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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ppt 学位授予单位 研究生 研究生学位 |
https://ge.lzu.edu.cn/xueweishouyu/guizhangzhidu/lunwenguanli/2020/1223/1589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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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的牛肉面
1 月前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我校学位的各类人员。
第二条 学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专业授予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类别授予。
第三条 学位申请人必须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和我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达到我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或专业水平。
第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 会 负责学位授予总体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或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下开展相关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校内各人才培养单位(以下简称 “ 培养单位 ” )做好具体管理工作。学位评定委员 会章程另行制定。
第二章 学位 申请 条件
第五条 在我校接受本科教育的学生 (含来华留学生,下同) 或者通过自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完成本科教育的受教育者,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 并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或者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审查,遵守学术规范,达到本科生毕业要求和下述水平的,可以 申请 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达到学校要求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六条 在我校接受硕士阶段研究生教育的学生,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并 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科研或实践训练,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 或 实践成 果 通过 同行专家评阅 或认定 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答辩, 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以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申请学位人员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和下述水平的,可以 申请 硕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学术学位获得者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获得者须具有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
(三)达到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第七条 在我校接受博士阶段研究生教育的学生,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并 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科研或实践训练,遵守学术规范,学位论文 或 实践成 果 通过 同行专家评阅 或认定 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答辩, 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 ( 以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申请学位人员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 和下述水平的,可以 申请 博士学位:
(一)在本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学术学位获得者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获得者须具有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学术学位获得者须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专业学位获得者须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四) 达到学校相关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第八条 除以上规定外,来华留学生 申请 学位还应 满足国家、学校对 来华留学生相关要求 。
第 九 条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培养单位审查后同意,可以免除课程考试,通过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后可以直接申请博士学位。
第三章 学位申请 、 审核及授予程序
第 十 条 申请人应 按照 学校 要求 按时 提出 学位申 请并提交申 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学业成绩、学位论文(学士学位申请人为毕业论文 ) 、答辩材料及学位申请书等。
第十 一 条 学士学位 申请、 审核及授予程序
培养单位、教务处对申请人 情况 进行基本审核,达到申请资格的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并投票表决,确认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做出授予学士学位决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外校本科生被推荐到我校申请学士学位者,需由推荐单位提交详细申请材料,按 前述 程序审查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 二 条 硕士、博士学位 申请、 审核及授予程序
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基本审核 ,达到申请资格的提交至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对申请人学业情况、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并投票表决,确认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确认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后 作 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对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未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同时做出处理建议。
第十 三 条 学校公布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颁发学位证书,并将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十 四 条 培养单位负责 将获得 学位人员的完整学位档案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答辩材料、学位 (毕业) 论文、学位授予决定等)向学校档案馆进行归档。
学校将学位论文交校图书馆 、校档 案馆、国家图书馆等机构留存,同时借助互联网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
第十 五 条 在籍 学 生学位申请并获得 学位 年限与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一致,毕(结)业的 本科 生申请并获得 学士 学位年限为自毕(结)业起 2 年内 , 毕(结)业的 研究生 申请并获得 硕士、博士 学位年限为自毕(结)业起 3 年内。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申请并获得学位年限按照学校 对同等学力人员相关要求 执行。
第 四 章 名誉博士
第十 六 条 对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 十七 条 名誉博士学位申报、学位授予的程序要求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第 五 章 违纪违规处理与救济
第十 八 条 学位申请人在校期间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处分期内不得申请学位;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 处理办法执行。
第十 九 条 已经授予学位人员如发现其申请学位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非法获得入学资格及毕业证书,或查明其在学习期间存在应当不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撤销学位。
第 二十 条 学位申请人对学位申请过程中的程序、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或对于撤销其学位的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可提出书面申诉。培养单位、相关部门做好 申诉 的受理、复核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做出最终复核决定。学位申请人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培养单位、相关部门从受理申诉到调查处理反馈复核决定的时间原则上应在 90 个工作日内。
第六章 附则
第 二十一 条 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 “ 学位证明书 ” 。学位证明书应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内容。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 二 条 本细则自 发布之日 起实施,其他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原《兰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兰州大学授予来华留学生学位工作细则》(校研字〔 2012 〕 50 号) 《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校研〔 2017 〕 41 号)《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兰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同时废止。
第二十 三 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兰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兰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闭会期间授权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参考规范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代表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相应学位的 重要依据 。为规范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根据《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 GB/T 7713-1987 )和《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GB/T 7713.1-2006) 等国家标准,制定本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 参考 规范。各学科专业在此基础上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报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执行。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材料、角度、观点、方法、理论等方面或某方面有创新性成果,并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较重要的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除特定专业外,学位论文应当用中文或英文进行撰写,采用中文的,除古汉语研究中涉及的古文字和参考文献中引用的外文文献之外,均采用简体中文撰写。
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 5 万字,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 3 万字。
二、学位论文基本结构
学位论文基本结构包括前置部分、主体部分和结尾部分。
(一)前置部分:
1. 封面(包括扉页)
2. 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3. 摘要页(包括中英文摘要)
4. 目录页
5. 插图和附表清单(可根据需要)
(二)主体部分:
1. 引言(或绪论)
2. 正文
3. 结论
(三)结尾部分:
1. 参考文献
2. 附录(可根据需要)
3. 插图和附表(可根据需要)
4. 索引(可根据需要)
5. 作者简历(可根据需要) 及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位论文创新性科研成果
6 . 致谢
7 . 封底
三、编写规范与要求
(一)前置部分
1. 封面 : 封面包括分类号、密级、校名、学位论文中文题目、英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科和专业名称、提交时间等内容。
分类号:按中国图书分类法,根据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确定。
密级:仅限于涉密学位论文填写,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分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并注明保密期限,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及管理参照涉密学位论文管理 规定 执行,非涉密学位论文不得填写密级。
论文题目:论文题目要准确反映整篇论文的核心内容。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 25 个汉字,英文题目翻译简短准确,一般不超过 150 个字母,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
学科和专业名称:按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目录,规范填写。
学位级别:博士学位论文填写 “ 博士 ” ,硕士学位论文填写 “ 硕士 ” 。
2. 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 从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经导师、作者本人签字、打勾确认后扫描放入论文封面页后。
3. 摘要: 包括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两部份。摘要是论文内容的总结概括,应简要说明论文的研究目的、基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性成果及其理论与实际意义,突出论文的创新之处。不宜使用公式、图表,不标注引用文献。 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的, 硕士论文摘要一般应在 500 字左右,博士论文摘要一般应在 1000 字左右。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一致。 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撰写学位论文的,应附详细中文摘要。 关键词应体现论文特色,具有语义性,一般为 3 -8 个。
4. 目录页 : 论文中内容标题的集合。目录页中每行均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包括摘要、章节或大标题的序号和名称、参考文献、注释、索引等。
5. 插图和附表清单: 论文中如图表较多,可以分别列出清单置于目录页之后。图的清单应有序号、图题和页码。表的清单应有序号、表题和页码。
(二)主体部分
包括引言(或绪论)、正文和结论。主体部分从另页右页开始,每一章另起页。
1. 基本要求
( 1 ) 引言(绪论):包括论文的研究目的、流程和方法等;还包括论文研究领域的历史回顾,文献回溯,理论分析等内容。
( 2 ) 正文: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包括研究背景、立论根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过程、研究结果与分析、研究结论及其意义。要求论述正确、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文字流畅简练、公式图表清晰规范、数据真实可靠,公式推导和计算结果正确无误,避免使用文学性质的带感情色彩的非学术性词语。论文中如出现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术语、新概念,应作相应解释。
图:图应具有 “ 自明性 ” ,应鲜明清晰。图包括曲线图、构造图、示意图、框图、流程图、记录图、地图、照片等。照片上应有表示目的物尺寸的标度。图的编号和图题规范,并应置于图下方。
表:表应具有 “ 自明性 ” 。表的编号和表题应规范,并置于表上方。表题应简单明了。
表的编排建议采用国际通行的三线表。一般是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读,数据依序竖读。如某个表需要转页接排,在随后的各页上应重复表的编号。编号后跟表题(可省略)和 “ (续) ” ,置于表上方。续表均应重复表头和有关表述。
公式:论文中的公式应另行起,并缩格书写,与周围文字留足够的空间区分开。如有两个以上的公式,应用从 “1” 开始的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并将编号置于括号内。公式的编号右端对齐,公式与编号之间可用 “…” 连接。公式较多时,应分章编号。较长的公式需要转行时,应尽可能在 “ = ” 处回行,或者在 “+” 、 “ - ”“×” 、 “/” 等记号处回行。
公式下面的 “ 式中: ” 空两个字起排,单独占一行。公式中所要解释的符号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顺序分行空两个字排,再用破折号与释文连接,回行时与上一行释文对齐。上下行的破折号对齐。
引文标注:论文中引用的文献的标注方法可采用顺序编码制,也可采用著者-出版年制,但全文必须统一。如:
德国学者 N. 克罗斯研究了瑞十巴塞尔市附近侏罗山中老第三纪断裂对第三系褶皱的控制 [25]; 之后,他又描述了西里西亚第 3 条大型的近南北向构造带,并提出地槽是在不均一的块体的基底上发展的思想 [26,27] 。 ( 顺序编码制 )
结构分析的子结构法最早是为解决飞机结构这类大型和复杂结构的有限元分析问题而发展起来的( Przemienicki,1968 ) ( 著者 - 出版年制 )
注释:当论文中的字、词或短语,需要进一步加以说明,而又没有具体的文献来源时,用注释。注释一般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用得较多。应控制论文中的注释数量,不宜过多。注释采用文中编号加 “ 脚注 ” 的方式,置于当页的页脚。
2. 章节图表标号规则
( 1 ) 章节标号
论文章节按序分层。层次以少为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各层次标题可以用阿拉伯数字,也可以用汉字。
用阿拉伯数字标题:各层次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
“
.
”
相隔,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
“1.1”
,
“1.1.1”
等;章、节编号全部顶格排,编号与标题之间空
1
个字符的间隙。正文另起行,前空
2
个汉字符起排,回行时顶格排。例如:
用汉字标题:各层次要按 “ 章 ” 、 “ 节 ” 、 “ 条 ” 、 “ 款 ” 等依次编号,如: “ 第一章 ” , “ 第一节 ” 、 “ 一 ” 、 “ (一) ” 等;章、节编号居中,编号与标题之间空 1 个汉字符的间隙。正文另起行,前空 2 个汉字符起排,回行时顶格排。例如:
数字分章依序连续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 l.1 (第 1 章第一个图)、图 2.2 (第二章第二个图);表 3.2 (第三章第二个表)等。
图题置于图序之后,图序和图题之间空 2 个汉字符的间隙,并应置于图下方的居中位置。引用图应在图题右上角标出文献来源。
表题置于表序之后,表序和表题之间空 2 个汉字符的间隙,并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
( 3 )页码、页眉编写规则
学位论文页码的摘要页和目录页用罗马数字单独编连续码,正文和后置部分用阿拉伯数字、新罗马数字体编连续码,页码排在页脚居中位置。
页眉、页脚文字均采用小五号宋体,左侧页眉为 “ 兰州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 ” ,右侧为学位论文题目名称;页眉下横线可为单横线也可用上粗下细文武线。
3. 结论
论文的结论是最终的、总体的结论,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包括论文的核心观点,交代研究工作的局限,提出未来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如果不能导出一定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
(三)结尾部分
1.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中引用的有具体文字来源的文献集合 , 学位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如实、详细地列出参考文献目录。其著录项目和著录格式遵照《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7714 - 2015 )的规定执行。
参考文献可以列在各章的结尾,也可以列在正文的末尾,并另起页。所有被引用文献均要列入参考文献表中并加序号 ( 序号示例: [1][2]……) 排列。引文采用顺序编码标注时,参考文献表按编码顺序排列,引文采用著作-出版年制标注时,参考文献表应按著者字顺和出版年排序。
各种主要参考文献按如下格式编排:
学术期刊:序号 作者 文题 刊名 年 卷号(期号) 起止页码
专(译)著:序号 作者(译者) 书名 出版地 出版者 出版年 起止页码
学位论文:序号 作者 文题 [XX 学位论文 ] 授予单位所在地 授予单位 授予年份 起止页码
专利:序号 申请者 专利名 国名 专利文献种类 专利号 出版日期
技术标准:序号 发布单位 技术标准代号 技术标准名称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
电子文献:序号 作者 出版年 题名 出版地 出版者 [引用日期] 获取和访问路径
2. 附录
附录作为主体部分的补充,并不是必须的。下列内容可以作为附录编于论文后:
为了整篇论文材料的完整,但编入正文又有损于编排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这一材料包括比正文更为详尽的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更深入的叙述,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补充信息等;
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品而不便于编入正文的材料;
不便于编入正文的罕见珍贵资料;
对一般读者并非必要阅读,但对本专业同行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结构图、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
3. 索引: 根据需要可以编排分类索引,关键词索引等。
4. 作者简历及 攻读学位 期间取得的 学位论文创新性 科研成果: 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攻读学位期间 取得 的学位论文创新性科研成果和完成的工作等。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位论文创新性科研成果按发表的时间顺序,列出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包括发表文章与出版论著(已发表或已录用)、已获专利、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分项列出。
发表文章与出版论著列出格式同参考文献格式。
获奖成果列出格式为:获奖成果名称奖励级别与获奖等级获奖年份与日期获奖人
获专利成果列出格式为:获专利名称专利号何国何类专利授权日期专利人
5. 致谢: 致谢对象限于对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完成等方面有较重要帮助的人员。主要包括:对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研究工作的奖学金基金、合同单位、资助或支持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对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对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对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对其他应感谢的组织和个人。
四、论文打印规格
学位论文用 A4 标准纸 (210 mm ×297 mm) 打印、印刷或复印,按论文顺序装订成册,论文顺序依次为:封面(包括扉页)、论文原创性声明、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申明、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符号说明、注释、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致谢等。
论文页边距一般要求:上边距 3cm 、下边距 2.54cm, 左右边距 3.17cm, 页眉页脚 2.0cm 。
(一)封面
论文封面颜色:博士学位论文为浅红色,硕士学术学位论文为浅蓝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为银白色。
论文题目用三号字,宋体,加粗,其他信息用小三号字,宋体,加粗,居中。题目可严格按照封面模板格式控制各部分的字体、字号。
书脊须写明论文题目、姓名、兰州大学、年份,用四号字,仿宋,行距 16 磅,段前段后 0 磅。
(二)摘要
1. 中文摘要
( 1 )论文题目为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可分行,每行左右两边至少留 3 个汉字符空格。
( 2 )论文题目下为 “ 中文摘要 ” ,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
( 3 )摘要内容为小四号字,宋体,行距 20 磅,段前段后 0 磅,首行缩进 2 个汉字符。
( 4 )摘要内容后下空 1 行,行距 20 磅,段前段后 0 磅。
( 5 )摘要内容后为 “ 关键词 ” ,小四号字,宋体,行距 20 磅,段前段后 0 磅, “ 关键词 ” 三字加粗。关键词数量为 3-5 个,词与词间用逗号隔开。
2. 英文摘要
( 1 )除 “Abstract” 外,论文中的英文一律采用 “Times New Roman” 字体。论文英文题目全部采用大写字母, 16 磅,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论文题目可分行,每行左右两边至少留 6 个字符空格。
( 2 )英文摘要为 “Abstract” , Arial 字体, 16 磅,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
( 3 )英文摘要内容每段开头留四个字符空格, 12 磅,行距 20 磅,段前段后 0 磅。
( 4 )摘要内容后下空 1 行,行距 20 磅,段前段后 0 磅。
( 5 )摘要内容后为 “Keywords” , 12 磅,行距 20 磅,段前段后 0 磅。 “Keywords” 加粗。
(三)目录
“ 目录 ” 两字间空 1 个汉字符间隙,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
目录下方为章、节、条、款及其起始页码,章、节、条、款层次代号可以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目录中一般只出现三级标题,一级标题为宋体,四号字 , 行距 20 磅 , 段前 6 磅,段后 0 磅,两端对齐 , 页码右对齐,二级、三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 , 行距 20 磅 , 段前 6 磅,段后 0 磅,两端对齐 , 页码右对齐 , 左缩进 2 个汉字符,序号与题名间空 1 个字符宽度。
(四)正文
正文标题:一级标题为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二级标题为四号字,黑体,顶左,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6 磅;三级标题为小四号字,黑体,首行缩进 2 个汉字符,单倍行距,段前 12 磅,段后 6 磅。
正文:采用小四号字,宋体(英文用 Times New Roman 体, 12 磅),两端对齐,段落首行左缩进 2 个汉字符,行距 20 磅,段前段后 0 磅。
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五号字,宋体,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6 磅,段后 12 磅,图序与图名之间空 2 个汉字符。
表:表名置于表的上方,五号字,宋体,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6 磅,段后 6 磅,表序与表名之间空 2 个汉字符。表下方的注释为五号字,宋体,居左(英文用 Times New Roman 体 10.5 磅),单倍行距。
注释:一般分为页末注(脚注)和篇末注。脚注,宋体, 9 磅(英文用 Times New Roman , 9 磅),左对齐,单倍行距,段前段后 0 磅,按阿拉伯数字编号,每页须重新编号,具体格式参照参考书目格式。
(五)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为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
参考文献内容为五号字(英文用 Times New Roman 体, 10.5 磅),宋体,行距 16 磅,段前段后 0 磅。
(六)其他
“ 附录 ” 、 “ 索引 ” 两字间空 2 个汉字间隙,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附录、索引的内容为五号字(英文用 Times New Roman 体, 10.5 磅),宋体,行距 16 磅,段前段后 0 磅。
“ 致谢 ” 两字间空 2 个汉字间隙,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致谢正文部分首行缩进两字符,小四号字,仿宋,行距 16 磅,段前段后 0 磅。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位论文创新性科研成果 ” 为三号字,黑体,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 24 磅,段后 18 磅。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内容为五号字(英文用 Times New Roman 体, 10.5 磅),宋体,行距 16 磅,段前段后 0 磅。
第 二 条 评阅专家
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是责任心强、学风端正,在该学科专业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科学研究和行业实践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评阅专家原则上应从专业水平不低于我校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以及业界认可的行(企)业单位选聘。
(一) 博士学位论文须由至少 3 位(以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至少 5 位)具有同专业类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校外单位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评阅,其中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包括 1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行(企)业专家,不受单位学位授予权和导师资格限制。
(二) 硕士学位论文须由至少 2 位(以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申请学位人员至少 3 位)具有同专业类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校外单位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评阅,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可由行(企)业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担任,不受单位学位授予权和导师资格限制。
第 三 条 评阅指标
(一)学术学位论文评阅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选题、创新性及学术价值、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论文写作规范性。
(二)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选题的针对性、对选题涉及领域的熟悉程度、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论文成果或结果的效益性、论文写作的规范性。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评阅指标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第 四 条 学位论文的评阅结论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四档。
第 五 条 评阅结果认定原则
(一)评阅结论全部为 “ 同意答辩 ” 时,评阅结果通过,可直接或论文略作修改后参加答辩。
(二)评阅结论全部为 ” 同意答辩 ” 与 “ 修改后答辩 ” 时,申请人需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同意后,认定评阅结果 为 通过 可 参加答辩。
(三)评阅结论存在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且未存在 “ 不同意答辩 ” 时,分以下两种情况:
( 1 )若仅出现 1 份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申请人需在半年内修改论文,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同意后,继续 聘请 2 位专家复审。
复审 评阅结论 全部为 “ 同意答辩 ” 或 “ 修改后答辩 ” 时,按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复审评阅结论出现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或 “ 不同意答辩 ” 时,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未通过。
若申请人半年内未提出复审 评阅结果按 未通过 认定 。
( 2 )若出现 2 份及以上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 按 未通过 认定 。
(四 ) 评阅结论出现 “ 不同意答辩 ”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 为 未通过。
第 六 条 学位申请人对初审给出 “ 不同意答辩 ” 结论的专家评阅意见存在学术分歧时,且其他结论均为 “ 同意答辩 ” 时,学位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诉,并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同意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如同意申诉则将申请人当次原版论文增聘另外 2 位专家复审。复审评阅结论全部为 “ 同意答辩 ” 或 “ 修改后答辩 ” 时,按上条第(一)(二)款执行;复审评阅结论出现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或 “ 不同意答辩 ” ,申诉失败 ,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未通过。对于复审评阅结果不允许申诉。
第 七 条 研究生在学期间最多有 3 次学位论文送审次数(含复审次数,下同),毕(结)业后最多有 2 次送审次数,次数用完的不再受理学位 论文送审事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期限内最多有 3 次学位论文送审次数。
第 八 条 学位申请人、导师在论文送审前可以提交不超过 5 位的回避专家名单。
第 九 条 通过 的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 只能作为一次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且 有效期为一年 。
第 十 条 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严禁导师自行开展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一般 采用双匿名评阅方式,即论文作者信息、导师信息、评阅专家信息互相保密。 其他学位论文至少采用单匿名评阅方式即评阅专家信息对 论文作者、导师保密。一次学位论文评阅周期一般为 30 天。
第十 一 条 其他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不得对论文评阅提出其它要求。负责学位论文评阅管理人员不得透露论文送审信息。
(二) 任何单位个人严禁 向学位申请人收取论文评阅相关费用。
(三)培养单位可制定不低于本要求的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执行。
(四)涉密学位论文评阅按照学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学位论文答辩由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院负责督导和检查。学位论文答辩是具有庄重仪式感的学术活动,学位申请人、参与人员应正确认识和认真对待。
第二条 学位论文答辩可采用现场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由培养单位确定。线上答辩指答辩人或个别答辩委员通过线上参与、其他人员统一集中在现场的答辩方式。线上答辩与现场答辩基本要求一致。
第三条 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应由思想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同行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可以参加答辩会但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与学位申请人有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员也不得担任答辩委员。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5 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括校外专家; 以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申请学位人员 的答辩委员会中至少 1 位是兰州大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7 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 2 位; 以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申请学位人员 的答辩委员会由 7 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申请人的推荐人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且至少 2 位是兰州大学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三)专业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包括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企)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专家。
第四条 培养单位应制定答辩委员会的遴选、审核管理细则,严格审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会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 答辩委员会需设置答辩秘书 1-2 人,答辩秘书需熟悉学位授予工作要求,一般由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博士后)担任,答辩秘书职责主要如下:
(一)协助组织答辩委员会申请审批,提前向答辩委员送达答辩材料和答辩日程安排。
(二)协助安排答辩时间、地点,配合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完成系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录入、答辩公告发布、答辩结果的录入等。
(三)答辩开始前落实答辩会场布置、设备调试测试、准备答辩材料、必要设备和用品、维持会场秩序。
(四)协助做好答辩表决票数统计。
(五)认真听取和收集学位申请人、答辩委员的答辩陈述与质疑提问,客观详实做好答辩记录,协助答辩委员会起草答辩决议内容并督促提醒委员签字确认。
(六)答辩后负责将答辩材料提交培养单位管理部门。
第六条 学位论文全文、学位论文创新性成果、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同时在答辩现场向委员提供。
第七条 答辩时间、地点信息应至少提前 3 天通过网络发布,同时以在校园内公布。答辩信息应包括答辩人、导师、论文题目、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委员会委员等。
第八条 答辩会现场应进行适当布置,体现 “ 学位论文答辩会 ” 主题。学位申请人及与会人员应注意着装。
第九条 答辩会程序如下:
(一)学科负责人或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答辩程序规则、指定记录人或秘书。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并宣布答辩开始
(三)学位申请人汇报学位论文主要内容。
(四)答辩委员会与申请人问答环节。
(五)答辩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对论文的评价意见,表决形成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表决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六)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第十条 学位申请人应采用演示文稿( PPT )汇报论文工作情况以及论文评阅专家意见修改情况。博士学位申请人汇报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总答辩总时间不得少于 50 分钟;硕士学位申请人汇报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总答辩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第十一条 学位申请人的汇报阶段与问答阶段必须连续,不得中断。问答过程导师不得代替申请人回答问题。
第十二条 答辩委员、答辩秘书在答辩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或做与答辩无关的事宜,严禁随意离场。
第十三条 答辩过程要求全程视频录制并拍照留档,视频需至少保存半年以上。相关要求如下:
(一)视频全程保证所有发言人的声音足够清楚。
(二)视频拍摄角度能清晰展现答辩人、答辩委员及答辩秘书等主要人员的全程活动。
(三)视频拍摄应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视频完整性。
(四)视频文件以答辩人命名分开存储,便于调取。
(五)照片应包括申请人现场汇报场景、申请人与导师、答辩委员会的合影等。
第十四条 答辩委员会表决事项及答辩决议包括是否同意毕业、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两部分。学位论文尚未达到授予学位水平但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的,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仅同意研究生毕业但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 。 申请人 如继续申请学位, 需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 学位 论文评阅和答辩。
第十五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十 六 条 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应按照以下内容与体例要求编写:
(一)对博(硕)士论文选题是否得当,以及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做出确切评价。
(二)对答辩人是否充分掌握其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研究内容,以及论文对相关前沿学术思想、观点的归纳和梳理工作做出准确的评价。
(三)说明论文的主要创新内容 ( 一般不超过 3 点 ) ,并且明示其创新观点和结论。
(四)对论文的结构、逻辑、行文、数据资料和写作是否规范做出评价,并说明其是否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应有的学术水平。
(五)必须指出论文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或提出继续深入研究的努力方向。
(六)结尾部分体例
综上,答辩委员会共 ____ 人,经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 ____ 票同意达到博士 / 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____ 票同意达到博士 / 硕士学位授予要求,建议授予博士 / 硕士学位。根据表决结果,答辩委员会同意 / 不同意 ____ (答辩人姓名)博士 / 硕士研究生毕业,建议 / 不建议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 ____ (答辩人姓名)博士 / 硕士学位。
第十 七 条 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规定时间向培养单位提交答辩记录、表决票、答辩决议等答辩材料。
第十 八 条 学位申请人须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 ,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导师要督促学位申请人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
第十 九 条 如因程序不当造成的答辩结果有失公允,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诉,申诉成立须重新为其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须另行成立。
第 二十 条 答辩委员、答辩秘书出现严重失职、违规行为,给学位申请人造成利益损失,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 一 条 答辩结果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的有效期为一年。结果保留期间其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由培养单位负责留存保管。
第二十 二 条 培养单位应为答辩工作保障场所和设备条件,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人员进行巡视与指导;研究生院要加强监管,组织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管理干部进行巡视,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严重的勒令整改,确保正常答辩秩序。
第二十 三 条 任何单位个人 严禁向学位申请人收取论文答辩相关费用。
第二十 四 条 涉密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学校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