杭运河、横塘河、沪宁高速公路南侧人工河两侧建设大型生态绿地,形成以水体及其滨河防护林为主的环状城市生态隔离带。 沿城市快速干道、河道、铁路等规划建设生态绿廊,在城市范围内主要形成七横三纵的十条廊道。七横:沿江、 338 省道、沿江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城北干道、沪宁铁路、长虹路、锡宜高速绿廊;三纵:春江路、龙江路、青洋路绿廊。 五、建设区域生态廊道 生态廊道是联系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通道,是构建生态网架的基础。以河流(包括河滨绿地)、连绵山体及交通干道绿化带为建设主体,全市域共有 22 条生态廊道,其中河流廊道 15 条,连绵山体廊道 2 条,道路绿色廊道 5 条,保护面积约 40km 2 , 其长度及功能如下: 新孟河 长为 21.5km , 清水通道; 德胜河 长为 23.27km , 清水通道; 扁担河 长为 25.63km , 清水通道; 太滆运河 长为 31.56km , 生态防护; 北干河 长为 20km , 清水通道; 南河 长为 72.84km , 生态防护带; 茅东 - 瓦屋山系 长为 17.04km , 物种迁徙; 南山山系 长为 15.89km , 景观、生物栖境及迁徙; 丹金溧漕河 长为 120km , 渔业、农业; 通济河 长为 15.32km , 饮用、农业; 湟里河 长为 21km , 清水通道; 武宜运河 长为 25.28km , 生态防护带; 武进港 长为 23km , 生态防护带; 北塘河 长为 21.21km , 生态防护带; 藻港河 长为 21.69km , 生态防护带; 长江 长为 12km , 生态防护带; 京杭运河 长为 24.61km , 景观、生态防护带; 107 国道 长为 12km , 防护隔离带; 宁沪高速公路 长为 43km , 防护隔离带; 常金路 长为 49.37km , 防护隔离带; 常溧路 长为 87km , 防护隔离带; 宁杭高速公路 长为 45km , 防护隔离带。 对沟通长江、滆湖、长荡湖、太湖、茅东山地、瓦屋山地、天目湖及南山等区域主要生态源区的 8 条生态廊道定为一级生态廊道,包括新孟河、德胜河、扁担河、北干河、太滆运河、南河、茅东 - 瓦屋山系、南山山系,其余 14 条生态廊道为二级生态廊道。 六、加强生态管制 为保证全市域生态安全,建立规划、国土、农林、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协同监管的机制,对“三横一纵”的生态网架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优先保护并限制其开发强度。管制区面积 766km 2 ,占全市国土面积的 17.5% 。重点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水源地涵养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和生态公益林 9 类功能区,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 自然保护区 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对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的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它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 森林公园 区内禁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确需采伐、更新林木资源的,必须遵守有关林业法规、经营方案和技术规程的规定;森林公园的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并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风景名胜区 区内禁止一切可能破坏景物和自然环境的行为;各项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应与景观相协调,禁止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在珍贵景物周围和重要景点,除必须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增建其他工程设施。 饮用水水源地 区内禁止直接和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外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等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重要水源地涵养区 区内禁止新建任何影响水源水质和有损蓄水功能的项目,其它开发项目在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必须征得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查同意;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开矿、建墓地、开垦、采石、挖砂和取土活动;区内已有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不得损害其生态服务功能,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重要渔业水域 区内禁止使用严重杀伤渔业资源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捕捞;严禁捕捉国家规定的一、二级珍贵水生动物及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禁止建设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进行水下爆破、勘探、施工作业等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须征得行 政主管部门批准。 重要湿地 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擅自采沙、取土、放牧、烧荒、砍伐林木、采集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非法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向湿地内排放未达标污水和倾倒可能危害水体和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固体废弃物。 清水通道维护区 区内禁止新建一切对水体、土壤有污染的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破坏维护区植被、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生态公益林区 区内禁止开垦、采石、控沙、取土、筑坟、商业性采伐等行为;区内的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等宜林地应限期完成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工作;工程建设项目需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应当实行占一补一;已建项目对生态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对于生态廊道实施分级管制:一级廊道及其周边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优先实施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达标管理,严格控制化工、纺织、印染、建材冶金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污染行业的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等建设活动对廊道的破坏,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积极开展河堤生态化、河道清淤、道路绿化等生态建设,确保一级廊道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维护和保持。二级廊道及其周边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制化工、印染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展生态建设,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加快推进以生态工业为龙头,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生态服务业为重点的生态产业体系建设。 2006 2010 年, 重点扶持以生产型服务业为基本特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从依赖物质资源消耗向依托人力资源创造转型 ,建立产业良性代谢的机制;调整城市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一批有产业集聚效应和体现循环经济特点的生态工业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主要控制目标为:单位 GDP 能耗≤ 1.0( 吨标煤 / 万元 ) ;单位 GDP 水耗≤ 150 m 3 / 万元)。 一、 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抬高产业准入门槛。 全市各级工业园区与各类工业集中区必须编制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园区不得新建项目;明确园区的产业定位与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不符合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常州实际,编制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印染等重污染项目 。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的授信。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推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中心城区一律不再新建工业项目,现有的污染严重、居民投诉强烈的污染企业和其他不符合规划用地要求的企业应搬迁进入相关工业园区; 2010 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范围内现有污染企业的搬迁。污染较大的工业企业、其它地区分散的化工与印染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必须集中到通过区域环评且环境基础设施完善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其中 2008 年底前小型化工企业必须搬迁进入园区,对逾期未进入园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停。污染企业搬迁应通过技术改造,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008 年底前,全市淘汰年产 5 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淘汰水泥湿法窑和干法中空窑生产线,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与生产线,淘汰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等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生产项目。 转变工业增长方式。 加大资金、技术投入与政策扶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 引导制造业从技术含量与工业增加值低的产品制造向 技术集约化、高加工度化、高工业增加值的设备制造业与装备制造业转型;加快制造业从产业链分工的低端向中高端递进,拉长整个制造业的价值链与增值链。全面推进绿色制造,积极引导纺织、涂料等传统优势行业走绿色制造的发展模式,形成生态纺织品、环保涂料等绿色产品的生产基地。 强化内部环境管理。 重点推进化工、印染、热电、水泥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与审查,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在全市重点企业中,大力推进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到 2010 年,规模化企业通过 ISO14000 认证比率达到 20% 以上;省级以上工业开发区通过 ISO14000 环境管理认证,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国家 ISO14000 示范区。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在全市 省级以上工业开发区全面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鼓励发展静脉产业, 形成一批有产业集聚效应和体现循环经济特点的生态工业园。 逐步实现园区的物质集成、能源集成、技术集成、信息共享和基础设施共享,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开发区的污染负荷,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并构建园区内外生态产业链,初步形成循环产业网络。 二、优化调整农业结构 调整农业空间布局。 以接轨上海、服务于长三角和出口创汇的市场化商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为主要功能 , 以服务于市域内农副产品供应为辅助功能,调整农业空间布局,形成合理的生态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种植业: 种植业生产布局以花卉苗木、设施蔬菜、时令水果和种源农业为主,规划分设三大功能组团:一是现代都市农业组团,位于洛阳、前黄、夏溪、卜弋一线以北地区;二是园艺和设施化农业组团,主要位于武进的南部、西部地区和金坛的东部地区;三是传统农业组团,主要位于环长荡湖金坛、溧阳的平原圩区。各地根据本地资源、环境等条件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建设。 畜牧业: 市区为控制养殖区,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畜禽养殖项目,逐步淘汰散户养殖和非设施化规模养殖场,逐步降低畜禽养殖密度和总量;金坛、溧阳适度发展以草食为主的畜禽养殖业。 水产业: 以重点扶持和做强 湖、长荡湖水产养殖区为主,以局部地区生产规模和基地布局的微调为辅,不再大规模扩大养殖面积。 林果业: 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溧阳南部丘陵地区、金坛茅山地区及武进南部丘陵山区的果、茶、林和休闲观光等综合开发。花卉苗木在适度控制生产规模的同时,重点发展以夏溪镇为核心的洮滆平原新兴绿化苗木产区。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稻米、小麦、油菜等 基础产业以调为主,调中求稳; 花卉苗木、特种水产、畜禽养殖等 主导产业稳中求进,做大做强; 茶、桑、时令特色瓜果等 特色产业有序推进,做优做精; 设施农业和种源农业等现代都市型生态服务农业 积极开发,强化功能。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实现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 95% 以上;推广平衡施肥技术,扩大有机肥的使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农业节水、节能工程;对于农村分散的生活污水采用现代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进行生态化处理,如回灌农田、湿地处理等;合理管理禽畜养殖场粪便和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用塑料薄膜综合利用的力度,实现回收率达到 90% 以上。 推广使用绿色能源。 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通过建立沼气池进行沼气发酵以及作为粗饲料发展畜牧业,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 ;推广太阳能利用工程和技术。 三、 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 优先发展生产型服务业。 加大对产品研发、软件开发、动漫制作、金融咨询等知识技术型服务业的投入与扶持力度。用 5 10 年时间,依托常州雄厚的制造业基础,激发生产型服务业的快速增长,推动现代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到 2010 年,第三产业占 GDP 比例力争达到 45% 以上 促进服务业生态化转型 建设高效的生态物流业,培育特色生态旅游业,做强、做响生态旅游品牌,形成“一山(茅山)四湖(天目湖、太湖、滆湖、长荡湖)”、“一园(中华恐龙园)三古(天宁古寺、古运河、古淹城)”等精品旅游系列,开发完善都市生态农业旅游,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实现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100% 。推动星级以上宾馆与饭店开展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有条件的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开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和 ISO14000 环境管理认证 完成《常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订,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重点加快城镇污水厂和污水截污管道建设,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市地表水水质,确保 2010 年城市水功能区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 2010 年全市单位 GDP 排放化学需氧量平均值小于 3.4 千克 / 万元。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2006 年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准; 2007 年完成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严格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新设排污口和新建项目,已建的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必须尽快完成搬迁工作;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船舶停靠、作业和其他相关活动; 2007 年完成长江魏村饮用水源取水头部外移可行性研究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工程研究,力争 2007 年开工建设长江魏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防护工程。 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化工、印染项目的审批,投资规模小于 3000 万元的化工项目不予审批,与工业园(集中)区规划不符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污水无法集中处理且废水接纳水体无环境容量的工业项目不予审批。提高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巩固印染行业“提标”成果;从 2007 年起,全市化工企业全面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939-2006 ),其中市区执行一级标准;市区其他行业水污染物全面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一级标准。倡导工业清洁生产,控制单位产品的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生态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倡导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关、停、并、转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主要污染物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扩建江边污水处理厂至 80 万吨 / 日;完成城市尾水排江工程建设,同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完善戚墅堰污水处理厂管网系统,加快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2010 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 以,加强对分散生活污水的点源治理,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活污水处理的新技术、新工艺。加大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的力度,到 2007 年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 以上,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常州东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常州龙澄、西源污水处理厂的扩建。 深化河道环境综合治理。 以截污、固岸、疏淤、绿化、引换水等工程为手段,积极开展城镇河道的整治工作, 2008 年消除黑臭,达到功能区要求。 实施 湖生态保护工程,继续开展湖区网围养殖面积的压缩工作,实施生态清淤,建设生态湿地,实施环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农村河道清淤工作,乡村级河道、县级河道基本实现每 5 年清淤一遍。实施重点河道特别是生态廊道的总量控制,根据环境容量核定入河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同时建立重点河道水污染物总量自动监测站,实现在线监控。 二、大气污染防治 完成《常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修订,重点解决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三大问题,控制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到 2010 年, 大气环境质量为良好和优的天数稳定在 330 天以上 改善能源结构。 加快输配系统建设,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实现城市气化率达到 95% 以上;利用“西气东送”,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的消费比重,改善常州市的能源结构,到 2010 年实现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 55% 以上。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供应和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特别是工业中重点用能行业的单耗。 开展“禁燃区”建设。 根据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力争至 2010 年完成第一批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建设。 扩大集中供热区域。 大力发展市区及主要城镇和工业园(集中)区的集中供热,加快实施热源点和热网建设,实行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率;集中供热区内严禁新上燃煤(燃料油)锅炉,逐步淘汰现有中、小锅炉。 重点实施脱硫工程。 实施现有火电厂的脱硫工程,新建电厂必须同步实施脱硫工程,脱硫效率不得低于 80% ;分期、分批对现有燃煤锅(窑)炉进行脱硫,平均脱硫效率 2010 年达到 60% 以上;严格控制使用原煤的含硫量。到 2010 年实现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单位 GDP 二氧化硫排放量≤ 3.4 千克 / 万元。 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控制进入城区的机动车总量;建立完善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的 I/M 制度,严格新入籍车辆的排放标准, 2008 年全面实施新车上牌“国Ⅲ”标准。 整治餐饮业油烟气污染。 新建项目严格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及“三同时”要求;坚决取缔户外炉灶和马路烧烤等油烟污染;对未采用油烟净化处理的餐饮单位逐年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治理。 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制订施工减尘操作规范和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封闭式运输;扩大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面;严格仓储管理,全市大型燃煤和建材堆场建成天棚式储库,在储库内配备自动控制的喷淋设施。 三、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完成《常州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修订,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 100% 有效降低交通噪声。 扩大城市机动车禁区和禁鸣范围,严格执行各类交通车辆噪声排放标准,保证铁路两侧噪声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 严格控制工业噪声。 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新建工业项目,杜绝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 整治社会与建筑噪声。 实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商业 噪声 的监督管理,通过实施建筑施工机械技术改造和改进作业方式,减轻建筑施工(含居民家庭装修)噪声影响。 四、提高废弃物处置水平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提高城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水平,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工业固废综合处置率达到 100% 提高“固废”利用率。 避免产品过度包装和奢侈消费浪费,从源头上减少生产、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最大限度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率。从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全过程控制废物产生量。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确保 危废安全处置。 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建设和完善危险废物定点处置专业场所,确保各种技术参数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市级危险废物填埋库。建立运输、转移联单制度,跟踪管理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确保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 100% ,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规范放射污染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严格规范放射源管理。 规范 与弃施工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安静小区和旅游区。使制常州 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实施放射性废物集中处置的管理,废放射源统一送至江苏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及时掌握控制所有在役源和退役源的状况,做好退役源的环境管理,实施放射源退役后由供应商回收的制度,杜绝发生丢源恶性事故 放射源退役后由供应商回收的制度,杜绝发生丢源恶性事故 …. 。。‘。。。。。。。。。。。。。 落实城乡统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动城市空间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建设 人居环境优美的长三角名城 为目标,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的大景观格局和完备的城市生命线系统。 2010 年,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达 90% 以上; 2008 年, 80% 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 80% 的乡镇为环境优美乡镇, 30% 的行政村建成生态村; 201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20% 以上,绿地率达到 35%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1m 2 以上 一、合理布局人居空间 构建宜居空间。 优化居住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布局,形成“ 一城、七片” 的空间布局形态: 一城 即由中心、高新、城西、湖塘、城东、新龙、新港、武南等八个组团组成的区域; 七片 即主城外围七个片区 —— 孟河片区、卜弋片区、奔牛片区、湟里片区、漕桥片区、洛阳片区、横山桥片区。 调控人口规模。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增强外围组团及片区人口吸纳能力,到 2020 年,常州市域城镇人口 330 万,其中主城区人口 180 万。主城中心组团总人口 55 万,重点建设五星、清潭、茶山、青龙及红梅 5 大居住区;城西组团总人口 25 万,重点建设薛家、新闸、北港 3 个居住区;高新组团总人口 16 万,重点建设兰翔、三井 2 个居住区;城东组团总人口 16 万,重点建设东方、雕庄、戚墅堰 3 个居住区;新港、新龙、湖塘与武南 4 个居住组团,居住总人口 68 万。七个集中居住片区城镇人口 65 万。金坛、溧阳城市人口分别达到 25 万和 30 万。 优化人居环境。 推进工业企业搬迁,加快中心组团及湖塘、城东、城西组团内化工、纺织印染等高污染企业搬迁,进入各类工业开发区与工业集中区;规划落实中心组团与城东等外围组团间、居住区与工厂区间绿化防护隔离带建设,保障中心城区人居环境质量。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向外疏导,重点推进老城区人口向外围组团疏散,降低老城区人口密度。充分利用京杭运河及众多城区河浜水面营造开敞空间,优化、美化城市环境。 贯通交通线路。 继续 拉开城市道路框架,完善中心城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绿色、安全、便捷的城市交通系统。积极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畅通中心城区与外围组团的联系。 二、提升人居环境功能 绿化美化。 建设新运河、新孟河、丁塘河、长江边四大生态林带; 实施西绕城高速、宁杭高速、扬溧高速、锡宜高速、 S241 镇广公路、 G104 宁杭公路等项目两侧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生态防护。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市建设的要求,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涵养林、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林、主要河道两岸防护林、环湖(泊)防护林、工业区与居住区间的隔离林以及城镇绿楔系统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森林公园建设。 市区在继续扩建淹城森林公园的基础上,规划建设竺山森林公园、小黄山森林公园、横山森林公园、芳茂山森林公园并分批组织实施。 滨水景观开发。 重点加强 湖的保护性开发,在保护水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滨水景观改造。 逐步建设和提高城市滨水地区景观质量,严格控制滨河、滨湖地区房地产开发,近期加快横塘河等湿地公园建设、沿京杭运河、关河、白荡河两侧绿色风光带建设,以及沿东市河、南市河、西市河、北市河两侧亲水平台建设,创造优良滨水景观,丰富水文化内涵。 建立“二纵、四横、六林”的自然生态景观框架和“一心三环七片多点”的人文生态景观网络。 二纵 :德胜河-武宜运河,青洋路。 四横 沿江铁路、沪宁高速公路、规划大运河、联三高速公路。 六林 :着力凸显六片郊野湿地森林公园,包括长江岸区北部、环 湖地带、太湖地带和芳茂山区域等,结合现有的自然湿地与自然森林,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建设郊野湿地森林公园,形成常州市域的外围生态保护区域。 一心: 一个文化核心, 在运河和关河包围的古城范围内,重点围绕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天宁寺——舣舟亭历史文化街区、青果巷传统民居文化轴、篦箕巷——西瀛里传统特色集市街区,整合已经形成的现代景观,构成常州市的文化核心。 三环: 外环——沿高速环形成城市生态绿色林带;中环——沿快速环形成现代化都市风景带;内环——沿运河、市河形成地方历史文化水乡景观带。 七片: 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中央商务区 (CBD) 、城南中心地区、新北中心地区、现代休闲旅游区、主题游览区和高等职教基地。 多点: 重点建设文笔塔与天宁宝塔建筑群、市体育及会展中心、中华恐龙园主馆、东经 120 标志塔、大剧院等标志性建筑物以及文化宫等主要广场。 三、建设城市生态社区 绿色社区建设 2010 年, 90 年代后新建的小区 100 %达到绿色社区标准。加强老居住区的环境建设,促进小区绿化及公建设施向生态化与人性化方向发展。鼓励使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健全社区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城中村”改造。 加强城乡接合部规划,提高市政设施建设水平。近期着力改造主干道两侧地区的城中村,远期逐步消除“城中村”。 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建设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 重点建设一批乡村风情浓郁、生态环境优良、生产生活便利的典型示范,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到 2010 年, 80% 的乡镇达到国家级优美乡镇建设标准, 30% 的村创建成省级生态村。 推进农村“六清六建”工作。 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处理处置机制。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推广利用厌氧发酵和好氧降解工程技术。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建立河道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 保护城市文化特质 。彰显“古、水、文、秀、活”的城市文化个性,形成“ 好山好水好风光,龙城龙园龙文化,古寺古塔古运河,名人名馆名建筑”的城市文化特色 。加强对历史建筑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遗址的维护。 发展文化产业: 高标准建设城乡文化设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实力,普及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丰富城乡居民文化休闲生活。 建设企业生态文化。 鼓励企业建立鲜明的企业文化,包括企业宗旨、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激励功能、约束功能、凝聚功能等。建立清洁生产和科学的环境管理机制,逐步升级到企业生态文化的建设阶段。 培育校园生态文化。 培养青少年的生态保护意识,从观念、教学、管理和行为方面进行生态化校园建设。 三、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设节约型社会。 建设节约型机关,各级政府机关带头采取有效措施,节水、节能、节纸等。以政府主导,从而带动节约型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的建设。 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通过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树立一批经济效益突出、资源合理利用、环境清洁优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企业典范,促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走新型化工业道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建设节水型社会。 限制化工、纺织印染等高耗水产业发展,加强企业节水改造,重视尾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业节水, 2010 年,水稻种植区防渗渠或地下渠灌溉覆盖率 85% 以上,经济作物区节水灌溉覆盖率 85% 以上,渠系利用系数由现状的 0.5 提高到 0.6 。加强城市供水管网设施改造与管理,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及配套设施。 清水工程实施后可在 2010 年之前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80% ,工业用水重复率达 70% COD 排放强度降低至 3.4 千克 / 万元,城市水质功能达标率基本达到 100% 2 、蓝天工程 主要包括空气污染物减排、集中供热区与禁燃区建设、节能与清洁能源推进三大类共计 7 个项目,所需投资 9.7 亿元。 蓝天工程实施后可使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 2 级标准的天数近期达标;到 2010 年,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3.4 千克 / 万元、单位 GDP 能耗≤ 1.0 吨煤 / 万元。 3 、绿化工程 主要包括 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建设工程 等项目,所需投资 62.0 亿元。 绿化工程实施后可使森林覆盖率≥ 17%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的达标,并有助于旅游区环境达标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等指标达标。 4 、家园工程 主要包括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工程、生态村建设工程、绿色社区创建工程、生态住宅建设示范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 7.7 亿元。 家园工程实施后可使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达标;并有助于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旅游区环境达标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基尼系数、单位 GDP 水耗、城市化水平等指标达标。 5 、清洁工程 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厂处置工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 8.3 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指标在 2010 年前达标;并有助于单位 GDP 能耗指标达标。 6 、宁静工程 主要内容是区域噪声污染控制,具体包括工业企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噪声达标区建设三个方面,所需投资约 1.2 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 2010 年前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标。 7 、生态修复工程 主要包括青山工程、滨湖生态区建设、土地复垦及土壤修复工程、上黄水母山中华曙猿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 2.1 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在达标;并有助于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达标。 8 、生态产业工程 主要包括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型第三产业三大领域,有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工程、园区及行业生态化、生态农业基地建设与绿色农产品经营以及包括生态型旅游业等项目,所需投资 37.5 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规模化企业通过 ISO-14000 认证比率、第三产业占 GDP 比例、人均 GDP 、年人均财政收入等指标达标,并有助于下列指标达标:二氧化硫排放强度、 COD 排放强度、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 9 、生态安全工程 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城市、乡镇及农村)保护工程、食品安全与农产品品质改进工程、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与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工程、生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等项目,所需投资约 4.3 亿元。 工程实施后可使近期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标,并有助于水功能区达标率、森林覆盖率、城市生命线系统完好率等指标达标。 10 、生态文明工程 主要包括绿色学校创建、绿色社区创建、历史文化保护以及社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环保队伍与人才建设和环境科研基础与能力建设等,所需投资约 0.5 亿元。 工程实施将有助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指标达标。 常州生态市近期( 2006-2010 )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汇总表 生态建设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的长期的影响,将有力促进常州市产业生态化体系的形成,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方向转变,提高常州市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从生态建设获得的经济效益来看,在工业生态化建设方面,主要是通过节约资源及对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工业生产的能耗、物耗,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有效减少工业 三废 排放量,降低环境治理费用,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企业 ISO14000 认证的实施,将大大提高企业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环境标志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也将大大提高工业产品的附加值。 2 )生态效益 在生态市建设重点工程全面实施的过程中,生态环境将会持续改善。生态工业链网络初步形成,实现物质、能源、信息的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大大减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区域噪声达标率稳定达到 100 %。 2010 年人居环境更加舒适和适宜,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1 平方米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在 90% 以上,其他各项环境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3 )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市建设,城乡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培育融合东方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文化,诱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消费方式。全民生态素养逐步提高,生态意识不断增强;科学技术不断进步。 规划评价。 及时了解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对生态市建设的成效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除常规水、气、声等环境要素监测外,增加土壤、生物等因子的监测。建立重大项目立项、建设及其运行的跟踪系统,保证重大项目对生态市建设的支撑作用。对生态市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适时调整。 规划修编。 《》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纲要总体要求,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根据生态市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规划进行调整、修编。 二、组织保障 加强生态市建设的领导和决策。 成立以市主要领导挂帅、各辖市(区)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创建生态市指挥部。 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 健全生态市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 成立常州生态市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具体协调生态市建设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各辖市、区设置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配合市生态市建设办公室开展工作。设立市级“生态监测与安全评价重点实验室”,形成生态监测、生态调查和生态安全评价体系的长效监管机制,从而保障生态市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机制保障 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机制。 各级政府在开展项目规划和建设时,必须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得新建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依法关停现有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切实加强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 建立考核监督和激励机制。 分解落实生态市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与环境保护审计制度,并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设立环保目标完成奖和环境保护重大贡献奖,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建立环境价格体系,逐步推行排污总量有偿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时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试点,在重点行业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试点。 四、执法保障 加强生态功能分区管制。 针对生态功能分区方案,尽快出台生态功能分区管制办法,对生态网架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并限制其开发,对不同类型生态功能区采取差别管制措施。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 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对环保的投入。 各级财政要把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确保财政对环保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一般预算支出中环保类支出比“十五”期间增长 1.5 倍以上。 设立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区域环境污染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项目建设。 各级政府都要设立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市级每年安排 4000 万,各辖市区每年都要安排一定量的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逐年有所增加。 完善排污收费政策。 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主要用于管网建设;在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污泥处置;合理确定中水再利用价格,鼓励中水循环利用;全面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足额征收、专款专用;出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调整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实施烟气脱硫改造的统调燃煤机组,在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享受脱硫加价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环保基础设施 。形 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 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降低市场准入条件,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对社会资本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财政可以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或贷款贴息,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建立“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机制,对治污投资按照略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核定价格和收费标准。鼓励用污水(中水)、垃圾处理收费许可质押贷款,筹集城市污水管网和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改造资金。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先保障用地。城市污水处理厂用电,按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必须达到 80% 以上),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给予财政贴息等扶持。对污水处理企业向排污企业收取的处理费用,暂不征收增值税。新办的城区生活、工业污水处理厂,比照新办公用事业政策,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并给予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 六、能力保障 建设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 应用遥感( RS )、地理信息系统( GIS )和卫星定位系统( GPS )等技术,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建设重点污染源和重要水功能河流的自动监控系统,及时掌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加快建设市现代化环境监测中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 建设生态安全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体系。 建设生态安全与环境事故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报信息,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完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系统,建立风险源数据库、重点污染源应急监测预案,配备现代监测装备,强化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快速反应速度,将污染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统一、精简、效能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辖市(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与完善环境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市、辖市(区)双重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和改进环保部门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环境科技研究攻关和对外交流。 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循环经济、环境容量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等环境战略与理论研究,加强湖泊富营养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废水处理工艺等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人员培训和科技信息交流,吸收先进的生态建设经验和理念,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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