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与东盟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凝聚绿色发展共识,积极对接绿色发展政策规划,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金融等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取得积极成效,有力推动东盟国家尽早实现绿色转型,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共建绿色之路全面开花
我国与东盟国家通过对接绿色政策规划、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务实合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开展能力建设等,不断推进共建绿色丝绸之路走深走实。
为持续深化政策对接,我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实施了多项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行动计划和环境保护合作战略,正稳步实施《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2021—2025》。2021年6月,我国同东盟国家等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呼吁沟通绿色发展政策、相互借鉴有益经验和良好实践,以实现绿色和可持续的经济复苏。同时,我国与东盟国家携手搭建起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对话沟通平台,对话交流日益紧密。不仅与柬埔寨、老挝、缅甸等东盟国家环境部门、机构和企业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共同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还与东盟国家成功举办多届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周等,有效促进了双方的政策对话、经验交流、能力建设和务实合作。
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我国与东盟国家将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从规划选址到施工管理、运营维护,均注重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和植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有效提升了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例如,中缅油气管道项目遵循国际通用准则开展施工前环境影响评价,管道线路绕行生态敏感区、文化遗产保护区,累计投入200余万美元对沿线植被进行恢复;中老铁路线路方案注重绕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点,坚持环保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施工、同验收,区间路基充分利用两侧现有植被,最大限度进行生态修复;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设置河流流量观测点,通过合理调度保证下泄流量,分类处理项目建设产生的废水,按季度对大坝上下游河水水质进行检测。
在绿色能源合作方面,我国与东盟国家联手积极推进风电、水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收获了东南亚地区功率最大的太阳能电站越南油汀太阳能电站、柬埔寨最大的水电站桑河二级水电站、越南最大垃圾发电项目河内朔山垃圾发电站、印尼首个水上光伏发电项目奇拉塔项目、新加坡最大光伏发电项目腾格水库60兆瓦水上光伏项目等一大批合作成果,有力推动了东盟国家能源绿色高效发展,支撑了东盟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我国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煤电项目,稳慎推进在东盟国家的在建境外煤电项目,推动已建成的境外煤电项目绿色低碳发展。
在开展绿色交通合作方面,我国和东盟国家聚焦绿色交通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铁路电气化升级改造和绿色物流等方面不断拓展合作。部分车企已在马来西亚、缅甸、泰国等国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长城汽车、比亚迪、爱驰汽车等加紧布局东盟市场,通过整车出口、建设工厂、建设充电补能网络等方式助力东盟汽车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中企参与老挝、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境外铁路电气化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和绿色物流,助力东盟打造更清洁环保的运输业。
我国与东盟国家不断加强绿色产业合作,在越南建成我国海外最大光伏产业集群,在印尼青山绿色产业园开展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作,有效促进东盟国家绿色产业发展,并与国内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积极推进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共同建设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柬埔寨低碳示范区、中泰罗勇工业园等绿色低碳园区,在规划设计、招商引资、生产建设、运营管理等各阶段均坚持生态环境友好理念,设定入园“绿色门槛”,积极引入绿色产业,采用环保生产方式和技术,打造了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标杆项目。
为稳步推进绿色金融合作,我国与新加坡等多个东盟国家的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我国商业银行在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开展绿色金融业务。2019年,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发行全球首支等值22亿美元绿色“一带一路”合作债券。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确定南宁、柳州、桂林、贺州4个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并在南宁市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自贸试验区,通过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拓展同东盟绿色金融合作。
机遇与挑战并存
东盟是我国共建绿色丝绸之路的重要区域,合作空间广阔,合作潜力巨大。特别是近期东盟国家纷纷出台绿色转型计划和支持政策,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助力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金融等可持续发展合作项目,我国与东盟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因此也迎来重要机遇。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美西方诱拉打压阻遏、部分东盟国家营商环境不佳等挑战。下一步宜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政策沟通协调,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产业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强绿色领域民心相通,推动中国—东盟共建绿色丝绸之路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加强政策沟通协调,提升合作层次与深度。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深化巩固政治互信,排除美西方干扰阻挠,为共建绿色丝绸之路营造良好合作环境。密切关注并认真研究东盟各国“绿色新政”,充分发挥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加强绿色发展规划对接,实施好已签署的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及行动框架等合作文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团结东盟发展中国家,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二是要重点推进绿色基建和绿色能源建设,夯实合作基础。充分发挥我国基建优势,以重大项目为引领,推动建设环境友好和抗风险的基础设施,打造一批深受东盟国家赞誉、获得感强的标志性工程。鼓励开展太阳能发电、风能、储能、智慧电网等领域合作,推动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当地需要建设小型水电站、太阳能电站等“小而美”能源项目,帮助东盟发展中国家获得可负担的能源。推进东盟国家电网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现有电网消纳能力,为可再生电力大规模上网创造条件。积极与欧盟等在东盟国家开展绿色领域第三方市场合作,深化利益交融。
三是要深化绿色低碳产业和贸易合作,拉紧合作利益纽带。开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制造等领域投资合作,带动我国绿色装备、技术、标准、品牌走出去,共同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促进我国与东盟国家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推动落实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相衔接。
四是要强化绿色领域“心联通”,厚植友华民意基础。面向东盟国家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专题培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加强环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互动,提升东盟国家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绿色低碳领域人才培育的支持力度,培育绿色环保领域友华力量。系统梳理我国与东盟绿色领域合作典型案例,通过发布案例集、召开典型项目国际研讨会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合作成果,主动讲好我国与东盟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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