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走深走实,朝着高质量发展方向不断前进。共建“一带一路”为伙伴国家开展贸易和投资搭建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平台,也助推了中国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协同开放,为国内区域协调发展注入了动力。今年2月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提出,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同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有力支撑。这对于新时代优化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挥战略协同耦合效应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带一路”建设根基在于国内的发展,重点在于国际合作。“一带一路”倡议提出8年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往来日益紧密。中国已成为25个沿线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据统计,2013年-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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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从6.46万亿元增长至11.6万亿元,年均增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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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累计已超1000亿美元。截至2021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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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已与145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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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区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更为紧密,区域之间的资源互补和区域协调发展向好趋势明显——不断深化了向东开放,扩大了向西开放,全方位主动开放格局逐步呈现,经济发展内在潜力得到释放。如,东部地区将优势资源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从而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样,中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势得到一定程度开发,并通过扩大对外招商引资,在活跃中西部经济的同时,也促进了东部经济的发展。再如,长三角地区在协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利用自身政策、经济和地理方面的优势,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贸易、投资、境外经济合作园区及“中欧班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一带一路”建设与部分国内重大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不足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如,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实施属于跨省际行政区域层面,战略区域内部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协调性还存在统筹性不足问题,不同战略之间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仍存在政策统筹衔接不畅、政策交叉重复、地方政府间存在竞争性政策冲突、政策实施层面不配套、不协调等问题。
为此,需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区域协调的发展问题。一是加强“一带一路”国家顶层设计与各地方、各区域具体实施规划和方案的对接,明确相关省市和区域战略的功能定位和分工,形成上下互动、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二是“一带一路”是更为顶层的和管总的战略,国内的各重大区域战略实施必须服从“一带一路”倡议的顶层设计,并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必要支撑。要围绕“一带一路”陆上六大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重大战略通道及支点建设,未来国内区域发展战略应更加重视国内区域与国际区域的有机衔接。应充分发挥贯通南北方、横跨东中西、连接国内外的重要轴带在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三是要采用行政区与类型区相结合,制定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比“四大板块”更加精细化的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指导下,在“四大板块”的基础上细化政策制定单元,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总体目标,尽快调整和细化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四是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内区域发展策略的有机衔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执行,提升沿海、内陆、沿边对外开放空间规划。协调促进“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机对接,为“一带一路”走向世界提供绿色协同发展样板和流域高质量发展路径方式。五是提升城市群的国际竞争力,重视沿海发达地区转型升级,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通过提升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及其所直接影响的经济区域来构建应对全球竞争的国家竞争力,应成为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佐军、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副研究员
田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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