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一个C++程序中,只包含两类文件——.cpp文件和.h文件。其中,.cpp文件被称作C++源文件,里面放的都是C++的源代码;而.h文件则被称作C++头文件,里面放的也是C++的源代码。
C++支持“分别编译”(separate compilation)。也就是说,一个程序所有的内容,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分别放在不同的.cpp文件里。.cpp文件里的东西都是相对独立的,在编译(compile)时不需要与其他文件互通,只需要在编译成目标文件后再与其他的目标文件做一次链接(link)就行了。比如,在文件a.cpp中定义了一个全局函数“void a() {}”,而在文件b.cpp中需要调用这个函数。即使这样,文件a.cpp和文件b.cpp并不需要相互知道对方的存在,而是可以分别地对它们进行编译,编译成目标文件之后再链接,整个程序就可以运行了。
注意这里提到了两个概念,一个是“定义”,一个是“声明”。简单地说,“定义”就是把一个符号完完整整地描述出来:它是变量还是函数,返回什么类型,需要什么参数等等。而“声明”则只是声明这个符号的存在,即告诉编译器,这个符号是在其他文件中定义的,我这里先用着,你链接的时候再到别的地方去找找看它到底是什么吧。定义的时候要按C++语法完整地定义一个符号(变量或者函数),而声明的时候就只需要写出这个符号的原型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符号,在整个程序中可以被声明多次,但却要且仅要被定义一次。试想,如果一个符号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定义,编译器该听谁的?
这种机制给C++程序员们带来了很多好处,同时也引出了一种编写程序的方法。考虑一下,如果有一个很常用的函数“void f() {}”,在整个程序中的许多.cpp文件中都会被调用,那么,我们就只需要在一个文件中定义这个函数,而在其他的文件中声明这个函数就可以了。一个函数还好对付,声明起来也就一句话。但是,如果函数多了,比如是一大堆的数学函数,有好几百个,那怎么办?能保证每个程序员都可以完完全全地把所有函数的形式都 准确地记下来并写出来吗?
很显然,答案是不可能。但是有一个很简单地办法,可以帮助程序员们省去记住那么多函数原型的麻烦:我们可以把那几百个函数的声明语句全都先写好,放在一个文件里,等到程序员需要它们的时候,就把这些东西全部copy进他的源代码中。
这个方法固然可行,但还是太麻烦,而且还显得很笨拙。于是,头文件便可以发挥它的作用了。所谓的头文件,其实它的内容跟.cpp文件中的内容是一样的,都是C++的源代码。但头文件不用被编译。我们把所有的函数声明全部放进一个头文件中,当某一个.cpp源文件需要它们时,它们就可以通过一个宏命令 “#include”包含进这个.cpp文件中,从而把它们的内容合并到.cpp文件中去。当.cpp文件被编译时,这些被包含进去的.h文件的作用便发挥了。
举一个例子吧,假设所有的数学函数只有两个:f1和f2,那么我们把它们的定义放在math.cpp里:
并把“这些”函数的声明放在一个头文件math.h中:
在另一个文件main.cpp中,我要调用这两个函数,那么就只需要把头文件包含进来:
这样,便是一个完整的程序了。需要注意的是,.h文件不用写在编译器的命令之后,但它必须要在编译器找得到的地方(比如跟main.cpp在一个目录下)。 main.cpp和math.cpp都可以分别通过编译,生成main.o和math.o,然后再把这两个目标文件进行链接,程序就可以运行了。
通 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了解到,头文件的作用就是被其他的.cpp包含进去的。它们本身并不参与编译,但实际上,它们的内容却在多个.cpp文件中得到了 编译。通过“定义只能有一次”的规则,我们很容易可以得出,头文件中应该只放变量和函数的声明,而不能放它们的定义。因为一个头文件的内容实际上是会被引入到多个不同的.cpp文件中的,并且它们都会被编译。放声明当然没事,如果放了定义,那么也就相当于在多个文件中出现了对于一个符号(变量或函数)的定 义,纵然这些定义都是相同的,但对于编译器来说,这样做不合法。
所以,应该记住的一点就是,.h头文件中,只能存在变量或者函数的声明, 而不要放定义。即,只能在头文件中写形如:extern int a;和void f();的句子。这些才是声明。如果写上int a;或者void f() {}这样的句子,那么一旦这个头文件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cpp文件包含的话,编译器会立马报错。(关于extern,前面有讨论过,这里不再讨论定义跟 声明的区别了。)
但是,这个规则是有三个例外的。
一,头文件中可以写const对象的定义。因为全局的const对象默 认是没有extern的声明的,所以它只在当前文件中有效。把这样的对象写进头文件中,即使它被包含到其他多个.cpp文件中,这个对象也都只在包含它的 那个文件中有效,对其他文件来说是不可见的,所以便不会导致多重定义。同时,因为这些.cpp文件中的该对象都是从一个头文件中包含进去的,这样也就保证 了这些.cpp文件中的这个const对象的值是相同的,可谓一举两得。同理,static对象的定义也可以放进头文件。
二,头文件中可 以写内联函数(inline)的定义。因为inline函数是需要编译器在遇到它的地方根据它的定义把它内联展开的,而并非是普通函数那样可以先声明再链 接的(内联函数不会链接),所以编译器就需要在编译时看到内联函数的完整定义才行。如果内联函数像普通函数一样只能定义一次的话,这事儿就难办了。因为在 一个文件中还好,我可以把内联函数的定义写在最开始,这样可以保证后面使用的时候都可以见到定义;但是,如果我在其他的文件中还使用到了这个函数那怎么办 呢?这几乎没什么太好的解决办法,因此C++规定,内联函数可以在程序中定义多次,只要内联函数在一个.cpp文件中只出现一次,并且在所有的.cpp文 件中,这个内联函数的定义是一样的,就能通过编译。那么显然,把内联函数的定义放进一个头文件中是非常明智的做法。
三,头文件中可以写类(class)的定义。因为在程序中创建一个类的对象时,编译器只有在这个类的定义完全可见的情况下,才能知道这个类的对象应该如何布局,所以,关于类的 定义的要求,跟内联函数是基本一样的。所以把类的定义放进头文件,在使用到这个类的.cpp文件中去包含这个头文件,是一个很好的做法。在这里,值得一提 的是,类的定义中包含着数据成员和函数成员。数据成员是要等到具体的对象被创建时才会被定义(分配空间),但函数成员却是需要在一开始就被定义的,这也就 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类的实现。一般,我们的做法是,把类的定义放在头文件中,而把函数成员的实现代码放在一个.cpp文件中。这是可以的,也是很好的办法。 不过,还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直接把函数成员的实现代码也写进类定义里面。在C++的类中,如果函数成员在类的定义体中被定义,那么编译器会视这个函数为 内联的。因此,把函数成员的定义写进类定义体,一起放进头文件中,是合法的。注意一下,如果把函数成员的定义写在类定义的头文件中,而没有写进类定义中, 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个函数成员此时就不是内联的了。一旦头文件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cpp文件包含,这个函数成员就被重定义了。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说,已知头文件“a.h”声明了一系列函数(仅有函数原型,没有函数实现),“b.cpp”中实现了这些函数,那么如果我想在“c.cpp”中使用“a.h”中声明的这些在“b.cpp”中实现的函数,通常都是在“c.cpp”中使用#include “a.h”,那么c.cpp是怎样找到b.cpp中的实现呢?
其实.cpp和.h文件名称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很多编译器都可以接受其他扩展名。
谭浩强老师的《C程序设计》一书中提到,编译器预处理时,要对#include命令进行“文件包含处理”:将headfile.h的全部内容复制到#include “headfile.h”处。
这也正说明了,为什么很多编译器并不care到底这个文件的后缀名是什么—-因为#include预处理就是完成了一个“复制并插入代码”的工作。
程序编译的时候,并不会去找b.cpp文件中的函数实现,只有在link的时候才进行这个工作。我们在b.cpp或c.cpp中用#include “a.h”实际上是引入相关声明,使得编译可以通过,程序并不关心实现是在哪里,是怎么实现的。源文件编译后成生了目标文件(.o或.obj文件),目标文件中,这些函数和变量就视作一个个符号。在link的时候,需要在makefile里面说明需要连接哪个.o或.obj文件(在这里是b.cpp生成的.o或.obj文件),此时,连接器会去这个.o或.obj文件中找在b.cpp中实现的函数,再把他们build到makefile中指定的那个可以执行文件中。
在VC中,一帮情况下不需要自己写makefile,只需要将需要的文件都包括在project中,VC会自动帮你把makefile写好。
通常,编译器会在每个.o或.obj文件中都去找一下所需要的符号,而不是只在某个文件中找或者说找到一个就不找了。因此,如果在几个不同文件中实现了同一个函数,或者定义了同一个全局变量,链接的时候就会提示“redefined”.
C++
编译模式
通常,在
一个
C++
程序
中
,只包含两类
文件
——.cpp
文件
和.h
文件
。其
中
,.cpp
文件
被称作
C++
源
文件
,里面放的都是
C++
的源代码;而.h
文件
则被称作
C++
头文件
,里面放的也是
C++
的源代码。
C++
支持“分别编译”(separate compilation)。也就是说,
一个
程序所有的内容,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分别放在不同的.cpp
文件
里。.cpp
文件
里的东西都是相对独立的,在...
在
头文件
中
定义
了
一个
变量,若另
一个
文件
再“int 变量名”,则会再产生
一个
相同变量的
定义
,在linux环境
中
编译时会发生如
menu.o:(.sbss+0x0): multiple definition of `is_refresh_living_time_thread_created'
main.o:(.sbss+0x0): first defined here
的错误,要在包含该
extern
关键字声明多
文件
共享变量我们在
C++
开发
中
经常会遇到一些场景需要
多个
cpp
文件
同时共享
一个
变量,这个时候有两种选择,1、
使用
static 关键字;2、
使用
extern
关键字,而本文着重讲的便是
extern
关键字
如何才能共享呢?下面我举
一个
简单的例子来说明。
我们把所有要共享的变量写在
一个
globalVar.h
文件
里面,然后在globalVar.cpp
中
定义
这个变量。这样如果a
1.在
头文件
中
定义
const类型的非static变量,在link时不会报错,这是因为const型的变量在complie时已经转换为常量,每个obj模块里有
一个
相同内容的常量,并不会有变量名冲突发生。
2.在
头文件
定义
非const类型时,link时报错,这是因为这样相当于在每个包含该
头文件
的cc
文件
的全局域
定义
了
一个
名字相同的
全局变量
,虽然在complie时由于分开编译,不会产生错误,但是在lin
注意
头文件
中
不可以放变量的
定义
!!!一般情况下
头文件
中
只放变量的声明,因为
头文件
要被其他
文件
包含(即#include),如果把
定义
放到
头文件
的话,就不能避免多次
定义
变量,
C++
不允许多次
定义
变量,
一个
程序
中
对指定变量的
定义
只有一次,声明可以无数次。
不过有三个例外,一下三
中
实体的
定义
也可放到
头文件
中
。
1.值在编译时就已知的const 变量的
定义
可以放到
头文件
中
如:cons
之前提到
一个
网上的问题,关于在
头文件
里
定义
变量。最近想尝试一下,结果是令人困惑的。
其实吧,在
头文件
里
定义
变量这个事情其实是无一利而百害的,估计搞编译器的人也不会特别的研究怎么让人舒服的在
头文件
里
定义
个
全局变量
。
谈谈实验结果:
我想在
一个
头文件
里
定义
一个
全局变量
,我想在不管任何cpp里
使用
它(已经把
头文件
包含进去),结果是令人沮丧的。编译不通过,无法识别变量名。除非我在相应的cpp里用ex
转载:http://blog.csdn.net/chenqiai0/article/details/8490665
全局变量
可不可以
定义
在可被
多个
.C
文件
包含的
头文件
中
?为什么?
可以,在不同的C
文件
中
以static形式来声明同名
全局变量
。
头文件
中
不可以直接
定义
变量和函数,但是可以
定义
static变量 ,类。
extern
用法,
全局变量
与
头文件
(重复
定义
)
用#in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