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调整部分外汇业务服务价格。具体实施标准为: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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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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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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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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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金额(含信用证溢装金额上限)的0.15%-1%,最低300元人民币,效期三个月以上每三个月增收0.05%,唯收取全额保证金者不加收。另照实收取电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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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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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
元人民币/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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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延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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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期限在90天(含)以下按承兑金额的0.1%-0.3%一次性收取,最低等值人民币200元/笔;(2)付款期限在90天以上的超出部分每月加收0.1%,不足30天的按30天计算;收足全额保证金者按最低等值人民币200元/笔收取。另照实收取电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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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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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汇款费用承担方式选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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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汇款费用承担方式分别为:由付款人承担(71A,OUR),收付款人共同承担(71A,SHA),收款人承担(71A,BEN)。
1.付款人承担:除手续费、电讯费外,港澳台地区另加收25美元/笔或等值外币,其他地区另加收15美元/笔或等值外币。
2.收付款人共同承担:汇款方费用向付款人收取,按对应业务标准执行;
3.收款人承担:汇款方费用从汇款本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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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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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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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金额(含信用证溢装金额上限)的0.15%,最低100元人民币/笔。另照实收电讯费和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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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延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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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金额的0.1%-1.5%,最低200元人民币/笔,收足全额保证金者按最低200元人民币/笔收取。另照实收取电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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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RA
账户查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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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实收取查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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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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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进口信用证400元人民币/笔。除进口开立信用证外其他业务:国内50元人民币/笔,港澳台地区80元人民币/笔,远洋地区150元人民币/笔。若服务价格收取外汇,可按等值人民币的其他币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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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仍按原外汇业务服务价格标准执行。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8-96312
。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