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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共安徽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我们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规划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7 27

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同时展望 2035 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是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开启新阶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新篇章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安徽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超过 300 万人,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领先经济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2016 年、 2018 年、 2020 年三个年度均获得国务院表扬激励。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 4800 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近 6000 万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险统筹层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新增专业技术人才 136 万人、技能人才 166.7 万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质量显著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查处工资类案件数、涉及农民工数、追发工资待遇数分别比“十二五”下降 68.5% 69.1% 56.5% ,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扎实开展,累计帮扶 68.9 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为 306.4 万名特困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2 亿元。系统行风建设持续优化,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 88.4% ,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时期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期间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省进入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新发展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机遇。安徽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有利于发挥我省区位交通、市场腹地、生态资源、人力资源优势,充分激发内需潜力,培育强大国内优势市场,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加快发展注入新动能。国家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利于我省发挥左右逢源双优势,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区域合作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国内外产业分工格局深刻调整,我省创新驱动和制造基础良好,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模式和供给方式带来深刻变革,为我们改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支撑。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持续彰显,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运行,有利于我们加快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两只手”作用,加速改革创新。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我省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人口抚养系数增加趋势明显,劳动力供给侧与需求侧均出现较大变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就业形态多元化,劳动关系更趋复杂;区域协调发展步入新阶段,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我省发展迈入新征程,大力实施制造强省、质量强省、网络强省、交通强省战略,推进技工强省建设,经济转型升级提速,都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事业发展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增加,困难群体失业风险加大。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长三角地区差距较大;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仍需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在长三角地区总体较低,可持续发展压力增加。政府和市场引才两方面作用统筹发挥不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难以适应新形势,“聚天下英才”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诉求多样化、争议主体多元化趋势凸显,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亟待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任务更加艰巨。基层基础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公共服务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部门,肩负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双重使命。党中央对民生工作和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责任重大。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刻认识“十四五”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奋力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 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等高对接沪苏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两个坚持”“两个更大”要求,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形成更稳健更合理的城镇居民增收格局,健全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造就规模更大素质更优的人才队伍,构建更和谐更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应有贡献。

基本原则: 是坚 服务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努力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是坚持人民至上。 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实现“劳有乐业、老有颐养、弱有稳保、才有优用”。 三是 坚持 改革创新。 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参与和服务我省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格局。大力破除事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不断创新政策举措和服务方式,催生新发展动能,服务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四是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履行职能,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各类群体合法权益。 五是 坚持系统观念 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长三角一体化,更好发挥系统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四节 主要目标

2035 我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 展望 2035 年,随着我省与全国一同基本实现现代化,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高质量、充分、公平就业,保持较低的失业水平。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保障水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与长三角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人才政策积极、开放、有效,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发展机制高效运转,各类人 才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健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全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质高效。

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就业更 充分更高 质量。 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 300 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 5.5% 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 以内。

城镇居民增收 更加稳健合理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与全国差距明显收窄,增长高于全省经济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超过 40%

多层次 社会保 障体 更加公平可持续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层次、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 2025 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4900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技术技能 人才队伍规模更大素质更优。 人才培养体制机制 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加强劲,人力资源与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科技创新、产业布局实现同步推进。 2025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 540 万人、 700 万人。

劳动关系 更加 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 治理能力明显提高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 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积极有效,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形势明显好转,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

公共服务 更加均等优质。 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互联网 + 安徽人社”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质量更高,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

第二章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统筹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健全 公共 就业服务体系,推动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维护 乡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落实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货币政策,完善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重大宏观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构建更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培养提升经济社会吸纳就业能力。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引导小店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细。健全县级以上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强化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凝聚就业工作合力。

第二节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

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逐步 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持续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 保障 力度,提 资金使用 效。 健全 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 探索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 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 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失业监测预警,积极 防范 、有效化解失业风险。

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鼓励创业和宽容失败的保障机制,优化创业营商环境。持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健全创业政策和服务部门衔接机制,加大对初创实体的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发展、提升、完善一批公共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园区,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赢在江淮”创业大赛等多元化创业活动,健全创业指导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优化省级“筑梦”创业导师团队,提高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基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宅经济的新就业形态,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

第四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 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就业启航计划,为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就业,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建设,深化皖江皖北地区劳务对接和跨省劳务协作 。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就业。 落实 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 就业困难人员 实施就业援助 扩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统筹做好 退役军人、 妇女、 退捕渔民 少数民族劳动者等群体就业,营造 平就业环境。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 ,支持发展银发经济。

第五节 健全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全民共享、贯穿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实名制,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指导能力提升计划,建设一批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培训一批职业指导师,培训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完善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机制,拓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渠道,补齐贫困和边远地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短板。着力打造“周三招工”“周六招才”就业招聘活动,提升“ 2+N ”招聘品牌质量。升级“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等,打造全省联动、便捷高效的“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省就业服务信息联网,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确保就业信息充分供给、就业指导精准实施。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实施“技能安徽”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配合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培训组织实施机制 ,年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70 万人次 。推动职业培训供给侧改革,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技能培训;发挥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基础作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社会化技能培训;培育壮大职业培训市场,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市场化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五年累计培训学徒 6 万人次。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培训服务,鼓励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强化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完善政府补助、企业自筹、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机制,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建设安徽职业培训在线学习平台,完善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券,推行“互联网 + ”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探索建立劳动者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积制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建设高标准 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完善 《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立法 ,优化人力资源 市场化 配置机制,健全促进人才顺畅 有序 流动的政策制度,加快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才流动配置新格局。 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健全全 省人力资源 市场 体系 ,鼓励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以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核心,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高地,支持芜湖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指导 蚌埠等地建设 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市场,打造 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 和统计 制度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加快 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分类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 实施 新时代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培育一批本土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强化行业基础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开展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每年千人培训计划。

第三章 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究出台新一轮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健全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体系

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带动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优化“四最”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税收减免“点对点”精准服务、金融再贴现再贷款等服务水平,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经营净收入。完善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政策举措,拓宽收益稳定、风险适度的投资渠道,增加财产净收入。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升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社会救助等保障水平,增加转移净收入。重点支持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提高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扶持培育高素质农民通过科学经营增收,支持小微创业者、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增收致富,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坚持按劳分配 主体 原则,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鼓励企业创新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分配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挂钩。探索工资集体协商形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促进小微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 稳慎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低收入职工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增强中小微企业工资分配能力,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业。加强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定期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 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督管理。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贯彻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推动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定改革思维,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加快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夯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基础,全面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有序衔接全国统筹。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和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规范个人账户计息办法。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完善职业年金运行制度,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构建一二三支柱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建设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

第二节 推动全民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 符合参保条件 人员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职业劳动者广覆盖。探索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政策。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建筑业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小微企业、 就业帮扶 车间参加工伤保险;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加强全民参保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 实现 分类施策 精准扩面。

第三节 健全待遇调整机制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不断缩小我省与全国平均待遇差距。完善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扩大稳岗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简化和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建立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职工收入增长相适应 的工伤待遇调整机制,优化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坚决防止出现社保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节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建立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相适应的基金监督体制。构建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信息化监管,健全基金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坚持精算平衡,落实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加强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监管。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持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 80% 以上用于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第五节 提升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质量

快推进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有序对接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网络到边到底、信息互通共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社保线上服务和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事前告知承诺 - 事中分类监管 - 事后联合奖惩”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新模式。加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和异地办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移接续便民化。优化全省社保经办管理模式,加大经办资源整合,推行多险合一经办。推动建立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垂直管理的经办组织架构。

建设规模宏大的高素质 技术技能 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服务全省发展重大战略,持续优化人才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健全高质量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激发人才 创新 活力 构筑优秀人才集聚的创新 创业 高地。

第一节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改革,建立与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人才供求机制,大力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打造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强化人才优先理念,鼓励各地实施符合本地情况的特殊人才政策。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拓展引才区域、集聚引才资源、丰富引才手段,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灵活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进人才引进。推进引才用才机制改革,为各类人才搭建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的平台,促进产学研用对接。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探索把贡献率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标准,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健全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统筹推进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人才评价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建立与人才贡献相匹配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有突出贡献创新创业人才的奖励力度。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推进人才流动机制改革,畅通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全面落实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政策,支持合肥滨湖科学城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江淮优才卡制度,研究制定海外引才工作新机制,加强人才流动、人才落户、人才安居、人才子女教育等政策创新与支持,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健全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

第二节 力培养江淮英才

坚持人才优先战略,深入实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加快培养集聚一批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围绕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奖励,坚持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重点遴选支持一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完善青年人才梯次培育链条,提高省级重点科研资助项目中青年人才比例,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拔尖、国际知名的优秀青年科学家。探索在高校设立“工程师学院”,面向企业培养一批学历、职称“双证”型工程师人才。改革创新博士后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稳步扩大招收规模,着力提升培养质量,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加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力度,实施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计划,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更好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创业环境。创新留学人员服务方式和平台,构建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留学人员人才政策体系,实施“鸿雁聚皖”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计划,吸引扶持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完善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健全专家联系服务制度,深入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新建 2-3 个专家服务基地,组织 1000 名高层次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活动,带动知识、技术、理念、资源等向基层一线流动,服务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存储数字化、业务办理网络化。建成省、市、县多层次人才人事“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职称评审网上办理。

第三节 推动 建设技工强省

加快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重、技工学制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 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 聚焦 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及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大力开展新职业、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新技工系统培养, 着力培育皖工徽匠 。建设认定一批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赛训基地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和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推动 省级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打造中部一流、全国知名的品牌技师学院,建成一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精品特色专业。 健全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和就业质量报告制度,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定期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动形成奋斗光荣、技能宝贵、实干兴皖的良好氛围。完善技工强省多元投入机制,健全公办技工院校生均拨款、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制度。

第四节 推进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培训、考核、处分、申诉、奖励、交流等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围绕人才强省、科技强省战略实施需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引进力度。持续推进岗位动态调整和统筹管理,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健全表彰奖励机制

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完善表彰奖励政策体系。统筹谋划表彰奖励项目设立、调整和撤销工作,做好 突发事件、 重大专项工作的临时性表彰工作,规范年度表彰奖励事项。开展勋章、荣誉称号、国家级表彰、国家部委相关表彰的 提名和 评选推荐,组织实施省及以下表彰奖励项目。 规范 表彰奖励工作程序,稳步推进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加 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监管,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规定 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开展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活动 ,规范表彰奖励获得者政治、经济、生活等待遇 。坚持表彰奖励评选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宣传报道,自觉接受监督。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新格局

建立 共建共治共享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加强劳动关系基础建设

健全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制定针对平台用工、家政用工等灵活就业 人员 的劳动保障政策。 加强 劳动定额定员管理,推动 落实 休息休假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电子劳动合同信息 管理 平台, 逐步 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持续推进劳动用工互联网备案制度落实,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构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年 度报告 制度。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 完善 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和预警系统,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劳动关系舆情和风险。

第二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乡镇延伸。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水平。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持续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形成企业与职工协商为主、区域性行业性协商为辅的新格局,推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开展技术工人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和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集体协商,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推进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案范围、法律适用、证据规则和裁决执行。推行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一案四调制”模式。实施仲裁案件要素式办案,切实提升调解仲裁质效。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推进“互联网 + 调解仲裁”,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持续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打造“百家金牌调解组织”。加强新时期新业态劳动争议研究,实现新型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仲裁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仲裁队伍能力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探索实施仲裁员分类管理,完善“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

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 强化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推动建立跨部门的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协同监管机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及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卡代发工资等 制度 。深化日常巡查、 投诉举报专查、书面审查 ,创新服务机制,提升网格化监管能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 以根治欠薪为重点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督办查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探索新业态领域劳动权益维护机制。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构建多部门联合欠薪预警监控网络,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

加快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农民工 全覆盖,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 。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 大规模 开展农民工培训 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民工、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扶持家 服务业发展, 加大 员工制家政企业 培育 ,实施家政服务高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推动跨区域家政劳务对接,促进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应保尽保 ,推进新就业形态农民工正常参保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 加强 省外皖籍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构建省、市、县(区)联动的站点布局,提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 加快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 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 监测 分析 ,提高 农民工服务能力。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对标学习沪苏浙,加快 构建城乡一体、发展均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深入 推进公共服务 精准 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 系统 行风建设, 强化 服务效能, 提升我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水平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 精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制度统一、质量水平有效衔接 。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 实现基层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应上尽上、应统尽统、应有尽有。重点做好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 加社会 和劳动权益维护工作, 不断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 努力 解决老年人 、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在社保等高频服务事项中 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

第二节 夯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宣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与我省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参与制定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标准,因地制宜细化制定地方标准,完善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在标准制定、应用、宣传等方面先行先试,在标准水平城乡均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方面探索创新,总结提炼可复制的成功经验,适时在全省推广。

第三节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全覆盖,打造以电子社保卡为统领的线上服务模式,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业务用卡”,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民生服务领域跨部门应用,推动实现一卡通行。对接“皖事通办”平台,建设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加强部省系统平台对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跨层级、跨地区、跨业务互联互通,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推进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依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应上尽上”,推广“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推行“ 7 × 24 小时人社服务”,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服务上网”。构建全省一体化的 12333 电话智能服务系统,形成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等多渠道联动服务体系。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统筹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完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归集和共享应用机制,依托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推动主要业务数据实时上传,实现主要统计数据直接从经办库生成,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远程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等大数据应用,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数据共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字大脑”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信息系统全面上云。完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感知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应用级容灾备份系统建设。

持续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

厚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风文化基础,把行风建设融入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为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同源完善发布服务指南;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以“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为载体,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上门办”“就近办”,探索推进“免申即办”。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拓宽人员供给渠道,保障工资待遇,选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先进典型。持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开展人社领域各项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全面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持续开展全覆盖式窗口单位调研暗访和“厅局长走流程”,健全常态化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机制,推进成果共享。

第八章 增强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能力

贯彻国家区域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度融入长三角,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对口援疆、援藏工作,推进“一圈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集约发展、联动发展、互补发展、均衡发展。

第一节 等高对接沪苏浙一体化

强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策协同、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共建,推动重要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统一,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发展,提升异地公共服务便捷度。完善地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信息共享和就业监测机制,联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推进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作,加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合作和工伤康复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更多的社会保险政务服务跨省市“一网通办”。加强与沪苏浙人力资源市场融合接轨,完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人才资格认证标准统一,建立互认共享的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标准、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标准,推进异地用工信息共享、跨地区失信联合惩戒,完善区域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案件协查合作机制。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第二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建立健全针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地区的常态化帮扶机制,服务基层发展和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和龙头企业等载体吸纳、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推进乡村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支持培育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农村环境整治、小型水利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对低保、特困、致贫返贫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组织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基层成长计划,健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第三节 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地区发展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治藏方略,以就业、人才援助为重点,支持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西藏山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依托对口支援项目等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各族群众联合创业,加强创业指导,带动更多就业。完善我省与受援地劳务输入对接机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动机制,有序推进受援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来皖就业。支持受援地区根据岗位和培训需求,加强农牧民生产技能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扩大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提升就业能力。组织省内技工院校对口援建山南市公共实训基地和山南市技工学校,提升教学和培训能力。配合做好专业技术人才援疆援藏工作。

实施重点工程项目

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工程化、工程具体化,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各业务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第一节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强化就业服务对接, 每年稳定提供 5 万个公益性岗位,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安置。组织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失业青年等参加就业见习,落实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提高其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基层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每年招募选拔 1000 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三支一扶”人员专项能力提升计划,鼓励期满扎根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实施高校就业指导老师轮训计划,开展“启明星”就业指导活动,提高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强化创业引领,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务,每年新建 4-6 个青年创业园。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为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帮扶。全省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 90% 以上。

“创业江淮”行动计划。 升级“八大工程”,优化“两大平台”,打造创业服务升级版。实施创业领航工程,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江淮 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实施创业筑巢工程,建设一批安徽青年创业园、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十四五”期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50 亿元以上。实施青年创业工程,创建一批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评选。实施高端人才创业工程,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建设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遴选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实施退役军人创业工程,建设退役军人创业服务点和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实施皖厨创业工程,创新“六个一批”举措,促进皖厨师傅就业创业。打造创业服务云平台,推动云平台本地化运用,发行电子创业券。打造创业创新竞赛平台,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促成参赛项目成果转化。

就业失业监测预警项目。 每月组织开展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开展劳动力调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就业的影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法,构建失业预测预警模型,防范化解群体性失业风险。

“智慧就业”工程。 全面推进就业领域业务标准化、事项精细化、操作便捷化、服务平台化、受理协同化,创新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能力,打造集权力公开、网上办事、信息互动、电子监察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拓展网上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渠道,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强化安徽公共招聘网运行管理,推进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信息精准匹配,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就业政策主动推送服务和数据综合分析,推进全省就业数据信息的横向、纵向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

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规模、行业结构、人才队伍、服务能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建设 2-3 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 15 家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行业领军企业、 120 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实现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 10% ,从业人员 4 万人,人才寻访、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占比大幅提升。开展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每年千人培训计划,力争到 2025 年,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 95% 以上。

第二节 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全民参保提升计划。 依托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实行社会保险相关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实现与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务平台的联通共享,以及社会保险业务省市县实时同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数据集中比对,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开展全省参保扩面“政策送人”专项行动,通过拨打电话、发送信息、登门服务、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把社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促进社保精准扩面。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计划。 托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网上参保登记申请等一系列便捷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模式,以快递(配送)、外卖、网约车平台类企业服务人群为重点,逐步实现平台类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全覆盖。

第三节 新阶段 江淮英才工程

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行动计划。 鼓励支持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实施安徽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国际交流计划,鼓励各地和用人单位制定博士后留皖生活补贴、落户、购房、人才公寓、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集聚一大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在安徽创新创业。到 2025 年,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总数达到 800 个左右,力争博士后研究人员达 10000 人,博士后人才队伍创造经济效益超千亿元。

“鸿雁聚皖”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计划。 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引进、培养和集聚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皖创新创业。到 2025 年,争取国家支持新建 1 个以上省部共建的国家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力争实现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在省辖市全覆盖。每年遴选资助 35 个左右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

行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围绕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两年选拔 240 名左右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十四五”期间,新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50 人,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表彰不少于 10 人。 定期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拔核准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实施高级研修项目,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举办 60 期高研班,为 6000 名左右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加强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鼓励支持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培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项目。 贯彻落实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政策要求,依托党校、高职院校等教育资源,在全省设立 10 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基地,实施挂牌管理。对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每年培训 2000 人次以上。

人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设人才人事“一站式”服务平台,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人才人事服务体系。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完善和优化系统功能。开发职称评审信息化系统,实现职称业务网络办理。完善全省统一的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人事考试服务体系。

第四节 技工强省建设工程

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建设 5 家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鼓励各地建设市、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展示体验等核心功能和师资培训、项目开发、校企合作、对外交流等配套功能。建设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开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 依托企业、技工院校等, 建设 200 个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全省技工院校联盟,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以及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工种),加速培养 新精尖缺 高技能人才。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托安徽职业培训在线学习平台和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培训电子档案和学分累计制度 ,构建线下与线上、现场与远程、理论与实操有机融合的培训体系。 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均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数 70 万人次以上。

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工程。 认定 8 家省级高水平技师学院,建成一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省级精品特色专业, 采取 一校一策 ”“ 一专业一方案 方式予以支持 。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十四五”期间全省计划招生 30 万人,在校生稳定在 20 万人以上,每年输送不少于 5 万名新技工。组织开展技工院校校长和一体化师资培训。实施技工院校师资能力提升计划,五年培训 3000 人次以上。举办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和技工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办法,编发评价技术指导手册、评价机构内控制度样本。着力培育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考务、考评、督导人员队伍,到 2025 年,全省考评人员达 2 万人左右。力争备案一批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实现技工院校评价服务全覆盖,面向全省开展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保持在 30 家左右。

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引领计划。 完善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打造安徽省职业技能大赛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 120 个左右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对标国家级行业赛、专项赛赛项设置,建设一批省级赛训基地,组织开展省际间、区域间职业技能竞赛走训、交流,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市级集训基地。

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通过改善设备设施、开发培训教材、培养师资人才等措施,促进 20 家家政实训基地升级提质,提高基地综合承训能力,发挥家政培训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节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程

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提升计划。 巩固工业园区“十三五”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果,拓展工业园区企业创建活动覆盖范围,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设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到 2025 年,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80% 以上达到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确认标准。

“和谐同行”提升行动计划。 将全省 1000 户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成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达到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确认标准。 2021 年先行选择 50 户百强非公企业开展试点,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2022 年逐步推开。

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计划。 建立企业自主申报、社会培训机构承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价、政府资金支持机制,在全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培训工作。到 2025 年, 规模以上企业至少有 1 名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关系协调员。

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 按照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完善制度、提升效果的要求,依托技工强省建设,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将新市民素质教育培训纳入培训范畴,提高农民工综合素养,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提升项目。 建设全省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统一的信息化仲裁院、数字化仲裁庭,推动数据信息互通互联,实现市、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提规模、升层次、全覆盖。

第六节 公共服务 信息化 工程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程。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模式,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一卡通”管理平台,加强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建设,拓展 12333 电话咨询服务,改造完善各领域用卡环境,实现全省居民服务一卡通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字大脑”建设工程。 汇聚整合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业务领域数据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建立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采集与分析体系,构建数字化分析系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大中台,升级完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卡等业务系统,加强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构建线上线下“一网通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经办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一体化经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平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建设,支撑信息系统“应上尽上、全面上云”,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云平台一期基础上,扩容升级云平台相应硬件、软件及安全资源,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按需分配、弹性伸缩、自主可控的基础设施平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 聚焦解决当前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和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适应人员流动和平台经济等发展要求,以省级平台系统为支撑,集中整合数据资源,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在全省范围内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

保障规划实施

健全保障措施, 强化监测评估,保障我省“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全面实施, 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定期通报 年度 计划执行情况, 通过计划执行推进规划目标任务完成。 健全规划执行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指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构建统一管理、 上下联动、 分工负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测体系,加快推进统计监测信息化建设, 规范 统计调查 加强统计分析,不断提升统计数据公信力,增强统计监测规划实施和服务事业决策能力。

第二节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加强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衔接, 健全工作运转和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实施,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完善 财权事权 和支出责任划分 ,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 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效。

推进 法治人社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 2021-2025 年工作计划》。积极推动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

加强 规划 宣传引导

宣传工作与规划实施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抓好规划解读,增进社会各界对规划战略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举措、重点工程的认知。大力宣传各地推动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宣传、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阵地,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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