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链接
link管理
链接快照平台
  • 输入网页链接,自动生成快照
  • 标签化管理网页链接
一、打造“幼有善育”新样板 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区,加大儿童安全保护力度,打造一批儿童友好型公园、图书馆等创新实践基地。 1.按照《光明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区行动计划(2018-2020)》文件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并召开2020年度区妇儿工委工作会议,部署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 2.举办1期儿童议事会培训会。开展困境儿童困难帮扶工作。督导推进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推进成立反家暴志愿讲师团,助力儿童安全保护。 3.推动全区新建8间母婴室,确定选址。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确定儿童友好型公园、社区、图书馆、学校、医院等试点。 1.组织1场儿童友好型城区建设学习交流活动。 2.督导推进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助力儿童安全保护。筹备创建区级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实地督导新建母婴室情况,完善母婴室地图。推进新增1家爱心妈妈小屋。 3.督导《光明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区行动计划(2018-2020)》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督促推进各成员单位建设儿童友好型公园、社区、图书馆、学校、医院等。 4.召开1期区级儿童议事会。指导街道、社区培育儿童议事能力。 1.督导推进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推进反家暴讲师团进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助力儿童安全保护。 2.评选一批儿童友好实践基地并授牌。实地督导新建母婴室情况。 3.督导《光明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区行动计划(2018-2020)》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督促推进各成员单位建设儿童友好型公园、社区、图书馆、学校、医院等。 1.督导推进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推进反家暴讲师团进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助力儿童安全保护。 2.督导《光明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区行动计划(2018-2020)》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督促推进各成员单位建设儿童友好型公园、社区、图书馆、学校、医院等,总结各试点建设情况 ,查漏补缺。 3.验收新增8间母婴室。申报一批市级母婴室示范点。推动新增1间爱心妈妈小屋。 4.召开儿童议事会总结评估会。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探索成立幼儿教育集团,建设45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62万个,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50%以上。 1.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方案》及实际情况启动开展23所民办园的转型工作;启动天汇城、光明新村、科裕新村、勤诚达正大城和龙光玖龙台配套园装修立项工作。 2.完成24所幼儿园的成立和二类事业单位登记工作(23所转型园和1所新建配套园)。 3.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23所转型园管理队伍的招聘组建工作。27所公办园正式开办,新增公办园学位10330个。 4.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 1.启动15所民办园的转型工作,工作组进场,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按公办幼儿园运行。 2.开展天汇城、光明新村、科裕新村、勤诚达正大城和龙光玖龙台等配套园的装修和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3.完成2020年秋季学期新开公办园管理队伍的招聘组建工作。 4.完成20所公办园的成立登记等工作。 5.开展47所公办园招生工作,优化政策,启动招生系统的建设工作。 6.向区政府申请成立“光明区学前教育管理中心”。 1.新开办公办幼儿园20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870个。 2.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公办园人员培训(分岗位进行)。 3.召开民办园转型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修订不足,对38所转型园进行进一步打造改善,并对区内民办园转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宣传介绍。 4.到兄弟区学习调研幼教集团的相关工作,起草成立光明区幼教集团建设方案。 5.对公办园在园儿童数进行动态监控。 1.预算2021年公办园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2.对公办园的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及时纠偏、有效指导)。 3.成立光明区第一幼教集团,尝试探索学前教育的集团化管理模式。 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体系,为不同年龄段幼儿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按《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托育机构备案制度。 配合市卫健委,协调各有关单位,组建区级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指导队伍。 参照《深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结合光明区实际推进落实。 协同各有关单位,建设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 二、树立“学有优教”新品牌 继续实施光明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 1.做好顶层设计,起草“学有优教”“幼有善育”“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方案。 2.对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任务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对各有关部门具体任务完成情况按月进行督办。 1.对“学有优教”“幼有善育”“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提交区领导审议。 2.召开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推进会,对公办幼儿园建设、新改扩建学校建设、民办学校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办。 1.出台“学有优教”“幼有善育”“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方案。 2.召开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周年总结会,对各项任务进展进行梳理和总结。 1.按月对“学有优教”“幼有善育”“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方案进行督办。 2.召开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工作任务协调会。 推动深圳实验光明学校、深圳教科院实验小学等新建学校投入使用,推动公明中学、玉律学校等学校改扩建,新增中小学学位1.3万个。 一、新建类: 1.中山大学深圳附属中学、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小学一期:完成主体封顶,启动砌筑工程。 2.白花学校:综合教学楼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开展绿化、田径场等室外施工。 3.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塘家学校:开展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 4.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原新城学校):开展地下室结构施工。 5.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开展教学楼装饰、安装工程施工。 二、改扩建类 1.东周学校改扩建:开展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工程。 2.公明中学改扩建:开展教学楼装饰、安装工程施工。 3.玉律学校(原玉律小学)改扩建:开展土石方、基坑支护。 4.公明第二小学改扩建: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并进场开工建设。 一、新建类: 1.中山大学深圳附属中学:砌筑施工,室内外装修施工和安装施工;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小学一期:开展砌筑施工,室内外装修施工和安装施工。 2.白花学校:综合教学楼交付学校使用,生活服务楼、室外工程、田径场等工程全部完成。 3.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塘家学校:开展地下室结构施工。 4.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原新城学校):开展地下室结构施工。 5.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开展室外工程施工。 二、改扩建类 1.东周学校改扩建:开展土石方、基坑支护及地下室工程。 2.公明中学改扩建:开展教学楼装饰、安装工程施工。 3.玉律学校(原玉律小学)改扩建:开展桩基础工程。 4.公明第二小学改扩建:开展基坑支护施工。 一、新建类: 1.中山大学深圳附属中学:完成教学楼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教学楼交付使用;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小学一期:完成教学楼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教学楼交付使用。 2.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开展主体工程施工,部分校舍投入使用;塘家学校:开展主体工程施工。 3.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原新城学校):开展主体工程施工,部分校舍投入使用。 4.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开展收尾工作。 二、改扩建类 1.东周学校改扩建:开展主体工程施工。 2.公明中学改扩建:开展室外工程施工、宿舍楼地基基础工程。 3.玉律学校(原玉律小学)扩建:开展地下室结构施工。 4.公明第二小学改扩建:开展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 全年新增中小学学位1.3万个。 一、新建类: 1.中山大学深圳附属中学完成室外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小学一期完成室外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 2.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开展装饰安装工程施工,主体结构完工,开展室外工程施工;塘家学校:开展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开展室外工程施工。 3.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原新城学校):开展装饰安装工程施工,主体结构完工,开展室外工程施工。 4.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二、改扩建类 1.东周学校改扩建:开展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开展室外工程施工。 2.公明中学改扩建:开展室外工程施工,宿舍楼主体结构施工。 3.玉律学校(原玉律小学)改扩建:开展地上主体结构施工。 4.公明第二小学改扩建:开展地下室结构施工。 推进第二十二高级中学和“光明高中园”开工建设。 1.第二十二高级中学:勘察招标,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申请用地预选址及规划设计要点,开展方案设计、可研编制工作。 2.光明高中园:勘察招标,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申请用地预选址及规划设计要点。 1.第二十二高级中学: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 2.光明高中园: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设计工作,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 1.第二十二高级中学:办理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等审批,完成投资5000万元。 2.光明高中园:办理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等手续,完成投资9000万元。 1.第二十二高级中学:申报并取得概算批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完成投资9000万元,基本具体开工条件。 2.光明高中园:申报并取得概算批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完成投资10000万元。 二、树立“学有优教”新品牌 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合作创办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引进高端国际化学校,建设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指导全区课程建设和学科教学。 1.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学校:与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积极沟通,洽谈拟定相关合作办学协议,达成初步合作相关意向。 2.引进国际学校:拟定引进合作办学机构,做好与相关合作办学机构的会谈或其他沟通工作,督促教育用地提供方建发集团完成商务谈判。 3.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光明区教师队伍基本情况和培训需求,制定分类分层培训方案。聘请市内外中高考专家指导初三、高三教师把握中高考方向。 4.建设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确定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设计方案。 1.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开展签约仪式相关工作,推动与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签订合作创办附属学校的协议,合作创办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和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集团)。 2.引进国际学校:督促国际学校教育用地提供方建发集团明确引进对象,提交区主要领导审定。 3.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引进市内名校资源,通过“同课异构”等多种教研活动提升初三、高三教师复习备考能力。 4.建设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规划部门调整土总规,核发选址意见书;开展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工作。 1.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学校:成立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筹备组,推动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动工建设。 2.引进国际学校:明确国际学校引进对象,协助推动签订用地协议,开展前期建设准备工作。 3.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开展教师全员暑期培训、新教师培训、新任初三高三教师培训。举行教师基本功比赛、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举办主题式校长论坛。开展“卓越百人”二期主题式、项目式培训。 4.建设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取得施工图合格书,开展施工招标。 1.中科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学校:继续推动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高级中学立项建设;初步完成中国科学院深圳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选址等前期准备工作。 2.引进国际学校:协助推动引进对象开展学校前期规划和建设工作。 3.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开展特色学校(培育)评选。总结第二批名师队伍建设情况,启动第三批名师名校长评选。 4.建设深圳市教科院光明分院:动工建设。 高标准引进“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进一步提高硕士以上学历教师比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协调区委编办加快推进公办中小学编制预核工作。 根据编制预核情况,组织开展选聘及面向社会人员招聘教师工作;组织补充赴外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1次。 组织学校筹备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生招聘教师工作,并办理应届毕业生、社招、选聘教师入职手续。 组织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 三、提升“劳有厚得”新层次 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万条以上,实现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100%就业。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监察联合执法行动,重拳整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纳入招聘会服务范围,收集并发布各类就业岗位信息10000条以上。 2.完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机制,开展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职介、职培机构)用工检查400家次以上。依法开展查处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违法行为。 1.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纳入招聘会服务范围,累计收集并发布各类就业岗位10000条以上。建立2020年户籍应届高校生台账,搭建微信交流平台,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信息及相关活动资讯。开展高校生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等系列活动。 2.开展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职介、职培机构)用工检查累计800家次以上。依法查处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违法行为。 1.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纳入招聘会服务范围,累计收集并发布各类就业岗位10000条以上。定期跟进高校生就业创业情况,及时更新高校生台账。举办高校生就业补贴相关政策宣讲、高校生就业指导、职业规划活动。 2.开展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职介、职培机构)用工检查累计1200家次以上。依法查处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违法行为。 1.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纳入招聘会服务范围,累计收集并发布各类就业岗位10000条以上。组织未就业高校生参加专场招聘会、双选会,促进高校生多渠道就业,实现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2.开展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职介、职培机构)用工检查累计1800家次以上。依法查处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违法行为。 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引进5个以上港澳创业团队,支持港澳青年在光明就业创业。 1.区科技创新局:修编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办法;编制基地运营方考核办法及入驻基地企业考核办法。 2.区人力资源局:建成华强光明创意产业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不少于3个港澳创业团队。 1.区科技创新局:筹备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揭牌仪式相关事宜;修订基地共建协议。积极引导港澳科技创新人才来深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举办不少于1场深港澳青年交流营、科技交流会等活动。 2.区人力资源局:组建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向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创业指导等服务。 1.区科技创新局:赴港澳举办基地推介会,加大基地在港澳的知名度,吸引优秀港澳青年基地就业创业;拟举行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揭牌仪式;会同华强集团签订基地共建协议。 2.区人力资源局:将港澳青年纳入公益技能培训对象。根据市级政策提供与深圳市民同等的就业创业待遇。 1.区科技创新局:通过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累计引进不少于15个港澳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将科技、产业、投资有效融合对接,加速高校创新研发成果及技术在光明转化转移。 2.区人力资源局:引进不少于5个港澳创业团队。 四、培育“病有良医”新标杆 完成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三甲创建。 对标国家三甲医院评审标准,制定三甲创建工作推进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汇编;动员全院全员参与,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 邀请专家辅导培训,组织开展模拟评审,开展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反馈及整改建议,持续改进各项质量指标。 起草三甲医院评审申报书。改善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加强宣传,营造三甲医院创建氛围;强化医务人员考核和培训,熟知三甲评审条款,提升医务人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待三甲评审申报系统开放后,及时提交医院评审申请书;进一步强化迎检标准,完善医院制度流程,持续改进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全力冲刺创三甲工作。 加快中山七院二期、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1.中山七院二期:推动开展方案设计招标及初步设计工作。 2.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 3.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完成代建方案的编制。 1.中山七院二期:推动开展全过程咨询招标、初步设计工作。 2.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地下室结构完成。 3.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报审代建方案。 1.中山七院二期:推动完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招标工作。 2.市中医院光明院区:主体结构完成至5层。 3.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开展代建招标工作。 1.中山七院二期:推动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2.市中医院光明院区:主体结构施工至10层。 3.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编制设计任务书。 以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为平台,打造“光明国际中医药港”。 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以及光明区现有中医药资源,分析光明区建设该项目的重要意义和优势,提出“光明国际中医药港”建设思路。 对“光明国际中医药港”的功能定位及运行机制进行研究。 对“光明国际中医药港”的建设模式及路径进行深化。 提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光明国际中医药港”的相关规划进行论证,完善项目的功能及运行机制,明确建设模式及路径,报区政府审议。 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全科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家庭病床服务质量,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供给。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制定2020年家庭医生服务计划和方案,对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开展调研。 2.完善家庭病床服务管理制度,按需求建立家庭病床。规范开展医疗和护理工作,提供融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生活为一体的综合服务。 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供给: 1.完成住院部主机房及网络主体工程建设,进行服务器架设和调试。 2.收集各街道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为有需求的单位或企业提供免费避孕药具。 3.为辖区符合条件常住已婚女性提供免费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服务,其中乳腺癌200人次,宫颈癌300人次。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开展家庭医生宣传日活动。 2.开展全科医生培训,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及质量。 3.对家床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医疗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安全制度。继续加大宣传、抓质抓量,做好双向转诊,按需求建立家庭病床。 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供给: 1.加快建设区域妇幼信息平台,争取形成雏形。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2.第二季度为宝田医院社康安装一台智能避孕药具发放机。 3.为辖区符合条件常住已婚女性提供免费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服务,其中乳腺癌200人次,宫颈癌300人次。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能力,举办家庭医生胜任力提高班。 2.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内容,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及质量。 3.按需求建立家庭病床,做好上门服务和签约服务。 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供给: 1.加快建设区域妇幼信息平台,争取形成雏形。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2.第三季度为宝田医院社康安装一台智能避孕药具发放机。 3.为辖区符合条件常住已婚女性提供免费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服务,其中乳腺癌200人次,宫颈癌300人次。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对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开展督导,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机制,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及质量。 2.延续出院后病人的健康管理,满意度调查,按需求建立家庭病床,全年病历资料归档检查。 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供给: 1.加快建设区域妇幼信息平台,争取形成雏形。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2.第四季度为宝田医院社康安装一台智能避孕药具发放机。 3.为辖区符合条件常住已婚女性提供免费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服务,其中乳腺癌200人次,宫颈癌300人次。 四、培育“病有良医”新标杆 完善推广基层医保基金总额度管理制度。 1.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根据深圳市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程,深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下属各社康中心为签约参保人提供疫苗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II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公共卫生服务。 2.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共同推进签约参保人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1.区卫生健康局:(1)预防接种服务全面恢复,预约接种覆盖率达到40%,疫苗接种率达到30%。 (2)儿童体检开展率达到60%。 (3)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30%。 (4)慢性病任务完成率达到30%,两病控制率达到25%。 (5)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40%。 2.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协调推动光明医疗集团与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药机构管理部续签《医保费用总额管理协议书》。 1.区卫生健康局:(1)预防接种服务预约接种覆盖率达到60%,疫苗接种率达到60%。 (2)儿童体检开展率达到80%。 (3)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40%。 (4)慢性病任务完成率达到50%,两病控制率达到30%。 (5)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 2.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优化完善医疗集团结余留用金核算系统。 1.区卫生健康局:(1)预防接种服务预约接种覆盖率达到100%,疫苗接种率达到90%。 (2)儿童体检开展率达到100%。 (3)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50%。 (4)慢性病任务完成率达到70%,两病控制率达到35%。 (5)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 2.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协调推动医疗集团总额管理结余留用的年终清算工作,并探索提出治疗支付方式改革的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五、建立“老有颐养”新体系 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探索建立保障型基本养老和改善型中端养老并行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开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建设及机构运营情况检查调研工作,了解管理服务情况,对标梳理存在短板和问题。 研究制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评估办法,督促各街道按照评估办法落实相关标准。 检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开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评估工作,总结工作经验。 推动机构与社区养老错位发展,加快建设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公明福利院“公建民营”改革,推动光明福利院投入使用。 1.开展节日期间公明福利院安全检查工作。继续做好光明福利院PPP项目推介工作。 2.协调区建筑工务署加快研究确定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功能论证设置。 1.协助公明福利院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床位入住率。 2.协调区建筑工务署加快推进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前期工作。 1.指导公明福利院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多方面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2.进一步研究完善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招商文件。 1.开展公明福利院履约评估工作。按照区发展和改革局(PPP管理中心)要求,完善PPP项目招标手续,推进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招标工作,尽快投入使用。 2.协调区建筑工务署加快推进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六、建设“住有宜居”新高地 进一步提高科学城高端人才、新市民群体住房保障水平,有序推进2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新开工薯田埔等11个住房项目,新增供应各类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不少于4500套。 1.新开工建设人才保障性住房350套,包括:伶伦提可乐城市更新项目350套安居型商品房。 2.跟进[光明中心区]法定图则02-14地块、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X4-3-2地块和[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1-1地块三个项目土地招拍挂进展。 3.对已开工的2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已开工的薯田埔等11个住房项目做好在建项目监督和进度填报工作。 1.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6套,包括:招拍挂项目A650-0376项目人才住房126套。 2.跟进[光明中心区]法定图则02-14地块、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X4-3-2地块和[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1-1地块三个项目土地招拍挂进展。 3.对已开工的2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已开工的薯田埔等11个住房项目做好在建项目监督和进度填报工作。 1.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800套。包括:凤凰牛场拆迁安置项目1800套。 2.推进[光明中心区]法定图则02-14地块、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X4-3-2地块两个项目开工和[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6-1-1地块三个项目开工。 3.对已开工的2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已开工的薯田埔等11个住房项目做好在建项目监督和进度填报工作。 1.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280套,包括:东周蜀光片区城市更新项目630套人才住房;薯田埔保障性住房项目1400套人才房、三井银包厂城市更新项目250套安居型商品房。 2.对已开工的2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已开工的薯田埔等11个住房项目做好在建项目监督和进度填报工作。 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大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持续创建高星级宜居社区,优化人居环境。 1.贯彻落实《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计划为16户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2.贯彻落实《深圳市宜居社区建设规划(2016-2020)》,结合光明区实际情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3.梳理明安花园、新美一村、光明新城统建上楼共四个项目未列入分配房源。 1.贯彻落实《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2.动员各街道与社区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鼓励申报五星级宜居社区,对拟申报社区进行现状评估。 3.完成改造方案,征求各单位意见。申报立项及建设资金,开展装修改造招标,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1.贯彻落实《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2.开展区级宜居社区回访复查,列出整改意见。 3.开展宜居社区工作培训及宣传,对五星级申报社区进行创建指导。 4.开展改造装修工作。 1.预计第四季度供应勤诚达正大城花园一期1094套公租房(优先供应光明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2.贯彻落实《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按照应保尽保原则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3.对申报社区开展区级初审,督促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协助社区进行市级宜居社区现场考核。 4.完成改造装修,发布供应公告,开始第一轮分配。 七、扩大“弱有众扶”新优势 坚持就业为本、救助兜底、保险分担、慈善惠泽,制定区级社会救助事项清单,推行社会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梳理各相关单位救助政策纳入“一窗式受理”情况,形成监督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事项,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跟踪弱势群体情况,对照各单位的救助措施,积极协调给予相应救助,做到“应救助尽救”。 总结全年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再次对社会救助事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进行社会救助事项再梳理,与各相关部门探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扩大严重疾病、流浪乞讨、曙光助学等慈善救助项目覆盖面。 1.跟踪深圳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施细则制定情况。 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春节慰问资助70人次以上。 1.跟踪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情况,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培训,提升基本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开展入户走访。 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项目,累计资助120人次以上。 1.跟踪弱势群体情况,对照各单位的救助措施,积极协调给予相应救助,做到“应救助尽救”。 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关爱回访活动,累计资助180人次以上。 1.总结全年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再次对社会救助事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进行社会救助事项再梳理,与各相关部门探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2.实施困难重病人员医疗救助、曙光助学,累计资助260人次以上。 组建区级残工委,提高残疾人职康中心服务水平,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加快无障碍城区建设。 1.了解成立残工委相关事宜。 2.制定职康中心服务管理整改工作方案。 3.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受理审核发放各项就业扶持资金。 4.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无障碍城区2019年及2020年第一季度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无障碍城区创建任务。 5.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 1.做好成立残工委前期准备工作,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残工委组成人员名单。 2.检查各职康中心服务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制定服务标准。 3.开展就业政策宣传。 4.举办无障碍建设督导培训班,继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 5.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调查,受理改造申请。 1.完成成立残工委审批手续,并印发相关文件。 2.检查各职康中心服务标准执行情况。 3.受理审核发放各项就业扶持资金。 4.对符合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实施评估改造。 5.再次收集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无障碍城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 6.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 1.建立健全残工委相关工作机制。 2.开展职康中心年度评估工作。 3.整理汇总残疾人就业扶持台账。 4.筹备开展无障碍宣传促进日活动。 5.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工作。 6.总结汇报无障碍城区创建工作。 继续深化困难群体帮扶,不断巩固帮扶成效。 继续深化困难群体帮扶,不断巩固帮扶成效。对2020年1月在册低保对象38户90人,持续完善并强化兜底保障。同时,落实动态管理制度,主动发现,应保尽保。 跟踪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情况,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培训,提升基本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结合广东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做好低保年审工作,落实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发现,应保尽保。 再次开展困难帮扶回访工作,跟踪帮扶机制落实情况,了解帮扶对象的就业、收入等现状,继续巩固帮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