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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1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一)报名工作

1. 报名时间: 2023 年3月16日8时至20日17时 ,逾期不予办理。

2. 报考条件: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要求执行。

3. 报名办法:全区各初中学校均设立报名点。

(1)本区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所在学校集体统一报名。

(2)本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中学报名。

(3)学籍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学生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附件1),出具户籍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经就读学校和所属教育考试部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审核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对于中考报名前落户的新居民,其中考报名按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要求执行

(4)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该表经核验后,由报名点于4月30日前交区教育考试中心留存。

4. 中考优惠加分事项按照《台州市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附件5)。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上提出申请,部分事项需线下提交材料,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布置。申请优惠加分考生名单及佐证材料由各报名点汇总后于4月30前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

5. 各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和报名信息录入。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字,第一、二位为本区代号(87),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从001起编,不重号,不空号。

6. 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报名点要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户籍、学籍等方面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负责。

7. 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 65元/生,各报名点于4月7日前将报考费交区教育局综合协调与计财科(计财工作)。

(二)考试科目、分值、时间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命题

由台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结合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防止出现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 0.70 至 0.75 之间,单个题型难度系数不宜低于 0.40。

(四)考试形式

中考文化课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或者便携式播放设备播放的办法,听力考试只提供 CD 光盘播放介质。各科目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五)体育考试

2023 年路桥区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要求等按照《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执行。

(六)考点设置

1. 全区设路桥实验中学、路桥区第二中学、路桥区第三中学、路桥区第四中学、桐屿街道中学、峰江街道中学、新桥镇初级中学、横街镇中学、蓬街镇中学、金清实验中学、蓬街私立中学11个中考考点。非考点学校考生的考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就近原则结合考点考位统筹安排。

2. 各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至3人,由考区主任聘任。考点下设考务、保密、防疫、保卫、后勤(包括医疗保健)、监察等职能组。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员,监考采取校际循环轮换的办法,监考员实行监考“两回避”,即直系亲属回避、初中毕业班任课教师回避。考点要精选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对参加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在考前要进行上岗培训。要加强对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考试纪律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考试公正、公平、安全、顺利进行。

(七)试卷保密与安全

试卷(包括备用卷、副卷)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考点与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按“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上严格保密保卫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八)评卷工作

1. 学科考试实施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区教育考试中心与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织教师实施评卷时,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试卷的扫描、批阅、数据传送和备份、纸质试卷的保管和留档等工作,严防试卷丢失、泄密和阅卷舞弊等事件发生。

2.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认为成绩差异较大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点学校申请成绩复核,报名点学校汇总后交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报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

二、高中招生

(一)录取依据

以中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各地各校不得自行组织专门的招生考试或变相的招生考试,不得招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

(三)招生批次

共分八个批次:

提前批: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北师大附中)、镇海中学台州分校(以下简称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我区招收的拔尖创新人才,台州市路桥中学(以下简称路中)面向区内招收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收的特长生。

第二批:北师大附中、镇海分校高中部面向我区招收的统招生,路中面向区内招收的统招生。

第三批:路中、北师大附中招收的定向生。

第四批:路中、北师大附中招收的追加分配生。

第五批: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洪家中学、黄岩第二高级中学面向我区招收的交流生。

第六批:区内其他各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区内招收的志愿生、民办普通高中招收的志愿生(分正取生与自费生)。

第七批:市内其他县(市)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我区跨区域招收的志愿生。

(四)志愿填报

1. 考生务必于2023年5月18日8时至5月22日17时登录https://zkzs.tzedu.net.cn(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根据自身实际,填报相应批次普通高中的志愿,其中提前批、第四批次限报一所普通高中,其他批次可填报多所普通高中。登录账号为各自的报名序号,密码为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各初中学校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并在校内安排备用计算机网络供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填报志愿。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得通过签订合同、发放奖金等方式干扰学生自由选择志愿的权利。

2. 拟填报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各招生学校于 2023年5月上旬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3. 拟填报特长类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参加各招生学校于2023年5月上旬前组织的专业素质测试。

4. 为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须打印《2023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本人在最后确定的《志愿表》上签字并按指印确认,再送至就读的初中(或中考报名)学校备案。凡有手工改动或未按指印确认的《志愿表》均为无效。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把好志愿填报条件等审核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和签字确认。若因审核不严或违规操作,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

(五)招生录取

1. 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的中考成绩、填报的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作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应达到1A2B 及以上,九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在 2023 年 4 月底前完成。

2. 录取办法

(1)实行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八个批次的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提前批、第一批采取“传统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批次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

(2)北师大附中、路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转入下一批次录取;在第五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在填报该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镇海分校高中部拔尖创新人才、学科特长生、招生分配指标若未能完成,则等额核减该校招生计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在填报该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其他普通高中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若还有空缺计划,则空缺计划转入第六批录取。在第七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在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名单、计划数和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进行征集志愿申报。有关学校根据考生征集志愿申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将录取的考生名单录入招生服务平台,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

3. 录取顺序

依次为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第三批志愿、第四批志愿、第五批志愿、第六批志愿、第七批志愿、征集志愿 除征集志愿录取由有关学校按规定自行录取外,其他批次录取均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区教育局配合。

录取时,若遇考生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五科之和得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得分高者、“语文”单科得分高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优先;若还有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次录取。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

4. 拔尖创新人才录取

在我区招收的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对象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我区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拔尖创新人才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 特长生录取

(1)北师大附中、台州市第一中学、黄岩中学、路中、镇海分校高中部在我区招收的学科类特长生,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我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2000名以内;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0分内。其他普通高中(三梅中学除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内;体育类特长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0分内。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三梅中学招收的所有艺术特长生,其中考成绩均必须达到椒江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内。录取时,按报考者的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 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 中考满分/10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成综合分,再按招生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综合分相同,则按中考总成绩(含体育和加分项目)高者优先录取。

6. 定向生录取

(1)定向生资格:具有区内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在区内所在初中学校八、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且在区内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能享受该校的定向生指标。

(2)定向生名额具体的分配办法

Mi=M

M :分配总数  Mi:校分配数  Xi:创现代化示范性值

Ai :中考在册学生数  Bi:本届学生终端测控到的平均分

Ci=Ai- 进入中考全区后30%学生数

Di=30% ÷进入中考全区后30%学生占比

(民办学校的Di不高于公办学校最高值)

Pi :本届学生终端测控到的综合教学质量值

△Pi= Pi-50 (负数不计)

= Pi- 0.95P 7i (负数不计)

P 7i 指初始P值

北师大附中、路中的定向生指标,按上述定向生分配方法分别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3)定向生录取办法

①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区教育局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定向生指标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1500名以内。从2025年起,定向生指标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我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2500名以内。

②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北师大附中、路中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其空缺指标在区内分别重新分配。

7. 追加分配录取

(1)追加分配资格:具有区内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在区内所在初中学校八、九年级连续就读两学年(因故经批准同意复学者除外)并按规定完成初中学业,且在区内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能享受该校的追加分配指标。

(2)追加分配指标

北师大附中、路中的追加分配指标,按各校当年中考报名人数比例分别分配到初中学校。 应确保具有追加分配指标资格的初中学校至少有1个北师大附中或路中的追加分配指标。

(3)追加分配录取办法

①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区教育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追加分配指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追加分配指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2500名以内。 若个别有追加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没有考生达到追加分配指标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在该校达到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1人。

②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追加分配指标无法全部完成,市教育局等额核减相应高中的追加分配指标。

8. 交流生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区的交流生指标录取,台州市第一中学和黄岩中学的交流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区中考总成绩排序第1200名以内,洪家中学和黄岩第二高级中学的交流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9.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分志愿生(包括正取生、自费生)和自主招生两部分。志愿生要事先公布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自主招生由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结束后通过招生平台在线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若个别民办普通高中需降分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降分录取,降分幅度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内。

三、中职招生

(一)关于“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

1.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指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招生。前三年在省内重点职校就读,三年后参加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上线后升入普通高校就读,毕业后取得相应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

2.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择优录取,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3. “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或登录“浙里办”,在搜索栏搜索“台州掌上教育”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关于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

按照台州市教育局相关通知执行。

四、工作要求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初中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落实各项规定,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规范考试招生行为,做到依法考试、安全保密、严肃考纪、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1. 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

2. 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3. 非台州学籍学生回户籍地报考汇总表

4. 非台州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在台州初中学校学习经历

和学籍审核表

5. 台州市2023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路桥区教育局

2023 年3月9日


请点击查看: 路教教〔2023〕4号《路桥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