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审核。
2022
年
6
月
30
日,开放“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可下载用户手册、自动化采集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
(二)上传数据。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8
月
19
日,各级公共图书馆通过“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上传评估数据、材料。(
8
月
31
日“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服务平台”关闭)。
三、评估标准及方式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县级馆评估标准(详见附件,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
2018
年至
2021
年评估周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
除外)。此次评估定级采取线上线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
“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平台”线上采集各参评馆数据并进行评分。线下实地查看各参评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情况,核实评估数据。原则上需对参评馆进行实地评估,确因新冠疫情等原因无法进行实地评估的,将采取线上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定级自爱抓好线上评估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实地评
估准备,相关程序如下:
(一)听取汇报。保山市文旅局到馆进行实地评估时,由分
馆副局长支持汇报会,被评馆馆长向评估专家小组汇报工作,简
要介绍本官基本情况和近几年的主要工作;然后根据评估指标体
系要求,逐项对照阐释自评分情况,并作必要说明。同时提交:
(
1
)评估工作总结材料;(
2
)自评自测对照表;(
3
)评估标准
细则要求的附件资料。
(二)实地查看。评估专家小组在听取工作汇报的基础
上,实地考察,审核评估:(
1
)查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
消防安保等;(
2
)查阅各种档案资料和证明材料;(
3
)召开
职工和读者座谈会;(
4
)抽样检查有关项目差错率等。
(三)评比打分。评估专家小组根据实地考核情况,参照
被评馆自测自评数据,按照评估标准规定,逐项打分。
(四)总结反馈。评估专家小组对被评馆作出总体评价,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两个公共图书馆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定级
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腾冲市图书馆、
和顺图书馆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央关于
基层减负的要求,各地要精简评估材料,有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供
纸质版材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杜绝弄虚作假。
(三)时间要求。图书馆需要收集整理的材料需于
8
月
19
日前完成并上传平台,
8
月
20
日
-25
日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进行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