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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市民潘女士问


本人在广州已缴13年社保,近几年回清远发展缴了3年社保,累计缴费社保16年,最近因单位倒闭在10月申请了失业金,请问这种情况能领取几个月失业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若潘女士失业保险缴费累计已满16年,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市民陈女士问


家里人因患恶性肿瘤需要做诱导化疗和放疗治疗,在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后才知道分非放化疗和放化疗类,请问有什么区别?使用范围是什么?为什么化疗和放疗期间的检查费、抽血化验费总说报不了?

市医保局答

一、门特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及“恶性肿瘤(非放化疗)”的治疗方式不同;年度限额不同,“恶性肿瘤(放化疗)”城乡居民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恶性肿瘤(非放化疗)”城乡居民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二、门特病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诊疗规定:恶性肿瘤放化疗术后需定期复查的(包含单纯检查),可纳入报销范围。门特病种“恶性肿瘤(放疗)”及“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诊疗规定:(1)“放疗”的诊疗方案中应说明放疗方案或放疗方式、次数、剂量等;(2)“化疗”的诊疗方案中应说明化疗方案,明确化疗用药;(3)无放疗或化疗方案,仅为放疗、化疗辅助治疗的不予办理。


三、经联系市民,市民所述的“放化疗期间的检查费、抽血化验费”无法报销的原因:就诊人的主诊医生认为上述项目属“非放化疗”,就诊人2024年度门特病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限额3000元累计至2024年5月29日已使用完毕。


居民生活

市民杨先生问


本人在清城区有一套房,商贷银行是广州市建行,这种情况是否在我市商转公政策范围内?

市财政局答

根据《清远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第九点规定:承办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必须为原商业贷款银行,且该银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而咨询人的商贷贷款银行为广州市建行,该行并未与我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因而暂不符合我市商转公政策。如需了解更多公积金贷款政策,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详细查阅《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清远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亦可致电公积金中心电话0763-3877332或3877290咨询。


市民吴女士问


请问进入清城区人才库需要什么流程、提交什么资料,资料可以交去哪?

清城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答

经向清城区人社局了解,根据清城区相关文件规定,申请进入清城区人才库应属于以下两种类别人员之一:一是从2022年1月1日起,凡参加清城区公开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聘)用人员;二是清远市户籍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如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可联系清城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63-3939656,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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