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山东省能源局
统筹开展了东明石化等5个LNG储气站为首批的省级
天然气
储备基地建设工作,并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对储气能力进行了分配。
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
储气设施
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供气企业应当建立天然气储备,到 2020 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 10%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到 2020 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 3 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到 2020 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 5%的储气能力”的储气能力建设目标。
为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储气设施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要求,补足储气能力短板,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8月发布了《山东省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2018-2020年)》,对山东省储气设施规划建设的原则、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进行了明确。2019以来山东省能源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要求和《山东省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2018-2020年)》优化调整方案的部署,统筹开展了山东省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参与政府储气设施建设,在企业自愿申请基础上,组建了东明石化、山钢日照、金鲁班洁能、华胜能源、恒伟化工5个LNG储气站为首批的省级天然气储备基地,在全国首创省级层面统筹社会资源、通过购买储气服务保障政府储气的模式。
2020年以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积极与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进行沟通,及时跟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情况,编制了储气能力分配方案,并在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的指导下开展了储气能力分配工作。在进入冬季保供之前完成分配政府储气能力7200万立方米,为地方政府开展天然气应急储备、保障民生用气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也是国内首次通过交易中心进行储气能力分配工作,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储气能力分配的有益尝试。
下一步,山东省能源局将按照《山东省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2018-2020年)》优化调整方案的部署,进一步加快山东省储气能力建设工作和提高应急储备能力,确保用气高峰期的用气需求,保障居民温暖过冬。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也会充分发挥服务油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作用,服务好政府、企业,做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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