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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追踪――

安徽省有关部门调查阜阳“白宫”举报人死亡事件

本报记者 李润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5-07    [ 打印 ] [ 关闭 ]
本报4月22日刊发《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报道后,引起安徽省有关方面重视,有关部门已派员赴阜阳进行调查。

4月28日,《安徽日报》发表了《安徽省有关部门派员赴阜阳调查举报人死亡事件》的报道,这篇包括标点符号不到100字的报道说:4月22日,有关媒体发表《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的文章后,引起了我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近日有关部门已派员赴阜阳进行调查。

记者今天从李国福的家人处了解到,迄今为止,没有任何调查组成员与他们或代理律师接触。一周前,中央电视台记者在采访颍泉区法院、检察院时,对方声称安徽省高院、省检察院已经介入案件调查,他们不方便接受采访。

今天下午,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从颍泉区法院拿到了一份《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在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决定撤回对张俊豪、袁爱平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指控,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撤回对张俊豪、袁爱平犯毁灭证据罪的指控,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

2007年8月26日,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及其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被颍泉区检察院带走,袁爱平在关押37天后被放回家,张俊豪被批捕,至今仍在看守所中,李国福于3月13日在监狱医院身亡。

3月5日,袁爱平与其女婿张俊豪在颍泉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张俊豪涉嫌贪污、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三项罪名,袁爱平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

袁爱平对这份《刑事裁定书》颇为疑惑,裁定书显示,裁定日期为4月11日,为什么在20多天后才交给当事人?

事实上,本报记者4月21在颍泉区检察院采访时,检察长汪诚仍然认为袁爱平有罪,声称袁爱平仍被监视居住。

检察机关虽然撤销了对袁爱平的指控,但其女婿张俊豪案件却要再次审理。张俊豪家属日前接到通知,5月9日,张俊豪案件将由颍泉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自上次受审后,张俊豪案件迟迟没有宣判,法院一直找他的家属协商,要求张俊豪认罪。4月21日,颖泉区法院在与张俊豪家属谈判中突然得知了记者采访的消息,法院院长当即表示,张俊豪案件需要重新审理。

本报关于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的报道见报后,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前往阜阳调查采访。

该事件也引起了阜阳当地媒体的强烈反应。由阜阳市委宣传部主管的《颖州晚报》在5月2日刊发了一篇评论,称“某报”妖魔化阜阳。该报在第三版上刊发了题为《记者的良知和媒体的责任》的评论员文章,在这个大标题下方,刊发了一篇题为《妖魔化阜阳的背后》的评论,署名为网友“可灵可利”。

评论说:最近,一家报纸22天时间内用了2个专版6篇报道1篇评论1篇跟踪报道对准了安徽阜阳……在这些报道中,无论是题目还是内容,它的导向性一目了然。如果是真实的,那么它的偏向是让人尊重信服的,可如果是道听途说,再加上个人的臆猜,不能不让人怀疑背后的动机。

本报阜阳5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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