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
押金
是对租赁合同期间内,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当合理使用的
担保
,是
为了强化承租人的注意义务,
同时,对于可能的不当使用造成损害,给出租人或所有权人的一个
优先受偿保障
。
但是,不论是摩拜单车还是ofo单车,目前都是默认设置
“押金退还”主动申请机制
。
换言之,
如果用户因疏忽或遗忘,
平台将获得
“合理”
的长时间占用押金的可能,进而
基于资金占有获得其他收益
。
这意味着
“押金”
有可能成为平台不当占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的全新方式,甚至
有滑向“非法集资”的风险
。
按照《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简单说,不论是房屋租赁、酒店入住抑或景区自行车租赁,需缴纳“押金”的目的在于:
举个不恰到的例子,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等各类名为“共享”实为“租赁”的单车厂商或平台,通过押金规则可以形成一个巨大的
“资金池”
,而且“资金池”越大,即使平台不跑路,它也能给平台带来巨大的收益。
风险:用户不主动提交申请,押金不自动退还,看似创新实则隐患多
显然,在摩拜单车或ofo单车模式之下,按照人头非车辆收取的“押金”,
具有了一定“滑向”非法集资可能或风险,
它们不同于传统非法集资的承诺是“投资回报”,而是暗示承诺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持续服务”或“便捷服务”。
因此,
相关部门有必要对各类单车平台收取的“押金”规模、用途及退还规则予以重点关注,
避免创新服务沦为“集资诈骗”犯罪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