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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继广:汶上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县农业农村系统党委书记,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主持县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党组、农业农村局及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胡继广,男,汉族,1974年2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建强:汶上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正科)。协助胡继广同志抓好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负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及制度改革试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创业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按揭农业”、财务收支、审计、对上争取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班工作。抓好县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县乡村振兴政策研究中心、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相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品牌建设、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与统计、市对县考核方面工作。分管财务科、内审科、发展规划科、政策研究室、市场信息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农村宅基地管理科、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对外合作科。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陈建强,男,汉族,1972年5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马洪平:汶上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农村综合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国有农场管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局内事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冬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机关作风整顿、政务热线、农业信息与宣传、平安汶上建设、扫黑除恶、政工人事、后勤保障、信访维稳、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建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改革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田建设监管科、监察室、工会、综合治理办公室、档案室、老干部管理科、妇联、团委、计生办、原种场、良种场。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及社会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洪平,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专,中共党员。


荣维淼:汶上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协助陈建强同志抓好乡村振兴局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秸秆禁烧、安全生产、渔业渔政管理、畜牧兽医管理、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农业综合执法等有关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禁烧科、安全生产办公室、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监管科、畜牧兽医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联系县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荣维淼,男,汉族,1974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苏祥群:汶上县政协副主席、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履行安全生产、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苏祥群,男,汉族,1980年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


徐晓军: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全面负责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组织、统一战线、文明城市创建、信访维稳、群团、老干部、驻村联户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科、工会。

徐晓军,女,汉族,1989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宋毅: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苏祥群同志抓好办公室服务保障等工作,协助徐晓军同志抓好老干部、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示范区有关文旅政策研究、对上争取、改革创新、有关项目建设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毅,男,汉族,1971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渠春荣: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物保护中心主任;负责文物保护利用、科普教育等工作,主持县文物保护中心工作,分管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渠春荣,女,汉族,1978年2月生,专科学历,中共党员。


郭邦: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旅资源规划开发、文旅产业发展、文旅统计、文旅宣传推广、文旅项目招商、文旅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资源开发与市场推广科、产业发展科,联系山东汶上宝相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邦,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杜科申 :汶上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信访局全面工作。履行县信访局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杜科申 ,男,汉族,198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天权: 汶上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县信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县信访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来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处置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信访事项复查、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责重要地点、重点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

王天权,男,汉族,1975年5月生, 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孙德智:汶上县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督查科,负责信访督查、“治重化积”工作,负责综合调研、信访创新、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县信访局工会工作,负责驻村联户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及安全生产工作。

孙德智,男,汉族,1982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周忠华:汶上县信访局党组成员、督查专员;负责县信访局驻京信访工作。

周忠华,男,1982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赵华同志:男,汉族,1975年2月出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同时分管人事 财务 装备科 办公室工作。领导全局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工作 ,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工业自动化 专业专业毕业 ,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峡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市场监管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 赵华 同志 抓好 人事科 日常工作。负责 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工作。 分管 机关党建科 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统计规划 、老干部 管理部 巡查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 纪检 监察、工会 共青团、 妇联工作 包保汶上 街道 和中都 街道 市场监督管理所 履行分管科室和包保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一岗双责”, 分管 本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刘峡,男,汉族,1970年2月生,山东轻工业学院精细化工专业毕业,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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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兆国同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负责县食药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新闻宣传和规划科、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科(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抽检和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投诉举报中心工作。包保寅寺、郭楼、南站和苑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履行分管科室和包保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一岗双责”。

步兆国,男,汉族,1974年5月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高黎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分管 法规科、 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 广告监督管理科 登记服务和信用监管科 、知识产权科 知识产权 事业发展 中心、智慧监管 部、网络监管部 工作。包保刘楼 次邱 南旺 郭仓和杨店 市场监督管理所 履行分管科室和包保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一岗双责” 。分管 本局环境保护工作。

高黎,男,汉族,1974年3月生,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浩洋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反不正当竞争 和价格监督 (价格监督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安全 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量技术监督科、质量计量检定测试中心 工作。 包保 白石 军屯 义桥和康驿 市场监管所。履行分管科室和包保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一岗双责”

刘浩洋,男,汉族,1981年10月生,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个人基本信息】李登林, 男,198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曾任汶上县委办公室考核办副主任,汶上县委办公室政研室副主任,汶上县杨店镇党委副书记,汶上县杨店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汶上县杨店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政法委员,南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21年12月任现职。


【个人基本信息】王培连,男,1981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协助李登林同志抓好街道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财政税收、经管、监察、审计、统计、政府采购、招投标、金融、社区建设及遗留问题处理、项目征地、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事务交接等方面工作,分管财政所、经管站、统计站。牵头抓好经济发展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正股级)、康驿镇周庄村驻村第一书记,汶上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汶上县次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联络室主任。2021年12月任现职。



【个人基本信息】胡晓丽,女,197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老龄、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大工委办公室、人社所、老龄办。牵头抓好魅力南站建设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白石乡团委书记,汶上县次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汶上县次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汶上县南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20年7月任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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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信息】 韩萌, 男,198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主持政协委员联络室工作,协助李登林同志抓好干部、组织、人事等工作,负责深化改革、城市社区党建、社区治理、机关事务、督查、考核、政法、双招双引、唐阳煤矿塌陷地治理、压煤村庄整治、泉河新城建设等方面工作,联系人大有关工作,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分管党政办(改革办)、组织办、矿协办、综治办、物业办、城市党建专班。牵头抓好实力南站建设工作专线。

曾任军屯乡办公室文书、团委书记,军屯乡党委秘书兼产调办副主任,军屯乡党委秘书、党政办公室主任,军屯乡党委秘书、党政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军屯乡党政办副主任、政协联络室副主任,军屯乡党委委员,汶上县商贸物流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2021年4月任现职务。



【个人基本信息】侯鑫,男,1979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协助李登林同志抓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党建、统战、宣传、意识形态、驻村帮扶、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信访稳定、政务热线、群众满意度、关心下一代、工会、团工委、妇联等方面工作,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分管组织办、宣传办、文化站、统战办、信访办、热线办、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关工委、工会、团工委、妇联。牵头抓好乡村振兴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杨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杨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郭仓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1年12月任现职。



【个人基本信息】刘进军,  男,197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专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协助王培连同志抓好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社区建设及遗留问题处理、项目征地等方面工作,分管社区办、园区项目办。牵头抓好项目征地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康驿镇前赵管区主任,汶上县康驿镇刘庄管区总支书记,汶上县康驿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汶上县南站镇辛店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汶上县南站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汶上县南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0年8月任现职务。


【个人基本信息】张华, 男,1978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委员;主持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办、环保站、大气办。牵头抓好生态建设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郭仓镇财税所副所长,汶上县郭仓镇财税所所长,汶上县郭仓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汶上县郭仓镇党委委员,2020年8月任现职务。



【个人基本信息】  刘倩,女,198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委员;负责基层党建、机构编制、人才、下派、党校、统一战线、民族宗教、老干、工会、关心下一代、团工委、妇联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办、下派办、统战办、工会、团工委、妇联。牵头抓好高质量党建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南站镇监察室副主任,汶上县南站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汶上县南站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汶上县南站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汶上县南站镇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8月任现职务。


【个人基本信息】于磊磊,男,1988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持纪工委和县监委派出监察室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纪委办、监察室。牵头抓好干部作风效能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关心下一代服务中心科员,汶上县关心下一代服务中心副主任,汶上县关心下一代服务中心主任,汶上县南站街道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2023年8月任现职。



【个人基本信息】 杨威,男,1976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规划建设、电(气)代煤、农村改厕、危房改造、综合执法、驻地环境整治、砂石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道路建设、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会同胡晓丽同志抓好人大工委工作。分管村建办、综合执法大队、环卫所、市政园林办。牵头抓好城镇建设工作专线。

曾任汶上县杨店镇计生服务站站长、计生办主任;汶上县白石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2021年12月任现职。


【个人基本信息】 房彤,男,198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负责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会同胡晓丽同志抓好人大工委工作。分管计生办、第三人民医院。

曾任汶上县刘楼镇政府党政办办事员、党政办副主任,汶上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刘楼镇监察室副主任,汶上县刘楼镇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刘楼镇监察室副主任,汶上县刘楼镇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12月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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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信息】 刘波,男,199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发改、工业经济、商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统计、科技、人才、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协助王培连同志做好税收方面工作,分管经贸办、招商办、统计站、经济园区办。

曾任汶上县国家税务局南站税务分局科员,汶上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科员,国家税务总局汶上县税务分局第一税务分局科员,汶上县南站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副主任,汶上县南站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12月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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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信息】尹寒冰,女,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思想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广播电视、文物、文化和旅游、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工作,分管宣传办、文化站、扶贫办。

曾任汶上县杨店镇党政办科员、020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杨店镇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2021年12月任现职。



【个人基本信息】张靖,男,199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职务: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交通运输、市政园林、快递进村、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等方面工作,会同杨威同志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驻地环境整治、砂石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道路建设、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园林办、交管所。

曾任汶上县南站镇组织办公室科员、统战办公室主任,汶上县南站镇统战办公室主任一级科员,汶上县南站街道组织办公室主任一级科员。2021年12月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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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理平同志,康驿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作为全镇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胡理平,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吴绪军同志,康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胡理平同志抓好镇党委全面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审计、监察、农村财务集中监管、金融、政府采购、招投标、社区建设村镇规划、能源管网建设、公路、交通、邮政、快递进村及遗留问题处理、征地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政所、协税办、经管站、税务分局、市政园林办、交管所、邮政分局。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吴绪军,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独志同志,康驿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双招双引、大项目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向上争取、发改、科技、人才、工业经济、商务、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统计、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等方面工作。分管经贸办、园区办、统计站。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王独志,女,汉族,1977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郑体虎同志,康驿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协联络室工作,协助胡理平同志抓好党委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政法、网格化管理、宣传、精神文明、信访稳定、脱贫攻坚后评估、机关后勤、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群众满意度提升、深化改革、群团、O2O、社会治理、网络问政、无线电管理、教育、康中楼回迁及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政办、督考办、宣传办、信访办、扶贫办、团委、妇联、教体办、O2O办公室、“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郑体虎,男,汉族,1982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超然同志,康驿镇专职副书记;负责基层党建、机构编制、汶南产城融合、镇驻地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开发建设、高铁、高速、国道沿线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协助抓好社区建设、村镇规划、道路交通工作,分管组织办、社区办,联系园区办、经贸办。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李超然,男,汉族,199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郑本恩同志,康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环保站、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联系农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中银富登银行。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郑本恩,男,汉族,1978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王鹏同志,康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机关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纪委办、监察室。

王鹏,男,汉族,1976年2月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

郭瑞宁同志,康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基层党建、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卫生计生、工会、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办、武装部、计生办、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会办。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郭瑞宁,男,汉族,1988年1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王春燕同志,康驿镇党委委员;负责思想宣传、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广电等方面工作。分管宣传办、统战办、文化站。联系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广电中心。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王春燕,女,汉族,1985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丁彦珍同志,康驿镇人大副主席;协助王独志同志抓好人大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双拥共建、退役军人服务站、老体协、老龄、关心下一代、残联等方面工作,分管服务大厅、民政办、人社所、残联、敬老院、老体协、老龄办、关工委。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丁彦珍,女,汉族,1980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新民同志,康驿镇人大副主席;协助王独志同志抓好人大工作。

李新民,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初中学历。

李同敏同志,康驿镇副镇长;协助郑体虎同志抓好党政办公室、机关后勤、村镇建设、综合执法、砂石治理、自然资源保护、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分管村建办、执法大队、林业站,联系国土所。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李同敏,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孙士伦同志,康驿镇副镇长;协助郑体虎同志抓好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慢性病综合防治、教育发展、扶贫、放管服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双拥共建、退役军人服务站、老体协、老龄、残联、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工作。分服务大厅、民政办、人社所、残联、敬老院、老体协、老龄办、管计生办、扶贫办、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教体办。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孙士伦,男,汉族,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崔旋思同志,副镇长;协助王独志同志抓好双招双引、大项目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工业园区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

崔旋思,男,汉族,199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马洪联 汶上县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落实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

马洪联 :男, 1974年2月出生,汉族,山东汶上,中共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


陈涛:汶上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人才合作交流中心、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科技人才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科、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负责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科技金融、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科技交流与合作、信息、宣传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营商环境评价、改革创新等工作,协助马洪联同志抓好考核重点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陈涛:男, 1983年10月出生,汉族,山东惠民,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浙江大学。


刘国燕: 汶上县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负责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驻村联户、综合考核、人事管理、工会、政工、统战、妇女、老干部、信访稳定、保密、国安、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科技等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刘国燕 女, 1981年5月出生,汉族,山东汶上,中共党员,山东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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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可: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韦可,男,汉族,1987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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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霞: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韦可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领导全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财税、农村财务监管、审计、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政所、经管站。

刘桂霞,女,汉族,1983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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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波: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乡政府常务工作,抓好宅基地改革、乡村规划建设、美丽乡村建设、道路、交通、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及规划利用、工程管理、地震、卫健(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分管宅改办、村建办、卫健办。联系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卫生院、交管所。

王清波,男,汉族,1976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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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军屯乡副乡长,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应急办、经管站,联系市场监管所。

张涛,男,汉族,1984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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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涛:军屯乡副乡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工作。协助刘桂霞同志抓好双招双引等方面工作,协助蔡强同志抓好产业规划、工业经济、投资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为企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所。

王海涛,男,汉族,1985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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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颖:军屯乡副乡长,负责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残联、教育体育,分管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敬老院。联系教体办。

高颖,女,汉族,1993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倪昌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履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抓党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接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

倪昌安,男,汉族,1974年7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郑龙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县规划事务中心主任。主持县规划事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规划执法、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龙春,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高井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党建、基层组织建设、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宣传、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双招双引、自然资源督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驻村帮扶、疫情防控、群团组织、计划生育、双拥、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土地保障、工矿废弃地治理、增减挂钩、测绘地理信息、林业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倪昌安同志抓好对上争取工作,对接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包保开发区事务中心、郭仓事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井玉,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董 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信访、政策法规、矿政管理、环境保护、节能、煤炭监管、生态修复、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包保康驿事务中心、白石事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 建,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 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土地调查、确权登记、档案管理、行政许可服务、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收购储备交易、土地批后监管方面的工作。包保南旺事务中心、郭楼事务中心、城区事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林 ,男,汉族,1970年10月生,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


陈之龙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陈之龙,  男,汉族,1980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辉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审计、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政所、经管站、协税办公室、税务分局、项目规划建设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辉,女,汉族,1979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庆顺同志:汶上县南旺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助抓好信访稳定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大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包保店子管区的工作。

王庆顺, 男,汉族,197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庆明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协联络室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人才、老干、镇村干部队伍建设、宣传、文化、武装、群团、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信访稳定、扫黑除恶、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政协、关工委、科协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公室、老干部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文化站、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办公室、扶贫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扫黑除恶办公室。包保河东管区的工作。

李庆明, 男,汉族,1986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顾世伟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镇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国土、林业、综合执法、交通、公路、重点项目建设、南旺新村社区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环卫所、村镇建设办公室、林业站、质监站、综合执法大队、国土所、公路站、交管所。包保南旺管区的工作。

顾世伟, 男,汉族,1986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峰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环境保护与监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环保站、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包保十闸管区的工作。

张峰,  男,汉族,1976年9月生,专科学历,中共党员。

高卫卫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和派驻监察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律作风建设、镇村干部廉政教育管理、督查考核、农村财务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督查考核办公室、经管站。包保柳林管区的工作。

高卫卫,女,汉族,198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刘茂雪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武装部的工作,负责宣传、文化、旅游、统战、工会、通讯、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武装部、宣传办公室、文化站、统战办公室、工会、扶贫办公室、有线电视服务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包保河东管区的工作。

刘茂雪,  男,汉族,1989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江楠同志:汶上县南旺镇人大副主席:协助王庆顺同志抓好人大方面的工作,协助刘茂雪同志抓好宣传、文化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宣传办公室、文化站。包保十闸管区的工作。

江楠,女,汉族,1987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会斌同志:汶上县南旺镇人大副主席;协助王庆顺同志抓好人大方面的工作,协助李庆明同志抓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党政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档案管理、机关节能、考勤、会务、保密等方面的工作。

张会斌,男,汉族,1992年8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张肇伟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副镇长;负责卫生健康、疫情防控、计划生育、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卫生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协会、教育体育办公室、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包保店子管区的工作。

张肇伟, 男,汉族,1983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赵燕坦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副镇长;负责农业、畜牧、农机、水利、农技、科技、科协、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业办公室、畜牧站、农机站、水利站、农技站、科协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供电所、供销社、粮所。包保寺前管区的工作。

赵燕坦, 男,汉族,1991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辛萍萍同志:汶上县南旺镇副镇长;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统计、金融、协税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扶贫办公室、经贸(招商)办公室、园区办公室、统计站、农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协税办公室。包保南旺管区的工作。

辛萍萍, 女,汉族,1985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崔兆刚: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主持县教育和体育局全面工作,协助李红同志主持县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信访维稳、法制建设、行政许可、政务(校务)公开、教育督导、督查考核评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群团、计生、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崔兆刚:男,汉族,1975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徐万伟:县教体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协助崔兆刚同志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深化改革、节能减排、综合信息、党建、驻村帮扶、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纪检监察、作风行风督察、发展规划、教育重点工程、财务审计、资助救助、招商引资、对上争取等方面的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

徐万伟: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路超: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图书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工作。

路超: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郑茂彬: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学校安全、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双拥、学校后勤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郑茂彬: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庆涛: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教育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师资培训、师德师风建设、语言文字、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科技普及、招生考试、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工作。

刘庆涛: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中林:汶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中林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

李中林,男,汉族,1976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郑汝本:汶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汝本同志负责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军休服务,就业创业,安全生产,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管理,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优抚优待,双拥共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任务。分管移交安置科,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双拥优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郑汝本,男,汉族,1972年1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林娜:汶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娜同志负责党建政工,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机关事务管理,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督导考核,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驻村和工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任务。分管办公室,工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林娜,女,汉族,1978年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瑞宁同志:汶上县义桥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李瑞宁,  男,汉族,1982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王翔 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招投标、政府采购、“三重”工作、向上争取等方面工作,分管财政所。

王翔,男,汉族, 1987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振勇同志:义桥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经济运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金融通信、科技创新、工商联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大办、经贸办、招商办、统计站、科技站、老体协、供电所。

王振勇,男,汉族, 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乐 同志: 党委副书记 负责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信访维稳、政法司法、公安综治、社会基层治理、网格化、统战等方面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扶贫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扫黑办、社会治理中心、政协办、统战办。

张乐,男,汉族, 198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杨尊松 同志: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的建设、基层组织、驻村帮扶、文化宣传、群众满意度、督查考核、政务公开、文稿文电、公众号宣传、信息调研、保密档案、后勤保障、办公秩序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文化站,协管经贸办、统计站。

杨尊松,男,汉族, 1983 10 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马建智 同志: 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武装部部长 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环境保护、退役军人等方面工作,分管环保站、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

马建智,男,汉族, 1979年0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培超 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巡查、村级财务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纪委办、财务监管中心。

张培超,男,汉族, 1976 10 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含昌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抓好政府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城乡环卫一体化、人居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分管应急办、环卫所、市场监管所。

李含昌,男,汉族, 1985年0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高敬涛 同志:人大副主席; 负责教育、热线办理、工会管理、民生保障、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工作,分管O2O办公室、工会、教办、民政办、敬老院。

高敬涛, 男,汉族, 1977 04 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郭璇 同志: 人大副主席; 协助王振勇同志做好人大、老体协工作,负责宣传文化等方面工作,分管宣传办、文化站、人大办、老体协。

郭璇,女,汉族,1993年0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聪 同志: 副镇长; 抓好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党建考核、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方面的工作。

王聪,女,汉族,199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洁同志:副镇长; 抓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扶贫办、农办、水利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站。

李洁,女,汉族 ,199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宋同 同志: 副镇长; 负责医疗卫生、社区村镇建设、公路交通、镇村规划、自然资源等方面工作,分管交管所、村建办、国土所、林业站,联系卫生院。

宋同,男,汉族,1991年0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刘珍同志: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主持党组、理事会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财务会计(审计)科。

刘珍,女,汉族,1978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龙茂素同志: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负责社属企业破产改制和社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资本运营科、信访办、监事会办公室。联系县社织布厂、第五棉厂、鲁鑫公司、生资公司、郭仓供销社。

龙茂素,男,汉族,1971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啸同志: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7级职员;负责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安全统筹等方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烟花爆竹公司。

李啸,男,汉族,1969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凤华同志: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社有企业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现代流通科。联系第四棉厂、第六棉厂、南站供销社、义桥供销社,兼任康驿供销社主任。

刘凤华,女,汉族,1976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尹爱玲同志: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负责群团、计划生育、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团委、妇联、计生办。联系白石供销社、军屯供销社、杨店供销社。

尹爱玲,女,汉族,1975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邵青同志: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协助龙茂素同志抓好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驻村联户等方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建科。联系棉麻公司、南旺供销社、寅寺供销社、苑庄供销社。

邵青,男,汉族,1988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学滋同志:汶上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协助刘凤华同志抓好现代流通工作,负责政策研究、高质量发展考核、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等方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合作指导科,机关工会。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第二棉厂、第三棉厂、金粮公司、济宁市汶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次邱供销社、郭楼供销社、刘楼供销社。

张学滋,男,汉族,1992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冰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 镇党委、 政府全面工作,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财政税收、招商引资、经济运行、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刘冰,男,汉族,1979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向修昌同志: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民政、未成年人保护、移风易俗、人社和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为民服务中心(大厅)、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向修昌,男,汉族,1975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魏阳同志:党委副书记;履行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职责,主持镇政协全面工作,协助刘冰同志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受刘冰同志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分管基层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公众号编审、文化、文物、旅游、镇机关管理、作风建设、疫情防控、绩效考核、社会稳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改革、团委、妇联、政法、司法、统战、工会、科协、老龄、关心下一代、网格化管理、政务热线等方面的工作,联系镇派出所、司法所。

魏阳,男,汉族,1985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庞国印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镇驻地管理、综合执法、农村改厕管护、村镇建设(美丽乡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公路交通、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镇执法中队。

庞国印,男,汉族,1978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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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阳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主持镇纪委监委全面工作,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林向阳, 男,汉族,1985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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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贤蹬同志:党委委员;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庞国印同志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管人民武装、镇机关管理、党政办公室、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工作。

杨贤蹬, 男,汉族,1987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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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卫标同志:人大副主席;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向修昌同志抓好镇人大日常工作;分管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助庞国印同志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马卫标, 男,汉族,1981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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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爽同志:人大副主席;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向修昌同志抓好镇人大日常工作;协助魏阳同志抓好深化改革、政协、团委、妇联、工会、统战等方面的工作。

赵爽, 女,汉族,1992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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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浩同志:副镇长;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政务热线、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卢浩, 男,汉族,1985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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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帅同志:副镇长;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镇市场监管所。

陈帅, 男,汉族,1989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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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依同志:副镇长;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魏阳同志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公众号编审、文化、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郭依, 女,汉族,1993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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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西峰同志: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徐西峰,男,汉族,1975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斌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交警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国保大队(反恐)、出入境管理大队、控申科,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王斌,男,汉族, 1967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卫华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食药环侦大队、森林公安、户政科,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康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陈卫华,男,汉族, 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韦德明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韦德明,男,汉族, 1971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宗波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主持政工室工作,分管网安大队、图侦大队、从严管党治警办公室、审计科、宣传科、创满办、工会、妇委会、团委,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刘宗波,男,汉族, 1973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井强:汶上县中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工作,分管财政所、综合治税办、经管站。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井强,男,汉族,1988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孟祥臣:汶上县中都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检验检测、金融、地震、扶贫、医保、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大办、扶贫办、人社所、人居环境办公室、医保办、乡村振兴办。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孟祥臣,男,汉族,1974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淼:汶上县中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扶贫、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综合考核、深化改革、政法、扫黑除恶、机关事务管理、档案、政务热线、法治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城关一所、综治办(网格办)、扫黑办、信访办、司法所、政协办、政务热线办,联系人大、政协。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李淼,男,汉族,1982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孔呈:汶上县中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负责基层党建、社区大党委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群众满意度提升、群团、驻村帮扶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办(下派办)、宣传办(文化站)、团工委。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孔呈,女,汉族,1987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庞国奎:汶上县中都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住建、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自然资源管理、创城、电(气)代煤、林业等方面工作,分管环保办、应急办、村建办、林业站,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庞国奎,男,汉族,1976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吕文:汶上县中都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持纪工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方面工作,分管纪工委。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吕文,男,汉族,1983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文迎:汶上县中都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综合考核、政务热线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政务热线办公室、武装部。

2021年12月,任现职。

刘文迎,男,汉族,1980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禚晓英:汶上县中都街道党工委委员;负责综合考核、驻村帮扶、老干部、党史和政德教育、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办(下派办)、统战办(民宗办)。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禚晓英,女,汉族,1987年6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马凤玲:汶上县中都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工作,分管宣传办(文化站)。

2021年12月,任现职务。

马凤玲,女,汉族,1977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郭庆凯:汶上县中都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负责三农、水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农办、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水务办。

2021年12月, 任现职务。

郭庆凯,男,汉族,1978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郭鹏:汶上县中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执法大队、物业办。

2021年12月, 任现职务。

郭鹏,男,汉族,1984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郑甜甜:汶上县中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政法、综治、扫黑除恶、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反邪教、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分管综治办(网格办)、卫健办。

2021年4月, 任现职务。

郑甜甜,女,汉族,1993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赵小龙:汶上县中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大数据、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分管大数据中心、改革办、政策研究室。

2021年12月, 任现职务。

赵小龙,男,汉族,1989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郭秋菊(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郭秋菊,女,汉族,1976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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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军(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做好党委全面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农村财务监管、税收、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人事、审计、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三重”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政所、财经服务中心。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徐海军,男,汉族,1982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崔修华  (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人大、社区建设、泉河大道西延工程指挥部工作,分管人大办。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崔修华,男,汉族,1975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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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琢(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做好党委日常工作,主持政协办公室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教育、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常态化疫情防控、群众满意度提升、计划生育、信访维稳、社会治安、扫黑除恶、反邪教、司法、检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办、信访办、政协办、综治办、派出所、教体办,联系司法所、派出所、次邱法庭、次邱检察室。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郭玉琢,男,汉族,1979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克 (党委副书记)负责改革创新、宣传文化、精准扶贫、人民武装、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政办、改革办、宣传办、扶贫办、武装部、O2O办公室、团委、妇联、文化站、民族宗教、侨务、下派方面的工作。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陈克,男,汉族,1986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任庆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主持镇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应急办、环保办、市场监管所。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任庆峰,男,汉族,1978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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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敬闪 (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委办、监察室。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何敬闪,男,汉族,1976年8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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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蔚 (党委委员);负责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考核、人才、政德教育、村集体收入、村级场所建设与管理、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办、考核办、创业管理办。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蒙蔚,女,汉族,1988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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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晨光 (党委委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统战、文化、旅游、文物、人民武装、精准扶贫、邮政、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宣传办、统战办、文化站、武装部、扶贫办、邮政分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抓好分管业务部门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社会维稳和环境保护工作。

林晨光,男,汉族,198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杨华同志: 白石镇党委书记 一级主任科员,汶上县石材产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第一责任人”职责。

杨华, 男, 1978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

高营伟 同志 白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 杨华 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财政、税收方面的工作,分管财政所、综合治税办公室。

高营伟 男, 1976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

房兆春 同志 白石镇 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人大、石材园区综合整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国土、供电、矿山内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人大办、园区办、安监站、环保站、国土所、供电所。

房兆春 男, 1977年0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大专学历。

于波 同志:白石 镇党委副书记 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政法委员 ;分管改革、考核、双招双引、民营经济、发改、商务、工业、统计、科技、乡村振兴、信访稳定、 O2O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经贸办、招商办、统计站、信访办。

于波 男, 1980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陈中昭 同志 白石镇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下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人才、史志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办。

陈中昭 男, 1979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

赵运贤 同志 白石镇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技、林业、水利、农机、畜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办、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

赵运贤 男, 1977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曲阜师范大学。

梁萌萌同志 白石镇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全面工作,协助 杨华 同志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工作职责。负责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方面的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

梁萌萌,女 19 88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临沂大学 文学学士

孙博伟同志: 白石镇党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分管宣传、武装、移风易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移动、联通、邮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宣传办、武装部、文化和旅游办。

孙博伟,男 19 91 6 月出生,汉族,中共 党员,聊城大学,历史学学士。

李林 同志 :白石镇人大副主席; 分管群团、关心下一代、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妇联。协助抓好宣传、文化、旅游方面的工作。

李林 ,女 19 91 11 月出生,汉族,中共 党员,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文学学士。

荣静静 同志 :白石镇人大副主席;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为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政务热线、政务公开、 O2O便民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社所、医保中心、为民服务中心、O2O办公室,协助抓好O2O管理相关工作。

荣静静, 19 93 3 月出生,汉族,中共 党员,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 文学学士。

孙中柱 同志 白石镇副镇长; 分管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改厕、地震、镇驻地八乱综合整治、综合执法、镇驻地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镇建办、综合执法大队、环卫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挥部。

孙中柱 ,男, 1979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业余专科班经济管理专业。

郭延安 同志 :白石镇副镇长;分管精准扶贫、民政、村务公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扶贫办、民政办、敬老院、退役军人服务站。

郭延安 ,男, 1977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财务管理专业。

杜萌 同志 白石镇副镇长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疫情防控、计划生育、老龄、科协、老科协、老年体协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教体办、卫健办、卫生院、老龄办。

杜萌 ,男, 1989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

杨修臣,济宁市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组书记、 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工作。

杨修臣 ,男,汉族,1974年6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何兆星,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燃气热力、建筑节能和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分管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何兆星,男,汉族,1973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姬广新,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管住房保障科、工程安全事务科、扬尘治理科、造价服务科、装饰装修事务科。

姬广新,男,汉族,1981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海伟:汶上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主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民政事业发展、审计、纪检监察、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等方面的工作。

刘海伟,男,汉族,1973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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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春:汶上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

王新春,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马洪森:汶上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做好机关事务管理、统筹协调、后勤保障、政策法规、信息报道、招商引资、深化放管服改革、社会救助、精准扶贫、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区划地名、社会福利中心日常管理等工作,牵头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

马洪森,男,1977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步海霞(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的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步海霞,女,汉族,1979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卫国(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协助步海霞同志做好党工委的全面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持办事处的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综合治税、经管、金融、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财务审计工作组)、财经服务中心(村居财经工作组)、协税办,做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张卫国,男,汉族,1979年1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郭延振同志(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党政办公室主任、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网格化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协助步海霞同志做好党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社会治理、机关管理、督查考核、政法、政协、改革、工会、老龄、卫生健康、关心下一代、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综治办、政协联络室、司法所、卫健办、关工委办。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保北城社区。

郭延振,男,汉族,1982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孟琪同志(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编制、宣传、老干、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民政、残联等工作,分管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民政办、残联,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意识形态工作。协助郭延振同志抓好督查考核工作。临时主持纪工委和县监委派出监察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保西门社区。

孟琪,女,汉族,1990年6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张斌同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公用水务、供电、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网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物业办、市场监管所、供电所、大市场办。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包保东城服务区。

张斌,男,汉族,1977年7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卫同志(党工委委员)负责安全生产、消防、人民武装、退役军人、统战、民族宗教、大数据管理,分管应急办、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消防站、大数据中心办。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李卫,男,汉族,1983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中位同志(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分管医保办,协助张斌同志抓好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李中位,男,汉族,1976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高平山同志(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发展改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经济、统计、商务、科技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科技办。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高平山,男,汉族,1990年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杨甘露同志(办事处副主任)协助孟琪同志抓好人事、编制工作,协助李淑芹同志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放管服、服务大厅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杨甘露,女,汉族,1993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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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同志:郭仓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建华,男,汉族,1977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杨小康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分管财政所、经管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税务分局。

杨小康,女,汉族,1990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郭永杰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村镇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电力、供销等工作,分管环保办、应急办、村建办、国土所、林业站、交通办、交管所、供电所、招商二办。

郭永杰,男,汉族,1976年10月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赵兰松同志:副镇长;负责抓好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园区管理、项目建设、统计、市场监督管理、科普等工作,分管经贸办、统计站、科技办、科协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园区办、协税办、招商一办。

赵兰松,男,汉族,1983年1月生,全日制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赵阳同志:副镇长;负责抓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分管社区办。

赵阳,男,汉族,1989年4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建同志:副镇长;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人社所、为民服务中心;

王建,男,汉族,1984年4月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徐保平:汶上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徐保平:男,汉族,1973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本科学历。


孔英姿:汶上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贸促会会长;分管办公室、政工、人事、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及创城、驻村联户、工会、群团、对外贸易、服务贸易、会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英姿:女,汉族,1974年04月生,中共党员。

赵相峰:汶上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相峰:男,汉族 1974年11月生 ,中共党员


任思春:县对外劳务合作中心主任;分管对外劳务合作中心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思春:男,汉族,1985年12月生 ,中共党员


张长伟同志: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委书记抓党建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张长伟,男,汉族,1979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继朋同志:党委副书记;负责政法、政协、项目征地、社区建设、乡村振兴、信访稳定、社会治理、O2O管理、政务热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扫黑除恶、驻村帮扶、群众满意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和行政审批等工作。协助张长伟同志抓好财政税收、农村财务监管等工作。分管党政办、政协委员联络室、信访办、园区管理办公室、人社所、医疗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

李继朋,男,汉族,198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灿进同志:党委副书记;负责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宣传、文化旅游、意识形态、统战、老干、深化改革、督导考核、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外经外贸、民营经济、统计、科技、科协、人才等工作。分管组织办、统战办、招商办、团委、妇联。

张灿进,男,汉族,1984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时益涛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分管纪委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

时益涛,男,汉族,198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路靖同志:党委委员;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旅游等日常业务和教育工作,分管宣传办、文化站、教体办。履行好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职责。

路靖,女,汉族,1985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凯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畜牧、农机、城乡环卫一体化、综合执法、供销、工会和秸秆禁烧工作,分管农业办、环卫所、工会、综合执法大队和供销社。

张凯,男,汉族,1986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锋同志:副镇长;负责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电力、交通运输等工作,协助李继朋同志抓好项目征地、社区建设等工作。分管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中心、供电所、交管所,协调移动等网络通信公司。

刘锋,男,汉族,1977年9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马士帅同志:副镇长;协助张长伟同志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助李继朋同志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马士帅,男,汉族,1991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颜丽君同志:负责经贸、统计、科技等日常业务工作,协助张灿进同志抓好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外经外贸、民营经济、统计、科技、科协、人才等工作。分管经贸办、统计站、科技办。

颜丽君,女,汉族,199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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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强同志: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和局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王  强,男,汉族,1975年9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张锐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王强同志做好局全面工作,协助王强同志做好县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工会、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牵头政务热线处理,对接调度局直管领域外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煤矿、地下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协调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分管科技和信息化科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等有关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工会、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

张锐,男,汉族,1970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于春勇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及有关综合性应急管理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监督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放管服、安全生产准入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地质灾害治理相关工作;协调做好灾情核查、救灾捐赠、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有关领域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处置、调度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火防汛管理科。

于春勇,男,汉族,1976年6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胡娜娜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素质固安、安全培训和资格考试;负责对上争取、宣传(公众号)、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妇联,统筹对接安排县委督考办等工作;负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承担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行政执法、违法处理和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执法督察、事故统计与形势分析、应急响应和报告等工作;参与紧急突发事件(事故)处置、调度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素质固安科、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新闻宣传科、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基础科。

胡娜娜,女,汉族,1984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冯涛同志: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抓好党的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安全生产、 意识形态工作

冯涛,男,汉族,1971年6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刘玉兰同志: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党建、组织人事、驻村联建、社会事务审批、商事登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电子信息、宣传、人大政协、老龄老干、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科、社会事务审批科、办公室、涉农事务审批科、商事登记审批科、电子信息科。

刘玉兰,女,汉族,1972年10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光同志: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管理、政策法规、项目投资审批、政务公开、信访、统战、纪检监察、财务、团委、妇联、工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效能督察科、政策法规科、项目投资审批科、审管协调科、财务科、团委、妇联、工会。

陈光,男,汉族,1977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冯志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工作

冯志强 :男,汉族,1979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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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磊: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工会、改革创新、乡镇交易站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冯志强同志抓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分管工程交易科、政府采购科、工会、改革办。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齐磊:男,汉族,1985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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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芝永: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汶上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财务、产权交易、监督服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建、宣传、人大政协、绩效考核、驻村联建、精神文明、群团、老龄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冯志强同志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综合科、财务科、综合交易科、监督服务科、党建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吕芝永:男,汉族,1981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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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汶上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履行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科,联系招才引智、外资项目招引工作,负责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谋划实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推进。

李毅,男,汉族,1977年8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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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臣:汶上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对外宣传、人才、工会、统计考核、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长三角区域内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工作,联系驻上海联络处、驻杭州联络处;分管招商二科、外商服务科、统计审核科;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凤臣,男,汉族,1981年1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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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迪:汶上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主抓招商推介、恳谈活动的谋划实施及招商项目评审;协助李毅同志抓好中心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珠三角区域内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工作,联系驻深圳联络处;分管党建科、项目规划科、招商三科;协助李毅同志分管办公室、政工科;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迪,男,汉族,1985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翟培鹏:汶上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县审计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翟培鹏,男,汉族,1978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兵:汶上县审计局党组成员、汶上县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协助翟培鹏同志抓好局日常工作,负责县审计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g公共投资审计、工会以及机关党建工作。

刘兵,男,汉族,1973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绪秋:汶上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审计计划及计算机审计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电子数据)、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审计、乡村振兴审计、农业农村和企业审计工作。

陈绪秋,男,汉族,1975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利: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审理与审计执行、行政事业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教科文卫审计工作。

张利,男,汉族,1983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宝:汶上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办公室和人事、财务工作。

李宝,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吕峰:汶上县党组成员、副局长; 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分管分管统计普查中心、工业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统计执法监督、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工会、老干部、信访、信息宣传上报、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吕峰,男,汉族,1981年7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王升伟:汶上县党组成员、副局长; 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工作,分管统计数据中心、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农业农村统计、贸易统计、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改革、安全生产、驻村联户、计划生育、档案、保密等工作,协调国家统计局汶上调查队。

王升伟,男,1978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宫庆帅: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审计方面的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审计科。履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宫庆帅:男,汉族,1975年4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张建: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协助宫庆帅同志做好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新闻宣传、网络舆情、政务公开、督查考核、评先树优、职称评定、招商引资、信访维稳、信息化建设、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执法力量下沉;负责局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牵头抓总工作;抓好汽车南站、城西公交枢纽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人事科)、监察室、文明办、信息中心、工会、团委、妇委会、计生办、信访办、义桥矿管所、乡镇交通管理所。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稳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建:男,汉族,1968年10月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

张荣: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汶上邮政管理局局长。负责农村公路(桥梁)规划、建设、养护;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通扶贫、路长制、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质量执法、邮政管理、快递进村、汇鑫筑路工程公司方面的工作;负责邮政企业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地方铁路规划建设管理;联系县公路局。分管公路水运科、县乡公路管理处、养护科(料场)、公路质量监督站、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义能矿管所、工程质量执法中队。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稳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荣:女,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宾: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打非治违、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路政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河道采砂、成品油监管、应急队伍、应急物质保障、扫黑除恶、禁烧禁放、交通战备、港航方面的工作。分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治超办、治超站、交通战备办、港航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稳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刘宾:1980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李作群: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客运管理、货运管理、驾培管理、国三及以下车辆淘汰、城乡公交一体化、旅游包车、经济运行、疫情防控、新旧动能转换、运输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行业统计、行业教育培训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联系县汽车站、济宁交运集团汶上公交公司、宏盛公交公司、驰迅旅汽公司。分管运输管理科、客运所、驾培办、县为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唐阳矿管所。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稳定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作群:男,汉族,1974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曹倩茹:汶上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汶上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负责局纪检组工作,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曹倩茹:女,汉族,1975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永生:汶上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永生:男,汉族,1976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登军:男,汉族,中共党员,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履行县人社局党组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

李登军,男,汉族,1970年6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韩磊: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主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科(人事管理)、政策法规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社会保险信息中心、工会及群团工作。

韩磊,男,汉族,1972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霞: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主持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分管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科、统计信息科、工伤保险科;分管局老干部及计划生育工作。

李霞,女,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赵玉: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社会保险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县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工作、招商引资工作。

赵玉, 男,汉族,1969年5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李红星: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才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工资福利科、退休干部科、档案管理科及驻村联户工作。

李红星, 男,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马宏波: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科、信访科、基金管理科,协助韩磊同志分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马宏波, 男,汉族,1977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渠红燕:汶上县苑庄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渠红燕,女,汉族,198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付祥:汶上县苑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渠红燕同志抓好党委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财税、农村财务监管、审计、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付祥,男,汉族,199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马洪勇:汶上县苑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马洪勇同志分管交通、公路建设、教育、体育、金融、农电、供销、有线电视、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并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马洪勇,男,汉族,1978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杜广伟:汶上县苑庄镇副镇长;杜广伟同志分管科技、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外经外贸、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信访稳定、政协日常工作,并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杜广伟,男,汉族,1978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朱兴爱:汶上县苑庄镇副镇长;朱兴爱同志分管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朱兴爱,女,汉族,1980年9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续开航:汶上县苑庄镇副镇长;续开航同志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市场监管、双安双创、综合执法、停车场治理、砂石资源管理(地沙)、石材企业管理、镇驻地综合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做好建筑公司破产后续工作,并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续开航,男,汉族,1991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李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履行局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信访维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人事政工科、规划与财务科。

李伟,男,汉族,1978年5月生,山东汶上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雷照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督查考核、机要保密、招商引资、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项目谋划、对上争取、土壤环境、危险废物、生态创建、招投标领域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李伟同志分管财务科,分管办公室、党建科、工会、大气环境科、危废应急科、土壤科、生态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雷照明,男,汉族,1970年2月生,河南罗山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夏卫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高项目”、营商环境、环境影响评价、评审事务、审批大厅、从严治党、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分管监督管理科(行政许可科)、纪检监察室、科技辐射科、环境健康科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夏卫星,男,汉族,1970年4月生,山东汶上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张格平: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成员、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 负责宣教信息、意识形态、舆情管控、监管平台建设及管理、党建引领多网融合和排污许可等方面工作。协助李伟同志抓好政工人事政工科、干部队伍建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协助雷照明同志抓好党建科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分管局总量科、环境监管平台(网络信息科)、宣教科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张格平,男,汉族,1972年2月生,山东汶上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张涛:汶上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二级主办; 主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法制科、信访科工作。负责综合执法、信访维稳、舆情管控、联勤联动及环境安全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张涛,男,汉族,1969年9月生,山东汶上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苏州科技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田长征: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协调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指挥部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县“四减四增”管理办公室工作,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控工作。主持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日常性工作,分管环检线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田长征,男,汉族,1976年6月生,山东汶上人。2002年2月参加工作,200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张勇:济宁市汶上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协助张涛同志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张勇,男,汉族,1983年6月生,山东兖州人。2008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青岛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毕业,硕士学历。




张龙华:济宁市汶上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主持汶上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全面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水污染防治,负责环境监测、水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水环境科 ; 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张龙华,男,汉族,1977年6月生,山东汶上人。1999年2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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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宁:济宁市汶上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 牵头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大气环境质量、气候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大气环境科工作,协助雷照明同志分管大气科、危废应急科、土壤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大宁 ,男,汉族,1979年12月生,山东汶上人。2008年2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东大学生态学专业毕业,硕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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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磊: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赵洪磊,男,汉族,1980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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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芹: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科,协助赵洪磊同志分管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政工、清雪除冰、政务热线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梁爱芹,女,汉族,1973年3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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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型鹤: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环境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许可、国省道保洁、招商引资、停车场管理、餐饮油烟、渣土运输管理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型鹤,男,汉族,1979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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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跃东: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分管园林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工会。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市防汛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殷跃东,男,汉族,1980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冯成利: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经费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冯成利,男,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刘明静:汶上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协助冯成利同志管理县财政局日常工作,分管预算科、国库科、法规税政科、地方税收保障办公室、财政保障中心地方收入事务科、机关党建科(人事科)、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妇女和团委工作。全面落实国资国企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刘明静,女,汉族,1979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灿国: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保科、财政监督办公室(会计科)、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县财政局机关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刘灿国,男,汉族,1970年5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于俊玲: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政法科、工商贸易科、综合科、金融科、财政保障中心、工会和计划生育工作。


于俊玲,女,汉族,1972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赵建生同志,主持县医保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科。

赵建生,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震同志,协助赵建生同志分管财务、办公室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待遇保障、党建人事、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群众满意度、纪检监察、招商引资、三争工作、信息宣传、慢性病鉴定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会、医保基金征缴等方面工作。分管待遇保障、政策法规(党建人事)科、慢性病鉴定科、工会、基金征缴科、综合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震,男,汉族,1976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宏彬同志,负责医保经办、统计信息、医药服务、医药价格和采购等方面工作。分管医药服务科、统计信息科、医保综合窗口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宏彬,男,汉族,1969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利燕同志,负责医疗费用稽核、医保智能监控审核、医保基金监管、意外伤害认证、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居民、职工医疗费用结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长期护理保险结算、医疗救助、离休人员医疗待遇等工作,分管基金监管科(医疗稽查科)、意外伤害科、居民医保科(医疗救助科)、职工医保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利燕,女,汉族,1983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洪国: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财务审计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洪国,男,汉族,1977年5月生人, 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尹训伟: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制造业强县工作指挥部、消费品产业发展、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等工作。分管县产业集群发展中心、消费品产业科、装备产业科。负责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尹训伟,男,汉族,1972年10月生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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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轩: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双招双引、工会、中小企业、信访稳定、企业破产、食盐专营管理、无线电管理、人民武装、物业等工作。分管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建科、政策法规科(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中小企业科(挂创新创业指导科牌子、盐业科牌子)、服务体系建设科(挂融资促进科牌子)。负责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庆轩,男,汉族,1975年3月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肖汝良: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绩效考核、意识形态、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机关运转、经济运行、“三重”工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研究与对上争取、企业主体培育、技术改造、信息产业发展、新基建、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分管县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运行监测协调科、规划与技术改造科、工业互联网科、绿色发展推进科。负责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肖汝良,男,汉族,1980年2月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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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企业家队伍建设、绿色化工产业发展及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建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业企业环保、安全生产、双拥、精神文明、驻村帮扶、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建议提案办理、放管服、扶贫、创城等工作。分管人事科、科技科、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原材料产业科、化工产业科。负责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进,男,汉族,1983年11月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颜丙生同志:杨店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

颜丙生, 男,198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



郭文杰同志:杨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收、村财镇管、审计、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郭文杰,男,198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研究生。



刘伟同志: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为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老体协、老龄办、科协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大办、人社所、医保站、退役军人事务站、为民服务中心、老体协办、老龄办、科协办。

刘伟:男,1976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


信敬鹏同志:党委副书记;主持镇政协全面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室、党建、宣传文化、基层组织建设、驻村联户、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群团、旅游、广播电视、工会、统战、民族、宗教、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政法、司法、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政务热线、信访稳定、群众满意度、绩效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信访办、政协办、文化站、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统战办、综治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法庭。

信敬鹏 ,男,198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青岛大学。



吕修红同志:党委党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村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城乡环卫一体化、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公路、交通、人居环境整治、林业、联系张保庄铁矿和杨店铁矿有关事宜等方面工作,分管村镇建设办、环卫所、交管所、自然资源郭仓事务中心、林业站。

吕修红,女,1977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



唐宏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政务督查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委办、纪检监察室、督查考核办。

唐宏, 男,1978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农业大学。



王琛同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人民武装、党建、组织、编制、人事、人才、史志、人民武装、驻村联户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办、人武部。

王琛,男,199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曲阜师范大学。


宋翠翠同志:人大副主席;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应急办、环保站。

宋翠翠, 女,1987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科技大学。



赵爱红同志:人大副主席;负责宣传、文化、旅游、人大、家风家训教育馆、汶上县第一个党支部纪念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馆的日常管理和接待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宣传办、文化站。

赵爱红,女,198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临沂师范学院。



刘俊祥同志:副镇长;负责改革、政务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满意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改革办、综治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刘俊祥,男,198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农业大学。


向修波同志:副镇长;负责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水利站、农办、农机站、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渔林场、乡村振兴办、农电站。

向修波,男,1978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



黄金星同志:副镇长;负责双招双引、发展和改革、向上争取、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金融、投资促进、粮食、能源、煤炭、统计、科技、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贸办、统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

黄金星,男,198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济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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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娟同志:汶上县政协副主席、汶上县司法局局长; 主持县司法局全面业务工作,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和县司法局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装备财务保障科、改革办。联系郭仓司法所、康驿司法所、次邱司法所。

赵娟:女,汉族,1976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九三学社。

李海滨同志:汶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全面负责县司法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工作,分管机关党建科(人事科)、工会、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汶上司法所、中都司法所、义桥司法所。

李海滨 :男,汉族,1980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杨尊振同志:汶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汶上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行政复议及应诉科(对外使用汶上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名称)。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寅寺司法所、郭楼司法所、杨店司法所。

杨尊振:男,汉族,1973年6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晁瑞莲同志:汶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及局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南站街道司法所、南旺司法所、刘楼司法所。

晁瑞莲 女,汉族,1981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宋文同志:汶上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主持政治处全面工作, 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协助赵娟同志分管办公室、改革办及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军屯司法所、白石司法所、苑庄司法所。

宋文 男,汉族,1975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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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华飞 :汶上县郭楼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董华飞,男,汉族,1988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杨姗姗:汶上县郭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董华飞同志抓好镇党委全面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全面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财政、税收、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杨姗姗,女,汉族,1989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吕延春:汶上县郭楼镇一级主任科员;分管供销、通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民政、残疾人事业、美丽乡村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吕延春,男,汉族,1969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谭万海:汶上县郭楼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老体协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做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谭万海,男,汉族,1975年6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徐喆:汶上县郭楼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董华飞同志抓好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政办、经济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商务、统计、乡村振兴、督查考核、改革、政法、司法、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政协方面的工作。

徐喆,男,汉族,1984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辛培玺:汶上县郭楼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监管、人才引进、信访维稳、宣传文化、网络舆情处置、社会治理中心、群团、编制、老干、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等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辛培玺,男,汉族,1985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董兴爱:汶上县郭楼镇二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体育、农业、农机、畜牧、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气象、粮食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董兴爱,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陈志强:汶上县郭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矿区协调工作,牵头做好社区建设管理、村镇建设、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陈志强,男,汉族,1976年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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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桂芝:汶上县郭楼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做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曹桂芝,女,汉族,1976年8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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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祥生:汶上县郭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人民武装, 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张祥生,男,汉族,1991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张瑞芝:汶上县郭楼镇人大副主席;分管卫生健康、网格化工作,协助谭万海同志抓好人大、老体协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张瑞芝,女,汉族,1976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何雷:汶上县郭楼镇人大副主席;分管村镇建设、公路、交通、邮政、政府协税、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协助谭万海同志抓好人大工作,负责联系粮煤中心方面的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何雷,男,汉族,1976年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陈俊泽:汶上县郭楼镇副镇长;分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电力保障,负责联系交通安全委员会方面的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陈俊泽,男,汉族,1990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张映胜:汶上县郭楼镇副镇长;分管老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徐喆同志抓好政法、司法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张映胜,男,汉族,1986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孙腾:汶上县郭楼镇副镇长;分管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

孙腾,男,汉族,1992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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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林:汶上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水务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安全环保和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汪林,男,汉族,1978年8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研究生,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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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相伟:汶上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河湖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安全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安全环保、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等工作,统筹抓好城乡供水排水、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水权水价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农业开发、水旱灾害防御、水务综合执法、扫黑除恶、南水北调、水利移民、科技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张相伟,男,汉族,1976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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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汶上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安全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意识形态、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党务政务公开、保密机要、纪检监察、信息宣传、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统筹抓好规划设计、勘测设计、水务统计、招商引资、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项目审计、业务技术审核把关、农民工工资、工会、驻村联户、新闻发布、群团、统战、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刘明,男,汉族,1984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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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学良: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局全面工作,履行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庞学良,男,汉族,1978年10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宜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庞学良同志抓好局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发展规划、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营商环境、对口支援、经济合作、财金经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车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节能、能源、环保、安全生产、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综合规划科、财政金融与经贸科、资源环境和能源节约科、能源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国防动员科、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人防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王宜涛,男,汉族,1973年3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朱绍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党建、人事、老干部管理服务、结对帮扶、价格管理、成本调查监审(收费管理)、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处、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等方面的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人事科、价格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认定科、价格监测科、成本调查科、县价格事务服务中心。

朱绍林,男,汉族,1968年8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王永军:党组成员、县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负责经济运行、工业和高新技术、固定资产投资、对上争取、社会事业、农村经济、动能转换、四新经济、评估督导、服务业、军民融合、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县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科和农村经济科、服务业发展科、动能转换科。

王永军,男,汉族,1980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徐燕同志:汶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委书记,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履行局党组抓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徐燕,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于兵同志:汶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疾控中心主任,主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县第三人民医院。

于兵,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刘洪峰同志:汶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主任,主持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医政医管、基层卫生、中医药管理、医保工作。分管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县第二人民医院。

刘洪峰,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荣鹏同志:汶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主持县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系沟通工作。联系白石医院。

荣鹏,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赵猛同志:汶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财务、资产管理、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技教育、统战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县人民医院。

赵猛,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伊凯同志:汶上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疫情防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分管疾控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疫情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县中医院。

伊凯,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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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君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县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秘书科、党建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县政府督查室、保障办、“一次办好”监督指导科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房体建同志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朱文君 ,男,汉族,1979年1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杨效伟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县大数据中心、机关综合保障中心、文电科、地方金融监管科、政务公开办公室、县政府值班室、外事委员会办公室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杨效伟,男,汉族,1978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辛衍青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县政府调查研究中心、县政府政策研究室、信息舆情科、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科、工会、妇女及群团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辛衍青,男,汉族,1977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一、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担保、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全县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农药、渔业苗种、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对畜禽屠宰进行监督。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监督动物卫生,组织、监督农业植物、水生植物和动物防疫检疫,承担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并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引领区。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外的水果,下同)、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种植养殖等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农药、职责范围内的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畜禽、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屠宰环节(含生猪定点屠宰)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过程畜禽疫病防控,加强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畜禽疫病防控,避免疫病传播、流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 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县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落实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 关于野生动物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4.关于船舶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5.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著作权、广播影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七)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儒学文化传承创新工程。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我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文化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新闻出版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负责县内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县内世界人文、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三)研究处理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指导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审核、管理在汶上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管理文物保护和相关项目建设经费,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加强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国际市场推广,推动汶上文化走出去。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汶上文化交流与传播,稳步提升汶上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和汶上文化软实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整合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活力。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负责汇总分析通过信访渠道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信访局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者协调处理。

(五)向有关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部门转送、交办和督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县委、县政府批转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七)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维护信访秩序。指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对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县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有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备案、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备案。建立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照权限,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汶上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县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县级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依职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和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质量共治和品牌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深化标准化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支撑推动质量强县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全县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全县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5.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理顺职责关系,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高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水平。

6.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利用程度,对政府掌握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除涉及国家经济技术安全的以外,逐步免费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开放。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便利集约高效。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康驿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科技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战略性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市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三)负责制定县级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基地计划。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八)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大学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建设。

(十)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出国(境)培训政策计划和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一)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拟订国(境)外专家来我县定居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九)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我县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县科技局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制定。

乡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汶上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汶上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牌子。

第三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并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业遗迹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地管理,指导县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草原(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县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

(十六)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七)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县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职能转变

1.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3.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切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宏观性、前瞻性研究,突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发展引领、宏观调控、过程管控作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的组织研究、编制协调、审查报批工作机制,提升区域整体发展品质和规划设计水平。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县水务局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放《采砂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

2.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理《取水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证》。

3.关于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实施监测。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协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和共享地下水监测信息。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应急局负责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县生态环境部门、县应急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关于采空区治理。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应急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煤矿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

6.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森林公安主管部门承担森林和草原(地)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汛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负责县管强排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7.关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含干果和管辖范围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8.关于野生动物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9.关于批后管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第四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值班、安全、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网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挂机关党建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权属纠纷。

(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按照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资产。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及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管理、监督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和开发,负责全县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维护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前期论证和大型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负责城区特定范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城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区重大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村镇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负责全县村镇规划与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村镇规划的评估、编制、备案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等工作。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汶上县绿化工作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工程。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承担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与地质勘查管理科。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地质材料汇交、保管、利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二)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公园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十三)测绘地理信息科。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统筹全县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拍摄影、卫星遥感、测绘信息标准化和全县测绘活动、质量。组织指导全县基础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和资格管理、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丧失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四)执法督察科(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卫片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理全县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促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第五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汶上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汶上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牌子。

第三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规定,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编制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空间规划的内容。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林业、湿地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并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依法进行矿业权管理。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业遗迹保护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地管理,指导县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草原(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湿地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

(十四)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全县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者采集、驯养繁殖或者培植、经营利用。

(十六)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地图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七)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测和管理,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县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十九)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职能转变

1.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3.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切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宏观性、前瞻性研究,突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发展引领、宏观调控、过程管控作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的组织研究、编制协调、审查报批工作机制,提升区域整体发展品质和规划设计水平。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县水务局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放《采砂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

2.关于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理《取水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证》。

3.关于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实施监测。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协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和共享地下水监测信息。

4.关于矿井关闭监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应急局负责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县生态环境部门、县应急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关于采空区治理。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应急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煤矿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

6.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森林公安主管部门承担森林和草原(地)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汛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负责县管强排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县水务局负责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7.关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含干果和管辖范围的水果,下同)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8.关于野生动物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9.关于批后管理。县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第四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值班、安全、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网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挂机关党建科牌子)。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权属纠纷。

(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按照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资产。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及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管理、监督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和开发,负责全县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维护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前期论证和大型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负责城区特定范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城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区重大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村镇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负责全县村镇规划与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村镇规划的评估、编制、备案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等工作。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汶上县绿化工作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工程。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承担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与地质勘查管理科。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地质材料汇交、保管、利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二)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公园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十三)测绘地理信息科。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统筹全县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拍摄影、卫星遥感、测绘信息标准化和全县测绘活动、质量。组织指导全县基础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和资格管理、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丧失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十四)执法督察科(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卫片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理全县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促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第五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是汶上县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体育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和教练员建设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统筹规划中小学校布局。

(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九)负责全县中等以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育和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竞争力强的体育项目,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做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全县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五)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牵头拟订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十)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体推动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加强与驻济、驻汶部队的协调。

(十四)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五)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方面的职责分工。县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系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 务全县供销系统发展和改革。

(二) 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 系、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指导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 信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 负责全县供销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发展社有企业,推进联合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 业科技服务,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四) 按照政府授权和职责分工,对棉花等重要农产品、农 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进行 组织、协调和管理。

(五) 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以管资 本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 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管理所属企业单 位;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教 育培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

(七)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等;依法处置骚乱、群体性闹事、非法游行、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和治安事故;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等工作;负责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受理公民因私出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 纠正、处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审验工作。

(七)指导本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县毒品案件的侦查、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县禁毒警务合作;协助有关乡镇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组织全县禁种铲毒工作;依法责令吸毒人员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登记和管理;指导并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渠道的查处,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十)掌握全县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动态,与县食品药品与环保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协调全县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参与区域性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侦办上级交办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大要案件。

(十一)依法承担对刑事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收押监管、执行刑罚和治安拘留人员的入所执行工作;负责对犯罪少年收容教养的呈报、投送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领导人、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公安科技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为案件侦破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抓好公安队伍管理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十七)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监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对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十八)领导和管理列入县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和阶段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测绘、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中介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产交易、安全鉴定、房产权属登记和产籍管理、住房置业担保、商品房销(预)售登记管理工作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四、承担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全县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编制发布地方材料价格信息;负责工程建设地方补充定额的审核报批;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总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统筹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材使用领域的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建材使用监管职责;负责对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用道路、管网配套、路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河道管理和城市防汛工作;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七、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环境艺术、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指导全国重点镇和省、市级中心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组织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报批,受理工程质量问题投诉;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负责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建筑企业安全资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城镇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配合推进城镇垃圾处理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完善和实施;负责县城各项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做好县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汶上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村(居)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县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委统战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民族宗教团体登记管理。县委统战部负责民族宗教团体业务管理。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后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县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权限核准和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以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审核、管理全县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十一)负责全县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发展汶上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汶上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三)管理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汶上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产业招商,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各镇街、园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全县经济开发区等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推进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组织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县管功能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县管功能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本县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和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以及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县管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受县政府委托或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县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市驻汶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类、安全生产类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承担县属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配合做好辖区内省、市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缩短审批时限,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属地、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监督。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惩戒和激励制度。

3. 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森林公安主管部门承担森林和草原(地)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防汛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负责县管强排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关于县级救灾物资管理。县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权限组织实施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 关于采空区治理。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应急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目前正在生产的煤矿企业形成的采空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牵头,督促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制定并落实治理方案。

4. 关于矿井关闭监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应急局负责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县生态环境部门、县应急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能源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 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县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按权限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港口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和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6. 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7. 关于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域分工:码头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港区内仅与危险化学品码头相连的储罐部分、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和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安全监管;在港区内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以及相连储罐、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含专门从事仓储经营)企业的储罐等仓储设施、在港区陆上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分工: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作业,以及在港区内用于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仓储设施,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含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经营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县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县政府批准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运输、国土规划、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对相应的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负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五)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八)负责县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规范县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全县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标准化。

(九)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十一)负责受理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为民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和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对接、管理和维护。


(三)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四)参与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


(五)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


(六)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七)负责协助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记录、共享和应用工作,按要求实现与上级、本级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支持。


(八)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活动的保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 开展境内招商引资工作业务指导,为全县招商引资工 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二) 研究全县主导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招商对 策建议。

(三) 承担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统计汇总,重大招商引 资项目的包装推介及全县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四) 承担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 招商引资工作。

(五) 承担全县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 大招商引资活动。


县审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者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镇(街)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镇(街)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对县级重大项目进行稽查。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进行检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对农村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抓好本系统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法规。拟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县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县铁路公路水路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承担县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

(七)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布局规划,组织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八)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切实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理念,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便民化服务,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十六)有关责任分工。

1.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县水务局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放《采砂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

2.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技术条件,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标识、标牌,施划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依法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做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开展校车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校车行驶路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域分工:码头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港区内仅与危险化学品码头相连的储罐部分、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和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安全监管;在港区内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以及相连储罐、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含专门从事仓储经营)企业的储罐等仓储设施、在港区陆上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分工: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作业,以及在港区内用于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仓储设施,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含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经营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

4.关于危险化学品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资格认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港口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认可。县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和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公安局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5.关于成品油监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6.关于船舶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完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协作配合机制,做好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航行的其他船舶及这一水域内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上级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开发政策,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全县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二)与县科技局(挂县外专局牌子)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挂县外专局牌子)制定外国人来我县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县科技局(挂县外专局牌子)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科技局(挂县外专局牌子)制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汶上县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汶上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辖区内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汶上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汶上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工湿地建设及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资源(含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汶上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汶上县环境在线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汶上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九)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汶上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 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 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编制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政府确定的市容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容环卫 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 划,协调解决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市政设施相关建 设项目的规划制订、方案审查、竣工和验收移交工作;承担市容 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综合维护管理职责;组织 实施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性、恢复性 等维修和改造出新、整治及应急抢险项目。

(三) 承担城市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职责。依据国家和省、 市有关法规和规章,拟订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 督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对损害城市 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实施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发布的广 告)经营权的有偿出让;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在城市建 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及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许可等的现场勘验;负责城区景观灯 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 和规章,拟订环卫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 市环卫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负责环 卫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县级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 和检查;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 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五) 承担市政管理职责。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和规 章,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市政维护养护投资计划;拟订市政管理制度规定、行业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防汛强排泵站、路灯等市 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安全和管理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梁、 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市政 设施建设类审批的现场勘验。

(六)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 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城市各类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 管理,参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 审核、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 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管理;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 负责县级园林绿化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根据行政审批 部门需要,参与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的现场勘验。

(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指导、 监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要案件的查处 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

(八) 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统一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运行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综合行政执法 和城市管理评估办法并钼织实施,通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综 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监督、调度、检查和评估;负责 组织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 作。

(九)行使城市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 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 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 城区范围内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 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 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 罚权,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 体物料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 行驶,或者未采取严密篷盖、封闭、冲洗喷淋等相关措施,防止 物料泄漏、遗撒、飞扬或者轮胎带泥行驶等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 权。

(十二)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 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 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 的行政处罚杈U

(十四)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县级资金 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

(十五)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行 政应诉。

(十六)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城市环境 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的职责。

(十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 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 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汶上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汶上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汶上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县财政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负责全县税收政策管理和法治财政建设,拟订县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县税收保障机制。

(六)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县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八)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九)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县级国有企业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拟订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确定负责人薪酬和奖惩。

(十一)负责拟订优化县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县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和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负责县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监督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工作,监测县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对国有资产流失或有关事项实施稽查。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依法对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县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四)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五)负责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拟订全县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七)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八)负责住房资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资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九)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贯彻执行全市支付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全县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省内外合作交流。


汶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协调解决全县现代化工业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提出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意见。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拟订全县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品牌建设。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全县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行业发展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全县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全县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全县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八)研究提出全县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县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加快全县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全县企业信息化建设。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全县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全县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三)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无线电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拟订我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十四)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变政府职能。

1.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2.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3.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环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电动汽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拟订我县相关规划、政策,指导我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2.与县大数据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3.关于成品油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县发展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

4.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进出口以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炸物品。

5. 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政策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签署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汶上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汶上县委、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汶上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汶发〔2019〕26号),制定本规定。

汶上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汶上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南水北调局)牌子。

县水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水务政策,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供水和村镇节水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务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县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务设施、大汶河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骨干排水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配合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工程验收及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全县供水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供水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公用供水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和农村排水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配合做好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督;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和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监督实施。

(十二)负责协调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并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三)负责全县水务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务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水文工作。

(十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县水务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落实城市建设相关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发布水环境信息,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协调工作;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湖污染防控,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两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3.关于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对地下水实施监测。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协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监测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县生态环境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建立完善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和共享地下水监测信息。

4.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铁路桥梁安全进行监管。县水务局负责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发放《采砂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根据《采砂许可证》和相关规定发放《采矿许可证》。

5.关于自然灾害防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县森林公安主管部门承担森林和草原(地)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城市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河道的汛期排水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汛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汛预案有序进行各项救助工作;负责县管强排泵站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汶上县支行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综合交通运输、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研判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并协调实施,协调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牵头推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地区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与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点区域和服务业人才工程和人才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综合指导重点区域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重点区域规划实施、产业布局、发展资金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负责推进实施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研究提出全县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并协调组织实施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总体方案、实施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力布局、重点产业发展,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调度“四新四化”重点项目,协调解决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县招标投标的政府规章草案,做好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十四)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工作规划、价格政策和价格改革方案,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权限和程序,拟订全县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目录。按照权限和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县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价格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县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对口支援协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全县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商品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全县粮棉储备体系建设,选定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提出县级储备粮棉的规模、总体布局、动用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研究提出全县有关能源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参与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核电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关键设备研发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点示范工程,负责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全县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能源保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和压煤建筑物搬迁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负责能源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县际以及境外能源开发利用。

(十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九)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相关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省、市并拟定全县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汶上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县委以及县委部门、外县(市、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履行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六)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九)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分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承接市政务服务热线、O2O服务管理平台、《县长信箱》来电来件的办理。

(十四)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负责制定并督促落实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以及规定。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方案的贯彻实施。负责推进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做好县政府网站运维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大数据发展规划、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和项目督导。

(十七)承担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十九)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归口管理全县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的有关工作,拟订外事工作的制度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

(二十)领导和管理县信访局。

(二十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引导,组织推动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行为,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信息化工作。县网信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镇街、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信息安全整体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2.关于电子政务工作。县网信办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县委办公室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制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与对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135;0537-7282665

机关党建科(挂人事科牌子)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参与农业劳模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2196

法规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

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工作,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监管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2660

开展全县农业农村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县乡农村综合改革。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全县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办公电话

0537-7282682

发展规划科(挂县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开展乡村振兴典型示范工作。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办公电话

05437-7283296

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拟订促进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国有农垦单位的改革与管理,承担农垦项目申报、实施和农垦经济统计汇总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提出全县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以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2637

科技教育科(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承担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县农业专家顾问团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2635

种植业管理科(挂农药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有关工作,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食用菌种、蚕种的监督管理以及肥料、农用膜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指导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承担农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2662

畜牧兽医科(挂渔业渔政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渔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保工作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办公电话

0537-7283216

农田建设管理科(挂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县世界银行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县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机械支持和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研发创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承担世界银行项目有关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2186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12015

机关党建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行业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14636

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专项经费。


办公电话:0537-7223510

公共文化服务艺术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全县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各类职业剧团、演艺剧场、公共美术馆的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12539

产业发展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监测全县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19756

资源开发与市场推广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汶上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以及品牌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文化和旅游营销活动。开展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相关法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政策。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0537-7219756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监管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安全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扫黄打非”工作。承担汶上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和组织协调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办公电话:0537-7234108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组织对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组织指导全县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工作。承担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制、发行工作。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及新兴印刷业发展。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涉外以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承担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管工作,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20089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审核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依法负责全县博物馆的设立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流散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出入境,代表国家文物进出境监管机构鉴定流通文物、进出境文物、刑事文物,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审核重要文物的购销、交换和征调,负责全县文物出入境展览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安全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20089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管理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组织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审核、申报、管理县级以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统筹指导县级以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指导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考古遗址公园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审核、管理在汶上境内和水域进行的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指导、检查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


办公电话:0537-7220089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文物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

(一)宣传国家、省、济宁市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县文物的调查、抢救、发掘、征集、整理、展示、研究、利用、宣传工作。

(三)负责做好全县文物普查、文物保护规划、文物资料整理和建档、文物内涵挖掘等工作。

(四)研究、保护、管理贾柏遗址、大运河南旺枢纽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文物考古调查、抢救清理发掘工作;承担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方案评估工作。

(六)承担全县文物保护工程推进实施、质量监督和验收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全县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工作。

(八)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搅拌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7223507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中段创业大厦10楼

汶上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社会教育、大众科普资料的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县级层面文化宣传和文艺活动。

(二)指导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提供相关辅导培训,组织策划全县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指导搭建文化宣传平台;举办各类艺术精品展览、展演及推荐参加各级评比、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艺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县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文献信息咨询服务,为社会组织、公众提供文献信息借阅服务和参考咨询服务。

(四)承担全县书法、美术、摄影研究工作,开展书法、美术、摄影精品创作和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书法、美术、摄影艺术教育培训活动等。

(五)承担县图书馆、县文化馆、中都博物馆日常开放工作。

(六)负责中都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展览;征集、保管、保护、研究标本文献、艺术品;开展社会教育和文化交流活动;传播和弘扬历史、科学、文化和艺术知识。

(七)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7217279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市政路与普陀山路交叉口

汶上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受理对文化旅游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印象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盗版侵权行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县性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五)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六)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7222969 0537-7282539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中段创业大厦8楼

汶上县山东梆子传承中心

主要职责:

保护、传承山东梆子,承担各类演出及“送戏下乡”工作。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市政路与普陀山路交叉口


内设科室

办公室(加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驻村联户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政工、计生服务、文明创建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032

督查督办

主要职责: 承把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处理中央、省、市联席会议交办事项。负 县委、县政府批转信访事项和市交办到市赴省进京信访案件、进京非正常上访、“三 三分离”信访事项等重点信访案件,以及信访积案处理化解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使用。督促检查全县信访法规贯彻执行和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办公电话 0537- 6629 11 6

复查宣教

主要职责: 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和听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应当由县政府受理的复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应当由县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事项的听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信访事项复查和证工作。负责初信初访办理情况及办结率的督促检查,对初信初访已办结不服处理意见的信访人,依法引导其逃入复资程序,承把杯办具级领导接访案件,督导检查乡镇 ( 街道 ) 、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接访处访工作职责。承担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基层基础建设职责。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承担检查指导信访“双教育双规范”职责 负责党内文件办理和管理。负责文电收发、机要、印鉴管理、档案资料、报刊信函收发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办公电话 0537- 6629116

★★★★★★★★★★

所属事业单位

综合科(挂法规宣教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中心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 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负责中心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释法解疑 ; 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事项 ; 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 参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协调,为解决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提供法律依据 : 审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意见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复查意见 ; 研究复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政策或改进工作的建议。

办公电话 0537- 7212032

办公地址: 汶上县广场路 769

网信科

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来信(含传真、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客户端等渠道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和省、市转送、交办的来信及网上信访事项。向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信及网上信访事项。综合反映来信、网上信访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征集、汇总、分析社会各界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办信、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8255

办公地址: 汶上县广场路 769

群众来访接待科

主要职责: 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登记、咨询、引导等服务。负责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公开接访的事务性工作。对省、市信访局移交转送给我县的信访人员,承担接待并协调责任单位做好疏导教育和化解稳控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进行交办、跟踪督办、结案上报;协调处理来访中的疑难问题,承担协调重大、异常上访或大规模集体上访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做好督促落实 ; 负责来访案件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定期通报上访情况;负责排查异常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隐患;负责对全县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来访接待、来访事项办理的卷宗归档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8355

办公地址: 汶上县广场路 769

矛盾纠纷化解协调科

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中心信访、调解、诉讼联动工作机制,协调相关单位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 务。

办公电话 0537- 6629116

办公地址: 汶上县广场路 769

来访事项回访科科

主要职责: 负责群众来访、领导接访等事项及矛盾纠纷化解情况的回访、督办、协调等工作,对承办单位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 对群众反复来访、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机构重点督办。

办公电话 0537- 6629116

办公地址: 汶上县广场路 769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食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拟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861

机关党建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66669

人事科

主要职责: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318209

新闻宣传和规划科

主要职责: 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66667

财务和装备科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拟定全县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318210

法规科

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规定、措施、规范性文件等。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或者跨区域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318211

登记服务和信用监管科(挂中共汶上县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委员会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出质登记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上级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出质登记,外商企业档案管理以及有关省局、市局委托的工业产品行政许可的受理。承担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拟定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协调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局登记企业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方面行为。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负责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县个体私营企业党委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318219

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组织指导对全县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办公电话: 0537-3266668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21279

广告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 拟定全县广告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1039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 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汶上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 0537-3231285、0537-7022092

食品抽检和协调科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 食安山东 、国家级、省级、市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办公电话: 0537-3266282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 分析掌握全县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小作坊、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办公电话: 0537-3231287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主要职责: 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全县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1288

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 依职责负责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组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的处置。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承担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实施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依职责负责全县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3231297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 依职责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3231286

知识产权科

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担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拟定全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专利奖评选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商标专利质押、转让等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3182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3231292

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科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拟订全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县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举办者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3231290

质量技术监督科

主要职责: 拟定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承担县级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3231259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开发区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职责。在辖区内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授权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负责辖区内产品安全质量和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以及其他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建立重点企业质量安全信息档案。协助有关科室,相关检测检验机构做好产品(含食品、药品、特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量器具检定和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管理辖区内的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查处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商标、广告、合同、拍卖等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6020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 ) 承担本系统电子政务外网信息采集、安全等级保护、个性化业务平台建设、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维护等工作。

( ) 承担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动态监测、信息收集分析工作。

( ) 承担市场监管综合统计和规划等事务性工作。

( ) 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法律、融资、人才交流等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

( ) 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系统下属各类协会的管理服务工作。

( ) 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事务性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 ) 受理市场监管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 ) 负责网络交易运行情况监测、评估与风险防范 ; 协助规范管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 , 为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 ) 承担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 ) 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管方面的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 十一 ) 承担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3266196

办公地址:汶上县政和路开元大厦

汶上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

( ) 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

( ) 开展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承担全县知识产权战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相关工作 ; 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 ) 承担全县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分析、利用、传播工作。

( ) 承担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等工作。

( ) 承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

( ) 承担知识产权法律和维权服务等相关工作。

( ) 承担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10- 3318212

办公地址:汶上县政和路开元大厦

汶上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 ) 制定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 依法查处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 ; 依法查处违反纤维制品、特种设备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违法行为。

( ) 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价格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 依法查处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计量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 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 ) 依法查处食品 ( 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 ) 、药品 ( 含中药、民族药 ) 、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盐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 依法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及相关执法工作 ; 依法查处商业贿赂、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经济违法案件 ; 依法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反登记法规、广告、消费者权益、合同、网络交易等法律法规违法行为 ; 负责拍卖业违法行为、商业特许经营违法行为查处。

( ) 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 ; 负责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查处。

( ) 配合国家、省、市反垄断调查工作,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由县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 ) 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提请各类案上的查处、交办、督办工作。

( ) 组织协调相关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统筹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

( 十一 ) 依法指导下级部门案件查处等相关业务工作。

( 十二 ) 负责受理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 十三 ) 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3231275 3231271 3318216

办公地址:汶上县明星路西、政和路南

汶上县质量计量检定测试中心

主要职责:

( ) 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承担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校准工作。

( ) 开展计量相关科学技术和检测方法研究及应用工作。

( ) 承担检验检测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环境保护等工作。

( ) 承担汶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3231281

办公地址:汶上县明星路西侧、政和路以南


内设科室

党政办

主要职责:承担汶上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次邱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 7311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4808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3222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3088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3263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 7275188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361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5188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3149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 7276077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 7275998


内设科室

党政办

主要职责: 承担康驿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康驿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13410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25613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25683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25652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25634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 处理等公 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 6525634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25633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30315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25625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 6525624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 6525620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价和管理。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731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主要职责: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宣传、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县科技计划布局。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县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国家和省、市、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奖励,承担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2658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承担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县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实施意见,提出全县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布局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我县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协调工作。提出县重点实验室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实施县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169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推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农业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农村与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与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申报和管理省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项目,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区域内国家、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731

科技人才合作与外国专家服务科

主要职责: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出国(境)培训政策计划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协助申办有关科技团组出国事项。负责拟订全县国(境)内外科技合作。

办公电话 0537-7222658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开展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研究和政策宣传。

(二)承担全县科技型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面向全县开展企业创新发展服务。

(三)承担全县科技计划、创新平台、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县科技信息交流、科技会展等服务工作。

(五)承担科技信息搜集、整理、研究工作;负责建设、管理县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科技信息、科技查新、科技报告等服务。

(六)承担县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1169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创业大厦 806 办公室

汶上县科技人才合作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

(一)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政策研究。

(二)为相关部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技术项目引进提供服务。

(三)举办国际人才、海归人才交流联谊活动,开展科技人才对外交往、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

(四)负责国际人才交流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承担县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22658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创业大厦 815 办公室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军屯乡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 军屯乡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15192436900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15315189313

经济发展办公室 ( 财政办公室 )

主要职责: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13665478518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15064712747

社会稳定办公室 ( 应急管理办公室 )

主要职责: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13792328898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

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15106376255/15153783332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突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 ; 代表南站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15106707996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1379234028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军屯乡经济开发区 00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1520547767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军屯乡经济开发区 001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13668679358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军屯乡经济开发区 001

为民服务中心 (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

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15953734563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军屯乡经济开发区 001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1835372215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军屯乡经济开发区 001


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综合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值班、安全、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网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057

人事科(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06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11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主要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19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权属纠纷。

办公电话 0537-7212057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主要职责: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按照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资产。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及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管理、监督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和开发,负责全县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办公电话 0537-7230009

国土空间规划科

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维护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前期论证和大型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负责城区特定范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城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区重大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村镇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负责全县村镇规划与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村镇规划的评估、编制、备案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16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20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汶上县绿化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工程。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承担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和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08

耕地保护监督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办公电话 0537-7232017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与地质勘查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重大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地质材料汇交、保管、利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13

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公园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办公电话 0537-7232030

测绘地理信息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统筹全县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拍摄影、卫星遥感、测绘信息标准化和全县测绘活动、质量。组织指导全县基础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和资格管理、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丧失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726

执法督察科(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根据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卫片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理全县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促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办公电话 0537-7236729

★★★★★★★★★★

所属事业单位

县规划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配合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为自然资源规划地方标准和导则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 参与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承担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事务性工作,做好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技术指导服务,配合组织协调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核、报批工作,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三) 承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的规划咨询服务工作,提出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意见建议。参与县级有关重大项目前期咨询论证、方案征集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四) 承担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审定、公示、成果备案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城乡发展工作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85529

办公地址:汶上县创业大厦 5楼

县土地 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开展土地储备状况调查、分析工作。

(二)承担县辖区存量土地和增量土地收储置换及土地储备前期整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纳入县级政府储备土地的管护、前期开发事务工作。

(三)承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运行相关事务性工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转让、出租等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四)承担土地交易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事务工作;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供技术支撑。

(五)承担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和使用、收支项目预决算编制、储备土地成本核算及土地储备项目审计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收缴事务工作。

(六)负责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事务工作;承担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分析、评价工作。

(七)承担土地利用条件改变、县属改制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县辖区国有建设用地地租收缴事务工作。

(八)参与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九)参与编制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规划,承担采煤塌陷地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承担耕地保护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一)承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057

办公地址:县中都街道圣泽大街东段华翔热力公司东

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承担林业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工作。

(二)为全县林业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草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承担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等事务性工作;为森林培育、营林质量监督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为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五)为全县古树名木、珍稀树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国有苗圃、良种基地、森林公园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产业发展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相关事务工作;为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疫病防控和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七)承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057

办公地址:县中都街道圣泽大街东段华翔热力公司东

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不动产登记有关制度、标准、规范等,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技术支撑和辅助工作。

(二)承办全县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

(三)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事务工作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服务工作。

(四)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权属及其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归档、保管等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五)承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800

办公地址:新世纪大道 99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南旺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上级和南旺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15410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907129

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155876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59567

社会稳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7156363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0537-7154101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突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南旺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0537-7156378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907156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156216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南旺镇政府驻地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156378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南旺镇政府驻地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0537-7156026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南旺镇政府驻地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0537-7155356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南旺镇政府驻地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具体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县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教育政策调查与研究工作。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办公电话:0537-6551103

人事科(挂教师教育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因私出国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练员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对口援助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统筹全县教育系统评优和表彰奖励立项、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负责校长、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指导县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统筹协调师范类毕业生实习支教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51128

发展规划科(挂学校规划建设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编制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中小学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51171

财务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所属单位事业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相关工程。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51157

基础教育科


主要职责:牵头拟订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和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51175

职业成人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职业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职业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院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全县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51183

教育督导科(挂学校安全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全县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协调和指导初中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全县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指导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51199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主要职责: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军训工作。

办公电话:0537-6551192

体育综合业务科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县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县优秀运动队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县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县内承办的全国、全省、全市性竞技体育赛事。负责全县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县优秀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

办公电话:0537-6551151

★★★★★★★★★★

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内部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普及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708300

双拥优抚科

主要职责: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支持军人相关工作,协调驻汶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协调促进随军随调就业创业,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核准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担全县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烈士评定审核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办公电话 0537- 3708310

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安置人员的档案接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导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县直以及中央、省属驻汶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拟订军供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708311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个人先进典型的总结表彰、宣传报道、荣誉奖励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协调落实党员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办公电话 0537- 3708315

★★★★★★★★★★

所属事业单位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来电来访、舆情收集、政策咨询、心理疏导、帮扶援助、权益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 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退役军人事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建档立卡等工作。

(四)承担 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3708316

办公地址: 汶上县明星路 2155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

主要职责:

(一)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工作。

(二)承担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 事务性 工作。

(三)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接收、安置事务性工作。

(四)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五)承担县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 537 - 7022109

办公地址: 汶上县泉河路 6

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

(二) 负责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保管, 征集、整理、展示与本地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

(三)褒扬革命烈士,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四)负责烈士骨灰的安放和保存。

(五)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

(六) 负责革命史料的搜集编写。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708317

办公地址: 汶上县泉河路 6


内设科室

党政办

主要职责:承担义桥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次邱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15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78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933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962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09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52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突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代表义桥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0537-3239952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933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2399902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08831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32399962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6508830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信访办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 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研究农业 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开展重要课题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发 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656

人力资源科(挂党群工作科)

主要职责:承办机构编制、组织 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6109

财务会计科(挂审计科牌子)

主要职责:承担财务管理、国有 资产管理等工作;制定适应系统发展和管理要求的财务、审计、 统计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系统财务、审计、统计工作;配合审 计机关对县供销社机关、所属企业的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审计 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6841

现代流通科

主要职责:指导系统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农村 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指导系统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连锁经营。


办公电话

合作指导科

主要职责: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 导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开展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 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负责系统评比表彰和普法宣传工作。负 责土地托管工作,制定土地托管工作目标,协调乡镇落实土地托 管面积,指导土地托管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及扶贫 工作。


办公电话

资本运营科

主要职责: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以管资本 为主,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指导系统发展社有企业,推 进联合与合作;负责根据委托对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社有资 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企业破产改制工作,研究和解决企业改制 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好破产企业遗留问题。


办公电话

安全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社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应急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

★★★★★★★★★★

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科室

党政办

主要职责:承担 刘楼镇 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 刘楼镇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194567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92611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92619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92622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92692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 6592620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92615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92622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 194567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 6592606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0537-6592613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突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 代表刘楼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 6596677


内设科室

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 :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 ; 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 ; 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制工作 ; 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 ;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社会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宣传报道全县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 ; 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37110

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 : 负责全县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反恐怖、禁毒工作 ; 组织实施刑事侦查的基础业务建设 ; 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 追捕各类逃犯 ; 物建、管理并使用刑事特情 ; 做好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通缉、调查和控制工作,搞好刑侦协作 ; 出具法医鉴定。

办公电话: 0537-7937310

交通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 : 维护本县境内主要公路干线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指挥疏导交通 ; 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 负责交通信号、标线和隔离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 ; 负责交通管理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 及时纠正和处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查处交通肇事。

办公电话: 0537-7937321

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 : 负责研究拟定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 ;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 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 指导派出所的工作 ;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 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 : 组织实施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公共场所、技防工程和技术防范产品的管理工作 ; 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县户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组织实施人口管理、租赁房屋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 对依法判处徒刑、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缓刑或者宣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 对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组织实施管理和考察 ; 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人员来本县定居事项的受理和报批工作 ; 查处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 组织实施境外人员在本县旅行、居留、就业的管理和签证工作 ; 负责有关国籍事项的受理、报批 ; 做好涉嫌境外人员的调查控制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37042

( ) 警大队

主要职责 : 负责接受处警指令,及时出警、处警 ; 组织实施城区的治安巡逻,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治安秩序 ; 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

办公电话: 0537-7937140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 :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 ; 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 ; 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国家安全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37036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 : 负责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及时侦破经济犯罪案件 ; 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金融部门等内部保卫单位的组织建设 ;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 落实治安安全保卫责任制 ; 负责本县境内经济民警的管理、训练和考核 ; 制定警卫、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组织进行人员审查、安全检查等警卫基础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37286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 : 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 组织实施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 ; 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

办公电话: 0537-7937057

政工室

主要职责 :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承办全局人事、劳动保障和工资管理 ; 协助局党委管理局中层干部队伍 ; 承办全县公安机关警衔管理 ;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 ; 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的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培训 ; 研究拟定全县公安机关等级化管理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 承担公安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党务、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工作 ; 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37127

法制大队

主要职责 :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研究拟定公安法制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 负责规定范围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法律审核 ; 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组织公安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承办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 做好本局民警的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办公电话: 0537-7937048

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 : 负责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拟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装备标准 ;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用车辆购置、警用器材的供应等工作 ; 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车辆、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 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 ; 制定全县公安科技规划,管理公安科技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37151

森林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 :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指挥和协调工作 ; 负责对全县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 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业务建设 ; 负责全县林区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处置工作 ; 负责全县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 ;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森林公安执法工作 ; 承办市森林公安局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37347

汶上县看守所

主要职责 : 负责对刑事拘留和被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收押监管工作 ; 依法对留所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 ; 负责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投监 ; 掌握在押人犯的思想动态,密切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 组织实施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和人犯的法制教育 ; 维护监所秩序,保证监所安全,防范监所事故。

办公电话: 0537-7937146

汶上县拘留所

主要职责 : 负责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入所执行工作 ; 负责劳动教养、收容教养人员投送前的入所执行 ; 掌握入所执行人员的动态,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 维护拘留所秩序,保证拘留所安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办公电话: 0537-7937337

纪委

局纪委负责监察、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挂督察大队、控申科、审计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7-7937075

★★★★★★★★★★

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中都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中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7309

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 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0772

宣传文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街道、村(社区)、 两新 组织等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文化、旅游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科技科普、群众性科技文化活动开展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 6587306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街道、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80706

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80758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突行联合执法 , 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 : 代表中都街道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

办公电话 0537- 6580751

★★★★★★★★★★

所属事业单位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担综治、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涉及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查室等方面的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80721

办公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京港汽车城 A

经济发展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工信、科技、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业与农林经济统计等职责;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10- 6580314

办公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京港汽车城 A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0769

办公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京港汽车城 A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7312

办公地址: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京港汽车城 A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6580708

办公地址 :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京港汽车城 A

为民服务中心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街道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6580769

办公地址 :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京港汽车城 A

内设科室

党政办

主要职责: 承担次邱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次邱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7110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071055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071078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71029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71009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 处理等公 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072538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71197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 071018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71096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7071209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071109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71197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 白石 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804101

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镇、村、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各村考核指标落实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806990

宣传文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镇、村、 “两新”组织等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科技科普、乡村旅游、群众性科技文化活动开展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78041 87

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804102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804106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对县级执法职能部门及派驻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对派驻机构及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权责清单,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规范 “属地管理”和“乡呼县应”相关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 7804012

★★★★★★★★★★

所属事业单位

社会治理办公室

承担社会综治、信访、法治政府建设、防范邪教以及其他涉及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域 “多网融合”、“全科网格”建设等工作,建立信息化、全覆盖网格化平台和工作体系;抓好网格员队伍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价;抓好网格体系运用,依托网格体系推动镇街党委、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


办公电话: 0537- 7801100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 白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老龄等方面工作;协调与社会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806102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 白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农业农村事务中心

承担农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等职责,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供水一体化、给排水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农村扶贫开发领域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806991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 白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联盟分中心运营、指导各村合作社财务制度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804103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 白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为民服务中心

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7806428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 白石镇便民服务中心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人事科、机关党建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铜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432

财务审计科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全县人防国有战备资产的系统管理工作。制定人防战备资产管理使用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市场投融资优惠政策。编制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及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组织审查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缴工作和国家、省、市、县拨人防经费。负责全县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6713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6726

城市建设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燃气、热力行业政策、标准、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热力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燃气、热力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组织或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办公电话: 0537-7286721

村镇建设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市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


办公电话: 0537-7286722

建筑市场监管科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企业对外市场开拓,组织协调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进汶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社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和指导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督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工作。组织管理全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防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承担县本级自建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人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


办公电话: 0537-7286715

住房保障科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 ( 包括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 ) 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 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 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楣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5801

所属事业单位 ★★★★★★★★★★

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 868 号创业大厦

(一)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技术性工作。

(二)承担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具体 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精品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示范创建和建筑业

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技术性工作;承担绿色施工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事务工作。

(四)完成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432

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 868 号创业大厦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县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务性工作。

(三)参与编制全县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服务标准、制度规范等,承担燃气、热力行业管理服务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燃气供求监测、分析和城市公用市场培育工作;承担城市燃气、供热行业新技术应用推广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承担燃气、热力企业安全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四)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县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县城乡建设档案接收整理工作。利用城建档案,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服务;承担城乡建设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技术性工作。

(七)完成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432

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 868 号创业大厦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承担组织实施相关事务工作。

(二)承担建筑业监督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外地进入本县建筑市场企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建筑活动、建筑市场、装饰装修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

(三)承担建筑行业信息化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合建设、维护工作。

(四)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的服务保障和技术咨询;承担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事务工作。

(五)承担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规划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

(六)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管理指导性工作。

(七)完成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432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办公电话: 0537-7292046

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 拟订县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国家和省、市、县安排的民政资金和省、市返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2018

汶上县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局(挂中共汶上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没有落实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兜底管理,指导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汶上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2312

社会救助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6041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全县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291234

社会事务科

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划调整与规划;指导乡镇、村(居)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以及地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指导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1026

养老服务科

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7276

儿童福利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全县收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1889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民政 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婚姻登记工作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民政领域的规章制度宣传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发婚姻登记证件事务工作;

(三)承担当事人和司法工作人员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县婚俗改革相关事务工作。

(五)承担本县区划调整和勘界、地名调查、命名、更名的申报和审核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路街巷标志设计、设置工作,收集管理、组织编撰地名资料、档案。

(七)承担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活动的实施。

(八)承担慈善总会日常工作。

(九)落实《慈善法》相关规定,承担募集社会善款工作。

(十)承担实施慈善救助、开展慈善宣传等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发展慈善义工队伍。

(十二)承担汶上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95469  0537-7292303  0537-7210729

办公地址: 汶上县尚书路 50号

汶上县殡葬 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遗体运输、火化、处置,骨灰寄存、安放,殡葬礼仪服务,殡葬用品销售工作。

(二)承担殡葬政策宣传相关事务工作。

(三)承担安葬设施规划编制、建设相关服务工作。

(四)承担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92084

办公地址: 汶上县万寿路

汶上县社会 救助综合

服务 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等救助政策实施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培训;承担社会救助有关业务数据统计;承担社会救助有关政策咨询解答、问题转办和入户调查工作。

(二)承担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委托监护及救助保护相关事务工作。

(三)承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未成年人)提供求助接待、临时生活照料、送医救治以及寻亲、接送返回等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等服务。

(四)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五)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研究、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服务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设立的县级老年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福利中心日常性工作。

(五)承担汶上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96041

办公地址: 汶上县尚书路 50号


内设科室

党政办

主要职责: 承担汶上街道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次邱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6006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0317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0338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80318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30337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 处理等公 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 6530327

★★★★★★★★★★

所属事业单位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3031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30315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80318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 6530328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 6508873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0020

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镇、村、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镇直各部门单位、各村考核指标落实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3496

宣传文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镇、村、 “两新”组织等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科技科普、乡村旅游、群众性科技文化活动开展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 7969676

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企业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9786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9476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对县级执法职能部门及派驻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对派驻机构及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权责清单,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规范 “属地管理”和“乡呼县应”相关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 7969626

★★★★★★★★★★

所属事业单位

社会治理办公室(网格化管理中心)

担社会综治、信访、法治政府建设、防范邪教以及其他涉及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域 “多网融合”、“全科网格”建设等工作,建立信息化、全覆盖网格化平台和工作体系;抓好网格员队伍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价;抓好网格体系运用,依托网格体系推动镇街党委、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

办公电话 0537- 7969796

办公地址: 济宁市 汶上县郭仓镇综治中心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老龄等方面工作;协调与社会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989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为民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承担农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等职责,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供水一体化、给排水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农村扶贫开发领域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943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为民服务中心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农村财务资金监管中心)

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联盟分中心运营、指导各村合作社财务制度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8222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为民服务中心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退役军人和其 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 7969689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为民服务中心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商务领域改革。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挂机关党建科、人事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7-7212706

市场运行

主要职责: 拟订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


办公电话 0537- 7217068

商贸流通

主要职责: 牵头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参与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挂电子商务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7- 7217068

外贸外经

主要职责: 拟订促进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服务贸易业务统计分析。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和推动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咨询工作。拟订我县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政策和应诉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工作,负责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挂服务贸易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7- 7280796

外国投资管理

主要职责: 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境内外重大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和参与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服务工作。( 挂开发区(园区)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7- 7280796

★★★★★★★★★★

所属事业单位

对外劳务合作 中心

主要职责:

(一) 承担劳务人员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接服务工作

(二) 承担发布对外 务合作企业需求信息工作

(三) 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 承担为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纠纷调解和司法援助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 承担劳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出境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六)承担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追踪管理、验收评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七) 完成汶上县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12706


办公地址: 济宁市 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 899 号国防大厦 439

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开展电子商务发展调查研究,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意见建议

(二) 承担对电商企业的培育引导工作

(三) 承担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镇村电商网 络布局。

(四) 参与拟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 实施。

(五) 承担与知名电商企业的对接合作

(六) 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 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七) 开展多形式的电商宣传和交流

(八) 完成县商务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 7212706


办公地址: 汶上县中都街道政和路 899 号国防大厦 439 ( 邮编 : 272500 )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寅寺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寅寺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01410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7931

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7971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08729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08736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7911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突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 ; 代表寅寺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6587933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7967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08739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7976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各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6587938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6587939


★★★★★★★★★★

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重大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实施应急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县管功能区和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年度应急管理综合业务的考核工作。 . 编制全县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类、安全生产类社会中介机构。

办公电话: 0537-7210169

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等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代管)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0826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及有关综合性应急管理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办公电话: 0537-7210678

素质固安科

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素质固安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6598

科技和信息化科

主要职责: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牵头负责全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核报备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575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主要职责: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负责实施安全生产重点关注、约谈、通报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文稿起草、审核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901

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

主要职责: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承担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县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办。承担全县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0169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主要职责: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县管功能区防灾减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地震烈度区划、震害预测和重要城镇、重大工程以及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地震和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管理职责。

办公电话: 0537-7211316

防火防汛管理科

主要职责: 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等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3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0019

安全生产基础科

主要职责: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0019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

主要职责: 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提请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煤炭生产的煤矿。开展县属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和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0019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救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单位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执法监察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依法核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六)依法参与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工作。

(七)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20017

★★★★★★★★★★

所属事业单位

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应急指挥、应急管理信息化有关支持保障工作,为应急救援提供通讯、装备等保障服务;

(二)承担应急救援物资调拨、发放等事务工作;

(三)承担局属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救援装备保管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收集应急突发事件信息,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供支撑;

(五)承担自然灾害类事件灾情核查、统计和救助等事务工作;

(六)承担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技术研究、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

(七)承担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80826

办公地址:明星路国防大厦 428

地震监测预警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地震观测台站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及时提供连续、可靠、准确、完整的观测数据;

(二)承担预警系统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地震烈度、参数速报,配合做好地震预警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地震观测数据的跟踪分析和地震预警预测预报研究工作;

(四)承担全县地震长期、中期与短期震情趋势研究、年度震情跟踪、前兆观测资料分析等工作;

(五)开展地震监测、分析预报方法研究和相关理论、技术的应用研究及推广工作;

(六)收集地震数据资源,开展地震科普咨询等工作;

(七)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1575

办公地址:明星路国防大厦 418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890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组织编制权责清单,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各项管理制度。

办公电话: 0537-7211256

财务科(挂后勤保障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核查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支持保障及其他支持性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3068

机关党建科(挂政工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牵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956

效能督察科

主要职责:负责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服务对象的投诉受理、处理工作。负责政务监督员选定、管理、考评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及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分中心的监督管理、沟通协调和业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分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

办公电话: 0537-7211836

电子信息科

主要职责:负责政务服务网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系统平台的建设管理、升级改造工作,协调推进数据管理、督查检查和运行保障等工作。负责县、乡、村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全市“一张网”建设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内部网络和县为民服务中心计算机终端的管理维护。

办公电话: 0537-7213568

项目投资审批科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涉及的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抗震等权力事项及关联辅助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发改涉及的项目投资建设领域的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有需求或有困难的竣工项目单位和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776

涉农事务审批科

主要职责:负责发改、水利、林业、农业等涉农事务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236

商事登记审批科

主要职责: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增设分支机构等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财政、工信、商务等经贸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306

社会事务审批科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社会事务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的注册办理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3628

审管协调科(挂中介监管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未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对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效能提升工作。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机构库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和进入退出机制。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网上中介超市及实体中介超市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1368

基层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各乡镇(街道)、村(居)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和业务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汶上站)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县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规范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6167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为民服务大厅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二)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和网上运行工作。

(二)负责对进驻大厅各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统一协调服务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三)参与协调和指导乡镇 ( 街道 ) 、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等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890

办公地址:汶上县新世纪路 996

汶上县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的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的制订及组织实施。

(二)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使用培训及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等工作。

(三)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四)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电子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归档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890

办公地址:汶上县新世纪路 996


内设科室

综合科(加挂党群工作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维护、数据统计和分析报告;负责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电子设施、中心网站管理等维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党的 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6115

政府采购科

负责组织财政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类的货物、服务交易事项;协助发布采购公告、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成交公示等事项,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资料、技术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负责协助管理采购项目文件的论证、开标、评标等相关事项;负责协助办理其它采购交易服务;负责政府采购交易活动情况统计、分析事项;负责为政府采购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负责政府采购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事项;协助做好交易项目的质疑投诉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2896

工程交易科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工程交易操作规程;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登记、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协助发布工程项目交易信息,协助招标主体发布中标公示信息;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为工程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提供评标专家库等技术支持和抽取评标专家;负责工程交易项目中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负责对工程交易项目中的不良行为做好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协助做好工程交易项目质疑投诉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2898

合交易科

主要职责: 负责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实物资产、租赁权)交易、医疗器械采购、特许经营权等交易项目的进场交易服务工作;协助发布出让文件和公告;协助招标主体发布中标公示信息;协助监督报名并对意向受让人进行资格审查,见证招标、拍卖、挂牌过程,协助审查备案土地、矿产及产权交易书面报告;负责交易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归档;负责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协助做好交易项目质疑、投诉的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2887

监督服务科

主要职责:承担招投标交易环节的监督事务工作;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登记、培训和考核;负责对中心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公告;负责做好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投诉举报的受理、转交工作;负责配合纪检监察和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监察和投诉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2885

资金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财务和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承担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等)代收代退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32889

★★★★★★★★★★

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科室

综合科

主要职责: 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承办中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办公电话 0537- 7212708

项目规划科

主要职责: 承担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筛选、分析和招商项目库、产业招商图谱的编制;参与全县产业招商政策、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外来投资重大项目的预评审。

办公电话 0537- 7212699

统计审核科

主要职责: 参与全县年度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拟定和分配;承担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汇总统计及数据提报;参与对全县有招商引资任务部门、单位的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完成市下达我县招商引资任务的数据材料提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5926

外商服务

主要职责: 承担重大在谈项目推进相关服务工作;依据规定建立与企业家沟通工作机制 ; 参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起草、完善和解读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建立目标客商联系库;提供代理招商和招商引资方面的咨询服务。

办公电话 0537- 7215926

招商 一科

主要职责: 承担京津冀、环渤海区域内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工作;收集该区域重点招商企业投资动态,研究该区域产业发展和梯度转移趋势,提出跟踪、对接我县重点产业项目的意见、建议;承担区域内企业、商会、协会、科研院所等来我县投资合作的联络、服务、政策宣传和投资环境推介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708

招商二

主要职责: 承担长三角区域内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工作;收集该区域重点招商企业投资动态,研究该区域产业发展和梯度转移趋势,提出跟踪、对接我县重点产业项目的意见、建议;承担区域内企业、商会、协会、科研院所等来我县投资合作的联络、服务、政策宣传和投资环境推介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7 08

招商三

主要职责: 承担珠角区域内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工作;收集该区域重点招商企业投资动态,研究该区域产业发展和梯度转移趋势,提出跟踪、对接我县重点产业项目的意见、建议;承担区域内企业、商会、协会、科研院所等来我县投资合作的联络、服务、政策宣传和投资环境推介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2348348

★★★★★★★★★★

所属事业单位

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调研、统计、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406

法制审理与审计执行科

主要职责: 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监督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送达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落实审计结论,执行审计决定。办理审计移送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归档、移交审计结果执行材料。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3763

财政金融审计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县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并对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决算草案,镇(街)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起草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按规定组织税收征管等审计。负责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办公电话 0537-7283759

农业农村和企业审计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审计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对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办公电话 0537-7283751

社会保障审计科(挂电子数据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镇(街)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负责局机关电子数据收集、整理、维护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3761

行政事业审计科

主要职责: 负责审计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审计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审计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镇(街)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办公电话 0537-7283762

经济责任审计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对农村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审计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负责对县级重大项目进行稽查。

办公电话 0537-7283761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审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汶上县审计局安排的各项审计项目。

办公电话 0537-721240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明星路环保大厦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县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3606

国民经济核算科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 0537-7286079

统计执法监督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组织实施统计执法 双随机 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办公电话: 0537-7213596

工业能源统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 0537-7286860

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年度 1% 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 0537-7210339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统计数据中心

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经济抽样调查和各项调查;

(二)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城市经济调查资料;

(三)负责对有关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四)负责建立政府统计调查体系,健全完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数据汶上;

(五)承担全县统计数据处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统计信息数据库、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七)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的规划建设;

(八)负责全县综合数据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

(九)承担统计信息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十)承担全县各级各部门数据采集、加载整理、综合汇总、分析应用和统一数据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承办县统计局交办的有关大数据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86079

办公地址:汶上县国防大厦 16

汶上县统计普查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经济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全县人口普查、全县农业普查的有关辅助工作。

(二)承担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三)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信息。

(四)负责组织全县统计调查单位的审核确认。

(五)承担国家、省、市统计局布置的调查项目。

(六)对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普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七)承担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86860

办公地址:汶上县国防大厦 16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工作。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

办公电话:0537-7212237

政策法规科(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拟订全县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县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参与考核。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信息化有关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23222

运输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县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指导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指导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地方铁路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地方铁路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地方铁路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项目实施。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办公电话:0537-7213914

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拟订行业有关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17281

安全监督科

主要职责: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指导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

办公电话:0537-7223219

公路水运科

主要职责: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县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组织县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23214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市支队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全县重点交通工程质量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水路运政、航道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依规承担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职责。完成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6566721

济宁市汶上县G342与圣泽大街交叉口北470米路西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档案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应急、值班、档案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密等有关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档案管理政策;牵头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部门(单位)一般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业务档案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及原有企业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757( 0537- 7219129

机关党建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团委、妇联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联系协调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等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 0537- 7213316

规划财务科(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编报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

办公电话: 0537- 7296616 7295519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县有序流动。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贯彻落实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规划、政策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市场运行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3267

职业能力建设科

主要职责: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县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 。指导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全县经济 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民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党建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3267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人才开发科牌子)

主要职责: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 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留学人员来我县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申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人选的推荐、评审工作。参与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办公电话: 0537- 7211106(0537-7218616)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县、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办公电话: 0537- 7218932

劳动关系科

主要职责:拟定劳动关系政策。拟定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定完善县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县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定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指导劳务派遣、特殊工时制审批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 0537- 7216836

工资福利科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9096

退休干部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改革规定;负责政府部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负责政府部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一般离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事宜;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9096

社会保险管理科(挂社会保险信息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拟订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负责办理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和正常退休有关手续。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贯彻落实工伤待遇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 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应用软件,并参与推广和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及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上网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开展信息调查和统计分析预测,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负责对局属有关单位的计算机管理人员的操作培训及技术指导;负责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卡发行及应用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006( 0537- 7292359

劳动保障监察室(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或行政处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办公电话: 0537- 7216586

★★★★★★★★★★

所属事业单位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就业创业和人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参与就业创业、人才专项资金财务报表和预决算草案编制及绩效考评。

(二)拟订公共就业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就业、创业经办服务工作;指导镇街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三)贯彻落实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相关政策,负责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四)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负责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负责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企业失业保险待遇的初审和发放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补贴工作。

(六)负责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服务工作。

(七)负责公共就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九)落实高校毕业生政策,服务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

(十)配合做好人才招聘的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才政策兑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归国留学人员来汶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社会化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城镇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执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规定范围内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负责辖县内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证书发放等事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12245

办公地址:汶上县新世纪路 996 号政务服务中心

县人事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组织工作。

(三)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四)承担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务组织监督指导相关事务工作。

(五)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757

办公地址:汶上县新世纪路 996 号政务服务中心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规范。

(二)负责参保范围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全县企业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六)承担社保疑点信息核实处理和风险防控工作。

(七)承担全县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八)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93966

办公地址:汶上县新世纪路 996 号政务服务中心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二)承担辖县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及承办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三)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聘任、考核、解聘工作。

(四)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17756

办公地址:汶上县泉河路 815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办公区


内设科室

党政办

主要职责: 承担苑庄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 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 ;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 承办上级和苑庄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86101

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村庄 ( 社区 )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 ; 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武装工作 ; 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56098

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等职责 ; 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 ; 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56118

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市场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 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537846

社会稳定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 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 ; 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 ; 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56063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根据省政府投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负责乡镇、村庄 ( 社区 ) 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 处理等公 共设施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 ; 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 ;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56100

★★★★★★★★★★

所属事业单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 ; 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3537843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招商、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 ; 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56064

为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退役军人事务服务、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 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斤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6556076

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开展工作 ; 负责协调镇和村之间、村和村之间关系等 ; 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6556062

财经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6556118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作工作。( 2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3 )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 4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改造,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5 )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231209

规划与财务科

主要职责: 1 )组织起草全县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 2 )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3 )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县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 4 )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知道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5 )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 6 )承担局机关、所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7 )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231201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1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3 )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 4 )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5 )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普法工作。( 6 )组织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落实。( 7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和环境信息发布工作。( 8 )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等。

办公电话 0537- 3231212

人事科

主要职责: 1 )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 2 )负责县生态环境心痛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3 )负责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4 )牵头承担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231210

科技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主要职责: 1 )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2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 )组织实施全县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 4 )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5 )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 6 )负责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7 )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39993

污染控制科

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 3 )组织开展全县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 4 )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 5 )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6 )拟订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7 )拟订全县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8 )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9 )拟订全县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 10 )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11 )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12 )承担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13 )组织编制、修订县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指导县相关工作。( 14 )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 15 )组织协调全县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231205

环境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主要职责: 1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 )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有方面的意见。( 3 )承担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4 )拟订全县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落实。( 5 )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 6 )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办公电话 0537- 7239993

★★★★★★★★★★

所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汶上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区域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监测等相关工作,对主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办公电话 0537- 3231163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明星路 2280

济宁市汶上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导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信息服务;承担县智慧环保技术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承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 0537-3231159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明星路 2280

汶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依法行使区域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办公电话 0537- 3231161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明星路 2280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活动社会新闻发布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专用装备的规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县级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负责对行政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

办公电话 0537- 7282269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处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案件;指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32781

市容环境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市容市貌标准、环卫管理标准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建设工程废弃物处置的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类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管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市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市容环卫设施维护和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门面招牌、横幅布标管理工作;拟订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设置标准和规定并监督执行,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开展现场勘验、技术支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和车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8081

园林绿化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城市绿化管理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园林绿化管理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园林绿化发展计划;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类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园林绿化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开展现场勘验、技术支持工作;指导园林绿化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依据行业标准拟订广场(游园)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类公园、广场、动物园及游乐园的经营管理;指导城市公园、广场、绿地内公共设施、服务网点及其他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新建(改、扩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办公电话 18266768608

市政设施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市政设施管理标准,编制市政设施养护和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安全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绿地广场汛期排水工作;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开展现场勘验、技术支持工作; 参与新改建市政设施验收并负责接管, 指导市政设施的检测和普查,并提出评价报告;负责拟订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灯饰、夜景亮化工作规划和建设、运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亮化平台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城区亮化工程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的亮化工作;指导做好亮化节能工作。

办公电话 13405375334

监督检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评估办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督察工作;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察;负责协调跨区域或重大活动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受理、查处各类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配合处理涉嫌阻挠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13792303889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执法工作。

参与拟订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行业监管标准、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35377

办公地址:汶上县九华山路 2088

汶上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并执行全县城市运行管理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承担县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建设,承担城市运行管理数据的综合采集、监测分析、预警预判和管理应用等工作,为城市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服务 承担与相关平台进行联网和数据对接。开展城市运行管理领域研究分析和发展形势预警预测,提供相关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承担城市运行网格化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承担受理转办城市运行管理领域相关投诉、客询、建议事务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88085

办公地址:汶上县九华山路 2088

汶上县市政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承担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政策及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市政维护养护投资计划。

(二) 参与拟订市政管理制度规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 承担城市道路、防汛强排泵站、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维护、改造、安全和管理工作 ; 承担城市道路、桥梁的汛期排水职责,承担城市防汛安全应急事务性工作。

(四) 负责城市防汛物资储备库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核减和增补所需物资,定期维护机械设备。

(五) 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的现场勘验。

(六 )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职责

)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13176765642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北段原看守所

汶上县园林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参与拟订园林绿化养护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城市绿化行业的管理。

(二) 承担城市园林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

(三) 承担园林养护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四) 承担园林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 负责城市园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城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指导。

(五) 负责为城市园林相关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承担城市园林有关建设项目方案审核和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城市园林养护方面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工作 : 承担城市园林、绿地、广场的汛期排水职责。

承担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的城市绿化工作。

(九)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06366

办公地址:汶上县莲花湖乐园院内

汶上县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参与拟定环卫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及实施工作。

(二) 承担全县城市环卫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县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

(三) 负责环卫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县级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

(四)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五)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六)参与拟定环卫管理标准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建设工程废弃物处置的标准和规范及组织实施。

(七)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类执法活动事务性工作。

(八)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参与编制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参与县政府确定的市容环卫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年度市容环卫设施维护和采购计划及实施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和车辆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相关事务性职责。

(十三)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12749

办公地址:汶上县广场路新华书店四楼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2866

综合科(挂社会保障科牌子)

主要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县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县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0616   0537-7212762

法规税政科(挂地方税收保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推进全县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开展税源调查工作。研究提出实施全县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起草税收相关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实施办法,承担县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8033   0537-7283897

预算科(挂政府债务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提出贯彻县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负责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县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协调发展和全县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财政基层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承担县对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县和县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县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6909

国库科(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 组织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县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管理县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县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县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县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监督管理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办公电话 0537-7219768  0537-7212318

经济建设科

主要职责: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自然资源、粮食和储备、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县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办公电话 0537- 7221278

行政政法科(挂资产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承担本县法院、检察院、审计系统经费保障和预决算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工资、交通补贴的审核与发放。

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与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有效防范国有资本流失。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制定、修改或者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审批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电话 0537-7280181  0537-7218022

教科文科

主要职责: 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1296

农业农村科

主要职责: 承担农业农村、水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1577

金融科

主要职责: 拟订全县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县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预决算和产权登记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23876

工商贸易科

主要职责: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 数字汶上 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提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县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办公电话 0537- 7212815

财政监督办公室(挂会计科牌子)

主要职责: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或受委托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负责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711   0537-7215516

机关党建科(挂人事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负责联系协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完成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县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6909

★★★★★★★★★★

所属事业单位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承担出资人职责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服务工作。

(二) 参与对国有经济和县属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调研分析,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绩效评价技术性服务工作;参与研究国有经济和县属企业的运行状况。

(三) 参与收集整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县属企业综合信息;参与提出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的建议。

(四) 为县属企业产权管理提供咨询服务;为县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为县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资本运营方案提供咨询服务;为县属企业对外合作发展提供咨询、协调服务;为县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五) 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提供咨询、协调服务;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协助做好收缴国有股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 参与指导县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和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0181


办公地址: 汶上县开元大厦 4003

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 承担全县投融资事务工作;参与拟订投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规则制度,参与实施 PPP 项目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协助建立健全 PPP 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和共性指标框架,综合运用评价结果按效付费,承担全县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开展 PPP 业务培训宣传。

(二) 承担政府采购政策指导、信息发布、程序备案等相关事务服务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和投诉处理等工作。

(三) 承担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并提出项目预算建议,参与拟订县级财政评审规章制度,参与评审计划制定、工作协调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0036


办公地址: 汶上县开元大厦 4000

县财政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基层财政服务工作,负责涉农补贴系统管理维护和基层财政财务人员教育培训。

(二)参与代理乡镇(街道)财政总预算会计事项,按乡镇(街道)年初预算和财力状况做好均衡拨款,办理乡镇财政直接、授权支付业务,并代理会计核算,按月与乡镇(街道)进行对账结账,与有关部门对账,按月编制会计报告,并反馈给乡镇(街道)。

(三)参与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集中支付业务,接受并审核部门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集中支付额度,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分析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四)参与拟订全县社会综合治税管费工作计划、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采集、整理各种涉税信息及向征管部门传递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税源调查、税收调研、税法宣传工作,参与财政收入督导、调度、分析工作;

(五)承担全县财政系统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财政应用支撑平台,负责财政内外网络日常运转。


办公电话 0537- 7223916


办公地址: 汶上县开元大厦 8000

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要职责:

(一)承担政府公益事业预算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县级部门公益事业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二)参与拟定公益事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评估体系,参与实施县级公益事业和公益项目支出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提出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开展政府债务问题研究和形势分析,参与政府债务风险监控、评估、测算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项目评估、信息披露、绩效评价等事务性工作。

(四)参与研究拟定我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参与政府非税收入计划的执行和会计核算;承担全县财政票据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38299


办公地址: 汶上县开元大厦 9005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考核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293008


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拟定医保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测算编制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总控,并监督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审核拨付全县各项医疗保障资金。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537-7727667


待遇保障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对各项医疗待遇的支付进行复审。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医疗保障领域的政策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全县“三医联动”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0537-7727557


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科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的各项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医药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537-7727668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以及参保人员经办服务,承担基金使用稽核检查、医保信息化建设以及数据运行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7-3537833


办公地址:汶上县新世纪大道996号政务服务中心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起草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416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3056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是 : 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无线电管理基础技术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线电频率的划分、规划和指配。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检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0676

科技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品牌战略,指导 好品山东 品牌建设。参与拟订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行业质量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企业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负责推进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工作。负责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牵头制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拓市场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536

运行监测协调科

主要职责: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近期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政策和省、市、县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

办公电话: 0537-7212613

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管理。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促进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负责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对上争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6608

中小企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发展中小企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培育工作。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 0537-7215501

绿色发展推进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 0537-7226608

消费品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负责纺织服装产业招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3316

装备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汽车产业、船舶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高端医疗、工业机器人、高档机床、智能农机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研究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智能制造装备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依托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组织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和国产化。牵头组织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准入管理事项,组织实施汽车及零配件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汽车工业园区、特色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参与协调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5506

化工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牵头组织成品油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的科研、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5506

原材料产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原材料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0336

工业互联网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全县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负责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全县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办公电话: 0537-7220319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参与研究拟订全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承担指导、协调、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参与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与指导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 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的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辅导,推进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参与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承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5103

办公地址:汶上县明星路创业大厦

汶上县产业集群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开展产业集群、产业链研究,提出产业集群发展和重点项目布局建议。承担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事务工作,监测分析产业集群经济运行情况,对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企业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拟订产业集群重点领域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提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的意见建议。参与推进产业集群对外交流合作、市场开拓、融资服务、品牌培育、企业家培训等;协调组织产业集群企业参加展洽会、展览会等活动;开展产业集群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服务工作。承担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相关业务指导服务工作。承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525

办公地址:汶上县明星路创业大厦

汶上县信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全县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承担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相关事务性工作。推进全县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合、安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参与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承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工作。承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613

办公地址:汶上县明星路创业大厦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34101

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镇、村、 “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镇直各部门单位、各村考核指标落实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629796

宣传文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镇、村、 “两新”组织等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科技科普、乡村旅游、群众性科技文化活动开展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2348194

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企业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629918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宜居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629755

综合执法办公室

负责对县级执法职能部门及派驻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对派驻机构及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权责清单,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规范 “属地管理”和“乡呼县应”相关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 6629908

★★★★★★★★★★

所属事业单位

社会治理办公室(网格化管理中心)

担社会综治、信访、法治政府建设、防范邪教以及其他涉及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镇域 “多网融合”、“全科网格”建设等工作,建立信息化、全覆盖网格化平台和工作体系;抓好网格员队伍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价;抓好网格体系运用,依托网格体系推动镇街党委、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


办公电话 0537- 6629797


办公地址: 济宁市 汶上县杨店镇政府驻地

敬老院

五保老人和城镇 “三无”供养、老年人代养、康复、娱乐服务等项目。


办公电话 0537 - 6629822


办公地址: 济宁市 汶上县杨店镇南 3 公里处袁庄西侧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老龄等方面工作;协调与社会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629905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杨店镇政府驻地

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承担农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等职责,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供水一体化、给排水工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农村扶贫开发领域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629676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杨店镇政府驻地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农村财务资金监管中心)

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联盟分中心运营、指导各村合作社财务制度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629900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杨店镇政府驻地

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退役军人和其 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 662990 1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杨店镇政府驻地


内设科室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

办公电话 0537-7288918

法治调研督察科

主要职责: 加挂县委依法治县办法治调研督察科牌子。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负责牵头全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8918

办公室

主要职责: 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8601

装备财务保障科

主要职责: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

办公电话 0537- 7288016

机关党建科

主要职责: 挂人事科牌子。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8605

备案审查科

主要职责: 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或者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办公电话 0537- 7288106

行政执法监督科

主要职责: 对外使用汶上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7287

行政复议及应诉科

主要职责: 对外使用汶上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县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对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裁决的有关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县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办公电话 0537- 7217286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县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832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8009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公证员、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年度考核。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办公电话 0537- 7288607

律师工作科

主要职责: 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8607

社区矫正工作科

主要职责: 加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牌子 , 负责汶上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负责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全面执行工作 , 并 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规划和政策措施 ; 指 导并依法执行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工作 ; 协调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 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88679

政治处

主要职责: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建科(人事科)承担。

办公电话 0537- 7288669

★★★★★★★★★★

所属事业单位

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县本级法律援助工作 , 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 指派或者安排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 指导和监督法律援助事务办理 ;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 ; 承担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宣传和相关培训工作 ; 承担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88019 0537-7222121 0537-7210148

办公地址: 济宁市 汶上县 圣泽大街 123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

公证处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 ) 合同; ( ) 继承; ( )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 ) 财产分割; ( ) 招标投标、拍卖; ( )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 ) 公司章程; ( ) 保全证据; ( )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 十一 )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 ) 提存; ( ) 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 ) 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 ) 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办公电话 0537-7212060

办公地址: 济宁市 汶上县 圣泽大街 123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

内设科室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信访、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17689

基层党建办公室(党校)

主要职责:承担镇、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武装、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16086

宣传文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镇、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创建、文明实践、科技科普、群众性科技文化活动开展等职责。

办公电话: 0537- 7917755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镇、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环卫一体化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16070

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16100

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对县级执法职能部门及派驻机构进行联系、协调,对派驻机构及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权责清单,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规范“属地管理”和“乡呼县应”相关职责等。

办公电话: 0537- 3318592

★★★★★★★★★★

所属事业单位

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社会综治、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涉及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辖区内“多网融合”、“全科网格”建设等工作,建立信息化、全覆盖网格化平台和工作体系;抓好网格员队伍选拔、培养、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价;抓好网格体系运用,依托网格体系推动镇党委、政府各项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

办公电话: 0537- 7912345

办公地址:汶上县迅达路 29 号郭楼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工信、科技、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业与农林经济统计等职责;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916177

办公地址:汶上县迅达路 29 号郭楼镇政府大楼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协调与社会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16078

办公地址:汶上县迅达路 29 号郭楼镇为民服务中心

农业农村事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等职责,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负责农村扶贫开发领域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16117

办公地址:汶上县迅达路 29 号郭楼镇为民服务中心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财政、农村财务、土地流转承包、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职责;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14108

办公地址:汶上县迅达路 29 号郭楼镇为民服务中心

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办公电话: 0537- 7916078

办公地址:汶上县迅达路 29 号郭楼镇为民服务中心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人事科、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调研、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水务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编制县级水务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县级水务资金以及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443   0537-7233431

规划建设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市级及以上审批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上报。提出县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基本建设维护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负责牵头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拟订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和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务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务工程稽察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和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3437 0537-7233425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水务有关政策 , 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查处跨乡镇(街道)、开发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指导全县水务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牵头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督导检查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办公电话: 0537-7233442

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配合做好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县南水北调局相关工作。配合开展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协调配合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配合跨流域骨干水网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434 0537-7233478

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挂河长制工作科、供水与农村水务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水务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协调水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供水发展规划、城镇和农村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灌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3439  0537-7233459  0537-7211056  0537-72133440  0537-7212713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汶上县水利移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水务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和相关地方标准、规程规范拟订的技术支持工作;为涉水规划、设计、课题、投资、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技术服务。

(二)承担水利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务行业事业性收费相关事务工作。

(三)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承担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承担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及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事务工作。

(四)负责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测和定期公告提供技术服务;为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和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技术指导工作。

(五)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为拟订全县水量分配方案及监督实施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的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工作,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事务性工作;开展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承担全县调水和协调水文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节约用水技术服务工作;参与节水型城市创建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承担编制水资源公报以及节水考核、节水统计、节水宣传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规划;承担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库移民政策宣传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九)负责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及城市河道建设管理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城区公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公共供水安全运行、排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技术性工作。参与编制并实施城区河道生态水量调度方案;负责城区河道建设、日常管理维护和汛期排水等事务工作。

(十)负责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事务工作;负责为镇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及镇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技术性工作。负责为镇村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以及镇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十一)开展水务领域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参与水务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相关工作;承担水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性工作。

(十二)负责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水毁工程调查修复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县级重点水利项目和重要水利工程的技术支撑工作;受委托承担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任务;承担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等相关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为水务相关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制定水务行业规范性文件;承担水法律法规宣传的事务性工作。

(十四)承担保护水资源、水利工程、河道、防汛抗旱等有关设施工作;承担水事活动监督检查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堤防维护和为调查处置水事突发性案件事务性工作。

(十五)完成汶上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443

办公地址:汶上县马厂街 5

汶上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域内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参与河湖及水库、堤防、水闸划界工作;负责涉河湖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跨乡镇边界工程、重要节点工程调度和河湖工程运行维护、调度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为水库大坝、水闸降等报废和水库运行等水利工程调度规程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工作。参与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的相关工作,为堤防工程安全评价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水库、水闸等病险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相关技术性工作,参与配合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三)为水利工程安全监测以及运行管理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承担水利工程管理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四)参与配合涉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河湖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及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河湖水生态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的相关工作。配合县管水利工程绿化工作;参与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及经费的建议;参与配合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等技术性工作。

(五)负责县内河湖堤防、工程的日常管护、巡查、观测、维修管理等工作;参与拟定堤防岁修工程计划;参与拟订闸坝等设施维修养护工程计划及实施工作;承担河湖管辖区域内及其岸线利用、水域占用、划界确权、综合整治以及有关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和实施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堤防、闸坝洪水干旱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六)负责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及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为我县境内配套工程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七)完成汶上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 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33439

办公地址:汶上县马厂街 5

汶上县河湖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以及河道、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三)承担河湖水生态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水利工程绿化相关工作。

(四)负责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五)参与编制河湖采砂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六)承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汶上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 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1056

办公地址:汶上县马厂街 5

汶上县城乡水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范围内抗旱应急、中长期抗旱减灾措施的技术支撑及现场技术服务。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443

办公地址:汶上县马厂街 5



内设科室

办公室(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658

人事科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岗位考核、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796

综合规划科

主要职责: 分析研究全县及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综合平衡区域发展规划,提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布局、发展资金的政策建议。负责调度分析全县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

办公电话 0537-7289568

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科

主要职责: 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统筹全县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提出县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9568

固定资产投资科

主要职责: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开展适用项目培育开发工作。提出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县重点项目、县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及概算控制。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和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2346

农村经济科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以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订小城镇发展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796

社会发展科

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和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2346

财政金融与经贸科

主要职责: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易规则、服务流程和标准、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县居民消费状况以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的调控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分析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县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3846

动能转换科

主要职责: 负责衔接平衡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调度督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重点区域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督查落实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筛选、评审,组建重大工程项目库,提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的意见建议。负责推进汶上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四新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四新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促进四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四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四新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四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估工作。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牵头组织本部门和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2346

服务业发展科

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调度分析全县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督促落实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修)订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载体培育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县服务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展服务业人才及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协调指导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办公电话 0537-7281796

资源环境和能源节约科

主要职责: 综合分析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1796

能源科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衔接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组织开展全县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油气开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天然气供应保障和储气设施等应急能力建设负责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编制下达公益性、调节性等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年度电力生产和供应保障预案,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调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压煤建筑物搬迁以及房屋斑裂维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生产管理。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

办公电话 0537-7233846

价格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以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县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承担价格听证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资源型产品、环境、交通运输等基础性和住房等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县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等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协调平衡县授权各地管理的相关商品以及服务价格。负责房地产价格、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政策,指导各地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办公电话 0537-7238916

成本调查监审科(挂收费管理科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有关教育、旅游、检验检测等重要公用事业和自然垄断的服务价格管理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收费公路服务价格管理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9796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和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负责组织拟订县级储备粮棉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负责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县级储备粮等物资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下级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和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承担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3846

★★★★★★★★★★

所属事业单位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级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销售、轮换和动用计划等事务工作;对各承储存企业完成当年轮换任务、县级储备粮油仓储管理提供业务指导服务;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等事务性工作。

(二)为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事务工作。

(三)承担政策性粮食以及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等工作,为全县粮食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承担煤炭经济运行数据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协调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为发展煤炭产业、煤化工产业等提供协调服务;开展民用散煤使用摸底调查,协调推进 “气代煤”、“电代煤”范围外清洁煤炭推广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采煤塌陷区斑裂建筑物和采煤塌陷区治理的调研分析,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压煤建筑物搬迁,房屋斑裂维修和补偿工作提供公益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地矿关系等工作。

(六)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33846

办公地址:中都街道圣泽大街农业大厦 11



内设科室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以及局机关信息化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2338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0136

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承担健康汶上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85196

政策法规科(挂体制改革科、科技教育科牌子)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9166

疾病预防控制科(挂汶上县卫生应急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有关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1399

医政医管科(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主要职责: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县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8088

基层卫生健康科

主要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6276

综合监督科(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牌子)

主要职责: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5176

妇幼健康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6756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5127

中医药管理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8088

老龄健康科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和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96756

职业健康科

主要职责: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21399

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办公电话: 0537-7727689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 人民 医院

主要职责: 承担着全县人口的基本医疗和健康保健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92548

办公地址:汶上县德惠路 1

汶上县中医院

主要职责:

(一) 承担着全县人口的基本医疗和健康保健任务。

(二) 提供专业中医专科服务

办公电话 0537 - 5026566

办公地址:汶上县五台山路 189

汶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等。

办公电话 0537- 6552028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明星路 2355

汶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妇女儿童健康保健、疾病防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92109

办公地址:汶上县宁民路中段 305

汶上县卫生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838077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街道明星路 2355

汶上县卫生学校

主要职责: 负责培养中专学历卫生技术人才 , 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办公电话 0537- 7212925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南段 1289

汶上县皮肤病防治站

主要职责: 负责为全县提供皮肤病监测防治与咨询、相关疾病研究与技术指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318990

办公地址:汶上县中都大街南段 1289

汶上县结核病 防治所

主要职责: 负责为全县提供结核病等疾病监测防治与咨询、相关疾病研究与技术指导、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8373

办公地址:汶上县五台山路东首处 89

汶上县康复医院

主要职责:

负责发展精神卫生专科事业,服务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为人民提供良好、安全、可靠就医环境。

办公电话 0537- 3231110

办公地址:济宁市汶上县 105 国道汽车站北 1.5 公里路西

汶上县第二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3713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尚书路西段

汶上县第三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75818

办公地址:汶上县南站政府驻地

南旺医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18354711971

办公地址:汶上县南旺镇政府驻地

杨店医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34130

办公地址:汶上县杨店镇政府驻地

白石医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34130

办公地址:汶上县白石镇政府驻地

康驿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629136

办公地址:汶上县康驿镇政府驻地

刘楼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6552598

办公地址:汶上县刘楼镇育才路 2

次邱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069958

办公地址:汶上县次邱镇政府驻地

寅寺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15963768868

办公地址:汶上县寅寺镇政府驻地

郭楼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231025

办公地址:汶上县郭楼镇政府驻地迅达路 53

郭仓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964120

办公地址:汶上县郭仓镇幸福路 599

军屯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3231830

办公地址:汶上县军屯 政府驻地

苑庄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18754751125

办公地址:汶上县苑庄镇政府驻地

义桥卫生院

主要职责: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854138

办公地址:汶上县义桥镇政府驻地


内设科室

秘书科

主要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重要会议材料。起草县政府领导讲话。为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组织安排专题会议。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扩大)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和纪要起草。负责安排县政府工作会议计划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报批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县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工作联系。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和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审批。负责综合县政府办公室重要工作情况、工作报告,审核制发内部文件和组织办理办公室内部文电。组织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承接政府财政资金申请运转。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接收转办工作。参与有关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


办公电话 0537-7237319

机关党建科(挂人事科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党组以及直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文件的起草和制发工作,做好党建各类会议活动筹备、纪要整理及有关决策事项落实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学习教育活动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包村驻村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356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审核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电和公务函件。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公开发布、解释、整理汇编、清理规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县政府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联系对接司法部门审核县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及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报备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印《汶上县人民政府公报》。


办公电话 0537-7212756

文电科(挂保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国务院、国家部委、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办理工作。负责对上级来文来电提出拟办意见,分阅和跟踪组织办理,传阅文件存档等。负责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文电收发、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管理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办公电话 0537-7210256

信息舆情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以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开展相关信息调研,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编辑《汶上政务信息》(报国办、报省政府、市政府、每日要情、专报、普刊等)、《汶上县人民政府大事记》等。收集报送政务舆情,指导、协调、督促各镇街和县政府各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重大事项、会议活动、政策的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9961

行政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公用设施、通信保障,承担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公务用车调配。负责部分县级老同志和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工会的各项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583

汶上县人民政府值班室

主要职责:承担县政府值班工作,办理向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保证县政府与各镇街、县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担县政府机关的报刊征订和信函的收发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586

汶上县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调研任务以及调研重要事项的协调实施和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委的重要工作报告。负责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报告。负责起草、修改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和文稿。负责协助做好市里安排的重大调研课题。负责研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意见。负责定期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所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报。负责起草每季度的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负责拟定县政府工作计划。协助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材料以及有关活动,起草县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负责编辑《汶政调研》。


办公电话 0537-7212411

汶上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主要职责: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汶上县工作任务目标以及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以及督查通知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为民十件实事等民生项目的征集、论证和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县人大议案建议、县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联络县人大、县政协会议活动。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9960

政务公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承担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评价体系和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全县智慧城市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督导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12216

一次办好 监督指导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研究提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建议,推动立改废释工作。收集、交流、上报相关信息情况,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各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协调、指导、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收集、协调、办理、督促解决媒体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负责对 一次办好 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相关考评工作。承担县 放管服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9960

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拟订全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政策以及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组织指导缉私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需要县政府解决的事宜进行协调。负责全县打击走私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对外可以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办公电话 0537-7236877

地方金融监管科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协调、配合中央、省市驻汶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县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全县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对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负责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健全全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承担县维护金融稳定(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 0537- 7210620

★★★★★★★★★★

所属事业单位

汶上县大数据中心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标准规范、数据要素市场规则等及实施工作。

(二) 承担 上级 政务数据资源 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大数据管理等平台以及相关信息资源库的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工作。

(三)承担县级部门申请使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数据收集处理、共享开放、确权交易等工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预测。

(五) 承担政务服务 公共服务 经济发展 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和相关研究工作。

(六)承担县 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 追踪管理、 验收评估 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具体工作,配合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八)承担大数据对外交流、政策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12485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 899 号国防大厦

汶上县政府调查研究中

主要职责:

一)开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动态,编发县政府《调查研究》等信息资料,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为全县政府系统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服务;负责政府系统决策专家咨询组织协调和服务。

(四)为县政府领导同志重大调研活动和重要会议提供服务保障。

(五)承担县政府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承担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12627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 899 号国防大厦

汶上县 机关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 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资产管理、后勤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经费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工资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三)参与全县重要会议、举办重要活动的会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车辆的管理维护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协助做好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 0537- 7212583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政和路 899 号国防大厦

汶上县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归并、建设和评价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县长信箱反映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配合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开展回访、督办工作,对事项办理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县长信箱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对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事项承办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三)推动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融合发展。

(四)负责与市级政务热线平台和县内其他热线的联动对接;负责向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实时推送信息,对接有关社会治理信息资源;承担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日常维护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五)负责为全县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提供业务指导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本县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

(六)承担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 0537-7233345


办公地址: 济宁市汶上县明星路2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