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货物通关基本要求
(一)俄海关署承诺将严格遵照俄联邦政府总理弗拉德科夫于2006年3月27日签署的第418号政府令,为参加中俄“国家年”活动的货物优先办理海关报关和监管手续并免征海关手续费。
(二)俄海关署署长别利亚尼诺夫应我方海关要求,专门签发文件,要求口岸海关给予“中国国家展”展品优先免验便利,将展品转关至莫斯科展馆办理海关手续。
(三)准备通关文书
赴俄参展或参加各项活动的主办方应在货物发运前按俄海关法律规定做好相关准备。
1.各主办方必须提前准备好详细、准确的且符合俄海关要求的书面货物清单。
2.各主办方应当尽早确定货物在俄方的进境口岸、进境时间与运输路线,并以书面形式准备提交。
3.各主办方应提前准备好中方组委会或商务部出具的证明货物确为参加“中国年”活动的相关文件。
4.属于俄方限制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规定向俄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5.属于ATA单证册管理的暂时进口货物应提前按ATA单证册管理要求办理。
除ATA单证册按照国际公约规定使用英语或法语外,其他向俄方提交的所有通关文件必须为俄语。
(四)预报通关信息
参加“中国年”活动的货物无论是通过海运、陆运渠道运至俄境内的,活动主办方应从货物启运之日起15日内,空运的应在3日内向俄有关口岸海关提供货物清单和有关通关信息。
(五)如实向海关申报
货物运抵俄罗斯口岸后,各主办方应按照俄海关法律规定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如实申报。如出现技术层面上的差错,俄海关不予放行的,可与驻俄使馆海关处联系,由海关处出面与俄海关署协调解决;发生瞒报、伪报等违法情事的,由活动主办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 人员进出境
1、国家领导人赴俄,由外交部统一对外联系通关事宜。
2、重要团组(部级以上领导)赴俄,如有需要,由驻俄使馆对口处室商使馆海关处与俄相关口岸海关联系协调提供通关便利。
3、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三、俄海关关于展览品监管的主要规定
(一)ATA单证册规定
俄罗斯联邦已加入《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和《货物暂准进口公约》以及“专业设备”、“在展览会、交易会上展出或使用的物品”和“商业样品”的附约。
(二)除ATA单证册外的暂时进口展品通关规定
1.参加在俄举办展览会活动的展品必须由俄罗斯海关核定的专门办理展会的单位或其授权机构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展品海关通关手续应由上述单位所在关区主管海关负责办理。某些展品(如汽车等)通关手续须由专门海关办理。
2.展览承办方或委托报关代理公司应在展会活动开始10天前,向展品监管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
3.展览承办方或委托报关代理公司必须提前准备好各类报关单证,包括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运单和准确详细的商品清单(包括商品品名、十位数商品编码、数量、价值等)、商品规格证明书等。
4.展览品和展览会用品应分开填制相关单证,展览品各种单证应填制一式五份,展览会用品一式四份,并由发货单位盖章确认。
5.如需要将展品直接从进口口岸转关至展馆现场办理海关手续,应在展品运抵俄口岸15日内向口岸海关提出转关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将展品运至指定展馆,并自展品运抵展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如遇困难可与我驻俄使馆海关处联系,由海关处与俄海关协调。
6.展品中如有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包括军用品、危险品、农产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展览会主办方或者承办方应提前办理好有关许可证件。对在办理通关手续时应提供有关许可证件而暂不能提供的,专门展会单位或其授权机构予以担保在海关规定的期限提供上述许可证件,海关可对展品予以有条件放行。
7.申报人应当在提交纸质海关货物报关单15天内,且不晚于展览会活动结束和办理暂时进口展览品的复运出境海关通关手续之日,提交海关货物报关单的电子资料。
8.对留购的展览品,应按俄海关一般贸易商品进口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9.暂时进境的展览品复运出境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且在该期限内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延期后展览品进口时间超过1年的,部分免征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0.展会结束后,参展展品除经海关核定消耗的展览用品和已办理留购手续的展览品外,一律复运出境。
四、俄海关关于人员进出境的主要规定
(一)入境人员根据以下规定选择通关方式
1.选择绿色通道(免于填写海关申报单)
无分离运输行李,且随身携带行李中没有禁止或限制进入俄境的商品和物品。
携带入境的物品价值低于65000卢布,总重量低于35公斤。
折合10000美元以下的货币(外汇、卢布、国外和国内各种形式的有价证券、旅行支票)。
一个自然人携带250克(工厂包装)以下的鲟鱼子。
一个成年自然人携带2升以下酒精制品,携带50支雪茄、100支小雪茄、200支香烟、0.25公斤烟丝以下数量的烟草制品。
未携带武器、弹药。
未携带无线电子设备。
未携带鲟鱼或其制成品。
2.选择红色通道(填写海关申报单)
入境人员如携带俄海关禁止或限制入境物品,或携带物品超过以上规定数量,必须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入境时携带超出限额规定的外汇、有价证券、贵重商品和其他按规定必须向海关申报的物品如需携带出境,则入境时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二)出境人员根据以下规定,选择通关方式
1.选择红色通道(填写海关申报单)
如托运或手提行李中携带下列物品,必须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货币(外汇和卢布)折合3000美元以上;
有价证券(持有海关入境申报单,可证明该有价证券是先期携带进境则不需申报);
折合10000美元以上的旅行支票;
贵重金属和宝石;
武器、弹药和爆炸品;
麻醉品、精神药物和类似药品;
各种有毒物质和烈性药品;
放射性物质;
各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250克以上的鲟鱼子;
鲟鱼及其制成品;
无线转播器材、无线接收器材及其辅助技术设备。
2.选择绿色通道(免于填写海关申报单)
出境时如果没有携带上述必须向俄海关申报的物品,则免于填写海关申报单并径自选择绿色通道通关。
(三)赴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携带俄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物品进境,必须按俄法律规定提前办理进境许可证明,入境时填写海关申报单,选择红色通道,提交海关人员验核。
五、联系机制
“中国年”期间凡涉及人员、货物(包括展品,下同)、物品海关通关问题,活动主办方可直接与我驻俄罗斯使馆对口处室联系。驻俄使馆海关处根据使馆有关处室的请求负责联系协调俄海关署,请俄海关署通过制发文件等形式通知俄口岸海关为我方进(出)境人员、货物、物品提供通关便利。
六、ATA单证册的使用
俄海关接受进境用途为“展览品”、“商业样品”及“专业设备”的ATA单证册。在俄境内有150个海关口岸办理ATA单证册业务。“中国年”活动中属于上述三种用途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建议各活动主办方尽量使用ATA单证册办理进出境手续,以享受国际公约规定的便利,简化在俄通关手续。
中国国际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出证机构和担保机构。
“中国年”活动有特殊要求的,主办方应当尽早与我驻俄使馆或对口处室联系,由我驻俄使馆向俄相关部门发照会解决,涉及海关业务的,可由驻俄使馆海关处与俄海关署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