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是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用于毕业生就业的推荐材料,主要用于京外生源统招毕业生进京落户审批和各地人事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落户审批。具有一定权威性。就业推荐
表严格
遵守一人一份,待填写完整后可保留复印件,求职时优先使用复印件。
申领步骤如下:
1
、
登录
门户
系统,
选择“就业中心业务”-“毕业手续”-“就业推荐表申领”,
网上申请领取就业推荐表;
(或:打开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scc.pku.edu.cn,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键,点击“统一认证登录”,登录个人账号,进入系统)
2
、
完成系统申报后,请于工作时间前往哲学系
学工办
领取纸质
版就
业推荐表,
学工办老
师将
现场
进行
系统
审核
;
3
、
经
学工办确认
后,至哲学系118办公室在“学校推荐意见”中“院(系、所)意见”一栏加盖哲学系公章;
4
、
经学工办确认后,至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在“学校推荐意见”中“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一栏加盖公章。
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完成后分别由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本人三方各持一份。通常用于解决落户。
若毕业
去向为签订就业协议书,则需要申领就业协议书。签约时
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和院系先盖章,学校就业中心最后审核盖章。就业协议书严格遵守一人一份,请同学们妥善保管。
申领步骤如下:
1
、请按照《毕业去向填报》说明填写完成毕业去向填报。
2
、
登录门户系统,选择“就业中心业务”
-“毕业手续”-“就业协议书申领”
,
网上申请领取就业协议书;
(或:打开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scc.pku.edu.cn,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键,点击“统一认证登录”,登录个人账号,进入系统)
3
、
完成系统申报后,请于工作时间前往哲学系
学工办
领取纸质
版就
业协议书,
学工办老
师将
现场
进行系统审核
;并
完成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培养单位基本情况”两部分信息
;
4
、
将就业协议书交至用人单位,请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并在“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用人单位意见”两栏分别盖章;
5
、
用人单位盖章后
,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哲学系学工办,在“培养单位意见”中“毕业生所在院(系)意见”一栏
盖系公章
;
6
、
毕业生在
哲学系
盖章后
,将就业协议书交
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新太
阳学生中心216),在“培养单位意见”中“学校(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并由中心留存第一联。
【重要】
原则上
请严格
遵守“系统申报-线下领取-填写个人信息-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所在院(系)盖章-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的流程,依次完成就业协议书手续。
本科、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