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如东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为突破,持续深化改革、先行先试,重塑“三大体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坚持对标夯基,高标准完善组织体系
一是明确组织机构。
在现有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基础上,整合原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力量,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辖区内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
二是明确救援力量标准。
严格执行通安监〔2014〕221号文件规定,在经济发达镇和2个省级开发区配备不少于10名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其他镇(区、街道)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三是明确应急指挥体制。
以县镇两级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为主体,打造互连互通互享的现代化应急指挥体系,将全县应急救援队伍的基本信息、训练演练等情况录入指挥系统,实行远程会商和指挥救援,实现数字化管理。
二、坚定清晰明责,高质量构建责任体系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
明确镇(区、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承担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履行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领导责任。
二是全面赋权扩能。
采用赋权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充实镇(区、街道)应急管理执法力量。经济发达镇按照权限清单,明确相关机构具体实施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是坚持网格共治。
整合现有基层农机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网格资源,加强与综治、消防网格员融合,一体化推进“多网合一”的综合性应急管理网格队伍建设,积极推广“12345”网格专线服务,健全“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应急管理格局。
三、坚决推动落地,高水平健全保障体系
一是经费政策保障。
将县镇两级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人身意外保险、抚恤等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培训费用按照不低于250元/(人*天)、人身意外保险按照不低于50万元保额标准计算。
二是加快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县级储备库面积达2000㎡;应急救援队伍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组建单位储备库面积不少于20㎡;经济发达镇洋口镇、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和2个街道储备库面积达150㎡,其他镇不少于40㎡。
三是考核奖惩落地。
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考核权重。县本级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双百分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同时,将队伍建设、培训演练、参加应急救援抢险等工作列入相关部门、各镇(区、街道)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