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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们常听说‘一人得救,全家得救。’这样的认知,有圣经的根据吗?”
一人得救即全家得救的说法是声称整个家庭的得救可以藉由其中一个家庭成员对神的信心加以成就。有时候,这样的说法会更具体地把设定为乃是通过一家之主对神的信心而成就的。最常被引为佐证的经文是徒11:14与徒16:25-33,所以似乎有圣经的根据。但是圣经真的这样应许吗?我们有必要小心地查考这几段经文。
在徒10章里头,一位名为哥尼流的外邦人看到了一个异象,要他前去约帕把一个名叫西门彼得的人带回来。在哥尼流自己的记述中没有提及全家得救这件事,但是之后彼得在耶路撒冷向信徒们的陈述(徒11:14)中,似乎包括了这样一个应许:“他(彼得)有话要告诉你,使你和你全家都可以得救。”这里的说法是彼得的到访将使得哥尼流及他一家归信基督。而圣经的记载确是如此,因为在整件事的尾声,彼得自己也认为他们整家人已领受了圣灵,确定了他们的信仰,并吩咐他们也应当接受洗礼(徒10:48)。
乍看之下
,
这段经文的言下之意,似乎是哥尼流的归信不仅为他自己带来救恩,同时也为他的家人带来救恩。但是,当我们仔细查考之前的一章,我们发现当彼得抵达哥尼流的住所时,哥尼流不但已经在等着他的到来,同时也已招聚了他的亲戚好友一同等候,好聆听彼得的教导(徒10:24)。这意味着不只是哥尼流,他的整个家庭也跟他一样领受了彼得随后所讲论的有关被钉十架的基督的信息。换言之,他们所有人都听了福音并且相信了,也因此,哥尼流家中的每一个人之后都接受了洗礼(徒11:15-18)。由此可见,这段经文并不支持“一人得救,全家得救”这个说法,因为哥尼流一家人的得救并不是因为他一个人的相信,而是因为他们自己也听见了福音并且相信了。
第二处常用来支持全家得救的说法的经文是徒16:25-33。在这段经文中,当保罗赶出了一个能行占卜的婢女身上的巫鬼后,他和西拉就被关进了腓立比的监狱里。这是因为当她的主人们发现他们没了生财之道时(徒16:19),就在裁判官面前诬蔑他们,结果被裁判官丢进牢里。到了午夜时分,一场强烈的地震震开了所有牢房的门,也松开了所有囚犯的锁链。狱吏大为吃惊,以为自己一定会因为丢失了犯人而被处死,正打算拔刀自尽。只是,保罗及时阻止了他,并向他保证他们一个也没有逃走(徒16:28)。于是,狱吏问保罗他要如何才能得救。保罗回答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定得救。”(徒16:31)接下来的几节描述了狱吏如何接受了洗礼,并且“他和全家因信了神就大大喜乐。”(徒16:32-34)
跟上一段经文一样,这段似乎也暗示了当狱吏相信基督后,他的家人也因此一样得救了。这里的关键经文是徒16:31。在原文希腊文里头,如果是直译的话,这一节可以这么翻译:“(你,单数)相信主耶稣,那么你(单数)就必得救,你(单数)和你一家。”
保罗这句话同时有两层含义。第一,他告诉狱吏他所宣告的福音乃是耶稣是主,而如果狱吏相信的话,他就能得救。第二个含义是,这个原则也适用在他的一家身上;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像他(狱吏)那样相信耶稣是主的话,那么他们也必要得救。所以,这并不是一个关于如果一家之主相信,他全家就会因此得救的应许。更准确的是,这个应许说,如果狱吏的家人
像他那样
相信的话,他们就可以也像他那样得到救赎。
在查考了这两段似乎支持全家得救这个说法的主要经文时,我们发现很显然的,圣经并不这么主张。事实上,每个人必须自己回应神的信息这一原则,一致地贯穿整本圣经。救恩永远是个人性的,是一个人在基督里靠着恩典借着信心接受救赎的结果(弗2:8-9)。然而,这并不是说当家中的一个成员成为信徒时,对整个家庭并没有任何属灵的影响。实际上,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一个基督徒家长或家庭成员的影响力往往为更好地与其他的家庭成员分享福音——或藉着见证或为他们的救恩祷告——提供了一个途径。一整家人确实可以通过一个信徒而得救,只是,这并不是神所作的应许。
原文:One Saved, is the Entire Family Saved?, Dr Tan Loe Joo, Ethos Institute Feature, 2020年9月7日 (
English
)
翻译:陈礼裕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