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5
日上午
,
省政府召开
全
省医疗保障工作协同推进
电视
电
话
会
议
,全面
部署
医疗保障
工作,并
提到
了
多层次医
疗
保
障
体系建设创新举措
——“
湖南医惠保
”
。
“
湖南医惠保
”
作为
全国首个由省政府
办公厅
发文支持,由省医
疗
保
障
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湖南
监管
局指导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更好保障基本
医保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形成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
“
第四重保障
”
,
有利于协同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扩大居民参保覆盖面,进一步
织密
织牢
医疗保障安全网。
“
湖南医惠保
”
按照
群众自愿投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的原则运行
,
以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为
投保
前提
,
筹集保费总额的
85%
用于医疗费用给付,其中给付率低于
85%
的结余部分用于提高投保人中困难群众当期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使用
个人账户为本人及在
省
内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配偶、父母、子女代扣代缴
“
湖南医惠保
”
保费。为
推动
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
“
湖南医惠保
”
给付的
“
一站式结算
”
,
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
“
湖南医惠保
”
支付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
医保信息系统
直接联网结算。暂因客观原因无法直接联网结算的,由
被保险人
先行垫付,出院后到参保地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给付。
(
文
/
吴颖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