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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的提案》(第20230198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充分体现了政协代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同有关政策建议,将在工作中予以吸纳。

一、关于扩大RCEP辐射面,实现市场规则统一、信息透明的建议

(一)务实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湾区通”工程为抓手,务实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为区域申报国家要素改革试点,部署推动大湾区劳动力、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一体化,有效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 面向港澳试点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前海用足用好深圳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政策红利,争取扩大现代金融、数字时尚、会展经济、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对港澳市场准入。 二是 着力推动大湾区要素市场一体化。人才方面,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流程,大湾区内地九市已全部实现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联办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正式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澳车北上”政策落地实施,“港车北上”加快推进,计划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资金方面,全国首家“双牌照”境外银行、大湾区首家金控公司顺利落户。“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开局良好,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个人投资者合计4.1万人,涉及跨境金额22.2亿元。广州、深圳数字人民币试点扩大到全省。数据方面,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正式揭牌。深圳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获批建设。 三是 持续拓展大湾区标准衔接范围。粤港澳三地共同公布涵盖食品、中医药、交通、养老等25个领域的110项“湾区标准”,大湾区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湾区标准”标识正式上线。 四是 持续推动湾区政务服务“跨境通办”,我省已梳理发布首批56项高频“跨境通办”事项清单,推动大湾区内地城市在香港设立“跨境通办”服务专区(点)30个,在澳门设立106个。深港国际法务区引入法律服务机构155家,8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 五是 粤港澳三地海关共同加强大湾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保护企业合法知产权。

(二)加强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RCEP生效实施以来,我省充分利用好RCEP生效带来的关税优惠、通关简化、贸易投资便利化等红利,积极推动与RCEP成员国深度对接。 一是 加强政策引领。出台实施《广东省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从五方面提出了22条工作措施,主动抢抓RCEP机遇。 二是 促进优质产品进口。对肉类、水海产品、水果等农副产品进口给予贴息支持。培育广州市黄埔等7个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启动六大进口基地建设,打造面向RCEP贸易集聚区。 三是 促进优势产品出口。用好RCEP关税减让安排和区域原产地累积规则,鼓励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快RCEP市场海外仓布局,扩大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家具等优势产品出口。办好广交会、进博会、东博会等国际展会,面向RCEP市场举办58场“粤贸全球”线上展,组织企业包机赴马来西亚、新加坡参展,扩大RCEP成员国贸易量。 四是 加强RCEP宣介培训。联合省贸促会认定深圳RCEP服务中心等12个单位为广东省级和地方RCEP企业服务中心,发布原产地信息化系统—广东自贸通线上RCEP服务平台,推进RCEP重点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走向RCEP市场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五是 推动对外投资与合作。用好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等7个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利用省长联系跨国企业直通车、驻海外经贸办事处等平台,开展2022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RCEP粤商联盟成立大会、“月月云招商”、“广东省日资企业招商会”等活动,对接投资项目加强与RCEP成员国的投资合作,成效显著。据海关统计,2022年广东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24225.7亿元,增长3.8%,占全省外贸近三分之一。

二、关于加速数字化转型,建设物流枢纽网络

(一)推动数字化转型建设。 一是 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支持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各地加大力度培育贸易数字化转型领军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是 积极培育数字贸易发展载体。加强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8个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指导广州市中央商务区建设好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2022年基地实现数字服务出口额超16亿美元,基地内5家企业上市、4家企业入选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

(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智慧型城市建设。 一是 推动5G网络建设。制定5G基站年度建设计划,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协调5G网络建设工作。2022年,广东省新建5G基站6.06万座,数量均稳居全国第一,实现5G网络珠三角广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市县城区全覆盖。我省建成全国首个20户以上自然村百兆光网全覆盖的省份。 二是 推动数据中心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联合韶关市政府及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承办由省政府主办的首届“东数西算”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算力产业大会。 三是 持续共同推动“5G+工业互联网”不断融合创新。连续多年举办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大会,持续推动粤港澳三地企业共同推动“5G+工业互联网”不断融合创新,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 四是 开展标识解析服务,2018年率先开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23个二级节点接入顶级节点,916家企业接入了广东省二级节点,标识注册量近27.5亿次,近30日日均解析量达456万次,二级节点数、标识注册量、日均解析量均为全国首列。 五是 启动“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建设,开展“南沙区南沙大桥(虎门二桥项目)”和“黄埔区全国首个自动驾驶综合应用示范岛”两个C-V2X试点项目。 六是 拓展深化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起草《粤港澳大湾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管理办法》和《粤港澳大湾区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证书策略》。 七是 推动粤港信息化合作。每年与香港特区政府联合召开粤港信息化合作专责小组会议,协调解决粤港信息化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支持粤港加强智慧城市合作。

(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一是 营造广东特色数字产业发展环境。推动出台实施国内首个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印发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引性文件《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出台《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和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等,明确了我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时间表”“责任书”“路线图”。 二是 持续做大做强数字产业。巩固提升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做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培育打造特色产业园区,电子信息制造业销售产值连续32年保持全国第一。大力发展硅能源产业,出台全国首个硅能源产业发展政策。2022年软件业务收入居全国第二,广州、深圳获授中国软件名城,广东成为拥有2个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的唯一省份。 三是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新一代人工智能、4K/8K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实施重大、重点专项,突破一批标志性成果。构建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四梁八柱”,打造我国集成电路发展第三极。加快推动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家电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向软件企业开放行业应用场景。

(四)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印发实施《广东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推动探索在大湾区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货运“一单制”应用试点。支持盐田港、中国外运、顺丰等重点企业开展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并结合创建工作,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和综合性物流企业构建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机制,应用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推动各类单证电子化,探索建立完善货物装载交接、安全管理、支付结算等规则体系。

(五)不断优化海关监管流程。广东省内海关正按照海关总署“智慧海关”建设部署要求,加快5G、机器人、智能单兵、智能卡口等先进技术应用,不断优化海关监管流程,加快口岸验放效率。

三、关于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速创新成果转化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创新发展。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节点,全力打造国家、省、市三级制造业创新体系。 一是 高标准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我厅分别于2017、2020、2021、2022年成功在广州、深圳组建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高性能医疗器械、5G中高频器件、超高清视频显示(共同组建)创新中心。目前我省国家级中心数量达4家,数量全国第一(全国26家)。 二是 加快布局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近年来,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布局建设7批4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目前大湾区共布局33家,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增材等多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出台《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省市联动通过财政补贴、配套建设等方式支持创新中心发展。 三是 加快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大湾区建133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含深圳),基本覆盖战略性产业集群,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利用合作区试点优势,打造国际贸易新范式

(一)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 一是 围绕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加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落地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成立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专班,提出80项重点工作举措。 二是 积极协助南沙“打造国际经济合作前沿地”。结合我厅对外投资合作“千百十”专项服务工作,于2022年8月1日在南沙区举办“《南沙方案》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交流会—‘千百十’境外投资专场活动”。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介绍南沙区开展国际投资交流合作情况,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为企业解读《南沙方案》中促进境外投资合作方面的内容,宣讲境外贸易投资金融服务措施及境外项目安全风险防范做法,介绍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千百十”专项服务内容。切实为包括在南沙落户的港澳企业在内的大湾区企业提供“走出去”服务。支持南沙区国际化法律服务先行示范,“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聚集区已入驻30多家法律服务机构。 三是 支持广州南沙开展营商环境推介和招商,在2022年10月21日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机遇交流会上,广州南沙介绍当地投资营商环境和最新政策措施,吸引港澳企业赴南沙投资考察和对接。

(二)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 一是 深化对港澳服务业开放,跨境执业便利化不断推进。前海实现香港建筑师、港澳医师、港澳税务师、港澳导游等18类专业人才备案(登记)。最高法出台支持和保障前海改革开放意见,提升法治交流合作水平,前海法院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均居全国基层法院首位。目前,前海集聚了近万家港澳资企业,深港国际法务区引入法律服务机构155家,8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前海,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已与14家港澳、国际仲裁调解机构开展合作。 二是 支持深圳前海开展营商环境推介和招商,在2022年10月21日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机遇交流会上,深圳前海介绍当地投资营商环境和最新政策措施,吸引港澳企业赴前海投资考察和对接。

(三)支持珠海横琴开展营商环境推介和招商。 一是 2022年1月13日,组织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广州代表处和日本瑞穗银行广州分行主要负责人考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一步推动日本企业参与横琴建设。 二是 2022年4月28日,我厅召开“跨国企业看横琴”线上招商会,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阶段性成效,宣传推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投资环境,重点聚焦合作区发展定位、投资环境、产业发展、创新举措和优惠政策等,鼓励跨国公司抢抓发展机遇到横琴考察投资。 三是 在2022年10月21日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机遇交流会上,珠海横琴介绍当地投资营商环境和最新政策措施,吸引港澳企业赴横琴投资考察和对接。

(四)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发挥专项资金对“走出去”高质量发展的撬动作用。省级层面共安排财政资金1.19亿元对145个境外项目进行资助,加大对境外企业防疫、安防的支持比例,并新增对投资带动物资出口运保费、对外投资前期费用等内容支持。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RCEP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资源利用型园区,依托相关平台开展矿产、油气等资源开发、加工和综合利用等领域的投资合作。推动企业在重大资源产地加大上下游产业链布局,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支持企业实施境外油气、矿产等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和回运,助力省内产业强链补链工作,提升我省关键生产要素(资源)自主供给能力。稳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投资合作,支持开展资源领域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下的产业要素融通,带动国内装备、技术、服务和标准嵌入国际大循环。2022年,全省经备案共设立境外非金融类企业(机构)1230家,同比增长14.42%,对外直接投资额220.72亿美元,同比增长30.09%,居全国地方省市首位。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持续推进一批标志性的“湾区通”工程项目。加快推动“港车北上”落地实施,优化实施“社保通”“人才通”,进一步扩大“港澳药械通”“跨境理财通”等专项政策适用范围,加快推动“湾区标准”“湾区认证”“湾区通办”和职业资格认可等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形成更多可见可知可感的建设成果。

(二)深化与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把握RCEP签署机遇,深挖与东盟等签署国传统合作优势,推动我省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与东盟在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深度合作,进一步优化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

(三)加快推进大湾区数字化转型。一是推动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争取总部资源加大在广东的建设投入,加快城镇和农村5G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5G网络覆盖率和提升网络质量。支持广州、深圳“千兆城市”建设,推动更多珠三角地市达到“千兆城市”水平,提速提质光纤网络服务,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发展水平。二是支持5G应用创新和规模化发展,按照国家5G应用“扬帆”行动部署,积极向工信部推荐5G+试点示范,支持举办“绽放杯”5G应用大赛等活动,推广优秀5G试点示范和解决方案,促进应用发展。三是落实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等战略部署,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四是进一步落实好《广东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建设指南》,实施数据增富、数字增值工程,充分挖掘企业内、外部数据价值,以数据赋能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创新发展。

(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点打造“广州—深圳—香港、广州—珠海—澳门”两条科技创新走廊,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载体,持续吸引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

(五)推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以横琴、前海、南沙重大合作平台为载体,推进粤港澳三地规则集成衔接,以“点”带“面”促进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切实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用好国家授权大湾区要素市场一体化改革试点事项,培育壮大要素平台,吸引国内国际高端要素在广东集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