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确定了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据了解,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天津市蓟州区罗庄子镇赵家峪村、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秀林镇南横口村等200个村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等98个镇(乡)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3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98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乡村旅游日益成为人们感受田园风光、温暖乡愁的好方式,成为推动创新创业的新领域,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力量。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在政策、资金、市场、宣传、人才等方面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赵腾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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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
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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