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
落实央地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有关要求
,
近日,厦门证监局、厦门市委金融办签署《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风险领域监管协同合作备忘录》,深化央地资本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建设。
一是明确监管协作总体要求。
备忘录吸收厦门
证监局
和厦门市委金融办以往监管协作实践经验,以
强监管、防风险
、促
发展
为主线,明确
双方
加强沟通交流
,深化监管
协作,
进一步
提升
资本市场
监管
效能
,切实防范化解债券、私募基金、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风险,打击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厦门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
,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
二是明确重点领域协作事项。
备忘录
围绕
防范化解债券风险和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加强私募基金风险防控和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加强
区域性股权市场
监管协作,健全
交易场所
监管制度机制
,打击防范非法证券基金期货活动
等提出了
10
项具体
协作举措
,
明确
支持民营企业
拓宽
债券
融资渠道
、
加强私募基金“照前会商”和“双出清”、
推进
区域性股权市场
“
专精特新
”
专板建设
,
进一步提高
央地监管协作
的
针对
性。
三是健全协作联动机制
。双方就监管协作联动达成五项共识:建立对
私募基金、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场所的
联合检查机制,共同开展穿透式核查及监管早期纠正工作;强化风险处置协同,
共同
防范处置涉众风险;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做好信息汇总报送;重大事项互相通报,
及时组织
跨部门
会商;建立对口联系机制,
明确日常
协调牵头处室
和联络员
。
下一步,厦门证监局将协同
厦门市委金融办全面落实
备忘录相关工作机制安排,
深化央地监管协作
,共同维护辖区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不断提升辖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