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票的故事
这是台湾暨南大学前校长李家同教授的自述。他竟有如此遭遇的一段坎坷人生,令我们感到难以置信,同时也为他自己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对于社会人文关怀及身体力行,敬致最诚恳的敬意和祝福! 【车票 】 我从小就怕过母亲节,因为我生下不久,就被母亲遗弃了。 每到母亲节,我就会感到不自然,因为母亲节前后,电视节目全是歌颂母爱的歌,电台更是如此,即使做个饼干广告,也都是母亲节的歌。 对我而言,每一首这种歌曲都是消受不了的。我生下一个多月,就被人在新竹火车站发现了我,车站附近的警察们慌作一团地替我喂奶,这些大男生找到一位会喂奶的妇人,要不是她,我恐怕早已哭出病来了。 等到我吃饱了奶,安详睡去,这些警察伯伯轻手轻脚地将我送到了新竹县宝山乡的德兰中心,让那些成天笑嘻嘻的天主教修女伤脑筋。 我没有见过我的母亲,小时候只知道修女们带我长大。 晚上,其他的大哥哥、大姊姊都要念书,我无事可做,只好缠着修女,她们进圣堂念晚课,我跟着进去,有时钻进了祭台下面玩耍,有时对着在祈祷的修女们做鬼脸,更常常靠着修女睡着了,好心的修女会不等晚课念完,就先将我抱上楼去睡觉,我一直怀疑她们喜欢我,是因为我给她们一个溜出圣堂的大好机会。 我们虽然都是家遭变故的孩子,可是大多数都仍有家,过年、过节叔叔伯伯甚至兄长都会来接,只有我,连家在那里,都不知道。也就因为如此,修女们对我们这些真正无家可归的孩子们特别好,总不准其他孩子欺侮我们。 我从小功课不错,修女们更是找了一大批义工来做我的家教。屈指算来,做过我家教的人真是不少,他们都是交大、清大的研究生和教授,工研院、园区内厂商的工程师。 教我理化的老师,当年是博士班学生,现在已是副教授了。教我英文的,根本就是位正教授,难怪我从小英文就很好了。修女也压迫我学琴,小学四年级,我已担任圣堂的电风琴手,弥撒中,由我负责弹琴。 由于我在教会里所受的熏陶,所以,我的口齿比较清晰,在学校里,我常常参加演讲比赛,有一次还担任毕业生致答词的代表。 可是我从来不在庆祝母亲节的节目中担任重要的角色。 我虽然喜欢弹琴,可是永远有一个禁忌,我不能弹母亲节的歌。我想除非有人强迫我弹,否则我绝不会自已去弹的。 我有时也会想,我的母亲究竟是谁,看了小说以后,我猜自己是个私生子。爸爸始乱终弃,年轻的妈妈只好将我遗弃了。 大概因为我天资不错,再加上那些热心家教的义务帮忙,我顺利地考上了新竹省中,大学联招也考上了成功大学土木系。 在大学的时候,我靠工读完成了学业,带我长大的孙修女有时会来看我,我的那些大老粗型的男同学,一看到她,马上变得文雅得不得了。 很多同学知道我的身世以后都会安慰我,说我是修女们带大的,怪不得我的气质很好。毕业那天,别人都有爸爸妈妈来,我的唯一亲人是孙修女,我们的系主任还特别和她照相。 服役期间,我回德兰中心玩,这次孙修女忽然要和我谈一件严肃的事,她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请我看看信封的内容。信封里有两张车票,孙修女告诉我,当警察送我来的时候,我的衣服里塞了这两张车票,显然是我的母亲用这些车票从她住的地方到新竹车站的,一张公交车票从南部的一个地方到屏东市。 另一张火车票是从屏东到新竹,这是一张慢车票,我立刻明白我的母亲应该不是有钱人。 孙修女告诉我,她们通常并不喜欢去找出弃婴的过去身世,因此她们一直保留了这两张车票,等我长大了再说。 她们观察我很久,最后的结论是我很理智,应该有能力处理这件事了。她们曾经去过这个小城,发现小城人极少,如果我真要找出我的亲人,应该不是难事。 我一直想和我的父母见一次面,可是现在拿了这两张车票,我却犹豫不决了。我现在活得好好的,有大学文凭,甚至也有一位快要谈论终生大事的女朋友,为什么我要走回过去,去寻找一个完全陌生的过去?何况十有八九,找到的恐怕是不愉快的事实。 孙修女却仍鼓励我去,她认为我已有光明的前途,没有理由让我的身世之谜永远成为心的阴影,她一直劝我要有最坏的打算,既使发现的事实不愉快,应该不至于动摇我对自己前途的信心。 我终于去了。 这个我过去从未听过的小城,是个山城,从屏东市要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才能到达。 虽是南部,因为是冬天,总有一家派出所、一家镇公所、一所国民小学、一所国民中学,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在派出所和镇公所里来来回回地跑,终于让我找到了两笔与我似乎有关的资料,第一笔是一个小男孩的出生资料, 第二个是这小男生家人来申报遗失的资料,遗失就在我被遗弃的第二天,出生在一个多月以前。 据修女们的记录,我被发现在新竹车站时,只有一个多月大。 看来我找到我的出生资料了。 问题是:我的父母都已去世了,母亲几个月以前去世的。我有一个哥哥,这个哥哥早已离开小城,不知何处去了。 毕竟这个小城,谁都认识谁, 派出所的一位老警员告诉我,我的妈妈一直在那所国中里做工友,他马上带我去看国中的校长。 校长是位女士,非常热忱地欢迎我。她说的确我的妈妈一辈子在这里做工友,是一位非常慈祥的老太太,我的爸爸非常懒,别的男人都去城里找工作,只有他不肯走,小城做些零工,小城根本没有什么零工可做,因此他一辈子靠我的妈妈做工友过活。 因为不做事,心情也就不好,只好借酒浇愁,喝醉了,有时打我的妈妈,有时打我的哥哥。 事后虽然有些后悔,但积习难改,妈妈和哥哥被闹了一辈子,哥哥在国中二年级的时候,索性离家出走,从此没有回来。 这位老妈妈的确有过第二位儿子,可是一个月大以后,神秘地失踪了。校长问了我很多事,我一一据实以告,当她知道我在北部的孤儿院长大以后。她忽然激动了起来,在柜子里找出了一个大信封,这个大信封是我母亲去世以后,在她枕边发现的,校长认为里面的东西一定有意义,决定留了下来,等她的亲人来领。我以颤抖的手,打开了这个信封,发现里面全是车票, 一套一套从这个南部小城到新竹县宝山乡的来回车票,全部都保存得好好的。 校长告诉我,每半年我的母亲会到北部去看一位亲戚,大家都不知道这亲戚是谁,只感到她回来的时候心情就会很好。母亲晚年信了佛教,她最得意的事是说服了一些信佛教的有钱人,凑足了一百万台币,捐给天主教办的孤儿院, 捐赠的那一天,她也亲自去了。 我想起来了, 有一次一辆大型游览车带来了一批南部到北部来进香的善男信女。他们带了一张一百万元的支票,捐给我们德兰中心。修女们感激之余,召集所有的小孩子和他们合影,我正在打篮球,也被抓来,老大不情愿地和大家照了一张像。现在我居然在信里找到了这张照片,我也请人家认出我的母亲,她和我站得不远。 更使我感动的是我毕业那一年的毕业纪念册,有一页被影印了以后放在信封里,那是我们班上同学戴方帽子的一页,我也在其中。 我的妈妈,虽然遗弃了我,仍然一直来看我,她甚至可能也参加了我大学的毕业典礼。 校长的声音非常平静,她说︰「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她遗弃了你,是为了替你找一个更好生活环境,你如留在这里,最多只是国中毕业以后去城里做工,我们这里几乎很少人能进高中的。弄得不好,你吃不消你爸爸的每天打骂,说不定也会像你哥哥那样离家出走,一去不返。」 校长索性找了其他的老师来,告诉了他们有关我的故事,大都恭喜我能从国立大学毕业,有一位老师说,他们这里从来没有学生可以考取国立大学的。 我忽然有一个冲动,我问校长校内有没有钢琴,她说她们的钢琴不是很好的,可是电风琴却是全新的。 我打开了琴盖,对着窗外的冬日夕阳,我一首一首地弹母亲节的歌,我要让人知道,我虽然在孤儿院长大,可是我不是孤儿。 因为我一直有那些好心而又有教养的修女们,像母亲一般地将我抚养长大,我难道不该将她们看成自己的亲母亲吗?更何况,我的生母一直在关心我,是她的果断和牺牲使我能有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和光明的前途。 我的禁忌消失了,我不仅可以弹所有母亲节歌曲,我还能轻轻地唱, 校长和老师们也跟着我唱,琴声传出了校园,山谷里一定充满了我的琴声, 在夕阳里,小城的居民们一定会问,为什么今天有人要弹母亲节的歌?对我而言,今天是母亲节, 这个塞满车票的信封,使我从此以后,再也不怕过母亲节了。 这是一则真人故事。他是暨南大学校长李家同。
全景VR | 巴黎圣母院内部360°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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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匮乏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懒惰和傲慢
“审美低下”是这两年讨论很多的一个话题。知乎上曾经有一个热门问题,“就2015年年初而言,国人的审美大体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其中一个高赞答案贴出了从我国城乡居民的穿衣打扮到中学校服、从室内装修到单位食堂的几十张图片,得到了将近8万次点赞。从那以后,每年知乎上都有一个类似的问题,只不过把年份从2015年一直换到了2019年,答案也都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对那些低俗审美的不满和吐槽。最新一期的《新周刊》正好也做了这个专题,封面大字标题“低美感社会”,副标题“我们时代的审美匮乏症”。 文章列举了如今大行其道的低美感,比如土味家居、土味视频、奇葩建筑、网红脸、伪古风、难看的街道,等等。公众号里类似的文章也有很多,有两句话在这些文章里被频繁地引用。其中一句是吴冠中说的,“今天中国的文盲不多了,但美盲很多。”另一句则是木心说的,“没有审美力是绝症,知识也解救不了。”不过说实话,我倒是觉得所谓的“低美感社会”本身其实并不可怕,不必对现在全社会普遍低下的审美水平太过于痛心疾首。因为审美水平是由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决定的,审美反映的是一个社会的整体风貌。在一个农业人口还占总人口近半、月薪5000以上就已经能傲视95%人口的社会里,强行用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去要求所有人,本身就不太现实。每个阶层都有各自的审美标准,只要是从真实的生活里自然而然地孕育出来的审美,就必然有内在原生的活力。有人喜欢黑白灰的性冷淡风格,但同样也有人喜欢大红大绿的活泼风格,大家相安无事,我觉得都挺好。当然我不否认审美有高下之分,但这件事急不来。用不了二三十年,当下一代人的整体受教育水平提高、他们的眼界和鉴赏力得到提升,整个社会的审美水平自然也就会有一个大的提升。所以对于那些随处可见的俗气审美,我愿意报以最大限度的包容。因为站在这些俗气表象背后的是真实的人,每一则土味视频、每一种淘宝穿搭风格、每一条大花被子,都来自于最真实的生活。真正应该警惕的不是审美力的匮乏,而是在审美上的懒惰和傲慢。比如电视上和写字楼电梯里滚动播放的洗脑广告。说懒惰,是因为它们不愿意花功夫去打造能真正深入人心的创意,而是选择了用偷懒的方式。说傲慢,是因为它们深知大众对这种广告的反感,但仍然深信简单粗暴的洗脑式广告能最大限度地达到宣传效果,因此不惜触犯众怒。再比如昨天被很多人诟病的北京国际电影节官方海报。 好看不好看另说,但让人不太舒服的是设计上的随便和不用心。整个海报只用了两个主要的视觉符号,一个是电影节的奖杯,另一个是一棵枝叶繁茂的树。都是唾手可得早就被用滥的符号,组合在一起想要传达的信息又是如此简单粗暴,没有任何创意的成分,没有含蓄迂回,当然更不会让人有所回味。我印象里已经很少有国际电影节直接把奖杯作为主要元素印在海报上了。至于树,更是设计懒人最爱用的符号,因为它可以被赋予任何的意义,放在什么场合都适用。中国很多地方电影节的海报都设计得很不错,世界各大国际电影节的海报里更是常常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佳作。去年纽约电影节的海报我印象很深刻,是美国电影摄影师 Ed Lachman 和法国艺术家JR合作的作品。海报上一群观众手举导演大师们的眼睛,背后的寓意让人能自由想象。 和这些海报比较起来,北京电影节的海报的确像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异数。用心做出来的东西也许不一定有美感,那是能力问题。但真正有美感的东西,一定是用脑用心做出来的,美需要用心经营。再比如店招。街头琳琅满目的招牌霓虹原本是亚洲城市的特色风景,生动而有人间烟火气,好莱坞电影到亚洲拍摄,最爱拍的就是这样的街景。即使只是普通小街上的普通小店,也经常能看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招牌设计,不循规蹈矩的字体和颜色搭配里不经意间流露出店主的个性,也给城市增添了一点生活气息。但现在很多城市开始流行统一店招,要求同一条街道上的所有店招从字体到颜色都保持高度一致。这股风气蔓延各大中小城市,我比较意外的是连上海都不能免俗。 看起来是很整齐,但它们是不美的,因为它们抹杀掉的恰恰是“用心”。统一店招的出发点是希望店铺招牌在制作上有一定的规范,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让街道更好看,这本来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作里,对每个店招的逐一审核费时费力,可能还费力不讨好,所以干脆一刀切要求整齐划一,快速又高效。这是另一个因为懒惰而牺牲了审美的例子。如果一定要做一个选择,相对于满大街整齐的店招,我更愿意接受杂乱无序,因为后者哪怕再难看再没有审美也是自由生长出来的。或许,它们会在乱序中形成微妙的统一与和谐。也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会缓慢地改善。回到开头的话题,“低美感社会”其实并不可怕,因为社会会自然地进化生长。我希望的是那些掌管审美话语权的人,能够少一些傲慢和懒惰。
让我们毛骨悚然的23个儿童故事
利维坦按:在此前的推送文章《恶童话:故事的故事》(见底部往期文章)中,我们已经大致了解了为何过去讲给孩子的故事那么恐怖骇人——当时的孩子婚育甚早,例如在15世纪的佛罗伦萨,女性还是少女时就结婚了,并且往往有5到10个孩子,这取决于她分娩时能不能保住性命。在这样的社会里成长,能活下来已属不易,女孩子十四五已当妈,你还能指望着成年人天天把你当儿童看?说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没有专门给儿童看的文学作品。 如今,虽然儿童故事早已温柔梦幻了许多,但文学传统的存在,使得很多版本的读物仍旧是许多孩子童年时的噩梦。本文的童话故事虽然多为国外,但其本质(之一)却都是相通的:震慑或惩戒式的寓言,就是要让孩子们乖乖听从大人的话。 也欢迎你说出童年时看过的恐怖儿童故事。 文/Eric Grundhauser 译/Rachel 校对/Yord 原文/www.atlasobscura.com/articles/scary-childrens-stories 我们小时候听过的故事、看过的书可能会影响我们一辈子。有时是因为这些书和故事教会我们很多重要知识,但很多时候是因为年幼的我们被它们吓得魂不附体。最近我们邀请了《奇谈地图集》(Atlas Obscura)的读者告诉我们有哪些让他们至今还毛骨悚然的儿童书籍或故事。收到的回复让我们不寒而栗。 你们读者们给我们讲了令人害怕的经典童话故事。除此之外还有民间传说,比如会把小孩的手指变成肥皂的床下怪物“肥皂莎莉”(Soap Sally)。还有许多人告诉了我们会让人做噩梦的故事书,比如受人喜爱的恐怖故事《水宝宝》。它们有个共同点,孩子都很喜欢,而且都很恐怖。 以下是我们精选的一些投稿,试着不要把自己吓坏了。 《踩着面包走的小女孩》(The Girl Who Trod on the Loaf) “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喜欢写一些关于淘气女孩和她们受到惩罚的故事。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穷苦出身的小女孩,长大后生活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中,然后变得十分自负。别人送她去看望她贫穷的母亲时,她把原本要送给家里的面包扔在泥地里,这样她就可以踩着面包走,以免弄脏自己的鞋子。结果她的脚粘在了面包上并沉入泥地,一直沉到下面的地狱里。她全身动弹不得成了一座雕像,经受了各种可怕的折磨(苍蝇,粘液,虫子爬过她的眼睛,饥饿),同时还听见她的母亲在抽泣,听到人们议论着她是个多么可怕的人。最后她变成一只鸟儿逃离了她正在分解的身体,并用一个冬天的时间收集足够多的面包屑分给其他鸟儿,这些面包屑的重量加起来恰好是被她扔在地上踩着走的那个面包的重量。最后,小女孩飞走了(大概是去了天堂)。 我一直无法忘记被困在自己身体里不能动的场景,那是多么的无助啊。这是一个无法想象的绝望处境,而且小女孩知道这一切都是她的错,而她想改正的机会是多么的渺小。我想这个故事暗示了一些关于自己的东西,以及置身于无助之地的恐惧感,这种感觉太强烈了。” ——苏珊娜·巴恩斯,亚利桑那州图森市(Suzanne Barnes, Tucson, Arizona) 《泰利波》(The Tailypo) “有个饥肠辘辘的农夫和他的三只狗吃了一个怪物的尾巴(这个怪物全身黢黑,有着黄色的眼睛)。怪物返回索要它的‘泰利波’,在三个夜晚的时间里杀死了三只狗,最后杀死了农夫,结束了它带来的恐惧。 我是一二年级在图书馆读到这个故事的,这让我害怕了好多年。成年后再看这个故事时,我知道了它是一个南方民间传说。故事有很多种版本,其中一种写到怪物取出了农夫的内脏拿回了它的尾巴。为什么会有人念这个故事给小孩子听?!” ——丽贝卡,马萨诸塞州(Rebecca, Massachusetts) 《肥皂莎莉》(Soap Sally) “肥皂莎莉生活在床底下。你要是不睡觉,她会把你的大拇指变成肥皂。我母亲告诉我肥皂莎莉把我阿姨的大拇指变成了肥皂。” ——多萝西·E,美国(Dorothy E., U.S.A) 《赫比亚斯》(Hobyahs) “勇敢的小狗特比(Turpie)在夜里不停地吠叫,因为赫比亚斯一家蹑手蹑脚地来到它的主人——一对年迈夫妇的森林小屋周围。老人每天都威胁小狗不许吠叫,否则就要肢解它。他每天割下小狗的一条腿或者尾巴,但是它仍然吠叫不止。最后,老人砍下了小狗的头,小狗终于不叫了。 小狗被肢解的肢体随意地放在小屋的架子上,这样的插图着实吓坏我了。没有血!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小狗在试图保护它的主人。这个故事还是一个小学读物!但让我做了很久的噩梦。” ——杰西肖,维吉尼亚(Jessie Shaw, Virginia) 《波普玉米先生》(Mr.Pop Corn) “在我小时候,我母亲给我买了几本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古旧儿童书籍。其中一本书的故事很短,就像诗歌一样,篇幅不超过两三页。图画里的波普玉米先生是一个戴着大礼帽、衣冠楚楚的玉米穗,就像著名的花生先生一样。邻居家的孩子们溜了出来袭击波普玉米先生,把他的玉米粒剥下来放进一个大锅里做成爆米花。孩子们吃得很开心,饱餐了一顿。可怜的波普玉米先生。书里有这样的图画,孩子们在后面追着,波普玉米先生在前面跑着,玉米粒在锅里爆着,文字周围都是这样的图画。作为一个孩子,我真是害怕极了。剥下玉米粒爆成爆米花然后吃掉,这故事简直太可怕了。” ——琳达,新墨西哥(Linda, New Mexico) 《背着洋娃娃的妹妹》 “这是一首童谣: 妹妹背着洋娃娃 走到花园来看花 娃娃哭了叫妈妈 树上鸟儿笑哈哈 尽管我从心理学和语言拟人化的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洋娃娃会叫‘妈妈’,为什么鸟儿会咯咯地笑,但我仍然觉得这首写给孩子们的民谣很恐怖。” ——本,中国台湾 《水宝宝》(The Water-Babies)——查理·金斯莱(Charles Kingsley)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扫烟囱的小男孩被赶出了小镇,并发现自己和另外一群小孩生活在水底。我十分确信这个故事里所有的小孩都已经去世了,包括那个扫烟囱的小男孩。” ——康特尼·唐斯,丹佛,科罗拉多州(Courtney Downs, Denver, Colorado) 《牙仙子》(The Tooth Fairy)——安妮塔·伊格尔斯(Anita Feagles) “牙仙子是一个可爱苗条、无家可归的小女孩,她工作起来比复活节兔子和圣诞老人都要努力,因为她一年到头都得工作。她喜欢牙齿,有一桶又一桶的牙齿。她把这些牙齿分类成女孩的牙齿,男孩的牙齿,上面的牙齿,下面的牙齿等等,分别用小盒子放好。她用牙齿来装饰鱼缸,放在厨房架子上的罐子里,通往她家的小路上也铺满了牙齿,门外还有着牙齿做成的花环。她每年都会为所有的精灵举办一次聚会,精灵们会得到用牙齿做成的礼物。他们还会用牙齿来做游戏。她这么喜欢牙齿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她自己并没有牙齿! 尽管这应该是一个温馨而又有点傻乎乎的牙仙子故事,我小时候仍然觉得它很可怕。因为牙仙子自己没有牙齿,她就觉得有必要储藏牙齿,用它们来做装饰并当作礼物。她还用牙齿来做珠宝,在门前的小路上铺上牙齿!这一切都是不合常理的!” ——阿曼达·沃尔兹,密歇根州底特律(Amanda Walz, Detroit, Michigan) 《长腿女巫》(Bony-Legs)——乔安娜·柯尔(Joanna Cole) “这是讲女巫婆芭芭雅嘎(Baba Yaga)的故事(女巫婆住在长有鸡脚的小屋里,有着锋利的牙齿,会吃小孩)。她抓住了一个小女孩,并让小女孩做好准备以被煮掉(吃掉)。小女孩得到了各种受到虐待的宠物和大门的帮助。描绘女巫畸形长腿的图画十分吓人。出于某些原因,这是我在幼儿园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几乎每天都要读它。然后不知为什么,我开始害怕书里的图画,就把它藏在其他书的后面,这样书里的女巫就不会在我睡觉的时候盯着我看了。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开始相信长腿女巫芭芭雅嘎就住在我的床下,还有《超人2》里面的坏人做她的侍从。” ——玛丽莎·米勒,明尼苏达州(Marissa Miller, Minnesota) 《马克斯和莫里茨》(Max and Moritz)——威廉·布施(Wilhelm Busch) “马克斯和莫里茨是两个淘气的小男孩,喜欢对邻居做恶作剧。他们会做一些卑鄙的恶作剧,比如让当地的鸡吃绳子,然后绞死在一起;拆掉桥上的木板;差点杀死一个裁缝;往他们老师的烟斗里加入火药,老师差一点送命;诸如此类的事。最后他们撕开了农民装玉米的麻袋。这两个小男孩的下场是被塞进麻袋里,送去磨坊被磨成碎片,最后用来喂鸭子了。没有人想念他们。(实际上,农民有点享受磨碎他们的过程……)农民故意(而且开心地)用磨碎的男孩来喂鸟。而且整个镇子都对这件事毫无异议。还有,他们被磨碎后,插图上描绘了鸭子正在吃谷物的场景,谷物的形状恰似那两个小男孩。” ——莎拉·H,佛罗里达(祖籍是德国)(Sarah H., Florida) 《烤蛋糕的公爵夫人》(The Duchess Bakes a Cake)——维吉尼亚·卡尔(Virginia Kahl) “一位有名无实的公爵夫人决定休息一下烤个蛋糕。结果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面糊开始膨胀成面包团,而且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公爵夫人爬上面包团希望能阻止它继续膨胀。但是面包团带着公爵夫人一块膨胀,还把她困在了一个用蛋糕做成的高塔里。她的丈夫和孩子们看到了这一切,害怕她会永远被困在上面。但是公爵夫人想出了个主意,让每个人都来吃这个蛋糕,这样她就能安全落地了。 有一点总让我困惑并难过(即使在我还很小的时候),那就是在公爵和孩子们看到公爵夫人被困在了够不到的地方时,最小的孩子开始哭了起来,公爵回应道,‘不要为你那可怜的母亲而哭,孩子,我保证,只要你想,我可以给你再找个妈妈。’这种十足的麻木不仁和换掉妻子的想法吓到了我。现在仍是(即使现在我是个成年人,知道政治婚姻很早以前就存在了)。” ——罗斯,新泽西(Rose, New Jersey) 《奥茨玛公主》(Ozma of Oz)——莱曼·弗兰克·鲍姆(L. Frank Baum) “这是《绿野仙踪》的续集。奥兹国以许多奇奇怪怪的人物而出名,多萝茜(Dorothy)在他们的帮助下恢复了伊夫国王的合法统治地位。书中有很多很多可怕的地方。朗威德公主(Princess Langwidere)以及她为每次现身而收集的头颅;诺姆国王及变成装饰物件且无法告诉朋友你是谁的恐惧感;还有惠勒(Wheelers)一族。20世纪初的道德准则在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作为成年人和父母,这一道德标准是很吸引人的。” ——莫瑞亚·伯格龙,加州森尼维尔(Moria Bergeron, Sunnyvale, California) 《小猫汤姆的故事》(The Tale of Samuel Whiskers)——毕翠克丝·波特(Beatrix Potter) “这是毕翠克丝·波特写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小猫探索他家房子墙壁之间的空间。然后发现自己滚到了面团里,几乎被老鼠吃掉。想到有些小生物会潜伏在你的视线之外,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杀掉并吃了你,这让一个和小动物们一直保持着友好交往的孩子十分震惊。这个故事重塑了家作为抵御大自然的安全堡垒的形象。” ——金杰,宾夕法尼亚(Ginger, Pennsylvania) 《孤儿安妮》(Little Orphant Annie)——詹姆斯·惠特科姆·莱利(James Whitcomb Riley) “这是一首关于一个孤女的诗。故事发生在19世纪,女孩被带到一户人家做工。但是晚饭后,她会给孩子们讲家庭恐怖故事——如果你调皮,地精们会对你做些什么。‘如果你不小心,地精们就会把你抓走!’诗里的第一个警世故事是讲一个小男孩因为不肯祈祷,夜里被地精拖走了,男孩的父母最后只找到了他遗留下来的睡裤。小男孩被抓走,腰部以下什么都没穿,这一场景几乎让我恶心。” ——朱莉·霍夫曼,洛杉矶,加利福尼亚(Julie Huffman, Los Angeles, California) 《橡胶屁股》(Rubber Bum) “我在英国的阿姨经常给我们讲这个故事。一个小伙子被叫去市场买培根。他没有买,而是割了一片他屁股上的肉,然后把买肉的钱私吞了。回去后他妈妈说这肉的味道十分好。日复一日,这样的事情重复上演,直到小伙子没有了屁股。他的父母大吃一惊,给他装上了一个橡胶做的假屁股。有一天他摔倒了,屁股着地弹了起来,然后再也不见了。我问了很多人他们是否听过这个故事,都说没有。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的阿姨没有孩子了。” ——贝弗利·德姆科,雷诺兹堡,俄亥俄州(Beverly Demko, Reynoldsburg, Ohio) 《打火匣》(The Tinderbox) “有个士兵遇到了一个女巫,女巫让他到一棵树里,在那里士兵发现有三只长了巨眼的狗在守卫钱财。他拿到钱财挥霍一空后,狗给他拿来了更多的钱。接着他命令狗偷了一位公主出来,还把其他人都撕成了碎片。 女巫只想要神秘的打火匣而不要钱财;有着地下室的树;长着恐怖巨眼的狗(这个插图到现在还让我害怕),因此士兵只能小心翼翼地举动并捡钱;破产后士兵居住的黑暗阁楼;火柴的划痕和恐怖巨眼狗的出现;为了找出公主晚上去了哪儿而在小镇每家每户门上留下的印记;以及结局时有恐怖巨眼狗做嘉宾的华丽婚宴。” ——SW,美国(SW, U.S.A.) 《熊群入侵西西里》(The Bears’ Famous Invasion of Sicily)——迪诺· 布扎蒂(Dino Buzzati) “因为遇到了饥荒,熊群从西西里岛的山上入侵而来,在一场血腥的战斗中打败了西西里岛的大公,接管了统治权,并像人一样生活。一直到后来海怪杀死了熊群国王。配图里的巨猫、海怪还有战斗的场景都很恐怖,而且引人入胜。并且,英文译本就是首欢快的打油诗,带你从一个恐怖场景猛地走到另一个恐怖场景。” ——克里斯·霍桑,加州洛杉矶(Chris Hawthorne, Los Angeles, California) 《奇幻森林历险记(汉塞尔和特雷特尔)》(Hansel and Gretel) “说实话,有不少儿童故事,甚至包括《小红帽》,让我到现在都还害怕。但这个故事让长大的我仍觉得非常不安。故事讲述了两个孩子在森林里走失,来到了一个糖果做的小屋,然后不得不逃脱被挟持为人质的处境,结局是他们因为自卫而杀人。这是一个涉及引诱、绑架和谋杀的儿童故事。小孩走失了已经够可怕的了(你能想象我现在已经是一位家长了吗?),但坏人为了吃小孩而挟持他们,小孩不得不做出‘是我们还是她’这样的决定时,故事就已经不再童真了!” ——费尼索·兹穆尼亚,维多利亚瀑布,津巴布韦(Faniso Zimunya, Victoria Falls, Zimbabwe) 《森林里三个小矮人》(The Three Little Men in the Wood) “这是一个典型的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故事是关于一个漂亮的女孩和她恶毒的继母。继母打算杀了她。最后女孩嫁给了一位国王,国王叫人把这个恶毒的继母和她那可怕的女儿放进一个木桶里,把桶盖用钉子封死,然后从山坡上滚到河里去。这个惩罚相当可怕,更不要说有多令人毛骨悚然了。我永远也忘不了它。” ——劳里·泰勒,犹他州盐湖城(Lauri Taylor, Salt Lake City, Utah) 《奇怪的宴会》(The Strange Feast) “一根香肠和一根血肠成为了朋友。血肠邀请它到自己家做客,接着离开了房间。香肠看到了些奇怪的事情,比如扫帚和簸箕在吵架,一个猴子在喃喃自语。不知什么东西警告他快跑,于是他跑了出去,从窗户看到了血肠正举着一把锋利的小刀,说道,‘如果不是我警告你,我早就把你抓住了!’有什么会比讲连环杀手的儿童故事更可怕呢?不知何故,给一根血肠赋予人的特征只会让故事更恐怖。” ——佩里·费金,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Perry Fergin, Baltimore, Maryland) 《侏儒怪》(Rumpelstiltskin) “有个淘气的小妖提出要帮助一个女孩,因为如果她不能用纺车将普通的稻草变成金子,她将被国王处决或永远监禁。而条件呢?她必须送出自己的第一个亲生孩子,除非她能在小妖来收债的三天内猜出他的名字。当女孩生下第一个孩子时小妖回来了,女孩拼命想猜出他的名字但无果。但就在第二天的晚上,女孩偷偷溜进树林去找小妖,偷听到它在唱歌,而歌里有它的名字。第三天,女孩说出了它的名字,小妖失掉了他的筹码,从此以后她和孩子快乐地生活了下去。 我觉得偷小孩的小妖这一概念已经够可怕了,而试图通过叙述一个几乎不可能赢的魔法赌注来教导孩子们负债很危险这一主意也很可怕。但这个故事还有很多更可怕的版本。其中一个是格林兄弟(Bothers Grimm)1857年写的版本,里面写到小妖在听到女孩猜出名字后大发雷霆,抬起一只脚重重踩在地上,以至于卡在了地上,然后它抓住没有卡住的那条腿生生把自己的身体撕成了两半。” ——克里斯蒂安,拉斯维加斯,内华达州(Kristian, Las Vegas, Nevada) 《小小小妇人》(The Teeny-Tiny Woman) “《小小小妇人》是一个古老的英国鬼故事。有个身材矮小的妇人出门散步,在墓地上发现了一根骨头。她想当然地决定把骨头带回家做晚饭吃。在她打盹的时候,一个幽灵前来索要骨头。这个妇人回答说,‘拿去吧!’事实上,吃骨头的这部分是完全正常的,而幽灵拯救它的身体才是最可怕的部分(让人毛骨悚然)。” ——凯尔西·B,西雅图,华盛顿(Kelsey B., Seattle, Washington) 《红舞鞋》(The Red Shoes) “有个被宠坏的小女孩得到了一双很特别的红色鞋子,她到哪儿都穿着它。一个男人在鞋子上下了诅咒,女孩无法脱下鞋子,只能一直不停跳舞。最后的结局是女孩跳舞跳到筋疲力尽而亡。 小时候我母亲总会放一些录音带帮助我入睡,其中一些是讲故事的,《红舞鞋》就是其中一个故事。我到现在仍然能听见录音带放到‘她跳舞跳到筋疲力尽而亡’。听到这句话之后我完全睡不着了!我立马告诉了母亲,母亲把录音带拿了出来,但我直到50多岁依旧害怕这个故事。” ——埃里克·约翰斯顿,南卡罗来纳州(Eric Johnston, South Carolina)
少年快意读金庸
事隔多年,我还记得第一次读到金庸小说时的情形。那时我在武汉上学,同宿舍的清角兄有一天略显神秘地塞给我两本书,说非常好看,让我躲着赶紧看,免得被人打劫,后面还有人排队等着。书拿到背人处翻开,是港版的《书剑恩仇录》。故事一开始,小姑娘李沅芷无意发现傅青主用钢针钉苍蝇,觉得神乎其技,缠着问究竟,从此走上习武之路。相信很多读者和我一样,第一次接触金大侠,那种惊喜莫名,正如无意闯入新世界的李沅芷。接连几个晚上,等到宿舍熄灯,便钻进被子里,摆出欧阳峰练蛤蟆功的姿势,头把被子顶起,一手摁住书页,一手打着小电筒,熬夜悦读。被子捂得严严实实,以免打扰别人休息。不少喜欢下苦功的同学,常用此法加班,我则用来读禁书,同样读完的还有梁羽生的《萍踪侠影》。后来记得还拿到过港版删节本的《金瓶梅》,蛤蟆功的难受姿势就不能坚持,书只好半途而废了。鼎尝一脔,知道了金庸先生的好。其后同屋自小练过把式的四川同学订阅了《武林》杂志,上面连载《射雕英雄传》,一月一期,一期几千字,新刊送到,大家争抢不迭,然而那故事到某个节骨眼上总是戛然而止,把人逗得像瘾君子的毒瘾发作,每个毛孔里都痒痒的。到大学毕业,《射雕》还只看到江南七怪发现了黑风双煞的身影。到北京工作不久,住在集体宿舍,合住的一位壮硕的回族汉子,是个小说作家,人很爽朗。某日下班回家,惊见桌上码着一套《射雕》。我问他,他说是借来的,已经读完,明天就要还人家。我说,那我晚上看,保证明天一早给你。他说行。我一分钟不敢耽误,瞬即捧书而坐,恨不得生出四只眼睛,能够一目百行。偏偏港版繁体字,又是竖排,不如横排本读习惯了,读得快。几个小时下来,眼睛疲累,就用凉水浸一浸。连看带翻,到天色大明,居然把全书读完。合卷抬头,仿佛历经了千劫万劫,云里雾里,身边的一切都看着陌生。吃罢早餐,昏昏沉沉地去上班。熬到午后,终于大睡一场。这个看书的纪录,至今没有打破。再以后,文化界逐渐开放,地方出版社得风气之先,往往胆子更大。我读的第三本金庸的书是《天龙八部》,安徽出的,港台版五册,安徽每册再一分为二,共出十册,这十册又非同时出版。我买到头两本,从王府井书店骑车回到复兴门,饭后走到复兴门桥上,凭栏而立,看着桥下快车道上无尽的车流,抚摸着薄薄软软的书,翻开又合上,读上一页,立刻打住,生怕太快就读完了。第三第四两册果然过了很久才上市。然而我不等安徽出齐,通过别的版本把书读完了。后来出版正常化,余事便不值得追叙了。金庸的小说里,平心而论,自以《笑傲江湖》为扛鼎之作,不仅情节精彩,人物超卓,还像《格利弗游记》一样,是一部意味深长的讽世寓言。《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天龙八部》,也都不相上下。《鹿鼎记》将反讽发展到极致,庄严古雅的一面,可溯源到英国小说中《汤姆.琼斯》到《名利场》这一路的传统,荒诞嬉笑的一面,又令人想起美国库特.冯尼格们的黑色幽默。金庸先生学贯中西,汇古今中外之长为一炉,正是情理中事。《书剑恩仇录》初试啼声,已经呈现出宏大的格局,尽管铺展不够充分。随后的《碧血剑》控制自如,结构就相当完美了。到《射雕英雄传》,洋洋百余万字,克服了《书剑恩仇录》的不足,成为气势恢宏、波澜壮阔的文学长卷。此后的名作,遵循同样的典范,以广阔的场景,众多的人物,纷纭的历史画面,展现出自司马迁以来,经过唐人超凡的想象力加持,浸染了宋人的平民理想,直到明人注入的自由主义精神,中国人寄托了无限激情和期望的江湖世界。金庸是理想主义者,浪漫主义者。理想之所在,亦即其浪漫主义的本质,就是个人狂放的精神自由。武侠小说的江湖是一个鱼龙混杂的世界,但真正的侠客始终是一个浪游者,因此不受世俗的束缚,没有庄园,没有财产,不占山为王,不攀入官府,身在门派而总是以这样那样的机缘摆脱门派的限制,他们有爱情而没有家——郭靖成家之后,在某种意义上,就不再是一部书的核心人物——或者结婚如毛姆所说,只能作为一部小说的不允许续集的结束,如张无忌和袁承志的翩然归隐。人世间事,几乎都是双刃剑,是因果的汇聚,是以此换彼的交易:任何得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获得的同时必然有所丧失,有所牺牲。武侠小说试图把人从这个怪圈里解放出来,形而上学的江湖正好提供了一个完美的背景,使得现实中必然被视作不近人情、违背常理、甚至“乱法犯禁”的各种不可能的行为,不仅成为可能,而且被赋予全新的意义,成为如陶渊明和李白们在大醉中才能幻想的超凡入圣的榜样。在金庸小说里,除了极少数作品如《连城诀》和《鹿鼎记》,人间的权力机构事实上被排除了,即使被提到,也是一道淡淡的影子。江湖有自己的一套行为法则和道德规范,少林寺和武当山的地位近似于皇庭,大小帮派形成中下层的社会结构。在人间,知识分子的人生目标是修齐治平,忠君报国;在江湖,武林英雄的理想则是行侠仗义,锄强扶弱。行侠显然是针对社会的不公正而来的,江湖起到了补天的作用。金庸在小说中引入武林的权力机构,一方面是情节发展的必要,另一方面,江湖也是一个系统,一个没有秩序的系统是不可能维持的。但金庸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他深知权力的危险,允许权力的存在,却绝不允许权力的被滥用。少林寺在武林的地位至高无上,实力强大无比,尽管从不缺乏试图借此行使对他人的审判权的高层僧人,但最终总会有宽厚仁慈的高僧和隐僧来拨乱反正,使少林寺重新回到救助者而不是统治者的正常定位。在《笑傲江湖》里,借用药物和洗脑对部下进行精神控制的日月神教,不惜任何手段,力争一统江湖。同时,号称名门正派的五岳剑派,也有武力雄厚的嵩山派发起结盟,待夺取盟主宝座之后,便号令五派,与日月神教对决,其目的,与“天下人人得而诛之”的邪教无二,手段则更激起卑鄙,更加龌龊。任我行大似秦始皇,雄才大略,专横彪悍,然而不失为一个堂堂正正的枭雄,同样霸道的嵩山派掌门左冷禅,则显得猥琐和歹毒。更等而下之的是花山派掌门岳不群,他号称“君子剑”,永远温文尔雅,却心计遥深,比赵高和李林甫还要阴险,而且一旦面具被撕下,就连最下流、最违逆人伦的事都能做得出来。这个人物,毒,狠,又脏。一统江湖是对自由精神的颠覆。借助小说里前赴后继不断出现的崇尚绝对权力的野心家,金庸为读者敲响了一记警钟。武林公敌的东方不败要不得,高举着正义旗号的左冷禅要不得,颇有开明之相的岳不群要不得,顶天立地一汉子的任我行要不得,满腹经纶的洪安通要不得,就连天山童姆,看似娇弱的山寨之主,也要不得,后面几位,都靠类似种蛊的毒药换来部下的忠诚。因为是浪漫主义的,必是不现实的。现实冰冷而严苛,浪漫主义则温情脉脉。读金庸,我们不免会想,像华山派、嵩山派、峨嵋派那样的大门派,弟子千百,占据山寨,拥有土地,想杀人就杀人,想劫财就劫财,《笑傲江湖》里,四川的青城派为了夺取福建林家的葵花宝典,千里奔袭,制造灭门惨案,为了营救任盈盈,群豪数千人在五霸岗结盟,这样的事,在现实中如何可能?恐怕早被官兵剿灭了。侠客们走遍天下,不多数人从不为生计操心,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让我们整天孜孜矻矻为稻粱谋的幸福公民们情何以堪?所以说,武侠小说其实是一个童话。诗酒江湖的快意,寄托了我们不甘于困厄于现实的一点豪气,给我们安慰和鼓励,是一个象征,不在于供人亦步亦趋的模仿,而是在精神上的超越,就是歌德所说,一切不能恒常的事物,都只是一个比喻,不可企及的事物,在这里圆满完成,个人精神的超逸,如“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上升。”读者谈金庸小说里的英雄,往往首推乔峰,男子汉大丈夫,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不屑于阴谋诡计,武功也如洪钟大吕,格局开张,一招一式,如雷霆下击,势不可挡,同时又不像郭靖那么憨傻。他在聚贤庄血战群雄,“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仿佛曹公再世。“诸君北面,我自西向”,这样的话,自古及今,几人说得出来?洪七公神貌近似,可惜英雄迟暮,多了沧桑之感,丐帮帮主老叫花子的身份,也让人略觉尴尬。胡斐继承了父亲胡一刀的豪迈,一来《飞狐外传》分量差些,二来他年纪小,被前辈英雄赵半山昵称小胡斐,事业和武功尚未达到顶峰,气势不够。郭靖老实巴交,以品格论,最值得尊敬,但想到他资质太差,靠死用功修成正果,不够机警,没有权变,若非身边有个黄蓉,也许很早就不幸夭折了。在乱世做郭靖,这风险该有多大?再说他似乎不会享受生活,论趣味还不如八戒兄弟呢。读者虽然喜爱和佩服,却不情愿以他为化身。相反,从问题少年成长为大英雄的杨过,比郭靖好玩多了。他相貌英俊,能言善辩,处事机智,遇上小龙女之后,演出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传奇——这后一条,是很可替他拿分的。不过我喜欢的是他到后来,经历过长久的孤独,养成孤傲的性格,蔑视陈腐的教条,是金庸小说中唯一的独立特行之士,比黄药师更纯粹,比令狐冲更少挂碍——黄药师的怪过于自以为是,令狐冲则被师门之情纠缠得太久了,久到连任盈盈都快要失去耐心了,而作为一个惯于借酒遣兴,敢于与江湖上的三教九流,包括田伯光这样恶名昭彰的“采花大盗”交朋友的人,他对岳不群和小师妹,是早该看透的。令狐冲是竹林七贤一类的人物,他在亲情和爱情上的执拗,大概意在应证王戎那句著名的格言:情之所钟,正在吾辈。陈家洛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金庸也许很想把他写成一个具有士大夫气质的江湖侠士,就像林冲在《水浒传》中那样。不过,《书剑恩仇录》顾到了故事没顾到人物,红花会群雄个个身怀绝技,富有政治理想,档次分明比寻常的草莽英雄高出一筹,会道门式的兄弟结义颇有向桃园前贤致敬的意思,但用力过大,适得其反,给人印象最深的,反而是陷于爱情之悲苦的余鱼同——这人实在有几分贾宝玉的调调儿,外形怪异、几乎从不开口说话的黑无常白无常常氏兄弟,以及武功阴冷得令人不寒而栗的大坏蛋张召重。陈家洛形象没有立起来,袁承志相对稍好。袁承志武功高强,为人正派,有书生气,但随和得近于懦弱了,和张无忌有得一比。袁承志该是有名士风度的,结果也是悬在半空,可见江湖实在不是名士应该出没的地方。名士的本事在学问,侠客的本事在武功,早先的还珠楼主是想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的,到后来妖魔精怪层出不穷,剑侠们也就没余力进行文化上的修养了。金庸写了几组非常成功的人物,如西湖梅庄的琴棋书画四大高手,武当派的书法名家张翠山,他们的结局都不好。琴圣黄钟公死前感叹说,痴迷于艺,荒废了武功,又因为痴迷,留下弱点,结果为人所乘,乃至丧身。在更高的境界,有衡山派的刘正风和魔教的长老曲洋,莫逆之交,琴箫相和,奏出广陵散的人间绝响,仍不免绝命荒山。金庸对于现实,一直是清醒的。他清楚想象的路能够走多远。金庸小说的女主角,最可爱和最不可爱的,都出自《倚天屠龙记》。前者是赵敏,后者是周芷若。身为女子而满肚子阴谋诡计,身为女子而为达目的不择一切手段,身为女子而为个人野心而隐忍,身为女子而在爱人毫无防备之心时突出杀手,这样的女子,虽然艳若桃李,纵然算不上心如蛇蝎,也足够恐怖和令人厌恶了。周芷若之前,岳灵珊也在战斗中这样伤害过令狐冲,但岳灵珊没有政治野心,就比周芷若强多了。赵敏聪明绝顶,智计满腹,但用计而不阴损。即使下毒,也还留了后手,解药是早早就悄悄送与张无忌了。赵敏为人坦荡,爱就是爱,恨就是狠,不含糊,不违心。视为仇敌,则必除之而后快,视为亲人,则历磨难而不疑。情感面前,阶级,政治,权力,荣华富贵,皆弃之如敝屣。遇大事有担当,胜不骄,败不馁。在尊者前面不奴颜卑膝,在贱者面前不盛气凌人。赵敏快人快语,真正有古人之风。程灵素朴实瘦弱,聪明之极而静如秋水,争夺武林奖杯的大会上,谈笑间戏弄群丑,较之常氏兄弟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在戒备森严的府衙,如入无人之境,又当如何赞叹。她的师门专一用毒,然而她却说,毒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面对同门强敌,为救胡斐而牺牲性命。这又是一种可爱,可爱复可敬。黄蓉是灵秀女子的代表,精灵一般的人物。这种人物,其实是不食人间烟火气的。在小说中,她的神仙气质得之于年龄幼小。因此她娇憨,还有些任性,可是心底纯洁,爱上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天地间之最好,再粗,再笨,也是最好。神仙是不能成长的,成长后的神仙,总不能如陶弘景们在《真诰》里所拟想的,七八百岁的女仙,仍然一付少女小丫头的模样,锦绣天衣的腰间,居然还挂着一串铃铛。所以,《射雕英雄传》里的“蓉儿”,一旦变为《神雕侠侣》里的“郭伯母”,虽然并不势利和多疑,但在对待杨过一事上,却不免给人势利和多疑的印象。少女黄蓉的一个略带邪性的版本,就是《侠客行》里的丁珰,外号叮叮当当。她对“狗杂种”的爱,与黄蓉爱郭靖异曲同工。她的爽朗给人愉快的感觉,她的狠毒也不令人讨厌。因为她不伪装,也不太存机心。小龙女不是因为年纪幼小而显得无一点尘俗气的。她始终无尘俗气。金庸写这样一个人物,也许寄托了个人的理想。事实上,他也知道这样的人物世间不可能有,故一力写她的飘渺。即使有,只能一辈子在古墓里,或在公孙止的绝情谷那样的世外桃源——有美好的桃园,也有邪恶的桃园。小龙女冰清玉洁,太冰清玉洁了,那么必然的,入世则污。可怜全真教的名人尹志平当了那么一个尴尬角色。杜甫诗,“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用在小龙女这里最恰如其分。泉水之清浊,岂是泉水的过错?岂是泉水能决定的?好在她遇到的是杨过。杨过襟怀旷达,是她的爱人,也是她的救星。蛮荒边陲之地的异族女子,往往能超脱世俗的羁绊,言行发自天性,健康又明快。金庸此意,也可用一句老话来猜说:礼失而求诸野。或者更准确地说,礼失而求诸夷。礼不是礼,是性情,是李贽所说的“童心”。回头再想赵敏,可不也是个北方草原的蛮夷女子么?宋人陈师道的诗:书当快意读易尽。即使易尽,使人快意的书仍是不多的。幸运的是,金庸的书是我们这个时代,几乎绝无仅有的读之使人快意的书。古人有两个与此相关的故事。晋朝的大将军王敦,胸怀大志,每当酒后,朗诵曹操的诗,“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一边以如意敲打唾壶,兴到酣处,壶边尽缺。宋初诗人苏舜钦,住在岳父杜衍家,每晚读书,必饮酒一杯。杜衍好奇,想知道他读什么书这么来劲。派人查看,见舜钦正读《汉书·张良传》,读到张良招侠客刺杀秦始皇,铁椎误中副车,不禁抚掌惋叹:“可惜呀,没有击中。”于是满饮一大杯。杜衍闻报,大笑说:“有这样的下酒物,一杯不多。”读《天龙八部》,读到“萧峰身形魁伟,手长脚长,将慕容复提在半空,其势直如老鹰捉小鸡一般。邓百川、公冶乾、包不同、风波恶四人齐叫:‘休伤我家公子!’一齐奔上。王语嫣也从人丛中抢出,叫道:‘表哥,表哥!’慕容复恨不得立时死去,免受这难当的羞辱。萧峰冷笑道:‘萧某大好男儿,竟和你这种人齐名!’手臂一挥,将他掷了出去。”岂不快哉!星宿老怪丁春秋初出场时,二十多人摇旗奏乐,旗幡上写着,星宿老仙,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威震天下。他自己“脸色红润,满头白发,颏下三尺苍髯,长身童颜,当真便如图画中的神仙一般”,俨然武林泰斗,学界大师。读到后来被虚竹种下生死符,老仙显出老怪的原形,“终于支持不住,伸手乱扯自己胡须,将一丛银也似的美髯扯得一根根随风飞舞,跟着便撕裂衣衫,手指到处,身上便鲜血迸流……”岂不快哉!读令狐冲重伤乘船而行,一路三山五岳的人物竞相献酒献药,言谈甚欢,适于师傅岳不群的冷眼成鲜明的对比。岂不快哉!读郭襄生日,杨过发动朋友,携带好玩的礼物登门拜寿,杨过更带人焚烧金兵的草料,在夜空放上礼花,让这个沉醉于梦想的小姑娘大大地扬眉吐气。岂不快哉!但如果要在金庸小说中找一个最激动人心的片段,非《倚天屠立记》里张无忌大战光明顶莫属。六大派围攻魔教,魔教在内乱之后,实力大减,一败涂地,少林派空智大师大声发布诛杀令, “明教和天鹰教教众知大数已尽,一齐挣扎爬起,各人盘膝而坐,双手十指张开,举在胸前”,念诵经文。这时,刚刚练成乾坤大挪移心法的张无忌,挺身而出,一出手就擒住少林僧圆音,再以崆峒派绝技七伤拳让崆峒派高手唐文亮和宗维侠输得口服心服。空性自恃龙爪手功夫天下无敌,张无忌以快打快,迅速将其制服。华山派掌门鲜于通诡计多端,坏事做尽,张无忌以其所施之毒反施其身,帮华山派清理了门户。昆仑派的何太冲夫妇,一个悍妇,一个伪君子,张无忌如法炮制,既惩治其人,又揭露其奸。这两场厮打,险中有谐趣,文笔之妙,如有神助。峨嵋派是名门正派中的主力,掌门人灭绝师太堪称武林的道学家兼酷吏,仗着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蛮横霸道,杀人如草。结果,一番追杀,被张无忌“抢身而进,右手前探,挥掌拍出。灭绝师太右膝跪地,举剑削他手腕,张无忌变拍为拿,反手勾处,已将倚天剑轻轻巧巧的夺了过来。”六大排高手被张无忌一人击败,扫兴下山,“白眉鹰王殷天正得知这位救命恩人竟是自己外孙,高兴得呵呵大笑”,武当派诸侠想不到他们师兄弟张翠山的儿子竟然尚在人世,也忍不住热泪盈眶。一个孤苦的孩子,几乎是独自对抗庞大的势力,生死在所不惜,只求主持公道。公道之外,益以亲情。张无忌的胜利,是一个人历尽苦寒的芬芳,也是世上最珍贵情感的展现。读大战光明顶,几十年里,一而再,哉而三,岂不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