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视众生的枇杷 · 【上半年就业形势总体改善 ...· 4 周前 · |
玉树临风的柚子 · ORACLE LIKE ...· 2 月前 · |
大力的椰子 · 参考 | 适用于 Azure 的 Citrix· 6 月前 · |
俊逸的米饭 · qt样式表设置中文字体无效果 - 界面美化 ...· 1 年前 · |
乖乖的蜡烛 · 一觉醒来我老公呢?接着睡系列搞笑图片_妹子· 1 年前 · |
100个经典爱情故事儿童
我喜欢把床贴在窗户边,这样就可以离那颗最亮的星星更近一些,看得更清一点,密密麻麻的夜空,我总能一眼找到它,或许是因为它比别的亮,又或许我的眼里只有它。当你在意一个人时,即便她在人海里,你也能很轻易找到,因为你的眼里只有她。
像往常一样早早准备好一切,走在窗前等待着它的出现,仿佛在等待心仪对象的赴会一样兴奋,多么期望能早点与它分享今天有趣的事,心里不停的打着草稿。渐渐一只只小鸟飞回到树梢,渐渐一盏盏路灯亮了起来,渐渐一片片云朵暗了下来,很快看不清远方的小路,看不到远方的小树,听不到远方的喧闹,月亮率先划破天空浮现在夜空里,渐渐更多星星络绎不绝的浮现,不到几分钟它们已经点缀了整片夜。
有点小失落,今夜的它还没赴会,脑海自主浮出不幸的画面,担心层层叠加的云层压着它透不过气,害怕在某一刻它已经坠落,蹲在那个角落望着那个角度,渐渐心里没了当时的喜悦与期盼多了几分担忧与祝愿。
掐断最后一根烟,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闭不上眼,就像热恋中的情侣,听不到对方的晚安,就睡不安心。胡思乱想着,幻想着千万种不幸,幻想着,想着,最终敌不过疲惫的身躯入了眠。
在梦中。
感觉从万丈深渊跌落一般,猛的睁开了眼,余光透过窗户看到它冲我招手,我揉了揉眼睛它冲我微笑着,此刻的我不知所措多么想逃避它的视线又多么想把自己掐醒,又害怕真的醒了,因为我知道那是梦,因为我知道这个场景我曾无数次幻想着,有点期待接下来会不会与自己幻想的一样。望着她那双楚楚动人的眼睛真不舍得眨下眼,望着她那头乌黑靓丽的长发多么想抚摸一下,望着她那随风飘杨的长裙多么想告诉她真的很漂亮,和我幻想的一样,她坐在月牙上抖动着双腿,长发随风飘舞着,长发随风越飘越长,穿过窗户飘到我面前,它还是微笑着,笑着好甜,好美,给人好暖心的感觉,长发在我腰上一圈一圈缠绕,随风飘出的清香,淡淡的香,我紧闭双眼,吓得都放慢了呼吸,或许知道我在害怕,长发抚摸我的脸,我慢慢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在半空中,望着脚下灯火阑珊的大地,一片片井井有条的田野,松开了早已湿透的拳头,渐渐露出了笑容,慢慢展开双手享受着被风安抚的感觉,心里还没来得急打草稿,就已把我带到了它的身旁,我居然连呼吸的勇气都没有,羞涩的不敢抬起头,双手紧紧抓住月牙,望着脚下全身不经颤抖着,自己都能听得到此刻的心跳声,我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害羞而怦怦直跳。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说第一句话,就这样我一直望着脚下的那片土地,或许因为我的紧张也影响到了它,它也一句话没说,就这样直到梦醒。。。
我不知道那么漫长的夜里我一直凝望着那片土地脑海里都在想过些什么,完全不记得。
我只记得那时怦怦直跳的心跳。
揉了揉了眼,阳光早已铺满大地,而昨晚的那个梦记忆犹新心跳久久不能平复,回忆着,回忆着,努力的回忆着,叹息着,遗憾着,自责着,恨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软弱,问一个名字的勇气的都没。
拉过窗帘遮挡住阳光,努力闭着眼,我要回去,我要告诉它我叫什么,我要问它,它叫什么,是不是星星的幻化,我努力着,辗转着,就在这时楼下传来妈妈的声音和妈妈的味道。
工作时不能静下心,那幅画时不时的不断在脑海浮现,我也不断的幻想着下次的相遇,幻想着下次相遇的场景,和有可能发生的版本。多么期望晚上快点到来。恨不得只有黑夜没有白天。
终于熬到家,与往常不同,这次很早就准备好一切,甚是太阳还没有完全下山,就在那等待,等待黑夜的到来,等待它的出现,多么想早点知道它的名字,乡村小路上的人渐渐变得稀少,万家灯火渐渐点亮,蛐蛐声渐渐覆盖整片村庄,与往常一样月亮还是率先出现在夜空里,渐渐星星陆续呈见,望着它曾留下的身影,我努力得吹拂着,多么希望能帮它吹散遮挡在它面前的那片云,我相信它也在努力,努力冲破那层束缚,就当自己决定放弃准备沮丧的时候,一道光闪烁在云层里,是它,是它叫我别放弃,是它,是它告诉我,它也在努力。
回想起曾经。
曾经是它在我沮丧的时候鼓舞我,告诉我别低头。
曾经是它在我无助的时候陪伴我,告诉我别放弃。
曾经是它在我委屈的时候安抚我,告诉我别在乎。
回忆起曾经无数个夜晚我对它的倾诉,它一如既往认真耐心的听我讲诉每一件事,它总能感受得到那一刻我的伤痛,它总能找得到那道伤口,并帮我治愈。即便它怎么也不做,怎么也不说,只是冲着我微笑,我却总能从它的微笑里找到治疗自己伤口的良药。
站在十字路口,好比迷途中的绵羊那般无助,望着眼前漆黑一片,好比身处狼群之中无力,绝望的蹲在地上,眼泪不经在眼里打滚,不敢哭出声,泪滴在地上的声音都显得如雷灌耳般豪放。是它走进我的内心,点亮道路指引我走出困境。
这一次也换做我走进它的内心,带它冲出九霄之外,它聆听到我内心的呐喊助威,光芒愈来愈亮,距离越拉越近,云朵散了,它呈现在眼前,遗憾没能见到梦中的它,美好永远只存在梦里,不过庆幸它没有坠落,依旧还能透过那扇窗户看到它,与它诉说着心中的梦,与它分享着心中的快乐,与它倾诉着心中的不悦。
望着它,念着它平静的投入梦乡。
女人在厨房做饭,男人在客厅陪我下棋。
女人喊:“你进来一下。”声音很大,语气却温柔。男人去了一趟厨房,只有几步远,用了一溜小跑。
出来时,他拿着切开的西红柿,边咬边问我:“该轮到谁走棋了?”
我问:“你喜欢吃生西红柿?”
男人一边咬着西红柿,一边抬头瞅瞅厨房:“不太喜欢。”
我继续问:“那她为什么喊你,还切了这么一大块?”
“她以为我喜欢,”男人说,“刚结婚那阵子,家里穷,我又馋,每次炒西红柿,她都要切一块,塞在我的嘴里。那时,我爱吃,现在,我不太喜欢了。”
“为什么不告诉她?”
“为什么要告诉她呢?假如她知道,我一直不爱吃她切的西红柿,你想,她会不会很失望?”
那盘棋,他赢了。冲着厨房,他扯开嗓子喊:“老婆,我赢了,吃了你的西红柿,我变得精力充沛、思维敏捷!”
爱情需要表达,一起生活久了,爱情的表达就变成了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习惯。
比如为爱人沏一杯热茶,给爱人掖好被角,跟爱人开一个小玩笑,往爱人嘴里塞一块西红柿。当然,茶可能烫了,被角可能没有掖的必要,玩笑可能稍显粗俗,或者西红柿的味道不好。
但是,千万不要拒绝,因为你拒绝的,不是一个动作,而是爱情。
那些握过手,唱过歌,流过泪,爱过的人。所谓曾经,就是幸福。
出身贵族的杰瑞是纽约华尔街有名的公子哥。然而,骄傲、自信的他却在一次慈善拍卖会上遭到了女大学生丽达的奚落和指责。不料,杰瑞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根本不把他当回事的女孩。他开始一路追寻,发誓要找到她!沿着丽达的足迹,却一次次与丽达失之交臂。而每一处她到过的地方,都给杰瑞带来心灵的震撼,让他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陷入迷惘
生活在这样的大家族里,杰瑞从小就受到了严格的训练。他大学毕业后,跟随父亲从事金融投资工作,杰瑞也成了女人们追逐的焦点,他也为自己的魅力感到骄傲。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杰瑞开始渴望寻求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2010年的一天,杰瑞无意中读到一段话:“不是生活决定我们去做什么,而是我们做的事情决定了我们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这段话,写出了杰瑞的心声:他想放弃父亲为他安排的大好前程,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为此,杰瑞辞去了公司职务,进入耶鲁大学社会学系深造,他认为这是探索世界的最好的方法。杰瑞的父亲起初有些反对,但杰瑞说:“从事金融投资是为了赚钱,而赚钱的最终目的是在成就自己的同时能帮助他人。”
它华美高贵的样式,精湛的做工堪称世界一流。与此同时,人们也盛赞杰瑞居然请到了阔太太卡伦。
要知道,她是出了名的吝啬与挑剔。为了争夺这件裘皮大衣,买家们竞相抬价。当这件大衣的价格飙升至10万美元时,拍卖场的气氛达到高潮,就在拍卖槌最后一次落下时,忽然一个声音喊道:“禁止使用皮草,支持环保!”
顺着声音,杰瑞看到一个长发飘飘,青春靓丽的女孩正大声宣称“请保护动物,请给它们一个美好的家园。”接着,在众目睽睽下,她解开了长风衣的纽扣,露出了印有“保护环境,爱护地球!”字样的比基尼。女孩性感的身材和青春靓丽的容颜一下子吸引了在场所有的人,正在搔首弄姿的卡伦太太被无情地晾在了一边。原来,这个女孩是用一种极端的方法来吸引人们的注意,以此来宣传保护动物的请求。
一时间,拍卖会现场的镁光灯嚓嚓直响。杰瑞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立刻叫来了保安,并对那个女孩说:“请你离开这儿!”就在四目相对时,杰瑞忽然心中一震,眼前是多么漂亮的女孩啊!她柔亮的直发像瀑布般美丽,她那双有着黄金海岸细沙般的栗色眼睛闪烁着激动的光芒!尤其是她性感的身材,让杰瑞的心怦怦直跳。她对杰瑞说:“你的慈善晚宴只是哗众取宠,因为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心!”
女孩被带走了,片刻之后,慈善拍卖会又恢复了常态。尽管这依旧是一场成功的拍卖会,但直到宴会结束,杰瑞的心情也无法平静下来。女孩的身影不断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不得不承认,虽然杰瑞遭到了奚落,但女孩的每句话都直撞他的心扉。那正是杰瑞想要的生活——做点实事,能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可她为什么说我并不懂得什么是爱呢?
寻觅真爱
杰瑞从未遇到过这样不把他当回事的女孩。他彻夜难眠,一方面,女孩的严厉指责让他感到尴尬。另一方面,杰瑞却发现她就像谜一样让人放不下,忘不掉……
第二天早上,杰瑞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报纸。在第四版,他看到了这样的报道:环保达人丽达搅局慈善拍卖会。她叫丽达!接着杰瑞登录互联网,找到了许多关于丽达的资料。
原来,丽达也毕业于耶鲁大学社会学系。她曾在《今日美国》做过新闻记者,她写的《为谁而活》的文章在华尔街白领中非常出名。看到这段介绍,杰瑞猛地想到,这不正是那篇影响了他的文章吗?没想到,丽达竟是它的作者!
杰瑞忽然有一种能和丽达再次相遇的渴望。次日,杰瑞从报社打听到了丽达的联系方式,可她的手机一直关机,于是他来到了丽达的公司。原来,丽达建立了一个社会救助部门,辅助红十字会达成一些救助工作。杰瑞在公司的宣传墙上看到了近期工作动态,原来她已经离开纽约前往乔治亚州的一家孤儿院,要一星期后才回来.
可一星期后,丽达仍然没有回到纽约,杰瑞思前想后,决定亲自去找丽达。很快,杰瑞从丽达的公司打听到了那家孤儿院的地址,他买下机票,经过几十个小时的奔波,杰瑞终于找到了位于乔治亚州西南部的一个偏僻山村。
生活在繁华都市纽约的杰瑞还不知道在美国竟然有这么落后的地方。杰瑞来到那所名为“Hope”的孤儿院,可劳拉院长告诉他,丽达三天前就离开了。她指着图书室的一个书架说:“这些都是丽达留下的。”杰瑞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瑞典童话家莫里斯写的《椅子的对话》。杰瑞记得这本书似乎刚出版不久。劳拉院长说:“丽达每年都自费精心挑选一些新书送给孩子们,她说孩子们的知识需要不断更新。”
捐书,并不是件难事,可是懂得让孩子们更新知识,甚至自己掏钱让他们读到新书,这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杰瑞还发现,细心的丽达在每本书里都夹了自制的书签。上面写着:诚实是做人的第一美德;或,你将成为一个强者!
读着这些充满爱心的话语,杰瑞有些感动。虽然他此次来乔治亚州没有碰到丽达,但依然能感觉到丽达的力量!
临行前,劳拉告诉杰瑞,丽达去了缅因州一家名为“家园”的残疾人福利院。那儿离此地并不远,可这一次,他又扑了个空!福利院的约翰理事告诉他,就在两天前,丽达和残疾人朋友们一起旅行去了!原来,丽达为一家旅游网站撰写了一篇名为《带他去旅行》的文章,内容是希望能帮助一些行动不便的人去看看大千世界。丽达呼吁赢得了几家旅游公司老板的响应,促成了这次爱心行动。
小编为大家带来:我们初恋那点事(六)
直到现在,我都在回想着我曾经刻苦铭心的记忆,因为那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全是你的身影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关心,给我快乐,给我幸福。是的,从认识到分手,都是你一起陪我度过的,都是你一直温暖我的心。
——题记
用我们的情义去浇灌那茁壮成长的小树
时光流逝,转眼间,匆匆又一个月,高二期间总有考不完的试卷,小小的月考从天而降。而对于嬉闹的我们来说,一点紧张气氛都没有,上课乱乱的,晚自习闹哄哄的,上课睡觉的睡觉,说话的说话,当月考这事一点都没有发生。
但这月考对我们的爱情又出了个难题,因为你一直担心我的成绩会降下来,老师都看好我,希望我可以好好读书,然你却总怪自己会害到我的学习。就这样,我们原本中午在一起开心的时间,改成我学习的时间,希望我能好好的读书,为这次月考好好的准备。我知道彼此的心里都舍不得,希望能在一起,可是为了我,你要暂时离开我。匆匆的时光,不长也不短,没有你的日子好像不大自在,感觉空荡荡,多么期望你的出现。
当空依旧,中午火火辣辣的太阳天天一个样,圆圆的,放出炽热的阳光,窗外的树轻轻的飘动,可是教室却一丝风的感觉都也没有,承闷热状态,班级鸦雀无声,只有几个同学安静地复习着。望着窗外的蓝天,白白的云在天空悄悄地移动着,心里却比白云还要空白。没有你的日子真的很无聊,好孤单。
就这样过安静的过了几天,考试如期来临,大家依旧嘻嘻哈哈地进入考场,这都不是事的感觉。前一天晚上,你跟我说,不管什么时候,每场考试都希望我能暂时忘记你,专心考试,可是真的有点难,怎么会忘记一个那么喜欢的人,多想无时无刻都在思念着你。我知道你都是为我好,我一定会努力的。
月考只是我们学业抽检的一种方式,很多人都捧着无所谓的状态,当月考的成绩下来,都一如既往的嬉皮笑脸。你是我来这里最在乎我的人,因为你一直担心我,希望我的成绩不要掉下来。虽然你不怎么会读书,但我绝不会认为你和我一起会打扰到我的成绩,我喜欢和你一起,不管你怎么样。当你看完成绩,虽然考得有点差,不过那是还是班级第一名,这才使你有点不放心,因为这次全班的成绩都降下来。
经过这次的月考,我们的爱情受到了一点点阻碍,你总觉得因为自己我才考成这样的,因为以我平时的成绩不止这样,应该会更好才对。这因为这次,我们的时间变得少了,中午的时间你基本不会在班级,坚持每天让我复习功课。可我们的心却不是很好过,你在宿舍睡觉想着我,而我却在教室里想你着。两个人的距离仅仅只有一条小路,却是思念重重,不能见面,这样的苦逼日子很难受。
说真的,或许爱谈不上,毕竟年龄小,但很喜欢,对你很有好感,那是真的,当看着你难过的样子,我的心一样难受,很痛苦,我只希望,我的成绩再怎么样,都不希望影响到我们的爱情,我们那心中的柠檬树不希望有这些障碍的存在,我用我们的情义去浇灌那茁壮成长的小树,我喜欢你,没有理由。
(续)
我们初恋那点事(六)
那天下班,我匆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叫:“吴清清。”我转身,看见一张俊朗的脸,脸上挂个问号:“你是吴清清吗?”我并不认识他,但他穿着厂服,于是我没好气地答:“你刚才都叫了。”
“哦——是这样的,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站定,也往脸上挂了个问号。
“你住在A幢406是吗?你是……一个人住的吧?”
他竟然调查我,我立刻犹如一只受惊的兔子:“有话直说,不然我走了。”
我作势要走,他急了,忙拦住我:“哎——别走,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坏人,我是想让你帮我借运气。”我瞪大眼睛:“借运气?”他压低了嗓音:“据说……据说你现在住的那个房间的上一任住户超级幸运,买彩票中了500万……所以,我想让你帮我把这张彩票放在那个房间里,沾点喜气,说不定我也能中个500万呢。”
真是个疯子,估计是想中奖想疯了。见我没有表示反对,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夹,从里面抽出一张彩票给我:“拜托你了,吴清清,中了奖我一定分给你,记得哦,最好放在枕头底下。”
我哭笑不得,只好拿着彩票回了宿舍。晚上,我跟同车间的小倪说起这事,她证实,厂里几年前确实有人中了500万,中奖之后那人就卷铺盖回家享福去了,不过她也不清楚那人是否住过我的房间。
至少证明那个财迷疯子没说谎,我依他的话把彩票压在了枕头底下。虽然我觉得这样做有些荒唐,但既然受人所托,就要忠人之事。这是我吴清清做人的原则。
过了两天,我几乎忘了这茬事的时候,那个财迷疯子又在路上拦住了我,他垂头丧气地说上次没中。我问要不要把彩票还给他,他说不用,他记得号码,说完他又从钱夹里抽出一张彩票来。从这以后,他每过两三天就会送一张彩票过来“借运气”,每次的号码都不同,但没有一次中过奖,连小奖也没有。
那天午饭时间,小倪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听说你和咱厂的一号帅哥林边在谈恋爱?”我瞪大眼睛:“哪个帅哥?谁是林边?”小倪捶我的肩:“别装了,有人都看见你们约会了。”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个财迷疯子叫林边。小倪临走时朝我眨巴眨巴眼睛:“林边可是质检科科长助理,前途无量,你要好好把握哦。”
林边再次来找我时,我叫他:“林边。”他受宠若惊:“你总算知道我的名字了。”我说:“听人家说你是咱厂一号帅哥?”林边讪笑道:“那是人家瞎说的,你不是没觉得我帅嘛。”我心想:是不觉得帅,但是挺入眼的。
和林边熟起来之后,我找了一个机会劝他:“还是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吧,中奖这种事是要靠缘分的。”林边喃喃地说:“其实缘分是靠人争取来的,比如我和你,在同一个厂工作,算是有缘,可如果不是我来找你,我们恐怕现在都还不认识。”我无言以对,只觉得脸上有些热,大冬天的,怎么会发热呢?我环顾四周,结果发现热源来自林边那双眼睛。
隔几天,老妈打来电话,老话重提:“男朋友找到了吗?”我没好气:“没有。”老妈语重心长地道:“你也别太挑了,到底有没有看着顺眼的?”我哭笑不得,放下电话,林边的样子突然从脑海里蹦了出来,笑嘻嘻地说:让我做你男朋友吧?
我使劲晃脑袋,把幻觉赶跑。那种梦想成为暴发户的男人,根本不适合我吴清清。何况,人家早有女朋友了,我曾看见他钱包里夹着和漂亮女孩亲密相拥的照片。呆望着窗外皎洁的月光,我竟有一丝失落,不觉拿出枕头底下的彩票细细端详:5779955。真是个傻瓜,偏偏选了那么一个顺口的号码,能中大奖才怪呢。
林边去广州出差了,半夜三更却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帮他买彩票。我没好气:“干吗不让你女朋友帮你买?”那边沉默了几秒,说:“我没女朋友。”“骗人,我都看见钱夹里你们的合影了。”
那边再次安静,然后传来调侃的语气:“你这么在意,是爱上我了吗?”我又觉得脸上发烫:“放屁!”挂了电话,我惊魂未定。
我的心里突然有股暖流荡漾开来。我拿出枕头底下的彩票,在背面写了两个字,写完了才发觉,那两个字是:林边。
八卦小倪又神经兮兮地跑来告诉我:“过完年,林边就要升职了,据说是当副科长呢。”我装作毫不在意:“他升职关我什么事,再说了,整天幻想着中大奖当暴发户的男人,我吴清清还不一定看得上呢。”
小倪语重心长,像我老妈似的:“爱情和彩票是一样的,有人碰上了一次就中大奖,有人一辈子都碰不上,就算倾家荡产也没用,现在机会就在你面前。”
那一晚,我早早上了床,却没有丝毫睡意,我过5分钟就要拿出手机看一次。我知道自己在等什么,那种意识渐渐清晰,完了,我是真的爱上林边了。可这种爱,又让我极度不安。
我回了一个字过去:哼!
那边很快回过来:乖,你该睡觉了。
我再回过去一个字:哼!
那边没了动静。
林边回来了,几天不见,他瘦了。我突然很想触摸他脸上的青胡碴,好不容易才忍住这种冲动。林边说:“为了犒劳你为我买彩票,我请你吃饭。”
我们要了两碗乌冬面,林边吃得很快,吃完了就看着我吃,我开玩笑说:“林边,你的眼神烫伤我了。”林边一本正经地道:“是吗,可别把你烫焦了。”我一口面差点喷了出来。
回来的时候,经过彩票出售点,林边又要买彩票,我忍不住插嘴:“不如随机吧。”林边摇头说:“自己有权利选择,干吗随机呢?”
没过几天,林边病了,据说是因为连续工作了3天3夜。我买了一些水果去看望他。病房里有很多人,大概都是他的好哥们。林边正和他们兴奋地说着什么,看他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有病啊。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林边已经看见我了,一看到我,他就顺着床沿躺了下去,还做出虚弱的样子。
“这就是林哥口中的吴大美人啊?”他的好哥们起哄道。我看见林边朝他们丢了个眼色,然后他们识趣地走了。
病房里只剩下我和林边,我放下水果要走,林边突然拉住我的手:“我都病成这样了,你还狠心要走?”
手被林边拉着,我面红耳赤,不想理睬他。林边长吁短叹起来:“唉!要是我死了,你可怎么办?”我瞪眼,他更正道:“哦,我是说我的彩票可怎么办?”我忍不住笑起来:“死到临头还惦记着发财,真是个财迷。”
林边突然压低了嗓音说:“吴清清,你是真心关心我吗?”我又开始觉得热:“这病房空调打得有点高。”林边的脸也有些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热……
很快到了春节,我要值班回不了家。这时听见有人在楼下喊我,是林边,他又拿着他的彩票“借运气”来了。
自从上次在医院看他之后,我好几天没敢见他,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怕捅破那张纸。我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我能托付终身的男人?
林边说他要回去了,让我去车站送送他,我说:“凭什么?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干吗送你?”
话虽如此,我还是去了,毕竟他这次回去,我有将近半个月看不到他了。林边上了车,什么话也没有跟我说,只给了我几个彩票号码,让我每天买一张。
我看着渐渐远去的车,心里泛着酸,突然我看见车后窗有人在挥手,定睛一看,是林边在用手擦车后窗的玻璃。林边看见我,停下来不动了,他默默地瞅着我,眼神里满是不舍。
我装作没看见,迅速转身离去,眼泪落了下来。
厂里只剩下几个人,一下变得很安静。我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除了值班、吃饭,就是步行去彩票出售处,然后伴着纷飞的雪花慢慢往回走。枕头底下的彩票已经有厚厚一叠了,我一张一张翻看着,边看边想念林边。
大年三十除夕夜,我打电话回家,老妈说想我,说着说着便哭了,我也哭着说想念她,其实我还想念另一个人。林边发了一条短信过来,依旧是7个数字,让我觉得心很凉。
半个月后收假开工,我却得了感冒,林边来看我,眼神里满是关切。我冰冷的心渐渐复苏,春天就要来了呵!走时,林边把那些过期的彩票都要了回去。
第二天清晨,我还在睡梦中,突然听见楼下有人在大喊大叫:“我中奖了,我中奖了。”是林边的声音,难道他真的中大奖了?我连忙穿了衣服起来看,楼下已经围了一大群人,大家纷纷追问:“你中了多少啊,500万?”林边手里捏着彩票,又跳又喊,直到他看见了楼上的我。
林边示意旁人安静,然后指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的大奖就是——吴清清。”人群一阵喧哗,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不知这小子在搞什么鬼。
“现在我林边当着所有人的面发誓,我会一生一世爱吴清清。我将用这些彩票当彩礼,迎娶吴清清,同意的举手!”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举起了双手,还有人鼓起了掌。
我还能怎样,心里的感觉惟有幸福。就这样,我和林边在春日里谈起了恋爱。我打电话给老妈说:“有个迷恋彩票的男人拿彩票当彩礼想要娶我。”老妈说:“不行不行,彩票这玩意儿不可靠。”“可这个男人不但是个年轻有为的副科长,还对你女儿一片痴心。”那边老妈立马改口:“那成!”
林边坦白,其实他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上了我,只是一直苦于没有表达的机会。后来他想出了在枕头底下埋数字情话的办法,只是想不到我太笨,一直没能破解他的爱情蜜语。直到那天他看见我在彩票上写了他的名字,才知道我对他的爱意,所以他才敢在所有人面前向我求爱。
我和林边结婚了。洞房花烛夜,趁着林边喝醉了,我问了那个早就想问的问题:“那个‘500万’真的住过我那个房间吗?”
“其实我早买通了小倪……”
我佯怒,用粉拳捶他:“骗子!”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的下,寒风凛冽的吹拂,她独站在门槛下,感觉有一丝丝的冷。这个时候是下午5点,公司已下班,她的同事们早已回去了,只有她自己仍呆在此。她有些焦急的朝街道尽头那边望去,心想,他怎么还不来?
她知道街道的对边有个男人在盯着她,但她不想理会他,也不愿接受他的任何关怀。男人不过20多岁,而他的脸额却爬满了皱纹,皮肤干燥,还有很多的斑点,看上去像一位被贫困折磨得筋疲力尽的农民,没一点绅士的风度。他手里拿了一把雨伞,盯着对面的她,流露出了种爱意。当他鼓起勇气,下定决心要去对她表白自己的爱时,却看见一辆轿车停在她的面前,里面的一个男人撑了伞走出来。
这是她的男朋友,叫强。强是一家公司的总裁,家产有好几亿,许多女人都想亲近他,而他只愿意和她在一起,她也喜欢他,便人商定过些日子结婚。
女人勾住强的手臂,在强的保护下走出门槛,上了轿车。男人忘了打伞,呆呆的立在街道旁,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车里的女人,直至轿车朝他的身边驶过,消失在朦胧的街道中……
第二天她去上班,又发现昨天那个男人站在原地上看她。她看看男人身上的旧衬衫和穿在脚里的破布鞋,再看看穿在自己身上的靓装,不禁冷笑了几声,不屑瞧男人一眼。但当她要走进公司时,男人却快速的跑了过来,站在她的面前。她有些厌恶,昂起头,冷然傲然的想走入公司。
“小姐——”男人讷讷的说。
她扭回头,“怎么了?有事吗?”
“我……”
女人没有理会她,快捷的走进了公司。而等到她下午下班出来时,还看见男人在对边的街道徘徊,心里不禁暗笑男人是个傻子。她不想多看男人一眼,不等强来接她,自己打了辆的士回去。
她和强结婚的日子到了,亲戚朋友都来向她祝贺,强带她去试婚妙,送她金戒指,并承诺等结婚后,带她去另外一个城市度蜜月。她觉得自己幸福极了,如同天上的星星,快乐自由。
但是,等到结婚后,她却发现自己很孤独,没有拥有一个结婚的妇女人所应的安全感。强白天到公司忙碌,晚上经常和朋友去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半晚才回来。她起初还能忍,不想与他发生口角。但是时间一长,就再也忍不住,于是就与强争吵。俩人就这样你骂一句,我顶一句,心中的愤怒随之爆发,最后一个夺门冲了出去,一个则倒在地下哭喊。
强自从很久也没有再回来,她不停的给他打电话,发信息,都没有得到回应。她开始有些后悔,觉得不应发这么大的火气。而等到她看到丈夫回来时,却发现有个比她还要漂亮的女人站在她的家门前。
“我们离婚吧。”强深沉的对她说。
她怔了下,后来冲出了家门。
她躲在街巷里痛哭,最后还晕了过去,等到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而把她送到医院的不是强,而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男人。男人一整天都守候在她的身旁,给她喂药,跟她说许多安慰的话;她依靠在男人的肩旁里,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和安全感。
女人得了病,这种病会使心脏衰老,以致死亡。医生说她的心脏已变得如同一个80岁老人的心脏,若不及时治疗,恐怕活不了多久。而治疗这种病的方法,只有移植心脏。人没了心脏就会死亡,谁又愿意把自己的心脏让出来给她呢?一时间,她感到十分的恐怖,感觉到死亡的临近。
在她丧魂失魄做好了死亡的准备时,医生却忽然跑来告诉她心脏有了。她喜出望外,心里的闷气一扫而空,顿时又对生命充满了信心。她给男人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给男人。男人听到她那充满愉悦的声音,却说不出话来,泪水在眼里打转。
第二天,女人顺利的做了移植手术,而她醒来时,却没有发现男人,给他打电话,也没有人接,男人如同蒸发了一样,没有再出现。
直到后来,医生才把男人如何请求愿意把自己的心脏移植给她的事告诉女人,女人听完后,痛哭了起来……
她这才知道,原来真爱是不能用钱和权势来衡量,最重要的是对方可以为你抛弃一切。
她真的想停下了,可是她的人生已经脱轨太久了,疼痛令人觉得真实而温暖。她想,如果就这样再也不睁开眼睛该有多好。
白乔来过这个家之后,姚瑶就觉得空气里那股浓重的荷尔蒙香味怎么都散不去了。
那是冬日里的一个中午,姚瑶照例去菜市场买菜,她已经有了5个月的身孕,孕期丰沛的激素分泌使得她黑发乌亮,瓷白的肌肤中透出蜜桃汁儿般的绵软的粉红色。
她提着一篮子瓜果蔬菜慢悠悠地走在冬日暖阳中,突然头顶的斜上方传来一声崩塌的闷响,有一块阴影在余光中迅速地靠近,姚瑶缩了一下肩膀,手下意识地护在肚子上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白乔黝黑的面容挡住了耀眼的阳光。他说:没事儿了。然后因疼痛而发出低声呻吟。他的手腕处有血一层层地涌出来。
刚才路边建筑工地发生了楼体外墙坍塌,白乔用自己的手臂挡住了冲着姚瑶袭击而来的大块碎石。
她惊魂未定,手一直紧紧抓在白乔的手腕上,血流进了她的指缝里,她就这样一路牵着白乔的手回家了,道谢都忘了说。
她说:“你送我回家吧,顺便给你清理伤口。”他默不作声提过她手中的菜篮子,他身上都是灰尘和深深浅浅的污渍,脸上散发出阳光和汗水在一起微微发焦的味道。
有一个瞬间她多希望自己是个20岁出头不管不顾的小女孩儿,被这男人粗糙温厚的手掌牵着私奔,该是一种多么醉生梦死的美妙啊。
姚瑶家的大防盗门上还贴着新婚的喜字,客厅的墙上她和于森笑得美满幸福。
白乔始终一言未发,任她冲洗伤口,只有一个无比暧昧的动作留在了那温热午后狭小的空间里,上好药之后姚瑶俯身轻轻呵气,唇靠得有点近,她的头发扫得白乔心里真痒。
热烈而一见钟情的爱是因为在灵魂深处,你企图在那个人身上寻找答案。姚瑶爱上了白乔,这个浑身散发着尘土味儿来路不明的建筑工程师。
在那短暂的相处里姚瑶就看得真切了,别在他上衣口袋的钢笔和绘图铅笔,卷尺随便揉成一团,方方正正的文件袋夹在身体一侧,参差不齐的图纸露出来。
这是她儿时最熟悉不过的打扮了。爸爸总是穿成这样送她上学接她放学,她在建筑工地干燥舒适的角落里做作业吃盒饭,她喜欢那里的空气,带着特别踏实的泥土味儿,夕阳金彤彤的光包围着她,她最喜欢眯着眼睛看对面那些风骨正劲还是雏形的高楼大厦,描绘它们、建造它们的那些手,多么性感迷人。
遇到了白乔,姚瑶身体里的少女梦轰然苏醒。她真真切切地感受着她对他的爱和渴望,那天之后她又去找过白乔两次,一次是给他送了亲手烤的小蛋糕表示感谢,一次是傻傻的拿了一个相机去给白乔拍照。她说:怕以后找不到你,将来我想给孩子看照片,告诉他就是这个叔叔救了他。
第一次的时候姚瑶故意说蛋糕可以给白乔女朋友带回去吃些,白乔狼吞虎咽吃光了蛋糕,嗓子里发出含糊的应答:没有。
第二次白乔拒绝了照相,他拿过姚瑶的手机输入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他说:一个人想找另一个人怎么都能找到的。
三月的天美得充满了希望,就像姚瑶的心。她恋爱了,怀着一个男人的孩子,和另一个男人。
姚瑶26岁已婚已孕,可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她没有谈过恋爱。
她和于森是相亲认识的,她对于森的印象不坏,人不龌龊不胖,资产颇丰。于森也满意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他们开始约会。
可是姚瑶觉得很乏味,每次约会就是看电影吃饭聊聊琐碎的生活,突然有一次她提出来要去开房。于森的脸惊得愣了一秒钟又浮上来难以抑制的喜悦。姚瑶趴在他耳边低声说:我还是个处女。他的嘴几乎都裂到了耳朵根儿。
一个月后姚瑶拿着一深一浅两条线的验孕棒给他看时,他当场就高兴得抱起她转圈,然后摘下路边一株野花跪地求婚,姚瑶整个人傻了,她没猜到这样的结局,头脑一热嫁了。
她被于森深深地感动了,在这世上,能得一真心太不容易。而如今她也将于森深深地伤害了,在这世上,能动心,值得拿全世界换。
她先是和白乔发着暧昧的短信,天凉加衣、按时吃饭、伤口恢复情况,以及时不时的说一句,想你了。姚瑶不觉得羞耻,因为那是她真实的想法,即使每天她都要路过工地直愣愣地望着工作中的白乔好久,她还是止不住地想他。
他们开始偷偷约会,她给他送午饭,在工地冷清的背阴处,她看他狼吞虎咽吃完,然后踮起脚亲他的唇角舔掉挂着的饭粒,他长久地拥抱她,手掌在她身上游走抚摸得那么温柔,他仔细的抚摸她隆起的肚子,他说,他已经注意她很久了。
在她和于森刚结婚搬进来的时候,施工楼刚好盖到正对着她家窗户的高度,他每天都会默默地看着她,想象着如果这个美丽的女人是在等自己回家该是多么美满的生活。白乔说,他不在乎她肚子里是谁的孩子,以后那将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她下定了决心,生完孩子就和白乔消失,她的人生需要重新开始。
就这样过着不能见光的分裂的生活,姚瑶临产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于森悉心地布置了婴儿房。周末阳光很好的下午,姚瑶看着于森这样幸福地建设着家的每个角落,她心里也曾有微微的动容,她也想停下来了,可是却不能停在这里。
她也加快了准备的步伐,联系外地的生产医院、买机票、租房子,她的行李没什么好收的,除了秘密办理的银行卡,这个家的东西她一件都不想带走。
白乔在这边的工程收尾了,他将去往另一个城市接一个新的项目,按照他们的计划,不出意外一个月后他们将在另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临上飞机之前,白乔亲吻姚瑶的额头说:等你来,再见。姚瑶不曾想到,这是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白乔去了另一个城市之后他们之间失去了一切联络,他拿走了她所有的存款,她深信他是去建设一个他们的未来。姚瑶只剩一张机票,她在极其焦虑的情绪中终于等到了出发的日子,即使不知道投奔去何处,她也已经无路可以退。
她又一次没有猜中结局。
在另一个城市等待她的是比绝望更可怕的宣判。当她挺着十个月即将临产的肚子走出机场大厅的时候,她被穿便衣的警察带上了警车。姚瑶想过或许会有这么一天,她曾经丝毫不在乎,而今,她心里有爱,她觉得这真令人悲伤。
她早就放弃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16岁的时候她暗恋爸爸工地上那个不知道应该叫叔叔还是哥哥的工程师整整四年,他有女朋友,姚瑶常常偷看他们在工地的废墟里亲吻,可是他同样会拿那湿漉漉的唇轻轻的吻姚瑶,吻她的额头和鼻尖,就像吻一件珍贵的礼物。他们也在潮热的夏和寒冷的冬拥抱在一起,他的心跳那么动人,身上永远有呛人的泥土味,包裹着少女的心化成粉末。
其实那一天他们被发现的时候什么都没干,是姚瑶自己脱光了衣服钻进了他怀里。他只是抚摸,连揉捻都舍不得,可是他的喘息声很温热很急促,姚瑶觉得自己像是飞上了云端。就是那一刻,爸爸带着很多工友和警察闯了进来,姚瑶的人生好像从那时起一下子画上了休止符。
青春里,少女懵懂初开的动心就像是一个未完成的仪式般留在了姚瑶的心里,那个男人的体温和爱惜,还有那令人沉醉的尘土气息,在姚瑶身上下了一个魔咒,她所有的爱都等着被这样的一个人召唤,然后沉沦。
审讯在医院的特护病房进行。她没打算反抗,道出了一切。
这些年来她一共骗过两个男人卖过两个孩子,她假装与他们恋爱然后发生关系,一怀孕就威胁他们结婚,没想到这些男人果然负不起责任,他们逃避拒绝,姚瑶就顺势敲诈一笔赔偿费,然后消失去另一个城市,当孩子生下来之后,再由她所属的犯罪组织负责卖掉。
她心里有愧疚吗?说不清楚,那一天之后她觉得自己只是副皮囊,她离家出走混迹在这些组织里,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了,心死得一干二净。没有爱的人就没有意义,也没有力气努力地在这本来就足够艰辛的人世活下去。
直到遇到了白乔,就像她的生命有机会重新来过一样,所有爱的情绪都一一苏醒,她会哭会笑会痛苦地思念,她有勇气为一个人将自己摧毁重建。
可是他最终还是消失了,她不怪他,没有答案就没有绝望,只要他在这个时空里,她就能与他一同呼吸着同样的空气活下去。
她在濒临崩溃的疼痛中产下了新的生命,随着那一声嘹亮的啼哭,一切的罪孽都暂时被撕得粉碎。她累了,太累了。其实,她已经给了组织的中间人一大笔钱,让他们在孩子出生后把孩子还给于森。她不求于森原谅她,或许他恨她更好,这样她心里会踏实点。
她真的想停下了,可是她的人生已经脱轨太久了,疼痛令人觉得真实而温暖。她想,如果就这样再也不睁开眼睛该有多好。
她想念白乔,白乔的身影和16岁的那个他重合在了一起,她这一生多寂寞,寂寞到只想为爱而活,可却没有一个真正的爱人能和她相守。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此刻白乔也正在暗无天日的深牢里。他们的组织有两种犯罪模式:一个是由女性骗单身男性的身体和钱财,一个是由男性骗取已孕少妇的金钱和爱情。
大家看着他挽着臃肿老态再找不出当年人人喝彩的模样的太太,想象美女熬成婆是如何一种修得正果的脱胎换骨。
娱乐圈小饭局上,哥们正手舞足蹈说着段子,接到一电话,脸色晴转多云,大吼:“我跟朋友在一起,不是你想什么时候见我就什么时候见!”啪地掐断。冷场几秒,朋友忍不住问:“媳妇回来了?你还不赶紧回家?”哥们坚决说不。猛灌几杯酒,诉说娶一个美女做老婆的痛苦。
“前年结婚,婚礼你们也去了,场面何等风光,她也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这两年,她不想做的事,我全都没让她做,谈恋爱时,她做过一顿饭,做得很好吃,但她说,做家务伤手,要我答应婚后不让她做饭。我想她是个手模,保养很重要,结婚后真的没让她下过一次厨房。她呢,什么都不用做,却爱琢磨,觉得我不宠她了,不爱她了,动不动就离家出走……”
后来我在电视里嘉宾席上,每看到这个名牌加身、头衔多多的哥们,就莫名地有些同情:他回家没饭吃。如同某些事业成功、呼风唤雨的男人回到家中一无是处,某些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百、一颦一笑都能引起蝴蝶效应的美女,一旦成为家里的花瓶,也失去生趣。而最残忍的是时间,时间让一切产生审美疲劳,眼中的美女逐渐变成平常人,继而变成比平常人缺点要多的人,最后变成比黄脸婆还讨嫌的人。这个时间大概多久?我问另一个娶美女为妻,却无限期分居的哥们,他回答:“两年。”
“真是没天理,美女也有保质期、有危机?”“女人都一样,再漂亮的女人过了两年也如左手握右手。”“哼,你的意思是,娶了美女老婆后也一样想逃出围城,看见路上再平常的女子都觉得诱惑?”“差不多。”男人大言不惭着自己是喜新厌旧的动物,但在美妻特例上,他们更充满投资过大,而产品不再升值的现实懊恼。
“你只要漂漂亮亮地过着就好了,不要做自己不擅长的事。”那是哄美女开心说的话。当你精心地涂了半天的指甲油而不洗一只碗时,他自然会觉得穿围裙的保姆更顺眼。曾受控于美女特权的男子,造反起来牢骚满腹。比如一个在失意期与漂亮妻子离婚的男人,得出美女败家的结论,“她不能吃苦,又比平常人有更多物欲,她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不给她买就像委屈了她,更可怕的是,你还要心甘情愿地去满足,直到觉得自己无能为力。”
而相貌中下的女友在美妻无用论中找到了平衡,说谁家的男人不亦乐乎地和她聊天,热心解答各种问题,把美女老婆晾在一边,连电脑坏了都不帮她修。“他说是为了不让老婆依赖他。”真是讽刺,他摘取了众星拱月的那个月亮,却站在高高的云端,忽然垂恋四下的星空,最后让月亮把每颗星星都当做假想敌。
倒是梁家辉提供了美妻有用的模范境界,他说:“岁月流逝,男人也许能在时光的磨砺中越来越有味道,而女人的容貌,却在操持家务的油烟味中变老了。女人老了的时候,丈夫出名了,女儿也长大了。我太太年轻时是个漂亮的女孩,现在她在我心目中越来越美了,有时我会在她睡着时偷偷看她两眼,心里有种温存的东西在流淌:这是给我梁家辉家庭的女人啊。”
然后大家看着他挽着臃肿老态再找不出当年人人喝彩的模样的太太,想象美女熬成婆是如何一种修得正果的脱胎换骨。
桃花三十出头就守了寡,孤零零守着两间旧房子度日。
在农村一个孤苦无依的妇女,过日子是很艰难的,地里活、家里活,都要自己忙活。打个场、修个房的,短不了得请别人来帮忙。有时请了个不安分的,不是说几句挑逗的话,就是找个机会摸一把、捏一下。碰上这样的,桃花只得忍着点儿、躲着点儿,唯恐一闹起来人家倒说她不本分,招蜂惹蝶的。
桃花就这样苦巴巴地熬着。这天,她从地里干活回来,走到半路,忽然想小便,就走下大道,走进一座废弃的砖窑里。她瞧瞧四处没人,赶紧蹲了下来,哪知道刚蹲下,忽听身后“啪”的一声,只见从高处滚下一块砖头来,吓得她哆哆嗦嗦地问道:“谁?”没人回答。她心“咚咚”直跳,壮着胆子又说了一句:“你再不出来,我喊人了!”这一招倒真灵,只见破砖窑顶上有个人探出头来,低声说道:“嫂子,是我。你可千万别喊呀!”
桃花定睛一看,原来是村里出名的老实疙瘩李福庆。她这才放下心来,红着脸问:“我在这里小便,你进来干什么?”李福庆颤声说:“不,嫂子,是我先进来的。”
“那你看见了没有?”
“这——咋说呢?”
话一出口,桃花忍不住脸一红,心想:有这么问人家的吗?她朝李福庆招招手,说:“兄弟,你下来吧,咱俩一高一低的说话多不方便呀!”李福庆支支吾吾地说:“不行,我下不去呀!”桃花奇怪地问:“你咋下不来?”“我只穿条裤衩。”
桃花脸上又一阵发烧,问:“大白天的你怎么只穿一条裤衩?”李福庆不好意思地说:“不怕嫂子笑话,我就这一身皮,脏得实在没模样儿了,刚才在河里洗了洗。我寻思老天爷给了个好天气,一会儿晒个半干就穿了,谁知这么会儿工夫,嫂子你进来了。”
李福庆与桃花同村,三十多岁,至今还是个光棍汉子,要论人,长得高高大大、端端正正,手里农家活哪样也拿得起,就因人老实,高的攀不上,找个哑巴瘸子他又不干,所以一直是个单身。在这个穷地方,李福庆是脱了棉衣就穿单衣的主儿,而且是单打一的行头没得换,所以才闹了这么一出戏。
听李福庆这么一说,桃花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站在那儿发呆。正在这时,窑外传来脚步声,吓得李福庆变脸变色,忙压低嗓门说:“嫂子,来人了,你快出去吧!”说着一缩头,便躲起来了。
桃花知道此地不可久留,万一让人看见她和只穿着裤衩的李福庆在这儿,往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于是,她赶忙转身出来。刚走出窑门,一见迎面来的人,心里更慌了。这个人尖嘴猴腮的,小脸塌鼻蚕豆眼,名叫李志军,是村里的运输户,这几年挣了几个钱,牛得很。
论辈分,李志军该叫桃花婶呢,可他是个见了女人比猫儿见了鱼腥还馋的人,对桃花早就垂涎三尺,他倒不是真心爱她,是欺负她家没男人,想找个便宜。他见桃花慌慌张张从窑里出来,顿时两只蚕豆眼一转,嘿嘿,准是这娘儿们和哪个野汉子在这儿鼓捣什么呢。他瞄了桃花一眼,迈开腿朝窑门走去,他要进窑里看看,想看出点什么蛛丝马迹,一旦抓住了桃花的把柄,那她就得老老实实,服服帖帖,任我摆布了。
李志军要进窑,可把里面的李福庆吓坏了,他缩在窑顶的一个凹洞里大气也不敢出。桃花吓得连头也不敢回,飞快往家里跑去。
李志军刚一踏进窑门,突然掉转身撒丫子就往外跑。原来从砖堆里钻出一条二尺来长的青蛇,晃悠着身子,吐着信子朝他爬来,差点没把他的尿吓出来。这小子天生胆小,见到土鳖马蜂都会吓得脸发白。
当天晚上,桃花睡不着觉了,眼望着屋顶一个劲地发呆。破窑里的事虽没闹出来,可她却可怜起李福庆来,那么能干的人一年忙到头,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人家平日净给自己帮忙了,自己怎么就不能帮帮人家呢?她把李福庆平日的好处一点一滴全想了起来。她这样想着,浑身上下像着了火一样热了起来。
她再也躺不住了,连忙起身打开箱子,把原来自己男人的衣服全翻了出来。
桃花挑了几件好的衣服夹在胳窝里,走出房门,摸着黑,东瞧瞧、西望望,像做贼似的来到了李福庆家门前。看着两间土坯房黑洞洞的,一点光亮也不见,一点声音也没有。她犹豫了,回不回去呢?就在这当口,忽然“咔”一声,屋里火光一亮,接着又见一个红火头一闪一闪的。那是李福庆一个人在闷头抽烟。桃花心里突突直跳,心一慌,脚下绊了一下。
外面的响动惊动了李福庆,他问了声:“谁?”说着拉亮灯,走出来了。“我。”桃花小声应道。尽管声音不大,可李福庆听出来了,他激动地叫了一声:“嫂子!”
李福庆家一年到头难得有个串门的,今晚来了桃花,他不由得喜出望外,声音有点儿发颤了:“嫂子,屋里坐吧!”
“不,让别人看见,那多……”桃花说着把衣服递给李福庆,“这几件衣服给你,往后做个什么针线活的就来找我。”
“行……”
“可有一样,千万别让人看见。”没等他回答,桃花仿佛觉得四周都是眼睛在盯着她,一刻也不敢再停留,忙说了声“我走了”,转身就离开了。李福庆抱着衣服站在院子里,老半天也没动地方。
自打穿了桃花送的衣服,李福庆心里暖烘烘的,一闲下来脑子里就出现桃花。这天晚上月亮明明的,他觉得桃花家的猪圈该起了,于是就扛着铁锹,也不打招呼,跳进猪圈吭哧吭哧干了起来。
桃花正在屋里灯下做针线活,听见院里有动静,赶紧出来,见是李福庆正在起猪圈,就不声不响地回屋,在一个瓦罐里掏出两个鸡蛋用水煮了,剥了蛋壳,然后放在一个盘子里。
工夫不大,李福庆就将圈起好了,接着又推来新土垫在圈里,忙活完,拍拍手上的土,心满意足地刚要离开。忽然听到一声“等等”,桃花过来叫住了他,“兄弟,你累了半天,到屋里歇会儿吧!”李福庆立在院里,没动脚。“快进屋去!”听见桃花催促,李福庆老老实实地跟着桃花进了屋。
待李福庆坐下后,桃花把鸡蛋端了上来,说:“兄弟,你辛苦了半天,嫂子也没有什么招待你的,这两个鸡蛋将就着吃吧。”李福庆接过盘子,对着鸡蛋左看右看,半天没动,大嘴一咧,傻乎乎地看着桃花笑。
“是不认识我,还是没吃过鸡蛋?”桃花说着微微一笑,她觉得自己好多年没这样高兴过了,就像是一场大梦晕晕乎乎地做了许多年,今儿个才从梦中醒来。李福庆也觉得今儿晚上可痛快了,他恨不得天天都来给她帮忙,不是为了吃鸡蛋,而是想多看她两眼,跟她一个村子住了这么多年,好像这几天才看出她这么漂亮。“吃呀!”桃花见他望着自己出神,脸上有点儿发烧,忙催他快吃。“哎!”李福庆答应一声,抓起鸡蛋一口一个塞到嘴里,鼓鼓腮帮子咽了下去,噎得他直翻白眼,吓得桃花顾不上什么回避不回避的,伸出拳头忙给他捶起背来,边捶边嗔道:“看你,倒是慢着点儿呀!”李福庆只觉得气往下一顺,鸡蛋全到了肚子里,他顺势拉着桃花的手说:“嫂子,咱俩也跟……”
“跟什么?”
李福庆结结巴巴地说:“七仙女和董永似的吧!”
“胡扯什么?”
“嫂子,其实我也知道你挺喜欢我的。”
“你别自作多情了。”桃花脸红了。
“那你为什么给我送衣服?”
“那是我看你可怜。”
“你还偷着量我的脚印给我做鞋。”
“胡说,在哪儿呢?”桃花脸更红了。
李福庆一下从桌上拿起一只鞋底子在脚底下比了比,说:“嘿,正好,我一进来就看见它了。”桃花没话说了,低头不语。
李福庆又道:“嫂子,我刚才说的那个事你说行不?”见桃花还不回答,他急了,气呼呼地问:“那你也嫌我老实,不会挣钱?”
“不,不,”桃花连连摇头,“绝对不是。”“那你倒是说呀!”桃花想了想说:“今儿太晚了,过两天我一定给你准信儿。”说完便把他推出了门。
等李福庆一走,桃花坐也不是,躺也不是。说实在的,她是既盼着李福庆说出那话来,又怕他说了一时接受不了,不说又从心里着急。可现在人家说了,怎么办?就在这时,听门“叭嗒”一声,她以为是李福庆又来了,就装着生气地说:“让你等几天,你怎么又回来了?我可要生气了!”
公司财务主任老赵,可是个心计多的人。别看他文化不高,算计起人和事,没有不成功的,尤其在计划经济时期,很少有人耍心眼,老赵总是成功。
老赵年轻时,是村里的现金出纳,师父把本领教授给他之后,就被他给暗中整下去了。老赵的拿手绝活是,每遇到大风险时,做最坏的事时,只出主意,不亲自冲锋陷阵,所以,好多被他整个半死的人,往往还是最感激他。
老赵被招工到铁路工作,凭着他那把娴熟的算盘,工作顺得如鱼得水。没几年就混成了干部,当上了财务主任,该得的都得到了。民工头子要想从他这里把钱拿走,不意思意思,那是想也别想。老赵善于发掘挣钱的路子,孩子老婆都安排成最好的工作,靠着常年勒索民工头,业余又让妻儿倒卖君子兰,他的钱,比谁都多。有人想花个三头两百,到他这里行个方便,他连眼皮都不会抬一抬的的。
钱多了的老赵,不满足跟着领导或民工头,偶而找找小姐的逍遥。有心自己花钱去吧,偏偏他又把钱看得比命还重。思来想去,他想出了一个既省钱又稳妥的主意:干脆,找一个情人。就在家属院找,小地方的女子,不贪也没有见过世面,好调养。
老赵在自己的小屋,找了一张纸,从一号楼,想到八十二号楼,将所有的风流小媳妇,漂亮小寡妇。列了一份名单,又将他们的家庭背景和经济条件,备注在后面,一有闲暇,就关上房间门,偷偷研究。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经过许多不眠之夜的点灯熬油,老赵终于选定新寡的冬梅,做为他的猎取目标。
老赵是这样想的:冬梅家没啥后台,亲戚又少。自己可以利用掌管困难补助的方便,用公款照顾她,也可以职冒领工救济款,去接济她。冬梅家楼上楼下的男人,平常都住在工地,两个人亲热往来,也比较方便。最让老赵动心的是,冬梅丈夫去世时,她才二十四岁。漂亮的冬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让老赵魂不守舍的气息。老赵主意一定,就满怀信心地开始行动。
要不说老赵不亏是老奸巨猾的 狐狸 ,给冬梅发补助,挪用别人收入的时候,只是悄悄告诉冬梅:不是大家都有的,悄悄收起,不要对外人说。公司分猪肉的时候,帮忙的老赵,给冬梅的肉,足有别人的两倍还多。时间一长,冬梅也看出老赵的想法了。冬梅可是个正经人,拒绝老赵吧,人家也还没具体提过啥要求。况且,老赵给的东西和钱物,也都是公家发的,总不好拒绝公家的关怀吧。冬梅只好边装糊涂,边对要好的王嫂等人说了。王嫂可是个仗义的人:老赵这吃人饭不拉人屎的东西,歹毒得狠,单位多少人,被这个笑面虎整得日子难熬呀,得想个法子,好好整整这个狗操的!
老赵那些天整天抓耳挠腮,做着让冬梅做他小情人美梦。他自己感觉火候烧的差不多了,准备和冬梅摊牌,定夺这既省钱有占便宜的美事。老赵也注意寻找共同语言,抓耳挠腮的时候,也曾修炼自己的缺陷,专心贯注观看爱情剧目,一字一句斟酌青年人的求爱开场白,摘抄对方严肃的问题以及回答方案,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工作。
就在他做着黄粱美梦,准备明天开始拥抱冬梅的时候,王嫂和冬梅她们也没有闲着。由好多恨他恨得咬牙切齿女人组成的统一战线,不时的发出来一些商量好的口风,冬梅这孩子真可怜,粮食和油又没有了,冬梅想做小买卖,没有自行车,冬梅要做衣服裤子买卖,却没本钱。老赵也顾不上跪地求爱的实施,赶紧奴才般地把钱物,生拉硬拽地塞到冬梅手中。
某一天,和冬梅合伙的那几位大嫂,拉了好多货物去赶集,说是三天后才能回来,几个大嫂建议让老赵帮忙替冬梅看家。并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交代冬梅。
老赵那天中午借着酒劲,宣布要晚上去冬梅家。冬梅说:王嫂她们老是晚上九点到我家来乱,一般十点才走,你要是真来,必须赶在九点前离去,来的时候,以学狗叫为号,你使劲叫唤,若我不来开门接你,那就是她们在我家,你只能在一小时后再叫唤,假如,今天午夜二点半,她们还不走,那你只好等待明天了。老赵准备的那些火辣辣的话语全没有用上,就得到冬梅的允诺,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哼起了提起宋老三的黄色小调,一直盼望着天黑。
太阳刚落山,老赵就趴在冬梅家的房山头,汪汪学起了犬吠声。老赵一叫唤,院里的大狗小狗狼狗草狗,都和着他的叫声,吠成了一片。老赵吼得嗓子都冒烟了,也没见冬梅来开门。只好死死盯着冬梅家的房门,等待一个小时后的联络。过了一小时,老赵重新带领着院内的狗,重复来个夜半歌唱,依然没有动静。老赵连去叫了三天,院里许多神经衰弱的人,也三天没睡好觉。
到了 第四天,恰逢单位开职工大会。赶集回来的王嫂,在大会要开始的时候,拿着一张大红纸张,走上了主席台,和主持的工会主席耳语了几句,就高声念起了表扬信。那表扬信的内容有两个,主要是表扬财务主任老赵关心职工家属,在职工最困难的时候,送去了什么什么,连借条都不需要打,全是自己省吃俭用的积累,建议大家学习!另一个消息,是李嫂给冬梅介绍了可心的对象,结婚的时候,等待大家喝喜酒。老赵的情人梦,楞是让机智的大嫂们给搅了。
说起来,我与梅的爱情,还要感谢那张小小的明信片。
1999年底,古城的大街小巷张灯结彩,披上了节日的盛装,处处洋溢着喜气,人们都在兴高采烈地准备“跨世纪”,迎接新千年的到来。那时我刚从医科大学毕业不到半年,在一家大医院工作,正是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时候,筹划着如何在新世纪里跃马扬鞭,大展宏图。当然喽,“个人问题”也要早日解决,我给自己订的时间表是三年,即争取在我27岁以前结婚,标准嘛,一定要像我大学时的同学梅。
每年年底那段时间,也是医院最忙的时候。那阶段,我每天起早贪黑,心思都用在我的病人身上,无暇顾及其他。眼看离元旦仅剩一礼拜时间了,我还没有向亲朋好友发出一张贺年卡,而他们寄给我的卡片却已像雪片一样飞来,让我甚感惭愧。再也不能拖延了,终于觅到一个忙里偷闲的时机,我跑到医院大门外的邮局报刊亭,一下子买了3套,共36张中国邮政有奖贺年明信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那些花里胡哨的贺年卡,虽然精美,但每一张都要绞尽脑汁去想祝贺的词儿,如果光写个“Happy New Year”之类的话,与卡片实在是不匹配;而且,说不定,过几天还会因为“邮资不足”或“没有使用标准信封”等原因被邮局退回,此时新年也该到了,等再把它寄过去,那不是黄花菜都凉了?所以,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一切从简,就用这简单的明信片来表达我的心意,“礼轻情义重”嘛。回到宿舍后,我花了近三个小时,一气呵成,写完了35张明信片,最后只余1张,却不知寄给谁好。我也不想留个“尾巴”,思来想去,我把那最后一张写给了梅。然后,我飞快地跑到邮局,把那36张明信片一古脑塞进邮筒,我如释重负,OK,终于over了!
明信片寄出后,我又回到繁忙的工作中。不几天,就迎来了2000年,不久,又度过了新千年的第一个春节,寄明信片的事我也逐渐地淡忘了。故事似乎也该结束了。
然而,就在刚刚过了元宵节,年味还没有散尽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一封梅写来的信。开封,展开信纸,梅那娟秀的字迹立刻映入眼帘:
小沈(其实我不姓沈,只因家在沈阳,大学同学都习惯这么叫):
见信好!
冒昧写信给你,要向你报告一个好消息,同时也要深深地感谢你。因为你元旦时寄给我的那张明信片十分幸运地获得了一等奖——5000元!好运是你带给我的,所以我不能忘恩负义,我决定,把那奖金的一半分给你。你见信后,请打传呼:191呼×××××××,我们来商定会面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再叙
祝安好!
老同学 梅
2000-02-22
前面忘了交代,梅是我的大学同学,家就在古城本地。她人长得亭亭玉立,很多人看过电视剧《水浒传》后都说她长得很像扮演潘金莲的演员王思懿,漂亮程度可见一斑,她是我那个班上绝对的“班花”。而且,她学习成绩也很好,还十分热心公益事业,担任过系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等职。这样的女孩,在大学中自然炙手可热,本班的、外班的,本系的、外系的,本年级的、外年级的……追求者不可胜数。可她却好像是打过“恋爱疫苗”似的,对任何追求者,一律“不感冒”。有人偷偷送她一束玫瑰,她表面上不拒绝,第二天却把它装进花瓶里放到教室去“美化环境”;有人请她吃饭,她欣然赴约,却总在适当的时机借口“去卫生间”而偷偷把钱付了;还有人给她写“肉麻”的情书,她拿回去看了,第二天却把信还给人家,还说:“你写的‘应用文’我看过了,总体还行,但文字功底欠扎实,存在几处语病,我都给你注明了,以后还要努力学习语文。”差点没把那个男生气吐血。总之,几年下来,各路“情场高手”纷纷败下阵来,梅因此得了个绰号“刺儿梅”,无人敢再动那方面心思。
不过,梅虽然对待追求者“有一套”,近乎刻薄,但日常对待同学、朋友却很热心,乐于助人。我上大学时,有一段时间也担任了系学生会的干部,负责办板报、组织文体活动等,与梅合作的机会不少,亲身感受了她的热情和美丽。接触得多了,我偶尔也会有些“异想天开”想法,但是,也仅仅是“想想”而已,始终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一来我学习任务太繁重,无暇谈恋爱;再者,见那么多追求者都失败了,我也对自己没信心。但是,我在内心中却暗暗地把梅这样的女孩定为我的择偶标准,而且难以动摇。就这样大学毕业,我和她到不同的医院工作,虽在同一座城市,但因工作忙和其他一些原因,几乎没有再联系过,直到元旦时我才想起她,给她寄了一张明信片,谁知这么巧,竟一下子中了一等奖!
突然收到梅的来信,我简直有点受宠若惊,再细看那封信,信纸用的是一毛钱一张的那种高级“情书信纸”,大学时同宿舍老六给她女朋友写信就一直用那种纸;信封上邮票是倒贴的,我曾从一本杂志上得知在西方邮票倒贴是表示爱慕的意思。天哪,莫非她……从未有过的激动感瞬间遍布我的全身,我的心简直要跳到嗓子眼儿了。但很快,我就为自己的天真发笑:哪儿有这样的好事?美女送上门来?真是做梦娶媳妇——妄想!说不定,她最近一直在和某个男孩子通信,给我用情书信纸、倒贴邮票,不过是凑巧罢了。
待我思路回到现实,我按梅写的号码给他打了传呼,她很快回电话过来。但我并没有与她约时间和地点去拿那2500元钱,而是说那钱是她该得的,是她运气好,理应全部归她,而她则坚持认为,明信片是我寄的她,获奖应归功于我,即使给我一半她都觉着有点愧疚。我又辩称,从法律角度讲,明信片从寄到你手里那一刻起,它的归属权就在你,由它而带来的附加收益获奖的奖金自然也属于你,她说我不讲法律我只讲情理,这一半奖金你到底是要还是不要,你要是不要我可就不认你这个老同学了。我说就是你去告我我也不会要这个钱,我不能为了2500元钱而丧失了我一贯的做人原则。她说,我真是服了你了,这样吧,这个星期六晚上七点南二环广东雪花酒家,我在门口等你,不见不散,你要是不来别怪我不客气了。我无奈地说,好吧好吧,也不知你今天中了什么邪,非要把到手的钱拿出送人。她说,少废话,到时候再说,说完就挂了电话。
放下电话,我百思不得其解。如今的年代谁不见钱眼开,可梅为什么非要把2500元钱往外送呢?再说,如果她压根儿不告诉我中奖的事,我哪里会知道呢,那5000块的意外之财还不都是她的?唉!真是越想越糊涂。不过,与美女进餐毕竟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还能与老同学叙叙旧,也是好事。于是,我就盼着星期六快点到来。
星期六那天,我准时赶到广东雪花酒家。梅早已笑盈盈地等候在饭店门口了。看得出来,她显然做了一番精心打扮,看上去比上大学时更美了,我情不自禁地心动起来。那天,我们俩吃饭时的气氛相当好,她还很爽快地喝下了几盅五粮液(据我所知,在大学时她从未喝过任何男生敬的酒)。待到我俩脸色都有些微红,我们就开始侃侃而谈,回忆大学时的愉快往事,谈工作后的酸甜苦辣,畅想新世纪的美好前景……我俩越谈越投机,不知不觉到了深夜11点。她去结账,竟花去800多元,不过,可能因为毕竟最近得了一笔“外财”的缘故,她看上去竟一点儿都不心疼。
从饭店出来后,我打的送她回家。我俩并排坐在后排座椅上,不知不觉中,我把手放在了她的手上,待我明白过来,我不禁有些不好意思,正欲把手收回,我却惊喜地发觉,原来她并不反感我这样做!这个细节,让我惊喜不已,我决定找个机会,试着约她一次,看看她的反应。
机会很快就来了。三月,桃红柳绿的季节,我所在的科室组织全体人员到秦岭中的九龙潭风景区春游,规定每人可带一名亲友。我打电话给梅,问她愿不愿同去,她竟毫不迟疑就答应了,让我心中一阵狂喜。春游那天,我和梅一块儿爬山、趟河、采野花,笑声洒满山涧;攀爬中她不时要我拉一把,每次当我把她的手攥在手心里时,幸福感就像电流一样霎时传遍我的周身。那天,我们俩从山涧旁、崖壁上采集了一大束不知名的野花,被她视为珍宝,回去后养了很久。
经过这次春游,我感觉事情似乎“有门”。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回去后马上写了一封“求爱信”给她。我全然忘却了一天的劳累,下笔如流水,向她倾诉了我对她的爱慕之情。写完后,我顶着春夜料峭的风跑到医院外的邮局,把这封似乎有千斤重的信小心翼翼地放进邮筒里。然而,第二天我又开始有些后悔,觉得这样做似乎是急了一点儿。梅会有心理准备吗?她能这么快就接受我的求爱吗?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这么做,好事会不会变成坏事?
事实说明,我的忧虑是多余的。三天后,我就接到了梅的回信。依旧是倒贴邮票,撕开信封,依旧是上次那种情书信纸。忐忑不安读下去……谢天谢地,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小沈:
见信好!
事实上,从上大学时起,我就对你很有好感。通过工作中的几次合作,你的热情诚恳、沉稳踏实和乐观向上的品格深深地打动了我;而那些对我围前跑后、大献殷勤的男生,我根本没有看上一个。那些人嘴上说的比什么都动听,可事实上根本不值得信赖。如今,我终于等来了你说出那三个字,我的心情与你一样激动。我愿与你携手人生路,拥抱新世纪的朝阳!
Yours 梅
2000-03-25
天哪!这是真的吗?看完信,我就像阿加西在温布尔顿网球公开赛上获得冠军的那一刹那,把信纸抛向空中,一头躺倒在地上,任冰凉的地板侵袭我的后背,久久不愿起来。
此后事情的发展就顺理成章了。我们谈了大半年的恋爱,在2000年底就步入了“围城”。我的“人生大事”,在新千年的头一年内就完成了,而且是娶到了原来说什么也想不到的“刺儿梅”。
就这样,一张小小的明信片,促成了我和梅的姻缘。只是,当初梅为什么那么“傻”?本来可以独吞的5000元钱,却非要分一半儿给我,这个藏在我心里的疑问始终没有解开。有几次曾想问问她,但都是话到嘴边又收回。渐渐地,我也就淡忘了这件事。
婚后不久,又到明信片满天飞的季节。人们似乎总愿意好事成双,去年这时已经迎接了一回“新世纪”,一年后还要来第二次。一天晚上,梅在客厅翻看她最近收到的一大摞贺年卡和明信片,我忽然有感而发:“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这小小的卡片呢,要不是去年我寄给你的那张明信片得了奖,我们哪会有今天呢?”
出乎意料,梅冷静地说:“不!现在我可以跟你说实话了,你寄给我的那张明信片,它根本就没有中奖,都是我编的。”
“什么?没中奖?”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千真万确,连末等奖都没有中。”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撒这个谎?”
“嗨,你想想,我要是不撒这个谎,我们怎么会有机会接近呢?你难道要让一个女孩去主动追你吗?”
原来如此!
一 精心炮制“邂逅帅哥计划”
慕容楚楚第N次堕入爱河了,和她以往每一次的经历一样,开头总是轰轰烈烈,但是按照常规发展,两个月,最多三个月,这段感情就会结束。所以我调侃她:“你最好的爱人,是下一个。”
楚楚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的公关策划部职员,这让她经常有机会接触到社会上的精英人物。这一次的男主角箫楠,是一家IT公司高级主管,他所在的公司刚刚在楚楚他们的五星级大酒店里承办了一次大型活动。
箫楠和楚楚并没有任何直接接触,楚楚爱上他,很简单,就因为箫楠那天在活动上演讲的时候,英俊无比、魅力四射、风度翩翩。
楚楚强拉着我和她一起制定一个“邂逅帅哥计划”。令我不解的是,楚楚为什么就不肯直接大胆地走上去,把自己的名片递给箫楠,再要箫楠留个电话给她?现代男女交往,何必弄那么些曲里拐弯的名堂?
“想想看,你未来的男朋友被人群像王子一样簇拥,你却穿着制服被一个长得歪瓜劣枣一样的小主管指挥得晕头转向,身上还别着个对讲机(她工作的时候都必须带着这个玩意儿),那是邂逅王子的时机吗?”楚楚撇着嘴巴,“我要和箫楠来一次浪漫邂逅,假装是一次偶然,让他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
她这大小姐动动嘴皮,我就和她忙了一个星期,为了制定那个计划,兴奋得几天没睡好觉。
楚楚是我从中学到大学的死党,在我没找到工作的那段时间在她那儿免费“用膳”了好几个月,她还不时给我买衣服给我零花钱,这样的朋友,不帮怎么行?如果真让她找了个金龟婿,我也顺便沾点光,再给我买衣服买礼物,档次就可以再高一个档次了不是?
二 第一次计划失败
计划A。
楚楚从箫楠所在公司的内线那里了解到,箫楠每周周末晚上都会去一家叫“蓝月亮”的茶座,一个人,坐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喝茶养神。楚楚跟踪了他两个星期,发现这个是他雷打不动的习惯。
第三个周末,我和楚楚两个人下午5点就去了那家茶座,万事俱备,只等箫楠。人还没到,楚楚倒喝了一肚子的茶水,肚子胀得像个蚊子,洗手间都变成她开的了。
我不喝茶的,嗑着瓜子,楚楚第N次上洗手间的时候,一个服务生来到我面前:“小姐,那边有位先生想请你换个位置,作为补偿,他愿意给你埋单。”我看过去,一个男人站在门口的阴影里,身边好像还站有好几个女人。什么嘛,有几个钱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还带这么多女人出门。
我冷笑着大声说:“什么话,我为什么要换位置?他的钱是钱,我的就不是吗?”
那个男人走了过来,他染成金黄色的头发凌乱地披散着,仔细看他的眼睛是蓝色的,隐形眼镜镜片的缘故。他还没开口,我就瞪了他一眼:“不行,没什么好商量的,本小姐就不换。”
他说话了:“与人行个方便,好吗?”声音蛮好听,向本小姐放电吗?可惜我不吃这一套。我朝门口处看,那几位小姐还朝我们这边张望呢!我冷笑着说:“这个位置这么狭小,不适合你和你的女朋友们。”
他还想说什么,我把茶杯敲了敲:“服务生,请问你们这里不能给顾客提供一个安静的环境吗?”
“你这人怎么这样霸道?”他终于忍不住指责我了。我的手机响了,是楚楚。我说:“楚楚,你在洗手间里是准备蹲到下个世纪末吗,快来,有人和我吵架呢,过来帮忙……”
“哎呀,你别叫出我的名字,拜托拜托。你怎么和箫楠吵起来了?现在,我躲在出口处,你快出来,计划失败!”
啊?他就是箫楠?我飞快地瞄了他一眼,关掉手机,强堆出一个笑容,赶紧闪人,希望未来的死党老公不要记得我这张脸。
在门口我和楚楚吵起来:“你怎么不告诉我,他是个‘金毛’?”
“那你以为他是什么样?”
我说:“IT公司的,不都是西装领带,眼镜哥哥型的吗?”
她白了我一眼:“我会喜欢那么老土的吗?”
我愣了一下,又辩解:“你不是说他习惯一个人喝茶的吗,可是他今天带了好几个女人。”
什么女人?我们走回去,从门口往里看的时候,发现箫楠还是独自坐在我们刚才坐的位置上,是我看花了眼,将别的女顾客当成是他的同伴了。
三 在球场上出糗
计划B。
高尔夫球场。初夏的阳光倾洒在平整的草地上,楚楚心情大好,我一脸发霉,心疼这笔不菲的花费。这哪里是两个小白领来的地方啊!可恨的箫楠,就爱钻这样的地方,为了认识他,我几乎要破产。
我和楚楚比画着球杆,两个人都是第一次来这里,怎么可能不出洋相?我高高举起球杆舞下去,差点摔了个趔趄,可球还纹丝不动矗在那里。我看到球童在身旁掩嘴偷笑。
一阵笑声传来,这次可真没错了,箫楠那头金黄色的头发在风中拂动,我的天,一二三四五,他带着五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子。转头望向楚楚,她脸色大变,问我:“我的脸上是不是汗兮兮的?坏了坏了,刚才不该打球的,脸上的妆都花了,你帮我顶住,我去补妆,记得不要和他吵架,最好你不要和他说话。”
她又把我一个扔这里了。我举起球杆,这次球终于动了,只是是朝后退,滚到了正好朝我这边走来的箫楠的脚边。
他很绅士地捡起来,递给我,见我拿球杆的姿势顿时笑了:“原来是你,幸会幸会。”我知道他在嘲笑我,可是楚楚要我不要和他说话的,我转过脸当不认识他。
他的球台就在我旁边,他高高举起球杆,球飞起一道美丽的弧线,消失在远方,女孩子们欢呼起来。我拿起我的球,用手远远抛了出去,也是一道美丽的弧线。箫楠笑道:“这是打高尔夫,不是铅球场。”他走过来,说:“来,我教你最基础的姿势。”
他在我身边做起了示范,我不情愿地学习着,还是一句话不说。他笑笑:“还在生气吗?看来你是记得我了。那天是我不对,不该对女孩子没礼貌,其实我本来是想请你一起坐那个位置的,但是你忽然就走了。”
我想起楚楚的叮嘱,只好仍然一句话不说。
女孩子们在叫嚷着让箫楠去教她们。
箫楠看来是个被女孩包围的人物,楚楚虽然是个漂亮姑娘,不过这五个对手看起来个个都不错,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楚楚呢,楚楚怎么还不来?
一转头,忽然看到楚楚戴着个大墨镜出现了,头勾着,见到我,她拼命摇头摇手,暗示我赶紧过去。
“怎么啦?”我问。
她哭丧着脸:“我没打扮好,我以为来球场是玩的,没必要打扮得那么精致。你看我这身运动服,都是几年前的款式了。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怎么能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行,撤。”
计划再次失败。
我撤退的时候,箫楠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我,仿佛有话要说。我转过脸去,不想给他记得我这张脸。
四 意外的结局
计划C。
这个计划我是最反对的,可楚楚是铁了心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郎’。”楚楚说。
箫楠自己有辆吉普车,每天6点下班以后,就驾车回家。正对着他们公司的门口,是一条长长的小马路,马路尽头,有个拐弯,而楚楚和我,就等在这个拐弯处。
我们的计划是,我站在拐弯处,假装看书等人,等箫楠的吉普车出现,就朝躲在拐弯那边的楚楚做个手势,她就骑车飞奔过来,在离吉普车不远的地方假装摔倒,那么,箫楠肯定会停车过来查看。
我很担心怕真的出事,但是据楚楚自己观察,箫楠开车速度不快,在拐弯处尤其谨慎。只好为爱情冒险了。
等我真站在拐弯处的时候,心紧张得几乎都要爆炸了,眼看着箫楠的吉普车慢慢开了过来,我高高举起了手,做了个手势。
楚楚骑车飞过来了,离他的车越来越近,我终于忍不住叫起来:“小心啊!”
车果然倒地,我冲出去,双手张开挡在吉普车的前面,吉普车停下来,箫楠探头出来,一脸惊喜:“哎呀呀,这么巧啊!”
我吓唬他说:“你撞上人了。”
赶紧回身去看楚楚,她跌坐在地上,这一下看得出她是狠了心了,她穿了条短裙,故意要把腿摔着的,一条腿的膝盖处渗出了血花……我摸了摸,没带纸巾,回头看了箫楠一眼:“领带给我。”
他顺从地解下领带,替楚楚绑在腿上,说:“不是我撞的吧,不过我愿意送她去医院。她是你的朋友吧,三次见到你,三次都见到她和你在一起。”
啊,我和楚楚面面相觑,这人不傻呀,早发现我们两个是一伙的了。
我想扶起楚楚,她推了我一把,我会意,对箫楠说:“你抱她去你车上吧!”
在医院里,年轻医生帮楚楚擦了药水,我对箫楠说:“你陪陪她,我晕血。”我冲楚楚眨了眨眼。溜了。
任务完成了,我想,箫楠这样的男人还真不错,心地好,人有风度又斯文,如果以后我的男朋友也能有这样,人生就真是太完美了……我想我得好好劝劝楚楚,要她好好珍惜这个男孩。
第二天,楚楚来找我,一脸甜蜜的模样。我问:“怎么样了,交换电话号码了吗?”
“嗯。他主动问了我的号码,还约我今天吃饭。”
我感觉鼻头酸酸的,嗡声嗡气地回答:“那你要好好打扮打扮,不要像昨天那么狼狈。”
“那有什么,医生什么没见过,我昨天腿上流那么多血他都说我是美女一个呢!”
什么?医生?我张口结舌:“箫楠怎么成了医生了?”
“谁说是箫楠?他已经成了过去式了,当他向我问你的电话号码的时候。呵呵,我的医生帅哥比他强多了,又温柔又体贴……”剩下的话我都没有仔细去听了,箫楠,真的问了我的电话了,那他会和我主动联系吗?
如同有心灵感应,我的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接起来,是那个好听的男声。
“是我,一周内见了你三次面的人,不知道你觉不觉得我们有缘分?我很希望,这周能见你第四次……”箫楠如同念诗一样,我能感觉到他声音的颤抖,他或许也和我一样在拼命压抑自己的激动情绪。
我精心布局了一次次偶然邂逅,我以为我只是这场爱情的过客,却没想到,最终却成了主角。这次伪装的偶然,却让我真的得到了梦想中的白马王子。依然是一次偶然,也是一个奇迹。
一东北壮汉做完小小的疝气修补手术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左侧睾丸神秘失踪,随即打起了长年累月、错综复杂的医疗官司。为了不连累妻子和孩子,他主动向妻子提出分手。几年后,他为那只丢失的睾丸讨回了公道,但又先后患上了脑血栓和尿毒症。绝望之际,大义的前妻毅然回到他的身边,与他共抗病魔,陪他走过生命里的每一天……
睾丸不翼而飞,“蜚短流长”哪能扛得住
1996年3月的一天,家住吉林省红石镇的李兴东突然感觉腹部不适,到当地卫生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左侧腹股沟出现肿物,需做疝修补手术,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手术,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术后的第三天,李兴东发现左侧刀口上部有一个鸡蛋大小的肿块,胀痛得厉害。他伸手在疼痛部位摸了起来,无意中探到了阴囊,发现里面空无一物!他惊呆了:自己的睾丸不翼而飞!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不相信那只好端端的睾丸没了踪影,一遍遍挤压阴囊,左边的那只真的没有了,而右侧的那只还在里面。妻子吴桂华见丈夫脸色难看,便开口问他哪里不舒服,李兴东挥舞着手臂说:“没事,没事,我想吃水果,你去给我买点苹果吧。”支走妻子后,他喊来主治医生,说:“医生,我左边的睾丸不见了,我觉得刀口上部的肿块就是睾丸。”医生安慰他说:“那是手术后引起的炎症,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他追问医生:“我怎么少了一只睾丸?”医生避而不答,他以为过些日子藏在肿块里的睾丸就会“回落”到阴囊里,也就没有多往坏处想。
一个星期后,李兴东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家后,他让妻子灌热水袋给他热敷伤口。几天后,肿块越来越大,他感到很奇怪:“这只跑错地方的睾丸怎么越长越大呢?”李兴东寝食难安,情绪十分低落,伤口处火燎般疼痛。吴桂华觉得丈夫的神色不对,再三追问,李兴东看实在瞒不下去了,吞吞吐吐地向妻子说出了睾丸丢失的真相。吴桂华一听,当场吓晕过去……
几天后,在妻子的一再鼓动下,李兴东来到了市人民医院。在那里,医生给他做了腹腔囊肿、囊壁部分切除术及腹腔引流术。可是,那只丢掉的睾丸再也找不到了。李兴东哪能咽得下这口气?出院后,他嚷着要去红石镇卫生院,找主治医生拼命,但是吴桂华却不同意:“这是件丢人的事情,闹得满城风雨没啥好处,宁愿私了,也不能公开啊。”他想想说得也对,就怒气冲冲地走进红石镇卫生院,找主治医生私了:“我被你割掉了左边的这只睾丸,你打算怎么办?”医生一把将他推出门外,恶狠狠地说:“你想借机敲诈我啊,没门!我告诉你,你这是先天性无睾丸,医学上称之为隐睾。我是不会认这个账的!要算账,找你父母算去。”李兴东听后简直气坏了,但无奈,他也没有解决的办法,只得懊恼地回家了。
第二天,李兴东生下来就少一只“蛋”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红石镇,成了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李兴东和妻子在镇上经营着一家烟酒店,原来生意一直很好,但自从有了这个传言以后,就很少有顾客来光顾了。有一天,李兴东走在大街上,看到两个熟人,正想同他们打声招呼,胖子故意对瘦子说:“老弟呀,我说你怎么越活越年轻呢?”瘦子故意抬高声调说:“老兄呀,难道你想做太监不成?我告诉你,古代的太监个个是细皮嫩肉!”此后,李兴东轻易不敢出门,就怕人家在他背后指指戳戳:“就是他,就是他!一个生下来就少只‘蛋’的假男人!”
李兴东在家里窝了两个多月,越想越气愤,自己好端端的生活就被一个小手术毁了,真是不甘心。为了讨个公正的说法,李兴东在律师的建议下,将红石镇卫生院告上法庭,但几经周折,他没拿到医学鉴定结论,反而被“敲诈医院、谋取不义之财”的说法搞得他颜面尽失!
更糟糕的是,那只神秘失踪的睾丸,让这个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大大变味。李兴东的心里总是有阴影,感到自己失去了男子汉的雄风,夫妻之间的甜蜜动作不复存在。一天晚上,他躺在炕上,妻子来了性趣,一把搂住他,说:“你丢掉了一只睾丸,还有一只呢。我已打听过了,这不影响我们的夫妻生活。”他没好气地说:“你觉得我还有这兴趣吗?我已经和正常男人不同了。在打赢这场官司之前,我绝对不会碰你!”说完,他翻转身子,给妻子以冰冷的脊背。妻子一把扯住被子埋住头,低声哭泣起来。他听而不闻、心如刀割,却不愿意搭理她……
后来,那只传得沸沸扬扬的睾丸,连孩子们也受到了牵连!在学校里,女儿李晓蓉、儿子李晓刚常被一些同学暗暗嘲笑,很多同学投来了怪异的目光,导致姐弟俩情绪波动,成绩急剧下降。虽然姐弟俩从来不向爸爸提起此事,但李兴东从他俩躲躲闪闪的眼神里读懂了一切,他的心总是在不停地滴血!
因长时间没过夫妻生活,吴桂华的脸色失去了往日里的滋润和光泽,竟成了竞争对手的攻击目标。有一天,在进货途中,她遇到了那个同样在镇上开烟酒百货店、与她有“过节”的女店主,正准备躲开时,对方指着她的鼻子说:“吴桂华,听说你嫁给了一个太监!”说完,扬长而去。吴桂华追上去,一把扯住她说:“你老公才是太监呢。”于是,两人当众叫骂、撕打起来,最后惊动了派出所民警。
当天晚上,吴桂华披头散发回到家里,第一次朝李兴东发起了火:“别人都说你是太监,你是不是太监呀?这么多天了,你都不碰我一下,不是太监是什么?”他默不做声,听任妻子大吐苦水,他知道妻子为了他受了很多委屈。夜深人静之际,他躺在炕上辗转反侧,眼里汪满了泪水。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洗清自己的不白之冤!
李兴东一路走来,心中有说不出的苦
“逼迫”妻子离婚,只为轻松上阵
李兴东不顾妻子的强烈反对,踏上了艰难的诉讼之路。他每天不是忙着与律师见面,就是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遗憾的是官司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亲戚朋友都劝李兴东不要打这场官司:“医疗事故官司不仅难打,而且得花很多钱,即使官司打赢了,也没啥意思……”他则旗帜鲜明地说:“无论如何,我都要为自己讨个说法!不然的话,那只睾丸丢得太冤枉了!”
官司连连受阻,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议论。他不忍心连累妻子和孩子,萌发了离婚的念头,让妻子带着女儿和儿子重新去寻找幸福生活,自己专心致志地打这场官司。他说:“要打赢这场官司不容易啊,我不想让你和孩子跟着我受罪。”
一听这话,吴桂华抱着他放声大哭:“我当年嫁给你,相中的是啥?还不是图你人品好……”他说:“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我们早就不睡在一个炕上了,不就等于离了吗?”她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一辈子跟你走!”李晓蓉、李晓刚也不同意父母离婚,说:“爸爸,你已经成了本地的新闻人物,如果与妈妈离婚的话,岂不是给人添加笑料?”
李兴东哭着说:“我哪忍心连累你们母女仨呀。”说到最后,一家四口哭作一团。吴桂华说:“我支持你打这场官司。你清白了,我跟着高兴……”
经苦苦奔波,李兴东终于拿到吉林市卫生局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确认他的这一手术为一起严重的医疗差错。拿到这一至关重要的鉴定,李兴东喜极而泣,妻子和女儿、儿子也跟着高兴。虽然看到了希望,但官司的进展情况非常缓慢,外出吃、住、行及请律师的费用花去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他快要挺不住了,只能在夜里偷偷地流泪,而白天打起精神,一次次强迫自己坚强、坚强、再坚强,不让妻子和孩子看出内心深处的软弱。他喃喃自语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就不信打不赢这场官司!”
为打这场没完没了的官司,李兴东花光了家里全部的积蓄,后来还不得不到处借钱。因为镇上居民戴着有色眼镜看他,烟酒百货店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妻子从未说过一句责备的话,可他心里总觉得有说不出的痛。因专注于打官司,他变得神情恍惚、痴痴呆呆,一次横穿马路时,差点儿被一辆疾驰而来的小车撞翻,驾驶员伸出头来,骂道:“你找死啊!”他惊出一身冷汗,扶住一棵行道树,禁不住泪如雨下。他想来想去,觉得与其让妻子和孩子跟着自己吃苦,不如与妻子分手,由他一个人来承受天大的压力。
董行接到女友的电话,马上打算坐高铁去B城。他和马娟是大学校友,毕业后,董行留在省城,而马娟则回到生她养她的县城做一名中学教师,难得见上一面。
来接董行的却是马娟的同事蒋茹,两人未曾谋面,但马娟不止一次在董行面前提及,蒋茹是她的闺蜜。一介绍,就完成了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蒋茹开着借来的私家车,离学校只有几百米了,董行要去商场买东西,提前下了车。当他拎着大包小包路过人行天桥,突然像触电一样呆立在原地,马娟居然同一个大帅哥手挽着手,亲热地在街头散步。马娟眉目传情的样子不由得令董行羡慕加妒忌,跟自己在一起,马娟从来都很含蓄。怪不得推辞有事无法接自己,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董行打死不信女友的心飞走了。
但到底是怎么回事,董行不愿轻易下结论。马娟买的那套房子,董行投了大半首付,自然有把钥匙。他做好热气腾腾的饭菜,一会儿,马娟春风满面地回来了,眉角似乎留存着一缕若隐若现的幸福。
董行意味深长地说;“玩得开心吧?”马娟的态度透着冷淡,告诉他,有些事情该了断了。“分手?”董行擦边球似的抛出话题,马娟却快人快语地回答:“我已经受够了两地分居,爱上个知冷知热的男人,我也不愿脚踏两条船了,对你我都是解脱。”
毕竟没有结婚,更没有生育子女,马娟提议将尽快偿还董行的15万房款,其他的再无瓜葛。董行试图拯救这份爱情,马娟的话里不无讥讽:“天涯何处无芳草,你找个白富美,咱俩算是扯平。”马娟还搬出一套奇谈怪论,要她回心转意,只有一个办法。她向来欣赏那种讨女人喜欢的男人,魅力、能力、魄力之外,还有点坏坏的感觉。说到这儿,马娟挑战一样地说:“怎么样,你真要钓到一个能证明你很优秀的女孩,我脸上有光,跟那个帅哥一刀两断,立马嫁给你,从此一心一意跟定你!”
多么荒唐的理由!董行脑门充血,却非常平静地同意了女友的要求,然后蹬蹬蹬跑下楼。小城的夜色无比艳丽,凉风习习,董行漫无目的地走着,蒋茹发了条短信来:你有个包落在我车里了,是你来拿还是我送来?蒋茹有车,董行回复他在滨江公园大门等候,不到10分钟,蒋茹如约而至。
董行礼貌性地道声感谢,蒋茹的声音像泉水般柔软:“马娟呢?”或许还带着无奈和沮丧,董行直言相告。蒋茹的嘴巴张成“O”字形,倒是董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这次来B城是带父母之命来商讨婚事的,老人要抱孙子,催他赶紧把婚事办了。“现在棘手啊!”董行两手一摊,提出租她做两个月情人。蒋茹一下子笑得花枝乱颤:“怎么,你也玩起时髦和刺激的游戏来了?”
春节来临,董行有他的苦恼,得想办法向父母应付一下。一个月两千块的佣金很诱人,但蒋茹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表示看董行失恋值得同情的份上,也检验自己有没有做演员的天赋,玩一回又何妨。
降温了,马娟与那位帅哥的交往不冷不热,怀念起老实巴交的董行,可男人的脸面如同蝉翼,受到伤害难以回头。这时,一位女同事发来微信:“快来,好戏正在上演。”同事让她去情缘酒吧看看。情缘酒吧,马娟心头一颤,那是她和董行经常约会的地方,给她留下了无数温馨、浪漫的回忆。马娟匆忙打的赶到情缘酒吧,迷离的霓虹灯下,透过玻璃窗一眼看见了卿卿我我的董行和蒋茹,偶尔毫不顾忌地打情骂俏。但马娟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空气中飘荡的年味越发浓郁了。按照事先的约定,董行带着新女友回家过年,尽管双亲很意外,或许蒋茹是天生的演员,或许她真诚的笑容、不俗的谈吐和善解人意俘获人心,二老悄悄对董行表示,换对了,蒋茹比马娟应该更会过日子,只是脸色有点苍白。临走,老人给蒋茹封了个大大的红包,而董行在前往车站的路上,也把工资塞给蒋茹。哪承想她生气地把钱扔了,斩钉截铁地说:“谁稀罕你的钱了,别侮辱我的人格!”
眨个眼,与蒋茹分别半个月了,有意无意地,董行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她的面容,自己真的喜欢上她了?董行明白,他俩只是在演一出戏,曲终人散了,从那以后分道扬镳。
好几次,董行产生了打蒋茹电话的冲动,却无力地垂下手。一天晚上,他再次陷入纠结,偶然地进入了一个叫“玫瑰之约”的网站,浏览着各种信息,董行的目光定格在“记录生命”空间。那个身患绝症的女孩,用优美的文字,把生命倒计时的点点滴滴与网友分享,没有忧伤,没有怨恨,女孩传播着一种热爱生命的信念。
董行流着泪看完了“记录生命”的全部日记,感动,除了感动还是感动。可当他仔细打量女孩的照片,猛然间,仿佛有座山在坍塌,那不就是蒋茹吗?不幸降临在这个阳光女孩身上,掩藏得那么深,根本看不出她正在接受病痛的折磨。
在B城那所中学,董行像间谍似的搜集蒋茹的信息,奇怪,竟然没有教师得知她患病,反而质问:“人家如花似玉,造这种谣太缺德了。”但董行厚着脸皮询问马娟,得到了证实。年初的一次私人体检,蒋茹被查出了癌症晚期,她是个乡下考入大学的女孩,为了不给一贫如洗的家再添负担,蒋茹“封锁”了消息,马娟则含泪同意保密。
几乎不假思索,董行决定替蒋茹治病,哪怕倾家荡产。蒋茹拒绝了董行的好意,却被他拉进怀里:“等着吧,我要把冰山劈开一角,你逃不出我的手心。让我们共同面对困难,好吗?”
董行霸道地将蒋茹送进了省城最好的医院,尽管权威医生告诉他,蒋茹的病已经回天乏术,但董行义无反顾,他好歹有笔存款,实在不够,马娟那儿还有房款,他甚至作了最坏的打算,动员父母拿出养老的钱,相信他的爱能够创造奇迹。
一边上班,一边要照料蒋茹,董行很快消瘦了许多。然而即使董行心甘情愿,住院的蒋茹却不辞而别,医生遗憾地对董行说,蒋茹来日不多,她坚持要回老家,即使是在天堂,那也是她的根。难怪,头一晚,蒋茹希望董行能拥抱她。
“我要走了,你会想我吗?”蒋茹给董行留言,却更换了电话号码。董行发疯一样地寻找却徒劳无功,直到第十天,马娟在电话里焦急地说:“快来B城的××街××巷,蒋茹快不行了,希望能见你最后一面。”董行的脑袋“嗡嗡”作响,连换洗衣服也没带一件,马上拦了辆的士。
两个钟头的行程仿佛漫长的两年。董行冲进那幢普通的出租屋,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躺在床上的蒋茹憔悴不堪,浅浅的笑容再也涌不起可爱的酒窝,但飘逸的长发仍旧梳理整齐,衣着朴素却整洁。
“谢谢你来看我。”蒋茹淡淡地说,在生命的最后岁月,她感受到了人间温暖。可是病魔不容许她再享受、留恋了。
董行紧握住蒋茹冰冷的手,早就泣不成声。蒋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略带羞涩地说:“原来爱和被爱都是一种幸福,虽然我们仅仅是个开始,但你给我的美好回忆,到那边也能永远品尝,这辈子,我也就没有遗憾了。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轰轰烈烈爱一回,那个男人肯定是你……”
窗外院落里的几棵小树新发了嫩芽,但在那个细雨绵绵的夜晚,蒋茹安详地闭上了眼睛,去了她向往的天堂。董行自作主张,在蒋茹的墓碑刻下一行字:女友蒋茹之墓。蒋茹的父母并未反对,还认了董行当干儿子,但很严肃地说:“马娟是个好姑娘,你们的误会该解除了。”
误会,什么误会?董行一脸迷茫。蒋茹的父亲说,他也是前两天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马娟送走了蒋茹,向老人讲述了一切。“具体的,你还是找阿娟问个清楚。”老人催促道。
仍旧是那个情缘酒吧,董行老远就发现了马娟的身影。他迫不及待朝马娟吼:“伯伯说的是真的吗?”马娟轻轻地点点头。原来,蒋茹与马娟曾经是高中同窗,一直以来,蒋茹非常内向,又为父母分担家庭重担,对追求她的男孩子“视而不见”,偏偏命运捉弄人,年纪轻轻的蒋茹患了绝症。一次,马娟去探视的时候,说悄悄话,蒋茹没品尝过爱情的滋味就将告别人生,她有点不甘心。面对好姐妹的最后请求,马娟设计了连环“骗局”出让男友,帮助蒋茹真切地体验一回爱的味道。虽然时间太短也并不算太成功,好在蒋茹比马娟晚两年调回母校,一来就查出了癌症,对马娟的爱情并不知情,连替马娟接董行,她都以为是马娟的“表哥”呢。当马娟“移情别恋”,也许董行的情感需要填充,蒋茹出于同情,两人进入了马娟安排的角色轨迹。
董行忘情地将女友搂入怀抱,马娟喃喃地说:“茹茹此生没有留下遗憾,我也没有遗憾……”
如果有个女孩做了你的女友,当你们在大街上行走时,她突然昏睡在地,相信你会很怜惜;但如果她接下来又毫无征兆地睡过去几次,相信你心里就会害怕了;如果她每天都要昏睡无数次,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你还会爱她吗……
河南郑州就有个这样的女孩,她20岁时患了一种随时可能昏睡过去的怪病,成了时刻需要人照顾的“婴幼儿”,并为此丢了工作,被男友抛弃,遭受别人的嘲弄,还让家里债台高筑……
她伤心绝望,甚至一度自杀。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阳光男孩走进了她的生活,一场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开始上演……
令人惊叹花样女孩竟患有罕见昏睡病
郑娟,1985年出生于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她的父母都是下岗职工,靠摆地摊为生。郑娟高中毕业后,在管城区陇海路的一家饭店做服务员。由于打工生活寂寞无聊,她在那里谈了个男友。
2005年6月,由于郑娟爱笑而且服务态度好,工作一年后,她被饭店评为星级服务员,每个月的工资由800元涨到了1000元。
然而11月11日,郑娟突然哭着跑回家,告诉母亲自己被饭店炒鱿鱼了——原来,最近上班时好几次她都突然莫名其妙地睡着了,还打翻了许多饭菜。母亲怕她有什么病,便带她去市一医院检查,可医生检查了一番后,却说她没啥病……
一天,郑娟陪母亲买菜回来时,走着走着突然扑通一声昏睡在地上,提着的酱油瓶顿时碎了一地,而她的手掌正压在碎玻璃渣上,鲜红的血顿时流了出来。母亲吓得尖叫起来,赶紧把她送到医院包扎……郑娟后来解释说,自己昏睡过去时,身体没感觉,但听到尖叫声会醒来。那天,医生检查了半天,也没发现病因,只好嘱咐她母亲多对她进行观察。
这件事没过几天,郑娟的朋友过生日喊她去玩,母亲担心她又出状况就没答应,但郑娟趁母亲在厨房做饭时偷偷溜了。结果一个小时后,郑娟的母亲被叫到了金水区人民医院。原来,郑娟在过马路时一头栽在了斑马线上,幸好路人把她送到医院,否则后果难料……
此后,母亲便对女儿多了个心眼。渐渐地,她发现郑娟越来越不对劲。不论是走着、坐着、站着,女儿每天都会不知不觉睡过去六七次。为了防止她突然睡过去,母亲给她买了个闹钟,白天时每隔10分钟闹一次。
12月初,郑娟父母带她来到上海第二人民医院看病。医生李明俊给她做了多导睡眠图(PSG)、EEG、CT、血电解质、腹部B超和甲状腺功能等十几项检查后,摇摇头说,临床表现是昏睡症,但找不出病因。无奈,在花了5000多元的检查费后,他们只好回了家。
邻居得知郑娟的事之后,纷纷在私底下建议她母亲:郑娟恐怕是沾染了什么晦气,魂魄被抓走了,喊几个法师来作法驱邪。郑娟母亲一脸的不高兴,吼了他们一通。此后邻居见到郑娟一家人就绕道走,还在背后议论说,他们家得罪了鬼魂,谁跟他们接触谁倒霉。
有些小孩不懂事,见到郑娟就喊叫:“怪人!爱睡觉的怪人!”为此,父母经常跟邻居吵架,搞得邻里关系很不和谐。这让郑娟难过又自责,她不敢出门,整天躲在家里。而更让她难过的是,男友听说她得怪病后,很快提出了分手。
生活一团糟,2006年1月的一天晚上,郑娟把自己关进房间,然后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朝左手腕使劲划下去……
不知过了多久,门被撞开了,母亲看到床单被女儿的血染红了一大片,慌乱地大哭起来,父亲则赶紧把她送到医院。郑娟神情呆滞地说:“爸妈,我不想活了。我好绝望,我活着就是个累赘!” 母亲抹了把泪说:“你不是个累赘,我们不能没有你呀!”父亲神色凝重,低声说:“别人怎么嘲笑说闲话,我不在乎。但你是我的妮儿,为了治好你的病,就是卖房子卖血,我都愿意。”郑娟听了,再也忍不住了,她抱着父母哭了起来。
既然没死成,郑娟决定要振作起来。她通过高中同学的介绍,跟金水区的大通水晶箱包饰品工艺厂取得了联系,每天从那里拿材料在家编织包包,大的50元一个,小的35元一个。
后来郑娟发现,吃甜食可以减少昏睡次数,于是每天都随身带着各种糖果,还不定期地去金水区总医院输葡萄糖。
2006年5月的一天,郑娟又去医院输液,在输液室认识了因感冒来打吊针的邓小海。邓小海24岁,河南医科大学毕业,南阳人,在郑州金水区卫生局做宣传科员。两个人越聊越有话题,临走时,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
之后,两个人开始频繁地发短信,每天来来回回至少要发十几条。但每当邓小海提出一起出去吃饭时,郑娟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她很害怕自己在约会中又突然睡过去,惊吓到邓小海。
第二天晚上,郑娟提着蛋糕来到约好的健康路海景花园西餐厅。吹完蜡烛后,邓小海突然拉着郑娟的手,神色凝重地说:“小娟,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心脏的三分之二‘坏死’了,活不了多久了。”郑娟心一沉,心痛又吃惊地望着他,说不出一句话。邓小海顿了顿继续说:“你可人的笑容是良药。小娟,做我女朋友吧!我爱你!”郑娟一愣,当即摇摇头,说:“不行,我不能做你的女朋友”,话刚说完就昏睡了过去。
天上掉下个“憨男友”让我守护在你身边
邓小海吓坏了,他使劲摇着郑娟,并大声呼喊她的名字。郑娟被喊醒了,她猛然睁开了眼睛,又把邓小海吓了一跳。看到邓小海目瞪口呆地愣在她面前,郑娟羞恼地说:“这下满意了吧,什么都被你看见了!是的,我有昏睡症,是个废人……”说完,她哭着跑出西餐厅,拦了辆车回了家。一路上邓小海的来电响个不停,郑娟索性关了机。
第二天一开机,郑娟发现有63个未接电话。这时,邓小海又打过来了,他焦急地说:“小娟,我一夜没睡,想了很多。我想告诉你,昏睡症其实没什么,我愿意陪你治好它。”郑娟嗫嚅了半天,然后试探性地说:“我一直查不到病因,恐怕一辈子都会这样,而且我家又穷,你还是放弃吧。”邓小海坚定地说:“我是学医的,病必有因。昏睡症虽然罕见,但我相信一定会治好的。我们一起来面对,好不好?”郑娟泣不成声地同意了。
跟郑娟在一起后,邓小海的生活顿时繁忙起来,白天要上班,下班后就到郑娟家里陪她,还要抽空查阅各种相关资料,见到熟人就谈论昏睡症的话题,让他们帮忙打听,同时还省吃俭用地攒钱。看到邓小海这样,朋友们很不解,纷纷劝他:“兄弟,何必呢?为了那样一个怪女人,不值得。天涯何处无芳草,放弃吧。”邓小海则摇摇头不听劝。
2007年3月初,邓小海请了10天假,带郑娟去广州越秀区海珠北路的第一人民医院做全身检查,没查到病因后,又去深圳福田区的仁爱医院和宝安区的万丰医院,但同样找不到病因。10天下来,光检查费就花了一万多。郑娟对此心疼不已,邓小海则“固执”地说要不惜血本查到病因,尽快治好昏睡症。
8月的一个周末,两个人在管城区二七广场逛街。过天桥时,邓小海去桥下买奶茶。等他从店里出来时,看到天桥出口处围了一大群人。他下意识地飞奔过去,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果然看到女友躺在地上!他使劲推开人群,抱起女友的头大声把她叫醒了。
原来郑娟想下桥找他,不料没下几阶就睡过去了,整个人从桥上摔了下来。看到女友左脸摔得乌青,邓小海心疼地扶她起来,但郑娟却说右腿很疼,使不上力。送到附近的莫泰168医院,才知道她的右腿骨折了。邓小海抱着她哭着发誓:“小娟,我一定要治好你的病,不会再让你受这种苦!”郑娟感激地望着他,使劲挤出一丝笑容。
这件事后,邓小海回母校拜访了几位大学教授,又借了一堆医书回家看,还通过twitter(一种国际流行的社交网)跟在国外留学的大学同学取得了联系,让他们帮忙留意昏睡症的治疗方案。
1876年,俄国作曲家柴科夫斯基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认识了梅克夫人,这对他一生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事件,对他的音乐创作生涯产生了很大影响。
梅克夫人是一位富有的寡妇,她的丈夫原是个铁路工程师,死后给她留下了大笔遗产。梅克夫人酷爱音乐,对柴科夫斯基很崇拜。当她得知柴科夫斯基经济拮据,不得不以教书谋生时,为了使他全力以赴从事音乐创作、便决定在经济上助他一臂之力,每年送给他六千卢布。但她提出一个条件:此后,两人永远不能见面。柴科夫斯基本来就不善交际,这个条件对他而言太容易接受了。他既得到了资助,又可避免了别人嚼舌根。
他们之间的友谊保持了十几年,两人恪守诺言,彼此从未拜访过。即使有时在社交场合相遇,也视如路人,互相敬而远之。不过,他们虽不见面,却鸿雁传书,在信中谈艺术、谈思想,互相慰勉,心心相印。他们之间的书信达一千多封。
柴科夫斯基有梅克夫人做经济后盾,他辞去了莫斯科音乐学院的教师职务,专心致力于音乐创作,这是他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创作出了很多高品质的作品。
人世间的爱只有一种,但是其赝品却有千万种,只不过是借爱之名表现自己而已。在爱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赝品,说穿了只是一种“交易”。因为大家付出多少总是想收回来多少,甚至多于所付出的。
成熟的爱是保持各自的独立,不是试图融合为一。爱可以使人克服孤立和隔离感,不是因为要得到爱或存在有爱而换得更多的孤立及空虚。只有爱才会发生许多似是而非的现象,似乎是合二为一而仍然是两个人。
爱包含了智慧的深沉,因为爱使人知道是非善恶,也包含了美,它是人性最自然的流露,不求任何条件。反之,便不是爱了,而只能说是有面纱的爱,诱惑人而已。
A
20点,布鲁斯缓缓地滑过她妖娆的面庞,暧昧的灯光之下,她坐在金牛Bar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嘴里吮着卡布其诺,缓缓地梳理自己的心事。
沈菲虹,一个24岁不安分的金牛座女子,突然厌倦了按部就班的公务员生活,于是辞职在市中心开了一个酒吧。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生活过得倒也逍遥自在。
沈菲虹的酒吧处于城市的黄金路段,生意出奇地好,每晚总是满座,她能做的,只是每晚抱着一杯卡布其诺,坐在柜台或小桌上发呆,招呼客人上酒上菜等等杂事都由那些服务员完成。
“你好,阿姨,坐在那边的叔叔让我问你个问题。”沈菲虹从沉思中回过神来,低下头来一看,一个好可爱的小男孩怯怯地站在她的面前,“那边的那个叔叔让我问问你一晚卖多少钱!”
沈菲虹差点昏死,心中大怒,小孩子叫她阿姨已经让她极不高兴了,自己有那么老吗?更甚的是还有男人竟然把她当做小姐。
她顺着小男孩的手看过去,一个年轻儒雅的男人独自坐在离她不远的桌上,四目相对,男人很绅士地向她举起了酒杯,做了一个优雅的Toast的姿势。
沈菲虹如同吞了一只苍蝇,肮脏的男人!她暗骂了一句,厌恶地转过头去,不愿再搭理他。
这个世界比这个男人无耻的,恐怕已经少得如凤毛麟角了,他站起身快步走到沈菲虹的面前:“小姐,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她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心里一百个不乐意,然而顾客就是上帝,她自然明白这个商业哲理。在男人的邀请的姿势足足在空中保持了两分钟之后,她迟疑着把手搭到了他的掌心里。
灯光明明灭灭,两个人的舞步配合得天衣无缝,如同相恋已久的老情人。沈菲虹好几次偷偷地打量着这个恶心的男人,却在他深情的注视下低下了头。其实他长得也不是那么地令人讨厌,唇角的微笑让人亲切,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一想到刚才他托小男孩问的话,她便气愤不已,脑子里灵光闪过,何不报复一下他呢?
舞池里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难以穿梭自如,机会来了,沈菲虹开始故意地踩他的脚,一脚比一脚重,一脚比一脚狠,最后干脆变成跺了。男人在她那尖跟宫廷皮鞋的攻击下,虽然痛得龇牙咧嘴,却仍然保持着他那羊皮下狼的微笑。
结账的时候,沈菲虹在账单末另列了两项附加费用:
先生,你的左手摸过本姑娘的右手,时间为21分40秒,计214元整;
还有,你的右手搂过本姑娘的腰,时间为21分40秒,计214元整。
沈菲虹想像那个可恶的男人接单时的惊诧样,自我陶醉地笑了,可账单送上,他二话不说地掏出笔来签单,顺便递上了一张他的名片:牛小强,某外企人力资源部经理。
哈,哈哈,如此奇怪的名字,如此奇怪的男人,这回轮到沈菲虹张大嘴巴了。
B
这件事情很快就从沈菲虹的生活中剔除了,酒吧是个多故事的地方,每天都有许多或浪漫或伤心的故事收在沈菲虹的眼底。
5天后的一个晚上,服务员素儿急匆匆地跑到后台:“菲虹姐,外面来了一大群人,好像是来捣乱的,要不要报警?”
沈菲虹心里一惊,跟着素儿疾步走出去,一大帮穿着黑西装戴着墨镜的人坐在圆桌上鬼哭狼嚎地划拳,时不时还用手猛拍一下桌子,十足的一群地痞流氓。中间坐着一个人好像有些面熟,她仔细想了想,这不是那一个恶心至极的牛小强吗?其他的人众星捧月地围着他,一副死奴才相。
原来是虚惊一场!
一个服务员送上给她的一张纸条,肯定又是牛小强那个白领流氓的杰作,我倒要看看他能玩出什么把戏。沈菲虹咬牙切齿。
纸条上写着:美丽的老板娘,上次一别,十分想念,今天还可以再次请你跳舞吗?
沈菲虹回复了一张便条:欢迎,价格加倍,20元钱一分钟!
她远远地看到牛小强比了一个OK的手势,便向他们的桌子走过去。谁知道所有的人全都呼啦一声站起来,自动排成一列,还有几个人争先恐后地往前挤。牛小强顽皮地说:“我的这些属下和同事听我说老板娘的舞跳得很棒,于是今天晚上非缠着要我带他们过来,和你跳上一曲,你就满足一下他们的心愿吧!钱我们照付。”
妈妈呀,看着这十几个彪形大汉,沈菲虹的腿一软,差点儿没一屁股坐到地上。
看着牛小强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和挑衅的眼神,沈菲虹一咬牙,跳就跳,谁怕谁!
结果那一天晚上,硬是把沈菲虹折腾得痛不欲生,双腿如同两根失去了知觉的木棍,永远保持着跳舞游走的姿势。
躺在床上的时候,沈菲虹把那张牛小强签下的账单撕得粉碎,大骂道:“牛小强你去死吧去死吧,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呀,下次再来,本姑娘一定喷得你狗血淋头。”骂着骂着她便睡着了,夜里做梦,她梦见牛小强成了她酒吧里的洗碗工人,她双手叉着腰对他指手画脚吆喝着。
C
自那天起,牛小强隔三差五地便到她的金牛吧里坐上一晚,一见他来了,沈菲虹便缩在后台不肯出来,并嘱咐店里的服务员,如果他问起自己,就说不在。
晃眼一周过去了。周日,沈菲虹一觉睡到了12点,一到周末,酒吧里的人一拨接一拨地进来,想要关门都难。苦苦撑到凌晨5点,沈菲虹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睡觉。
手机响起来,沈菲虹懒洋洋地接通电话:“喂,菲虹呀,今天天气这么好,一起游泳去?下午两点,我在阳光海岸等你!”
陌生的声音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半天才反应过来,她问:“你是谁?我们很熟吗?”
“牛小强,笨!”沈菲虹刚想推辞,电话便挂断了。
沈菲虹把电话一扔,继续睡觉,心里想着,就让那只笨牛在海滩边上等成一座可怜的小强雕塑吧。
两点整,楼下的喇叭声整整响了十分钟,沈菲虹把头探出窗子一看,牛小强穿着一条泳裤,披着一件衬衣,半裸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路边猛按喇叭,说真的,这时候她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搬起花盆砸下去。这个不知羞耻的男人。
牛小强向她挤挤眼睛,用一种蔑视的眼神上瞅着:“小妮子,跳了一晚上的舞,是不是真跳怕了?怕的话说一声,我开上车子就走,不怕的话你下来,我们继续玩下去!”
沈菲虹天生就有种不服输的男儿气概:“切,谁怕谁,你等着,本姑娘陪你玩下去。”
牛小强把车停在了停车场,背着一个帐篷带着沈菲虹向阳光海岸走去,沈菲虹尽可能地离他远远的,一个是避免他的搭讪,另一个就是穿着泳裤走在马路上的人,这个世界也只有他做得出来了,惹得过往的行人窃窃地偷笑。真是头笨牛,还是头不知廉耻的公牛。
牛小强的泳姿阳刚有力,让沈菲虹的心弦在不知不觉间拨动了一下,按理说,处在如此社会地位的男人,应该极有品位也极会享受生活,可偏偏造就出牛小强这样一个恶心人物,其实连沈菲虹也说不上为什么会讨厌他,可能是那一晚的印象太坏吧。
游累了,两个人躺在躺椅上,晒着入春暖暖的太阳,沈菲虹闭上眼睛,享受着大海带给她的惬意。
不久之后,北边的天空突然雷声大作,天在一瞬间暗了下来,黄豆大的雨点砸在脸上微微有些生疼,牛小强拉起沈菲虹的手向帐篷跑去,刚跑进帐篷,瓢泼大雨便落了下来,台风紧随而至,小小的帐篷很快就风雨飘摇,最后彻底倒塌,两个人撑着帐篷的一角,瑟瑟发抖。
牛小强含情脉脉地看着沈菲虹,温柔地说:“冷的话,就抱紧我,帐篷我帮你撑着。”
沈菲虹倔强地扭过头,冷冷地说:“用不着你关心,姑娘我冷不死!”
暴雨许久未停,在寒冷的侵蚀下,沈菲虹的硬冷的眼神正逐渐软化,暴风雨中,许多孤独的人在风雨里奔走,只有沈菲虹和牛小强紧紧地抱着,相互取暖,这一幕在旁人看来,温暖无比!
D
哆嗦了几个小时,沈菲虹还没有回到家,就直接进了医院,烧到39℃,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哪还有力气去骂牛小强,只缩在床上继续发抖。牛小强穿着泳裤衬衣义气地说:“菲虹你放心吧,好好养病,酒吧那边,这几天我帮你打理,饭我也给你送过来。”
沈菲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过去脸朝墙壁,要不是这头臭牛,自己怎么会生病住院,而今他却假惺惺地大慈大悲。
这头笨牛倒挺会关心人的,每天变着法儿给沈菲虹送来好吃的,在他的关心之下,沈菲虹很快病愈出院。这么几天的相处,她才发现,原来他并不如她想像中的那么讨厌,女人就是这样,在无微不至的关心面前,往往会方寸大乱,自毁城墙。
晚上开车去酒吧,远远地就听见牛小强的声音传出来:“这个没有洗干净,重洗,还有那一个,还有那边的一个……”
沈菲虹走进去,原来这头笨牛正指手画脚地指挥着一个漂亮的小MM在洗碟子,这是怎么回事?
牛小强解释说她生病的那几天,洗碗的两个工人家里有急事,都请假回家了,他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短工,正好他妹妹想要挣点零花钱,于是便把他妹妹拉来洗碗,每天付她两百个大洋。
沈菲虹听了,心中涌起一股淡淡的暖流,浅浅地笑着。她扭过头去看牛小强,却发现他灼热的眼光也正盯着自己,沈菲虹突然想起了什么,扔下包,双手叉腰,大声吼道:“牛小强,你愣着干吗,也给我洗碗去!”
牛小强傻了,苦着脸无奈地捋起袖子蹲下身去。他的妹妹却乐坏了,站起身来,趴在沈菲虹的耳边说:“大嫂,你好厉害!”
沈菲虹笑笑无语。
第二天,牛小强送过来了一张支票,上面没有价目,只写着:握你的手一分钟20元,一小时的话,就是1200元,一天的话,就是2.64万元,可我想握上一辈子,却没有那么多钱。如果允许的话,我卖身给你吧!看够不够?
沈菲虹拿起笔来,大笔一挥:同意牛同志的卖身契!
事后,沈菲虹问牛小强,那一天是不是真把她当小姐了。牛小强诡笑着摇摇头,答曰:酒吧里人那么多,如果我不搞点创新,你哪容易那么深刻地记住我?还有就是,去游泳的前一天,我听过天气预报,说明天下午有暴雨……
好啊,原来自己才是头真正的笨牛,被牛小强牵着鼻子走了一大圈,沈菲虹刚想脱下高跟鞋来敲得牛小强满头包包,却被他拥进了怀里。
爹跟娘认识的时候,他们将约会地点固定在一个地方。娘对爹说:“你想见我的话,最好提前一个小时来,如果哪天你迟到一秒钟的话,我就是别人的新娘了。”有一次,娘看错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了约会地点,爹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娘说:“你真傻,我要是一秒钟也不允许你迟到,还用得着来与你约会吗?”爹傻笑着说:“习惯了。”
娘怕黑,不敢走夜路,晚上也要开着灯才能入睡。娘对爹说:“我最怕停电了,你要在家里的每一间屋子里都放上蜡烛,这样停电的时候就能马上点燃蜡烛,我就不那么害怕了。”后来,爹买了一台小型家用发电机。有一次停电,爹启动发电机后,家里的灯马上就亮了,爹到屋子里转了一圈,说声“糟了”,就急急忙忙开门要出去。娘问他:“什么‘糟了’?你要到哪儿去?”爹说:“家里的蜡烛没了,我去买蜡烛。”娘说:“你真傻,有了发电机,还要蜡烛干什么?家里的蜡烛我都收起来了。”爹傻笑着说:“习惯了。”
娘记性不好,需要用的东西总记不清放在哪儿,爹就把家里的常用小工具固定放在一个地方。比如娘做针线活用的剪刀,爹就放在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每次娘做完活儿,爹就把剪刀放到抽屉里去,娘下次要用剪刀了,直接就去抽屉里拿。有一次,爹跟娘去一个亲戚家做客,一进门,爹就看到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把剪刀,爹立刻拿起剪刀,径直向里屋走去。娘笑得差点岔了气,说:“你快回来,这又不是在咱家。”爹止住脚步,回头笑着说:“习惯了。”
娘劳累了大半生,腰肌劳损得厉害。爹每晚睡觉前都要把帕子浸泡在热水里,然后捞起来拧成半湿时,敷盖在娘的腰部,再用手在娘有痛感的地方来回地轻揉着。有一天,爹正为娘揉着的时候,娘突然就哭了,说:“老头子,我的腰肌劳损其实早就好了,我只是习惯了享受你这份温暖的爱意。”爹说:“习惯了就好,我就怕你不习惯。”
她爱上了写作那刻起,整个人都象着了魔似的,工作八小时之外,她恨不得将一分钟用出两分钟来,她还真有这方面的天赋,再加上从小就喜欢读书,手一摸到键盘就文如泉涌,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个月后,她的文字在诸多报刊杂志上露面了。
她有些沾沾自喜,庆幸自己年过三十还有此成就。每每收到稿费,那种自豪感让她忍不住支使他为她忙这忙那,那一刻,她感觉自己就是女皇。
她的一篇有关官场方面的小小说被艺云出版社的李社长无意间在一杂志上读到,李社长通过杂志社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与她通话后,得知她在机关单位工作,建议她写一部反映机关工作和生活的长篇小说,出版社视小说质量给予丰厚的稿酬。
她早已厌倦了朝八晚六按步就班的机关生活,这一年下来,所得的稿费虽然没有工资那么多,但人却活得很充实,而她的骨子里向往的生活就是时间可以由自己支配,说穿了,她是一个不喜欢受约束的人。
她以出版社请她写书的理由和他商量能否辞职,进行专业创作。他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是公务员,多少人做梦都想进机关,你真的想好了吗?
她重重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我今年三十二岁,不能再浪费时间,我都想好了,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只要你同意就行。
他见她已下定决心了,笑着说:即使你不写东西,我的工资也可养活你和女儿,我希望你开心!他在工商局工作,企业科的科长,是局里的业务骨干。
见他同意了,她高兴得抱着他连连亲了几下,然后象个小孩子似地叫了起来:我终于可以不上班了,我终于可以天天睡懒觉了。
办理了辞职相关手续后,她与出版社签了协议,写这部小说的期限是半年。没有了工作方面的干扰,家务事都由他包了,她静心开始构思起小说来,因以前从未写过长篇,她无从下手,他在一边看着她苦思冥想的样子,很是心疼,安慰道: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
她皱了皱眉,没好气地说:你不会好好说话吗?说出这么恶心的话来,真没文化!
他的文化水平真不高,初中毕业去当兵,五年前转业到工商局。而她是省师范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一毕业就被教委机关谋过去当秘书。因为她从小就欣赏穿军装的人,有着这份军人情结,然后见他长得高高大大的,很有安全感,头脑一热,在认识他不到一年,就嫁给他了。
见她一脸不高兴,他知趣地忙着做饭去了。
终于,她在网上查了几天资料后,终于拟好了一个提纲,并眉飞色舞地宣布可以开战了,她叫他过去看,他却说道:我看不懂,我去给你做饭吧!他乐呵呵地往厨房里跑。
六个月后,初稿终于完成了,近二十万字。她与机关已没有任何关系,写起东西来不用顾忌什么,她以自己在机关近十年的所见所闻过滤出一个个小故事,将它们作为主线,再穿插进一些大环境小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作为背景,这种独特的结构连她自己都感觉到耳目一新。她将这部小说取名为《走进机关大院》。
其间,她几次想让他先睹为快,但都被他拒绝了,他不是说看不懂,就是说会打断了她的思路。她感觉他离自己越来越远了,有时还会想当初与他结婚或许是个错误。
李社长将小说初稿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后,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赞赏道:我的眼光没错!你真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啊!说完用热烈地目光盯着她。
她有些不好意思,忙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
李社长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岔开了话题:你的这部小说你先生指导了不少吧?听说他也在机关工作。真辛苦你们夫妻了!
她想到他对于她写的文章只字不看,不觉轻轻地叹了口气。
李社长捕捉到她的变化后,说道:这部小说立意很新,结构独特,有些技术方面的问题我来帮你,不过,最后版权什么的都是你的,我只算辅导。
两个月后,她与李社长合作修改的小说一炮打响,她因此成了名人。
从许多院校讲座回家后,镀了一层光环的她更加感觉到他的普通,对他说:我们分开吧!你没发现我们志不同,道不合吗?
他象上次她辞职与他商量时那样问她:你真想好了吗?
她面对着他坦城的目光,嗫嚅道:我们以后会有共同语言吗?我写的那些东西你连看都不看。与其以后距离越来越大,不如现在我们好合好散。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朗声说:你知道吗?你就是我一直在读的那部小说,你写作期间,我已将你大致读了一遍,你一皱眉,我就知道你卡壳了,忙递一杯奶给你解乏;你一笑,我就知道你写得很顺手,叫女儿不要打扰你。我不读你的小说,是担心我的意见影响你的思路,毕竟,女人的思维与男人不一样。现在,我要送一份礼物给你。
他到卧室里拿了一个红色的本子递给她,她纳闷地打开,是全国自学考试汉语言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他笑着说:我还报了本科,准备利用两年时间拿下全部课程。我够格做你的秘书吧?
她的眼睛湿润了,她在教委工作过,知道自学考试很难,不仅要有毅力,还要有扎实的文化基础。而他以前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特别近两年来,家里的事她基本上没管,而他的工作也做得那么好。
她拿起了手机,当着他的面,拨了一个号码,一字一句地说:李社长,我老公是天底下最优秀的人,我离不开他,只能对你说抱歉了!再见!
一
从公司大楼走下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
乐乐一脸愁云。孙雅在一旁看到不禁感慨,这也难怪,饭碗都不保了,换了自己,能不苦瓜脸吗?
才走到公交车站。孙雅远远地就看见59路向前驶来的身影,她立刻挣脱开乐乐的手,飞快地朝乐乐抛出一句:我先走啦!就立刻蹿了上去。速度决定一切啊!居然在最前排还有一个座位,这种成就感颇似在茫茫沙漠中发现一小片绿洲。孙雅刚凯旋般地坐下,却发现背后好像有个人朝自己傻傻地笑。
一扭头,是他!
几个站过去,孙雅下了车。等那个男人追上来,孙雅使劲地揪他耳朵。
干吗干吗,谋杀亲夫啊?孙雅狠狠地瞪他一眼:现在知道是亲夫啦?刚才干吗装聋作哑?江涛揉揉耳朵,一脸委屈状:刚发现一个美女上车,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谁知道竟然是我老婆
怎么啦?原来你专门在车上偷看美女啊!色情狂!孙雅挥拳。江涛忙请罪,代价是背孙雅走回还剩三百米远的家。老婆,你又重了!孙雅左右扭动,直摇得江涛着急:等下掉下来啦!老婆别晃啦
两个从不同地方上车的人,却最终走向共同的目的地,一个小家,一个只有40平方米的出租房小家。
江涛开始在那个窄小的厨房忙碌的时候,孙雅对着电视偷偷瞥了几眼,心里直乐。
而后,吃着可口的饭菜,孙雅更是得意地扬扬眉毛:怎么样,江同志,有这样一位美女陪你一起品味佳肴,很幸福吧?
江涛咽下一大口饭:幸福,简直是幸福得体无完肤啊!
说完,江涛做好准备迎接孙雅的拳头,孙雅却破例地平静,还夹了一大块肉放进江涛碗里。是啊,孙雅又怎么舍得打他呢?
都说没房没车别结婚,可今年,孙雅就硬是在简陋的出租房里和相恋五年的江涛结了婚。
没有华丽的婚纱,没有名贵的首饰,没有宽敞的套房可孙雅知道,她拥有的是一个男人真诚的心。
如果孙雅是花,那江涛就是庇护她的那棵大树。
二
晚上,躺在床上。江涛斜眼看看身旁的孙雅,只见孙雅睁大了眼睛,盯着天花板。想什么呢?孙美女。
江同志,我们公司要裁员了。孙雅叹口气,轻轻地拧着江涛的胳膊。 那,那会裁你吗?问这话的时候,江涛有些小心翼翼。
很有可能哦,我马上就要成无业游民了。孙雅说完,坐起身来,长吁短叹。
江涛马上把孙雅揽入怀中,说:别怕,老婆,有我在呢!要是你真被裁了,就在家玩,做宅女,洗衣做饭。赚钱嘛,有我呢,大不了多出几次差,多加几个班!
孙雅却扑哧地笑起来:你就不怕养我被累死啊I
怕什么!江涛拍拍胸脯,大不了你吃饭我喝粥,你穿新衣我着旧的嘛!
看着江涛一脸的担当,孙雅心生感动,男人,就得给予自己的女人生存的安全感,即使天塌下来,也有他为你顶着!
孙雅此刻调皮地做个鬼脸:哈哈,我是谁?堂堂的美女孙会计。你想啊,再怎么裁员,最多也就是裁些业务员和行政人员,我们这些打理金库小后院的,公司怎么舍得裁呢?
孙雅这话不假。自从金融风暴爆发以来,公司的出口业务一下子减少了将近一半。这阵子,很多小公司忙着关门歇业,大公司也忙着裁员减薪,公司里人心惶惶,谁知道,这股裁员风暴最终还是刮到了自家门前。
几天后,好友乐乐的名字果然出现在了裁员的名单里。
孙雅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好不感慨。自己和做业务的乐乐不一样,好歹也是个娴熟的会计。但是,暗自庆幸也好,幸灾乐祸也罢,生活总是进行在属于你自己的日子里。乐乐被裁了最多失业一阵子,人家好歹在这座城市有一套属于她的房子。
可孙雅呢,她没有失业,那薪水除去柴米油盐衣食住行的成本以后,剩下的,在高昂的房价面前渺小得不堪一击。
三
这几天,江涛的表妹江柳从内地的一座城市赶来。
小丫头是冲着年底的几场大型企业招聘会来的。现在经济不景气,还在念大四的她们,为了生计,趁着空闲都早早地学会了未雨绸缪。
江柳来了后,就寄住在孙雅的家里。到了晚上,江涛就打起地铺,把床让给孙雅和江柳。
一连几天,江柳奔波无果。
这天下午下了班,孙雅和江涛在厨房里忙碌地做着晚饭。孙雅一边摘着菜。一边偷偷看看坐在电脑前聊天的江柳。她小声地对江涛咬耳朵一你妹妹今天找到工作了吗?她还要住多久日阿?江涛摇摇头,同样一句让人很没有结果的话:我也不知道。
吃饭的时候,江柳突然放下饭碗,嚎啕大哭起来。吓坏了江涛和孙雅,在他们苦口婆心的劝慰下,江柳停止了眼泪,倒出一大堆苦水:什么大型的招聘嘛,简直就是骗子!天天人山人海的,一场门票就10块,要么投了一堆简历石沉大海,要么不是问你要工作经验就是要这个级别那个证书,什么世道啊!哪里有谁都过了英语专业八级的,又有谁一毕业就有客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江柳读的专业是国际经济贸易,现在金融危机,贸易变得不好做,那些企业用人更是挑剔。
生活真是现实得摧残人啊!晚上,孙雅望着身旁愁眉紧锁的江柳,不禁在心里翻江倒海,才几天啊,这社会的残酷和竞争的激烈就让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孩,一下子为了生存茶饭不思,梦里也充满了挫败。
孙雅的手机突然振动了一下,打开,是一条短信:老婆,我想你!
孙雅看着偷偷地笑了,隔着帘子,她轻轻地极其小声地回应:老公,我也想你!
四
五天后,江柳走了,带着闯荡江湖的失败和对一个城市的不满离开了。
孙雅开始更加认真地工作。她害怕自己也会出现江柳眼里的那股落寞、失意,甚至绝望。
冬天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了,早上起来,孙雅常常觉得,离开那个温暖的被窝,身体就开始发冷,一直冷,直到下班回家。
而这阵子,孙雅和江涛看着工资条,都不觉皱紧眉头:绩效和奖金越来越少,差补的标准也降了又降。
这个冬天,有点难熬哦!
江柳突然打来电话,电话的那头,掩饰不住的兴高采烈。原来,小丫头转变了观念,已决意回县城老家寻找工作。江涛和孙雅的老家,虽然是个小县城,每年却仍然招收很多毕业的大学生回家乡工作。江柳这次通过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分配在了离县城不远的一所镇农村信用社。
孙雅开始盘点自己的生活了,她对着江涛算了这样一笔账:
回家乡工作,压力小,消费低,离家近。可以照顾父母长辈,可以不用为买房奔波,可以享受县城里缓慢的节奏和悠闲的生活方式
说到最后,孙雅激动得恨不能立马拖出箱子,收拾行李打道回家。
甚至,有些悔不当初。
当年,孙雅和江涛大学毕业,豪情
安德烈亚,大多数人或许不熟悉,但一定知道他的妻子法国最具影响力、最具个性和魅力的大作家杜拉斯。
和杜拉斯恋爱时,她已经66岁了,安德烈亚才27岁。她是大作家,却没有钱,一件黑色坎肩,一条筒裙一穿就是好多年。作为她的崇拜者,安德烈亚知道她热爱男人、酗酒和毒品,也知道年轻时,她丈夫关在集中营,她便和情人住在一起。丈夫回来时,她居然能理直气壮地说:“我爱过你,但现在我不能再和你生活在一起。”他更清楚,因为她总是彻夜写作,没有一个男人能忍受她。
就是这么一个祖母级的宝贝,让安德烈亚甘愿成为爱情的奴隶。
这位大学哲学系的年轻教师是在参加过杜拉斯的一次作品讨论会后,开始给她写信的,尽管她不理不睬,但安德烈亚还是不厌其烦地向她表达爱慕之情。杜拉斯根本不信,所以也并不回信。但安德烈亚一点也不灰心,他相信热爱文字的女人不会不被爱情打动。7年之后,杜拉斯终于给他回了第一封信,她说:我愿意让你来到我身边。
安德烈亚应声而到。他从美国赶到英国。7年的等待显然太漫长,那天,她为他打开门的时候,他情不自禁地拥抱了他在梦中拥吻了无数次的老妪,然后,两人借酒而醉。
从杜拉斯为安德烈亚打开门的那一刻开始,安德烈亚便完全是杜拉斯的了。
安德烈亚读杜拉斯的小说,整夜整夜地。他迷恋她当时已出版的所有的书,甚至不再读别的作家的作品;他成了她的秘书,在打字机上用不太灵活的男人的双手打下她口述的文字;他从没演过戏,却不怕出丑出演由杜拉斯作品改编成的电影中的角色。拍摄时,杜拉斯站在摄影机背后,无比专制地命令他:“就这样走过来,看着我,只能看着我,我就是你全部的镜头。”除了杜拉斯,安德烈亚不许和任何人说话,包括他姐姐、妈妈、朋友和同学一句话,进了杜拉斯的屋子的安德烈亚就像进了黑暗笼子的困兽,他是她的情人、奴隶、出气筒,他整天替杜拉斯打字、购物、干杂事,还要挨她打骂。
安德烈亚不能不承认,有时候,爱比敌对更折磨人。老年的杜拉斯,皮肤上只有密密的老年斑,干瘪而毫无光泽。但他对她仍一往情深。他爱抚她,犹如王子迷醉于公主,犹如玉手痴情于绸缎。有时,她却突然无厘头地问一句:“如果我一本书都没有写过,你会爱我吗?”他无言以对,只能以苦笑作答,她偏又像点菜时从来不让他看菜单一样,自顾自地加上一句:“你那么远跑我这儿来干什么?是为了钱吧?我什么都不会给你的。”
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受得了?安德烈亚一样受不了。于是,他只好出走,有时干脆整夜不归,在车站或酒吧里过夜。不过,他总会在不长的时间里再次回到杜拉斯的身边。再回来的时候,他会从超市里买来整箱的葡萄酒。然后,两人沉溺于酒精之中,整夜整夜地谈书、说情、做爱,直到他躺在她的怀里像个孩子样酣睡。醒了之后,她又开始骂他,甚至赶他出门。事后,她会天真而又迷惘地问他:“我为什么这么恶毒?”
无论杜拉斯怎么恶毒,怎么歇斯底里,安德烈亚终是她的安德烈亚,他爱她,情不能已。因为,在她高分贝的颤栗中,他听到的是一个面对生猛爱情的老妪心底里无法言说的自卑;从她愤怒的皱纹里,他看到了芳华逝去的枯槁对随时都可能失去生猛男人和惊世爱情的恐惧。面对一个如此热爱爱情的女人,安德烈亚焉能辜负她?他在心底里对自己说:无论她怎样对我,我都要爱她,都要爱到爱人相信
1995年,杜拉斯的肺气肿病更加严重了。两人相处10多年之后,安德烈亚已经习惯了她魔鬼式的折磨,他成了她的保护者、护士和她所需要的一切角色。那一年,她再次动了手术,外科手术让她在病床上昏迷了半年。这半年,安德烈亚每时每刻都陪伴在她身边。杜拉斯无论什么时候睁开眼睛,他都在。
1996年3月3日,82岁的杜拉斯在巴黎与世长辞。安德烈亚果然爱她到死,她也果然如她所说的一样,什么也没给安德烈亚留下。但16年的纠缠到底不会一无所获,杜拉斯在自己说不出话时,挣扎着递给了安德烈亚一张小纸片,上面只有少少的几个字:“我爱你!”
“我爱你!”一个爱情妖怪,在其将死之时,其言也善,其情也真。好看的法文在小小纸片上盛开,绮丽成薄情世间最醒目的一朵情爱之花。
结婚时,因娘家远,我决心和婆家好好相处。我啥都不要,婆婆竟能省则省,扣下两条被褥,压力锅也留下了,我只好燕子般衔泥筑巢,自己添置。
我生了女儿,婆婆心中不悦,匆匆看了一眼就走了,说孙子在家睡觉不放心。女儿两岁入托时,婆婆仍在看5岁的孙子,哥嫂便理所当然回家吃饭。女儿上学后,假期里想去奶奶家,可是婆婆说俩孩子太闹不让去。
无论端午包粽子或中秋做点心,婆婆总是给嫂子装好袋,顺口问我要不要,可我从没要的习惯,只能摇头……我将所有的委屈和不公牢记在心,心想早晚要清算的。
终于熬到女儿上大学,我打算回老家,反正婆婆心里没我,索性躲远点儿,彼此清净。但老公说父母在不远游。我说有哥有弟,你在也是多余。老公犹豫不决,我却坚持要走。
送女儿上学后,我俩顺便回老家小住,不想这期间老公哥嫂竟骗父母将面临拆迁的房屋低价卖给别人,老公心痛几十万的损失,更痛心哥嫂与外人合谋从中渔利,生气父母刻意隐瞒自己。在老家,他可是几乎天天往家打电话的啊!
老公一赌气,卖房走人。辞行时公公惊问:“不回来了?”他说:“先挣钱供丫头上学,回不回来再说吧!”
从公婆身边离开后,我俩的日子轻松快乐。可渐渐地,老公的电话多了,还不时让我和婆婆聊两句,说什么婆婆想我,尽管觉得可笑,我仍会应付几句。有一天见老公神色不对,凑近一听,电话里婆婆在哭:“我能做饭时全都回来吃,我一病都躲了……都怪我宠小的惯大的,伤了你媳妇的心。可要是不哄好那俩儿媳妇,妈能过安稳吗?你俩真不回来了?”我心里难受,仍告诫自己:我受不了偏心、冷漠和无理,好容易解脱,怎会再回去?
那晚老公辗转一夜,害我也没睡好。女儿的离开,让我对亲情多了些认识。我明白老公怨恨弟兄心疼父母,却有口难言。父亲说过:要想好,打颠倒。这是教我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母亲说过:想不通的先放下,到了年龄自会通的。想到婆婆的哭声,我开始琢磨:就算公婆偏心,毕竟生养了爱我宠我的好男人。她不是好婆婆,自己算好儿媳吗?这么多年对他们不冷不热地应付,也算扯平了吧?七十多岁了,即便行孝,能孝几年?别让老公为难吧!
20年的“结”这么简单就开了。我对老公说:“如果你爸妈愿意,就让他们来吧!”老公喜极,赶紧打电话问:“妈,我们打算买房,买大点的吧?你们来住也方便。”婆婆哽咽着说:“难得你们还想着爸妈,不用太大,能住开就行……”她这一哭,我记了20年的账全部烟消云散。
人远了,心近了。感谢这段时间和距离。
大二那年是我在大学里最为春风得意的时期。
那时我在学校广播台担任主编,在校内小有名气。更让我得意的是,我收到的情书多得像下雨,玫瑰花的香气也熏得我头痛。
我一再声明我不喜欢这娇柔的爱情花,收到花后我会很虚荣地从窗口把花再丢出去。
寝室的姐妹也劝我:“你这样多伤别人的心?”我总想,优秀一点的人就该活得骄傲一些吧,不懂爱的我依旧我行我素。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思成,我和他之间开始有了别样的故事。
三月的一天,明媚的阳光下心情明朗,我作为校报记者和室友樱子去看校辩论赛决赛。两边的辩手把题目都辩“偏”了,在“黑猩猩戴上眼镜以后像不像人”这种可笑的问题上争吵不休。台下一片嗡嗡声,我发现反方四辩懒懒地在台上趴着,根本不加入讨论。进入总结陈辞了。反方四辩站起来,一副冷冷的落魄样子,他先扫视了全场,目光拂过每个人,会场神奇地安静了下来。他开口了,排山倒海的排比,在逻辑织成的网络上引经据典,犀利的语言透着睿智,他的骄矜与大器征服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我记住了今年最佳辩手的名字——思成。
主持人让我们向辩手们发问,作为校报首席记者的我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可大出风头的机会。我站起来就滔滔不绝地摔下一长串的问话,我很注意保持声音的抑扬顿挫。思成歪着头用很低的声音说:“小姐请说慢一点,您说话像打机关枪我什么也没听见。”一时间我快气晕了,他就这样让我下不了台,这会场有多少认识我的人啊!
“呀,你的脸都气绿了?你值不值,让他追你再把他甩掉不就得了。”死党樱子的主意就是多。对呀。我与樱子在台下击掌为誓:什么时候思成送我红玫瑰了,我再轻蔑地把花扔掉让他像我今天这样大丢面子,樱子就请我上学校最高档次的“九头鸟”吃烤全鹅。我的心情又好了,看台上懒懒的思成如一只快掉进陷阱的兔八哥。
剪去我的大波浪长发,戴上厚厚的眼镜,刻苦“钻研”思成的课表,我选择了在他上公共课时出现。现在我要装成惹人爱的楚楚小 女生 ,我怯怯地找他借笔记,他果然认不得伪装后的我了,大大咧咧地把笔记借给我,也不问我是不是这个班的,第二天我拿了许多愚蠢得让我自己都人跌眼镜的话问他,崇拜的眼光傻傻地瞅他。让大男子主义的男生喜欢不就要卖傻?
一切尽在掌握。我每每强按住自己的小脾气,像乖巧的猫一样依在他身旁听他口若悬河。他病了我给他买药,天冷了我耐着性子给他打围巾,飞雨了我给他送伞……书上的爱情怎么写我就怎么做,我就是要让他习惯生活在我的小恩小惠里,让他不能自拔。
一向做独行侠的思成有了我这个小影子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越来越多,一天,思成说:“周末我们上公园去。”哇,书呆子会花前月下?他就要送我玫瑰了吧。我丢掉眼镜,画上美丽的眼影,好戏到高潮了!思成看我打扮得这么的现代,不禁看呆了,我一阵得意,该掉进陷阱了吧,兔乖乖?结果当到了本市最大的中山公园时该轮到我愣了,一座拔地而起的过山车高耸入云,我颤声问道:“你,你要我玩这个?”天哪,他坚毅地点头,一向“贤慧”的我这次还得服从吗?我有惧高症,住寝室我都只住一楼啊。过山车过第一圈时我还听得见自己的尖叫声,到第二圈我就失去了知觉。醒来时我已躺在思成的怀里,他一脸的关切,一手拿着给我的糖葫芦,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第一次被他关心,我的心中漾起了异样的柔情,思成将唇慢慢地向我靠过来……突然我记起了什么,打开包拿出镜子,镜子里的我头发零乱,最要命的是我坐过山车时吓哭了,眼泪弄花了眼影,我美丽的形象完了!我生气地推开了思成,他又让我丢尽了脸。
思成笑着请我原谅,说再给我买棉花糖。“要我不生气也行,你得买朵玫瑰给我。”吃苦得有个代价吧,我终于丢出了自己的目的。“不行!”“为什么?你这个小气的家伙……”我再电忍受不了,于是原形毕露,思成电强硬了起来:“这才是你真实的一面吧?你张大口的样子真破坏美。”他还在说风凉话,我掉头而去。
两个多月里我们谁也不理谁,都低不下骄傲的头。可我发现我真的很想念过去安安静静靠在他肩上的甜美日子。我突然很爱去花店看玫瑰了,那庄重的“红衣主教”,灼灼的“昆明玫瑰”,娇艳的“柔情蜜意”,让我心中又怨又气,这世界万朵亿朵玫瑰,就没有他送我的那一朵吗?(我已经忘了自己的初衷了)
可一天我逛花店时,竟然看见思成在买玫瑰花,远远地看见他如此专注地挑选着,是哪个女孩有这么好的福气?我心中醋意涌动。而思成看见了我也现出吃惊的神色,我要报复他!我对身边一个不认识的男孩说:“请给我买朵玫瑰。”我甜甜地拼命地对那男孩子笑,男孩把花递给我的一刹那我看见了思成脸上的一丝失望,我很开心,可晚上我躲在被子里把枕巾都哭湿了……
灿烂与光华都因他而去,我尽量让热闹把我包围,多参加社会活动,可我发现我竟无法驱除心中的孤寂与无奈。虽然我偶尔和思成见面,彼此的目光却都是冷冷的,可在月夜里我还是怀念他那傲慢十足的神气。
转眼到了他要毕业的时候了。
一天傍晚,邮差送来一个硕大的纸盒,我一看盒上那熟悉的字就一阵心慌。樱子她们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拆开了纸盒,继而发出一声惊叫:红丝带束着一大把暗淡的枯玫瑰,每一朵玫瑰的枝干上都有一个小牌牌——写着日期。
我用颤抖的手拈起盒底的信:“木木(他对我的昵称),你好,你心里还有我吗?一直都想送你玫瑰,也一直都在送你玫瑰,只不过未能送出,直到今天。
……以前,听说你很讨厌玫瑰花,听说你很会让人伤心,当你以一种做作的姿态出现于我的生活时,我手足无措。
我等啊等,等那个真实的时刻。可年轻的岁月还来不及成长便要逝去,美丽的鲜花在等待是渐渐失去了光华,如果时光可以重来,玫瑰可以再开,我所期待的仍旧是那个我惟一爱过的女孩。”
我凝视着这盒干枯的玫瑰,想像着它们当年怒放的模样。每一季,每一年,每一个地方都有玫瑰在盛开,它其实是一种最普通不过的花。
人们用它来表达一份真诚的爱意,如果没有了真诚,它就会枯萎。
在这一刹那,我明白了,我也需要一朵属于自己的玫瑰,一朵鲜活的玫瑰,我知道我该怎么做。
安琪说,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长成一个坏 女生 。
微胖女孩的凌乱美
安琪是一个微胖的女孩,脸上长着点点雀斑煞是可爱,头发不长不短,可是她扎起马尾以后,我就成了班上仅存的一枚短发 女生 。她并不在意自己的发型,刘海三七分,挡住视线了就剪。后面的头发扎得很低,因为头发尚短的缘故,我从后面看她,不论哪个角度都觉得她的发型像中年大妈。
她说她喜欢凌乱美,就像韩剧里女主角的飘飘长发被风扬起来的样子,带有一种不可言语的凄美,再配上那黛玉妹妹似的忧愁眼神,活生生一个乱世佳人的模样。只是,安琪眼中的凌乱美未免理解得有些肤浅了吧,不梳头发叫凌乱美?安琪,我只想说,你只做到了前面两个字。
安琪的五官并不出色但属于端正的范畴,可她还是会为自己的容貌感到不自信甚至是自卑,她偶尔会发发牢骚说自己又矮又胖又丑,这个时候我会摸摸她的头告诉她:这世间不可能人人都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总有人长得好看,有人长得不那么好看,但是上帝在关上一扇门时也会善意地打开一扇窗。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絮絮叨叨些什么,但是我相信她会懂的。所以,即使班长在口香糖的包装纸上写了你最近怎么越来越胖了这样令人有拿鞋底拍他的冲动的话递给她时,乐观豁达的安琪还是会微笑着在背面写上你这么说就是以前我很瘦喽,然后递给欠揍的班长。
上帝做证,安琪是个好女孩
上帝知道,玉皇大帝也知道,安琪是个好女孩。
安琪和每个人说话时都是温声细语的,看到地上有倒下的扫把或者吹落的试卷,她都会主动捡起来,她会在烈日当空时把自己仅有的伞借给别人,平时向她借什么东西她也从不会拒绝,路过讲台时她会顺手把黑板擦干净我一度怀疑安琪是不是有另外一个名字叫雷锋。
安琪是那种典型的三好学生,从不迟到早退,黑板上布置的作业她都会按时完成,上课时不玩手机、不吃零食、不睡觉、不开小差。她从来没有上过老师的黑名单,班干部们的扣分表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她的名字。安琪乖巧得甚至有些无趣,就是在这样一副乖乖女的模样下,却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叛逆到骨子里的心。
安琪是个小资女孩,周末会乖乖地待在教室学习,会在宿舍的阳台上养花,会在寂静的夜晚打着台灯看陶立夏的书,也会在学校周末影院盯着《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里的吴亦凡犯花痴。至于梦想,她也觉得自己有些搞笑,小时候幻想着长大以后可以成为黑社会老大的夫人,长大以后想嫁给一个外国人或者做一个在外国居住的华裔,做一个好妈妈,所以她在努力地学英语。
最颠覆我三观的不是这些小而真诚的梦想,而是她曾经最想做却没有去做的事。她甚至跟我说她是在坏人堆里长大的,对此,打量一下她全身上下规规矩矩的校服装扮以及那容易被人欺负的善良得跟玛丽苏剧里的小白兔圣母女主的温柔眼神,我只能无奈地翻个白眼,然后平静一下我加速的小心脏。我略带调侃地说:你怎么不学啤酒店老板写本《吉尼斯纪录大全》好方便吹牛呢?
安琪一副就知道你不信的不在意的表情,对我不多做理睬。她转过身,手撑在阳台上,目光放远遥望天空。夏天的天蓝得很纯粹,没有一丝杂质,云卷云舒间尽显洗净铅华的纯洁之感。
在阳光下肆意灿烂的恶魔
安琪对自己的定义是魔鬼。
她一直觉得自己内在的世界是腐烂的楼兰,她叛逆地想学坏学生那样骂粗口,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纹身,想开辆拉风的摩托车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早恋
她说,魔鬼也可以在阳光下肆意灿烂。虽然我一直不明白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值得庆幸的是,这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她还是那个美好善良的安琪。
天空是善良的,白云是善良的,阳光更是。那么,喜欢蓝天、白云、阳光的安琪虽然不是天使,但她也一定是善良的。
安琪高中以前的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说出来让人以为是八点档的电视剧情节。小学时,她是和附近的坏男生一起长大的,他们天真无邪地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时的安琪因为成绩好理所当然地成了扎在坏小孩里的大姐大,自然也干了不少坏事。组队去偷人家的番薯时,安琪是队里唯一一个女孩,所以她都是留下来放风而已。他们还去田垄里偷甘蔗,在骑单车回去的路上一个接一个排火车似的,至今安琪还是会觉得那个场景充满滑稽感。
他们干过把讨厌的同学的书包从楼上扔下去的恶劣行为,安琪也有和男生打架打得很凶的经历,至于逃课、说粗口、不交作业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坚强倔强的安琪从来没有为打架受伤而哭过,就是有一次手骨折了也只是痛得流眼泪而已,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哭。
就这样疯疯癫癫地野了五年,升到六年级,因为成绩好,老师一直以为安琪是个乖乖女,就本着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把她调去成绩好又听话的 女生 堆里。不过她还是会和那群痞痞的但很讲义气的男生一起玩,关系却不如从前密切了。和那些听话的 女生 接触以后,安琪开始尝试着写作业,回家以后再不是厌恶地把作业本像垃圾一样拎出来做做样子就完事,而是认真对待,端正作答。
她没能长成一个坏女孩
安琪因为女同学一句你一个女孩子不觉得害羞吗?而决心改头换面,曾挂在嘴边粗俗至极的言语她通通换掉,慢慢成长为一颗根正苗红的明日之星。在六年级那一年,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从灵魂深处开始净化,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安琪喜欢上了一尘不染的蓝天。
小升初考试,安琪如愿和那群将她感化成功的 女生 考上了同一所中学。然而那个暑假,她却鬼使神差地转学到了那群坏学生的中学,是什么原因呢?安琪自己也不知道,大概是在那些 女生 说要去她家却很害怕那群坏男生时,她本能地维护他们说:干吗要怕他们,他们虽然有点坏,但很讲义气啊,你一有困难他们就会挺身而出!当 女生 们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时,就预示了这样的未来吧。
然而,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上初中以后,安琪因为成绩好被分配到重点班,那群曾经和她称兄道弟的男生们都在差班。本来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他们还是避免不了渐行渐远的命运,无法一起同行的伙伴最后都会沦为陌路。安琪没有过多地去反抗和挽留,欣然地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她重新收拾好心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最后她考上了现在的学校全市最好的中学,至于那群男生,后来听说他们都退学了。
安琪还是没能如愿长成一个坏女孩。
如今,即将要升上高三的她偶尔还是会抱怨自己不是一个男孩子,还是会像以前那样爱幻想。她慢慢地喜欢上了复古老旧的房子,喜欢去书店买一些好看的明信片,还保留着用怪异的方法做菜的习惯,把苦瓜切成丝、炸鸡蛋、煎香蕉
安琪说,她在努力学习成长为一个好人。
男孩和女孩是我的邻居。他们大学刚毕业,工作刚起步,他们暂时居住在我对门。每天,他们一起说笑着出门上班,一起说笑着下班回来。我很羡慕他们。
然而,不幸突然降临到女孩身上,女孩突然病倒,浑身无力。男孩背女孩去看医生,一连看了三个医生,才有了结果。医生的结论是一时半会儿治不好,少则半月,多则三五个月,不能急。
这个消息,让男孩和女孩都吃了一惊,但他们都只好认命。好在,女孩不用住院,只是每天她都得躺在床上,哪儿也去不了。
女孩喜欢看杂志,男孩得知我有不少杂志,便上门来借去给女孩看,他同时请我有空的时候去屋里坐坐,跟女孩聊聊天,他担心女孩一个人无聊,他说他要上班挣钱,没太多时间陪女孩。我答应了男孩的请求。男孩给了我一把防盗门的钥匙。
尽管男孩给了我防盗门的钥匙,但是我并没有去陪女孩聊天,我想女孩有那些杂志,她不会无聊,而我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去打搅她,很不合适。男孩后来也知道我没去陪女孩聊天,但他没有生气,看到我,依然热情地打着招呼,并每隔两天就上门还杂志借杂志,他告诉我女孩因为有那些杂志,过得很开心。
那天下午,我从外面回来,看到男孩在小区的草地里拔拉着。我上前去看,发现男孩在捉蚂蚁,他身边放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子,里面装着几只活蹦乱跳的蚂蚁。我问男孩捉蚂蚁干什么,男孩说他得到有一个偏方,需要蚂蚁,而且要五百只。我说,她不是在吃着药吗?换药了?男孩说没换药,只是一直没什么效果。有一个偏方,说只要有五百只蚂蚁作药引子,就能治好她的病。听男孩这么说,我便蹲下去,帮着男孩捉蚂蚁。
男孩却不要我帮他捉蚂蚁,他说,大哥,谢谢你!还是让我自己来捉吧!我说我帮你捉,这样就能早点凑足五百只。男孩说不用一下子捉那么多,每天,我只捉十几只……我奇怪了,为什么不多捉点呢?只捉十几只,那五百只蚂蚁,得捉多久啊?!男孩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别告诉她,好吗?我点点头。
男孩说,其实,那个偏方是假的,是我自己写了找人抄的,我骗她说是老家的名医开的偏方,说偏方一定管用,她信以为真……你为什么要骗她?我很吃惊,也很生气。男孩说她的病一时半会儿好不了,她认为吃着的药不管用,我让她暂时吃着,我虚构一张偏方,还要五百只蚂蚁,慢慢捉蚂蚁,让她天天都活在希望中。我想也许当我还没有凑足五百只蚂蚁的时候,她的病说不定就好了呢!其实,她现在吃的药有效果,只是特别缓慢,我知道,她心里特别难受。每天给她一些带着希望的蚂蚁,她就会快乐起来。我笑了,我没有帮男孩捉蚂蚁。这样的蚂蚁,只能由男孩自己来捉。
后来的一天,我想我应该去看看女孩。打开门,走进屋子,女孩坐在床边,她的手上拿着一个透明的大玻璃瓶子,她正取出一只蚂蚁放跑。
女孩迎着我不解的目光说,你说有偏方需要五百只蚂蚁作药引子的吗?我爷爷就是医生,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我想,那张偏方肯定是假的。其实,我现在吃的药就有效果,只是特别慢而已。他肯定认为我无法承受,就找来这样一张偏方来骗我,好让我看到希望。他每天只捉十几只蚂蚁回来,让我一步步壮大希望,是想给我一点快乐。
我一直听着女孩的诉说。我没想到女孩清楚男孩所做的一切。我问女孩,既然你知道这一切,那你为什么要放走蚂蚁呢?女孩说我担心我的病还要两三个月才能治好,如果他在一个月之内就捉足了五百只蚂蚁,那他的谎言不就不攻自破了吗?如果那样,那他岂不感到难堪,他怎么继续骗我呢?他不能骗我,他就会认为我不快乐,他也会不快乐的。你说,病是我一个人的病,要是再让他跟着我一起难受,那不是两个人的病了吗?每天我悄悄地放跑一些蚂蚁,告诉他是不小心跑掉的,这样,五百只蚂蚁就要凑很久才能凑足。也许,他还没有凑足五百只蚂蚁,我的病就好了呢!女孩微笑着说,我静静地听。
以后的日子里,我看到男孩蹲在小区的草地里捉蚂蚁,不由感慨万端。
没想到,半个多月后,女孩敲开了我家的门,她是来还我杂志的,她告诉我说她的病差不多快好了,她能下床走路了。女孩很兴奋,她还告诉我蚂蚁还没有凑足五百只,男孩也不用再捉蚂蚁了。那天,我陪女孩聊了很久。我打心底祝福女孩。并且,我更加羡慕他们。
女孩走后,我还想着那张虚构的偏方。我想尽管那是一张虚构的偏方,但是对于女孩身体的康复,无疑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那是一张爱的偏方——偏方里,有男孩对女孩的爱,也有女孩对男孩的爱。
我想世上肯定不止这一张爱的偏方。尽管这样的偏方不能治疗我们的疾病,但是它对于我们却举足轻重,极其重要,因为它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与温暖。
于丹说:“婚姻的杀手有时不是外遇,而是时间。“结婚时间长了,双方过了相看两不厌的阶段,很容易产生倦怠。学会为婚姻保鲜,让浪漫天长地久。
要注重自身形象。很多夫妻结婚前,拼命“为悦己者容”,结了婚就彻底“堕落”了。女人每天以黄脸婆的面目出现在老公面前,老公呢,结婚前很绅士,讲究外在形象,结了婚就把男人的粗糙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两个人每天把自己不修边幅的形象暴露出来,双方都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原来那个窈窕淑女是个“大妈型”家庭主妇,原来那个英俊潇洒的男人是个邋遢鬼。很多人在外人面前很光鲜,回到家里就全然不在乎形象了。花点心思,为爱人打扮打扮,让彼此还能看到对方最美的一面,爱的吸引力才会持久。
多沟通让婚姻的温馨甜蜜更持久。两个人多谈谈心,说说心里话,交流最重要。我认识一对夫妻,他们经常在周末,推掉一切应酬,去茶楼、咖啡馆,对坐聊天,这样来经营浪漫。两个人说说笑笑地度过半天时光,就像恋爱时一样。多沟通,可以一起回忆恋爱时的往事,可以翻看旧照片、旧书信。幸福婚姻要学会朝后看一看,因为两个人一起经历过的故事,是婚姻里最宝贵的财富,时常温习,婚姻就可以长久保鲜。
还要善于表达爱。把爱挂在嘴边,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美国有一对婚龄最长的夫妇,丈夫威尔伯现年100岁,妻子特蕾莎96岁。谈及婚姻长久的秘诀,丈夫威尔伯说:当然是爱。他说,如今,他每天都要对已经96岁的妻子说“我爱你”。爱情的语言美丽如花,甘甜似蜜,能让人倾心沉醉,把爱说出来,会让两颗心牢牢拴在一起。
要给对方留有足够的空间。不干涉对方的个人爱好、交友,不给对方“捆绑式”的爱。俗话说:“距离产生美。”两个人给对方留有空间,恰到好处地保持距离,反而会让两颗心贴的更近。还可以刻意制造距离,增添神秘感。有一对夫妻,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分开几天,体会思念的味道,找找恋爱的感觉。留一段距离,让婚姻保持新鲜感。
还可以让孩子成为“保鲜膜”。孩子是两个人爱情的结晶,很多女人有了孩子,就把重心转移到孩子身上,忽略了老公,婚姻因此而平淡乏味了。其实,孩子不是婚姻的“第三者”,完全可以为婚姻增添别样的温馨和浪漫。每年一起为孩子过生日,周末一家三口陪孩子逛公园,平日与孩子一起做游戏,夫妻共同把孩子的成长经历记录在本子上……都可以增进感情,为婚姻保鲜。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要让时间成为婚姻的杀手,相反,要善于经营婚姻,学会为婚姻保鲜,爱情经过了时间的磨砺,味道会更加醇厚。
大半夜的,闺蜜打电话过来骚扰。边哭边说:我真是瞎了眼,怎就看上这么一个东西!轻笑。她嘴里的东西,是那个将她惹哭的男人吧。他们的爱情,总在分与合之间捉着迷藏,能在大半夜将我扰醒,想来他们又闹上了。
闺蜜痛诉那个男人的种种劣迹,待她骂完,我回了一句:那你当初爱他什么呢?
爱他什么呢?她犹豫少许,说:当时还不是看他老实吗?我又不图他房子车子的,如果知道他这样,我早就应该跟他谈条件的!想想真是便宜了他……
生活中这样的控诉很多,经常会听到有人说:我不图他什么,只希望他爱我,疼我,待我好……听着,仿佛这份爱情很高尚,细想,其实爱情,总是有条件的。
你可以无所求,不要物质上的东西,但对方跟你一定是精神相通的,不然面对一块毫无是处的木头,你会动心吗?
你可以不问对方的学历、资历、甚至经历,但对方一定有某种地方合你的心意,或是脾气好,或是人品端,亦或是对你真的用了心,不然,不痴不傻的你,怎会轻易让人牵了小手?甚至还光明正大地给人介绍说,这是你的另一半?
就像闺蜜说的,只图他人老实一样,老实也是一种条件,他的老实纵容了你的脾气,给了你一定的归属感,所以你才愿意跟人家好。如若不然,你还会接受他吗?
爱情的条件,不仅仅是看得见的房子车子还有钻戒,对方的才华、家世、品行、甚至生活习惯、语言特点,都有可能成为令你动心的条件,动心时,你会说:他在我眼里很优秀。然,一但玩过了火,闹起了别扭,又会大加指责说:你怎么一无是处?细想,人家并非一无是处,而且你当初跟人家好的时候,也是端量再三、权衡左右的。
爱情,总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不仅有我们眼里能看到的,还有心里能够体会到的。
曾经看过一个女孩的博客,痴心的她对一个男孩暗恋多年,对方却一直没有回应。对此她用文字披露自己的内心,她说:不管他爱不爱我,只要我爱他,这就够了,爱无条件,亦不求回报!
当时跟帖的多为男士,他们的感慨如出一辙:得遇如此痴心女子,真乃人生大幸也!
日子一天天过去,博客一天天更新下去。我们还在感动着呢,女孩却突然声声血、字字泪地发表博文,委屈地控诉:我对他这么好、这么认真,他为什么一个笑脸也不给我?
听听,要求来了吧?我敢说,这个女孩今天要的是笑脸,明天指不定就想跟对方牵手,过不了多久,她甚至还会开始要求一句诺言……
爱情,从开始便是有条件的。感觉对方的不一样,爱上了,这是条件;感觉到对方的庸俗,不爱了,这也是条件。爱与不爱都需要理由,这些理由都是说服自己的前提条件。
世上的每桩爱情,桩桩都被条件束缚过。因为爱与恨一样,从来都不会无缘无故。
他去千里之外的城市出差,去了整整两个月,带回一身的疲惫和倦怠,回家连抱她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就钻进卫生间。哗哗的水声中,她的心终于安稳下来,60天呀!结婚以后,还从来没有分开过这么久,虽然能视频、微信、打电话、发短信,可是她心中总觉得空落落的,特别是晚上,他不在家的日子总觉得那么寂寞,也很单调,她的心中总是七上八下的,安稳觉都睡不上。
她坐在沙发上收拾他带回来的行李,他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忽然“嘀嘀”响了两声,她看了一眼,转头听着卫生间里传来的哗哗的水声,心中犹豫着要不要看看。她没有检查他钱包、手机的习惯,可是他正在洗澡,她就随手拿起来一看,不看则已,一看心惊肉跳,一条短信映入眼帘:亲,想你。你还记得我肌肤的温度吗?你还记得我红唇的柔软吗?亲,发生了一件不好的事情,我的电脑坏了,想买个新的,请求你支援一点钱,多少都行……后面还附了一个卡号,那些数字在她眼前渐渐模糊起来,她心慌气短,胸口憋闷,这就是自己苦苦等待的那个男人吗?才出差两个月,他就和别的女人好上了,那是怎样的一个女人?肌肤如雪?眼眸如水?红唇如花?哪个男人能够抗拒?
她犹豫了一下,然后默默地把那条短信删除了。她不相信他是那样的男人,可是短信就摆在眼前,不由得她不信,犹如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卡得她好生难受。
他从卫生间出来,头发上还挂着水珠,依然那么帅气,男人味十足,他一边用浴巾擦着湿淋淋的头发,一边去卧室里躺下。她跟过去,挨着他躺下。她想问问短信的事儿,可是不知道怎样开口,他却误会了,歉意地说:“今天不行,太累了。”说罢,翻个身沉沉睡去。
她坐在床边看着他,一直到深夜,他蜷缩着身子,脸上的沧桑和天真完美地糅合在一起,嘴角流着口水。她抽出纸巾,轻轻擦拭着。过往像幻灯片一般,一张一张在眼前回放。
大学校园里,他抱着吉他在她窗下唱情歌,唱得嗓子都哑了,她心痛了;恋爱那几年,他常常给她发邮件,她有时回,有时不回,后来看到他把每一封邮件都完好地保存在一个文件夹里,她心痛了;结婚时,老妈不同意,嫌他穷,他一趟一趟去老妈那里表决心,老妈不理他,他就杵在那里,一站半天,她心痛了;刚结婚那会儿,家里穷,他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只为给她买一件她心仪已久的礼物,她心痛了。她为他心痛的时光,就像放不完的幻灯片,还有很多很多,那是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怎么能凭一条短信就开始怀疑他呢?信任这两个字就那么不堪一击吗?
天亮之前,她做出两个决定,她决定相信他不会做对不起自己的事儿,她决定不再想短信的事儿,也不会问他短信的事儿,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日子照旧,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上班,下班,偶尔回老妈家吃饭,家中不管有什么大事小情都是他冲锋在前,一副大男人的模样。
有一日,吃过晚饭,他坐在电视前喝茶看球,她在卫生间里洗脸按摩,涂护肤霜,突然听到他在客厅里大呼小叫:“亲爱的,你来,你过来啊,给你看一样东西。”她举着手,光着脚丫,冲进客厅,他举着手机给她看,嘴里嚷嚷着:“你看这条短信,多逗啊!说得像真的似的,现在的骗子也太能忽悠了。”
不看则已,一看之下,她惊呆了,这条短信和上次他洗澡时收到的那条一模一样:亲,想你。你还记得我肌肤的温度吗?你还记得我红唇的柔软吗?……
她怀疑自己忘记删了,看看时间,这条短信就是两分钟之前收到的。
她笑了,眼中有泪,心中却霎时开满鲜花,千树万树,心花怒放,一根刺被拔掉了。她摸着胸口,觉得后怕,婚姻最经不起的就是猜忌和怀疑,幸好自己什么都没有问,没有纠结,没有跟他死磕,没有撒泼上吊流眼泪,而是选择了相信他,相信爱,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她在心中,为自己,为爱,悄悄地点了一个赞。
3年前,我嫁给了挺拔儒雅的伟东。但是,我曾经认为和我相伴终身的人应该是汪晖。
汪晖是我的初恋。为了理想,他去了巴黎。爱情终究是经不起时间和距离的,冷冰冰的一封越洋邮件送到我的邮箱里,大意无非是找到了极佳的跳板,为了前途,只好让我出局。
我平静地接受了这残酷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大,父母的絮叨逐渐增加。伟东在这时候闯进我的生活,最终成为我的丈夫。
刚过而立之年的伟东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市场总监,整天忙忙碌碌。虽然家里有保姆,但他每天早上仍会亲自熬煮我百吃不厌的小米粥。每天上班时,我总能收到他发来的问候短信,上午一条,中午一条,午后一条。连公司的老总都打趣说,嫁人就要嫁伟东这样贴心的人。
伟东非常希望有个宝宝,他的电脑屏保和桌面用的都是手舞足蹈的婴儿图片。但我仍坚持避孕。我认为,我交给伟东完整的身躯,已经尽了做妻子的义务。对他既然没有刻骨的感情,如果仅仅是在婚姻的名义下,就不该再多个无谓的生命来徒增烦恼。
一天,汪晖的姐姐突然把我约了出去,给我一个笔记本,说是汪晖留给我的。汪晖的姐姐说,汪晖到巴黎没多久就查出患上了末期鼻咽癌。他不想让我担心,更怕我知晓真相后会做出傻事。半年后,汪晖在医院走完了他29岁的人生。日记是他到巴黎后写的,他去世前曾叫家人烧了它,但他姐姐舍不得。
读汪晖的日记是一种折磨,我不知道他是那么爱我。从我们第一次约会的调侃,到第一次亲吻的战栗,从肉麻的称呼到心跳的亲昵,汪晖把所有的记忆都化成了文字。汪晖的日记让我泪流满面……
那晚,在我忘情地看汪晖日记的时候,伟东不知何时出现在书房门口。我们对望了一眼,他没有质问,我没有辩白。“我终究走不进你心里。”过了许久,伟东才开口。“他至死都那么爱你,而你也……他比我幸福。我们离婚吧。”伟东说完转身走了。我的心一阵紧缩。
伟东因工作的缘故要去德国两个月,我们商定在他回国后再办离婚手续。在候机大厅,我望着他勉强的笑容,不禁回想起昨晚……不知道什么原因,自己竟会主动依偎在他那宽大的胸膛上,再一次体味他给予我的温馨细腻的恬美。伟东在我的手心塞了个信封,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撕开带有伟东体温的信封,信中他一一交代了对家的安排,除了我们卧室的那张结婚合影,伟东几乎什么都没要,连房子也留给了我。我的泪水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第二天清晨,我开始读汪晖最后一页日记。汪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他乞求上帝能让我得到快乐和幸福,能有一个比他更完美的男人出现,来代替他照顾我。日记的末尾写着这样一句话:上帝,让她幸福!
我不知道,原来汪晖最后的心愿竟然是这么“简单”。在这以前,我几乎已经要完成他的心愿了。我找到了那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但我却没能抓住他。汪晖的走是因为天命难违,而伟东的去却是我一手促成,这又能怪谁呢?
两个月后,我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了。那是伟东临走那晚留给我的,几番思虑,我决定生下这孩子,独自抚养。我希望能留住和伟东这段婚姻的一点儿仅存的美好。
那段时间,我沉浸在做母亲的欢乐中,迫不及待地去商店挑选婴儿衣服和玩具。那天,我兴致勃勃地拎着一袋袋“战利品”回家,打开屋门,竟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伟东,他的手里拿着那张化验报告单。我强忍住眼泪,我不想让伟东为难。既然决定分手,我就不会拿孩子来做挡箭牌。我慢慢地拎着购物袋移向卧室,突然手一滑,袋子掉在了地上,玩具、衣服撒了一地。我刚想弯腰去捡,伟东猛地抱住了我。他的嘴唇贴着我的耳朵,一遍遍地说:“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不住地点头,眼前早已模糊成一片。
伟东说,我们的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叫念晖吧。若没有汪晖,我们如何发现我们彼此的心迹。是汪晖曾让我们疏远、淡漠,同样也是他,让我们走近、亲密,让我们相爱相伴一生。
念晖出世了,那是个像天使般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他是我和伟东爱的结晶。
“周末夫妻”制造的幸福假象
结婚后,我和阚宏在一起只住了两个月,确切地说,是我们在一起斗气了两个月。不同的生活习惯和同样自我的个性,让我们就像两片被错放到一起的齿轮,无论怎么啮咬,都无法默契地一路转下去。
别看阚宏在外面人模人样,一回到家就像解除了咒语的妖怪,马上现出原形。进门就脱衣服、袜子,从来不知整整齐齐放好,而是像天女散花一样乱扔一通。因为他总是乱丢东西,用完东西也从不放回原处,我几乎天天都和他掰扯,结果总是不欢而散,我不能理解他为何能活得如此随意,他也不理解我为什么看到屋子乱了就心烦。
我看不惯他邋遢,喜欢早睡早起的他也瞧不上我夜猫子一样的生活习惯。
常常我在客厅里看电视,阚宏用力推开卧室的门抱怨道:“声音这么大,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我不屑地指着墙上的钟说:“才10点,谁让你睡那么早!”有时候夜深了,自己却要整理被他弄得一团糟的房间,走过卧室时看见他死猪一样的睡相,心里又恨又气:从来都是自顾自地早睡,一点妇唱夫随的情调都没有!
当爱情面对柴米油盐真刀实枪的考验时,我们对彼此的忍耐终于冲破了最后一道防线。从没下过厨房的我把阚宏叫过来当小工,一会儿指挥他洗菜,一会儿要求他拿盘子,几顿饭下来阚宏就不耐烦了:“到底是你做饭还是我做饭?你要做就自己做,别把我指挥得团团转!”本来就讨厌做饭的我也生气了:“你什么意思,难道要我一个人做吗?”阚宏说:“做饭就是女人的事。”我回击他:“大家都在工作,凭什么回到家要我一个人做饭?我结婚前可是一顿饭也没做过!”阚宏说:“那谁也没要求你做啊!你自己说,这几天做的饭都能吃吗?难吃死了!”我扔下手里的菜刀咆哮道:“好,大家都不做,散伙!”
新婚两个月,围城变战场,每天都硝烟不断。就在我们为这段婚姻感到彷徨的时候,阚宏知道单位宿舍有空床,果断地搬了出去。短暂分离后再相聚,争吵不再,甜蜜依旧。于是,我和阚宏决定抓住这根挽救婚姻的救命稻草,正式开始过“周末夫妻”的生活,周一到周五各过各的,周末来一场“牛郎会织女”的煽情小剧目。每次相聚都因少了柴米油盐的烟火味而浪漫十足。下饭店,看电影,逛商店,生活最轻松惬意的一面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我和阚宏悠哉美哉得不亦乐乎。
从“周末夫妻”到“周末父母”
一年后,我怀孕了,婆婆开始鞍前马后地照顾我,阚宏也偷偷从单位搬回来。回来当然好了,吃现成的,还有人做家务,连我这个孕妇的营养伙食也被他毫不客气地瓜分了一半,我生完孩子,他胖了整整20斤。
儿子出生后我没有奶水,当婆婆提出她把孩子带回去照顾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点头。早听姐妹们说过:孩子一旦赖上谁,甩也甩不掉,闹心死了。我可不想让孩子赖上自己。再说,婆婆肯定比我会照顾孩子,我这样安慰自己以减轻内心对儿子的愧疚。我和阚宏又恢复到“周末夫妻”的生活模式,而且还多了“周末父母”的职责,每到周末就跑到婆婆家去看孩子。
儿子小时候对我并不排斥,我每次去了都抱抱亲亲他。他一岁多的时候,我有一个月加班没时间去看他,再见面时儿子竟对我生疏起来。我拎着玩具食物站在门口,儿子兴奋得从我手里抢过东西,拿到一边玩起来,对我却不理不睬。我想抱抱他,他就使劲摇动身体表示拒绝。看到儿子只和爷爷奶奶亲,对我冷漠,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有一次我逗小家伙:“跟妈妈回家好不好?”儿子竟然用小手不停地打我,似乎打得不解气,又一直把我推到门口,然后冲我摆手说:“再见!再见!”我哭笑不得。阚宏却对儿子的疏远并不在意,因为他向来都是回到家就看电视睡大觉,抱儿子也几秒钟就放下,儿子又何曾与他亲近过呢?
这件事让我第一次动了把孩子接回来的念头,我和阚宏说了自己的想法,阚宏不以为然,他说“孩子大了再接回来培养感情也不迟”,我想想也有道理。回家的路上,碰见阚宏的同事和妻子抱着孩子逛街。这两口子我以前也见过,女的精明干练,穿着打扮更是时尚得很。而这次见面我竟没认出她,大老远就见她穿着宽松的运动服,身上背着装满婴儿用品的妈妈包,手里还拎着一大包纸尿裤和食物,男的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拎着玩具,夫妻两人都是一脸疲惫的倦容。阚宏邀请他们到家里坐坐,那孩子却一直在爸爸怀里扭动,孩儿妈解释道:“必须走了,孩子不干了。”
看着他们一家三口远去的背影,我问阚宏:“这女的以前的工作不是很好吗?现在不做了吗?”阚宏说:“是啊,没人帮他们照顾孩子,扔给保姆又不放心,只能辞职了。”想着女人憔悴的样子,我仿佛看到孩子接回来后自己的模样,不禁抖落一地冷汗。
儿子带来的暴风雨
一晃孩子两岁了,婆婆却突然病倒了。婆婆把我们叫到身边说:“孩子已经大了,再过一年就可以送幼儿园了,你们接回去吧!我有你爸照顾着,你们不用管我,把孩子弄好就行。”我一边为婆婆的深明大义而感动,一边看着那个在房间里跑来跑去的孩子打憷,光是这么看着别人带他,我对他也喜欢得很,可是换到自己身上,吃喝拉撒睡都是问题。
儿子回到家里的第一餐,是我十分用心煮的方便面。怕烫到儿子,我还特意把面晾了一会儿。小家伙可能是第一次吃这东西,高兴得跺着脚拍着手尖叫,他越是欢喜我越惭愧:婆婆肯定没给他吃过垃圾食品。
我万没想到一个两岁孩子吃饭竟然这么麻烦,他不会用筷子,用勺子把面和汤扒拉得到处都是,我只好用筷子夹给他吃。刚吃了一口,儿子就抽巴着小脸叫唤起来,我吓得不知所措,阚宏跑过来瞪了我一眼说:“你傻啊,这方便面辣,儿子吃不了。”儿子辣得都流眼泪了,我急得也要哭了:“那现在怎么办?”阚宏冷静地倒了一杯水给儿子喝,小家伙这才停止哭喊。
育儿知识为零的我,由此开始了乌烟瘴气的全职妈妈生活。小家伙还真是事多,一会儿拉了,一会儿尿裤子了,把凳子拉来拉去,把玩具扔到马桶里也都算是小事了,更有把小东西塞到嘴里、把花盆摔到地上的惊险场面吓得我冷汗淋漓……还要给他做三顿饭热两次奶,半夜还要起来把尿,我简直要崩溃了。打电话给老妈诉苦,老妈正忙着照顾弟弟刚出生的孩子,根本无暇管我。
我哭着给阚宏打电话说:“你快回来吧,我要疯了。”阚宏一进门,我仿佛看见救星一样扑过去,阚宏抱住我说:“别怕,有我在!”阚宏的话让我烦躁的心安静下来,而现实是阚宏也高估了自己的本事,儿子只用一个晚上就把他也折磨得筋疲力尽。已经半夜一点,儿子才沉沉睡去,我和阚宏蔫头耷脑地靠在一起,许久,阚宏握紧我的手说:“我明天就搬回来,我们一起努力把儿子照顾好!”握着他有力的大手,我心下安稳不少。
我和阚宏开始认真学习如何为人父母,那功夫下得比当年高考有过之而无不及。上育儿网,买书,打电话向有孩子的朋友请教,一向不下厨房的阚宏还叫嚣着说要“一秒钟变好爸爸”。口号喊得响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当他把惨不忍睹的饭菜端上桌,我连尝一口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有不懂事的儿子饿得一直喊着“要吃要吃”。
那一餐饭我们还是叫了外卖,但我知道生活中已经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一向吊儿郎当的阚宏仿佛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不再到处乱扔东西,还主动学习做饭,我也不再熬夜,每天累得倒头就睡。我们没时间关注彼此的缺点,而是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他上班时放心不下我和儿子,经常给我打电话,那种紧张的牵挂比恋爱时的思念来得更实在。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生活渐渐有了规律,本对我们不亲近的孩子,一天天“爸爸妈妈”喊个不停,我这才真正感受到做妈妈的幸福。哪怕只是看着他吃掉自己做的饭菜,都觉得幸福到了极点。我和阚宏也再没争吵过,两个人齐心合力还来不及,哪有多余的精力斗气?儿子就好像是润滑剂,让曾经怎样都无法默契的我们,紧密地啮合在一起。日子由此幸福地转动,每一天都平稳有力。
逃出“周末夫妻”的外壳
再带着孩子回婆家的我们,让公婆都大吃一惊。因为我们都深深体会到婆婆当初拉扯孩子的不易,所以心存感激,对老人更加关心和孝顺。除夕夜,当我和阚宏一起弄出一桌子晚餐,还包了饺子,婆婆竟感动得泪流满面。
我不得不承认,是儿子把躲在“周末夫妻、周末父母”外壳下的我们拉了出来,也是儿子让我们知道过去那种逃避现实、毫无担当的幸福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儿子更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女人不是只生了孩子就能做母亲,我曾自豪地以为是我给了儿子生命,但事实证明,是儿子让我长大成熟。
我永远记得星期五下午上课时,我意外地在书里面找到了一张电影票。在我翻书的时候,它轻飘飘地飞落而下,隐约可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几个字。我拿起来一看,“不见不散”四个娟秀的小字一下子就令我激动起来。
我努力想把“不见不散”这四个字和你的笔迹对起来———你不会知道我曾经偷偷收藏了你写的作文。可是我并不能完全确定。事情越是清楚,我越要把它往复杂的方向想像。我以为自己的潜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影响。天知道我偷偷地喜欢你有多久了,可是我从来不敢在你面前表露痕迹。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被你拒绝了会怎样,可是我却连把爱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这个下午突然出现的电影票如果真是你给的,那我会怎样呢?
老师适时在我的脑门上轻轻拍了两下,我一抬头就发现了你似有似无的鼓励眼神,但我马上就把头低了下去,装作认真看书的样子。那似有似无的眼神使我越加怀疑,突然间我变得很自卑。我就想到其他很多可能的结果。万一这小小的电影票不是你给我的,我该怎样去面对另外一个和你不一样的女孩呢?这完全有可能是我的那些活泼好动的死党们专门给我设的局。他们可能已经约好一起在电影院看我的笑话了。我并不在意在他们面前出丑,但是我却害怕我在他们面前暴露我对你的感情,那样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的,我怎么能面对呢?
我陷入了一种莫可名状的焦躁之中。我希望你看到了我的焦躁,然后给我一点更加明确的暗示。可是直到放学,我都还在为电影票的来源感到烫手。“不见不散”的反面用正楷字印着:十三排五座,×月×日(星期六)下午19:00;片名《不可不信缘》。明天晚上的一部富有美感的韩国爱情片,加上靠边的安静的位置,如果抛开一切烦恼,我倒是很愿意一个人去看看的。
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渐渐远去。去和不去这两个念头已经在我的头脑里轮番出现了不止二十次。最终我想了一个冒险的做法:我晚点去,先在暗处观察,如果在十三排五座的方向看见了你的身影,我就上前。
晚上我打扮一新,特意更改作息时间表洗了一个澡,又在镜子面前转了很久,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来。在电影院门口,我特意看了一下时间———19:06。但我进电影院的时候心里还是惴惴的,仿佛这一脚迈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但是马上我就在十三排看到了你仍旧平静的背影。我知道我不可能看错。于是我满怀欢快和激动蹑手蹑脚地朝你走去,我又很害怕你会在我朝你走去的过程中回头看到我的激动样子。但终于我把快速的心跳捂下来并走到了十三排的过道上。
你抬头看着我向五座挤过去,我像往常一样躲避你的眼神。终于到了,我想。不等我坐定,也不等我好好地看看你的打扮,你很突然地说了一句话,语调还是很平静:“你怎么来了?”
欢快和激情轰然一塌。我想语文水平再差的人也能理解这句话,不该来的人来了,该来的人却还没来。原来你确实约了人,可是约的人却不是我。原来这“不见不散”是对另外一个人说的。原来我不过是错误地收到了电影票,或者说你把电影票放错了地方。我可以原谅你,因为我坚信你约的人比我优秀不止百倍,也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能好受一点。
可是我已经顾不上你喜欢的人是谁了,我发现我现在的处境一点也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没有人约我,也没有人耍我。我已经为可以预料的每一种后果准备好了退路,却碰到了预料之外的困境。但是我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记得有个算命的对我说过,我会在危急之中成就大事业的。现在就是一个危急时刻,我想我会把一切都掩饰过去的。
我说:“怎么你也在这?”
然后我掏出电影票,捂住背面的四个字,又假装对了一下我背后的座位号:五座,我想我一生都能记住那个座位。
我接着说:“你买了二十三排六座的票吗?我是五座,怎么这么巧!”我特意把“二十三排”说得很重。
你一字一顿说:“我买了十三排五座和六座的票!”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你不再像平常的你了,你的声音不再平静,甚至带着怨恨的味道。我想你应该对失约的人感到怨恨,对于我这样一个完全的受害者,你不知道我的心情也就罢了,却不能施加怨恨,这样我只会更加难过。事实上我也怨恨失约的人:面对这样一个好女孩,竟然有人失约。突然间我已经忘记了我的电影票就是造成失约的原因———我已经把它当作自己买的了。
我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原来这里是十三排呀,怪不得我还纳闷怎么这么靠前。我坐错了,对不起。”
说完我没等你再说话,硬是从人堆里挤了出去。我想我并没有和你说再见的必要,既然不曾在一起,也就没有必要说再见了。出了电影院,我又看了看表———19:16。仅仅过了十分钟,电影已经结束了,我想。
这十分钟决定了我十年的困惑。十年之后的同学聚会上,你和我都已经结婚。你甚至都已经有自己可爱的一个小男孩了。我们一起喝酒,我发现你变得很坚强。我想至少十年前的你是滴酒不沾的。
你突然问我:“那天明明是你先迟到了我才发点小脾气的,你为什么就不能理解,还要编出一个可笑的理由逃走呢?”
泪水朦胧了我的眼睛,仿佛我成了电影里面那个瞎了眼睛的男主角。
那天,我和同事去北京出差。 汽车 路过杨村和廊坊交界的旧街路段时,我感觉开在前边的车辆速度慢了下来。
这一段路路况不太好,是不是出了交通事故了。事实很快就否定了我的这个疑问,因为车队的速度慢是慢了点,但是在匀速前进。车行了约5分钟后,前边的车呈半圆形拐了个弯。正疑惑间,一个奇观扑进了我的眼睛,公路中间有一只死去的喜鹊。另一只喜鹊陪伴在它的身边,这只喜鹊身体呈黑褐色,并泛着紫色的光芒,其余部分为白色。它一边哀鸣,一边用喙为死喜鹊梳理羽毛,其情其景令人黯然神伤又令人肃然起敬。
在我的家乡,喜鹊是最常见的留鸟。我知道喜鹊除了群体活动,便是夫飞妻随的夫妻行动。我不知道公路上的这对喜鹊哪一只是丈夫,哪一只是妻子。事实上,这个问题现在已无关紧要,我看见那只活喜鹊的眼睛里,此刻盈满了哀怨、愤怒的泪水。此前,我只听说过杜鹃啼血、鸳鸯殉情等有关鸟类的爱情故事,而这对患难的喜鹊却让人心潮澎湃。只是眨眼之间,一对喜鹊便变成了一只孤鹊,一只哀鹊。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讲,人也是鸟,鸟也是人,《梁祝化蝶》的凄凉在一瞬间便袭击了我。
下午,我们从北京往回返时,本来计划是要走京津高速公路的,但为了能看一看这对喜鹊,我们又走了105国道。说实话,能不能再次见到这对喜鹊,我已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也许,那只死喜鹊早被 汽车 压成肉饼了。但是我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我要看一看过往车辆的司机们,他们的爱心究竟有多深。车出廊坊,前边又出现了缓缓而行的车队,而我的心开始跳得很快。真的,我又看到了那两只喜鹊。还是那个地方,还是那只活着的喜鹊在用喙为它的爱人梳理羽毛,而它自己的羽毛却因哀伤和车辆带来的尘土而黯淡了许多。
感谢来来往往的 汽车 司机们为我留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感谢司机们为这场生死之恋抑或是爱情悲剧拐了一个弯。那只活着的喜鹊,让我知道了夫妻之间什么叫相濡以沫,什么叫生死与共。我想今天为这对喜鹊夫妻感伤与流泪的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因为我看见司机小王也偷偷地抹了一下眼睛。
在美国的普林斯顿大学,一个男孩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他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表达,因为,他怕被拒绝。一天,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接近女孩的好方法,于是,他就鼓起勇气,向正在校园里读书的女孩走去。
他对女孩说:“你好,我在这张字条上写了一句关于你的话,如果你觉得我写的是事实的话,那就麻烦你送我一张你的照片好吗?”
女孩立即想到,这又是一个想找借口追求自己的男孩。她想:无论他写什么,只要自己都说不是事实,这样不就可以了吗?于是,女孩欣然答应了男孩的请求。
“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你千万不要把照片送给我!”男孩急忙说。
“那当然!”女孩俏皮地回答。
男孩把那张字条递给了女孩。女孩胸有成竹地打开了字条,但是,随即她却皱起了眉头,因为,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拒绝男孩的方法,只好恭敬地把自己的照片送到了男孩手中。
那个聪明的男孩究竟写了什么呢?其实,他写的只不过是一句极其简单的话:“你不会吻我,也不想把你的照片送给我。”
这个智慧的男孩名叫罗纳德·斯穆里安。后来,他成了美国著名的逻辑学家,而那个女孩,成了他的妻子。
我对男女关系的最初的记忆,是在10岁左右。那些天,大众们都在疯传一件事,就是隔壁村有一对男女要分手,女的不愿意,含泪说,我可不可以吻你最后一次?男的同意了,女的凑过来,一口咬掉男人的鼻尖。大人说到“吻”的时候,偷偷地笑了,那显然是小孩子们所不能理解的一个事情。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一群小孩天天等在路边,企盼着那个被老婆咬掉鼻子的男人来过路,想跟在他的后面看一眼,一个人没有鼻子,是怎么回事?大了以后,也分析过这件事,如果真的借接吻施暴,最有可能被咬掉的是嘴唇或舌头,怎么会是鼻子呢,也许是那个女人心里太恨了,连样子都懒得做了,直截了当。
然后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老婆设计浪漫的情人节节目,老公却不解风情,不以为然,完全不配合,光顾着看电视,正在炒菜的老婆气急了,一锅铲铲断了老公的鼻梁,结果情人节在医院过了。
虽然有人说,看男人的鼻子,便多少可以了解一个男人的性器官。我们也不可以因此理解为这些女人搞老公的鼻子,就是为了铲断他们的命根子,让他们鸡飞蛋打。其实,如果她们真的那么想的话,大可不必这么迂回的,可以更直接。
我就曾见过不少女人咬牙切齿地准备对男人直捣黄龙。
去年,一位姐妹的老公频频出差,手机费也突然飚升,很是忧虑。我为她猜测,莫不是他在外面有了?如果真的有了,你怎么办。我能怎么办?我就拿着大剪刀在这里等着他,咔嚓就解决了。那剪刀还要是生了锈的,剪不死他,还怕他不得破伤风?!
我知道姐妹是气急上来,乱说话。但这种事情也并不是没有,报纸上也有新闻说,有老婆怀疑老公包二奶,半夜下了手,邻居们闻声,上来帮他找那玩艺,四处都找不着,原来老婆把他的命根子扔进马桶,冲走了。做老公的想再续前缘都没门了。这老婆形象跃然纸上:悍妇,母夜叉。
更有朋友教育老公,不发一言,在厨房拿了两只鸡蛋,用力一拧,两只鸡蛋全完蛋了。从那以后,做老公的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从以上个案不难看出,女人对男人所做的,都是让男人没面子的事情,而且是断后路的事情,一个被毁了容,或者废了武功的男人,还能挣扎个屁!
不过,以上都是老婆的恶典型,违法的,不足取,更没有可参考性。因为,通常老公完蛋的时候,老婆也就跟着完了,拿来吓吓老公罢了。可以实际操作的,还有另外一些榜样,顺便抄袭一下,无伤大雅。
某先生婚后,生活安逸,迅速长肥,成了大家的笑柄。做老婆的决定对老公严加管教,饭不能多吃除外,每天早上6点,必须和小区里的老太太一起做运动。惟有下雨天可以偷懒,因此,那位老公就会凝视着天空,不为别的,求雨。
还有一位仁兄,老是担心自己会偏瘫。因为,每天晚上睡觉,他老婆必然会趴在他身上睡着,而且会睡得很幸福很香甜,做老公的不管是手臂发麻,还是尿急,都不忍叫醒老婆。老婆的理由更简单的,一个男人,连一个老婆的身体都承受不起的话,哪里能承担生活?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磨练他。如果,你想知道你老公是不是足够爱你,可以参考这一招。可是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老公呢?别问,女人要折腾男人,需要那么多理由干嘛?
最后一个例子。某人新婚,每次来广州,他那留在深圳的老婆总是会打电话跟踪。但是电话从来不打到他的手机上,而是他的朋友那儿,一个还不算数,最少要骚扰3位以上他的朋友,才肯放心睡觉。不过,近几个星期以来,他来广州,他的朋友不再受到骚扰,百思不得其解。某人无奈地说,你们不知道,每次来广州之前,她都要“挤牙膏”,挤光了,也就放心了。
夏天的清凉所在。
夏天,只有恋人的怀抱是不热的。
虽然两人都有37.2℃的体温,但抱着,就是舍不得放手。
尤青任于筑抱着,微微的风抵不过一天的暑热,虽然已晚上9点,还是热,毛孔不曾停歇地往外冒汗。
他俩坐在街边公园的条凳上,依偎在一起,汗水与汗水融合,右边就是跳广场舞的一群半老徐娘,在《夫妻双双把家还》的音乐里甩胳膊。尤青抓了抓腿,说,我们别坐这儿了吧,好多蚊子。
那去哪儿?于筑问。
是的,去哪儿?于筑是个怀才不遇的画家,住城北,因为圈内人多住于此。尤青不过是22岁的小文员,和人合租在城东,因为上班近。两处的房租都很便宜,若想住一起,不是生活不便,就是中心地段房租太贵。支撑城市里的爱情,需要算计每一分钱。两人捉襟见肘,不可能去茶馆喝昂贵的茶,商场清凉却没有坐处,他俩站了起来,沿街而走。
到银行去恋爱
我们到这里面去吧。尤青建议。
一家自助银行,灯火通明,角落有沙发茶几,还有烟灰缸。他们进去,凉快,没有蚊子,沙发坐得很舒服。
于是,尤青与于筑的恋爱便定了点。每周的爱情聚会,都在这里。
尤青没骨头似的赖在于筑身上,于筑的手长在尤青腰上。尤青的话突兀地多,什么都想说给他听,公司里的趣事,攒了一周,争先恐后地冒出来,只想看他笑。于筑笑完,又是沉默,指尖的烟是他最好的朋友,不离不弃。尤青也安静下来,看他侧面,从不厌倦,微鬈头发,翘翘睫毛,挺直鼻梁,紧抿的嘴唇,不自觉就把自己的唇送了上去。
她知道自助银行里是有摄像头的,但,爱着的人,何惧这些?
那时,尤青每经过一家自助银行时,都禁不住含笑,仿佛看见了自己爱的人,坐在里面。
沙发的寂寞
一天晚上,摄像头见到了沙发的寂寞。
那天,是尤青24岁生日,有意无意地,她又走到了这里。推开门,是曾经熟悉的清冷空气,她蜷在角落,额角抵着膝盖,肩膀微抖,身边的位置,是空的。
于筑留下话,尤青,我要离开,这城市的空气太喧嚣,没有我要的宁静。
这话,是手机发来的,他已决意要离开。这个短信,不是询问,只是告知。
他走了。城市的空气太喧嚣,是离开的惟一理由。他没有想过,喧嚣的空气里,有个女孩,愿意和他坐在自助银行里说情话。
于筑离开得很决绝,手机停机,从未来过电话。从前软骨虫一样的尤青,突然坚强起来。每日加班到深夜回家,累得倒头就睡。午夜梦回时,于筑在远处,倏忽不见,留她在原地,泪流满面,几度哭醒,第二天,便更疯狂地忙。
如此一年,竟业务精进,跳槽到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公司,穿制服,用英文接电话。
在缘来茶馆相亲
打电话回家时,父母催婚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每年的过年,如同过关,三姑六婆都或明或暗告诉她,尤青,你该嫁了。
尤青26岁,正适合婚嫁,趁此时,找一个条件尚可的过日子吧。既然爱的人已经走了,剩下的都不过是将就,能满足家人的愿望就行。
风一放出来,方鸿出现。在缘来茶馆,相亲。
彼此都知道对方基本资料,方鸿,男,30岁,银行经理,MBA,未婚;尤青,女,26岁,经理助理,本科学历,未婚。
两人都没什么话。尤青看窗外的雨,点点打在玻璃上,滑下去,马上又有新的扑上来,如同永不厌倦的爱情,换的,只是主角。自己隔着窗子,看得如此清楚,毕竟也还是隔了一层。自从于筑走后,尤青的心就和爱阻隔了,没有男人再能让自己飞蛾扑火。
神游太虚,尤青竟然睡去。醒来,他还在,伏在对面桌上写写画画,见她醒来,只平淡问一句:“醒了?”合上笔记本,递过一片口香糖。
方鸿工作的银行,就是尤青和于筑以前常去的那家,不过是在另一个路段。还好,否则,尤青无法想象,方鸿带着曾与于筑一起呼吸过的空气回家,抱住自己,叫自己老婆。
尤青履行一切妻子的义务,比如周末和他一起探望父母,比如生下儿子方乐游,比如事事以方鸿为先,极为温柔体贴。只是,她从来没有叫过方鸿一声老公,一直是直呼其名。
而方鸿,宠溺地叫她老婆老婆,和他在外人面前沉稳的样子相去甚远。
结婚生子,一般女人都萎谢了,尤青却渐渐美起来,如同暗夜里慢慢开放的莲花,芯子里暗藏着清冷的忧伤,有了令人惊异的美。
终于发现秘密
尤青发现那个秘密的时候,方乐游已经5岁了,古灵精怪,外号“十万个为什么”。他和尤青各司其职,他拖出某个角落里不知何年的家庭古董,尤青则在其后还原整洁面貌。
一日,乐游拖出一个笔记本,熟褐色牛皮,四角光滑,可见曾对主人极为重要,每日携带,才摩擦至此。尤青拿在手上,沉甸甸的,看这厚厚一本,总觉得眼熟,这不就是方鸿那日在缘来茶馆写写画画的本子?
尤青一时兴起,随手翻开,里面竟不是枯燥的1234567,而是规矩的小行楷。
方鸿说:自从那个男孩不再出现,她就没有笑过。独自一人坐在沙发里,动也不动。有一晚,蜷在角落,缩成一团,肩膀抖动。倔强的女孩,哭也不愿让人看见。这样的自尊,当初要多么爱那个男孩,才愿和他在这亮堂堂的自助银行里拥抱亲吻。
方鸿说,她睡去,可能是累极了,睫毛还在轻轻颤抖。我连在她身上盖件衣服都不敢,怕吵醒她,也怕唐突,只叫小姐关了空调。
纸的几处有点卷曲,是一颗颗的汗滴上去留下的印子。尤青知道,方鸿有多怕热。
方鸿说:我向领导申请,换了另外一家支行。离开,是怕她介意我每日从这里出入,呼吸着令她伤感的空气。
方鸿说:乐游的名字是我们一起取的,她说游字好,和我的鸿像,我答好,其实,我喜欢这个字,是因为和尤同音,乐是我加的,因为,青青,你总是那么不快乐。
尤青几乎站不稳,原来他什么都知道!那么木讷的一个人,竟有这样温柔细密的心事。
乐游在旁边闹,摇撼着她的胳膊:妈妈,我要吃麦当劳。
辗转十年才明白
她牵起乐游,去了麦当劳,坐在对面,看儿子吃,他的眉眼那么像爸爸,刚毅的男人气。
大落地玻璃窗外,有个身影无比熟悉。尤青仔细看,目光定住——于筑。
似乎没留下岁月痕迹的于筑,依然穿T恤,黑白涂鸦,黑色裤子,斜挎一个大大红包,还是一名愤青模样。30来岁的人,穿这样的衣服,却一点不觉得突兀。他在打电话,没朝尤青的方向看,边说边走了,背影在尤青眼睛里渐渐模糊。
乐游吃得累了,抬头,惊讶,“妈妈,你怎么哭了。”
尤青擦了擦眼角,“没事,妈妈发现自己太笨,还不如小乐聪明。”
是的,十年以后才明白,原来,一个男人一直在爱的存折里为自己存入了点点滴滴温暖的爱;而自己,却始终守着一个已冻结的户头,不开心不快乐。
方鸿回家的时候,家里整洁如故,他看不出异常。尤青说:“老公,多吃点,你瘦了。”
■ One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14岁。14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
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像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小说。从5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要把自己亲爱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的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使他成了父亲的助手。唐诗诗18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26岁了,他早已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做老师,和父亲成了忘年交。他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像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寒微,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件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如果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的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檐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 Two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叫她“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后来,没有男生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人事沧桑,30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18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是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到底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的一顶绿帽子。
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续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又像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像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
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即逝了。
■ Three
有人来给唐诗诗提亲了,提亲的人非同一般,而对方亦是不一般,驻法国的一个领事,年轻而帅气,早就暗恋唐诗诗了。如果唐诗诗答应,她马上就可以去法国,母亲说,从你很小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你能去法国,那是个让人沉醉的浪漫之都。
她却把蓝宇约了出来,两个人在一间人不多的小酒吧里喝着那种法国产的红葡萄酒。蓝宇说好啊,以后我就能喝到妹妹从法国寄来的纯正的红葡萄酒了,祝贺你啊,我知道像你这样美丽而有才情的女子一定会有许多男人喜欢的,放心吧,我也会再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她于他而言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于是他笑着说,等我也找好了对象,不如我们一起结婚好了。
唐诗诗的眼泪落下来时,他想伸出手去,但还是呆在了原地,笑话她说,女孩子就是这样,一说结婚好像就和家里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一样。
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就像她哭了半天还是笑着说,我是怕自己想家的。
■ Four
是一件意外改变了一切,蓝宇突然不停地恶心、晕倒,医院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尿毒症。如果找不到相匹配的肾源的话,三个月后蓝宇就会死亡。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南方的第一场雪飘下来,好多年好多年南方不再下雪了,唐诗诗伸出手去,接着那片片雪花,没等落到手上就全化了,多像蓝宇啊,盛年刚开始就要离开了。男友再来求婚的时候她拒绝了,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中国。所有人不理解她,而她知道,她要陪着蓝宇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她开始和父亲一起给蓝宇找匹配的肾源,结果总无功而返,后来的一天她突发奇想,不知自己是不是正与蓝宇合适呢?检查的结果让她大喜过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蓝宇时,他们几乎全投了反对票,父母不理解她为了一个男人何至于此,而蓝宇说,妹妹,我怎么值得让你如此?
而她笑笑说,医生说了,我捐出一个肾还和正常人一样,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有缘,相匹配的肾源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我能救你,也不枉我们一家人和你认识一场吧。
母亲流着泪说,诗诗,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不能这么做,否则妈妈会担心死的,你不去法国就算了,何苦还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而父亲把她叫到小书房里轻轻地问她:“诗诗,告诉爸爸,你是不是喜欢他? “
她低着头,眼泪刹那间溢满眼眶,但还是撒了一个谎,她不想让人看穿了自己,解释说,爸爸,就是一般人都要帮忙的,别说他是您的得意弟子了,您说呢?
父亲点头,但含泪说,亲爱的女儿,这个手术充满了危险啊,你确定你能行?
她想,为了让蓝宇能活下去,她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因为如果蓝宇死了,她就死了。
■ Five
手术异常的成功。她想,自己是和这个男人血脉相连了。蓝宇几乎是含着眼泪问唐诗诗,妹妹,我拿什么报答你呢?她想,等他们都好了,她要撒娇要他用一生来还她。
由于蓝宇的身体素质好,他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但唐诗诗的情况却一天坏似一天,本来就瘦弱的唐诗诗,经历了这次大手术,又摘除了一个肾,脸色越来越白,半年后,她几乎不能起床了,蓝宇和父母每天守着她,而她最后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弥留的最后几天,蓝宇跪在她床前流着泪说,妹妹,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力的,是我害了你啊。
唐诗诗指了指书柜里的书,把那本安徒生童话拿来,说念给我听。
蓝宇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念起的。这个妹妹,从小就喜欢看童话,他静静地读着,唐诗诗静静地听着,窗外的春天来了,蔷薇花开了,樱花也开了,但不知妹妹是否能和他一起度过这个春天呢?
他读到《海的女儿》时并不知道床上的人已经快没了呼吸,当他读完时,唐诗诗已经去了,他觉得自己握住的那只苍白的手在渐渐地变凉,而让他奇怪的是,唐诗诗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他的书落在地上,唐诗诗变成了泡沫了吗?她也是那个美人鱼吗?
一年之后,他再娶,同样一个美貌如花的妻,谁见了谁说,这个女子,长得好像唐诗诗啊。
一
我曾经也是一个很幸福的女孩子,有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那时候家里开了家玩具厂,生意不错,而我正在卫校读书,很快就要毕业了,一切看起来似乎是那么的美好。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秋天的傍晚,爸爸说他明天要去南京参加一个定货会,妈妈也嚷着要去见见世面,我当时还开玩笑说:妈妈是怕爸爸一个人走了,不再回来,所以才会跟去的。直到现在想起来,我都会懊悔地扇自己耳光,因为我的那句玩笑竟然真的应验了——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到家时,两个活生生的人已成了骨灰盒里两捧小小的白灰,我的爸爸和妈妈就这样一起走了。
那年我刚刚17岁,便已成了孤儿。
爸妈去世后,叔叔把玩具厂转让了,存了50万元在我名下,其实我很清楚实际上并不止这个数,但是我并不在乎,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代名词罢了,就算再多也换不回爸妈的命。
二
不久之后,我便从卫校毕业分到了区医院做了一名护士,就在那时我认识了郑磊。
郑磊是我们医院的实习医生,家在农村,没什么背景,当时的工作是去是留还是问题。也许是因为那个冬天太冷了,我们彼此都需要温暖,于是便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实习结束后,郑磊顺利地留了下来,是我托人打点的。
到了春天的时候,我和郑磊同居了。我们一起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开始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郑磊从没说过爱我,我也没说过爱他,但是我知道他能带给我温暖,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一点温暖就已经足够了。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5年,5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短,这期间我升职做了护士长,而郑磊已经辞职下海,开了一家装修公司,是我拿出了10万块钱为他注册的。这些年在一起,郑磊似乎已经习惯了花我的钱,而我也觉得无所谓,毕竟他是我的爱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这时候,我已经完全从失去双亲的悲痛中走了出来,那点温暖已经满足不了我,我开始渴望一份安全踏实的感觉,但是郑磊却从不提结婚,而我也不是个喜欢用歇斯底里来达到目的的女人。
日子过得越来越平淡,我们还没有结婚却已经有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三
说不清从什么时候起郑磊迷上了网络,每天一回到家就去书房上网,我知道他是在跟女孩子聊天,但是却并不担心,我一直觉得那种虚幻的东西根本无法破坏实实在在的生活,我们毕竟在一起已经5年了,就算没有了激情至少还有份习惯在里面,所以我从未想过有一天郑磊会离开我。
有朋友劝我说:“于帆,别太大意了,其实有些感情危机往往出现在太过信任对方的时候。”我听了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
事实证明朋友的话是正确的,因为郑磊终于向我摊牌了:“于帆,我们分手吧!小蔓要我跟她结婚,我已经答应了。”我愣在那里半天没说一句话,我知道小蔓就是他的女网友,只是我不明白,我们在一起5年了他都从没提过要结婚,如今却要和一个刚刚认识几个月的女孩子结婚,突然之间,我感到了一种极度的幽默。他没再说什么,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便起身开始收拾行李。
我5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就像做了一场梦。郑磊离开不久,没有告诉我一声就把我们住的房子卖了,房子虽然在他名下,但当初买房子的钱我也出了一半,可现在他竟然一声不响地就把房子卖了,这个自私的男人就连分手了还不忘拿上我的最后一笔钱。
四
时间慢慢抚平了我内心的伤痛,一年以后,经人介绍我认识了家明。
家明的条件不是很好,他是名军人,家在偏僻贫穷的山区,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一个刚刚读高中的妹妹,他是在部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军校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他的感觉很一般:黑黑的,高高大大的,长得也不英俊,但是经过了第一次的教训,对于爱情我已经现实了很多,于是在见过一面之后我们开始交往。
相处之后,我才发现家明其实是个很细心的男人,细到变天的时候,便打电话叮嘱我多加件衣服,细到我哪怕只是打了个嚏喷,他就会紧张得把各种各样的感冒药都买了回来……说实话,自从爸爸妈妈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我这样好过,即使和郑磊在一起整整5年,他也未曾这样细心地对过我。
一切都在重新开始,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心上的冰已在不知不觉中被家明的温情融化了。
五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1年的时间了,有一天家明突然告诉我要把妈妈接过来,原来他前几天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妈妈的心脏病又犯了,因为怕花钱老人就硬撑着不去医院看,只是大把地吃“速效救心丸”,家明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圈红红的。
很快家明便把妈妈接过来,在我们医院做了系统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家明:他妈妈的心脏病已经很严重,需要马上换瓣膜,手术费连同瓣膜的费用差不多需要20多万块钱,如果不手术的话,他妈妈也许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那一刻,我看到家明的眼神一下变得绝望了,坐在椅子上好久没说一句话……我知道20多万的手术费对于一个穷当兵的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这小半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得来的。可是让他眼睁睁地看着含辛茹苦养育了自己的母亲就这样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撒手人寰,也一定很痛苦。那段时间,我经常看到家明一个人暗地里偷偷流泪。
说实话,我手里还有30万的存款,虽然曾想过拿出来为家明的妈妈做手术,可是一想到跟郑磊5年的感情,到最后自己却是人财两空,便又犹豫了,我真的不敢再轻易付出了。就在我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的时候,家明的妈妈又一次病发住院了,这次医生最终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葬礼上我哭得很伤心,或许是因为内疚也或许是后悔。
六
家明妈妈去世之后,一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家明还是一如往常地对我好,只是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总感到隐隐的不安。
两年以后,他妹妹也考上了大学,而家明马上面临转业了,我们的感情已经水到渠成,他已经答应我转业以后留下来,于是便决定结婚。那段时间我们像所有即将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忙着逛街买东西,打扫卫生布置新房,虽然很累但却觉得非常幸福。可不知为什么,上天似乎总是在故意捉弄我,就在婚礼的前一天,家明竟然无意之中看到了那张30万的存折,而且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存入日期是在4年以前,当时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然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便转身走了。
那天我没有去找家明,因为事实已经让我无话可说,他也没来找我,哪怕是为了质问我,但是没有,也许他觉得钱是我的,他没有权利要求我拿出来为他妈妈做手术,但是他又无法接受自己的爱人,明明有能力救自己的母亲却袖手旁观。
当我再次找他的时候,他的战友告诉我家明已经在几天前转业回老家了。
幸福又一次与我擦肩而过。
我不明白,幸福跟金钱在我身上为何总也无法保持平衡,始终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当我抓住金钱的时候,却失去了幸福,当我拥有幸福,金钱却又显得如此沉重。
星期天,两男两女出去逛街。他们不仅是两对夫妻,还是多年的好朋友。到了服装城,两个女人很快相携而行,一家一家服装店试着衣服,两个男人则慢吞吞地跟在后面,闲聊着。终于,两个女人在一家服装店里找到了中意的衣服,她们笑着,招手让各自的老公过来。这时,地面突然颤动起来,脚底下似乎翻滚着一只可怕的巨兽。屋顶瞬间坍塌,天地间一片黑暗。身边的女伴发出一声惊呼,再也没有了动静。几秒钟以后女人意识到,他们遇到了地震。
女人喊着丈夫的名字,喊着女伴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她。难道他们已经死去了吗?女人感到一种窒息的恐惧。
她受了重伤,身体被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压在下面,呼吸困难。她试图推开那块水泥板,可是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水泥板还是纹丝不动。这时她的眼睛勉强可以看到一些影影绰绰的轮廓,她发现女伴伏在距她很近的地方,似乎已经昏迷,或者死去。女人喊她的名字,却听不到任何回答。女人休息一会儿,然后努力转动脖子。她发现在她的左侧,多出一堵墙。当然那不是墙,那是掉下来的天花板,它把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近在咫尺地分开。女人腰部以下疼痛难忍,恐惧中,她开始了低低的呻吟和哭泣。
突然,她惊喜地听到墙那边传来了声音。是男人的声音,他正在焦急地呼唤着她的名字。然后,几秒钟以后,另一位男人也轻轻地叫起了女伴的名字。显然他们都还活着!虽然他们可能也受了重伤,但是,起码他们现在还活着!女人高声喊,我在我在我在……她听到男人在那边轻轻地咳嗽,似乎他的伤远比自己严重。然后,另一位男人大声问她,她还好吗?
显然,那位男人指的是她的女伴——他的妻子。
可是女人看不到她的样子,更听不到她的声息。女人想摸摸她的手,然而她的身体不能够挪动哪怕一点点。她把手伸出去,仍然碰触不到女伴的身体。突然她有一种感觉,她确认女伴已经死去。墙那边的他仍然焦急地问着女人,她还好吗?她还好吗?女人想了想,说,她还好……不过她受了伤,似乎很严重……她不能动,也说不了话,不过她还活着,我想她不会有事。
那边的两个男人,都不说话了。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女人听到自己的男人艰难地说,大家都不用怕,我们很快就会得救……不过,在救援人员赶来以前,我们可能会度过一段最难捱的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试试把手握到一起。墙上有一条狭窄的缝隙,女人努力抻长身体,将她的手伸了过去。她的手马上被一只温热的大手轻轻地握住,那手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还在流着血。那边的男人再一次说话,他说现在,你可以握住她的手,就像现在我握住你的手一样。女人回答说,好的,现在我握住她的手了。男人说很好。现在,他握了我的手,我握了你的手,你握了她的手,只要我们四个人把手握到一起,我想就不会有事……为节省体力,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要再说话,直到有人发现我们……不过记住,每隔一段时间,我们的手就要动一下,以证明我们都还活着。女人和女伴的丈夫一起说,好。只有女人的女伴没有说话——现在女人更是确信,她的女伴已经死去。
他们真的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其中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动一下,然后另一只手,就会轻轻地回应。相握的手成了生的讯号和链条,他们在黑暗中、在静默中互相鼓励。
他们挺过了漫长的三天。三天后,救援人员发现了他们。那时候,女人已经奄奄一息。
四个人,只被救活了两个——女人和女伴的丈夫。她的丈夫和她的女伴,都在那场灾难中死去。
多年后,女人将实情告诉了女伴的丈夫。
她说,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我不能动,我没有办法帮她。其实当你问她是不是还好的时候,她可能就已经死去了……我没有握住她的手,我骗了你……
他说,我知道……我猜出来了。尽管我希望奇迹发生,希望她会被救活,可是随着时间的延长,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我一直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嘴,不停地哭泣。那时你的男人躺在我身边,他抓了我的手,示意我和你的手紧握到一起。然后他就死去了……他本来就伤得很重……所以,一直握住你的,其实是我的手……我必须让你挺过来,我不能辜负我的朋友……
女人说,我也知道……我也猜出来了。和你一样,我也一直在无声地哭泣。我和他那么恩爱,是不是他的手,我能够感觉出来……可是那时候,我只能,咬着牙不说出来……是的,我们必须挺过来,我,还有你……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起晚了,慌里慌张地赶到公司,打完卡,又急匆匆地奔向卫生间。进去了,才发现大事不好,猛然往回走。不料,一位男士正好从门口进来,慌不择路的我一头撞在了他的身上。他打量了我一眼,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我顿时羞愧满面。
倒霉的是,林木,就是那个亲眼目睹我走错卫生间的人就坐在我的对面。这家伙,工作间隙常伸出头来,这时我的电脑顶部就会冒出一蓬乱草。他朝我挤眉弄眼,还肆无忌惮地笑。我瞪他一眼:“可恶!”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可恶?我又没走错卫生间。”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气急败坏。
我不知道林木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废话,他问我:“小小,你会下围棋吗?”我说:“不会。”他又问我:“你会打篮球吗?”我说:“不会。”他晃了晃脑袋,又问我:“你会开车吗?”我头都不抬地说:“不会。”他接着又问:“男生会不会追你?”我随口说:“不会。”他立马像吃了兴奋剂,拍了拍我的肩膀,眨巴着毗睛说:“别伤心,我会追你的。”看着他得意忘形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想追我?窗都没有。”他不生气反而眉开眼笑:“像我这么英俊的人,有无数爱慕者。到时被人抢走了,你可别后悔。”我讥笑他:“我见过自恋的,没见过用自恋吓人的。”
别看林木平时贼眉鼠眼,油腔滑调的没个正经,可他的工作能力在公司里是有目共睹的,再难的事到他那儿就变得轻车熟路了,他对电脑也是非常精通,有几次我的电脑坏了,都是他替我修好的。
有一次,我去放文件,由于文件柜年久失修,开门时,我的手被蹭掉了一块皮,痛得我“哎哟”不断。几个同事都走过来安慰我,月有林木瞅着文件柜一言不发。“哼,平时嘴里那么多废话,现在就成哑巴了,真是铁石心肠。”我在心里狠狠地骂他。没想到,午饭时,林木找来了工具,叮叮当当地就把文件柜的门给修好了。看来,这家伙倒是挺细心也挺实在的!我忽然感觉他没那么讨厌了。
8月3日是公司成立10周年的纪念日,为此公司还举办了一场晚会,为了拉动晚会的现场气氛,调动员工的互动情绪,晚会上穿插了有奖问答的环节,问题很简单,奖品是一把精美的雨伞。
前几个题目我都知道答案,可因为胆怯,我都没有举手。等到主持人宣布最后一个抢答题时,我终于鼓起勇气举起了手,我被叫上了台。没想到林木那家伙竟然不请自到地也跑上台来。结果我和他都说出了正确答案,主持人看了看我们俩,为难地说:“只剩一把伞了,你们说给谁?”还没等我开口,他就抢先说:“女士优先,当然归她了。”
下来后,我对林木说:“看在你让伞的份上,我请你吃饭。”
他嘻嘻地笑着:“吃饭就免了,以后碰上下雨天,让我在你的伞下借借光就行了。”
有一天,下班的时候下雨了,大家都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林木却不慌不忙地站在那,有人邀他说:“还不走?”他指了指我说:“我等小小,我们共一把伞。”我差点儿把一张脸都红破了,我瞪了他一眼说:“谁跟你共一把伞?”可看到他没带伞,我的心又软了。
走在雨中,他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雨伞小,看样子我的手必须搭在你的肩上,才能确保你不被淋湿,你的意见如何?”
雨越下越大,要想不被淋雨,我们只能靠得更近些。他还故作好心:“我是为你好,不然的话,淋了雨之后很容易生病的。”
我板着脸对他说:“既然道理都明白,为了你我的健康,下次请把伞带上。”
他连连点头:“那是,那是,我也是这样想的。”
接下来,在艳阳高照的日子,林术都会神秘兮兮地走到我身边,打开他的包,指着里面的伞对我说:“小小,老天是不是专门和我作对?我都带一星期的伞了,它竟然没有下过一滴雨,连乌云也没有出现过,我是多么希望老天能为我的伞下上一场及时雨啊!”
他的话让我哭笑不得。不过说实话,林木是个很风趣的男孩,哪里有他哪里就不乏笑声,他从骨子里发出的都是幽默的气息,少了他在场,就好像炒菜忘了放调料。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和他共撑一把伞,耳边听着他的胡言乱语,回家的路也变得生动起来。
半个多月后,一场大雨又不期而至。下班时,林木蹭到我身边,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郁闷呀郁闷,老天是不是有意捉弄我?偏偏在我不带伞的时候下雨!幸亏我有你这么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朋友,你一定不会看着我这么白净的男孩再被雨水漂白了的,对不?”
我还能说什么,只有撑开伞接纳他那并不高大的身躯,这时我看见他的眼角眉梢都含着笑,手舞足蹈地就像一条蹦出水的鱼。他发现我一直注视着他,赶紧替自己的失态辩解:“我这样高兴是因为能在风雨之中护送你回家,这可是一项无比光荣的任务呀。”
他一手撑伞一手搭着我的肩。突然,他指着前方撑着伞在雨中忘情拥吻的一对恋人说:“雨天是最容易发生浪漫爱情的天气,雨伞就是最好的道具,《魂断蓝桥》里男女主人公在雨中相逢的场面就让我非常感动,还有白娘子和许仙因为一把伞而结良缘……”
在他讲得滔滔不绝之时却住了口,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只见一个人正冒着雨急匆匆地从马路对面跑了过来。林木对我说:“那人是我的邻居。”然后,他朝那人喊了一声:“你没带伞吗?”那人皱着眉头说:“出去办点事,却碰上了这倒霉的天气。”
林木打开他随身背的包,变戏法般取出了一把伞递给那人:“我这还有一把伞,你先用上吧。”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林木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拍了一下脑门说:“我突然记起来我是带了伞的,不好意思,先前怎么就忘了呢?”
我又羞又气,娇嗔地猛力将他推开。看似瘦弱的他身板却出人意料的硬朗,我这一推不仅没能推动他,自己倒是打了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他敏捷地将伞一扔,一把将我抱住,我便晕晕糊糊地躺在了他的怀里。
待我睁开双眼,他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小手雨点般地落在他的胸口。“等等……”他抓住我的手说,“容我把咱们的爱情道具找回来吧,不能‘过河拆桥’呀!”
他们彼此相爱,却总因小事争吵。一次吵架后 女生 说,吵架最容易暴露缺点,所以每吵架一次咱们就把不能忍受对方的缺点写出来放瓶子里 一年后交换。有了瓶子倾诉后他们渐渐减少争吵,那个瓶子也没被提起。后来她偶然发现他珍藏了许多年的瓶子,里面塞满纸条,每张打开都是一句 我爱你 我因车祸而失明,所以我从不知女友长什么样。那年,她得了胃癌,临终前她将眼角膜移植给了我。我恢复光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她的照片,然而我只找到她留给我的一封信,信里有一张空白照片,照片上写有一句话:“别再想我长什么样,下一个你爱上的人,就是我的模样。”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了。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异地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通知的那天,重复地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他大她快二十岁,他对她很好,百般呵护,他们认识不到一年,他就执意要娶她。朋友都很羡慕她,她却犹豫不决,因为小时候一场手术意外造成她不孕,他是独子,庞大的家族事业等他继承,她不想耽误他。终于她鼓起勇气向他坦诚不孕的事实,他说我知道,当年那刀是我开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你.(方文山) 吃薄荷糖么,给你”对面的少年手指纤细白皙。她接过糖果,冰凉的薄荷气味自此蔓延,心底多了一个记号。“吃薄荷糖么,给你”她默默记着,等到一百,就表明心意。九十九颗薄荷糖,少年转学,杳无音信。很久以后,她到新的公司报到,见隔壁同事,“吃薄荷糖么,给你”终于,第一百颗。 相恋三年,他始终没给她一个承诺.或明或暗的暗示了几次,他也只是笑而不语。这一年,回家的列车上,因她家是在他家前面几站的,失落的她说完一句到站记得叫我,然后便睡去.几小时后,他把她叫醒:到了。她望向窗外,入眼的满是陌生的风景。别过头,是他宠溺的笑:咱妈让我带你回家看看… 这是我今年参加的第三次相亲。一坐下来妈妈便开始讲起对面那女孩的种种优点来,中心思想就是我必须娶她回家当老婆。我妈妈讲完,对方的妈妈又开始向她女儿夸起我来.半个钟头过后两位妈妈才互相打了一个眼色离开餐桌把我们两人单独留下.我和她静静对视了一分钟,“好久不见。”她先开口道。
情人节,老年痴呆的外公失踪。晚间,医院来电说有位衣服上缝这个电话的老人站在某病房里不肯离去。去接外公时妈妈一进病房便哭了,外婆就是在这间病房去世的。当我看到傻傻的外公手里那支不知从哪里拣来的玫瑰时,忽然想到几年前情人节,我问外公咋不送外婆玫瑰时,外公说傻老太太衬不上玫瑰。
她下班回到家。看到他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抽着烟,突然他开口:喂,我说,我们像这样同居两年了,你难道不觉得厌倦吗?
她停下了正换着拖鞋的手,转过身愣愣的看着他:你在说....什么?
他还是一样的面无表情:我说,我厌倦了。
她的眼泪流了出来,无助地背过身擦拭着。
突然一个温暖的身体突然抱住她:不如,我们结婚好吗?
怎么样平淡幸福的度过一生,每个人都想得到答案。随着年龄的变大,我们选择的生活环境也在变化,下面看看什么才是平淡却又幸福的生活。肯定感动你!
20——30岁和你一起浪漫
冬天的夜晚骑车去湖边听萨克斯,天很冷,我的手套让你带,我站在车后座,用双手帮你捂耳朵。
夏天的傍晚一起坐路牙石上吃西瓜,你一半,我一半,但我还抢你的吃,我不小心把西瓜汁溅到身上,你边骂我笨,边给我擦
春天的下午,我们一起去公园照相,只有我们两人,没法合照,于是,我们趴在地上,看着地上的相机傻笑,横着合影,比竖着牛x
秋天的早春,我们一起运动,我耍赖不跑,你拿我没辙,无奈的蹲下,我哈哈狂笑,刚爬上你的背,就被你撂倒。
我幸福的等待,直到那一天的到来,我打开你送我的大盒巧克力,我看到你排列出的marryme。然后我哭着和妈妈拥抱,带着我最爱的戒指投入你的怀抱
我们幸福的等待,直到那一天的到来,你要陪我看着他来到人间,再深吻我沾满汗水的额头,老婆,辛苦了!
30——40,我们一起生活
每天上班下班,你亲我一下,亲宝宝一下,然后喝我煲给你的汤,每晚我们一起给宝宝讲故事,知道他进入梦乡,
我陪你看球赛,从被迫变成粉丝;你陪我看韩剧,从无奈看到自愿,我们在夜里相拥而眠,我一个转身,你会马上醒来拉拉我的被,帮我盖好,再去看看宝宝。我们在早晨拼命飙车赶时间,临下车我还能有时间塞你一袋牛奶。
下雨了,你会主动接我下班,除了一把雨伞,还有温暖的外套。你工作不顺利,我不去烦你,给你泡你最爱的咖啡,悄悄走开,我会在你的旁边帮你熨烫明天要穿的白衬衫,你无意抬头看我,给你最窝心的微笑。
节假日我们去看望双方的父母:在你妈面前,我温顺的像任你宰割的羔羊;在我妈面前,你是世界上最好脾气的大力士,我爸自从有了你,再也不用干家里的重活……我们偶尔争吵是为了宝宝:你吼他,我吼你;我打他,你让我打你。
40——50,我们一起平淡
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一天天年长,不再那么心高气傲,我们开始习惯平静,周末的早晨我们一起买菜,买到一把新鲜的蔬菜足够开心一天,有假的时候我们出去旅游,不去拥挤不堪的景点,专去幽静美丽的小镇,我晕车,你习惯得从口袋拿出一片药。
我开始唠叨,不让你吸烟喝酒,你越来越知道给我买化妆品,嘴上还说我依然宝刀未老。我绣十字绣开始让你替我穿线,而你也发现眼有点花,我们经常帮对方拔去冒出的白发,回忆年轻时的点滴,你老说起我原来给别人写过情书,我更是逼问你有没有和初恋情人那个老太婆联系。
我们的孩子已经上了大学,我们老是担心他有了女朋友而偷听他的电话。
50——60我们一起变老
腰有一点弯,我们都快退休了,我们都要吃常规的保健药了,你突然学会了和我抢电视,我拿你没办法,有了儿媳妇,儿子似乎成她的了,我们好期待周末,能看他一眼。你老是看你的花,你的鱼,不再喜欢看我;我也看腻了你,总是翻我们的相册,年轻时的你多好看啊……
我生病了,你陪我看医生,医生说没什么问题的瞬间,我们都松了一口气。我们偶尔还去年轻人爱去的餐厅,虽然觉得贵,也会浪漫一下,我总问你多久没说爱我了,你笑着说我更年轻,我不明白,原来是更年期!
我收拾床发现了你的私房钱,又悄悄放回去,不久后,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上,我送我了一个无比美丽的玉镯:我哭了,你说我真侨情;我笑了,你说老太太真是可爱
60——70,我们一起糊涂
越来越爱忘事,电话号码都记不清了,你每天去接孙子放学,我天天做饭等你们。看电视的时候你帮我按摩,按着按着你睡着了,我每天和你早起舞剑,人家都说我们有夫妻之象。我们都去配了假牙,一摘下来,就互相笑话,你还有点耳背,我让你盛饭,你给了我一只鸡蛋。
我抱怨身体不再那么硬朗,你却说我们能活120岁,现在刚到中年,我发现你没事老买彩票,难道一把老骨头还想发财,你却说想给我多留点钱,万一你先走,我上去就是一脚,不许胡说,你要伺候我一辈子,咱们一起死,谁先死了,另一个就自杀,谁不自杀谁孬种
70,80,90……我们脑子不好,应该不知道干什么了
总之,天天守在一起,儿孙把我们照顾地很好。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还能照一次婚纱照,等我们走了,在合葬的墓碑挂上它,多神气!虽然我的手满是皱纹,你还是要紧握,因为我们一起几十年,都是携手走过。
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很幸福,我相信上帝会让这个梦成真。还有着淡淡的歌声……
她,一个安静的女孩,从小长在农村的她渴望外面的花花世界,一个偶然的机遇,她来到了城里,并且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她叫静,如她的名字一样安静。这天她一如既往的上网,一个莫名的网友发来信息“你好,美女”静很奇怪他怎没会有自己的QQ号?“你是?”静很小心的打过去这几个字。“你叫静儿?”“你怎么知道?”静儿惊讶的问道。“你的网名啊,静儿还小。”静恍然大悟“哦,呵呵是啊”“傻丫头”,当静儿看见这几个字的时候,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你叫什么?”静儿试探地问道。我叫“青鸟飞鱼啊,看不到吗?”静儿顿了顿,“哦,是啊呵呵”在这边男孩想着,这个女孩怎麽这麽傻,傻得可爱,她是个怎样的女孩呢?就这样他们交了朋友。男孩叫军。他们聊了很久,似乎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小事。军知道,他爱上了这个女孩,军鼓起勇气向静表白了。“静儿,做我女朋友好吗?”静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吓到了,可心里却很甜密。“为什莫要做你的女朋友啊?”“因为我想保护你啊,傻丫头”静儿笑了,笑得好开心“嗯,好吧”当军看见静儿答应自己的时候兴奋的拿着手机狂亲,“嗯,我会对你好一辈子的。”“这是对我的承诺吗?”“是,一辈子的承诺哦。”静儿坚定的笑了亦如军那坚定的眼神。他们就这样相恋了,都说网恋不可靠可她们却爱得如痴如醉,相信,相信幸福只要踮起脚尖就可以触碰得到。
“老婆,我想见你”“好啊,那我们开视频吧。”“嗯,好的军兴冲冲的跑到网吧,当视频开的一霎那,他们都呆了“他长得好帅气”“她长得好可爱”静看见军一动不动的看着自己,羞红的脸像那秋末熟透了的苹果。“我长得很丑吗”“不。不,很好看”静的头低的更低了,她知道她真的爱上了军。那天他们聊到很晚。。·
“老公,如果你不爱我了怎没办?”“傻丫头,怎么会呢,我说过会对你好一辈子的。”静甜甜的笑了,以后的日子静儿总会问些傻问题,可军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回答她,军知道,静需要的是安全感,只有自己才会给她。那次,静儿生病了军不停地打电话“老婆怎么样了?严不严重?”“老婆,去医院了吗?吃药了吗?医生怎莫说?用不用住院?”一大堆的问题让静无从答起“傻瓜,只是感冒而已,没那麽严重的。”“怎么那么不小心,吃药了没,不然去打点滴吧,不,你怕痛,要不我去看你吧?”“傻瓜,我们离得那麽远,大半夜的你飞来啊?”“好啊好啊,可是可是,我不会飞啊”“傻样,谁让你飞啦”嘻嘻。幸福…此刻只有用幸福来形容他们……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军不知道该怎么和静儿说,“老婆……”“怎么了”“我我……我可能要走了。”“走?为什么?去哪里?,你不要我了吗?”"不不是的,你别激动,我可能要去当兵了”“当兵?为什么要当兵不去不行吗?”“可。。可这关系到我的未来啊”静沉默了,她知道自己不能改变什麽,自己也不能阻碍他的前程……“老公,我等你,无论几年我都等。”军哭了,是幸福“嗯,老婆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这一次他们在电话里沉默了好久,谁也不愿打破着沉默“如果时间在这一个永恒多好”两个人同时说了这句话,“呵呵”他们都笑了……
军走了,静每天都在等,等周末,因为他知道,只有周末军会打电话给她,军也在等,他知道静在等他。。两年来他们每个周末都会写信,每个星期都会同次电话,这成了她们心中的期盼,记得军这样说过“每当自己在烈日下顶不住时我都会想起你,你的笑,我知道,我要坚持,我把太阳挡做你,你在温暖我,还有每当我扛起沉重导弹的时候。我会把它当成是你,我再抱我的老婆,这样再苦再累也值,因为老婆一直都在我身边…静儿哭了,是幸福的泪……
两年了,两年过去了静儿大了,19岁了成了大姑娘,她知道她们的两年之约到了,他说过,他会把一切都补偿给我的,军我们的两年之约到了。他们相约在公园“静,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样子?”军自言自语着。“军,还记得我的样子吗?好想你”当列车停下,门开的那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同样也认出了他。静刚想过去,“别,别过来,让我过去好吗”静点了点头。军,快步的走到静的面前,猛的抱住了静,她们都落泪了,紧紧地抱着,哭着这两年来的思念,委屈。在这一刻全部都哭了出来,好久,好久才放开对方,彼此凝视着,眼神中满是爱意,满是对对方的眷恋,他们再次相拥,似乎现在什么语言都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只有聆听对方的心跳,感受彼此的温度,这才是真的。
就这样,他们真正的在一起了,过着小情侣一样的生活,可静从来不让军吻她,因为静觉得,她的吻要在结婚的那天在给他。军笑了拍着静的头说“傻丫头”以后的日子短暂而又漫长,静偶尔会耍些小孩子脾气,可军不在意总会让着她,因为他知道,静是爱自己的。静也很乖,她爱军,亦如军爱她那样深,每天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子的时候,军,都会再醒来的第一刻吻上静的额头,这样的小动作每天都会有。
或许生活太安逸了吧,又或许是上天的不公,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今天是军的生日,买什莫好呢?哦,对了他说会爱我一辈子的,我就买对情侣杯吧”静找到了哥哥“哥,陪我逛街吧”“你饶了哥吧”“不,不嘛”静拖着哥哥的胳膊用力的摇着还时不时的嘟着小嘴,可这一幕被军看见了,他不相信,刚想过去质问,却看见静的唇吻上了那个男人的脸,军再也看不下去了,转身向后跑去,他始终不能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哥,你答应了”“你都这样了,我能不答应吗”“太好了,谢谢哥”静还不知道刚才那一幕在军的眼里是多麽的刺眼。军拼命地跑,累了,哭了,他不明白静为甚莫要背叛他,渐渐地,军冷静了下来,“或许,静是有原因的”可是事情就是那么的巧,当军回去找静寻求解释的时候,却看见了同样的一幕,军彻底崩溃了,“不,,不,,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军哭喊着跑了,静突然听见军的喊声,看见了军逃离的背影,“军”静追了过去,傍晚的天空那么的阴沉,似乎即将有一场暴风雨洗礼人间,风无声的吹着,军已经抽了两盒烟了,满地的散落的烟灰就像他那杂乱无序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军,我找了你好久,怎么在这啊?给,今天是你生日,这是我送你的——”啪的一声杯子应声而落,静被吓了一跳,看着破碎的杯片,泪眼朦胧的看着军,“干吗把它打碎了?这是我给——”啪又是一声响,在这个宁静的夜显得格外响耳,静捂着脸倒在地上,雨毫无征兆的下了起来“贱人”静看着军,军的眼神里不再是疼爱,是愤怒,绝情“为什莫这么说?我做错了什麽?”静竭力的哭喊着“爱我?还和别的男人鬼混,啊,把我当什麽?”“不,不是的,你误会了,那是——”“误会,什么误会?,你拎他的胳膊是误会,你亲她的脸也是误会,是不是要你和他上了——”啪,又是一记耳光,是静打军的“混蛋”静哭了“我混蛋,她不混蛋你去找他啊。”“不,军,你听我说”静抓住军的胳膊“滚。我不听,滚啊”军用力的一甩把静甩了出去,这时一辆大卡车迎面而来……刺耳的刹车声,一个完美的弧度,静倒在了血泊里军疯了般跑去抱住静的身体,“老婆,醒醒啊,不要吓我”
静慢慢的睁开眼睛,看着军,眼中满是爱意。“军,今天是你生日。我给你买了礼物是一对,一对情侣杯子,因为你说过要爱我一辈子的,我相信,你会做到的”“别,别说了,我们去医院”军把静抱在怀里“别,就这样抱着我哪都不要去,其实,其实那个人是我的哥哥!你,你吃醋的样子好,好可爱”这时静觉得胸口一舔、一口鲜血吐了出来。雨下得更大了,军早已泣不成声“老公,记得、记得我说过我要把我的初吻就在结婚的那天吗?恐怕、恐怕来不及了,下辈子,下辈子好吗?我一定不会在那么吝啬了,下辈子听我解释完好吗?别再说那些很话了好吗?丫头心会很痛、很痛”“嗯,嗯一定会的”军无力地点着头。“你说的爱我一辈子还算数吗”“算,永远都算”“好,那记得来世,来世把它兑现给我好吗?”“好,好,不要来世,你会好的,没事的,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要坚持,救护车马上就到坚持住啊老婆”“呵呵,老公抱紧一点好吗,好冷。”军紧了紧手臂“今生我们无缘,来世让我们白头偕老,老公吻、吻我一次好吗?”军默默的吻上了静的唇,静微笑的闭上了眼睛、“不,不,静,老婆,你醒醒啊,我要兑现我的诺言,你醒来啊,别睡了,好冷的,我们回家,回家啊,你还没给我切生日蛋糕呢,怎么又不听话啦……啊……为什么?静……你回来啊”雨依旧下着,只是在雨中少了一些缠绵,多了一份凄凉。
从此,每年总会在一座墓旁看见一个少年拿着一对情侣杯在诉说着什么……
谨以此文告诉情侣们,爱就要相信对方,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记得要听对方解释,误会往往会让爱情变得不堪一击……
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你会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看吗?
(如果你能读懂,那么你和我一样,都行走在迷失自我的边缘,被社会彻底同化,失去了个性化的色彩)
一个孤独的灵魂思念着另一个不孤单的ta,如何能够不寂寞。
一颗孤独的灵魂思念着一具远走的躯体……
看过的风景越多,就越加思念当初那抹最稚嫩的风情……
因为单纯、所以错过,因为成熟、所以怀念……
昏黄的街灯渲染着凄迷的夜色,不相识的你我暧昧的邂逅在这陌生的站台,
曾携手走过那么一段甜蜜,终分手在下一个十字路口,你头也不回一路东去,
我望着你的背影数着足迹沉湎过去缓缓西行,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各散东西?
一句再见终结了所有的承诺和过往、于是后会无期...
你听,那首伤感的情歌又萦绕在耳边,是谁流浪在谁的城,久久不能归。
那些莫名的曾经,一幕幕零碎的片段,多少回忆回不去,
黑色的夜、晦涩的心,迷茫的泪水打湿了谁的胸怀。
多想搂你哭一夜,哭泣所有懦弱与坚强。(意解:把懦弱哭弃掉、为坚强而哭泣)
那些回忆太迷人,还是谁伪装的太完美,分不清原有的色彩。
谁家的灯火,点燃了夜的凄迷;
谁人的言语,无形间伤人太深;
谁人的黑夜,做着不属于他的梦;
又是谁辜负了谁,谁绝望了谁,
谁让谁忘记了曾经和以后,只能沉沦在这凄凉的夜。
你是谁,我是谁,谁又是谁的谁,
谁又会离不开谁,谁离开谁才会不心疼?
一场梦,两人做,分不清黑夜与天明,
天黑了,深情到相互取暖,天亮了,薄情到各自远走;
一杯酒,两人饮,道不明清醒与梦醉,
醒着时,爱情是苦涩滋味,醉着时,爱情是罂粟毒药;
一首歌,两人唱,读不懂爱深与恨浓,
爱深了,爱能够死生契阔,恨浓了,恨不能共赴奈何。
放手说再见,纵是后会无期,也退不回那年的当初。
恨自己当初太单纯,还是恨爱情太难懂,
直到我们都已不在那最初的路口,才明白爱情不是一场游戏,
缘分不是你想要了就能入场,我们退场的竟是如此狼狈。
佛祖在冥冥之中告诉我,在遥远的北方有我想要的幸福,
于是我抛弃所有、义无反顾的一路北行,不畏风雪严寒险阻,
只为找到那份真爱,却不曾想千回百度之后,邂逅的仅仅只是你的背影。
你去了哪里,我问了佛祖一遍又一遍,佛祖笑而不语、目视远方的路,
带着莫名的心绪,我追寻着你的足迹一路南去,南归的路远比北去更冷。
一路风霜雨雪披身,只为和你长相厮守,我对你的爱比信仰更虔诚,
感动天、感动地、感动我自己,为什么却感动不了你?
走过无数个迷茫的十字路口,走到咫尺天涯无路可走,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你,
才读懂一指之隔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距离——可望而不可得。
好多熟悉我们的人都会问,怎么了呢?为什么分开了呢?还爱吗?
爱。如果昨天这么问,我的回答是“爱”。我不会掩饰什么,曾经就说过,我爱你,就是这么坦然,你舍得伤,就伤。可是今天,忽然就放下了,也忽然明白了,分开的两个人,如果还想磨磨蹭蹭想要回去,那就不会有新的生活,也不会幸福。
爱着的时候,会担心,会害怕,怕你的离开,就连睡觉,都不安稳,连做梦,都是纠缠,连看到熟悉的事物,都会恍惚。
这样的爱,是有多辛苦。
其实,我们都不是干脆利索的人,就好像我在发高烧40多度的时候,想过回到你身边,而你也在我不知道什么状况的情况下给我打电话跟我说一句,我想你了。我很排斥别人说的什么我们回不去了,物是人非了。我一直都认为,有爱的两个人,怎么走,都走不出对方的世界,如果有缘,兜兜转转,转一圈还会再碰面,再回到该起步的地段。。。可是,忽然觉得这样的坚持 已经没有了意义,在我以为爱着的时候,爱着爱着,忽然就累了,忽然放手了,忽然不想再努力了,也不再偏执了。
慢慢习惯什么事情都一个人抗,慢慢学会一个人旅行,吃饭,生活。慢慢知道,原来,身边没有你,也就这个样子而已嘛,原来,自己,也可以过得很好嘛。
我们不比任何人特殊,我们只是天下情侣当中分开的最普通的一对,我们没有什么好留恋的,我也不会觉得以后不会再爱了,恰恰相反,以后要好好爱。一次失败的恋爱会让人懂得怎么去好好爱。没错,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分享我的世界,不是你,就是别人,而我,再也不会说可惜不是你了,应该说,幸好不是你。
我不去责怪,责怪你的不懂珍惜,那又有什么呢,总会有人来珍惜,不是吗?
放开了就不会再去挂念你,挂念你和谁在一起,挂念你现在在干什么,挂念你还好吗?
不爱你了,就有时间好好爱自己了,妈妈说,我好久都没有打扮自己了,夏天到了,那些美丽的裙子怎么都不穿呢?我忽然就醒了,我有多久没有好好对自己了,很久了吧,难怪会这么累,脸色这么不好,是该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好说一句,对不起了。
其实,想起你来,还是会难过,但是已经好多了,已经从很难过 过渡到 难过 了,是不是,慢慢的,你就不会再让我难过了。
会好的。不止一次这么告诉自己,我还要勇敢地笑,我还要勇敢的爱,也慢慢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样的爱,要怎样爱。灿烂地笑,为所爱。
有那么个人 不爱了就忽然不爱了 就算有时候想起来会难过 可是 熬过去了就是熬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关于: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乐茶士”的“普罗旺斯”
午后,阳光撒满西巷,树影漫过街,偶尔有低头徘徊的少年,白衬衫,蓝牛仔,一切都是那个年龄特有的。只是,他们额前的发太长,遮过了眼,尽管我每天都会透过店里的落地窗仔细望,却仍难分清他们的模样。或者说,他们在我眼中是一个样子,都是那个年龄里的忧伤少年。
“乐茶士”是西巷唯一的冰品店,招牌冰点是一客叫做“普罗旺斯”的新地。但长久以来却从没人点过这份冰点,原因是价格太高,而光顾这里的,多是对街摩尔学院和西巷附中的学生,38元一份的冰激凌火锅对他们来说已是奢侈。所以这么多年,“普罗旺斯”新地的宣传海报一直安静的挂在店里,圆底水晶脚杯中,小小一份,纯白奶昔上点缀着一层别样孤单的紫,那是我亲手酿制的薰衣草浆。
6年,光顾乐茶士的脸孔,由陌生变得熟悉,再由熟悉换成陌生,却从没人问过,这客“普罗旺斯”为什么会价高521元?
小昭不止一次提醒我,莱雯,“普罗旺斯”新地的价钱是不是印错啦?
莱雯是我的英文名,小昭是我的店员,粉粉的小 女生 ,很特别的美。
我笑着将一颗酸梅放到她小嘴巴里。我美丽的小昭,你如何懂莱雯的心事?
其实,乐茶士里,我一直等待,等待着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推门而入,毫不迟疑点下那客“普罗旺斯”。他会将五张粉色百元钞票、一张橘色二十元钞票外加一枚晶亮的一元钢镚小心放入我掌心。可我,只会收下那枚晶亮的钢镚。然后亲手为他调制“普罗旺斯”,看他一口一口吃掉。
小昭,你猜,那时,我会微笑,还是落泪?
摩尔学院与西巷附中的爱情版本
西巷附中的高中生素来瞧不上摩尔学院的大学生。可笑的是,西巷学生高考时,90%都考进了摩尔学院。
他们彼此嘲笑和争执,就连在乐茶士为我讲故事都会争执不休。
光临乐茶士的人都知道,莱雯是个码字为生的女子,只要你为她讲一个故事,就可以免费吃一份三色球:粉色草莓球,麻色提拉米苏,纯色白脱,盛在水晶碟中,情同往事。
常常,我一边看她们小猪一样的吃相,一边听她们粉色舌尖滑出的故事。
摩尔学院的 女生 告诉我,很久前,他们学校有过“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一个叫汤泊湖的漂亮男生,进大学第一天,喜欢上一个叫邱姜的不怎么漂亮的 女生 。每天他都会送她一段薰衣草,或扣在她袖口,或别在她发间。后来他们一同退学去了普罗旺斯,因为,男孩答应过女孩,一生都让她如薰衣草一般芳香。
我认真地记,小昭出神地听。
西巷附中的学生却抗议,汤泊湖和邱姜本就是青梅竹马的玩伴,而且,邱姜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喜欢吃甜品。从小到大,汤泊湖先是攒钢镚给她买甜食,后是攒钢镚帮她治牙病。
于是,乐茶士里,两帮学生争吵起来,为一段别人的爱情。
那些幸福的旧伤
小昭告诉我,她最近头疼已减轻,可不可以不吃药?
我给她倒水,将药片点数到她粉色掌心,我说,只有这样,头疼才能彻底好起来。
吃下药,小昭很快睡着了,粉色睡衣中,婴儿一样温暖。不知今夜,她的梦境里,那个男子的模样是否会变得清晰?
小昭说,每夜,她都会梦到一个男子,模样模糊,但她肯定,那是她丢失很久的恋人。她说,我一定要看清他的模样,我一定要找到他!
小昭说要找到,那她一定会找到。她是一个很执著的女孩。6年前,一场意外,她失去了回忆,唯一能记住的,便是有过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可她记不得他的模样,也记不得他的名字。
6年前,多么遥远。
那时的我,还是个穿白衣蓝裙的少女,17岁,骄傲的束着马尾,荡在德尔的单车后。德尔问,将来你要去哪个地方定居?我在他身后喊,普罗旺斯!我要躺在薰衣草丛中一辈子!好不好,德尔?
德尔弓起腰,拼命蹬单车,大喊好,我们就这样一直骑到普罗旺斯!
结果,德尔没骑到普罗旺斯,为躲逆向行驶的卡车,一头扎进河里。他在河里拼命挣扎,最后被我拖上岸。
我一边喘息,一边责备他。从小我们一起学游泳,但德尔总莫名的怕水,跟我串通,欺骗老师,不是肚子疼,就是发烧。我说,德尔,你以前不好好学游泳,早晚被淹死!
德尔笑,我不怕,有你呢。
我看着他湿漉漉的发,亮晶晶的眼,满心温暖。他往河里躲,就因为我会游泳。可德尔,你不会游泳,你忘了吗?
我的德尔
那些回忆,我不知德尔是否记得。
如今的他,远在普罗旺斯,那个美丽的法国南部小镇。大片迎风摇曳的薰衣草,交织着紫色的梦。灿烂阳光下,德尔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透明的笑?
我发邮件告诉他,我在写一个“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但我没告诉他,汤泊湖的影子总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那么忧伤,让我想起年少时的他。
我也曾无度的吃甜品,年少的德尔也攒下无数硬币给我买甜食,有蓬蓬松松的棉花糖、浓浓香香的大白兔、还有奢侈的娃娃头雪糕。
我总会假装睡着,赖在他背上,让他背我回家。是的,我们也是青梅竹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他背了我6年。
我眯着眼,看他流汗,听他喘息。白衬衫黏在他后背,他回头看我,你再吃就成小胖妹了。
我偷笑,我就要胖成五指山,像压孙猴子那样压住你。这样,你就永远只属于我。是的,那么小,我就开始这样想,因为德尔太好看了,那么多小姑娘看着他就跟看大白兔一样满眼绿光。
初中时,我也因吃甜食过多,长虫牙,每天疼得咬他胳膊,德尔的胳膊很快由小胡萝卜变成大青萝卜。他开始攒钱帮我治疗牙齿,每天监督我,不许我吃甜。
长此下来,我每看到德尔,都像看到大白兔一样眼冒绿光。变得像那些女孩一样没出息。德尔说,乖,治好牙,将来我给你开个冰点店,天天让你吃“娃娃头”。
从小到大,德尔一直处于为我攒钱满足我不同阶段需求的忙碌中,他没钱玩老虎机、逛网吧,所以没荒废学业。从小到大,都是标准好学生。
高考,我发挥失常,成绩只够进摩尔学院,德尔成绩却好高,可他大笔一挥,跟我一同堕落到这所学院。我很内疚,可德尔说,摩尔学院是化工学院,我答应要帮你开冰点店,所以得好好学化学嘛。
到这里,你们一定猜到,传唱已久的“汤泊湖点邱姜”,说的是我和德尔。我就是邱姜,而德尔就是汤泊湖。
17岁,进了大学,我学会小资,喜欢薰衣草。薰衣草英文称Lavender,就是我俩的英文名“莱雯·德尔”。
“爱情版本”缺失部分
他们的爱情版本里,结局是我同德尔幸福地生活在普罗旺斯。
他们错了。我依旧在国内,而且在学校附近的西巷开了这个冰点店。因为,德尔曾指着这个地方说过,冰点店开在学校附近,这样,我就可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学校里那些漂亮男生。
德尔,你看,你多么了解我,贪吃兼好色。
小昭一直在等待我给故事作结。她说,你描述的汤泊湖的样子,怎么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我问她,梦里,你看清了那个男子的模样了么?
小昭抱着我哭,为什么我失去了回忆,却还记得那个男子?
我看着小昭,回忆飘到6年前。
6年前,我上大学第一年,小昭来到我家,斜着眼睛看着我身上的漂亮衣服,还有我身后好看的德尔。
母亲说,邱姜,快喊妹妹。
我望着小昭美丽的小脸,十多年前,一次旅游,父母意外将她弄丢,如今她竟然鲜活的出现。我热情拥抱她,却感到她的反抗。
我常常听她在梦里喊,邱姜,把东西都还给我!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小故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和他的相识也许真的是缘分所致,注册交友网站大半年了,也见了几个所谓的有缘人,最终还是没有了下文。渐渐的,很少关注交友网站了,最后就只剩下偶尔有时间就上网站看看,最近是否有人留言或者写信。
那晚 和平时一样,下班后昨晚平时的工作后坐在电脑前面,电视剧也不想看,也不想看书,就在坐在电脑前面发呆,时间过得很快,马上要一点了,准备下线的时候突然想去交友网站看看,结果一上线就看到他写来的信,看了资料只有二十几岁,就不怎么想加,结果对方说在同一个城市,鬼使神差就告诉了对方QQ号,很快就加了对方,加上聊了几句就说要下线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可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奇妙,最终还是聊了很久,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并约好第二天就见面。
第二天还在上班的时候,电话响了,接通:“喂”
“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
“吃饭了没有?”
“没有”
“怎么还不吃”
……
“下午我去找你,会先去你上班的地方看你。"
"好的,拜拜!”
下午六点,吃饭时间,看到电梯上上来一个人,心想不会是他吧?
结果真的是的,很健壮的一个男孩,男孩还 在寻找女孩,女孩就看着男孩从她面前走了两遍,女孩就是不啃声,电话响了,女孩躲到没有人的地方接电话,:“你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见你啊?”
“你是不是穿着条纹外套?”
“是的,黑裤子”
“悠悠,快出来,是找你的吧?”
女孩同事的声音。“哦,马上出来。”
女孩出来的时候男孩站在离女孩十米远的地方,格子外套,黑裤子,黑T恤,白色球鞋,头发很短,很干净的男生。
“你上班吧?我先走了,晚上接你下班?”
“好的,晚上见!”
男孩走了之后,女孩的同事说:"不错啊,合适就谈谈吧?也老大不小了。"
"说什么呢,我们是网友,昨晚才认识"
"反正你也不小了,该考虑个人问题了?”
女孩没有说话,心里想,也对啊,是该考虑了,可是网络是虚幻的,还是不要太认真,多个朋友也不错。
男孩走后半小时不到,女孩的手机又简讯:“你比照片好看,我觉得挺适合我的,你觉得我怎么样啊?”
“我没有仔细看你,不知道?”
“我长的很挫吗?你都不敢看我?”
“不是,不好意思看你。”
“那等会下班好好看看”
“好”
下班后女孩赶到约定好的地点,男孩还没有到,女孩打电话给男孩;“哦,不好意思,我坐在这里睡着了马上就来。”
女孩耐心等待了一刻钟后,男孩终于出现了,带着女孩走了很久,女孩有点生气了,因为女孩上班穿了一天高跟鞋,脚很痛,可是和男孩一直走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目的的瞎晃,"我们到底去哪里啊?你打算带我去玩什么啊?”
“泡吧你不去,饭你也不吃,那我们去K歌吧?”
“好吧,但是不要太晚,明天还要上班的。”
在KTV开了一个包厢,定时到两点,在唱歌的地方男孩拿出DV,说要帮女孩拍照。女孩拒绝了,因为女孩很自卑,年龄比男孩大,而且条件也不好,男孩没有再勉强女孩,就点歌唱了,男孩点的歌女孩都不会唱,只能坐在旁边看着男孩唱歌,男孩看女孩这样,就说那喝点酒吧,其实男孩不知道,女孩很能喝酒,因为在女孩伤心难过的时候都是酒陪着女孩,男孩问女孩;“现在也看到我了,该告诉我答案了吧?”
“什么答案啊?”
“做我女朋友好吗?”
“太快了吧?”
“那等唱完歌告诉我啊?”
“再说吧,我们都不了解。”“了解是必须的,但是我们对对方有没有好感很总要,你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
其实男孩是女孩喜欢的类型,但是女孩在感情上受过伤,不敢轻易谈爱,而且男孩的条件太好了,女孩觉得男孩不会喜欢自己的,在爱情面前女孩显得异常的自卑,很快,男孩为女孩喊了很多小吃,命令女孩吃掉,女孩的心融化了,男孩的关心是霸道的,但是女孩很喜欢这种霸道的喜欢,因为喝酒的原因,女孩点了一首老歌《最浪漫的事》。在女孩唱的时候,男孩拿出DV帮女孩录了下来,很快,两点到了,女孩和男孩的唱歌之旅结束,男孩又问:“做我女朋友好吗?”
女孩答应了,男孩拥吻了女孩,走出KTV ,女孩没有回家,而是跟着男孩来到了酒店,女孩把自己交给了男孩,在拥有女孩之后,男孩说:“从现在你就是我老婆了,我只会爱你一个,但是有一点,你不能背叛我?”
女孩心想,:“傻瓜忙完都是你的人了,怎么会背叛你呢?”
早晨男孩从女孩回家就去上班了,女孩也换好衣服去上班,因为心里有了男孩的存在,女孩觉得生活好甜蜜,脑海里都是男孩,中午男孩打电话来:“宝贝,吃饭了没有?”“没有”“怎么不吃啊?饿坏我要心疼的”“恩,知道了,我一会就吃。”“好宝宝,老公睡会,今天很忙”“好的”
满脑海都是男孩,下午又电话来了,“宝宝,我这几天比较忙,忙完就去看你,你乖乖的啊?”“好的。”
因为有了男孩,女孩手机都不敢离开,一直在等男孩的电话,可是从分开第二天开始,男孩的电话再也没有打来,第三天,女孩忍不住打过去,“喂,你好,我在上班”“哦,你在忙啊?那我不打扰你了”“好的”
从此女孩再也没有接到男孩的电话,女孩在想,男孩肯定是不要她了,那天所有的事情和所有的情话只是男孩在酒精后的一场阴谋,只是为了得到女孩,现在得到了,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女孩的心很痛,真的不敢相信,这个俘获他的芳心的男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女孩有被抛弃了,女孩变得比以前还要自卑,不敢抬头看人,也不敢和男性说话,把自己再次封闭了起来,每天只有眼泪和酒精陪伴,女孩一直在自问,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其实谁都没有错,错的是社会,在这个物欲横飞的空间里,每天发生着无数的分分合合,现实就是这么残忍,这个世界还有真爱的存在吗?
骗什么都别欺骗感情,伤什么都别伤害心!
她和公司的老板吵了架,气呼呼地走在雨中,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溅起了水花,像极了此刻她的心情。而他,来自冰城哈尔滨,刚刚大学毕业,是来扬州觅一份工作。踌躇满志的他,四五天过去了,竟然无一收获,高昂的心顷刻间下沉,满心满脸的沮丧,一个人流浪在街头。
她手中把玩的那枚一元硬币,突然脱了手,叮叮当当滚落在他的脚下。他弯下腰,捡起了硬币递到她的面前,说,“嗨,怎么这么不小心,是不是钱多得花不了了。”这时她却呵呵地笑了,不是因为他给她捡起了硬币,而是因为,他刚才弯腰时一辆摩托车溅了他一脸的泥巴。
就这样,他们相逢并且相爱。她带着他游览扬州城,古朴的扬州让他迷恋。她也异常开心,快乐得像一只飞翔的小鸟。
然而,扬州也只是他的驿站。一天,他跟她说,“我要去深圳发展了,在那里才能证明自己。”她哭了,紧紧地拥着他问,“什么时候回来,还回来吗?”他抚着她的长发,吻着她的前额,有大颗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说,“一年之后就会回来。”她说,“我会等你的。”她给了他曾经捡起过的那枚硬币,他攥在手里,出了汗。
他离开后,她便买了一个储钱罐,从离开的第一天,她便每天向里面丢一枚一元的硬币来表达对他的思念和爱。他没跟她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也不曾联系过她。她很失望,但是依然坚信,一年之后他会回来。周围的同事都劝她,忘记这段感情吧,这样的情爱实在不值得留恋和珍惜。可是,傻傻的她,还是每天都向储钱罐里丢一枚一元的硬币。
就这样过了一年,她一直这样等他回来。在她丢进第365枚硬币的时候,她终于接到了他的电话:“我回来了。”她兴奋得落了泪。
见面的时候,她兴奋地说,“你可回来了,我等了你整整365天。”说着,她便拿出了储钱罐说,“从你走的第一天我就开始每天丢进去,我始终坚信第365枚硬币丢进去的那天你就会回来。”
她摔碎了储钱罐,硬币散了一地。她一枚一枚放在他的掌心,他突然就落了泪。他手捧着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他知道她对他的爱就像手中的硬币多得都往下掉了。他把她抱在怀里,深情地说,“丫头,我不会再离开你了。”
其实,她不知道,当初他去深圳其实是不想再回来了,而且他在深圳发展得很好,一位老板的女儿看上了他。这次回来是要向她说明白,并且告别的。可是,当他看到这365枚硬币的时候,他决定不走了。365枚硬币,一枚一枚是情和爱,只有她才能给他。
“笃笃笃”一个男孩站在门前,修长的手指轻敲着门,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门开了,一位中年美妇推开门看见男孩,笑了笑:“小枫,又来找倩儿吗?”男孩挠挠后脑勺,略显尴尬的道:“伯母好!”中年美妇看男孩害羞的样子,打趣的说:“什么时候改改口叫岳母啊!?”男孩赶忙装作没听见,三步并作两步一溜烟跑上了楼。每次来都要被逗弄一番,饶是他脸皮再厚也顶不住了。
楼梯角,一个女孩正要下楼梯,匆忙的男孩差点和她撞个满怀。“倩儿!”男孩轻声道。女孩压低声音,言语中露出淡淡警告的意味:“我们只是装给爸爸妈妈他们看,你少叫我叫的那么亲热!”男孩眼底闪过一丝失落,不过一瞬间就被他掩盖了:“我们出去吧!”
女孩微微的嘟嘟嘴,气呼呼的转身下楼,也不理身后的男孩。男孩快步追了上去:“小心被伯母看出什么东西咯!”女孩一听,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挽起了男孩的手。“要出去吗?”中年美妇看见他们,随口问道。“嗯!倩儿说闷,我带他出去走走!”男孩顺口应了一声,飞快的拉着女孩走了。再呆一会,不知道她又会说什么暧昧的话了。
刚到门口,女孩便甩开男孩的手:“你可以去玩了,一会我打电话你送我回家就好。”男孩露出一脸无赖相:“每次你都打完斋就不要和尚啊!你不给我点好处哦!”女孩小眼微眯:“想占我便宜呀,你想要什么好处呀!”男孩一看女孩的样子,慌忙摇摇头,干笑道:“嘿嘿~我什么也没说!你快去玩吧!再不去他要等不及咯!”男孩知道,每当女孩眯眼的时候就是女孩快要爆发了,他当然不会惹她发脾气那么笨。女孩一脸算你识相的表情,转身走了。男孩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嘴角的微笑不见了,脸上满是浓浓的落寞。
枫和倩从小青梅竹马,两人现在还是同一所学校读书。枫一直都很喜欢倩,双方的家长一直也觉得他们挺合适,从小就给他们订下娃娃亲,还经常想办法帮他们撮合。倩却一直不大喜欢枫,说他老是悠悠哉哉的太懒散了,她喜欢上了他们班上的一个男孩。倩的父母看的她比较严,每次都是枫去把倩带出来,然后倩就去和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约会。而枫,这时候就显得有点多余,不能跟他们一起去玩,回家又怕被戳穿,每次都只能等倩约会完,送她回家以后才能回家。枫一直很失落,但他从来不在倩面前显露,总是装着无赖,整天都是一脸悠哉的样子。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枫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自言自语道:“差不多了,该回来了吧!”掐灭烟头,从矮墙上轻轻的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向女孩回家必经的十字路口走去,留下满地的烟头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来到十字路口,往倩离开的方向看了看,却没看见她。枫便靠在路灯柱边,又拿出香烟点着,无聊的看着烟在手指间一点点的变短。“大烟鬼,就知道抽烟,抽抽抽死你!”人还没到,声音便已经先传了过来。枫丢了烟头,一脚踩熄,脸上又露出无赖的样子:“人家都说抽烟身体好,赌博练头脑,摇头没烦恼!”倩翻了翻白眼,气不打一处来:“那你快去赌钱吧,再多摇摇头,我看你怎么死都不知道!”枫没心没肺的咧嘴一笑,过去拉起倩的手:“呀!倩儿你不会是在担心我,心疼我吧?”倩的头一偏,“哼”的一声,道:“少臭美了,本姑娘怎么可能会心疼你!”说完又甩开枫的手,刚甩开手竟然身子一斜往地下倒去。
枫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倩,眉头轻皱,问道:“你脚怎么了?”语气中竟然带着一点责怪,倩第一次看见枫生气,弱弱的说:“今天走太多路,不小心把脚扭了。”枫责怪道:“都叫你穿高跟鞋别穿太高了,老是不听话,现在知道错了吧!让我看看你的脚!”说完蹲下身子就帮他脱鞋子,倩看着枫霸道的样子,心里暗道:“没想到他平时什么都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生起气来还是蛮酷的!”枫看着那有点红肿的小脚,眉头皱的更高咯,转个身回头对女孩轻喝:“上来!”倩一脸任性的道:“我自己能走,我才不要你背。”
亦然向公司告了假,决定再回学校一次。回去做什么,她也不知道。有些人有些事,她知道自己还没有办法彻底放下,即使她身边有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又即使她已经答应了他的求婚。“就让我再回去一次吧,在那里埋葬所有,在心里永远的告别某个人”,亦然对自己说。
三年了,故地重游,眼前的街道变化并不大,物是人非而已。他们就是在这里相识的。那时候,她正在读大二,经常会跑到这条街上的水果摊买水果,因为那家店的水果质量好还不贵。
有一天,她在水果摊买完水果,已经走出好远,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喊:“姑娘,是你的身份证掉了吗?”她回过头,原来是一位阿姨在叫她。阿姨又问:“你是不是辽宁人啊?”亦然的心一紧:“该不会……”她开始翻包,身份证果然没有了。“一定是刚刚付钱的时候从钱夹里掉出来了”亦然想。“阿姨,您知道谁捡到了么?”她问道。那位阿姨朝着水果摊一指,:“刚刚一小男孩见到了,你快回水果摊看看吧!”亦然一听,赶紧往水果摊跑。
卖水果的小姑娘摇了摇头,说她没看见有人捡到身份证。亦然慌乱起来,她家离这很远,补身份证也很不容易,到底谁捡了啊?算了,豁出去了,她冲着人群大喊:“有谁捡到身份证了么?”一大叔突然说话:“刚刚有一小孩捡到了,一大人带着他,往那边走了,你快点追吧!”亦然往那个方向一看,全是人,就是没有大人带着小孩。她问:“大叔,左边还是右边?”大叔答:“道左边,你快追吧!”
亦然撒腿就开追,手里还拎着一大袋水果,脚上还踩着高跟鞋,幸亏是坡跟!不使劲追能行吗,那可是身份证啊!追了200米,一人牵一狗,又追了200米,又是一人牵一狗。亦然瞧了一眼手上的水果,要不撇了吧?想了想,算了,要是追不上呢,赔了夫人又折兵!又往前跑了一段,亦然大喜,眼前真的出现一个大人骑车载着一小学生。“应该就是了吧?”亦然心想。
亦然边跑边挥舞手臂,眼看就要过红绿灯了,那车终于停了下来。亦然走到他们面前,早已气喘吁吁:“请问,请问是你们捡到身份证了么?”亦然忍不住吸了一口大气:“我的身份证落在水果摊了”,那小孩儿开口了:“我把身份证交给水果摊的老板娘了。”亦然蒙了:“可是我刚刚去了,卖水果的小姑娘说没有啊!”“我肯定给他们了”,小孩斩钉截铁的说。亦然相信了,说道:“这样啊,那我回去问问吧,谢谢你了小朋友。”
亦然开始往回走,再回头,突然发现他们跟在后面。那个面容清秀、长得很白的男生好像是小男孩的哥哥,说道:“你别着急,我们陪你回去看看!”
亦然的身份证果然还在水果摊,亦然忙不迭地说谢谢,那男生看着她,忍不住笑了。亦然低头看自己,鞋带也开了,还满是泥土,估计头发也是破马张飞的,真是有够狼狈!
她就这样认识了陈子浩,那小男孩是他的弟弟,他就住在这附近,刚刚大学毕业,正准备找工作。
亦然客气的邀请他有空就来在学校找她玩儿,她会请他吃饭。没想到他还真去了,到她的学校进行会计上岗证培训。
亦然对他开始感兴趣是在他实在忍不住把误闯女厕所的事情告诉了她后。其实也不怪他,那个厕所没有标识,男左女右,他就进去了。他也是在进了厕所之后,没有找到小便池子,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起他从女厕所出来,还那么镇定的神情,亦然就觉得搞笑极了,事实上,她喜欢有意思的人。他跟亦然说千万不要告诉别人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下一秒她的室友就都知道了。
男孩糊里糊涂的考入这学校,本以为会一直混下去,一直捣乱,独来独往,直到遇见了她,那个女孩
那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当他遇见他那天起,他便开始不再乱来,后来,他渐渐的喜欢上那个女孩,那个特别的女孩,后来,他向她表白了,结果确实出乎他的意料,他被拒绝了,他明白了自己了的不配,渐渐堕落,男孩因为心烦学会了吸烟喝酒,打架,可每当想起女孩他的心都是那么的痛,他都会藏在角落里,独自难过。
后来女孩终于接受了他,他决定戒掉一切不好的他讨厌的。他希望女孩可以来管他帮他,可是当女孩看见他吸烟后,却冷漠的问他,“关我什么事“她从不问他为什么会吸烟和喝酒,男孩以为女孩会在乎他,可结果却让他再一次失落。
后来,他在一个朋友那听到说她哥哥经常会打她,男孩心里又心疼女孩,又愤怒她哥哥的行为,当他找女孩问她这件事时,女孩气愤地说男孩不相信她,男孩向女孩道歉,女孩却说分手就分手,
男孩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他想向女孩解释,可女孩根本不给他机会。他打电话给她,女孩把电话挂掉,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有一天,男孩听到朋友那说,女孩说因为自己欺骗了她,又有地说是是太花心,男孩知道他和女孩的误会太大了,想向女孩解释,可是女孩根本不给他机会,
男孩每当看见女孩在自己身旁走过却无言走过,像个陌生的路人,那一刻男孩心里,满满的,都是女孩那冷漠的身影他想告诉她,却又每一次都无言,知道女孩有天会明白,他一直没忘记她,他一直爱着她,但男孩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
“我们无话可说”“我不喜欢你了”这是女孩对男孩最后说的话,那一刻男孩脑子一片空白,心破碎的声音在耳边徘徊,
后来:男孩开始害怕看见她:每一次的遇见,心都那么痛,但却又不断想看见她,回忆:是男孩唯一存在的证据,因为他早已没有心,公主,最后的归属,一定会是王子,而不是战士,战士不配拥有公主的爱,
真的会有童话般那完美的爱情吗?那不过是完美的骗局吧。风筝像蒲公英一样随风飘去,可他却忘了原地还有流着泪,等待他的线,
我们总是一样傻,等待一个不会回来的人,最后自己伤到无药可救,还总奢望水泥地上的花朵,会开出地老天荒,没有风的森林,
那一年夏,男孩的十七岁,永远停留在记忆中的十七岁,那个女孩属于他的十七岁。
第一章
南京,绝对是一个让我充满罪恶与幻想的城市。因为这里曾经让我充满对爱情的憧憬,对事业的向往。这里美女很多,多到你目不暇接。可是,这里除了美女多,也没有你值得留恋的地方呢!
一家人生活在南京应该是很快乐的,最起码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物质保障。虽然每天不用按时上班,还可以随时下班(注:在老爸的公司上班)。还有一帮还算不错的朋友,不过这些对于我来说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了。
虽然在老爸的公司上班,可是由于老爸对于我的疼爱,只让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一直有着强烈的不满,在学校花费了几年的时间,到头来却一直无用武之地。那当时还拼命的把我往学校送干嘛?
为了这事没少和家里人争执,我也知道这是家人对我的疼爱,所以这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早上接到姐姐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梦里盘算着这个鸡腿汉堡是中午吃呢?还是晚上再享用?对于我一个三餐随便的人来说,多一顿,少一顿关系不大。不过,当妈妈知道我用餐随便的时候,曾经嘱咐我,用餐不均匀,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何况,是一个经常被别人赞美的身材好的人,就更加关注了。所以思想正在做激烈的斗争,直到电话响起!
我揉了揉松醒的眼睛,拿起电话按了ok键:“喂---
“喂,小雨吗?等会我把孙莉婷带过去,今天下午公司临时有个会议,我要去公司一趟。你姐夫出差还没有回来,所以今天下午你就带孙莉婷吧。”电话另一头传来姐姐的声音。
哦---
什么?不行啊,今天我还有事呢,再说你家的那个小魔女我也带不来啊?由于没睡醒,没有立即反应过来,当我会过意的时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孙莉婷,我姐姐的女儿,也是我的外甥女,今年5岁了,别看她小,到哪都是个惹事的主,在我们家里都称她为小魔女,而且还是个很让人头疼的小魔女。所以,我立即辩解道。
你能有什么事?今天是星期六,你又休息。姐姐也是没办法才找你的。
可是,下午我和朋友约好了出去玩的,我还是辩解道。
那也没关系,你带着孙莉婷一起去玩,不就好了吗?好了,不说了,我还有事,一会就把孙莉婷送过去啊。
“可我---还没说完就听见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了。小雨无奈的挂好电话。抬头看了看时间,已经中午十一点多了。
对于一个非常自恋的人来说,早上起来打扮不到十分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就好比没拉拉链上街一样,一天心理都会忐忑不安,直到躲在被窝里,这样才会感到安全。今天之所以这么赶,完全是为了我哪可爱的魔女外甥女孙莉婷。
当我洗刷完毕,正好看见我那外甥女从车里走出来,背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卡通包,手里拿着星星魔法杖对着窗户里的我在挥手。
看着她那动作,怎么感觉像是电影《
死神
来了》里面的
死神
少女在对着恶魔招魂呢?想到这里,整个人不由得颤抖了一下。
打开房门,时间,不够了,第一章就写到这吧。那谁,你不是说我想引谁注意的吗?对,我就是想引你注意的。无论如何我都要把历程写下来。哼---哼----哼----
高庸大学毕业后,找工作屡屡不顺,他一气之下决定自己创业当老板。
这天在地铁上,他看到一家婚介公司的广告,忽然间灵机一动,既然帮人牵手有市场,那么帮人分手一定也有市场!牵手公司遍地都是,分手公司可是风毛麟角。
一周后,高庸租了间办公室,注册了一家名为“爱情殇”的公司,专门帮助那些想要分手却难以启齿的情侣分手。公司一开张,生意果然异常火爆,高庸的电话整天响个不停,他得意地把自己的业务QQ起名为“爱情终结者”。
这天,高庸接到了一单大生意。来人自称“江少”,开着跑车,满身名牌,一看就是个富二代。江少开门见山地说:“我以前的女朋友叫颜莉莉,是半年前认识的,可是现在我有新女友了,她还是缠住我不放,这事弄得我很烦,帮我摆平她,实在不行,想办法让她喜欢上别人,你懂的。”不等高庸开口,江少“啪”地甩出厚厚一沓人民币,“这是定金,事成之后,另有酬劳。”
高庸的眼睛一下子亮了,看在钱的份儿上,他接下了这单生意。
然而颜莉莉却比他想象得要顽固,高庸跟了她三天,使出浑身解数,直说到声泪俱下,就差没跪下来求她了,可是颜莉莉就是不肯和江少分手。
高庸只得暗暗跟踪颜莉莉,希望能找到机会说服她。他知道颜莉莉每天下午3点会到附近的一家健身房健身,于是也办了张会员卡。这一天,高庸再次来到颜莉莉常去的健身房,却看到她正痛苦地坐在地上,原来她刚刚不慎扭伤了脚。高庸二话没说,一个“新娘抱”将颜莉莉抱起,往楼下的医院跑去。
从医院出来,颜莉莉的脚暂时还没法走路,高庸送她回家。已经到了晚饭时间,高庸走进厨房做了一碗面,端到颜莉莉面前。颜莉莉满脸惊讶:“帅哥,真没想到你还挺会做饭的,那我可不客气了。”说完,她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高庸望着颜莉莉的吃相,叹了口气,说:“一碗面都能把你美成这样,可见你并不是一个追求物质的女孩,那为什么明知道江少不爱你了,还要死死纠缠呢?”颜莉莉眼圈红了,哽咽地说:“我就是不服气,他玩弄了我,就想一脚把我踢开,没门儿!”
高庸一脸真诚地说:“既然他是个人渣,你早一天离开他,不是早一天解脱吗?”听了这话,颜莉莉似乎有所触动,轻轻叹了口气,反问高庸:“江少到底给了你多少钱,你用得着这样为他卖命吗?”
高庸脱口而出:“你以为我纯粹是为了钱吗?我是心疼你啊!”
颜莉莉一愣,低下头假装吃面,脸上却泛起了动人的红晕。高庸马上趁热打铁地说:“刚开始我确实是为了江少的委托才来找你的,可是渐渐地我发现你是一个美丽而纯洁的好女孩,我实在不忍心看着你越陷越深莉莉,我爱你!为了我们,为了你自己的将来,跟江少分手吧!”也许是被高庸的话感动了,颜莉莉突然掩面哭起来。高庸拥她人怀,轻声安慰着,发誓自己以后一定会好好珍惜她。
颜莉莉的脚伤好了之后,果然没再去纠缠江少,江少非常满意,将剩下的尾款付给了高庸。
拿到钱后高庸就要想办法甩掉颜莉莉了,他的正牌女友是周芸,两人大学谈了四年恋爱,感情深厚。然而,让他头疼不已的是,这个颜莉莉真的像块香口胶,粘上了谁,谁就甩不掉。
高庸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哪来那么大神通,居然查到了他在外面租房的地址,招呼也不打,直接拖着行李箱大大咧咧地闯上来。高庸从猫眼里一看到颜莉莉,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偏偏颜莉莉还在那儿大呼小叫地擂门。高庸还没来得及想出对策,周芸已经从里屋走出来,一脸狐疑地开了门。
颜莉莉看到开门的是一个女人,呆了两秒钟,一把抓住高庸发起疯来:“高庸,你屋里怎么藏了个女人?你给我说清楚,不然我跟你没完!”听了这话,周芸脸色霎时变得苍白。颜莉莉忽然十指一伸,冲着周芸就抓了过去,两个女人撕打成一团。高庸一边用力分开她们,一边向周芸解释:“小芸你别信她,我跟她什么关系也没有,我对你才是真心的!”
听到这话,颜莉莉忽然停下手,喘着气说:“好啊,刚偷完腥就想擦嘴了事,等我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做了亲子鉴定,看你怎么抵赖。”
高庸蒙了,他只是装模作样地追求颜莉莉,一直小心地把握分寸。可是现在颜莉莉居然弄了个无中生有的孩子出来,这不是摆明了想赖上他吗?
高庸忙向周芸解释:“你别听她胡说,这女人是个疯子。”颜莉莉冷笑一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微型录音机:“好呀,那你们好好听听这是谁说过的话,说一辈子爱我,非我不娶!”
录音机里传来两个人肉麻缠绵的情话,清晰无比。周芸面如死灰,忽然用手捂住脸,伤心地跑下楼去。
高庸追下去想要辩解,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挽回,周芸都不为所动,四年的恋情,就这样终结了。
高庸恶狠狠地想,等再见到颜莉莉,他一定会毫不客气地掮她两个耳光。然而回到家里,屋里却空无一人。不仅如此,颜莉莉的手机关机,租住的房子也被退掉了,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忽然从他的生活里消失得千干净净。
两个月后,高庸去参加大学班长的婚宴,竟意外看见周芸挽着一个男子的手也来参加婚礼,走近一看,搂着的男人居然是江少!高庸怒火中烧,冲上前就要挥拳揍江少,被几个男同学拉住。
江少冷笑一声,挡在周芸身前,平静地说:“原来你是这么一个没有风度和教养的男人,难怪周芸会和你分手,我警告你,周芸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高庸的肺都快气炸了,这个道貌岸然的人渣,就算周芸不和自己好了,也不能和他好。他想冲上去,当面拆穿江少的真面目,却被几个男同学死死拉住。为了不扰乱现场,江少提出要带周芸先走一步。
临走前,江少把头凑近,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轻声对高庸说:“你可别怪我,要怪只能怪你的同行颜莉莉,她可是从我这里拿走了一大笔钱的!”说完,他怪笑两声,追周芸去了,留下高庸一个人目瞪口呆地立在原地。
高庸这才明白,他自以为聪明,机关算尽,最后却是自己终结了自己的爱情。
1
奶奶17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爷爷。爷爷对奶奶一见钟情,头一次去奶奶家,就厚着脸皮主动留下来吃饭。那天中午家里人刚好都不在,奶奶是家中的小女儿,从没做过饭,她说:“我不会做饭。”想借此打发爷爷走,爷爷厚着脸皮说:“你随便弄点,你做啥我都吃。”
于是,奶奶拿前一天剩下的红薯丝和米饭,给爷爷做了一碗炒饭,饭炒煳了,又黑又硬,像一团锅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份“黑暗料理”。爷爷居然傻呵呵地吃了个精光。奶奶笑了,他们的事儿也就这样成了。
奶奶嫁进门后,仍旧不会做饭,不是懒,而是厨艺不错的爷爷把做饭的事全给揽下来了。奶奶专心当她的人民教师,穿裙子,梳辫子,在本子上抄歌词,十指不沾阳春水,像一个“已婚少女”。现在的奶奶,写一手秀气的字,绣一手漂亮的花,唯独不会做饭。对于一个优秀的文艺老太太来说,这似乎有点儿美中不足,但一个女人能够一辈子不做饭,该是多么让人羡慕的福气。
2
奶奶的抽屉里保存着一根旧表带,那是她跟爷爷的小秘密。
在爷爷奶奶那个年代,手表可是大物件,一般家庭是没有的。有一年,爷爷得了单位的先进,听说会奖励一块手表,可把他乐坏了,因为他知道奶奶一直想要一块手表。回家之后,爷爷把这个喜讯告诉了奶奶。
奶奶很开心,转念想想又补充道:“奖励你的那块肯定是男式手表,能不能跟单位说说,换一块女式的?”爷爷去单位说这个事,同事说,这批先进名单里刚好没有女同志,所以奖品全部都是男式手表,换不了。在爷爷懊恼之际,同事给他出了个主意,让他去买一根女式的表带一换就可以。这确实是个好主意,心急的爺爷当天就去商店挑了一根女式表带,就等着上头把手表发下来了。
发手表的那天,爷爷蒙了——那块手表是表盘、表带一体的款式,无法拆卸。这下表带白买了。爷爷只好把手表带回家跟奶奶道歉,请奶奶收下那块男式手表。
看到像犯了错的小孩般的爷爷,奶奶“噗”的一声笑了。她拿来针线,把没有表盘的那根女式表带连接好,戴到自己的手腕上,然后将表带转了个方向,让空出的表盘位置位于手腕内侧,伸出手对爷爷说:“你看,这样咱俩都有手表了。”
3
爷爷有两颗金属门牙,这让他看起来有些凶悍,我儿时的玩伴一度因为爷爷在家而拒绝上门找我玩。我爸说:“你爷爷摔掉门牙这事儿,得怪我。”
奶奶生爸爸的那晚,没有什么前兆,爷爷恰巧又因为工作在单位过夜。听人捎信说奶奶生了,爷爷摸着夜路就往家里奔,因为走太快没看清路,一头栽进了河沟里,当场就磕掉了两颗门牙。爷爷也没空顾及那么多,捂着嘴巴继续往家赶。回到家,奶奶已经睡了,满口是血的爷爷顾不上擦洗,抱起胖乎乎的儿子看了又看,开心得不行。
这声响吵醒了奶奶,刚生完孩子不久的奶奶,迷迷糊糊地看见一个满口是血的人抱着孩子,似乎快要举到嘴边了。奶奶大喊:“来人啊!有人吃孩子啊!”
爷爷叫着奶奶的名字,连说几句“是我啊”,才让奶奶彻底清醒。奶奶看到没了门牙的爷爷,心疼坏了,爷爷抱着8斤多沉甸甸的宝宝,也心疼坏了奶奶。后来爷爷去补了牙,大概是因为那时技术有限吧,补了两颗金属的、看起来凶凶的牙。
4
时光流逝,奶奶从亭亭玉立的大辫子姑娘变成如今满头白发的老太太,而爷爷也在一个温暖的午后永远地睡去了。爷爷走后,奶奶整个人暗淡了下来,像明亮的人生突然关掉了一盏大灯。
爷爷是土葬的,他平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都一并给他放在棺木中了,包括那部他一直用得不利索的手机。奶奶会在深夜睡不着时,拿出电话拨打爷爷生前的手机号码,听见电话那头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就像听到爷爷在跟她说晚安,如此她才能安心睡去。我让奶奶不要再打了,因为不久后电话会停机,号码会被别人重新使用。奶奶说:“不会的,我给你爷爷充了好多好多话费。”
奶奶在公园散步的时候,被人抢了手里的小钱包,她回来哭,我们以为她是心疼钱,安慰她,说那点儿钱不算什么,人没事就好。她说:“我不是心疼钱,我就是难过,我以前也在这公园散步,从没碰见过坏人,现在他们看我没了老伴儿,觉得我好欺负……”
再相爱的两个人,也终究无法陪伴彼此一辈子,这真是爱情里最遗憾的事情。奶奶说,她余下的时光都是走近爷爷的路途,多活一天开心,少走几步也开心。
看鲍勃·迪伦的《时光慢慢流逝》,忽然被一句话打动:“记住爱,记住时光。”
是啊,能记住爱或不爱的,只有时光了。
很多时候,爱有形无态。很多人拼命表达爱,却不会爱。更不知真正的爱就是平淡相守,简单拥有,然后我们一起慢慢老!
A
很多人都说蓝是一个幸运的女人。
说她幸运,是嫁给了一个对她百般宠爱的男人。在很多女人由青葱少女在熬成了黄脸婆时,她却日复一日地精致和优雅。
她的日子活色生香,在外人的印象她似乎除了想着红烧鸡翅的好和麻辣粉鱼肠的香,就是丝绸店里的那块布,如何能做成一条曼妙的裙子?
老公大力对她更是百般温柔,只要在家就绝不允许她染指家务,并不止一次地在众亲友面前表态:“老婆就是要宠的,我就喜欢她凡事靠我,依赖我的样子。”此言令许多女人艳羡,为什么别人的老公如此深情?很多人想,她又不是美女,也没什么过人之处?何能何德拥有这样的好老公?
却很少有人知道,大力几年前出过一场车祸。整整躺在床上七个月。那时,所有知情人都担心蓝会崩溃。却不料她洗尽铅华,换上平底鞋快速地挑起了家庭重担。每天细致地照顾上学的孩子和躺在床上的大力,甚至在家里接了织毛衣的活儿以补贴家用,过去那个走路迷了方向,切菜切到手,睡觉滚下床的娇俏女子渐渐在生活的磨砺下变成了无所不能的女汉子。
有人扼腕她的不再精致,有人叹息她的命运多劫,甚至有人说是生活的报应。
她却淡然漠之,承家务于身,抗风雨于肩。
不离不弃,不慌不忙。
所以,后来又生龙活虎的大力更加肆无忌惮地宠她,人们才明白:原来她值得老公疼爱,因为她能在安逸时做个温柔的小女人,也能在困难时期成为男人的依靠。世事无常里,她进可攻,退可守去掌控生活,而不是被生活所玩弄。
正可谓:日光在酿酒,晨风都倾醉。
真正的感情在岁月里因爱发展,因情长久。它的朴实无华是任何物质和名利都不能替代的,蜕去了初衷的浪漫,慢慢演变成亲情、恩德、友爱。
是爱人,更是亲人,彼此互助地走完余生。
B
很多家庭里,男人肩负赚钱养家的重任,并理直气壮地告诉世人,自己很累,需要家人像围绕太阳一样围着自己转,让女人苦不堪言地和他们争功劳,拼苦劳。
其实,聪明的男人都知道背后有个更操心的女人,而成熟的女人更懂得用温柔理性打造出一个好男人。
丽姐就是这样的人,十年前因为单位分流重组她选择了留在家里。
虽然她不用像男人一样奔波疲惫,却肩负了孩子成长和家庭的所有琐碎,一路理性自知地活着。
所幸,她的付出被爱人看在眼里,并尽力补偿着。有一次她感冒了,李哥和她商量好了,第二天他送孩子。结果第二天醒来时,发现丽姐早已送女儿回来了,他自责地查看闹钟,她却笑着说:“不用看了。闹钟我早取消了,想着你好不容易休息一天就多睡会。再说了,送孩子回来我可以顺便买菜。”
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有人说丽姐把老公惯坏了,也有说她傻,不懂享福。她却说,不要那么计较,在一起生活就是你照顾我,我照顾你,互相体贴,何必去斤斤计较呢?
“那你幸福吗?”
“幸福啊,每天送孩子的路上能感受他成长的快乐,每晚爱人上楼的脚步听起来就是亲切,看到他们餐桌上大快朵颐的样子我有一种成就感!”
“这种幸福会传染,如果我每天像个怨妇似的,他们也会身心疲惫吧,我们都能感受到对方的付出,这种感受就是幸福。”
《傲骨贤妻》结束时有一句话:爱情迟早在日复一日的熟悉中变得平淡,但深植于内心的认同感是无法被替代的,真正成人式的关系,应该是类似此剧的种种。
朱德庸说过:“婚姻如同一座危楼,你永远不知何时会垮,当意识到可能会垮时,它已经垮了。”
同样,用心的两个人住的是一座幸福的围城。
C
前些日子,被一则新闻所感动,浙江一位92岁的老人,因为心脏病入院,巧的是,他的老伴因为骨折也住进了同一家医院。
两人都无法行动,一个在3楼,一个在14楼,却咫尺天涯。
老人的心脏病比较严重,再加上各种器官衰竭,最后选择了放弃治疗,离院前,他请求能再见老伴一面,拉一拉她的手。
因为他知道,这一面之后,或许就是永别了。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护士说,两位老人见面的那一刻,整个病房的空气都凝固了,他们互相看着对方的眼睛,奶奶拉着丈夫的手,紧紧地。
她说,我会照顾好自己,等我好了,就去找你。明知是最后一面,却将再见的希望留给对方。
真的是最后一面,不久,老人离世。
有一个心愿:我离开这世间最后一个想见的人,是你!
守了一輩子,爱了一辈子!
在一起时,怎样都好,离开了,才知道心所想,魂所念的就是在一起争执过、吵闹过,却在江湖的纷扰里不离不弃,幸福到底的那个人!
一辈子的幸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1
2014年,我在兴阳中学当老师的时候,曾和一对情侣共事。
男孩叫王强,很爱说话。走廊遇见总会打招呼:“这节没课啊?”或是“刚上完课啊?”一举一动,说话的细节都透出受过良好的家教。
女孩叫马微,弱弱小小的,总让人担心她是不是随时都会晕倒。性格和王强恰恰相反,浑身散发着林妹妹的不合群,遇见了,淡淡点下头,算作招呼。熟悉她的性格之后,大家也就不挑她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马微的身世很不幸。在她七岁的时候,一天晚上,她妈妈的闺蜜来了一个电话,说心情不好,让马微妈妈过去陪她一会。那个晚上,马微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哭着喊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哄着她说,妈妈一会就回来,回来给你买巧克力。好说歹说,马微才放开抱紧妈妈的手。
这也是如今的马微最后悔的一件事,如果那晚她坚持一下,可能妈妈就不会出现意外。结果,就在那晚,妈妈在去往朋友家的路上出了车祸。在葬礼上,马微对着妈妈的闺蜜又踢又打。那个闺蜜为了弥补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愧疚,嫁给了马微的父亲,成了马微的继母。有了那层根深蒂固的恨,马微和继母相处得很不好。
上学之后马微就一直住在寄宿学校,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更是彻底断了和继母的联系。和父亲也是读书时要生活费的时候才会联系。她有时会用冷漠的语气跟我说:“亲情不过是银行卡上冷冰冰的数字。”
2
从王强口中我知道了他们相识的过程。王强跟我说:“男人对女人的爱,首先得是怜惜。”
他第一次见马微,是在大学的元旦晚会上,七个 女生 的舞蹈,跳到一半的时候马微晕倒了。舞台上一阵混乱。身为主持人的王强当机立断地背起马微冲进了校医务室。所幸没有大碍,马微只是贫血性休克,吃了点药就醒过来了。英雄救美后,他们成了情侣。
很多人对王强选择马微很费解,要知道王强是吉大著名的男神,而马微轻轻一倒便俘获男神的心,不知在吉大校园里拉了多少少女的仇恨。
如今,王强平静地对我说:“当时看见马微苍白的脸,心中就一个念头,这个女孩这么弱小,我一定要一辈子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伤害。”
王强喜欢马微到什么程度呢,马微有一头长如瀑布的头发,每天早晨都是王强给马微编发。之后,我一直记得一个镜头,阳光透过窗棂,散在马微的身上,王强灵动修长的手指在马微的头上上下翻飞,那眼神笃定,温柔。
在王强爱的滋润下,马微的话比以前多了一些,但无论怎么样,有些东西刻在骨子里,无论你怎么装饰,底色都是苍白的。她对什么都很悲观。
她一天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王强没课的时候,窜到她的办公室来。这一来,马微就放晴天。马微心眼小,只要有别的未婚女老师和王强说话,马微这一天都是阴的。乌云一直笼罩到回宿舍,还能听到王强的赔礼道歉,一再保证不和别的女老师说过多的话。
周而复始,学校里未婚的女老师都开始疏远这一对,于是,他们和老师的关系变得很尴尬,大家都不看好这一对。
3
秋季开学,学校又新分来一个师范校的小姑娘,姑娘叫常朵,长得也跟朵花似的,圆圆的脸上布满了胶原蛋白。嘴也甜,哥哥姐姐叔叔姨地叫着。大家都没什么,叫到王强的时候,我明显看到马微的脸变了一下。
常朵教语文,课堂气氛那叫一活跃,她把课文编成情景剧,又唱又跳的,孩子们轻松地就把一节课的内容掌握了。校长欣然批语:人美如花,课贯长虹。
自此,常朵在学校一时风头无两。常朵不但课讲得好,现在小姑娘身上那种矫情的毛病人家愣是没有。学校大扫除,常朵放下笤帚就拎筐。小圆脸在大中午阳光暴晒下变得通红,常朵没一句抱怨和怨怼。大家都喜欢她。
最初,马微也挺喜欢她的,说:“这姑娘就是一个小太阳,多阴霾的人在她身边都会融化。”慢慢地,马微不喜欢常朵了,原因当然是王强。
因为一次在食堂吃饭,常朵不喜欢吃肉,就把食堂大师傅挑给自己碗里的肉随手夹给了邻座的王强。第一次王强没有拒绝,第二次王强瞅着对面的马微,脸上就有了尴尬,夹出去不是,留在碗里也不是。
马微的态度倒是很明朗,直接把筷子摔在了饭桌上,夺门而去。就一块肉,让大家从尴尬的气息中闻到了常朵的心思。
小小的寝室里,马微把床上的东西扔了一地。任凭王强把门敲破了,马微也不開门。听着王强在走廊来回踱步焦躁的脚步声,常朵跑过来解释了。这种小心思真是越描越黑,解释的人一副不谙世事的表情,睁着无辜的大眼睛说:“我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自己不喜欢吃肉,王哥是男人,应该喜欢吃肉,没想到让马姐误会了。”
被解释的人就认定了你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那么多男老师,你为什么单单把肉夹给王强,夹一次还不过瘾,还要夹两次,你这不明摆着是冲人去的嘛。在大家的两边疏导下,这个解释最后以表面的握手言和结束。
在一个单位,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业务上的交集是在所难免的,她们表面上倒也相安无事。一个月后,王强升为教导主任,教导主任有一项工作就是要检查业务笔记,或许是对马微曾经的横生枝节心存歉疚,王强就给了常朵业务笔记最高分。
按理说,常朵的业务笔记最高分别人也没什么意见,毕竟小姑娘的业务水平在那放着呢。但是,在马微那里,这个业务笔记说道大了,学校里优秀的老师多了去了,拎出一个老教师都比常朵有资格,凭什么你让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的业务笔记最高分啊。你王强心里要是对常朵没那意思,谁都不信。
这一次,马微跟王强闹得更凶。最后,王强怎么保证的我们不清楚,但马微和王强的爱情开始岌岌可危。
4
几乎总能听见他们争吵,话题最后的焦点都会回到常朵身上。炒盘菜也能扯到常朵。马微会尖刻地说:“这没事就做素菜,对了,那个常姑娘不喜欢吃肉哈。”买件衣服也能扯到常朵。马微会声嘶力竭地喊:“你给我买的都是休闲款的,你的眼光什么时候变的呢?哦,我想起来了,那个常姑娘一年四季都穿休闲款,你这是照着她的口味给我选的啊。”马微作得越来越变本加厉,最后,常朵调离了这个学校。
爱情来的时候我们没看到,爱情走的时候我们一览无余。常朵走了之后,每个清晨,再也看不到王强给马微编各种发辫。透过窗户看到的都是马微对着镜子孤单落寞的眼神。
王强跟我说:“爱情这个东西保鲜期很短的,时间会让那层保鲜膜慢慢发黄、发脆,最后破裂。一辈子,可能就是你遇到下一位姑娘的时间。”
我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和常朵在一起了?”
他摇摇头说:“我们的问题不在常朵那里。将来我们的生活中还会出现李朵,张朵,我累了。
我知道王强和马微的爱情走到尽头了。
5
王强调离学校那天,马微出人意料没有哭。走时王强嘱咐我说:“你劝着点她,看她再想不开。他说得很疲惫,也特解脱。”
那天晚上,我陪了马微一宿,她先是拎着瓶啤酒跑阳台大声唱歌,声音大得和那个平日弱不禁风的马微判若两人。后来,她喊累了。她挪回宿舍,躺在床上喃喃跟我说:“一辈子有多长,就是一段感情的开始和结束。”
我很想告诉她,很多爱的失去,都是因为我们把爱捆得太死了。如果把爱比作一个婴儿,你用绳索捆住它的四肢,随着它慢慢长大,它会用尽一切力量挣脱。爱不是囚,而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携手成长。
望望马微苍白的脸,我把这些话咽回去了。
很多时候,爱不在了,不是那个人变了,而是我们爱的方式不对。
14年前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众叛亲离,跟着深爱的你到深圳做了打工妹。贫穷的你落榜后除了生病的母亲、衰弱的父亲和那半间破瓦房,就剩下我了。记得当初来深圳打工的路费用的也是我做一个月民办老师的工资。我所受的苦都是为了今生能与你长相厮守。
或许,我的眼光不错,你是很棒的。10年后,当我家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原谅我没嫁错郎的时候,有了车、有了别墅的你却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你找到了“心灵知音”,如果我愿意解除婚姻的话,财产、孩子都给我;否则你背叛我,我不能有怨言。
我笑了,说3天后给你答复。
3天后,我开列了一张婚姻的清单给你过目:
2。婚姻10年,我穿旧了10套睡衣,穿烂了11双拖鞋,踏坏了16双皮鞋。我拖鞋和皮鞋破得都多,是因为我照顾家和孩子的时间比你多,在外面和你并肩战斗的时间也不少,因此操劳的我成了没有新鲜感的“黄脸婆”。
3。婚姻10年,常青树的你升值X倍,离婚后,从深圳排到杭州那么多的美女等着“成功人士、成熟有品位”的你挑选。
4。婚姻10年,青春快逝的我贬值得飞快;实话实说,离婚了我再婚的机会是1%,年老的我看不上,而和我年龄相近的男人,除非太差,一般的男人是不愿意娶一个带着孩子的中年女人的。
6。婚姻10年,忙碌的我一年365天,日日三餐,做好饭给你吃。
7。婚姻10年,生一个孩子,我用了10个月,养、育、教了10年。
8。婚姻10年,生一个孩子,你用了10分钟,给了他一个姓。
9。婚姻10年,我和你父母和睦相处,没有一句高声的话语。
10。婚姻10年,你一直不肯原谅爱女心切的我的父母,对他们没有叫过一声爸爸妈妈。贫穷时你说我爸爸妈妈不会应答你,你坚决不肯叫;有钱后说不再怕他们了而不叫。难道你愿意自己的女儿在能够选择的时候去选择贫穷吗?希望女儿富足,这是人之常情呀!
亲爱的,如果你看了上面的婚姻总结,能够用眼睛看着我说离婚的话,我成全你的心愿。你什么时间跟我说都可以,我答应和你离婚。
只是,我等了你一年,你都没有再提离婚这件事。变得早回家、勤炒菜、会拖地的你不是将功赎罪吧?或许,因为,有良心的人居多,所以这世界上还是房子比监狱多!
说到底,爱家庭的同时女人也要提高自己的生活品位,让自己站在丈夫面前的每一秒钟都是新鲜的,风情的。多几分爱自己,那么自己就多几分美丽。爱自己,让自己不断地与时俱进,无形中老公感到你的变化,欣赏你的变化,让他有了危机感,才会让他更加重视你!才会在生活中说出那个“爱”字,才会对你依恋不舍,用情专一。
反过来,每一个成功的男人都应找个时间冷静地反省一下自己。成功男人的背后常站着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女人为你全心全意照顾家,照顾亲人,你怎会有精力去商场上打拼,她用自己的青春和整个人生换来你的成功,你有责任也有义务用一生去爱她,去呵护她。
他说,从离婚的那一天开始,他就盼着能再建个家。而认识我,也是奔着建家而来的。
相信没有一个离婚的女人不向往家的温暖。正如他所说,那些不愿意再婚的人,都是因为没有遇到合适的人。我也曾经梦想过夫妻和睦,举案齐眉,甚至决定要用一生的爱来报答那个照顾我的男人。尽管我的婚姻并不幸福,我仍然不愿意诅咒婚姻,我相信,婚姻是美好的,只是我的运气差一点。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
再婚又是一座怎样的城呢?我们这两个从城里出来的逃兵,这一次是否能安心受困于婚姻的方阵呢?
也许这是我们彼此都担心的问题。
自由惯了的单身,总会不习惯家的束缚。
然而,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一谈起结婚,女人总是比较擅于幻想,男人则很现实。他犹豫着,害怕着,也期待着。我认为,如果我结婚了,对父母来说,应该是件开心的事。即使是为了行孝,也该把自己嫁了。结婚是件多有趣的事情,再穿次婚纱,再拍一次结婚照,我坚信。这次我已经学会了如何驾驭男人。
于是,在一个清晨,我突然醒来之后,就浮想联翩,抱着熟睡的他大叫:“我要结婚!我要结婚!”
慢慢消磨下来,我高涨的热情也渐渐冷却了。生活很平淡,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有趣。
我们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然后一起到门外的小摊上吃一碗热干面。中午买点小菜,大女儿要回来吃饭。下午睡个小觉,晚上,他去上班,我在家上网。
他操心着房子,店铺的生意,还要捣腾他那几千张收藏起来却没空欣赏的影碟。我给自己的任务就是每天中午做一顿饭,不包洗碗。
我说,“反正你答应养我的,我什么都不用管了,每天背着相机出去玩。”
他说,我离他想象中,相去很远。可是,他不后悔认识我。
我知道,疲惫的男人,期待的都是贤妻良母一样的女人。可我偏偏是个喜欢做梦的女人,哪怕穷得揭不开锅,还能为自己觉得有趣的事’情笑个不停。还梦想着这辈子定要去次草原,雪山。
我说,我还要云游四海。
他说行啊,我在床周围修上四个水池,你去游吧。我心想,这下完了,被这男人困在床上了。果然是这样。
去中山公园,去石门,去武大,玩得累了。什么都不想,只想回家。而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往床上一躺。家,成了以床为中心的一个集聚点。不论走多远,都要返回来,安静地躺到那个男人身边。
再婚,似乎就意味着,我们再也不必为做爱发愁了,再也不必梦想一夜情了。我们彼此都清楚自己心中想要的是什么,语言是多余的,关键是怎么做。
我认为,第一次婚姻是一座迷宫,再婚却是座玻璃城。我们对婚姻,对家庭,对子女都有了最深刻的认识,我们可以清晰地看懂对方。我们知道从哪里来,该往哪里去。
这座玻璃城,不仅能遮风挡雨,而且晴朗时还会充满阳光。可玻璃毕竟是质地很脆的材料,经不起任何跌撞。
再婚,是美丽而又危险的,我们的机会不多,我们不能再受伤。
他是邮递公司的一名快递员,每天骑着辆自行车,身上斜挎一个帆布包,载着大大小小的邮件包裹,穿梭于大街小巷,无论刮风下雨,总是那么风风火火、来去匆匆。
他是一个活地图,心中装着这个城市,随便问条街、巷,他都能准确地说出其具體的位置,就像全球定位系统一样精确。
每天8点钟,他准时到公司报到,受领完邮件包裹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忙碌的他,午餐要比别人晚一个小时吃,且都是快餐打发了事。他总是乘着中午别人吃饭的空档一家一家地去送,使邮件包裹能及时送到住户手中。
高中毕业后,父亲满身的辛劳和贫寒的家境,让他放弃了继续学习的念头,只身来到城市,干起送快递的活。尽管才干了一年,勤奋细心的他,却从没出现过差错。每天干着同样的事,他却充满激情,深得同事们的肯定和领导的赞许。
小小的邮件包裹并不起眼,却满载着友谊、祝福还有邮件人一颗真诚的心,连接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信任。一想起这些,他的心中就会产生无限自豪感和神圣感,原来自己是在传递着人间的美与爱啊!每当别人顺利签收邮件、撕下副联邮单时,他心中的那份轻松,常常使他情不自禁地哼起欢快的小曲。
忙完一天回到公司,将单据交给财务结算完毕,天已经黑了。回到那间租住的小屋,他简单收拾一下,弄点吃的。无边的黑夜,霓虹闪烁的美丽夜景下,幻化着多少奔波的身影。孤独与寂寞,总是充斥于他那颗漂泊的心。
火红八月,热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城市的柏油路面蒸腾起一股热浪,使人有一种被烘烤的感觉。对于他来说,这都习以为常了。
他正想着从哪条道去送这封邮件,天空乌云翻滚,顷刻间,整个城市笼罩在瓢泼大雨中。他穿上雨衣,继续前行,因为出门时,领导专门交给他一个任务——送一封大学录取通知书,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电闪雷鸣中,一个奋力向前的身影执着穿行着。那份录取通知书被紧紧裹在车架上的一堆邮件中间,生怕被雨淋湿了,这可是别人多少年寒窗苦读的收获啊,凝结着无数汗水和家人的期盼。
按照地址,他找到了门牌号,按了门铃很久都没人应。他取出录取通知书,正准备塞进邮箱时,转念一想,不行,必须亲手交给住户。
他给住户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孩,声音有些虚弱。他道明了自己的身份和缘由后,便按着女孩的要求,去了医院。由于阑尾发炎,女孩正在住院。当他拿出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女孩一家人笑逐颜开,女孩更是精神百倍,没有比这更好的礼物能令她开心了。他如释重负地离开了。
那位细心的姑娘存下了他的手机号码。一天,他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说自己要去外地上大学了,他能不能过来送她一下。出于礼貌,他一路飞奔赶到。站台上,她对他说,感谢你在第一时间将这件人生喜事告诉了我,而且是冒着大雨,令我感动。他不好意思地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目送她远去,他心中有了一种莫名的兴奋,拿出手机,给她发了第一条信息。她很快就回复了,就这样,两人有了更深的交流。每当他早上出门前,总会给她发一条信息问候一下,而她也会叮嘱他路上小心点。她的温馨关怀,让他的心里面暖暖的。每当夜深人静时,他总爱倾听她讲大学校园内的趣闻逸事。
4年过去了,爱情之花,终于结成美满的果实。婚礼上,她挽着他的胳膊,深情款款地走到众人面前,幸福的笑容如花般绽放在脸上。
有人问她,他什么地方吸引了她?她莞尔一笑,说,一个能冒雨为别人传递喜悦的人,是值得终身托付的。
让一个人爱上自己,只要做对一件事就够了:心甘情愿冒雨为她送去一声问候,无论多晚都坚持为她守候一盏明灯,不管怎样都能为她保持一份心平气和。
新房装修好,我们把两位老人请进了家门。楼上与花园相连的卧室我爸爸住,楼下带卫生间的主卧室婆婆住,我和平越住进了次卧。婆婆坚决不同意,说她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卧室是浪费。我对她说:“妈,谁说一直让你一个人住了,以后你孙子会和你一起住。”一席话说得婆婆笑起来。
在这套大房子里,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爸爸被朋友请到一家公司帮忙,婆婆已退休,所以家里的事里里外外由她操持,她每天做好早饭叫我们起床,晚上做好丰盛的晚饭等候我们回家。吃完晚饭,平越和我爸爸在楼上看 足球 比赛转播、下象棋,我和婆婆守在客厅的电视机前看言情剧、打毛衣、嗑瓜子。这套大房子里盛满了欢声笑语。
可几个月之后我感觉到气氛渐渐有些不对了。
首先是婆婆向我提出要到平越的小姨家住一段时间,这一住就是一个月,我和平越正商量把婆婆接回来,爸爸却又向我提出,说他有个朋友举家外出,要他帮忙照看一下房子,随后搬走了自己的东西。爸爸临走前特意嘱咐我去把婆婆接回来:“你就说我有事外出了,家里没人照顾,她听了肯定会回来的。”
我坐了三个小时的 汽车 去郊县小姨家接婆婆,婆婆却坚决不回来,说是她在小姨家过得挺好。我却发现事情并不像她所说的那样。小姨家房子窄,婆婆睡在客厅临时搭起的行军床上,姨夫对婆婆也并不热情。我对婆婆说:“你如果舍不得和小姨分开,到时把小姨接到我们家去住一阵子也行啊。”姨夫在一旁连声说对,婆婆只得跟我回来了。
过了两天,婆婆做了一钵鸡汤,一定要我给爸爸送去。我到了爸爸的住处,敲开门的那一刻,眼泪都差点儿下来了:爸爸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坐在一张小矮桌前吃着一碗方便面。那是一间什么样的屋子啊,肮脏的墙面,除了一张单人床、一张小桌和一张凳子,什么家具也没有。这怎么可能是需要人照看的房子呢?
的确,这不是朋友的的房子,而是爸爸租来的房子。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放着那么好的房子不住,为什么偏要花钱买罪受?
爸爸叹一口气:“我若不出来,你婆婆就不会回家。我知道她是为了躲我才去她妹妹家的。”
“她为什么要躲你?”听了爸爸的话我更是大吃一惊。
原来,这几个月两个老人的生活陷入了尴尬局面。
这天,爸爸下班回来,刚下车就恰巧碰到婆婆买菜回来,很自然地就帮她提着菜一同回家。走到半路,碰到了爸爸过去的一位徒弟,见到爸爸便很热情地打招呼,然后又招呼婆婆:“这是师母吧?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呢!”然后又开玩笑地对爸爸说:“师傅你也真是,结婚了也不通知我们一声……”这一下,闹得两位老人说不出话来,都红透了脸。还有一次,婆婆过去的老姐妹来看望她,一进门,看到爸爸正擦窗户,便埋怨婆婆道:“你再婚怎么也不对老姐妹吱一声啊?”当婆婆忙着解释两人的关系时,老姐妹眼里的狐疑却让爸爸和婆婆如坐针毡。
听完爸爸的话,我是既感到好笑又觉得难过。
我和平越也曾想到过爸爸与婆婆是否能很好地相处,可绝没想得这么复杂。我们只是想,他们都是爱我们的人,也是我们深爱的人,只要大家相互体贴、谅解,一家人一定会相处得和和美美的。我们没想到,他们是上辈人,他们和我们的观念有多么的不同!如果当初我们考虑得再细致周密一点儿,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可以买两套相邻的小套房,和婆婆住在一起,又能好好地照顾爸爸,这是多好的事啊。
后悔归后悔,可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婆婆很快知道了我爸爸在外租房的消息,她一个劲儿地自责,说都是因为她才让我爸爸有家不能回。我说:“妈,这事怎么能怪你?要怪也只能怪当初我们没考虑周全。”
我和平越还没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婆婆却有了一个惊人之举——她居然外出打工了!她到一家书店,一个月三百块钱,晚上就住在书店的一个角落里帮人家守店。一看就知道,婆婆打这份工,完全是因为这份工作可以供给她一个睡觉的地方啊!
我哭着要婆婆和爸爸都回家,我威胁他们说:“你们再这么闹下去,我就只好和平越离婚,再把这房子卖了,钱大家平分,这样就省事省心了。”婆婆是回来了,爸爸却坚持在外面再住一些日子。
我把自己的苦恼对朋友说,朋友没心没肺地说:“这事情挺简单的嘛,你让他俩成为真正的一对老伴儿,不就不怕别人说了吗?”我骂朋友胡说八道,可静下来再想朋友的话,心里却一动:朋友的提议是不是可行呢?爸爸博学多才,婆婆温柔娴静,两个人的性格很合适,从这几个月的观察来看,他们不仅不反感对方,而且还常在我们面前称赞对方,而且从这次“让房”事件来看,他们也是一心替对方着想……所有这一切都是不错的基础啊。
我将朋友的话和自己的想法告诉平越,平越一听连连摇头,说二十几年来有不少人给婆婆提亲,都被她一口回绝了,现在她都五十多岁了,更不可能考虑这事了。我却不同意他的看法,婆婆以前不再婚是害怕儿子受委屈,现在儿子已成人,她也应该考虑自己的事了。平越禁不住我再三磨蹭,最后说:“你自己看着办吧。如果成功当然好,如果被老人家臭骂一顿,你可别怪我。”
我首先去套爸爸的话,爸爸对我婆婆是很欣赏的,可我一提让“婆婆”变成“妈妈”这事,爸爸差点儿跳起八丈高,骂我吃错了药昏了头,可我坚持不懈,天天给爸爸做工作,说我和平越对这事是坚决支持的。说到后来,爸爸不那么激动了,可也不表态。看爸爸这样子,我心里有了底,开始去做婆婆的工作。
对婆婆当然是另一套手法。我先是在婆婆面前叹气,说爸爸一人在外面是多么的凄苦,又责怪自己做事不周全,不应该同意两位老人都把房子卖掉。婆婆也跟着我叹气,安慰我说其实我也是一片好心,她也没想到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婆婆天天做了好饭菜给爸爸送去,回来之后一个人神情黯淡地呆坐在那里,一句话不说。我知道婆婆一定是心疼爸爸了,便乘机火上浇油说:“我爸最近开始去相亲了。他相亲我倒也不反对,可也得挑挑人啊。他倒是会挑人,只看人家是否有钱有房,也不管对方品行如何、身体是否健康,上次他居然去见了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婆婆吓了一大跳:“这怎么行啊!”我装作气愤的样子说:“我也这么说他,我说我从来不反对你再婚,甚至非常赞同你再婚,可你得看清楚了,比如找个像我婆婆那样的人,我是举双手赞同的。”婆婆的脸一下红了,我却装着没看见的样子说:“妈,你们是同龄人,好沟通一点儿,你有空帮我劝劝我爸,别因为一时糊涂害了自己。”婆婆答应着,脸更红了。
接下来的日子,爸爸常常回这边来看看,婆婆也去爸爸的出租屋瞧瞧。两个月后,爸爸一不小心扭了腰,生活也不能自理了,婆婆坚决地让我们把爸爸接了回来,前前后后地照料爸爸的生活,三个月后,爸爸的腰恢复了正常,两位老人的关系也明朗化了。这天,一家人外出吃了一顿饭,就在餐桌上,爸爸故作严肃地向我们宣布:“我和你们妈决定下个星期去领结婚证。”
婆婆的脸一片绯红,我和平越高兴得叫了起来。
现在,我们一家四口在这套房子里幸福地生活着。
我和平越惟一感到难办的事是:将来我们的孩子出生了,是应该叫二位老人“爷爷奶奶”,还是应该叫“姥姥姥爷”呢?
失恋的小女友,曾约我走长长的一段路。北京经过一个暧昧的暖冬,空气干燥得像脱皮的唇,吻上去丝毫不觉得有情意。立春之后,却陡地天灰云低,一小团雪一小团雪落下。我与她,互相扶挽着在雪里小心翼翼探路,鞋跟落下去总有点儿胆战心惊。往好处想,如步云,如走过一条棉花糖的路;往坏处想,你说像不像人生,像不像?而我的小女友,在淑女屋的纱裙及玖熙的长靴之间,还裸着一截美好的小腿,而雪正下得紧。
原来女友的目的地是商场金柜,她快快乐乐挑龙凤镯,一环一环试戴。我只站在一旁黯然神伤:她上一次来的时候,陪她的人,显然不是我。金柜灯火太璀璨,我看到她手背的憔悴,再平滑如玉也掩不住细纹。要在键盘上屈伸多少下,才买得到一克金?
她却犹自喜滋滋与柜员讨价还价:“真的不打折吗?有赠品吗?”眉眼轻扬,像晚雪里的一只白蝴蝶。她伸手给我看,犹如戴着全世界的珍视之物。我突然间想,我可能弄错了。她并非自怨自怜,她只是,真心地送自己一件礼物。
人生这样贫瘠,隔着重重污染,阳光也很模糊。钱就更像这世上的光,照耀、温暖,物质的慰藉最诚实。辛辛苦苦赚了钱来,快快乐乐花了钱去,再没有比这更充实的事了。
我的小女友,已经给自己买下一套两居室。松鼠有窝,鼹鼠有洞。人,也得有一个自己的巢穴。生命多有变故,失去和被失去注定不可避免,无论是失业、失恋、失婚、失亲……她总有地方可回可躲。只要还缴得起水电费,便能洗一个温暖的热水澡。资生堂的“椿”系列有红白:色,在微微的芳香里落泪,可以假装是洗发水入了眼。这一点点轻薄的奢侈,人人都负担得起。
女友以双手付了首期和按揭,谁有资格赶走她?担心无人可爱,还可以恋物,买不起爱马仕,总可以去秀水淘A货。那春天野地的气息,令人迷醉。没人送她礼物,oK,自己买自己送,左手送右手。左手享受爱,而右手享受被爱。而此刻,她戴上美丽的龙凤镯,何等充盈美好。
很多年前,就听过“一克拉女郎”的说法。疲惫的职场女子,以买不起房子的闲钱例如年终奖金,为自己买一颗一克拉的钻戒,犒赏或抚慰自己整年的辛苦。“非得是一颗蒂凡尼的独粒钻戒,可不是其他任何品牌或老土银楼的,也不要彩钻碎钻拼嵌的……我要一个铂金指环、六爪镶嵌的典型蒂凡尼圆形明亮切割的钻戒。”
如今,金融危机了,买不起钻戒,买个金镯也算。并非珍珠慰寂寞,只是生命极其琐碎,像一座小城市,人群来来往往,不变的是楼宇、河流或者咖啡馆里一只大白猫。物质永恒不灭,令生命平和,确实值得眷恋。
记得《康熙王朝》里有一段描写康熙与容妃的。
有一次他微服私访回宫,没有惊动其他任何人,只是悄无声息地溜到容妃的寝宫。当时容妃正在低头绣花,见到皇上惊慌失措:“不知皇上要来,臣妾未来得及更衣迎接皇上。”
谁知康熙淡淡地说:“你接着绣,朕就是想和你说说话。”随后坐在那里一番国事家事的倾诉。虽然后来,他因为宫闱之事不得已废了容妃,但仍习惯在心里郁结烦闷之际步入容妃的旧居待一待,心底的情愫不得而知。
贵为皇上,后宫虽三千佳丽,但最难忘的是那个随时想说话的人。
作家苏岑说过:世上最奢侈的人,是肯花时间陪你的人。谁的时间都有价值,把时间分给了你,就等于把自己的世界分给了你。
世界那么大,有人肯陪你,是多大的情分!人们总给“爱”添加各种含义,其实这个字的解说很简单,就是有个人,直到最后也没走。
一切陪伴缘于爱。而最深爱的方式,莫过于我想和你说说话。
Z总,是北京一家图书公司的负责人。
他有个习惯,无论晚上在哪都会回家。有时出差在外,也会在电话里陪爱人说说话,偶尔时间紧迫,只言片语也是好的。
曾听他聊过,他开始创业时事业处于低谷,由于市场一时难以打开,工作艰难无比,对家庭总无暇以顾。
每天忙着上班,策划主题,开会,和各类作者斗智斗勇。有时,谈好的合同有变,他时时陷入焦灼的狀态,想着公司前景,员工生存,焦头烂额,导致长期失眠,他变得沉默,回家后甚至一言不发。
爱人却不懂得察言观色,时不时地和他说一些鸡毛蒜皮:孩子成绩提高或退步了,老人生病又好了,还有书房里新买了一盆兰花,晚上做了红烧排骨。
开始他心不在焉地应对,渐渐走神,她继续说。他回过神后难免有几分烦躁,大声说:“我已经够忙够乱的了,以后你能不能不要用这些小事来烦我?”
一阵沉默,他想一场争吵在所难免了,有些无奈,甚至有离开家的冲动,却听到她轻声说:“我知道你有压力,只不过想和你说说话分散你的注意力,让家务事冲淡你的烦恼。行,如果你想安静,我就不再说了。”
他忽然心头一热,这世上愿意用说话分散你情绪的人,除了爱人大概没有第二个人。检讨一番,从此他回家后总是将工作放下,不将情绪带回家,主动问及孩子与老人的事,和爱人讨论着晚饭吃些什么。
毕竟是做大事的人。他调整后压力也开始变小,不再失眠,状态越来越好了,慢慢阅历深厚,在泥泞里挣扎过来,迎来好运。
他说,和自己亲近的人说说话,既能享受生活的美好,又能分担生活的压力,这才是相爱的最好方式。
经常听到很多夫妻说:两人现在无法交流,一张口就要吵架;甚至很多人下班后都不想回家,家里充满戾气,对方整日抱怨、唠叨,听不到一句暖心的、安慰的话。长期冷漠下的僵持,连孩子都对自己横眉冷眼,心总是凉的,更没有想说话的欲望了。
如果把抱怨换成安慰,把唠叨换成关心,把不满换成温柔,想必会好很多吧。
先生的朋友,以话少得一绰号“矜持哥”。你问他吃了吗?点头;今天忙吗?还行。你端起酒杯他说喝,没有多余的一个字。无论何种聚会,再狂欢的场面,人家也能Hold住,有人说真想撬开他的嘴看看是不是钢筋砼做的。他也只是笑笑,并无分辩。
后来,在某次新年聚会,要求各位带家属,却发现他像换了个人,口若悬河,妙语连珠,引得身边的夫人捧腹大笑,其他所有人面面相觑。原来他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喜欢和别人说话。
其实,把话说给自己的爱人听,是聪明的人。
有些人在外面不爱说话,除了性格所致,大多因为外面的世界让他们经历过深深的失望,心生厌倦与胆怯。学会了避免无谓的消耗与敷衍,更重要的是学会了自保,因为缄默在处世里自有一种力道。
家却是一个能卸下面具的地方,无论肉身与世界怎样敌对抗衡过,但内心的柔软只愿在家人面前展示。
我和先生都不爱说话,他生性内敛,我则冷清。
每晚我们最常见的状态,就是他挨着客厅压低音量看电视,我躲进书房敲键盘,待几小时过去,我走出房间,大脑总有几分钟的游离与出窍,拥着抱枕坐在一边。
他则一反常态,抽风似的,与我各种撩与侃。我常视他若透明,不耐烦地说:不能让我安静一会儿?
他嬉皮笑脸地说:你已经静了一晚,不和你说说话,都怕你抑郁了。
嗯,很感动,原来不爱说话的他为了让我说话,也会从君子身秒变小丑脸的。
全世界总会路过很多人,但愿意留下来和你说很多话的人并不多,而能聊得来的人,必定是心灵相通,情深意长的。
很喜欢蒋勋的一段话:“在这世上,如果有一个人是你关心的,那你就为他做一点事,给他一点温暖。当他忧伤时,让他靠着你的肩膀,这绝对是最重要的幸福感来源。”而最温暖的表达方式,莫过于在这个世上,我想和你说很多很多的话。
女人没有想到,他竟然出轨了。
想起恋爱时的款款深情,与现在相比,简直就像一支箭,射穿了所有的天荒地老。
他与一个叫艾子的女人,去宾馆开房,被人抓了个现形。
离婚,是女人果断的选择。
“你可要想清楚,如果你离了,再想结,就是二婚,就不占优势了。”母亲苦口婆心地劝她。
“我们没有孩子,正好,索性分手吧,他可以继续为所欲为,我管不了。”
刚结婚时,女人就想要个孩子,可是,她却一直没有怀上,为此,公公婆婆没少找她的碴儿。
婚终于离了,女人落寞了好些天。
女人本来以为,他会与那个叫艾子的女人结合在一起的,可是,他们却分手了。他一直单着,拼命地挣钱,有时候,他会跑到她的家里,给她的父母送些食品。
半年以后,一个“高富帅”开始追求女人,女人一直犹豫。
其实,女人一直想弄明白一件事情:艾子条件并不好,长相也不算出众,他看上艾子啥了?離婚后,他为什么不与艾子结婚?
女人暂缓了自己的结婚计划。
女人没有想到,她竟然会碰到艾子。两个人见面后,一杯酒下肚,无所不谈。
艾子失落地说道:“其实,我与他并没有啥,你多想了。那晚,他是叫我过去,可是,并没有发生我想要的事情,我是爱着他,可是,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他,究竟要做什么?
女人忽然想起了以前的事情:他曾经劝过她,离婚吧,她没有同意。
女人辗转找到了他,眼前的他,眼窝深陷,不知所措。
“不想说点什么吗?”
“没啥,你过得还好吧。”
两人话不投机,没说几句,便分道扬镳了。
又半年过去了,女人终于答应了那个“高富帅”的求婚。
在结婚之前,女人最后一次去看望他的父母,两个老人,泪流满面。
“当初,离婚可能是他故意设计出来的,医生说他不育……”
女人突然失声痛哭起来,是他,不想连累她,制造了一起爱情事故,他这样作践自己,其实是因为深爱她。
女人找到了他,而此时,电话里,“高富帅”说他在准备结婚的教堂里。
女人拒绝了“高富帅”,重新选择了他,不会生,他们可以领养,他们的爱情,毕竟有坚实的基础,哪能说散就散了。
他与她,都深爱着对方,这就够了。
上字君:都说“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看完这些故事,我又相信愛情了!
“那天你光顾着看我了”
姥姥姥爷结婚纪念日,晚上几个亲戚也来了,大家一起吃晚饭。姥姥乘兴问姥爷:“你还记得咱俩头一次处对象,去着的戏是啥吗?”姥爷支吾半天,没答出来。本以为姥姥要挤兑他老糊涂了之类的,没承想,姥姥娇嗔道:“你当然不记得了。那天你光顾着着我了。”
“我老太婆还在家,我去叫她”
2008年地震,所有人都往楼下跑,可我70岁的爷爷拉着拐杖慢慢往楼上走。人们都说:“老爷子,地震了,赶紧下去!”我爷爷说:“没事,我老太婆还在家,我去叫她。”
“我很忙,每天要买菜做饭”
伯父比伯母大十几岁,宠了她大半辈子。最近他查出肺癌,家里人都瞒着他,说只是急性肺炎,要在医院住一阵子,可能还有个小手术。他今天对主治大夫说:“大夫,麻烦您早点治好我的病,我很忙,每天要买菜做饭。我那个老太婆,什么都不会的,菜市场都找不到!”
“真好看真好看……”
外婆喜欢看电视剧,外公天天陪她着,但是看到一半就睡着了。外婆每次一拍他,外公立马醒过来说:“真好看真好看……”
多半来说,从小生活环境好的家庭出来的女孩,不会在钱和得失上那么计较,不管成年后生活条件如何,对钱的态度大体不会差到哪儿去。她的身上会有发自内心的淡然,这是后天学不来的。
学来的优雅,终究会走样,因为骨子里没有这样的东西。现学现卖,真的太难。所谓耳濡目染、熏陶,就是这么来的。
想起朋友的一件事:她出了本书,我为她高兴,和她讨论选什么封面可以代表她的风格;她说另一朋友开口就问版税多少,出一本书要赚多少钱,不然不值。那问话让她不舒服。
她说的那个朋友我也认识,从小好强,能干,家里大小事做主,很能体会生活的压力。这本不是坏事,但对女人来说,钱上看得过重终究有些难看,我理解但不认同。
我比较倾向结交这样的朋友:她们钱不多,但会生活,从不会为钱挣扎得很难看。别人穿几千元的品牌时装,她们穿一两百元的棉麻衣服,清清爽爽,从不去比较,因为有底气。和朋友喝茶时,她们会主动买单,小钱谁出都不会损失毫厘,姿态却摆在那里。
我也不属于有钱的类型,但有我的价值观。钱不多,品位是否可以多些?多读些书,书花不了什么钱,却足以化妆你的眼神,让内心宁静。它解决不了生活的根本问题,却能改变你对事物的看法,你可以跟别人不一样。很多人每天有大量时间追赶劣质连续剧,却没时间看一本书,因为读书得心静。
从不羡慕别人拎一只几千元的包、穿一件昂贵的衣物,我看的是她的表情是否从容?说话速度是否不急不缓?是否常带着笑容?
良好女子可能心底从小有安全感,也常把人生看得淡然,不怕浪费自己。
我有一个朋友,人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结婚后随夫迁居武汉,放弃了外企高薪,呆在家里写写东西。很多人觉得趁年轻,大干快上,她闲闲地就出了一本小说,还被出版社追讨很久,换作别人,也许就想这么好挣的钱为啥不挣?可是,没什么比她自己的节奏更重要。
她老说的话是: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啊。她不用昂贵化妆品,不喜欢逛商场,最爱的度假方式是回江西老家父母的老屋。她说父母给的教育是女人内心急不得,好命的女人都是轻轻缓缓的。
另一朋友,父母小富则安,家教就是女孩说话要慢,面带笑容,多大钱办多大事。她轻松地考上北大,轻松地毕业,没犹豫就选择了小城的一个研究所,人生没什么大起大落。如今,住着带院子的房子,种了一室花草,闲时听唱片做蛋糕。浪费自己?她从不觉得可惜,她活得比很多女人好。
二十年同学聚会,她是最受男人欢迎的,是很多男人关于女人的最好回忆。女同学中动辄就是CEO、教授,她也没什么感觉,一点不知羡慕,因为她们脸上全是挣扎、太过努力的痕迹。女人有了一点点刻意,终究是不太好看的。
很多人会说,这些女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没承受生活压力。但我真是见过太多衣食无忧、却面目狰狞的女人。没别的原因,她们欲望太多,要得太多,总在想总在挣扎。在自己的范围内享受生活吧,没了当下,如何有未来?
一个对得失和钱财看得太重的女人,要在看得见的地方花钱。我和朋友们却有个原则,把钱花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偷着乐。出行在外,我会花钱住一个可心的旅馆,却不会去购物,别人旅游回来提着大包小包,而我有回忆。我们会为自己的热爱买单,一次,浙江小百花越剧团来演出,我花了一百元去买票,跑到遥远的汉口看戏,目睹了茅威涛的风采。碰到好电影,一定虔诚地去影院,而不是仅仅看碟,那不一样的。做任何事,只是一种态度,态度不同,让你对待事物的方式也不同。
做个良好的女子,温柔地对待自己,世上也会少了怨妇和急吼吼的女人吧。
一大早,16辆三轮车聚集在花店前,等待做装饰。老板皱起眉头盘算着,怎样将这些破旧的黄包车装饰一新。花店开张以来,他已经为无数的婚车进行过装饰,劳斯莱斯、宾利、法拉利、林肯、宝马、奔驰……唯独没有装饰过三轮车。
所有的黄包车,都用黄绸布重新做顶,坐垫铺上红色绸缎,两侧各挂一串气球。还别说,这么简单地一装饰,不起眼的黄包车,面貌立即焕然一新。
一辆样子看起来已经很旧的黄包车,被客人指定为主婚车,要求重点装饰。花店老板犹疑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为什么不是用最新的那辆黄包车做主婚车,而是用这辆旧车?
蹬三轮车的中年男人告诉花店老板,这辆三轮车是新郎妈妈养家糊口的谋生工具,她蹬车拉客已经用了12年。这辆三轮车,承载了他们一家的生活用度,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新郎才执意用三轮车作为自己的婚车。
花店老板唏嘘不已,蹬三轮车是个重体力活,一个女人靠蹬三轮车养活一大家子人,多么不易啊!一旁蹬三轮车的师傅们随声附和,他们和新郎的妈妈常在一起候客。他们告诉花店老板,新郎的妈妈每天不但要和他们一样,蹬三轮车载客,还要操持家务,接送孩子。新郎小的时候,学校离家远,每天出门载客之前,她会先蹬着三轮车,将儿子送去上学;等到儿子放学,她又会蹬着三轮车准时出现在学校门口,风雨无阻。
一次,儿子突然半夜发高烧,天又下着大雨,离家最近的医院有好几公里路。妈妈将儿子抱上三轮车,冒着大雨,摸黑一路泥泞地将儿子送到医院。到达医院时,妈妈的衣服已经全部湿透了。幸亏及时治疗,儿子才没有什么大碍。
花店老板明白了,这是一辆承载了无数记忆和温情的三轮车,难怪新郎对它有着深厚的感情。可是,结婚终归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新娘又怎么会乐意被三轮车接进婆家呢?一旁有一位师傅笑着说,其实新娘也早坐过这辆三轮车了呢。
有一次,新娘准备打出租车去城里买东西,新郎妈妈执意要蹬三轮车去送未来的儿媳妇。当时是三伏天,新郎妈妈蹬着三轮车,汗水很快就湿透了全身。她告诉准儿媳妇,平时拉载一个客人,能挣三至五元钱。新娘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这个懂事的女孩子,从此再也不乱花钱了。
花店老板感动不已,他要亲手为这辆车做喜庆装饰。他将紫红色的喇叭花垂挂在黄包车顶棚四周,然后用99朵玫瑰做成了一个心形花篮,中间摆放了一对卡通宝宝,安置在车把的笼头上。破旧的黄包车,散发出吉祥的喜气。
太阳慢慢升起来了,装饰一新的三轮车队向新娘家出发,那是幸福的方向。
楼下的简易房里住着父子俩,这间简易房是临时建筑,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拆了,门窗不严不说,屋子还极破,也没有床,只有两个铺盖卷。我每次回家,都要经过这间简易房,促使我多看两眼的原因是父子俩,白天他们去捡破烂儿,晚上回来就住在这儿,父亲四十岁的样子,儿子十多岁吧。更让人心酸的是,他们都有残疾,走路一拐一拐的。父亲驼背,看上去只有一米六的样子,儿子长得很好看,腿脚不好。
我见过他们吃饭,一人端着一个大碗,吃着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许是别人剩下的吧。
他们一拐一拐地去捡破烂儿,一前一后走着。也收藏破烂儿,有一辆破三轮车,搬家的时候,我把不要的东西给了他们——旧书旧报旧家具,还有一张小床。我说:“不要钱,是我送给你们的。”
显然他们很感动。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男人姓白,是从安徽过来的,因为穷,媳妇跟人走了。他一个人带着孩子来北方,靠捡破烂儿生活。
后来,我告诉邻居们,有破烂就卖给他们,当然,能送给他们更好。
男人舍不得花一分钱,常年穿着那身破衣服,只有在过年的时候给孩子买身新的。他们还是在简易房里过年,有人给他们送饺子,我送的是单位里发的腊肉,他感激地说:“城里人真好。”
他木讷,不肯多言。一天,邻居突然对我说,老白好像有对象了。
我说:“真的啊,谁能看上他啊?”
后来我还真看到过一次。
是一个也拉扯着一个孩子的女人,家在本地,有房子,打算和他一起过。
老白却不愿意。
我有点纳闷儿,去问老白,老白抽着烟,一袋一袋地抽着。
他说:“我不敢结婚,一是怕耽搁人家,二是我得攒钱。儿子的腿要做手术,得十多万。大夫说越早做越好。我不能让他一拐一拐地走路。我不能结婚,一结婚,负担就更重了。”
后来,我很多天没有看到老白,我总怀疑他去了外地,因为简易房拆掉了。只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十幾万,什么时候可以攒够啊?!再后来,我听说了一件事,眼泪当时就掉下来,
是我朋友那里出了事。朋友是做建筑的,招了一个男人做活儿,没做几天,就从楼上掉下来了,公司要给他治病,他说:“别治我了,我都四十多岁了,赔我点钱,给我儿子做手术吧。”
公司的人不理解,也不愿意给这笔钱。
男人哭着说:“求求你们,给他做手术吧,我……我是故意的……出了意外就会赔钱,我想让你们给我儿子做手术,这孩子跟着我不容易:我还想告诉你们,儿子……儿子是我捡来的,我根本就不能生育……”
所有人都惊呆了。
那个朋友哭了,他告诉公司的人,给他儿子做手术,也要救他!
孩子做了手术,手术后再也不一拐一拐地走路了,可男人仍然是一拐一拐的,父子俩依旧捡破烂儿为生。
过年过节,父子俩就给公司老总送点玉米山芋过去,他们知道感恩。公司老总仍然穿梭于生意场上,可是,他忘不了那个秘密。
老白曾说:“这个秘密我不想让儿子知道,因为儿子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爹。”
世上总有各种各样的秘密,其中最心酸的秘密,是老白倾尽所有爱着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却不知道,老白不是他的生父。
也许真正的爱就是这样:我爱你,不图一丝回报;我爱你,用我的心,用我的生命,用我的所有——只要我有。
现在如果握着对方的手,请一定要紧紧地握好,感觉他的温度。而如果被别人甩开了双手,也请不要伤心追悔。而是将手合十,给自己力量和祝福,希望自己能够在与下一段爱相遇时更成熟。
在从日本回来的飞机上,疲倦地缩起身子想睡,却翻到电影的播放里有《娜娜》这部电影。这一阵子,台湾的年轻人都在说这部电影。而主演的中岛美嘉所唱的主题曲《华丽的天空》,也好热门。于是把影片播放打开,想一边看一边睡了也可以。
但是,电影才演了四分之一,我的眼泪,就不停地掉在机组员给的毛毯上。两个名字发音相同的女孩娜娜与奈奈,一个摇滚内敛,一个可爱烂漫。偶然的相遇,让她们成为好友,一起住在一间白色的,没有电梯的七层楼中,房间号码707的日文发音又与娜娜一样,于是两人从陌生到相亲相近,一起经历了彼此的爱情,也一起分享了爱里的痛与成长。而一直让她们从不灰心的,是彼此的友谊和梦想。
娜娜想成为一个能站在舞台上的摇滚歌手,而奈奈呢?奈奈想成为一个能嫁给爱人的新娘。
电影从一片白雪开始,娜娜的爱人莲在雪地里为她披上围巾,并且告诉她,他要离开她的身边。
奈奈终于找到从乡下到东京的男朋友,却亲眼看见自己的男朋友抱着别的女孩,还说要与她分手。当娜娜气得要奈奈将男朋友抢回来时,一向温柔的奈奈说:“我不要了……”
真的是一个很单纯的故事,可也是因为那种纯粹,所以让我感动不已。
爱和友谊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掺杂着许许多多的条件和利益。那么干净朴实地只是勇敢去爱,去追自己的梦,已经像是稀有动物般珍贵。
当看到善良的奈奈在娜娜又与分手的莲和好的那一晚,独自一个人,终于有勇气,将男友的电话删去。那种温柔底下的坚定,也是我一直想追求的品行。
这个世界就像一场雪,可以干净地覆盖一切,也可以脏污地融化。而我一直相信在雪溶之后,必定会有春天的种子藏在底下,悄悄成长。
虽然大家都说娜娜好有个性,可是我真的好喜欢奈奈喔,而且宫崎葵真的超可爱,演得超好,笑容超善良。我喜欢她把世界看得如此美好,如此相信人性的纯美,如此认真地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多希望不论世事如何变迁,时光如何殆磨。自己曾经经历过什么、或正在经历的是什么,都会依然对这个世界的美好,对纯真不离不弃。
逝去的爱情,也许心疼不舍。可是仔细回想,这个人曾经给过你欢笑快乐,也曾让你在伤痛中成长。而自己为爱所流下的每一滴泪,都是自己爱的见证,所以何必抹去眼泪呢?让它流吧,因为如此,我们才知道自己的心是在跳动着,为爱而跳动着。
不强求天长地久,但珍惜每一个拥有的当下。
现在如果握着对方的手,请一定要紧紧地握好,感觉他的温度。
而如果被别人甩开了双手,也请不要伤心追悔。而是将手合十,给自己力量和祝福,祝愿自己能够在与下一段爱相遇时更成熟。
在我还蒙昧的时候,心中就有了一个人。
那是上个世纪60年代,在一个散落而又精致的村庄里,在一条喧哗而又宁静的小河边,一位女性闯入了我的生活。
一切都在悄悄进行。原来,早在我两岁的时候,我便被媒妁之言系上了一根红线。红线的那端是谁?我不清楚。那个人长得如何?也是个谜。我只听说她家住在离我家不远的那个村庄里,在南边。她有一个芳香的名字,与菊有关。这使我对菊花有了特别的关注。我的家乡多菊,每年到9月,星星点点的菊花便缀满了家乡的河岸,仿佛少女的笑靥,清纯而美丽。我的心事也如花而开。我会不顾时令地到河边去散步,见到黄色的菊花,我每每俯身、蹲下、端详,然后小心翼翼地采上一朵,贴近鼻子尽情地闻。
1976年,我高中毕业后回家乡当了一名民办教师。这时父母就开始催我“走丈母”。我们那里有一个“正月初二走丈母”的规矩。要我寻上门去找个见面的机会?太冒险了吧?不行,我得缓一缓。其实,“那个人”已在我心中晃悠了十多年,心都磨了一层皮,难道还不想见面?可一旦有人提出来,我反而变得被动起来。然而,我没有坚持多久,1978年的春节姗姗来迟。正月初二那天,我在父母的再三催促下乱了方寸。我不再说什么了,我把饼子、点心之类塞进提包,像是去開会似的上路了。
我是由人带着去的。一走进那个村庄,我的心就跳得厉害。她家住在一个高台上,带路的人拍一下我的肩膀,用手一指:“那家就是。”说完就走开了。我一个人,信心满满地走过去。“丈母娘”先认出我,引我到堂屋里坐。我不能坐,否则,一坐下就不好意思再站起来。我把拜年的礼物从包里拿出来,放在八仙桌上,然后不停地踱步。她家的姊妹多,况且,那天来她家玩的女孩子也多,眼都看花了,谁是她?我实在猜不出来。“丈母娘”来了,用手一指:“那个踢毽子的。”我把目光转过去,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我不敢多看,赶紧收回视线。我又不能不看,只是要装着漫不经心的样子,见缝插针地看,像画素描,看一下,在心里画一笔。她也看我。一不留神,我俩的目光就碰到一起,像触电似的,然后各自以电光一样的速度拐一个弯。我想喊她的名字,可几次努力都没有成功。她一会儿端来一盘糖果,一会儿递上一本杂志,接着莞尔一笑,走开了。也不知道她在忙什么。那一天,她用微笑省略了交谈。
回到家里,家里人就围上来:“怎么样?”我故意不回答。追问得急了,我就似答非答:“我怎么知道怎么样?”
几天后,她来我家,提一袋点心过来,叫作“回拜”。这下可好,全家人忙得不亦乐乎。我却不知所措,唯一的是打开我的书柜。要知道,我的书柜是不对外开放的。奇怪,她也能扎进书堆里。许久,她清好一摞书,可能是喜欢的,准备带走。末了,又只拿一两本,对我说一句:“我借去看看。”我虽说是书呆子,但也是很慷慨的嘛!“拿去就是你的。”我想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两本书嘛。她也不推辞,把书装进她的提包。下午,我送她回家,经过一片树林,她在前面走得急,我在后面急急地跟,只听见脚步的声音。树林有一块坟地,出奇得静。我希望她害怕一些、胆怯一些,可她一点也不,似乎比我的胆子更大。我心事重重,她一语打破了沉寂:“可以了,就送到这里,你回去吧!”她不时回头张望,脸依旧是红红的。
1979年,我得了乙型脑膜炎,病到了说胡话的程度。那天晚上,我们村以停电为代价,用带动发电的手扶拖拉机送我到医院。我的情况非常严重。消息传开,全村60多户人家陆陆续续步行10多里路,到医院看我。这大概有送别的意思。她也来了,和她的母亲一起。她应该知道这是传染区,她已是18岁的姑娘了。她注视着我,眼里噙满泪花。我想,我若不是病了,她不敢这样看我的。这时,医生过来了,查了查我的体温,又看了看我的嘴唇,然后点头,说:“脱离危险了。”只见她眼睛一亮,马上破涕为笑,脸又红了。关于我的病情,她得到了最新消息。她满脸的笑意温暖了我的目光,还有我的心情。邻床看护小伙子的老大娘看了她,脱口说了一句:“这姑娘笑得真好看!”我一听,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我一直以为爱情是不需要表白的,但文字例外。一天,她翻找出我的一个笔记本,上面全是一些原始记录。最后她的目光停留在我写的一首题为《菊》的诗上:“一夜秋声落叶荒,独闻四处散菊香。堪嘉染叶唯存绿,可佩着花只喜黄。日照金苞含暖气,风摇玉体傲寒霜。诚无半点怀孤意,尽取春华富万方。”
她还说:“那回你得脑膜炎,可把我吓坏了。要是你死了,我就终身不嫁了!”
“真的吗?”我没有理由不感动。
“你看不出来?”她一脸委屈的样子。
也许是我们之间有关爱情的话说得太少太少,现在,她想翻个个儿,从头再来。
我们的初恋刚刚开始。
1
在卧室磨蹭了半个小时,顾莹收拾了几件换洗衣服。可直到她拖着箱子出门,陆永林仍然坐在电脑前岿然不动,键盘发出有节奏的响声。顾莹叹了口气,“砰”的一声甩上门。
恋爱4年,离家出走这种小把戏已是家常便饭。一开始,她只要作势出门,就会被陆永林一把拉住;到后来,陆永林会晾她幾分钟,再跑出来追她;而现在,即便她一夜未归,他也不着急。
这次,顾莹既没有去闺蜜家,也没有去酒店,她想出去散散心。其实顾莹不算是去旅行,她买的是回长沙的机票,长沙,是她的故乡。
没打招呼就回了家,母亲又惊又喜。一会儿去厨房给她做好吃的,一会儿不停地念叨家长里短。而周延这个名字从母亲嘴里冒出来时,顾莹的心,不明所以地动了下。周延是顾莹的高中数学老师。那年,周延30岁。结了婚的男人,却始终保持着高高瘦瘦的身材。周延站在讲台上,微微笑着的样子,让少女有了心事。
高三那年,她写了一封表白信压在周延的办公桌上。第二天,周延单独找了她。他说了很多语重心长的话,对那封信却只字未提。这让顾莹很是感激,也让他在她心里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后来,顾莹顺利考上本市的大学,周延这个名字逐渐淡出她的生活。只是这些年,回忆起青春的时候,周延仍然在她心里。
顾莹没想到会在街上偶遇周老师。一开始她并没有认出对方,还是母亲指着一中年男人,跟她八卦:“你看周老师现在颓废成什么样了,这几年,他老婆整天埋怨他工资低,两人天天打架,到底还是离了。”顾莹回头看正在和卖菜的阿姨讨价还价的男人,有点难过。但心里多年的羁绊,突然也就放下了。
她不由得想起自己对陆永林的抱怨,有点不寒而栗。
2
第二天是周末,大学班长安排了一场小规模聚会,顾莹也去了。身在外地多年,正好来见见老同学。
推开包厢门时,顾莹一眼就看到了张凯。现在回想起来,当初和张凯在一起,并非她多喜欢他,而是他对她太好。他对顾莹的爱情来得有点凶猛,给她买早餐,帮她打水,在寝室楼下唱歌表白,他把一个男生最热烈的感情都给了她。
几个回合下来,顾莹没了招架之力。可毕业后,张凯不肯出去找工作,整天在出租屋里研究股票,靠着顾莹微薄的薪水维持两人的生活。说了几次不见效果后,顾莹一个人去了北京。那时年轻气盛,无论张凯怎么来求她,她都不肯回头。张凯很受伤,回到长沙后,开始玩命工作。这些年,不知不觉成了同学里混得最好的。顾莹看着人群里谈笑风生的张凯,再想想陆永林,心里竟有了几分悔意。聚会结束时,大家心照不宣地让张凯送顾莹。两人在车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末了,张凯突然说:“莹莹,这些年,我对你的心意从来没有变过。我们,能重新开始吗?”
顾莹愣住。她想起陆永林的粗心大意以及火爆脾气,再看看身边的张凯,又体贴又温柔,心底的那个天平不小心就倾斜了。可就在感情快要失控时,张凯的手机响了起来。顾莹清晰地看到屏幕上“老婆”两个字,她像从一场梦里醒来,落荒而逃。
3
陆永林出现在长沙,已经是5天后。这些天,他倒是时常打电话给她。语气轻松寻常,好像顾莹只不过是出差在外地,并不是负气出走。
而现在,他站在她家楼下,说:“老婆大人,你什么时候回家?”
顾莹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陆永林看着她,一本正经地说:“你走的这些天,我想了很多。我知道我的毛病挺多,但我愿意去改,请你相信我。”
顾莹哭得稀里哗啦,她的心被带到了他们相遇那年。那是去北京的第二年,她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陆永林。说不清谁先喜欢的谁,像是一见钟情,也像是一见如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开始了吵吵闹闹,在对方面前,他们也不再小心翼翼地掩藏缺点。于是,越来越口不择言。就像这次吵架,和之前无数次闹别扭一样,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顾莹想出去吃饭,陆永林游戏打得入了迷。顾莹一生气,就口不择言地说了分手,然后离家出走,这是他们重复了无数次的吵架模式。只不过这次,顾莹走得有点远,但她真感谢这5天。可能爱到平淡,才是一生的开始吧。
坐在回北京的高铁上,顾莹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在心里和过去做了个告别。她爱过周延,张凯爱过她又怎样?这些都早已消失在时间的长河里。而眼前的陆永林,才是她应该珍惜的当下。就像在春天赏花,夏天看海,好好爱眼前的人,就好。
婚礼上的惊魂
婚礼上,许诺说完那句“我愿意”,面色沉郁,完全没有一个新郎该有的意气风发。仪式结束,喜宴开始,他就拼了命地喝酒,拦也拦不住,最后,他喝得大醉,被送往医院,洗完胃,打上吊针之后,恢复了些意识,嘴里开始喃喃自语。
还穿着婚纱的新娘丁小慧,坚持自己守在病房里面,把其他人都劝回去了。丁小慧坐在病床边,看着许诺面色苍白,眉头紧皱,嘴里无意识地嘟囔着,像是在跟谁赌气,“我为什么就不配娶好看的姑娘?”
她之所以让其他人回去,就是怕他们听到许诺醉后吐的这些真言,那一整晚,她听他一遍又一遍地说着那句话,眼泪一颗接一颗地,都落在那件花了大价钱订制的洁白婚纱上。
当初相亲的时候,她就知道许诺不会看上她,她比他大两岁,两个人的颜值更是不在一个档次上,其实丁小慧并不丑,只是长相普通,但跟身材和长相都酷似明星的许诺站在一起,就显出她的劣势来。
连丁小慧自己都觉得两个人的外形极不相称,她以为许诺一定会拒绝这门亲事,没想到,他虽然对她没有那么热络,最终却也跟她一步一步地走向了婚姻。身边也有人警告她,许诺跟她在一起,有可能是因为她的家境,毕竟那会儿他的状况极差。
丁小慧才不相信许诺是那种人,她是认识许诺的。当初,许诺开着一个小加工厂,想跟丁小慧的爸爸谈合作,承包一个金属零件的制作。可是,他的技术水平有限,做出来的零件并不符合规范,丁爸爸一口回绝了他。许诺很固执,一次又一次拿着新样品上门,每次都比上次更好一点。最后那次,丁小慧看他满脸失望地下了楼,楼下一个模特般的女孩在等他,他抑制着自己的失落,努力冲她笑。
那时,丁小慧就觉得,像许诺这种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的人,居然也能这么拼,挺让人佩服的。后来,许诺创业失败,人生几乎走到了死胡同,身边也没有了那个长得好看的姑娘。
丁小慧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相亲对象居然是许诺的时候,她内心是惊喜的,她原本以为,即使他最初喜欢的不是自己,但他既然选择了她,她就愿意和他携手走过以后的人生。
可是,如今,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人生喜事,演变成了一出闹剧。
妥协的人生
大概是人以群分,许诺从小到大,身边都是些好看的姑娘,他也从来不掩饰自己的“肤浅”,如果连脸都看不下去,又怎么能产生感情?
可是,他的小加工厂倒闭,还欠了一大笔外债,他走入人生最黑暗的那些日子,全世界的阳光都离开了他,而且,身边那个好看的姑娘,也因为看不到他的未来,无奈离开了他。
那些日子,许诺每天浑浑噩噩地,就想这么沉沦下去,家里人安排他相亲,他看到丁小慧的第一眼,就断定她不是自己想要的人。听介绍人喋喋不休地在说丁小慧的父亲开着多大的公司,有着多少的市值,他就不耐烦,“这姑娘也太不好看了。”
母亲大概是被他太长时间的颓废状态气坏了,脱口而出,“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人家好看的姑娘能跟你吗?”许诺就是被这句话打败了,他也就只配不好看的姑娘吧。于是,他妥协了,认命地接受了他的后半生。也有朋友调侃他,他跟丁小慧结婚,以后的人生简直少奋斗二十年。
许诺并没打算沾丁小慧家的便宜,但他结婚后,确实感受到了她家里资金雄厚的好处。至少,丁小慧不像其他姑娘那样,急吼吼地盼着他赶紧功成名就,买大房子,换好车。这一切丁小慧家都有,她的家境让她并不急着催他振作,而是非常有底气地说出,“以后,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许诺在打工了一段时间后,再度拾起了自己的老本行,他对加工业还是比较熟悉的,原来只是因为经验少,吃了亏。慢慢地,他的生活步入了正轨,他发现,自己对丁小慧的感觉也渐渐发生了改变。一个原料商临时毁约,让他又面临交不上货的危险,他跟对方吵着吵着,两边都怒不可遏。丁小慧接过电话,轻言细语,有理有据,最后,对方不仅道了歉,还给许诺做了赔偿。那件事,让许诺觉得,自己根本就不了解丁小慧。
丁小慧还有很多小事,都让许诺在她的身上看出了自己的问题,他尝试着改变自己,也更努力地投入事业。他的表现终于赢得了岳父的认可,主动给他介绍一些资源,帮他扩大了规模,在这个城市的加工业,许诺开始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许诺从没想到,自己这妥协来的人生,居然演变成了幸福的模样,他是满足的。尤其是在他碰到难题想放弃的时候,心头就会出现丁小慧的眼神,是笃定的,平和的,让他觉得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一切都如此完美,可是,丁小慧却有点变了。
不想做亲人
别人的婚姻是爱情的尘埃落定,他们的婚姻,却是一场隐形战争的开始,是她对他爱的争夺战。在这场战争里,丁小慧一刻都不曾放松。
他在婚礼醉酒后的话语无时不在提醒着她,他并不喜欢她。但结婚后的许诺,作为一个丈夫,真的没话说。他的事业起步后,身边也出现不少好看的姑娘,但他从不跟人暧昧,除了必不可少的应酬,尽量赶回家陪她吃饭。
丁小慧怀孕时害喜得厉害,他坚持给她做美味的早晚餐,把核桃仔细地剥开让她带去上班,把家里的重活累活都包了,一直到陪她进产房,握着她的手。女儿出生后,他半夜起来冲奶粉,换尿布,给娃洗澡,大了陪她玩,给女儿讲故事。
丁小慧眼见着许诺从一个爱冲动的小伙子,一点点成长为有责任担当的好男人,有他在身邊,她就感到心安。原本,丁小慧以为,许诺能对她好,她就很满足了,后来,他越来越无可挑剔,她却越来越贪心。
丁小慧一直觉得,许诺对她从开始的相敬如宾到如今的越来越温柔,也愿意带她参加老朋友的聚会,只是因为他是个重“承诺”的男人,答应了娶她,就会对她负责一辈子。可是,她要的,根本不是他的这种好。
丁小慧是见过许诺在喜欢的人面前的样子的。那天,她在楼上,看着他走向等他的那个女孩。那时的他,产品彻底被拒,丢了生意,明明心情很低落,看向女孩的那一瞬间,眼神里的光几乎照亮了四周。那场景看得丁小慧心里发软,不自觉地跟着他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扬。以后,许诺那样的表情,丁小慧再也没见过。
在许诺的通讯录里,丁小慧的名字分在“亲人”那个列表里,每次她看到,心里就会不舒服,她不要做他的亲人,要做他的爱人,一辈子放在心上的那个人。
爱上爱我的你
许诺见过前女友的事,并没有瞒丁小慧,她对许诺的行为挑不出错,却忍不住揣测他们见面聊了什么,他看向她的眼神,是不是一如几年前那样的炽热,只不过是在这样的想象里,丁小慧就伤了心。
结婚五周年纪念日,原本他们计划好地要去补度蜜月,丁小慧没有等许诺,一个人去了。那个小海岛在南太平洋上,是被誉为一生中一定要带最爱的人来一次的地方。每到傍晚时分,就有人仿照当地土著的风俗举行婚礼,伴随着节奏感强烈的鼓点声,人们又唱又跳的,向两位新人祝贺,那场景热烈又浪漫。只是,身边没有许诺,只能让她更加感伤。
许诺是在电视上看到海岛发生地震的新闻后,匆忙放下手头的工作赶过来的,他提溜着一颗心飞了一路,看到丁小慧毫发无损地站在他面前,他才松了口气,紧紧地抱了抱她,“你是想吓死我啊?”
那一刻,丁小慧终于从许诺的眼睛里看到了他曾经有过的那种眼神。那天,他们也模仿当地人的风俗,补办了一场婚礼,许诺肢体并不协调,却依然坚持用笨拙的舞姿向她表达着爱意,丁小慧看着他笨手笨脚的样子,笑着笑着,眼圈就红了。
许诺向丁小慧坦白,自己是在结婚之后,才明白婚姻的真正价值,不是花好月圆时的锦上添花,而是他走在人生的阴暗面时,有她的扶持,当他寂寞的时候,有她愿意陪着他无所事事。是她对他的好,让他想变得更好,也让他爱上她。
感动至极的丁小慧并没有满足,她监督着他打开通讯录,重新建了一个“亲密爱人”的分组,把她的名字拉了进去。
那个冬天,我和丈夫结了婚。嫁给他,我是有点不情愿的。丈夫平凡无奇,但因为我已经跨入了大龄女青年的行列,深怕过了这村就没这店,所以再三思量,还是答应了这桩婚事。
房子里装了空调,因为丈夫特别怕冷。每到冬天,他都需要特别保暖的内衣,有时睡觉还穿着。
结婚第二年。我和丈夫回他乡下的老家。他老家在一个大山沟里。
公婆住的老屋是一栋破旧的砖房,不仅简陋,而且很脏。那些我平常最怕的蟑螂、 老鼠 公然在房子里大摇大摆地出出入入。
丈夫偷偷把我拉到一边,说这里条件差,让我千万要忍耐,别露出嫌弃的神色,那会让老家的人难堪。
晚上,天气很冷,丈夫却一反常态,脱光了衣服,只穿着内裤睡觉。我怕他冷,丈夫却说,回了老家后,整个人突然就不怕冷了,穿着保暖内衣睡觉,反觉得有点热。
一连几天,丈夫都是如此。一天傍晚,我从外面逛回来,刚到门口,就听到婆婆对丈夫说:“你这孩子,从小就怕冷,一受凉就会感冒,怎么回来后也不注意点,天天光着膀子睡觉,难怪会感冒。”
丈夫一边吃药,一边说:“她爱干净,而且皮肤敏感,被蚊虫一咬就红肿一片,大半个月都消不下去。咱们这里跳蚤多,我脱了衣服睡觉,跳蚤就过来咬我了。”
我听得眼角都湿了。有这么一个人,愿舍身赠你一夜安宁,这是何等的幸福。
她也好,向飞也好,哪点比别人差了?非沦落到被迫相亲不可!
要才有才,要貌有貌
听到老妈提出的相亲要求,白小远当即拒绝,“就我,还用相亲?”
老妈白了她一眼:“你,一个开小饭馆的,相亲还不应当?”
没错,白小远是开饭馆的,开着一家“小远养生菜”,小门小户的格调,每天七八桌客人,以素菜为主,强调养生和养颜,顾客多为女性。不算有什么成就,但利润大,比当白领收入高得多,而且白小远喜欢那种自己说了算的自由感,所以,当初她才会毅然决然放弃了那个“千辛万苦考上的公务员”,为此,差点跟老爸老妈决裂。
好在现在家人也都认可了一个学经济的高才生沦为一个饭馆小老板,只是这番折腾下来,白小远就沦落到了剩女的行列——26岁的白小远其实不着急,着急的是老妈,所以,每天撺掇小远相亲的事儿。
白小远觉得,相亲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和一个所谓的“官二代”相亲,坚决不可以,那种人还需要相亲吗?就算长得不好看也有一群姑娘追。除非先天条件不足,莫非……白小远脑子一转,问老妈:“他是不是残疾啊?”
老妈白了女儿一眼:“人家好着呢,还是硕士生,比你不知道强多少倍!你姑父和他爸以前是老战友,操心着你的事,你必须去……”
没等老妈唠叨完,白小远便捂住了耳朵。老妈真是急糊涂了,凭他是谁,她白小远也算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经济独立,上赶着不成?所以,不等老妈继续施压,白小远便从家里逃了出来。
上帝到访,不胜荣幸
从家里出来后,白小远突发奇想,决定去最近给自己饭馆供应蔬菜最多的那家小农场看看。她从包里翻出了送货男孩留下的名片:向日葵农场。
白小远笑了,这名字,真有欣欣向荣之感。
根据名片标注的地址,出城七八公里,路边开始出现大片大片向日葵。正是盛开季,明艳艳的黄色连成片,赏心悦目。公路右侧,一条略窄的平坦小路,引着白小远一路到达目的地。
然后,在田地的一片辣椒丛中,白小远见到了农场主人向飞。
向飞比白小远想象中年轻,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高而健壮,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眉眼不算好看,但并不讨人烦。
白小远自报家门,向飞笑起来:“上帝到访,不胜荣幸。”
白小远有些不好意思。小打小闹的生意,她算什么上帝?他的小农场,规模纵然不算大,供应白小远那样的饭馆百十个也不成问题。但向飞不这么看,向飞说,对刚刚起步的他来说,任何一个客户,都是实打实的上帝。
白小远窃笑,这男人,倒是诚恳。
正是各种蔬菜、瓜果的成熟期,小农场内硕果累累,也果然如宣传所说,纯天然,无污染。做餐饮两年多,她已经知道,真正纯天然、不使用化肥和增长剂的蔬果,样子并不好看,水果的个头会小一些,颜色也不艳丽,蔬菜则长得不整齐,叶片不够肥硕,根茎也不粗壮……卖相不好,但品质好。
在转了小半个农场后,白小远便决定跟向飞签一个长期供货协议,并且提出一个要求,让向飞录制一份蔬菜种植、生长过程的视频,可在店中播放,增加说服力。
向飞笑起来,随即领白小远去了他红砖碧瓦的办公室,拿出已经备好的照片和视频CD。向飞有些不好意思:“我是学策划营销的,其实种菜不是我的专长,个人爱好罢了,为这,老爸差点跟我断绝关系……”
白小远忍不住笑起来,竟然是同病相怜,于是忍不住说给向飞听,说到“我妈都认定我以后只能找个开饭店的”时,向飞也大笑起来,“开饭店的有什么不好?门当户对。”
在向飞的笑颜和戏谑中,白小远记起,好久,她不曾和一个年轻男子这样肆无忌惮地说笑过了。不知怎么,这个黑皮肤、白牙齿,接近于非洲人特征的男子,给她一种舒适感。但几分钟后,向飞的一句话,打飞了白小远的这种感觉。向飞说:“能搭你的车回趟城里吗?嘿嘿,家里逼着相亲呢。”
包圆你的菜
开着车,白小远没有再主动开口,倒是向飞,一路跟她唠叨这两年种菜的经历,说到刚开始,因为一窍不通,种了一棚秋葵全死掉了,辣椒也买错了种子,还有西红柿,到一个个熟透了自动坠地,颜色也没有变红……更有推销产品的各种不易,一直说得白小远的心慢慢柔软起来。相比之下,她倒是比向飞容易得多,找到一个“养生”的噱头,又请对了厨师,很快就顾客盈门了。于是安慰向飞:“现在不是都好了?”向飞摇头:“也仅能够维持,不算盈利。”随即又说,“不过我能坚持。”
是啊,对“不走寻常路”的他们来说,坚持的确很重要。白小远给向飞打气:“等我的饭馆做大了,包圆你的菜。”
“我等着。”向飞态度诚恳。
不长的路途,后半程说说笑笑,很快便到了,向飞居住的小区,离白小远的饭馆并不远。白小远诚挚邀请:“欢迎你来做客,免单。”
“好,若是相亲成功,我们一起来。”向飞半开玩笑,“这种菜馆适合 女生 ,我知道。”
也应了一声“好”,但白小远自己都能感觉到,这个字说出来时口吻的僵硬。
整个下午,白小远有些心不在焉,服务生都纳闷询问:“小远姐,有心事啊?”
白小远笑笑,不答。有什么心事呢?一个一面之缘的“非洲小子”而已。可心里,就是有那么几分不畅快,好不容易等到最后一桌顾客离开,已经深夜了。厨师离开时说紫甘蓝需要多进一些,这两日很受欢迎。白小远想了想,拨通了向飞的电话——要菜,这个理由足够名正言顺。
只响了两声,向飞接起来,白小远轻轻咳了一声:“抱歉,这么晚打扰你。”说明缘由。
那端,向飞笑起来:“这样的好消息,任何时候都不是打扰,求之不得呢,明天一早,我送去。”
“已经回农场了?”白小远的口吻装作随意,“相亲战果如何?”
向飞依旧笑,“没相成,人家根本就没来,大概嫌弃我是种菜的。”
“这样啊。”白小远的心没来由地舒畅起来,却还装作充满歉意,“对不起,本来是想祝福你的。”
“有什么对不起的?本来就没什么好见的,要不是爸妈催得急,我才懒得回去。”向飞轻描淡写。
又一种同病相怜。原来被逼着相亲的不止她白小远一个。可是,她也好,向飞也好,哪点比别人差了?非沦落到被迫相亲不可?白小远果断拉了战线联盟,向飞表示赞同,不过,他又提了一个请求,沉吟片刻后,慢悠悠地说:“要是我妈再逼我相亲,小远,你能不能替我挡一下呢?”
白小远一下没听明白,反问:“我怎么挡?那是你妈。”
向飞就轻轻咳了两声。白小远一下明白过来,脸倏地红了。白小远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慢悠悠答道:“看情形再说。”
只是白小远没想到,3天后,她就接到了向飞“冒充女友”的求救信号。
早晚都是你的菜
那天下午,白小远正在盘点账目,向飞打来了电话:“我妈竟让我去和一个人民警察相亲啊,我果断跟她说我有女朋友了,小远,救急!”
向飞一连说了3个“救急”,白小远同意了。
“救急”之前,白小远还是刻意进行了一番装扮,长发做了软化,直直披在肩上,化了淡妆,穿了白T恤和粉绿色短裙。白小远知道,这是每个母亲都喜欢的那种装扮,贤淑、得体、小清新。
果然,连准时来接白小远的向飞,一见之下,眼神中都流露出欢喜,但顾及着“做戏”的身份,终是没说什么,一路上,只是不停道谢。
订好的酒店,两人准时到达,白小远稳稳情绪,在旋转玻璃门边,大方地挽着向飞的手臂走了进去。白小远决定演好这出戏,最好演得跟真的一样。
向飞一副喜出望外的神情。
两分钟后,两人牵手推开包间的门,起身迎过来的人却让白小远大吃一惊,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要给自己做媒人的姑父。
一时间,四目相对,彼此都有些傻眼。而姑父身后向飞的父母和白小远身边的向飞,则是莫名其妙。直到白小远喊了一声“姑父”,姑父才回过神来,指指白小远,又指指向飞:“你们……你们那天不是没见成吗?”
白小远瞬时明白过来,向飞竟然就是她那日放了鸽子的相亲对象,可是山不转水转,她却自己主动地又转到了向飞身边。而向飞,在牢牢盯了白小远半分钟后,哈哈大笑起来,说:“就知道,我早晚都是你的菜。”
26岁的张扬是典型的“毕婚族”。大学刚毕业,在其他同学忙着找工作的时候,她却和大学里谈了3年恋爱的男朋友忙着结婚,美其名曰“先成家后立业”。结婚后,两人开始紧锣密鼓地找工作。老公还顺利,一个月就找到了发展前景和收入都不错的工作。张扬却屡屡碰壁,每次面试时人事经理问到她预期的结婚年龄和生育问题时,她都会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已经结婚了。这时,人事经理都会表露出一丝诧异,然后再问几个问题就让她回家等消息,结果却总是石沉大海。张扬很纳闷,有时自己看起来明明比同去面试的人优秀,为什么最终被录取的不是她呢?
一天,她忽然在网上看到了“隐婚”一词,女性为了事业隐婚目前已经成为一种现象了。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屡次面试不成功,问题皆出在“已婚”上了。反正近几年没打算要小孩,何不也玩一下“隐婚”。张扬将自己的想法和老公说了,老公认为,为了理想的工作机会可以试一下。没想到,重新回到“未婚”身份的张扬一周之内就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张扬随后和老公约法三章:两人对外仍以男女朋友相称;上班时间尽量不打私人电话;不带同事回家。
在单位,因为刻苦努力、头脑灵活,张扬很得领导的赏识和同事的喜欢。为了忠实于自己的“单身”身份,张扬尽量参加公司同事间的单身聚会。一次聚餐时,同部门的一个男同事大胆向张扬表达了爱慕之情。张扬非常委婉地表示,自己已有男朋友。男同事非但没有退缩,还表示可以公平竞争。以后的日子里,张扬经常能收到这位男同事表达关心的短信和电话,并且在工作上得到他很多的帮助。虽然张扬多次拒绝,同事不但不肯退步,反而更加殷勤。张扬周旋于男同事和老公之间感到非常累,他怕老公发现同事追她产生误会,也怕和同事闹得太僵,不利于工作。
从宣称自己单身的那一刻起,小米就知道,将来为圆这一个谎,不知道还要再撒多少个谎。果真,每次当老公打来电话时,呼之欲出的“老公”二字都是到了嗓子眼又被咽了下去,然后调整表情,公事公办地和老公对话。和同事在一起时,她避谈家事,每次被问到个人问题,她总是含糊其辞。一次,一个同事跟她说,看到她周末和一个男士很亲密地逛街。她马上否认了,说同事肯定是看错了。以后再和老公一起出去,她总是要求保持一段距离。老公觉得她对这件事情的态度有些过了,为此两个人经常吵架,老公认为再这样下去,两个人的感情迟早要破裂。
最近,单位来了个新同事,是她以前同事的好朋友,曾经在一次聚会中见过她老公。小米还没来得及告诉这个同事不要在单位谈及她已婚的事,新同事已经在无意中问起了小米老公的近况。看着好奇的同事,小米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同时,她发现,上司也在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虽然没有被辞退,以后的工作中,小米明显感觉到领导对她不那么重视了。
隐婚是一把双刃剑,在享受隐婚带来的工作机会时,隐婚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对女性而言,隐婚后虽然可以得到较高的职位和更好的工作机会,却不免影响家庭的和睦。两个亲密的人要扮作陌生人,还要和其他的追求者及热心介绍对象者周旋,本身就是一件很耗费精力的事。何况现在社会信息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集也比较多,隐瞒得再好也有被揭发的风险,这势必会影响到今后的工作和跟同事的相处,得不偿失。其次,除了“丁克”家庭,结婚就必须面对生育问题,隐婚的女性想要孩子也是难上加难。要,就必须和公司坦陈隐婚的谎言;不要,年龄越来越大,也许以后会没有机会;更有一些意外怀孕的隐婚女性在向单位要求休假时因为诚信问题被辞退。
婚姻是个人的权利,也是隐私,面对婚姻与事业,选择事业而避谈婚姻,本身就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放弃,而后还必须在谎言与圆谎中生活,这时婚姻就变成了一种负担,重者还可能发展成心理疾病,整日惶恐担心,不但会影响到工作,也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
1
我养的一条红鳍白肚金鱼死了。
晨晨说是我害死的。因为前一天,我喂鱼时倒鱼食倒多了,金鱼是撑死的。
晨晨在化妆,今天她打扮得特别美。白色的长裙子,中分公主头,看起来特别清纯好看。我知道今天又是那个人来北京的日子了。
晨晨出门前很鄙夷地对我说:你能不能别把那鱼放你手心里呆呆地看啊,腥死了。
然后晨晨就走了。她心情挺好的。那个人一来北京她什么脾气都没有,但如果那个人不在,她就会像时时刻刻在来“大姨妈”,各种恼火,暴躁。
那个人有妻子,和晨晨是在一次饭局上认识的。晨晨从来没有给我看过那个人的照片,也没有告诉过我那个人的名字。晨晨说,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那个人太牛了,一说,就是绯闻。
其实,我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就算那个人再厉害又怎么样呢,能给她什么?能长她自尊吗?
我所坚持的晨晨就不懂。晨晨所追求的,我也不懂。
我和晨晨认识了半年多,我们一起合租了这套民房。我们搬进来时,那金鱼就在了,是前任房客留下的,一共4条。一直以来我觉得那么小的鱼缸养着4条鱼太拥挤了,现在却觉得,那剩下的3条,一定觉得很空虚。
2
那个晚上晨晨没有回来,后来的好几个晚上她都没回来。
晨晨在的时候不觉得怎样,她一不在,我倒是有些害怕了。我就跟夙阳在网上天南地北地聊天。有时,夙阳也会给我打电话,我会在他的声音中睡着。
我不记得我和夙阳是怎么认识的了,就好像莫名其妙地亲密起来,每天不厌其烦地互相打扰。
当然,只是在网上。我给夙阳讲我的梦想,我说我要写一本可以感动全世界的小说。夙阳会鼓励我。我在生活中是个很安静的人,但一到网上,我就像个话唠一样。有时我说十几句,夙阳才来得及回上一句,我也不生气。
我们莫名其妙地聊了大概半年后的一天,夙阳告诉我,他那天见到我了。
我吓了一跳,怎么可能。
夙阳说,他去了我所在的那家沃尔玛超市服务总台,问了我洗手液在哪个位置。
那时,我在沃尔玛做播音员,每天都有很多人到总台去问很多问题。我真的不记得哪个人问过我洗手液的位置。
我觉得有些生气,因为他看过我了,我却连他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让我感觉有些吃亏。
所以,我就不依,我说,不行不行,我也得见你。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夙阳面前,总是一副小女孩恃宠而骄的样子。
夙阳说,等你真正准备好的时候,再来见我吧。
3
五月的时候,晨晨出国旅游了,又只留下我一个人。我发烧了,大概是因为春季过敏,浑身起了小红疹子,一片一片的特别恐怖。
我一个人去医院挂吊瓶,夙阳刚好打电话来。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夙阳声音的那一刻,我一下就哭出了声。
真的,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当你生病的时候,你觉得你一个人完全可以扛住的时候,忽然间一个亲密的人出现,就算是打了一个电话而已,这种出现,就像一双手,刷地推翻了你刻意搭建的坚强的假墙。
就是在那天,我见到了夙阳。他来到医院,有些害羞地坐在我身边,陪我打完了吊瓶。
说实话,我对夙阳的第一眼感觉不好。他和我想象中的太不一样了,虽然他早就告诉过我他大了我10岁,但我看到他的脸,还是觉得他好老了。
我是个心里有事儿就立刻无法控制地挂在脸上的人,夙阳看着我笑了:怎么,对我很失望?
没有啊,我说,面无表情的。
打完针,夙阳开车送我回家。我不认识那辆车,只觉得好大,好爷们儿。
之后他又开车送我的好几次,被晨晨看到了。晨晨直接爆了粗口说:我靠,小雨,你钓了个金主啊,卡宴呢。
我不认识什么卡宴。我也不在乎夙阳是不是有钱。
几年之后,“非诚勿扰”大火,有一个浓妆艳抹的姑娘说她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而我呢,当时的选择就是宁愿坐在自行车上笑,也不坐在保时捷里哭。
4
因为我的冷淡,夙阳挺受伤害的。虽然他依然每天给我打电话,但明显的,他说,感觉不到我的热情了。
有一次,他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停机了。他就帮我充了钱,问我怎么手机停机了?我说,我没钱了。他立刻就来给我送钱,厚厚的一沓,我不知道是多少。但我怎么都不好意思要,他好说歹说,我才抽了500。
那500块,我一直没有还他。倒不是我不想还,而是我怎么给他他都不要。他的这种不要,让我觉得难堪,让我觉得我是一个被他施舍的人。
所以后来,我就不接他的电话了,短信也不回,QQ也拉黑了。
最后一次见夙阳,是在我租住的民房的旁边,坐在他的车子里。他很忧郁,瘦了许多。与我第一次见他时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我们聊天,基本上是他说我听。后来,他伸出手来要拿什么东西,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他的手像闪电一样缩回去了,然后不停地对我说对不起。
他说,有朋友约他去广州那边做生意,前景不错,他问我的意见。
我知道他是想说:如果你不让我去,我一定不去。
但我偏偏说的是:去啊,你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尝试去别的城市生活也好。北京人口基数大,刚好给我们这些北漂空出来一个人的氧气。
他笑了,看着我说:真是不知道拿你怎么办。
在我与他见面的那些辰光,他从未讲过他喜欢我。2年后,当我离开了北京,收到了他的邮件,在邮件里他才承认,那时他有多喜欢我,甚至为了我在3个月内瘦了30斤。他一直以为我嫌弃他胖,可是后来发现,我还嫌弃他老。而我呢,我拥有的年轻和无限的未来,是他所拥有的一切都配不上的。所以,他放了我。放弃了我。
看到那封邮件的时候,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我们确实拥有了一辆自行车,经常一起骑着那车去买水果和蔬菜。
我与我的男朋友是在夙阳去广州后1个月后认识的,我看到网上有人招兼职配音演员,我就去应聘了。就是在那里碰到了我现在的男朋友。他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年轻,阳光,穷,有理想,愿意奋斗。
他满足了我22岁那年所希望的一个男朋友该有的一切。
于是,我们在一起了。我为了他放弃了在北京的漂泊,和他一起回了他家乡的小城,一直住到现在。
5
我走的时候,晨晨非常生气。晨晨在北京漂了3年,一直没有什么朋友,而我是她唯一的一个不讨厌的,又傻气的姑娘。她说我是奇葩,我怎么可以放弃高富帅去和一个屌丝在一起。
我就再也没有跟晨晨联系过。那200块钱,让我挺伤自尊的。所以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晨晨和那几条金鱼怎么样了。我走的时候,那3条游得正欢。
最近我总想起夙阳来,总会想,如果当时我和他在一起了,现在会怎样呢?我们结婚了吗?蜜月会去马尔代夫吗?我们会有一个儿子还是女儿?我可以去他的公司做行政工作吗?
我陷入各种各样的幻想,直到我又帅又勤快的男朋友喊我:宝贝,饭做好了,你快来吃。
我嘴里喊着:马上来。然后就去餐厅。吃饭的时候男朋友会把鸡蛋和肉丝都夹给我,我一边吃一边笑,把夙阳和我那一年里犯傻的一切,都忘在了脑后。
一
这个冬天有些干冷。周末,突然下起了初冬的第一场雪。
我生长在杏花春雨的江南水乡,从小就喜欢斜风细雨的浪漫。22岁大学毕业那年,我随安源来到北京,一住就是三年。
北京是我居住的第一座北方城市。我在迁居北京之后,开始喜欢北方的冬天。我喜欢被白雪覆盖了的城市,没有灰尘,没有肮脏,没有风沙,只有洁白。那是一片童话世界。
走在冬雪的清晨,我想起我读过的一首诗:“我躺在我们的床上,床单很白;我看着我们的城市,城市很脏。”
我陷入沉思。安源习惯在我沉思冥想的时刻,从我的身后袭击我,我也习惯了他从身后拦腰抱住我的感觉。
当初大学毕业,我极力劝说他留在江南,我们可以在细雨纷飞的时节撑一把花纸伞去雨中漫步。安源说北方的冬天有厚厚的雪,我们可以一起手牵手去踏雪寻梅。我耍赖说,南方人怕冷。安源把我紧紧地拥在怀中,在我的耳边说,我的怀里四季如春。
在北京生活的第一个冬天,第一场冬雪刚下,我就全副武装地随安源跑到屋外的雪地上堆雪人。那是我们在北京共同度过的惟一的一个冬天。
第二年秋天,安源就被单位选派到美国去读MBA。我成了留守女人。
安源走后,我仍一个人居住在这套一居室里。我和安源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所以我连陪读的份儿也没有。再说我是个独立性很强的人,在国内有自己的天地,大可不必为了出国、为了安源、为了陪读去要那一纸婚书。对于形式上的东西,我向来不屑一顾,何况安源的父母从来就不曾接纳过我这位“外来儿媳”。
他的父母一心指望他能娶个北京姑娘做媳妇,可他偏偏选择了户口、工作均不在京的我。我也是为了他为了我们的爱情才放弃了江南稳定的工作和优越的家境。安源为了和我在一起,毅然地从家里搬出来租了这套房子与我同住。为此,我对安源一直心怀一份感动。
那一晚,我伏在他的怀里,紧紧地贴着他,心里暗想,我将爱这个男人一辈子。
二
安源去美国两年了,我们之间的书信联系和每个周末的电话之约从未间断过。
这个周末,我谢绝了同事们的邀请,放弃了和巧巧去英东游泳馆游泳的机会,闭门在家等候美国长途。
一分一秒有感知地从我的心尖上滑过,失望开始一点点地蚀骨。我忽地深刻体验到一种叫做寂寞的感受。25岁的成熟女人,有爱情滋润着,不应该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翻看安源给我寄回的情书,一遍遍地品读。见字如见人。我是含笑地读着情书入睡的。躺在长沙发上,身边是一页页的信。
醒来已是上午九点。昨晚安源失约了,这可是第一回没有等来他的电话。
我拿起电话。
美国该是晚九点钟,安源肯定会在。长长的电话铃响,没人接听。我不甘心,又拨了一遍。一个悦耳的女声,说安源正在洗澡,让我等一会再打电话过来。
我一愣,拿着听筒不知该说什么。对方挂断了电话。
我的脑子里一片混沌。待我从沙发上跳起来,我知道事情不妙。我和安源同居两年,我太熟悉他的生活习惯。他总是在和我做爱前洗澡。我开始坐立不安。我全身乏力地跌坐在沙发上,脸红一阵青一阵。我怀疑是不是我听错了。安源怎么会在国外又有了别的女人,这不可能。他说过他会爱我一辈子的呀!
电话铃声响起,我从胡思乱想中逃了出来。电话是巧巧从游泳馆打来的。她游完泳打手机想和我聊天。
巧巧是我不远也不近的朋友。她是女人中的尤物,比我大一岁。我想象得出她现在正躺在白色的太阳椅上,穿着鲜艳的比基尼,性感得像是一朵绽放的睡莲。
我在电话这边结结巴巴的东一句西一句让她摸不着边际。她知道我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她对着听筒大喊一声:“我一刻钟后赶到。”
十五分钟后,巧巧美艳动人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已红肿着双眼泣不成声。在巧巧逼问下,我痛痛快快地哭诉了安源的行为。巧巧没有任何同情和安慰的话语,反倒说这些都在她的意料之中。她认为安源的变心属于正常现象。如果他像我一样痴心不改,那才不符合时下男人的心态。
我抱着偌大的布娃娃抽泣不止。巧巧轻松地拍拍我的肩,说:
“傻瓜,你哭得这么伤心,是因为你付出的情太深,人家才不理会这些呢,还是学得聪明一些吧。”
一直以来,巧巧认为为爱所累是痴情的傻瓜。她早已洞穿爱情。从她的第三任男友弃暗投明伤害她之后,她就宣誓从此与爱情绝缘。
巧巧的生活里从来不缺少男人,她经常更换男朋友。她主张两个人在一起时加倍珍惜,分开后学会忘记。这是她的快乐原则。
在她的眼里,我是个爱情低能儿:为了守住一份承诺,兑现一份感情,守望700个日日夜夜的空心岁月,甘于一份冷清和寂寞,苦苦地等着一个未知的人。
想到这些,我真后悔没有听从巧巧的劝说。我戴着现代的面具和巧巧一起泡酒吧、进迪厅、逛商场、抽圣罗兰牌的香烟,实际上骨子里却怎么也现代不起来。
我每晚抱着安源临出国前为我买的洋娃娃想着他入睡。我从来不曾设想有一天安源会抛弃我,或者有另外一个男人进入我的生活。
我太相信我和安源之间的感情。巧巧早就提醒过我,这个年代的爱情,经不起时间和空间的考验。
三
又是一个周末,早早的,我穿上紫红色的羊绒大衣,提上一个大大的纸袋去了巧巧的公寓。
巧巧住在建国门附近的一套公寓里,这是她新近的一位男朋友赠送给她的。那男人还送了一辆白色跑车给她做26岁的生日礼物。她就将那辆跟随她多年的红色富康转送给了我。
我开车到她的公寓楼下,透过车窗向二十层楼上观望。我看见巧巧的大玻璃窗里映着粉红色的灯光。
我打开车门正准备上楼,却看见二十层楼那扇窗户的灯光突然熄灭了。我知道巧巧今晚有自己浪漫的周末安排。
我只得无趣地调头离开。我无聊地开着车围着北京城闲逛。我宁可开着车在外面耗着,也不愿在家里等那个负心人的电话。
车开到北四环路上,途经亚运村英东游泳馆,我将车停在那里。还好,有一块地盘可以收留我。
我忘了带游泳衣。一直,我穿那种很保守的连身泳装。在下意识里,我的身体只属于安源,哪怕是在游泳池,我也尽量避免男性欣赏的目光。只有在安源的注视下,我才会觉得那是一种幸福。
我在游泳馆买了一件火红色的比基尼。我独自在游泳池里游来游去。半个小时后,我就感到有些累,心情不好。
我披上浴巾躺在太阳椅上休息。
有人请我喝可乐。我看见身边的太阳椅上坐着一个中年男人。我仔细地打量他,带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大胆。这是一张并不让人生厌的面孔,相反,看上去还很男人。我微笑着向他致谢。
于是乎,我们就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起来。
他是从海南过来在北京炒房地产的商人,住在亚运村,名字叫祝远。
我们一直聊到晚上十一点英东游泳馆关门。坦率地说,从他的谈吐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涵养的男人。我们彼此心存一份好感。
我们一同离开那里。他住的地方距游泳馆只有十分钟的路程。我主动提出开车送他。
车子停在亚运村N座。祝远邀请我去他的居所小坐,我没有拒绝。那是一套纯粹的男人居室,一套二居室的公寓,家具摆设零乱,隐约可见上面斑斑点点的灰尘。
我这才知道祝远没有结婚。他毫不掩饰地对我说,他是一个没有家庭责任感的人。
我一点都不奇怪,现在像他这样的男人太多了,一点也不足为奇。
那一晚,我留在了祝远那里。从此,每个周末,我都在祝远的公寓里与他一起度过。
四
再次见到巧巧,我不打自招。我告诉她,我已不再是一叶障目不见森林了。从祝远身上,我懂得了男性实际上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大可不必在一棵大树上吊死。
我和巧巧在二十层楼的阳台上,一边优雅地吸着凉丝丝的“圣罗兰”,一边谈论男人和女人的话题。
巧巧颇有经验地对我说,她可以从男人解开她胸罩纽扣的熟练程度,来判断他拥有过多少个女人。
我一下子想到祝远。我的胸罩纽扣一律是朝前开的。我在心里猜测我是祝远生命中第几个女人。
我和安源的周末电话之约,被祝远取代了。我很少回我和安源那套名存实亡的家。
祝远的男人味和成熟,早已将我融化。我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这个危险的男人,我试探着问他是否想过结婚。
他直言他不喜欢过那种被束缚的生活,我没有再追问什么。
我相信自己已经能够拿得起放得下。
是一个九月天,我的“老朋友”没有如期而至。经期过去了十天,我开始坐立不安起来。身体的不适提醒我必须去医院。结果是我已怀孕四十天。
在随即到来的那个中秋之夜,我躺在祝远的身边,小心翼翼地试探他,假如我们有了孩子怎么办?祝远不加考虑:“找医院做掉。”
我感到全身的痉挛,问:“为什么要这样残忍,摧残一个小生命?”
他说:“孩子是人类痛苦的延续。”
我的眼里有泪花闪动。我知道他曾经也是从痛苦的炼狱里走出来的人。
那一夜,我极尽温柔,感觉像是悲壮的生离死别。祝远根本不知道这些,我没有告诉他真相,独自一人去了医院。
我痛定思痛,下决心离开祝远,并且要努力忘记这段噩梦般的日子。
五
我很久没有回自己的家了。打开门,门缝里塞进来许多信件,全是来自美国的。我无心拆看,往床上一倒,内心深处无比凄凉。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祝远已经彻底地对我死心了,他不再追究我的失踪。巧巧又在一旁哇哇大叫,她以为我的神经错乱,又开始钻牛角尖。
我满脸迷惘地问她:“我是不是活得很失败?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我真的现代不起来。”
巧巧被我气得掉头就走,她说像我这样的人真是太无可救药。
是在一个周末,沉默已久的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一如定时炸弹惊醒了我。
我听见安源的声音从另一个世界传过来。他情绪激昂地告诉我,这个冬天是他的归期。
三年,一千多个日子无声地从指尖滑过。一切恍然如昨,我的安源回来了。
那个有冬雪的早晨,我买了一大束安源喜欢的郁金香。娇艳鲜红的花瓣在雪白的世界里显得格外刺眼。我突然觉得自己太过矫情。我将郁金香向空中撒去,鲜花纷纷扬扬地飘向远处。人早已不是昔日那个如花的女孩了!一想到这,我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涌了出来。
飞机缓缓降落。我看见安源独自一人微笑着朝我走来。我迎上前去,安源将我拥在怀中吻我的面颊。
我们的身后,留下一串共同走过的足迹。在我们的前面,还有一段路在延伸。不知我们是否还可以找回一个共同的冬天?
我和先生结婚时,我的公公婆婆都只有44岁。这样年轻的公婆在农村也是少见的,婆婆的老妯娌们开他们的玩笑:“好年轻的婆婆,会当吗?”十几年过去,也可能没有人要印证我的回答:对于公公婆婆,我的感情不是出于一个儿媳妇的礼数,也不仅是敬,而是我爱他们。
婆婆是河南正阳县人,娘家也没有几亩地,却被划为地主,被人介绍到罗山来,嫁给同样穷的公公。公公寡言,倔强实诚;婆婆一辈子改不了她的“侉话”,善良也灵活。公公瘦高,婆婆矮胖,两个人都不多话,却是琴瑟和谐地把穷日子过得温情无限。
结婚后的第一个暑假,我住在婆婆家养病,见到公公婆婆言语之外的浪漫,如菜地新开的黄瓜花,质朴的,却又是殷实地盛满生活的滋味。
每日早起,吃过早饭,公公照例不声不响挑担拿锄去侍弄田地,婆婆总是一边忙活着鸡猪锅碗,一边佯装生气地喊一嗓子:“当家的,也不吩咐我干什么!”公公也照例是不吩咐,但婆婆总能知道干什么,在碧绿的田园里,这一高一矮配合默契:公公拢沟,婆婆丢豆;等晌午,婆婆先行一步,只见她两条腿不停地在厨房堂屋来回奔跑,满庭院飘着饭香时,公公才回来,洗脸水是打好的,那碗面条是先盛出来的(婆婆说公公爱吃劲道的),公公享受着粗糙的饭菜,那张瘦瘦的并不好看的脸(我偷偷对先生说的)此时因为婆婆的殷勤而竟然有了几分君王之气。
先生此时还在北京念研究生,瘦弱书生全无用处,还是等着公婆的供给。除了河地能长出点时鲜菜换几个小钱,家里再无出钱的路子。我的能干的婆婆便和村里老少女人一起“收破烂”。这名字不好听,但实惠。婆婆对我说:“你别看着这一担子线头线脑的,能卖几十块!”她加重了“块”字的声音,脸上是铿锵庄严的表情,说得我也对这破烂肃然起敬起来:是啊,几十块,我一个月工资啊!
那一天婆婆和她们一起走了很远,晌午也没回来,下午天就变了,滚雷响得吓人。公公跑回来,问你妈呢?我们说也不知道她在哪个方向?雨果然下大了,麻鞭一般抽得人不能睁眼。天擦黑的时候,公公婆婆前后脚回来了。公公担着破烂担子,雨水从伞沿滑下淋湿了大半个身子。婆婆披着雨衣,只有脸上挂着雨水,衣服倒还干爽。那一帮老少女人从我们门前跑过,全成了落汤鸡。我们这几个全没心肺的孩子见公公婆婆回来,不停地瞎问:大(爸爸的方言)接你到哪儿了?婆婆说:接到大桥头儿了(大桥头,离家可有十几里地。)。我们又惊奇:大怎么知道你就从那个地儿回来?这回婆婆不答,黑黑红红的脸上全是笑:“啊……”可能无数个风雨的日子,早形成了只有他们两个才能破解的体语脉息。这时候再看公公,仍然是无言地俨然着。
为了多一点收入,公公婆婆也学村里人在山坡顶上种了一小块地的西瓜。夜晚便睡在棚子里看西瓜。婆婆把一家子安顿好,洗过澡,吃过西瓜后,她也要跟着公公去草棚!孩子们说:“妈,蚊虫太多咬死了,竹帘子也窄,就让我大一个人去吧。”
婆婆看着她的孩子们,嘴里说着公公,口气也像是说她的孩子:“你大他胆小,他怕,那儿好多老坟地。”在以后每一个种瓜的季节,全村老少女人都睡在家中帐子里时,只有我的婆婆陪着丈夫睡在荒郊野地里。
有一个白天,我和最小的妹妹躺在草棚里,看蓝蓝的天白白的流云,身旁有轻轻的风。我就想:公公婆婆睡在草棚的时候,有没有那么一个晚上,他们回忆起他们年轻的时光?有没有数过满天的星星?
56岁那一年,婆婆偏瘫,公公婆婆的日子彻底地翻了个个。婆婆总是胖胖的,健壮的样子,她那奔忙的身影是家的温暖,是公公和孩子们的安慰。可是我们并不懂得:婆婆的脸那特别的红晕却是病灶。正月初七,孩子都走了,我和先生也回了娘家,只剩下公公婆婆。半夜,婆婆说:我的腿怎么麻了?到早晨起床时,她咚地摔倒在地上。老俩口硬撑着走到大路上。谁知这一撑坏了事。等到我们赶到时,婆婆嘴也歪了,手也动不了了。我心一酸就红了眼:“妈,咋搞成这个样子?”蹲在田埂边,我的公公婆婆像两个孩子一样无助。
虽然抢救得及时,但我的婆婆却因为脑血栓,半边身子不能动弹了。
我们还要工作,当婆婆病情稳定后,我们只好把她交给公公。走的时候,我不敢想象:从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公如何照料他两个人的生活?那个没有了婆婆奔忙身影的农家还有家的味道吗?
但是我的56岁的公公,因为婆婆,仿佛重生一般,彻底换了个人。
他学着煮饭,好几次被柴烟呛得老泪横流,饭终于也能煮熟了;他也像女人一样到河边洗衣;他帮婆婆洗头、洗澡,婆婆大小便后他帮着细心地系好裤带。他也神奇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再也没有病倒过。田不再种了,他还是愿意种点菜,隔三差五的,小集上还有他卖菜的身影。他奔走于各种治婆婆这种病的农村土方法中,科学的迷信的,他千方百计地去找。我们给他们的钱,他几乎全花在婆婆的病上。平时他很少给儿子找麻烦,但是他为了婆婆,打电话似有责怪之意:“你在外面,就没有打听打听治你妈妈这病的特效药?”儿子也不敢说这病皇帝得了也只能降血压多锻炼慢慢恢复没有特效药。我们只好买了维生素E和维生素C等营养品寄回去。公公再打电话来就高兴地说:那药好啊,你妈吃了觉得有劲儿了。
经过了一春一夏,婆婆拄着拐杖能走了,左手的大手指也能活动了。怕她寂寞,公公想方设法还带着婆婆去赶了一次集,当婆婆出现在久违的集市上,熟悉她的乡亲都夸她气色真好,没见过比她恢复得更快的。这个时候,公公依然是讷讷的无言。
去年春节我们回乡,远远地,见小院飘扬着晾晒的粉色的床单,小院还是如往年一样干净整洁。
家还是那个味道,只不过,奔忙的婆婆换成了坐着的婆婆。婆婆黑亮的头发梳得平顺,衣服也穿得干干净净,那张脸没有久病后的乖戾表情,依然是平和慈爱的。
公公忙着煮面给我们吃。一会就端上来,有肉,有莱,只是汤有点黑。我们夸张地笑,婆婆更是笑得开怀,那表情是对一个孩子的宠溺的笑。
公公从一个小药瓶子里倒出药丸,一手端水一手拿药递给婆婆,嘴里轻轻怪她:“我赶集没回,你也要让囝(孩子)拿给你,药要按时吃才有效。”这回轮到婆婆像个孩子乖乖地把药喝了。我看婆婆自己也是能拿药吃的,但她还是要等到公公赶集回来递给她。
除夕夜,为了守夜,看完晚会,又张罗着包饺子。妹妹妹夫都回来了,家里睡不了,弟媳就让公公去别人家借宿。可是公公支支吾吾就是不动身,婆婆就笑着说出谜底:“你大想打牌。”啊哈,公公惟一的爱好就是打扑克牌。村子里人打麻将、纸牌也得赌博,他没办法,舍不得钱,就找一帮都没钱的老头儿,五分一毛的来一盘,儿女都回来,这回可有人手了。可是大家热情不高,当弟媳再次催公公走时,婆婆终于使出最后一招:“你大害怕,你妹和孩子都在我床上挤挤吧。”
弟媳大大地夸张一声:“我的个天,都60多岁的人了,怕么子呀?我一个女的都不害怕。”婆婆也不恼,笑得特别开心,因为另一个屋子里,公公终于打上了牌,并且传来了爷儿几个争牌的吆喝声。
婆婆生病,已有五年,但是公公婆婆之间,看不出久病床前的厌烦和怨怒,照顾的和被照顾的,一个倾心,一个承领。难能可贵的是在困厄面前,那一种乐观幽默,都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生命里不能丢失的另一半世界。
摄影记者曲波,以黑白胶片纪录了农村父母真实的生活,有一张照片,是久病的母亲的多皱的脸,同样多皱的父亲的脸。在镜头闪动的一瞬,老人在老伴的额上,印上轻轻的一吻。看那照片,心动心痛。
先生说:前半生,母亲悉心照料了父亲;母亲这一病,让父亲有机会,拿整个后半生来还她。
而我,读了几十年的爱情故事,而再读到古人的“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生死契阔”的诗句,就总是把我的公公婆婆作为理解的注脚。
他们是一对互相忠贞的夫妻,但两人却都感觉不到对方的爱。他们的心,到底被什么占据了?
赵晓宇的委屈:他将朋友看得比我重
陈凯是我一位女同学的哥哥,这位女同学经常说:“我最崇拜的是我哥。他是朋友圈里的‘活雷锋’。”不久,我认识了这位“活雷锋”,我们一见钟情。
相恋半年后,我们结婚了。婚礼当天,我们本来只预备了十桌酒席,没想到一下子来了近二十桌的客人,都是陈凯的朋友。他们争相给我们敬酒,并对我说:“陈凯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男人。”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但很快,我就体会到了嫁给一个“活雷锋”的苦衷。陈凯的手机一天24小时开机,而且会随时随地响起,甚至在我们亲密的时候也不例外。只要接到朋友求助的电话,他都会立即飞奔赶去。
结婚五年,我们没有在一起度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有好几次,我们本来是计划出去旅游的,票都订好了,可因为他朋友有事相求,只好取消旅游计划。
上个星期三,是我们结婚五周年纪念日。早上起床时,我就提醒他:“早点回家,我们庆祝一下。”可是到了晚上11点多钟,陈凯才回来,一进门,他就瘫坐在沙发上。我故意找他的茬,他不理我,我生气地朝他吼:“你在外生龙活虎,回家咋就哑了、聋了?”他不耐烦地挥手,说:“你就让我安静一会吧,我都快累死了。”说完径直走进卧室睡觉去了。我气得一宿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我以为他会向我解释或道歉,可没想到他一起床就匆匆出门了。晚上回家仍然很晚,也不和我说话,一连几天都是这样。我知道,他准是又给哪位遇到麻烦的朋友帮忙了。可是不管他怎样热心肠,总不能这样忽略我吧?
陈凯的委屈:她嫁的是工作,我不过是她的室友
结婚纪念日那天,我去帮一位朋友照顾他生病的父亲了。这事本来没必要向赵晓宇隐瞒,我之所以没有告诉她,一是因为我每天忙忙碌碌,懒得和她细说;二是担心她又指责我多管闲事;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在和她赌气,我故意让她生气,说得更直白一点,我想报复她。
当然,赵晓宇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我对她的不满主要源于她将工作看得比什么都重,我在她心里好像没有任何分量。
赵晓宇是一所寄宿制小学的老师,一天至少有12个小时在学校,一日三餐一般都在学校食堂解决。
偶尔有闲情,我们手牵手出去吃饭。若路上碰到学生家长,赵晓宇一定会停下来,很认真地与人交谈,常常一聊就是半个多小时,我站在旁边觉得很无聊,也很尴尬。
赵晓宇说我的手机是朋友的“110”,那我们家的座机就是她的家教热线了,家长们打电话总是没完没了。
如果说赵晓宇只是偶尔因为忙碌冷落我,我还能接受,可她好像永远都是不知疲倦地工作,对我的冷暖喜怒不闻不问,我觉得很孤单。我虽然娶了她,可总觉得她像是嫁给了工作,这样的生活不如单身。
咨询手记
1、婚姻容不下“第三者”
我们对“第三者”的问题很敏感,一听这个词,大家就会警觉,可是当这个“第三者”不是我们平常意义上说的婚外情人,而是以工作、交际、应酬的形式出现时,很多人就觉得无所谓了,于是,这个“第三者”大摇大摆地侵入你们的婚姻,慢慢将配偶的位置挤占,最后只剩下你和“第三者”相依为伴。
陈凯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是在做“活雷锋”;赵晓宇也将工作当作了自己生活的轴心,他们的内心被个人的喜好充满了。可是回到家里,他们却感到情感上的孤独,他们审问对方:我在你心里算老几?但他们却没有自省:在我的心里,给对方留了多少空间?
夫妻感情的亲密和融洽是需要双方用心守护和经营的。许多事情都在争夺你的爱,比如工作、朋友、嗜好、家务、金钱等,一旦他们的位置超过了配偶在你心目中的位置,对婚姻关系是极具破坏力的。正如银行严加看守客户的钞票一样,每一对夫妻也应努力保护好婚姻的核心——爱。
想成为婚姻的好管家,你必须学会加强夫妻之间的联结,联结越牢固,外力越不容易侵入。
2、建立亲密的两人世界
我问他们:“你们家里有几口人?”
“两口人。”赵晓宇脱口而出。
陈凯疑惑地看着我,他可能猜到我的问题背后有另外的问题。
我说:“我发现你们是一家四口,丈夫、妻子、工作和朋友。当然,也可以说是一家三口,工作和朋友属于一个角色,都是‘第三者’。”
陈凯马上抗议:“朋友怎么是‘第三者’?我那些朋友都是家庭观念非常强的人,他们给我做出了榜样,而且经常提醒我要多关心妻子,甚至还指导我如何处理家庭矛盾。”
我向他解释:“朋友当然没有错,但你广交朋友,助人为乐,将朋友的利益看作高于一切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你们正常的婚姻生活。”
陈凯点点头:“以前我还认为我们各有各的喜好和追求挺不错呢,我甚至还向一位刚结婚的朋友传授经验,说像我和晓宇这样各取所好,避免了很多争吵。”
“说实话,我倒希望咱们能有一些争吵,至少这能让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忙些什么。现在倒好,咱们见面的机会和说话的机会都少了!”赵晓宇感慨。
“你们目前的关系中出现了一段真空。真空既不传热,也不导电,因此你们感觉不到爱的温度。出现真空是因为有不属于婚姻的东西介入了,造成了隔阂。因此,现在就需要驱逐这个‘第三者’,让爱在两个人之间畅通无阻。”
陈凯想了想,说:“多花一些时间交谈、沟通,融洽夫妻感情,这的确是我们需要的,我们一定会努力去做。但如果为了婚姻,拒绝朋友的求助,那不是得罪了他们吗?这会让我很难受。”
“对于婚姻来说,夫妻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其他所有的人或事都只能排在后面。如果把握不好两者之间的度,婚姻就会受到威胁。”
如何把握这个度,我给他们提出了两条原则
第一,尊重配偶。下班后和节假日的时间是属于家庭的,如果要在这个时间加班、会朋友等,必须事先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受客观条件制约,没有事先告诉配偶,那事后一定要诚恳地解释并道歉。这是为了让配偶知道,你始终将你们的关系放在第一位。
第二,设立适当的“夫妻时间”。外人、外事、外物对婚姻的干扰是不以我们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但我们却可以调控婚姻,让夫妻关系尽量少受那些干扰。设立适当的“夫妻时间”就是一种有效的调控方式。在这个时间段内,要拒绝一切干扰,夫妻敞开心扉地交流。
一个星期后,赵晓宇欣喜地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刚刚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他们关了手机,拔掉了电话线,边喝茶边聊天,回忆恋爱经历,谈各自的梦想,谈自己读过的一本书,感觉非常好。
表姐第一次带男友A先生现身家庭聚会时,大家有点大跌眼镜。
要知道,我这表姐,除了在小城赫赫有名的外企,管着一大号人,还是个肤白腿长的大美人。这样的尤物,是用来给女人嫉妒,男人远观的,可表姐的恋爱谈了一场又一场,对象从富二代到业界精英,愣是没有一个让她下定决心走进婚姻。
而这个A先生,怎么看都有点不起眼。除了有个博士学历能给他加分之外,长相一般,身高一般,家里条件一般,谈吐也一般,既不风趣也不幽默。总之以世俗的眼光来看,表姐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作为丈母娘,姑妈自然是操碎了心。她用尽各种办法,使出浑身解数来阻止表姐和A先生的恋情,请求她不要误入歧途。可从小一向乖巧懂事的表姐,在这件事上,硬是态度坚决,不肯妥协。
双方僵持不下,姑妈一着急上火,生病住进了医院。
家庭会议上,七大姑八大姨纷纷用姑妈生病的事来劝表姐,这男人有什么好,随便挑个也比他好上百倍,看把你妈急成这样,你这是何苦呢?
一开始,表姐还据理力争,摆出一副“我这就是这样,你们能把我怎样”的表情。但后来说着说着,不知怎么突然就红了眼眶。她哭着说:“你们都说他不好,可我懂他的好不就行了吗?和他过一辈子的人是我,最重要的难道不是我懂他的好?”
我到今天,仍记得表姐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有点执拗,却特别勇敢特别美。
A先生到底有什么好?反正表姐每次说起他的时候,眼神里都闪着光芒。总结起来,这个A先生无非就是喜欢看书,擅长规划,懂得理财。并不值得表姐为了他,和家里闹得鸡飞狗跳,将姑妈气得住进医院。
我将这点困惑拿去问表姐,她笑着答:“我就说只有我懂他的好啊。你想想,能长年累月坚持每晚临睡前看一小时的书,说明他是个沉得下去心的人。对未来有清晰的规划和目标,并且对未来的每一个设想里都有我,这让我心里很踏实啊。我花钱一向大手大脚,因为他,这一年下来,我可是有了一大笔存款呢。你看,随便数数,他的这些优点,就让我的生活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我当然要嫁给他。你们只看到表面,自然不知道他内在的好。”
后来,在表姐的坚持下,A先生成了我的表姐夫。
多年后的今天,能沉下心,并且对人生有长远规划的表姐夫,事业上前程似锦。最重要的是,这些年,他一直对表姐很好。有人开玩笑问,为什么一心一意只爱老婆?他会乐呵呵地答,因为最初的最初,只有她懂我的好。
不经意间就撒了一把狗粮。而我也是在很多年后才明白,当女人义无反顾决定与一个男人共度余生时,她一定透过表面,看到了他内在的好。
闺蜜小年最后嫁的是初恋。
能和初恋结婚,最初和最后爱的都是同一个人。这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件美好的事。但其中的酸甜苦楚,仍然是冷暖自知。
在两人恋爱的时候,我无数次听小年吐槽初恋的不靠谱“事迹”。第一次请朋友吃饭,一言不合,这个男生就甩手走人,留小年一个人收拾残局;上大学时,两人异地恋,情人节,小年坐了八小时的火车,想给他惊喜。到了学校,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直到傍晚,才接到电话说头天晚上熬夜打游戏,第二天关机睡了一整天;毕业后,两人的第一个月工资,全都贡献给了他的游戏装备……
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有点不靠谱的男生,小年却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原谅他。原谅他忘记她的生日,原谅他无故吃醋闹脾气,原谅他的疏忽,原谅他的幼稚。有时连我们旁人都看不下去,何苦在这样一个男人身上浪费精力?
可小年每次生完气,都会擦干眼泪,牵起他的手,继续往前走。面对别人的困惑,她总是说,我知道他幼稚,不成熟,还有点自命不凡,可除了不好,我也清楚地知道他善良,勇敢,孝顺父母,在我们的感情里,一心一意。
因为这份懂得,小年最终嫁给了他。
多年后,这个男人在小年的包容和耐心里,一點点变得成熟稳重有担当。有人说小年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但我宁愿相信这份爱情能够有个美好的结局,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开始的开始,她懂他的好。所以后来的后来,他不敢辜负她,也舍不得辜负她。如此这般,才会有我们看到的花好月圆。
写到这里,我想说,对男人来说,你懂他的好,就是对他最大的肯定。而你的肯定,会让他变强大,在未来的未来,努力为你撑起一个家。
那年,郑希说:“人生最难得的是等待,最美的是值得等待的东西。如果对的人来的晚一点,那么我等的起。”
那年,舒以辰说:“身边执手的恩爱,怎么也温暖不了那颗总惦记着旧爱的心。”
那天那月那年,伤了我,伤了他,伤了他们。
那天那月那年,我心里难受到致极,心痛到无法呼吸。
……
人生不会只如初见,有时候转身之间,就已面目全非。再爱,最终也只是“爱过”,再痛,最终也只是“痛过”,这就是人生。那年,郑希说:“人生最难得的是等待,最美的是值得等待的东西。如果对的人来的晚一点,那么我等的起。”
那年,舒以辰说:“身边执手的恩爱,怎么也温暖不了那颗总惦记着旧爱的心。”
那天那月那年,伤了我,伤了他,伤了他们。
那天那月那年,我心里难受到致极,心痛到无法呼吸。
……
人生不会只如初见,有时候转身之间,就已面目全非。再爱,最终也只是“爱过”,再痛,最终也只是“痛过”,这就是人生。
汤同学过生日,和朋友们出去聚餐,各自都带家属,吃吃喝喝很开心。有位朋友酒喝多了,说起话来直跑偏,脏字不停地往外蹦。他妻子坐在旁边很不好意思,于是悄悄对他说:“别喝了,再喝就出丑了。”结果,那位朋友突然大喊一声:“你敢管我!”酒桌上瞬间鸦雀无聲,所有人面面相觑,场面尴尬。我预感一场唇枪舌剑将在酒桌上上演。结果,那位朋友的妻子竟然笑眯眯地说了一句:“臣妾不敢。”
于是,我的剧情跑偏了。短暂的迷糊状态之后,我们集体大笑,而那位酒后失态的朋友也清醒过来,他迅速抓起妻子的手吻了一下说:“赦你无罪。”趁着去洗手间的当儿,我和那位妻子聊起来:“换作是我,早翻脸了,哪里会风平浪静,你太有趣了。”那位妻子笑着说:“夫妻之间哪能事事较真,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错误,一口锅里搅马勺,磕磕碰碰很正常,说说笑笑就过去了。”
仔细想想也是,婚姻里最可怕的事情也许不是穷和富,不是争执和理论,而是无趣、平淡、乏味。两个人过着过着心就散了,婚姻失去了应有的和谐与快乐,后果真的很严重。
我的闺蜜小诺,就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有段时间,小诺因为琐事而把家里弄得狼烟四起,她老公软语劝慰根本不管用。老公很苦恼,恰好初恋女友闲来无事微信聊天,有点死灰复燃迹象。一天晚上小诺躺在床上,拿着老公的手机逛淘宝,结果初恋女友发来微信:“亲爱的,睡了吗?最近还好吧?”她老公吓懵了,预感世纪大战要爆发。小诺却调皮地回了微信:“亲爱的,正要睡,今天我睡他,你若想睡,得等他翻牌子。”那位初恋女友再也不聊了,还把小诺的老公拉黑了。一场家庭危机消失于无形之中。
“你的牛脾气呢?应该是张牙舞爪的剧情呀。”我逗小诺。小诺撇嘴:“我可没那么蠢,我翻了他们的聊天记录,没删,说明他们也没什么。其次,那段时间我也确实做得不好,我嚷着后悔嫁他,就不许人家暗里后悔娶我吗?”
有些事情不要想得太复杂。婚姻是三分爱加七分宽容,而宽容里就有无限空间。温柔浪漫、吵吵闹闹、含蓄恬淡等等,都会出现在婚姻里。与其浪费时间精力争对错,不如开心快乐些,以有趣之心,对待无趣之事,那么每一天都是阳光灿烂的。
前几天一个微信群里正在聊天,我正在熨衣服,就随手拍了一张照片,说:正忙着呢!大家就惊呼:居家小能手啊,家务好男人啊……
被这么一提醒,我也顺道回顾了一下自己10年的婚姻生活是如何一步一步神奇地活到今天的。忽然惊觉,其实结婚后的第一年我好像就被驯化好了。第一年是什么样子,一辈子就是什么样子。第一年过后,一个从此心甘情愿,一个从此悠然自得。
结婚3个月后,老婆在我的衣服上发现了一根长头发,面对质询我做出了明确的解释:昨天逛街的时候,我回头一看找不到你了,我很着急,于是把所有路边的店和他们的试衣间都逛遍了,也沒看到你的影子,直到我站在太阳暴晒的路边看到你拎着大包小包出现,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老婆开心地问:我当时身上的衣服漂亮不?自此我发现,衣服漂亮这件事非常重要。
“你今晚怎么这么晚才回家?”“老婆你身上这件衣服真漂亮!”“真的啊,今天我刚买的,我跟你说啊……”
结婚9个月后,一天早上7点,被老婆喊起床说阳光好天气暖要出去踏青,等我洗漱完毕她在化妆,我开始看电视。她说:天气好要出门你怎么还在看电视?等我关上电视准备出门她在化妆,于是我开始坐电脑前打游戏。她说:这么好的天气不出门还在打游戏?现在中午了还没出门我深深自责,我效率怎么这么低影响了老婆出门的计划。
这件事我的感悟是,老婆化妆的时候不应该做其他的事情,应该坐她旁边,边看边不屑地说:长得丑化妆也就罢了,明明有些人天生丽质还要浪费这个时间,无法理解。她一下子站起來,说:老公,立刻出门!
综上所述,我能活到今天,真的是个奇迹。
其实吧,过日子就是个不断磨合的过程,而刚刚结婚第一年的磨合尤为重要,因为它决定了很可能是你们生活一辈子的模式。不要轻易冷战,不要把离婚挂在嘴边。两个人在一起,要变成一家人,需要的是宽容与理解,还需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精神。
一
我和妻子都是公司的普通员工,每个月除去房贷也就剩下三千元钱,而这三千多元钱仅够我们在青岛这个城市温饱。
妻子一直在说要开始自己的微商之路。我问她:“你平时上班那么忙,有时间做这个吗?”因为妻子在一家私企做策划,工作忙起来就要加班加点。
妻子说:“我可以的,你看我们同事那谁做微商做了半年,现在车都买上了。”
没几天,我看到家里多了几大箱子足疗贴,妻子说:“这就是我要卖的产品,外国进口的。排毒养颜呢,现在是养生时代,这个肯定好卖。”
看到她那信心满满的样子,我问她:“这个货多少钱?”她说:“没多少钱,也就几千元钱。”
从拿回来足疗贴的当天,妻子就开始在朋友圈发圈,宣传这个足疗贴的好处,一天的朋友圈我数了数竟有二十条之多。随后的日子里,妻子的朋友圈几乎都是关于这个足疗贴的内容。
而且她每天下班后还在他们的产品群里听课,做笔记,感觉比她的正式工作还努力。
这天我带着妻子去参加同学聚会,我的这些同学,妻子也大都见过。到了酒店刚坐下,在闲谈之际,妻子竟然從包里拿出了几盒足疗贴。
妻子说:“我现在在卖这个足疗贴呢,超级好,你们快看看,你们可一定得支持下我的事业。”看到妻子把饭局当成了在集市上一样向我的同学推销足疗贴,我的脸一下子烫了起来。
同学们拿起来看,妻子就在边上解说这个足疗贴怎么怎么好。我看到同学都听得不耐烦了,就跟妻子说:“你快收起来吧,一会要上菜吃饭了。”
可是妻子还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讲足疗贴,足足讲了半个多小时,一个同学看到妻子一直在讲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就说:“听你介绍了这么多,那我拿一盒用用吧。”
这时妻子笑着说:“你们今天每人都拿一盒吧,我给你们打八折,一盒原价300元,你们拿的话240就行,我收个本钱就可以。”
就这样,整个饭局被妻子的这个足疗贴弄得不伦不类。
二
回到家后我跟妻子说:“以后能不能别在这种场合卖足疗贴啊,这样会让人家很为难啊。人家即使想拒绝都没法拒绝,你这跟强卖有什么区别。”
妻子却不以为然地说:“这么好的东西,我推荐给他们怎么了,他们还得感谢我把这么好的东西推荐给他们呢,你这是不懂得感恩。”
听到她如此辩解,我不愿意跟她吵,顶多以后不带她去这种聚会了。
做了两个月的微商后,我发现妻子的朋友圈经常有收货款的截屏,可是家里的那几箱足疗贴并没有少多少。我问她怎么回事,她刚开始不跟我说。在我的再三逼问下,她才告诉我,所谓的订单不过是在“微商晒单软件”里制作的。
过了没多久,她下班回来跟我说:“我今天把工作辞了,我以后要好好地做微商”。听到她说把工作辞了,我跟她说:“你疯了吗?为了做微商,你竟然辞职了?”
后来她才跟我说了实话,原来她天天在朋友圈发那么多广告,被领导批评了好几次,不让她在上班时间搞这些东西,可是妻子不听领导的话,所以跟领导吵了起来,一气之下就把工作辞了。
我跟她说:“你抓紧去跟领导道个歉,毕竟你在公司也呆了五六年了,只要你态度诚恳一些,领导应该还能给你机会。”可是她却跟我说:“工作耽误了我的微商事业,我要跟我的微商姐妹一样,把微商当成我的事业,你不要再管我了。反正我是不会再去工作。”
辞了工作的妻子,天天跟她的微商朋友出去做宣传,所谓的宣传就是在朋友圈晒喝咖啡,吃牛排,偶尔还出去旅游的照片。其实咖啡是速溶的,牛排是网上9。9元团购的,而旅游是用ps软件做的。就这样,他们的朋友圈显得格外的“高大上”。
这天中午我在上班,就接到我同学的电话,他气急败坏地质问我:“你这哥们儿也太不地道了吧,亏我还把你当好哥们儿这么多年,你买房子咋不来找我啊,兄弟我就是做房产销售的。”
我一听有点懵:“我买什么房子了,我哪有钱买啊”。
“你不知道啊,我看到你媳妇在朋友圈晒的啊,你不知道吗?”
我挂了电话后立马翻看妻子的朋友圈,果不其然她发了一条买房子的信息。照片是她拿着一份购房合同在售楼处拍的自拍照。
我打电话问她:“你疯了吗,你买什么房子啊?”
妻子说:“我没买房啊,就是拿了一份合同拍个照片做宣传而已。”
回到家后,我跟妻子认真地谈了一会儿,让她不要做这样假的宣传。因为买房这个事,同学觉得没有让他帮忙,让他误会成是我对他的业绩不支持,本来好哥们儿的我们却因为妻子的行为把我陷入了“不仁不义”之中。
可是妻子说:“人家都是这么做的,我不这么做,不制造一种挣钱的假象,谁会来跟我做代理啊。”
听到妻子这么解释,我压住内心的火跟她说:“那你把我们共同认识的人都屏蔽下,我不想丢这个人,别人问起来,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家。”
“我为什么要屏蔽啊,如果他们问你,你就说买了,两年以后交房,两年以后我就真买上房子了。到时又有谁会知道这是假的。”
三
妻子没有听我的话,还是在朋友圈持续“晒富”。过了没多久,老家的舅舅从菏泽来到青岛找我们,给我们带了很多土产品。舅舅突然造访,我问他:“舅舅,你怎么突然想起来青岛了,是不是有什么事?”
舅舅说:“确实有点事,你表弟今年打算在上海买房子,你说像咱这种家庭,我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给他买房子。我这次来,我就是想跟你借5万元钱用用,等我卖了粮食后就还你,他们都说外甥媳妇最近挣钱了,所以我就来了。”我一听,这一定是看了我妻子朋友圈才知道我们挣钱了。
我跟舅舅说:“舅舅,跟你说实话吧,我妻子根本没挣多少钱。她现在还在失业中,那些信息都是假的。”
听到我说没钱后,舅舅一脸的愕然,感觉是我故意不借钱给他一样。
舅舅回老家的当天晚上。我就接到母亲的电话:“你这人怎么这么没良心,当初你上大学的钱还是我跟你舅舅借的呢。你现在挣钱了,你舅舅跟你借钱你都不借,你怎么这么没良心,我的老脸都被你丢光了。”
原来是我舅妈听说我没借钱给舅舅,就怒气冲冲地找到我的母亲,向母亲声讨我的忘恩负义。但任凭我怎么解释,舅妈都觉得我是故意的,弄得我有口难辩。最后还是母亲连赔礼再道歉,然后拿出本来给自己养老用的五万元钱借给了舅妈,这才安抚好舅妈的情绪。就这样,母亲也被无缘无故地卷了进来。虽然我跟母亲解释了,但即使母亲能理解,可是其他人不一定能理解啊,就这样,我忘恩负义的种子就此在老家人的心里种下了。当然这件事也使得母亲觉得妻子是个爱慕虚荣的人。
岳父岳母从我母亲那里知道这个事后,从老家来到青岛,把妻子从头到尾数落了一遍。让她抓紧去找个公司上班,不要再在朋友圈做这些虚假信息了。
这时妻子跟说:“我也不想这么做了,可我不这么宣传,剩下的十万元钱的货根本无法卖出去。”
“十万元钱的货,你不是说几千吗?”我当时就跟她吼起来了。
“当时他们跟我说十万元钱的货才是利润最大化,所以我就办了几张信用卡,用信用卡的钱买的货。”
岳母听到妻子拿了那么多货,当天晚上就气得高血压病犯了。我问她:“你不是天天在卖货了吗,咋还剩那么多货啊?”
“根本没卖出去多少,那些晒的单,几乎都是我用‘微商晒单软件’自己做的。”
我让她抓紧找人把货退了,这时妻子跟我说:“货根本退不了了,我的上级还压了几十万元的货呢,根本没钱退,公司也倒闭了,找不到人了。”
我一听简直是懵了,接下来的日子,我就跟她说抓紧把货便宜卖了,卖了几个月,可是由于产品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效果,根本没多少人买。
为了还信用卡,妻子只能出去找工作,现在的我跟她都在挣钱还信用卡的路上。
当然并非所有的微商都这样,在这我只想跟那些打算做微商或者正在做微商的人说,一定不要夸大信息,不要为了造势,制作那些虚假信息,也不要为了所谓的利润去盲目地拿货,更不要用假的信息去欺骗朋友圈的人。
也许是出自艺术之家的缘故,妻不但天性浪漫,且极爱做夢,还美其名曰:心中有梦想,日子不荒凉。更有趣的是,她的那些梦想还随时间的推移经常变换,颇有点想一出是一出的小作。
一
22岁那年,我从部队退役后暂在小城里的一所中学当代课老师。而当时比教书匠这个头衔更耀眼夺目的却是我的另一个身份——作家。因为喜欢写作,并时有文字见诸报端,所以在那个巴掌大的小城里,也算是小有名气。我和妻初识便是在一次县里组织的文学活动上。彼时她应该算是我的一个粉丝,能背诵我发表过的好多文章。起始,只是隔三岔五地拿着自己的习作很虔诚地让我修改,每每我也煞有介事地好为人师一把,可后来我慢慢发现她其实是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
有一天,她突然对我说:“老师,我现在有一个梦想,你猜是什么?”
“当作家呗!”我脱口而答。
“不对,我想成为你故事里的女——主——角。”她一字一顿地说完,冲我嫣然一笑,随后便转身云一般地飘走了。望着她姗姗而去的背影,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
彼时她在一家棉纺厂上班,她的父母都曾是小城京剧团的名角。从小耳濡目染,加上自己又因为喜欢阅读而饱经文字的浸润,使原本就亭亭玉立的她更显温润知性,就连表白都如此地温婉可人。我也不由得醉了。
如此郎情妾意,18个月后,我们牵手走进了围城。
新婚之夜,摇曳的烛光下,妻柔情款款地对我说:“老公,我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照进现实啦!”
她嫣然一笑,一如当初说出这个梦想时的模样。
昔日“粉丝”摇身一变成了“偶像”的枕边人,随着身份的变化,妻那个“想成为女主角”的梦,也随之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生儿育女柴米油盐地过日子,我以为已成孩他娘的妻,大概不会再那么天真地爱做梦了。可谁知就在我们结婚第四年的那个夏天,她又有了新的梦想。
二
那天,妻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老公,我好想离开这里,去一个有海的城市生活。”
我一怔:这家伙怎么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这正好也是我的心思啊。
彼时,因为没有那一纸相应的文凭,我一直只能代课,眼瞅着转正遥遥无期,便不再想做这种无谓的坚持。妻的单位效益也是日趋直下。
穷则思变,我们两口子所想到的变,居然不谋而合,那就是:树挪死,人挪活。而之所以选择有海的城市,首先我当兵的地方就在海边,几年的与海为邻已让我从骨子里爱上了那种辽远与壮阔。平日里动辄就会在没见过海的妻面前大肆显摆一番,想必也激发了她对海的向往。
年轻就是好,有了想法便立马行动,且义无反顾。就这样我们双双辞职,随后便带着刚满三岁的儿子,意气盎然地来到了这个靠海的城市。
刚来岛城那段日子,尽管之前之于理想与现实间的距离我们也很有一番未雨绸缪,但现实的残酷还是毫不客气地让我们这对异乡人领教了什么叫传说中的“骨感”。
为省钱我们特意在老城区的筒子楼里租了一间老式小屋。房子是西向的,只有朝西的一个小窗,所以岛城的风尽管凉爽,却无法吹进来。尤其到了下午,大片的阳光晒进小屋,蒸笼一般。
没想到窝在那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妻居然一脸幸福地对我说:“老公,我好喜欢这个城市,既来之则安之,我的第二个梦想也算初步实现了!”
说来怪了,一看到她那副没心没肺的穷开心样,我的心里就好像无形地被注入了一股力量。因此尽管现实很“骨感”,可我却并不感到凄凉和无助,更没有那种因为陌生而泛起的孤寂。
那个夏天,为了添置一台电扇,我每天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然后步行六站路去单位上班,下班后再步行回家,目的是节省两块钱的车费。
而妻的省钱妙招则是整整一个夏天不给自己添一件新衣,并从杂志上学会了自己腌制一些小咸菜。她说省下买衣服买菜的钱差不多就够儿子的幼托费了。
妻除了过日子懂得精打细算,收拾家也很有一套。最有创意的当属窗帘,她特意选了一块小树林图案的,还美美地说:“每当夜幕降临,这窗帘一拉,灯光一打,是不是就有了月光下你我徜徉在小树林里的感觉!”
就这样,白天我们各自忙碌,晚上回家我们便各自手捧一杯热茶,静静地坐在“小树林”边,无语自语,不笑而笑。而即便是如此的窘迫,妻的梦也是照做不误。只不过她这次的梦想已经与浪漫无关。
她说:“我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半年后能够攒下一笔钱,不用太多,哪怕三千两千也行,然后一存,最起码这个城市的银行里也算有咱这一户了。”
我知道妻想要的是一种安全感,而作为一个男人,我自是责无旁贷。
除了本职工作,我利用双休日的空闲还给一家广告公司做兼职,晚上回家再挑灯夜战搞创作,虽然忙得脚不沾地,可也如愿得到了回报,不但跟客户签单顺利,而且文字也开始慢慢遍地开花。
结果离半年期限还剩20天时,妻的这个小梦想便提前照进了现实。
那个晚上,一向节俭的妻竟然破例大方了一把,于是我们一家三口浩浩荡荡地下了一回馆子。那也是我们来到这个城市大半年,第一次舍得举家在饭店消费。
三
转眼又是三年。就在这三年中,儿子顺利升入了小学,我也离开了原来那家公司,谋到了一份更适合我的工作。妻的工作还是不断变换,干过超市收银员、卖过珠宝、摆过地摊,最后做了一名服装导购,且得心应手。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妻的又一轮梦想也如期而至,而且还升了格。
一天,她郑重其事地跟我商量,说自己这么年轻,不能老给别人打工呀,现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
说来巧了,因为文字结缘,我和一位退休的大学教授成了忘年交,而老教授的二女儿正好就是一家品牌服装在这个城市的总代理。
于是,妻这个自己当老板的梦想,毫不费劲地就实现了,店址就选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服装这行,妻果真有些天赋,不到半年,服装店便让她经营得风生水起。
老板梦实现了,紧随其后的就是房子梦。这在这个越来越寸土寸金的城市可绝非易事。好在妻的生意越做越好,我的稿费单子也越来越多起来。可尽管如此,这个梦还是让我们整整等了六年才圆。
拿到新房钥匙的那一刻,妻一下子扑在我的怀里,喜极而泣。
店有了,窝也有了。我想年已不惑的妻这回总该消停消停了吧!不料,竟还是照做不误。
四
就在上个月,妻突然神神秘秘地对我说:“老公,现在咱总算可以松口气了,我好想去你当年当兵的地方看看,做梦都想。”
我立马窃喜不已,这不正是我朝思暮想的一个梦吗!既然妻也如此向往,那还犹豫什么?于是赶紧订票,说走就走。
部队所在的地方离青岛还很远,仍需坐火车,只不过飞奔的动车替代了当年的绿皮车,但沿途的风景还是那样熟悉的美丽着。一别经年,当我的双脚又一次踏上那块曾经留下过青春印记的土地,看到当年曾经住过的那座小楼居然还稳稳地立在那里,仿佛冥冥之中就是在等我穿山越水来看它。
静静地站立在小楼旁,我忍不住泪湿双眼……
“老公,这回终于圆梦了吧!”
望着妻一脸诡秘的神情,我终于恍然,原来这才是她此行的真正目的。
我顿生感动,为妻的这番良苦用心。而此刻再回头过往日子里她的所有梦想,逐一梳理后,终于发现那每一个貌似心血来潮的梦之所以都能和我的心思不谋而合,原来都是“蓄谋已久”。
而将这些梦想连接起来则分明就是记录我们婚姻生活的一幅画卷,我知道无论画布上画的是什么,也不管这幅画卷有多长,但画轴却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妻对我以及我们这个家的那份爱。
美女王彬彬跳槽到科华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和帅哥封子路对上了眼儿。两个人这才相信了,世间真有一见钟情,两个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
热恋之后才发现,他们居然有着相同的爱好——探险旅游。他们都是狂热的户外运动爱好者,都有精良的户外运动装备,但只缺时间。恰好公司宣布员工可以休年假了,他们两个人就凑到了一块儿商量,最后的结果是去爬日月山。
日月山位于青海的东部,是进入青藏高原的第一道雪山屏障。两个人选择这座雪山,主要是考虑这里的交通还算便利。他们经过了周密的准备,待到一开始休假,就准时出发了。
两天以后,他们到达了日月山下,仰头就能看到日月山皑皑的雪峰,在夏日阳光的照耀下,更显得圣洁神秘。两个人心潮澎湃,恨不得立即跑上去拥抱圣峰。但他们都深知,雪峰离他们还很远,要想亲近雪峰,还要跨过许多考验。
他们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要找一个好向导。他们跟一位牧民说明了来意,那位牧民就把他们领到一座帐篷边,冲着帐篷里边喊:“麻先生,有人来找你!”帐篷里应了一声,接着就走出一个50多岁的男人,黑脸上长满了麻子。
两个人说明了来意。麻先生先看了看他们,又抬头看了看远方的天际,点了点头说:“你们真会选啊,这正是攀登日月山的好时候。你们的身体也不错,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发。”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出发了。
三天后,他们爬过了几座陡峭的山峰,在傍晚时分来到了雪峰下。他们跑过去触摸着冷森森的冰雪,都很兴奋。麻先生嘱咐他们说:“这是圣山,不能爬的。你们就在雪峰下玩耍吧。”他寻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去垒灶做饭了。
王彬彬望着那些晶莹剔透的冰雪,意犹未尽地说:“我就想爬上雪峰,都来了却不能上去,真扫兴。”封子路小声对她说:“明天咱们早点儿起,绕到后面去爬,他看不到咱们了,就不会说什么了。”王彬彬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他们两个就相约着往山后绕去,寻到一个适宜的位置,他们就开始爬雪峰。忽然,王彬彬觉得身子下面的冰雪震了一震,接着就听到隐隐的轰鸣声。她正不知是怎么回事,麻先生边朝这边跑边大声喊着:“快下来!快呀,要雪崩啦!”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后背却被猛烈地撞击着,大团大团的冰雪裹挟着她往下冲去,她惊慌地大叫起来。封子路猛扑过来,把她推出了好远,他自己却被冰雪埋住了。
王彬彬一下子昏了过去。
麻先生救醒了她,然后就和她一起挖着冰雪。可他们连着挖了三天三夜,也没有挖出封子路。麻先生就对王彬彬说:“不要挖了,我们走吧,不然我们都会死在山里的。”王彬彬抹了一把眼泪,跟着麻先生下山去了……
封子路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但王彬彬还是一往情深地爱着他。每年夏天,她都要到日月山来,挖着山谷中的冰雪,这一挖就是10年。
10年后的一天,她又在冰雪谷中挖着,一边挖着,她一边流着眼泪,哽咽着低喊:“子路,你听到了吗?我想你,我想你啊!”忽然,她感觉手上碰到了异物,不觉惊叫了一声。麻先生忙着跑过来看,结果看到了一只手,手里竟还拿着相机。他们使劲挖下去,很快就挖出了封子路的尸体。王彬彬扑到他身上痛哭失声。
忽然,她感觉封子路动了一动,忙着低头看去,却见封子路正缓缓地抬起手来抹着脸上的雪水,她立时惊呆了。封子路慢慢地睁开眼睛,看到她,不觉笑了。她冲动地抱住了封子路,大声喊着:“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再也不要!”
封子路愣住了,“分开?我们什么时候分开过?”
王彬彬破涕为笑,这才告诉他说,他已经在冰雪下被埋了10年之久。封子路愕然,不相信地看着她,“怎么可能啊?”麻先生笑着说:“是不大可能,但真的发生了。”他看封子路还不相信,就问他:“你看看我们两个都有了什么变化?”
封子路仔细看去,这才发觉麻先生老了,下颚上的胡子都已花白。而王彬彬也显得沧桑了,她的脸上已经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不再年轻,眼角儿也出现了鱼尾纹,他这才不得不相信了这个奇迹。他紧紧地拉住王彬彬的手,“咱们永远都不要再分开了。”
王彬彬使劲地点着头说:“永远!”
第二年夏天,他们两个人又来到了日月山,找到了麻先生。麻先生似乎料到了他们还会再来,看到他们的时候,居然没感到半点儿吃惊。他二话没说,就开始准备行囊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上路了。
经过几天的奔波,他们终于又爬到了雪峰下。麻先生依然是去做饭,王彬彬和封子路还是去拍照,但显然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是装着快乐,拍了几张就没了兴趣,吃完饭就钻进帐篷早早睡下了。
王彬彬悄悄找到麻先生,她带着麻先生来到冰雪山谷,望着洁白的冰雪,忽然低声抽泣起来。好一会儿她才镇静下来,抬起泪眼望着麻先生,哽咽着说:“麻先生,我们很痛苦。”麻先生问她:“是因为他看上去比你年轻?”王彬彬点了点头,哭着说,封子路在冰雪下被埋了10年,颜容未改,可她却苍老了,他们的恋情被人形容为富婆包养小白脸,这让他们痛苦不堪,她才决定再来日月山的。
麻先生望着她,“那么,你想怎么办呢?”
王彬彬急切地说:“麻先生,你让我躺到冰雪下面,10年之后,你们再把我挖出来,那时候,我们就很般配了。”麻先生点了点头,王彬彬义无反顾地走进了冰雪谷中。麻先生忽然大喝一声,那雪峰上的冰雪就向她压过来。她大声喊道:“子路,等着我……”
她在冰雪下躺了10年。
那一天,她忽然听到了冰雪上面传来话语声。她听得出,那是她日思夜想的爱人封子路。她抑制住一颗狂跳的心,焦灼地等待着。她看到一双手挖去了她身上的冰雪,接着就看到了一脸沧桑的封子路。封子路看到她,忽然惊喜地惊叫出来:“彬彬,彬彬……”
封子路很快就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还不能说话。她现在才明白,她中了麻先生的魔咒,魔咒不解开,她就不能醒来。封子路忙着去喊麻先生,但他却发现麻先生倒在冰雪上,已经含笑离开了人间。他埋葬了麻先生,也唤不醒彬彬了,只好在冰雪谷中挖出一个雪坑,准备把她葬进去。
她躺在那里,听着他一边啜泣着一边挖雪坑,她的心都要碎了。从此分别,,从此阴阳两隔,那就是永别了。她默默地流着泪,任自己心如刀割。封子路回过头来,她看到心爱的人伤心玉碎地抱起她,要把她放到雪坑里。她好后悔呀,要知道现在会这样,当初就不会躺到冰雪下了。那样,他们还可以享受甜蜜的爱情啊!不就是容颜之差吗?那又算得了什么?她积攒起全身的力气,奋力喊道:“我不要容颜了,只要爱呀!”
她感觉脑子里“轰”的一下,顿时清醒过来。这时,她听到封子路正在她耳边哽咽着说:
“彬彬,你快醒醒,彬彬,你不要吓唬我了!”她睁开眼,看到自己正躺在帐篷里,封子路正跪在她身边,焦灼地望着。麻先生正跪在旁边,对着神像祈祷着。
看到她醒过来,封子路惊喜地大叫起来:“彬彬,你终于醒了,你终于醒了啊!”王彬彬不解地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封子路告诉她说,他们偷着去爬雪峰,结果遇到了雪崩,她被埋在了冰雪下面。他跟麻先生一起把她扒了出来,但她却一直昏迷不醒,已经10天了。
王彬彬抚摸着他憔悴又瘦削的脸,“着急了吧?”
麻先生看她醒过来,也舒心地笑了。他告诉彬彬,这10天,封子路一点都没睡,一直在用冰雪给她擦身取暖,她现在终于醒过来了。王彬彬一把拉住了封子路的手,“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一分钟也不要分开!”
封子路使劲地点了点头,使劲地抱住了她。
有个秘密王彬彬一直没说,她要爬上雪峰,是因为她要取到雪峰之巅的圣水。她比封子路大了三岁,女人比男人更容易老,她担心封子路看到自己老了会移情别恋,就四处打听,后来听到一个秘方,说用圣峰顶上的冰雪之水洗了脸,就能保住容颜不老,她这才动员封子路跟自己来日月山,又怂恿他跟自己一起去爬雪峰。
现在她终于明白了,容颜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他们能够在一起。如果阴阳两隔了,再想享受爱情,那是多么奢侈的事啊……
我和丈夫婚后跟公婆一起住。丈夫工资从不交给我,有一次,还闹着让我把工资卡交给他,花钱也必须经过他同意,我没理他。我的性格比较软,胆小怕事,为了息事宁人,就一直不断给他钱。结果他变本加厉,要钱的态度越来越恶劣,不给他就辱骂说狠话,我实在受不了。我爸妈知道后也气得不行。他們说,实在不行就离婚,孩子归男方,我回老家。我该怎么办呢?
这封来信,貌似是夫妻矛盾,其实是一个大城市的土著家庭,对外地媳妇的各种限制。
这段婚姻中,最难的不是经济问题,而是界限问题与归因问题。你之所以痛苦,在于你们与公婆住在一起,男方一直觉得你在占便宜,却从未看到你的生育成本、为家庭付出劳动的成本、耽误事业的成本。双方都觉得自己亏了,又不愿意赤裸裸去讲,于是就变成了情绪折磨与语言暴力。你自己也有责任,当下的局面是由你一开始的被动造成的。女孩如果从小被打压,自卑,胆小怕事,息事宁人,又对现实世界懵懵懂懂,那么进入婚姻后,万一遇人不淑就会“被动挨打”,毫无招架之力。
所谓好丈夫,心里的账目清晰,把媳妇的青春、健康、生育成本看在眼里,从不无视她的付出。所谓好媳妇,是懂得立界限,而不是一味忍让等到某天撑不住了全线崩溃。一家人过日子,跟经营家族企业差不多。只有清清楚楚表达需求,量化付出,才有平衡点与公平性可言。
夫妻财务共享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男方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尊重妻子的付出。这种“锱铢必较,讲出来都难为情”的问题,在婚前讨论最有主动权,婆家娘家聚在一起讨论,白纸黑字写下来,总好过稀里糊涂结婚后,因为没有理性算过账,双方心存不满。
如果你态度强硬起来,他说不定就会妥协,比如夫妻搬出去租房子,至少从AA制开始对家庭财务进行重组。如果他不肯停止对你的经济索取,那么果断结束这种关系是最好的止损方式。
如果你一直对一个人付出,一开始对方可能会感恩,但时间长了,会觉得理所当然。如果哪天你付出少了,对方还会因此而怨恨你。你对丈夫一直进行经济上的供应,到最后反倒成了伤害自己的利刃,所以,对一个人好要有限度,爱是双向付出的,当付出长期得不到回报,这种关系就需要停下来反思。爱人的前提更要爱己。
人可以善良,但是也要有自己的底线。否则,你的忍让,会换来得寸进尺;你的包容,会换来肆无忌惮。
1
廖丹和向尚都是二婚。她带着7岁的女儿;他带着9岁的儿子。她离异,前夫嗜赌、家暴;他丧偶,5年前妻子车祸去世。
两年前,两人的母亲同时住进了一家医院的同一间病房,向尚和廖丹的都有工作要忙,于是在老人们的提议下他们分工合作,轮流照顾。慢慢地,两位妈妈都喜欢上了对方的孩子,牟足了劲想撮合他们走到一起。
向妈妈动完手术那晚,廖丹也在医院,她遵照医嘱不停地帮向妈妈按摩腿部,很是耐心。向尚看在眼里,坚定了要娶廖丹的决心。
廖丹一直没答应,总说一个人带女儿过挺好,不想再婚。向尚问为什么,她摇了摇头:“两个家庭,两个原本陌生的孩子,现在要住到一个屋檐下,想想都累。”
向尚没有气馁,廖妈妈也给他“助攻”,她天天给廖丹念叨向尚的好,说他为人温和,善解人意,家教也好。
四五个月后,廖丹终于同意再婚试试,她把“试试”两个字拖得长长的,弄得向尚觉得自己是一只小白鼠,被她拿来做实验。也是,从事中草药研发的廖丹,最擅长的就是做实验。好在,两个家庭的重新组合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些困扰,两个孩子从陌生到熟悉适应得非常快。只用了一个月,家里又出现了孩子的欢声笑语。
一天晚上,廖丹的女儿筱筱和向尚的儿子向好在客厅玩,筱筱的背带裙带子滑下来了,向好正要帮她穿好,廖丹快速走过去,假装捡积木,却不动声色地挡住了向好。向好愣了愣,有点尴尬,悄悄回了自己的房间。
从那以后,向好总是离筱筱远远的,有时筱筱想去他房间,他也会不由分说地把她推出来。向尚要他带妹妹好好玩,向好委屈地说:“她不是我妹妹,她妈不喜欢我跟她玩。”
回到卧室房间里,向尚委婉地对廖丹说:“你好像不太喜欢向好跟筱筱玩。”廖丹笑笑,说:“向好马上进入青春期了,毕竟跟筱筱没血缘关系,我觉得还是注意点好。”
实际上,廖丹把向好照顾得不错,辅导他功课非常耐心,饭菜尽量照顾他的口味,去学校开家长会时也会详细了解孩子的情况,积极参加孩子班上的活动。认真一想,廖丹的担心也在情理之中,但向尚就是感觉别扭,觉得这样做不像一家人,反而像公事公办,隔着一堵墙似的,两个孩子有时也显得不知所措。向尚觉得自己的婚姻充满浓郁的陌生感,这不是他想要的。
2
这天晚上,向尚扛着天文望远镜领两个孩子去楼顶看星星,廖丹默默地跟在后面。
突然,筱筱站在望远镜前大声喊起来:“妈,快看,摩天轮!上次爸爸跟我们一起去坐的。”廖丹皱皱眉,应付了几句就以上面太冷为由带孩子下去了,留下向尚父子在楼顶发愣。
缓过神来的向尚问儿子:“你觉得阿姨好吗?”向好想了想,说:“阿姨对我挺好的,就是有点冷冷的,她似乎总是不开心。今天阿姨来我们学校,配合家委会准备明天的活动,她能干,还温柔,跟大家在一起很开心。但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就哭了。”向尚吓一跳:“哭了?”向好继续说:“是的,在一家水果店门口,有个老奶奶喊她,还跟她说筱筱爸爸怎么怎么的,阿姨和她说了几句就牵着我走了。然后我看到她开车时流眼泪了。”
晚上,向尚问廖丹是不是忘不了筱筱爸爸,廖丹摇头,责怪向尚怎么问这个。向尚叹了口气,说:“其实,一起生活这么久,忘不了很正常。说心里话,我就经常会不由自主想起向好妈妈。”廖丹看看向尚,沉默良久,说:“其实不是忘不了他,相反,是努力想抹去那些过去,却总会冒出各种事情提醒自己,有些郁闷。”
黑暗中,向尚忽然说:“我想给你踏实的快乐。也想给我们这个家踏实的快乐。”房间里很静,廖丹听得清清楚楚。直觉告诉她,向尚说的是心里话。
几天后,向尚对廖丹说:“我们全家换个城市生活吧。比如去杭州。”选择杭州,向尚经过了深思熟虑。杭州离他们现在生活的城市南京不远,乘高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生活方式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孩子适应起来快,老人来往也方便。廖丹去杭州出差过几次,她对那里的印象挺好。更重要的是,杭州那边几乎没有亲戚熟人,他们可以全新开始而不被过往打扰。向尚已经跟杭州那边的一些公司接触过,他们夫妻应该可以在较快的時间内找到不错的工作。
介绍完这些,向尚看着廖丹有些惊讶的表情,说:“我们带着孩子们‘私奔’一次吧,从所有的往事中抽离,做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沉默了几分钟,廖丹说:“好!”
3
两个月后,向尚和廖丹带着两个孩子在杭州安顿了下来,筱筱正好开学进小学,向好刚进初中,没有插班带来的麻烦,孩子们很开心。向尚特意租了套一楼的房子,门前有个院子。他给孩子们搭了秋千,又砌了花池。他在院中摆上餐桌,呼唤着两个孩子从厨房里传递饭菜。廖丹切菜,他掌勺,夫妻俩相视一笑,新的生活开始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适应期,大人小孩都感觉不错,像移栽的植物落了根,踏实平静下来。一切都是干净而崭新的,廖丹虽然工作比之前辛苦,但心情看上去轻松很多。向尚说:“相亲相爱不能只有日子,还要有浪漫。”
从此,一家人开始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游玩杭州。比如,深秋的周末,他们经“高人”指点从小道上天竺山,沿途丛林斑驳,风景如画,还能邂逅到鸟窝、野果,又可以去佛学院的池塘边听青蛙叫。雨雾天则一家人带着零食坐到法喜寺后的山顶上看西溪,湿地中的村庄有时被雾覆盖,等到雾散去,村庄轮廓显露出来,旋即又被云掩住了……向尚带孩子们画眼前风景,教孩子们关于杭州的古诗词。平日里孩子们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但坐在文字里才有的景致中,忍不住就有了兴趣。
假期,孩子回了爷爷奶奶那,向尚隐晦地提议和廖丹去度“小蜜月”。两人手牵手到西湖坐摇橹船,他们依偎在一起看山、听水、聊天,向尚说:“今晚没月亮,有点遗憾。”廖丹不知何时也会了情话:“怎么没月亮?你就是我的明月啊。”
到杭州两年后,他们买了新房搬了新家。为了装修,一家人都付出了努力,最后都有了自己满意的房间,两个孩子说应该庆祝,好久没出去玩了。
于是一家四口又兴高采烈地出发,去九溪十八涧看“山中月”,去灵隐寺听泉水,上飞来峰看月色,挑选心仪的民宿住一晚。
向尚特意选了大大的亲子房间,两张小床,一张大床。一家人一起在阳台上看雨后的萤火虫明,听树丛中猫头鹰叫。两个孩子背宋词,背着背着,筱筱说:“哥哥,你有没有发现,李清照是个酒鬼呢,一会‘沉醉不知归路’,一会‘浓睡不消残酒’。”向好笑起来:“还真是哎,一千多年前的秘密居然被我们家筱筱发现了啊。”一家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等孩子们睡着,廖丹靠近向尚的身体,轻轻地说:“尚,我觉得很快乐,是很踏实的快乐。”向尚拥过妻子,说:“我也觉得很幸福,是很踏实的幸福。”
一
林浅28岁那年,从成都回到家乡,不久便应聘了一家新公司。坐在她对面办公的唐媛媛还没等和她熟络,便迫不及待地问:“美女,你有男朋友吗?”林浅说:“没有。”话没落音,唐媛媛一声“太好了”让林浅立刻有点不悦,说:“难道我没有男朋友,你幸灾乐祸啊?”唐媛媛立即说:“美女,你误会了。是这样的,我老公的同学今年29岁,单身,和你简直就是绝配。”说完,不等林浅同意,便一个电话敲定了一场约会。
其实,那时的林浅刚刚结束了一段长达5年的恋情,她是不想去相亲的。怎奈,架不住唐媛媛一番苦口婆心,说什么对方如何如何优秀,失去了这次相亲,你会追悔莫及的等等。
江南那天比预约的时间晚到了10分钟。反正是休息日,反正林浅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所以她也根本不在乎江南为什么迟到。可是,当江南站在自己面前时,林浅还是有一点小小的心动,面前的江南,不仅眉目清秀,而且气宇轩昂。一见到林浅,江南便不停地说:“真的对不起,因为去看望一位病人,正欲出门时,病人想去卫生间,所以耽搁了时间。”林浅说:“没关系啊!再说你又是事出有因。”江南说:“真的不计较?”林浅“嗯”了一声。而江南在林浅的善解人意里,看她的眼神,顿时就亮了。
接下来,两个人的谈话也变得轻松自然起来。江南问林浅:“你一般对男朋友有什么要求?”林浅说:“也倒没什么过分的要求,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一颗善良的心,只要不是富二代就行。”林浅的话,让江南委实震惊不小,说:“女孩子不都喜欢富二代吗?你为什么要排斥呢?”江南的话,一下子就勾起了林浅的前尘往事。
二
那是2010年,林浅和沈卓都在上海读大学。一次,在林浅室友的生日聚会上,作为室友朋友的沈卓也应邀出席了那次宴会。起初,林浅并没有给予他过多的关注。可是席间,有人来到林浅面前不停地劝酒,正在左右为难之时,沈卓从桌子的另一侧来到林浅的面前,一把夺过林浅手中的杯子说:“为难谁也不要为难 女生 ,这杯酒我替她喝了。”说完,一仰脖子就喝光了那杯酒。此时,在场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他们俩人身上,更有好事者开始喊:“在一起,在一起。”顿时,林浅的脸红得就像晚霞一样。
那次聚会后,沈卓从室友那儿要来了林浅的电话,然后他几乎没费什么吹灰之力就追到了她。
那时候,两个人一起去吃饭,沈卓总是把碗里最好吃的全夹给她。林浅过生日时,她只是对着橱窗里的蛋糕多看了一眼,结果,一个刻着玫瑰花的奶油蛋糕便摆在了她的面前。
一个傍晚,外面下着雨,沈卓给林浅发短信:“在干吗?”林浅回:“有点感冒了。”沈卓紧张地问:“吃药了吗?”林浅回:“没有那么严重,睡一觉就好了。”沈卓急了,说:“那怎么可以?”林浅回:“大惊小怪。”
半个小时后,沈卓冒着雨出现在了林浅面前,将几包药放在她手上,然后倒来白开水,将药片一粒一粒喂进她的嘴里,那一刻,林浅哭了。
青春时光里一个男生把所有的宠溺都给了她。林浅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可是却没有。
三
沈卓是成都人,大学毕业后,尽管林浅很想回到父母身边,但考虑到沈卓是单亲家庭,林浅还是随沈卓一起留在了成都。
等他们在成都站稳了脚跟,有一天,沈卓对林浅说:“我跟我妈说了我们俩的事,今天准备带你一起回家,不管我妈说什么,请你一定要担待。”林浅说:“放心吧!阿姨一个人生活实属不易,我不会怪罪她什么的。”
等沈卓带林浅来到一座豪华的别墅前,林浅说:“你傻了?怎么带我到这里来?”沈卓说:“因为我妈就住在这里啊!”林浅有点恍然大悟地说:“哦!原来阿姨在这里做保姆啊!”沈卓说:“说什么呢,这是我家啊!”“你家?”林浅立刻瞪大了疑惑的眼睛。沈卓急忙解释道:“对不起!林浅,之所以没有早点告诉你,是不想给爱情披上一层功利的外衣。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和我妈就开始一起打拼,终于打下了一家上市公司,我爸却在那个时候因病过世了,公司便由我妈一个人打理。”
可是,让林浅更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拜访沈妈妈一万个不同意他们俩在一起,因为她已经为沈卓找好了门当户对的女朋友,她的儿子将来掌管公司需要对方的扶持。
当林浅从沈卓家哭着跑出来后,沈卓追上她说:“你放心,我会说服我妈的,你要相信我,不要放弃我,知道吗?”
从此,林浅心里有一种不安的东西开始作祟。每次沈卓回家和母亲谈判,林浅都会哭着跟他闹一场。在林浅的哭闹中,沈卓对她的耐心越来越少,脸上的疲倦感越来越重。
终于有一天,沈卓觉得累了,他对林浅说:“我们分手吧!”林浅赌气说:“分手就分手。”结果,沈卓再也没有回来找过她。林浅不甘心便厚着脸皮去找沈卓,这才发现沈卓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位美女的陪伴。于是,带着满心的伤痛,林浅从成都回到了家乡。
四
林浅把自己的故事讲完的时候,江南急忙给林浅递上一杯水,说:“即便你被富二代伤害过,但你也不能把富二代全部否定了吧!”林浅看着他笑笑说:“反正你又不是富二代,怕什么?”江南一时语塞。停顿了片刻,林浅对江南说:“说说你呗,说说你的青春,说说你爱过的姑娘。”江南叹息着说:“还不是和你大同小异。”
和林浅一样,大学的时候,江南也有一個心仪的姑娘。他们也曾花前月下,也曾漫步小桥流水,一起走过了快乐的大学时光。只是大学毕业后,姑娘成功进入一家广告公司,而江南却选择了去保家卫国,自此他们天各一方。
一晃三年,江南荣归故里。他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带他的姑娘去拜见他的家长。其实,他们在一起后,江南很少提及他的家庭,姑娘隐隐觉得他的家庭一定有什么隐私,那时候,姑娘那么爱他,便也不再多问。
姑娘是来到江南的家中才知道,原来江南的母亲有着严重的精神障碍,她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认识,看到江南,她的嘴里一直哭闹着:“你不是我的儿子,我要我的儿子。”
那次从江南的父母家里出来,姑娘在手机上给江南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江南,感谢你陪伴了我这么多年,其实单位一个同事追了我好长时间,可我一直不愿放弃对你的爱。可是,我却没有做好家里有个精神病患者的准备,对不起,就此别过吧!”然后,姑娘再也没有出现在江南的面前。
江南回忆完自己的青春往事,有点挑衅地对林浅说:“怎么样?要不要见见我的家长?”
难得遇到聊得这样兴趣盎然的对手,林浅内心很是欢喜,便说:“好啊!随时恭候。”
五
第一次见江南的家长,一进门,江南就喊:“妈,我回来了。”出乎林浅意料的是,江南的妈妈这次并没有哭闹,而是笑着对他说:“儿子,妈好想你,让妈妈看看你。”江南便将脸凑在妈妈的面前,任由母亲端详着。
林浅就是在看到这对亲昵母子的温馨画面时,爱上江南的,这么孝顺体贴的孩子,这么有爱的一个家庭,林浅没理由拒绝。
三个月后,也是在林浅与江南家人一次次的和谐共处中,江南来到林浅面前,郑重地说:“林浅,你愿意和我一起陪伴老人吗?”林浅说:“我愿意。”江南又说:“那你愿意嫁给我吗?”林浅的脸一下子就红了,看着江南期待的眼神,林浅羞怯地说:“我愿意。”然后江南便红了眼睛,说:“谢谢你林浅,谢谢你没有嫌弃我的家人,也谢谢你愿意做我的爱人。”稍停片刻,江南说:“我这就带你去一个地方。”
然后,两个人开着一辆吉普车一起来到了一座气派华贵的别墅前,林浅疑惑地问江南:“这是哪儿?”江南说:“这是我的家啊!”林浅更加困惑了,说:“那之前的那个家呢?”江南说:“是这样的,那年,我和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参了军,谁知,在一次排雷中,我的朋友光荣牺牲了,他的妈妈为此疯了。所以复员后,我便时常去家里安慰老人家,慢慢地老人清醒多了,也认了我这个‘儿子’。”听完江南的叙说,林浅再次问他:“那么说,你也是富二代了?”江南点了点头。
林浅转身就要离开,却被江南一把拽进了怀里,林浅在江南的怀里挣扎说:“我们门不当户不对,你的父母不会同意的。”江南说:“傻丫头,我们俩的事我早已跟父母说了,他们尊重我的选择。”林浅不相信似的问:“真的?”江南說:“当然是真的。”于是,林浅在江南肯定的语气里跌入了他的怀抱。
不疼痛是因为不够爱,不介意是因为不挂怀。爱了,必然会疼。
有些错,不能犯,因为之后,无论怎样努力,怎样改正,都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到当初。
爱是抵御贫穷的动力
不疼痛是因为不够爱,不介意是因为不挂怀。这句话是谁说的,敏西还真不记得了。
敏西对这句话的认同感越来越强,她觉得喘不上气来,觉得哪儿都不对劲。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庆生没有任何理由又在外面滞留,而且是在夜里。敏西穿着薄薄的睡衣,蜷缩在沙发里,想着庆生那些蹩脚的借口,心渐渐凉了下来。
从前庆生不是这样对她的,不用往前追溯很久,庆生还像一盆火一样,不管她干什么,都爱黏糊她。她晚上上网,他会从身后抱住她,坏坏地说:“老婆,别把眼睛累坏了,保护好你的眼睛才能看清我。”她出差才走了两个小时,他的手机短信就到了:“老婆,什么时候回家啊?特想你,我还不如你喝水的杯子幸福呢,可以天天与你亲密接触。”她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他会胡搅蛮缠地纠缠她:“电视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看看我,我保证我比那些又臭又长的韩剧有意思的多。”
说到底,女人终归是情感类动物,有多少甜言蜜语都不嫌多,敏西也不例外,她并不厌烦庆生的纠缠,恰恰相反,庆生的纠缠,让她的心中生出满满的甜蜜和满足。
她对物质的要求并不高,一粥一饭,睡有床,居有屋就是幸福。但敏西对感情的要求却特别高,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瑕疵,看书或者看电视时,看到女人负心,男人忘义,她便会愤愤然地指责。
她和庆生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于是在工业园区附近买了一套两居室。因为是工薪阶层,所以供楼供得很辛苦,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敏西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做饭洗衣,任劳任怨,把家里的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对庆生的父母也很孝顺,节日生日都会送上礼物。庆生曾感慨地说,我的命可真好!娶了仙女一样的敏西。他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庆生的爱是她全部的动力,像水一样,把敏西滋润得丰盈水嫩。
庆生其实就是一个“中等”男人,家境一般,学历中等,但人老实厚道。嫁给他,敏西有点吃亏,她的学历比庆生高一点,长相虽然不是花儿一样,但也是要哪儿有哪儿。她喜欢庆生,是因为庆生能给她安全感,不必防贼似的防着,让她觉得很舒心很放心,过日子搞得像行军打仗,时刻警醒,终究会索然无味。
怎样的背叛才算背叛?
敏西从来没有想过,庆生会和自己以外的女人缠绵。所以,当她看到庆生和小雅胡乱地往身上套衣服时,一下子就懵了。她看着庆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眼泪“哗”地流了下来,转身推开门就往外跑。
庆生紧随其后,也追了出来,说:“敏西,你别跑!敏西,你听我解释!敏西,别摔倒了!敏西,小心车……”不说还好,这一说,敏西反而跑得更快了,一边跑,一边用手抹眼泪。庆生的心很疼,看着敏西难过的样子,他觉得自己简直坏透了。
一辆建筑工地上拉土的大货车在敏西的身边“嘎”的一声停住了,司机伸出头,粗声恶气地骂:“你找死啊?不要命了?”
敏西吓得一哆嗦,停了下来。庆生趁机从后面追上来,顺势抱住了她。庆生说:“敏西,你误会了,真的不是你看到的那个样子。”敏西想挣脱庆生的臂膀,可是不管怎么用力,都挣不脱,庆生把她抱得紧紧的。敏西低下头,在庆生的手背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庆生松开手,他疼得呲牙咧嘴,说:“敏西,你怎么下这么重的口?想咬死我啊?你看都快流血了!”
比起心伤,这点疼算什么?敏西抬起头来,满脸都是眼泪。她冷冷地看着庆生,不认识似的,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下来,她哽咽:“庆生,你和我最好的闺密上床,我都亲眼看到了,你还不承认,在你心里,怎样的背叛才算背叛?我和你在一起,没有房子,没有车,什么都没有,我图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计较过,是因为在我心里,一直觉得只要你对我好,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可是你,却是这样的不珍惜,辜负我,伤害我,如果你觉得我不好,你可以和我离婚,而不是这样让我难堪。”
庆生捧起敏西的脸,说:“敏西,你看着我的眼睛,我告诉你,我不想离婚,我错了,是一时的糊涂,你知道,男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下半身和上半身很难高度统一,抵御不住外来的诱惑,很多时候,想的是一回事,做的又是另外一回事,我不找借口,你看我今后的行动吧!”
两个人站在街心,深情款款,相对凝望,过路人指指点点:你看这对傻子,跑到街中心来谈恋爱,车来车往的,也不怕危险……
婚姻的关键词不是感恩
从前敏西和庆生在一起,是传统家庭的格局,庆生主外,家中的大事小情都是庆生拿主意。敏西主内,洗洗涮涮,买菜做饭,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可是,自从庆生发生了那件事后,敏西和庆生的家庭格局不由自主地发生变化,从前由庆生去做的事情,仍然由庆生去做。从前由敏西完成的家务,如今也由庆生去完成。
庆生变得谨小慎微,看敏西的脸色行事,因为敏西一不高兴,就会旧账重提。比如,他洗碗时,不小心打了一只,敏西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没有人教你出轨,你可是生来就会,无师自通;他洗衣服没洗干净,她也会夹枪带棒地说,有些污点是一辈子都洗不干净的。最让庆生郁闷的是,不管有没有人,她从来不给他留情面,当着庆生父母的面,敏西说:“我当然不好了,要不然你会去勾搭小雅?”庆生的父母面面相觑,庆生脸红如布。
最让庆生受不了的是,敏西处处带着优越感,好像她没有和他离婚,对他仿佛是天大的恩赐。
敏西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变得这样尖酸刻薄。有时候,她也想对庆生好,可是一看到庆生,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庆生和小雅胡乱往身上套衣服的那个画面。
一天,敏西因为升职加薪,心情非常好,非常奢侈地去做了个水疗,回家后,换了一套柔软的真丝睡衣,抱着靠枕在床上等庆生。她以为,庆生会乐颠颠地跑过来,谁知左等右也等不来,她急了,对着客厅里看电视的庆生喊:“我在床上,你去了哪儿了?”
半天没有回声,敏西忍不住大吼:“有本事,你一辈子别上我的床。”
庆生走到床边,看着敏西说:“我受够了你颐指气使、阴晴不定,我不知道怎么做你才会快乐;我不知道怎样做才不会踩到雷区。我承认犯了婚姻中致命的错,我知道你不能原谅我,我们离婚吧!
3个月之后,敏西和庆生还是离婚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男人有话不多语”,世世代代被誉为男性“美德”。然而,正是这种“美德”,害苦了男人也害苦了女人。男人的不幸正是在于他们过于“镇静”,过于“滴水不漏”。他们要做姿态给别人看,以致缺少有血有肉的自我,缺少真实的生活。“大男人”一生都得对自己、对朋友、对家人、对社会展示“男子气”。他们从早到晚都要扮演一种“楷模”的角色,无论心中有多少厌倦和悲苦,都不得显露出来。媒体不断报道关于男人的两类新闻,一类是桃色的,一类是黑色的。
心理学关于男人桃色新闻的解釋颇耐人寻味。男人封闭的内心也有渴望,也有希冀;孤寂无奈中的男人也会如饥似渴地寻求女性的爱抚,好似寻求一位“替代母亲”,一旦满足了感情的“温饱”,他就要立即赶往竞争的战场。难怪,女人们抱怨说,男人的爱“来得容易去得快”,男人的心好像“跷跷板”,七上八下不安定。在昔日落后的社会经济与文化环境中,女人不得不把男人当作整个大海去永久依靠,男人却只愿把女人当作小小的港湾去稍事歇息;女人希望爱情是一场永远不散的宴席,男人却视爱情为“快餐”式的充饥。多少负心汉,多少“陈世美”,其心理成因并不神秘;女人需要安全感,男人需要成功碑。就这样,男女之间的心理矛盾与感情冲突持续了一个又一个世纪,因此造成了多少短命的爱情和不幸的婚姻。
男人和女人的心理差异并非完全是生理结构所致,而是有其深层的社会文化成因。千百年来“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樊篱,使女人不得显示其智慧才华和勇敢刚毅,同时也剥夺了男人表达谦逊和流露温情的权利。男孩长大要辞别父母,浪迹天涯去谋生;女孩长大则要去依傍一个男人,为他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男人无法在家庭中显示父爱的伟大,女人却尽可理直气壮地表达母爱的温馨。男人在外披荆斩棘、叱咤风云,以致不能陪伴“阵痛”中的妻子,目睹婴儿的降生,领略自己那一份创造生命的喜悦。
至于黑色新闻,是指男人在残酷的事业打拼中失去健康甚至毙命,其原因是比桃色新闻更为复杂的。我们首先也要从男孩的社会化及父亲的角色谈起。
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父亲在职业上投入的时间太多,而与孩子接触的机会似乎越来越少,这已成为孩子成长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对儿童社会化过程的研究表明,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需要与心智成熟而健全的男人有数千小时的接触交往,才能成长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心理学家甚至指出男孩的“父爱饥渴症”,即男孩到达青春期时,往往疏远甚至厌恶父亲,这种疏远与厌恶掺杂着得不到父爱的失望与凄苦;他盲目地去尝试种种可能补救的办法,包括抽烟、喝酒,甚至性放纵或吸毒。渴望父爱,这是男孩最深沉和最迫切的心理需求。男孩与父亲在一起,能培养对周围世界的安全感和对个人前途的自信心。心理学家认为,父爱是帮助男孩走向健康之路的起点。
总之,男人的健康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家人和男人自身的关注。“小车不倒尽管推”,不是对男人正当的鼓励,而是对男人的某种不公平了。“大男人也需要关怀”,应当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牛有草二十九岁了,才娶上媳妇。
在农村年过二十岁的还打单身,就要从自个身上找原因了。他的缺点显尔易见,一是颜色重,在烈日下晒几天,咋一看像是从广州迷路过来的非洲人。再就是长的面貌也有点磕碜。怎么说呢?他爱看两部电视剧,一是西游记,里边的人物长得啥模样都有,有的还没自己顺眼,心理上找到了点平衡。另一部是红楼梦,红楼梦里美女多,他对人常说,都说我找媳妇挑得很,可红楼梦里的人物,随便从屏幕里拉出一个就成。
还别说,年底下他娶来的新娘子还真是个美人,和宝钗黛玉不相伯仲,真应了那句,好汉没好妻,歪嘴黄瓜配仙女。
牛有草面糙心里秀,父亲死后,他出去打工,先在建筑队当小工,后当带班的,现在成了工头。这不才当一年,就娶了个好媳妇。女方离这三十多里,媒人是她哥哥,四十多岁,和牛有草在一起上工。牛有草经常照顾他,不让他登高作业,只做些零活,帮自己操点心,工钱不少开。她哥认为这人心地善良,会做人能挣钱,是个过日子的好手,便与自已年己二十五岁好高骛远的妹子摄合。
见面那天,选在黄昏,虽然牛有草将高级化妆品左抹右涂,着西装,打领带,穿皮鞋,戴手套,打扮得人模狗样,姑娘还是没相中。眼前的女婿和心中的白马王子有段难以逾越的距离,怎么也吻合不到一起。她哥见状,大发脾气,呵斥妹子,人样好能当吃还是能当喝?会挣钱才是硬道理。她哥愿意,她爹娘也说不出反对理由,家里实行民主,她虽然撅着嘴弃权,还是三比一通过了她的终身大事。
她没少要彩礼,加上衣服、首饰、家俱、电器,合四十多万元。牛有草一分不少送去。她还要 汽车 ,他也应下。她还要去见婆家人,他虽不愿意,还是同意了。
她用电瓶车驮着母亲,不远卅里,来到他这儿。他在一座富丽堂皇的五间二层小楼里接见了她母女俩,他母亲和叔婶作陪,宴席丰盛,招待热情。直到那会儿,她那张阴沉的长脸才变成美丽的瓜子脸。大年三十便货真价实的做了牛有草的新媳妇。
送亲时说来十桌送客,他准备了十桌菜,可大多都储存在他叔的冰柜里。因赶上武汉疫情,乡下也都封村封路,送亲大军在半路被截下,不准聚集宴会,娶亲只准新娘子一人前往。牛有草只有从半道上将她接回。拜堂是在自家那四间不算很破的筒子房前举行。新娘子小声问道,这是谁家?咱家呀!那五间楼房不是咱家吗?那是咱叔家。她一听,一下子楞了,堂也不拜了,躬也不鞠了,穿着婚纱往床上一躺,呼天抢地大放悲声。婆婆劝,婶子哄,她油盐不进,塄是两天没起床,大骂他是骗子,说他家破人丑,秃子烂了那个啥……,一头不占。春节加婚礼本是双喜临门,把好事过成这般光景,实在令牛有草憋屈。
第三天,她起床了,头件事是和她哥视频。她连说带哭,梨花带雨,她哥质问她,人家啥时告诉你那楼是他的?他是嫌屋里地方小,才在他叔家招待你。人家要在北京饭店接待你,你还能赖着把那儿当家吗?你打听一下,凭自己努力,几年就挣四十多万的,几个年青人能办到?他许给你的 汽车 ,今年就能买来。甭嫌人家屋子破,他要在城市买房。任她哥怎样解劝,她始终认为,他这只疥蛤蟆不配来吃她这只白天鹅的肉,自己这朵鲜花怎么也不能插在他这坨牛粪上。一定要和他撤伙,反正还没和他登记,迈出他家门,就是自由人。
可这门真不好迈,不是丈夫不让往外迈,而是村长管着。大喇叭天天叫唤,不要出门乱串,严禁走亲访友,呆在家,戴口罩,多开窗,勤洗手。她心想,只要封令一解,她马上飞出这只鸟笼。
常说捆绑不成夫妻,可她和他就捆绑在一起,向夫妻过渡。她走院里,他坐在葡萄架下看书;她去屋里,他躺在床上玩微信。闭眼,他在她脑子里看她;睁眼,他在她眼前坏笑。
众多亲戚朋友想去他手下打工,他接那电话时,那神态,那架势,有点帅,沾点酷,一派大将风度。那些长相白净的奶油小生,只是做服务员的料,这种相貌的人才是干大事的。
丈夫给她洗衣服鞋袜,婆婆给他烧茶做饭,一日三餐,大鱼大肉,每天享受着公主般待遇。
封城五十多天了,和他在一起久了,看他也沒那么讨厌了,身上很多闪光点在她眼中也变得五光十色,只是那衣裳穿得有点不协调。她心里想,解封以后,最要紧的事,去超市给他挑一身好时装,将他打扮得更顺眼些。
我的男人,我叫他兔子,德国男,处女座。
曾经有两个朋友的话,让我在上不上兔子的贼船一事上摇摆不定。一个痴气的书店老板说:“节俭型处女座不能选,他再好也不会对你很好的。”而一家世界500强公司的营销经理则说:“想好好过日子,就要找处女座这样顾家持家的男人。”
最后,传说中耳垂过肩的刘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刘备只凭着大耳垂带来的好福气,就能忽悠到诸葛亮张飞关羽赵云等英雄帅哥帮他当上皇帝。看着兔子的大耳垂,我想我跟着他,吃不到肉,也能喝点汤吧?
一开始,兔子的良好生活实用性能,让我觉得那个营销经理的话,简直是天下最英明的择夫哲学。
家里的水管漏水了,他能把墙扒开,把水管扭正,换新;物业配置的柜子没有把手,他配上看起来浑然一体的把手。没有家具也不用愁,他自己买来木材,加上到处搜罗的垃圾边角料,吭哧吭哧地做出了柜子、茶几,再配上了分毫不差的玻璃。
除了手工,他还表现了一个德国男人优异的多功能性。
作为一名学过两个专业的工科博士,他可以写出充满想象力并不失幽默的情书。没事的时候,他喜欢用电脑画画卡通,用手画画油画。
每次买完药回来,他都要检查它们的药效。因为他的细心,我免于享用大夫给我开的哮喘药,因为实际上我犯的只是小小的咽炎。甚至在我的IBM黑屏、电脑专家都说医治无效的时候,他也能够把主板拆下来,去五金市场买了电吹风,用锡纸包起来吹了吹,装回去就又重获新生了。
但是,书店老板的话也慢慢开始兑现了。
我们吃饭,都只去固定的那几家餐馆,每次只点两个菜,品种在小范围内恒久不换。当我蠢蠢欲动于路边的苍蝇馆子或者看起来很有情调的餐馆时,他会把他的德国棕眼珠转到左边说:“你见过用回收垃圾油炒的菜吗?”或者转到右边说:“那是暴发户去上当的地方,你是吗?”
去商场买东西,他会说:“这个东西成本只有50块,不值得。”去了批发市场,他又说:“这看起来很廉价,材料是化学的。”
背着重达25公斤的登山包,他还拉着我一头臭汗一路小跑去赶公交车,我终于发飙了,在人群中逆流而行,发出河东狮吼:“你怎么可以对我这样?”
他无辜地摊摊双手,“你要看我如何对自己的,这样就知道我对你其实是很好的。”我看看他那些服役10年左右、大洞小洞无数的衣服,羞愧得想放声大叫:我不认识这个收废品的外国佬。
最初的时候,兔子把捡来的门改造成了精致的茶几,捡来的窗棂挂在墙上做装饰品,捡来的咸菜罐子们则种上了水培植物,朋友们都一直称赞他是个能干的“拾荒达人”。
后来,情况就发展得不那么美好了,什么破枕头、破包、破盒子,都要从我家经过一下,才能真正成为垃圾。
每次回家的时候,他都要走几层楼梯再坐电梯。当然不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一路检阅垃圾箱。出门的时候,电梯到了,经常还要等一等,因为垃圾箱旁又有宝贝了,需要先送回家。“有几个有钱的邻居真是件好事,总是能捡到有用的垃圾。”这种看问题的角度我不得不服啊。
偶尔我顺手给他捎上几个捡来的纸箱子木盒子,他的眼睛就能高兴得从棕色变成绿色,并且厚颜无耻地提出了新要求:“鞋盒里塞鞋子的那纸用来包装特别好,能帮我去找点吗?”
有两件事情让兔子遗憾多年,一直念叨。第一件事发生在10年前的法兰克福。在赶往机场的路上,他发现了一条很现代化的义肢,完好如初。但是由于磨叽的他总是处在误机边缘,没能拾得义肢归。
另一件还是在法兰克福,他在路上发现了一台锃亮的不锈钢咖啡机。这个时候,他完全忘记了他一直教导我的“拥有咖啡机只会让我们不停地喝咖啡,不利于健康”的论调,简直欣喜若狂。但他不能带着这件美妙的垃圾上路,因为他得去大使馆办事。当然,等他办完事,这件宝贝已经芳踪杳渺了。
兔子从来不肯给我买花,理由是花摘下来就没有生命了。我虽然愤愤地认为他完全是抠门,偏总也驳不回人家的道理。
可情人节总得送点礼物吧?我可一早就跑去超市给他买了情人节礼物——一把华丽的拖把,当然是促销的。
但是,这个榆木脑袋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他还不断强调,情人节是美国人发明出来的,纯粹是个商业节日。谁管这些破真相呢?我们女人就是要点气氛和感觉不行吗?我气得昏睡在床上。
醒来时,发现桌上醋瓶子里有一支玫瑰花。鉴于他有从垃圾堆捡花回来孝敬我的前科,我气更不打一处来。正想装视而不见,叶子上异样的两个小东西让我笑起来:一对精致的绿松石小耳环。原来还没有傻到德国去!
我愤怒时,会用普通话长篇大论地发表我的愤慨,这个时候他比全天下的中国男人都懂得忍耐。不管我言辞多么激烈,他只会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最后默默地吐出两个字——“不懂”。我就像一只瞬间被放掉气的气球般瘪了下去。
有时,我童心大发想要买个玩具或者可爱的衣服之类的,他就用台湾腔做着鬼脸说:“好可爱哦……”一个德国大汉做着这样的表情,别的顾客都忍不住笑了,而被讽刺的我,只好悻悻作罢。
我永远斗不过他,纵我千招万式,他只有一招:四两拨千斤。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的处女座,每次出远门时,兔子总是要提前一周甚至更长时间准备行李。
那种准备的隆重程度,不亚于去南极考察、月球探险。整个客厅,会摊着他的箱子,放满包装纸、包装袋;茶几、桌脚、门后和墙上,会贴满捡来的透明胶带。卫生间里,旅行套装更是很早就摆出,时时提醒我:俺要出门了。虽然大部分时候,他只是回欧洲的家小住一阵。
更可气的是,他的完美主义,总是处在未完成时态,因为他永远都不能在快要误机之前打包停当。结果就是,每次他走后,我都得把那些铺得满地的纸盒纸箱摞起来,再疯狂打扫一番。这时,我总会精神焕发,有一种甩了他,开始新生的想法。
当然,看到他走之前划分整齐的、装在玻璃瓶里怕我伤到手的洗碗剂,或者衣柜里分门别类、整整齐齐摆放的我的内衣外衣,或者那些他亲手为我打造的多功能家具的时候,抛弃他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
对于这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德国拾荒男,我应该敝帚自珍。算了,回头就到楼下垃圾箱去帮他翻翻宝贝吧。
结婚不过三年,平淡的日子让我开始厌倦身边的这个男人,已经不止一次地想到了离婚。
我说的就是自家的老公,以为她会毫不犹豫地拒绝,没想到她眼睛一亮“真的,那他长的怎么样?”我努力寻找合适的形容词:“不算英俊,不过看起来还是很耐看的。”
“那人品如何?”人品嘛,我想想看,老公没什么不良嗜好,“算得上成熟、稳重吧。”
看到女同事跃跃欲试的样子:“我提醒她,他可是离了婚的,也没有多少钱。”可她说:“离婚算什么,反正又没小孩,钱是不多,但是收入稳定,再说了,他自己还有一套房子呢。”
我苦笑,老公竟然是别人眼中的宝。晚上我终于想清楚了一个问题。我对老公的种种抱怨其实都是站在一个妻子的立场而生的。望夫成龙,夫贵妻荣,因着这些念头,就会对身为普通人的老公有着不切实际的期望,而一旦老公达不到这些期望值,我的抱怨和厌倦就会不断的冒出来,渐渐地,就再也看不到老公的美好了。
这之后,每当我对老公的平凡生出抱怨之心时,我就会提醒自己一句:别忘了,你的老公在别的女人眼里很可能是一个宝。
惭愧,我很抠门,喜欢看书,但却不想多花钱,所以尤其热爱图书馆。读大学那会儿,只有三件事情能让我早起,一是食堂供应限量葱油饼,二是八点有课且教授点名,三是到图书馆占位。
学校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去晚了肯定没有一个地方可供你舒舒服服坐着,当然,你也可以厚着脸皮去坐别人的位儿,不过那是很考验心理素质的,因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人走过来用飞眉咧嘴的动作提醒你:“嘿!哥们儿,这位子我先占下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在图书馆里是绝对不管用的,许多萝卜其实并不在坑的周围,却仍占着坑位,致使总有另一些萝卜没有坑。
除了供我抄袭论文的专业书籍外,我最常看的是带劲的八卦杂志、恐怖的推理小说、纠结的言情故事和都是图片的旅游指南,另外还喜欢看那些来图书馆的人。这是个忙碌的场所,有的男人来这里不看书,只是忙着同他的女人讲悄悄话,只见两颗头叽叽说一阵,然后咕咕笑,心照不宣互看,瞳孔互相映照,眼瞧着想亲个嘴,又悬崖勒马,然后再叽叽说一阵,咕咕笑;有的人则抱着电话不停说,仿佛电话里有一整个好世界;还有的人来图书馆就是无所事事地睡觉和发呆,这我倒是很能理解,将脸埋在书里打瞌睡是最舒服不过的事情了,尤其是冬天,更是如此,暖气懒洋洋地熏在头发末梢,窗外草坪上时不时有人大声唱歌,趴在桌子上,阳光照在头顶,看不见唱歌的人,那种半梦半醒似像非像的感觉很像一首诗,没有名字。
第一次正儿八经写小说也是在图书馆,大约是本科一年级的时候吧,很平常很寡淡的一天,之前似乎在看一本推理小说,看着看着,突然,就在心里有了一个故事,奇特的是,这个故事和推理、杀人或是肢解什么的完全无关,反而是很烂俗的言情桥段——关于少数民族部落男女青年的爱恨纠缠(可能是因为当时图书馆正好新进了一批少数民族民俗的书):先是闷骚的心理活动,然后一个劲儿地展开伤春悲秋的对话,接着大反对大抗争大高潮,最后以主角先后殉情告终。我记得很清楚,写故事时那种自以为天降奇才的错觉,以及故事写完后自我欣赏时的那种自鸣得意,这个故事后来被登载在了班刊上,并不是因为它有多好,而是中文系的传统,每个班级搞一个刊物,每个人都得往上面投稿填内容,无所谓水平高低,政治任务而已,没有读者,没有跟帖,没有长评,没有引起任何波澜,却让我慢慢养成了习惯,跑到图书馆看书,无论好看不好看的,只要触动神经想到一个故事,便忙忙写下来,如此这般,直到七年后毕业,写故事的毛病还间歇性发作,图书馆却已遥远。
“长相,工作,家庭背景……我就像理牌一样清理着我见过的一个个女孩的条件,决定把我押在哪副牌上。押到最后,我发现输完了自己的青春。”
三十岁的周斐已经习惯了在这灯火阑珊时,奔向一个熟悉或者陌生的地点,去见一个陌生的人。一次次失败的相亲已经让他感到灰头土脸。从最初的激动忐忑,到后来的平淡麻木,周斐对相亲产生无与伦比的厌倦。
1999年,刚从大学毕业的周斐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了一家省直机关下属的二级机构。周围人优越的生活环境让周斐相信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也能过上那种从前只能在杂志中读到的中产生活。
周斐在大学里是一个骄傲而羞涩的人,这与他的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周斐的父亲是个中规中矩的读书人,在一个县城某个局当领导。在那个小县城里,他们总是很在意别人的眼光,生活也就格外小心翼翼。他们家姐弟几个都中规中矩地听着父亲的话安排自己的生活。两个姐姐都考上了不错的学校,毕业后都组织了让人羡慕的家庭。而作为周家老小的周斐,身上被寄托了更多的希望,这让他更是不敢越雷池一步。大学里小心翼翼地读书玩球,觉得日子倒也过得风清云淡,只是莫名多了一点寂寞。
毕业后,周斐就想着身边该有个牵着手一起走的,而家里也放宽了他在恋爱方面的约束,周斐茫然四顾,突然发现自己在这方面竟然是完全的无知。
但正如一句话:接吻无师自通。恋爱本不需要经验。
上班不久,周斐就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每天周斐去上班时总会在公交车上碰到一个甜甜的女孩,周斐发现,女孩与自己有许多相同之外,坐在车上总要捧本书在手上,车上的移动电视放到同样的栏目时就会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有一回动画片《汤姆和吉瑞》正放到一半时,周斐发现本该下车的女孩还在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便拍拍她的肩头,对着莫名其妙转过头来的女孩指指窗外。很夸张的一声惊叫后女孩站起来,拍门,下车,然后是嘴里不停地嘀咕着迟到了迟到了,还不忘回头来冲着周斐伸一下舌头。
看着这个一路小跑的女孩,周斐怦然心动。此后每天上班时便有一些刻意的等待和聊天,不久周斐便提前一站下车送这个叫林双的女孩到她办公楼底下然后跑着去上班。恋爱自然发生了。
刚毕业的周斐本着不再花家里钱的原则,虽然工资不算低,但也只能租房子住。而正是房子问题结束了这段本来可以水到渠成的浪漫姻缘。林家父母初见周斐就摆出一个在这个城市无比现实的问题:“你又没有房子,让我怎么放心把女儿嫁给你。”其实以周斐家的条件,完全可以支援他一个首付款,但自尊却让他保持了沉默。
乖乖的女孩犹豫了,而正是这种犹豫让周斐感到无比的失望,后来周斐想起这段旧恋便会心酸,那时候真年轻啊,连挽留都不曾挽留一下,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像极了邻家女孩的林双离开。
这次恋爱事件让周斐长久地陷入沉默,他开始拒绝生活中不时迸发的美丽,开始远离人群。他开始试着用世故的眼光来看待爱情和婚姻——或许婚姻就是许多现实的物件加上一个还不错的女孩组成吧。
那时候,整个城市都在谈论房子,房子。周斐终于存够了首付款,当他坐在属于自己的房子里时,想起那个叫林双的女孩,心一点点变冷。他开始检查自己的硬件——社会地位、收入、房子、前途……
周斐开始武装自己,在单位里,他谋求着职位的进一步提升,还兼职做了几份工,让本来不菲的收入更上层楼,家里的布置更是按照北欧简约而高贵的风格全新打造。衣服一律名牌,手表、袜子这些细节装饰更是考究;他去练保龄球,去练高尔夫、空手道,所有时尚人士所必须有的、必须懂的他一件件去拥有、学习。当他站在镜子前看着全新的自己时笑了,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已经全副武斗的斗士一样,世界就在他的手中。在他的眼中,爱情和婚姻,就像一男一女排兵布阵,比拼实力。
再见林双时周斐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失落,三年过去了,一切都变了,从前一看到就会让自己脸红心跳的女孩已经成了他人妇。他们淡淡地坐在咖啡馆里,林双其实很不适应这种环境,太过幽雅的环境和稍嫌暧昧的音乐都让她坐立不安,她一边听着周斐以一种难抑的炫耀口吻谈自己的近况,一边搅着咖啡,或许是糖放多了,她感到很腻味。那天的周斐也感到很无趣。但林双走的时候随意的一句话却让他颇感兴趣:“我们单位有一个不错的女孩,哪天介绍你们认识啊!”
失去的恋爱不能回头,而生活还要继续。
这几年,周斐因为把时间过多地放在物质生活的创造上而忽略了关心周围的情感世界。他走近已经疏远的朋友时,才发现当初和自己一起毕业或者一起参加工作的同学同事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小家庭。他一下子着急起来。林双不是说要介绍女孩给自己认识吗?周斐兴奋起来,马上给林双打了个电话。
林双那天讲那句话其实别有用意,她所说的女孩特点就是对物质要求比较高,但和周斐却是真的不合适,当时她只是想讽刺一下周斐,想不到周斐却当真了。但经不住周斐的请求,林双只好答应安排他们见面。当兴奋的男女双方和尴尬的介绍人坐下来时,周斐马上感觉到很不自然,那场见面,除了女孩点的咖啡和点心的价格让周斐的心跳了一下外,就只剩下女孩喋喋不休的询问和不时对周斐所拥有的优越条件的惊叹。出门送女孩上了出租车后,周斐把写有女孩电话号码的纸条当着林双的面扔进了垃圾桶。
虽然第一次与陌生女孩见面的经历让周斐颇感无趣,但相亲作为一种古老而又时尚的概念却在他的脑中扎了根。有多少爱情产生或者毁于相亲呢?好歹这样可以给自己创造机会啊,此时的周斐已经28岁了,世故已经麻木了他感受爱情的直觉,父母的催促虽然让他不胜厌烦却也无可奈何,同事们奇怪的眼光更是让他坐立不安,为什么不相亲呢,起码这是一个赢得爱情的机会,而且自己又有这么好的条件,即使无趣,却也可以让自己感觉到那种优越,何乐而不为呢?
周斐开始了他的相亲之旅。他发动了他所有的人力资源,碰到一个人就来上这么经典的一段:“有合适的女孩子吗?什么时候叫出来坐坐。”周边了解周斐情况的人也乐于做这个人情,于是好的孬的,都一古脑摆在周斐面前,很多时候,不是别人挑时间,而是周斐做出安排,有时候竟然一个星期七天,他几乎每晚都有安排。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他社交活动有多频繁,却不知道他是在相亲。
几场相亲下来,让周斐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在读的,不行,前途有着太多的不可知性;没有工作或者工作不好的,不行,因为那会遭人嘲笑而且以后的生活压力会加大;农村的,不行,因为来自对方的家庭需照顾性太强;个子矮的,不行,因为自己本身个子就矮,必须担负起改良品种的责任……
周斐觉得自己在相亲中像一个演员又像一个观众,坐在一个不认识的人前面,刻意的安排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谈对象,或者说是结婚。你只有一次表演的机会,有时候会有几次,但剧幕落下时,周斐都感到无比的失落。虽然有几次周斐看中了对方,但不是对方硬件不合他的条件就是对方看不中他。
郭小倩是周斐最为中意的一个女孩,是周斐同事的表妹,同事安排的相亲颇具特色,不是在平常的咖啡馆或茶吧,而是在体育馆里。当英姿勃发的郭小倩出现在周斐面前时,他的眼睛不由一亮。那个晚上周斐使尽浑身解数,让自己也成为球场上的亮点。
但第二天同事带来的却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打球间歇闲聊时,周斐对郭小倩喜欢看韩剧表现出的不屑让她颇不舒服。这次功亏一篑的相亲让自我感觉良好的周斐尝到了被选择并被淘汰的苦楚,听着同事的抱怨,周斐真是有苦说不出,他想说:“为什么不再给我一次机会呢?”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自己又何尝给过从前那些女孩机会呢?周斐由此次相亲开始反思,他开始觉得,无法容忍对方哪怕是一点点的缺点是相亲最大的致命伤,和自然相处后生发感情不同,相亲特别注重第一印象,长相、谈吐等等,双方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标准在衡量对方,优点可以对号入座,而缺点却被放大和抵制。
随着周斐年纪渐大,他原来持有的砝码也变得越来越轻,相亲是越相越后悔,因为朋友同事们介绍的女孩一个比一个年纪大,而相亲第二天从介绍人那里得到的消息不再是“满意”了,更多的是周斐身上一些缺点的放大版——“牙不整齐、个子矮、脸上怎么那么多皱纹。”周斐也试着去找那些从前被自己拒绝的女孩,但那些女孩却一个个鲜活地各自找到了爱情。
从2002年开始,这两年,周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见了多少女孩,他也尝试着改变见面的方式,以一种更自然的态度来对待相亲这回事,但相亲就是相亲,每回都绕不开那个绕口令一样的问题:你在什么地方上班,你家什么情况,你有什么爱好啊。不是他问别人,就是别人问他,而相亲最后的结果也只有两种:不是别人看不中他,就是他看不中别人。
倍感疲惫的周斐从最初的兴奋激动到习以为常,乃至到最后的厌恶,都难以抑制他去相亲的冲动,相亲或许是一种瘾,也或许是别无他法的选择。每天晚上,从相亲的“秀场”回到巨大而孤独的房子里,坐在舒适的真皮沙发上,周斐感到那样无奈和不解:我错在哪里?相亲真的是一条死胡同吗?
在我们的身边,其实有许多类似周斐这样的年轻人——自以为错过了恋爱的季节,就以相亲作为一种介入情感生活的方式,但相亲本身决定了在此过程中无法避免许多现实问题的提出和解答。我们听说过相亲成就了一些美满姻缘,却也认识到相亲的弊端。
周斐说他还会继续去相亲,但他会改变从前只作物质条件较量的观念,会以一种更自然的心态和方式来结识女孩,他说原来那种长相、工作等条件或许应该换成爱心、正义、善良这些条件。
相信周斐有一个好的未来。
即使失恋一百次,我还是相信爱情!
A
认识李尚是在她开的一个“午夜”小店里。她的老家远在云南,现在成都经营一间服装店,都是一些棉麻的衣服,非常有风格。我问李尚:“成都的钱好赚吗?”她笑着摇头:“要是为了赚钱,我就不会来这儿了。”
去的次数多了,和李尚也慢慢熟识起来。不过,她的一句话却让我记忆犹新:女人这次在哪里跌倒,下次还会在同样的地方跌倒,永远不长记性。是这样吗?
李尚本来在昆明的一家公司做着高级白领,在丽江旅行时认识了吴庆,他们一见如故,很是投缘。吴庆在成都工作,就这样,李尚也辞职来了成都。
吴庆喜欢读书,他经常说成都没一家像丽江那样的书店,有书香茶香还有轻音乐在耳畔流淌。李尚暗想,那我就开一家书吧。选了一个闹中取静的位置,李尚按自己的想法,设置了小茶座和好听的音乐,还有一些比较有品味的书籍。意料之中,书店的生意很快就好起来了,因为是在大学的周边,一些学生都愿意来这里坐坐。李尚精心地打理着书吧,把书吧擦得一尘不染,很开心地经营着小店和爱情。可是,吴庆来的次数反倒越来越少了。那时,李尚还在设想:是否让吴庆加盟,一起把书店做大,搞成连锁,在师大附近再开一家。可是吴庆借口忙,很少来。李尚很失落,回想当初在丽江时,他们多相爱啊。
后来,一个实在不忍心看着李尚日复一日地憔悴下去的朋友告诉她,吴庆原本就有女友了,而且双方都要谈婚论嫁了。男人总有走神、逢场作戏的时候。这条消息对李尚的打击可想而知:她放弃了昆明的一切,跟随吴庆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一切只是为了爱情。
那天晚上,她一个人默默地坐在书店的角落里看张曼玉主演的《甜蜜蜜》。李翘和黎小军走在香港的街头,李翘看着车水马在的人群,看着昏黄的天空说:我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里,不知道自己将会怎么样,我不想这样。由此她得出一个结论:我来香港不是为了你,你来香港也不是为了我。可是,李尚的眼泪流下来了,我不是李翘,我是为爱情来的。可是这一切为什么会如此的空洞和不堪一击?
痛定思痛,李尚决定不再回昆明,她想既然来了,就应该好好地生活在这里。
她很快关闭了书店,虽然很多人都觉得可惜,可李尚想,爱情都没了,还要这书店干什么?她不想触景生情。
B
因为有做图书的经验,李尚很快应聘到一家出版社搞图书策划。她忘我地干着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工作,以此来忘记很多她不愿想起的伤心往事。她认为图书也要个性化才会有市场。
一次,她偶然看到一个关于邓丽君去世的消息。文章说:邓丽君去世后,有人看到她的同居男友保罗脸上没有一丝哀伤的表情。李尚的心重重地沉了下去,她突然想到了是否可以策划一本叫“有多少男人会流泪”的书。选题一出来,领导对她大加赞扬。
李尚的工作开展得得心应手。这时,一个叫宁杨的男人走进了她的生活。
认识这个才华横溢的男人是在一个图书展览会上,他是一家服装公司的中层管理者,谈笑儒雅,双目炯炯有神。宁杨没有过多地介绍自己,而李尚也相信爱情是第一眼的,她对宁杨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她说这个男人有她欣赏的风度和笑容,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没有附加条件的。
宁杨是从重庆调来成都分公司工作的,一个人住着公司租的三室一厅的房子。客厅很大,窗口有颗高大的梧桐树。李尚喜欢坐在地板上看碟片,偶尔看见宁杨光着脚,穿着棉布衬衣在电脑前处理公务,她的心就会泛起一阵涟漪。
李尚给他做饭,做他喜欢吃的小葱拌豆腐。做好之后,用干净的白瓷盘盛好,端到宁杨面前,满心欢喜地看着他吃下去。她喜欢看黄昏的梧桐树散落在客厅里的倒影,喜欢眼前的这个男人纤长的手指和迷人的气息。
宁杨非常喜欢云南的土布,说这样的原始自然才是绝对的时尚。一次,他很激动地对李尚说为什么不开一家这样的衣店?因为宁杨喜欢,李尚想了想就辞掉了刚刚得心应手的工作,转租了大慈寺边一间店面,取了一个很简洁的名字“午夜”。李尚专门去了几趟云南,进回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棉麻面料的服饰、披肩,店面用草席和印花布以及云南的纸灯做装饰,一家小店就这样像模像样地开起来了。
“午夜”小店开张的第一晚,她和宁杨在幽暗的纸灯下跳舞,眼前的一切,李尚感觉就像是在梦境一般。不过,她很喜欢这种氛围。
李尚很有人缘也很聪明,她专门在店里辟了一角,从云南带来的花草茶免费提供给客人,她的店里茶香袅袅,衣服有特点,价格又合理,很快便有了很多的回头客。大家怂恿李尚开了第二家分店。
我因为喜欢这种自由又有特点的服装,来的次数多了,很快便和李尚成为了很好的朋友。闲暇时,我偶尔会和李尚聊聊天。
李尚经常说这一切全是歪打正着,因为宁杨喜欢自然风情的服装,所以自己才开了这家小店。可是,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宁杨原来是有妻室的人,夫妻感情不好,不过还没离婚,一个很俗套却没有出口的故事。
有一天,宁杨来到李尚的店里,闷闷地说他要调回重庆了,后来他便走了。那段时间,李尚给宁杨打了无数个电话。每次接电话时,宁杨总是说自己正在有事,不方便接电话,李尚很伤心。
李尚说:“相爱时,你任何时候打电话他都有时间;没有爱了,你什么时候打电话他都不方便,不是说在开会,就是在应酬,或是太累了,不想多说了。”李尚说这话时特别伤感,宁杨就这样慢慢地从李尚的生活中消失掉了。
看着李尚痛苦的模样,我有些恨铁不成钢,问她为什么这么容易轻信男人,没想到李尚呆呆地说出了那么一句话:“女人这次在哪里跌倒,下次还会在同样的地方跌倒,永远不长记性。”
C
李尚关了店面,临行前打电话给我,说想去丽江休息几天,一个人安静地待几天。我有些隐隐的担心,一个女人会因为爱情而失去信仰吗?这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
可是,我发现,我还是不够了解李尚。
在飞往昆明的航班上,李尚的邻坐是位新加坡人,很绅士的一个男人,看着脸色苍白的李尚,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关心地给她递热果汁,李尚很感激地对他微笑。后来,不经意的聊天中,当他听说李尚是云南当地人也准备去丽江之后,十分兴奋,他说自己是从新加坡来成都谈一笔合同的,准备顺便去丽江看看然后返回,正希望找一个同路的人。
李尚没有答应,可也没有拒绝,她想既然熟悉,帮帮别人也是应该的。到了丽江以后,李尚穿着很随意宽松的黑麻长裙,围着印兰色的褶皱丝巾,一根簪子挽着干净的盘发,素面朝天。
这个新加坡客人叫千峰,李尚给他找了一家客栈,是当地最有特点还有小庭院的石磨房客栈,推荐他去吃干净爽口的丽江米线,千峰显然对眼前的这个女孩很感兴趣。有一天晚上,千峰突然觉得有些饿了,想出去吃点东西,可他又不知去哪好,犹豫之下便敲响了李尚的门。李尚想了想,说,正好我也有点饿了。这样吧,不如我来做给你吃。于是,在客栈的自助厨房里,李尚很快便做好了三个很有当地特色的菜,这令千峰诧异不已。
李尚话很少,没事的时候,她穿着布衣在阳光下发呆,可是千峰却对眼前这个女孩很感兴趣。结果是短暂的丽江之行后,千峰爱上了李尚。在回成都的飞机上,千峰突然地向李尚求婚。意外的是,李尚竟也不置可否。其实,她对千峰印象也很好。
千峰的家在新加坡,有着家族产业。其实,李尚原本就不是个随便的人,她只是太容易相信感情。
在成都再见到李尚时,她已经关了店门,正准备去新加坡。我揶揄她:是不是女人这次在哪里跌倒,下次还会在同样的地方跌倒?永远不长记性?李尚笑了,她对我说,即使失恋一百次,我还是相信爱情!
这句话让我感动,想想身边的很多女人,失恋一次就不再相信爱情了,在以后的感情中瞻前顾后,欲擒故纵,小心翼翼。而李尚,的确是个例外。
那一天,离开时,我看到李尚眼睛有些湿润,我知道她的心情也很复杂。
D
自此之后的很长时间,一直没有李尚的消息。
半年后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肤色晒得黑黝黝的,双目炯炯有神,笑容灿烂,一脸幸福的模样。
我们一起去慈寺喝茶,李尚告诉了我她这半年在新加坡的经历:她和千峰已经结婚了,千峰很欣赏她,对她也很好,常抚摸着她的头说,像你这样的女人,现在越来越少了,可我却很幸运地碰上了。
现在,李尚开了一家很特别的店,专营一些云南特色服饰、干净的米线还有一些她喜欢的书籍,都是一些回头客,生意很好。
李尚聊天时,一脸的笑,我也被她的真诚感染了。我想,其实只有真心、执着的女人才会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