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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梅丽小学

学校类别 小学 上级主管部门 福田区教育局
学校性质 市规范化学校 公办 邮编 518028
网址 https://ftml.szftedu.cn/ 所在区 福田区
学校介绍

传播阳光文化 培育阳光儿童 ——深圳市梅丽小学简介

深圳市福田区梅丽小学创建于1999年9月,是一所全日制六年制小学,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社区。学校现有35个教学班,学生1618人;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12人,福田区优秀园丁2人,绿色通道1人。

2021年9月拆建完成的梅丽新校正式启用,学校是深圳第一家采用清水墙建筑的庭院式校园,环境优美,独具特色,建筑面积从原来的6000平方米扩增到31028平方米。各类教学设施齐全,教学办公环境整洁优美,硬件设备先进智能。每间教室内安装智能感应护眼灯,纳米智慧黑板、智能讲台,并配有录播设备,教师随时可以在课堂上运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授课。新学校设有标准教室36间,功能室30间,塑胶跑道运动场、标准室内外篮球场、羽毛球馆、恒温游泳馆、报告厅、会议厅等,为学生们的多样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技术的发展,校园教育也与技术融合,全面形成了智慧校园的新形态。梅丽小学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应用,打造了智慧物联、智慧门禁、防恐报警、校园监控、电子班牌、智能师生信息系统,建立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人工智能+教育”的智慧校园形态,全面提升学校的信息化环境和教学应用水平。

梅丽小学现任校长黄广旭是一位有教育情怀、睿智、有魄力的优秀校长。学校切实落实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取得较好的办学效益,探索出了一条“城中村学校”的内涵发展之路,学校先后获得深圳市办学效益奖、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青年文明号、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和称号,学校为深圳市柔道基地。

梅丽小学坚持把科研作为提升办学水平、打造优质教育品牌的重要战略。学校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级和区级等多个课题研究,探索适合学校、教师、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努力转变教学方式,大力推进学生评价体系改革。学校被评为福田区首届科研先进学校,并获福田区首届教育创新奖,福田区首届优秀校本课程奖,深圳市首届“书香校园”,并于2010荣获福田区唯一的广东省“书香校园”。

校长介绍

黄广旭,男,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现任梅丽小学校长;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优秀教练员,广东省“教育人才支教山区计划”优秀工作者,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高考先进个人、福田区十佳副校长。
自1990年7月进入福田区教育系统以来,先后担任中学人事干部、团委书记、总务主任、副校长等职务,并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赴美、赴英培训学习和广东省组织的“教育人才支教山区计划”支教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国际视野、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省、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在教育刊物发表论文十多篇。在华强职校任副校长期间,华强职校代表深圳市参加2016年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共获六个国家级一等奖,创深圳市学校参加国家级比赛历史最好成绩。

交通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黄祠巷85号梅丽小学 乘坐公交车:

1、44路,45路,60路,102路,216路,218路,222路,324路,374路,m312路,n12路,n9路,到梅林医院-公交车站下车;

2、30路,201路,240路,334路,b821路,m204路,m312路,到上梅林公交总站-公交车站下车;

3、44路,45路,60路,67路,102路,207路,216路,218路,222路,324路,328路,374路,m312路,n12路,n9路,到上梅林市场-公交车站下车;

4、44路,45路,242路,b627路,b821路,m312路,到上梅林总站-公交车站下车;

5、67路,207路,到梅华路东-公交车站下车;

6、44路,45路,60路,67路,102路,207路,216路,218路,222路,324路,328路,m312路,n12路,n9路,到上梅林-公交车站下车;

乘坐地铁:   四号线、九号线到上梅林站下车,D、J1出口。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 地段代码 34 (北边)梅林路以南,(东边)中康路以西,(南边)北环路以北至梅村路;梅华路以北至梅秀路,(西边)梅村路以东至梅华路;梅秀路以东至梅华路。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 参照所需提供材料规定
当年招生计划 2020年常规招生计划为5个班,共225人,根据当年预报名情况,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作适当调整。
报名时间 按福田区教育局要求时间网上预报名
报名地点 “福田教育”网站网上预报名系统
所需提交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具体见招生问答)。
报名流程 家长通过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学校审核家长填报的资料进行初验,各相关职能部门验核资料真伪,预报名系统实时反馈审验结果,区教育局与学校统筹学位,公布录取名单,家长根据录取结果到学校进行正式报名注册。
联系方式 0755-83109499


毕业指南 小学、初中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有半数以上学科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均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小学学段不发毕业证书)。学生、结业、肄业情况均在《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予以注明。
升学相关规定 完成每学年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随班升级,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初级中学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包括已获得初中毕业资格或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学校对学习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经全面考核,小学报镇办、初级中学报区教育局批准,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课程情况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我校实际设立课程表。
卫生保健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全校学生每年体检一次。
其它 请病假、事假规定与程序: 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生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学生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学生处备案。


资助申请条件 符合特困生资助的条件。
资助申请流程 1、特困生注册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减免学费和资助校服费),提供本人深圳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学生残疾证; 2、学校将材料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汇总,再送区民政局审核,审核后将资助金核拨给申请学校,由学校下发资助金给学生家长。
资助所需材料 1、《中小学特困生资助用表》; 2、深圳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残疾学生提交《残疾证》。
资助联系方式 0755-83109499
评优奖励办法 获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进步奖的学生须民主推荐、班级投票选出;对评选的学生由班主任审议、德育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